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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基础与实务企业培训课件PPT(律师精讲)
部分条款无效 (二)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三)合同效力待定
(一)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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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只以口头约定的作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推定形式:当事人不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直接通过实施 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
默示形式:当事人既不用书面形式表示,也不用语言或行为表示,完全以沉默 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LOGO
自由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平等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二)合同的形式
LOGO
《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
当事人以合同书、或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各种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式订立合同。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 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 的合同。
案例三
金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5年12月 份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购买了溧水区永阳镇中 山路某小区的房屋一套,登记在张某名下。2017 年2月15日,张某与杨某(系张某亲戚)签订存量 房交易合同一份,约定由杨某购买张某坐落于溧水 区永阳镇中山路某小区的房屋,房屋转让价款为48 万元。之后,张某和杨某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该 房屋的过户手续,金某对此并不知情。
(一)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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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只以口头约定的作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推定形式:当事人不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直接通过实施 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
默示形式:当事人既不用书面形式表示,也不用语言或行为表示,完全以沉默 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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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平等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二)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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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
当事人以合同书、或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各种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式订立合同。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 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 的合同。
案例三
金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5年12月 份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购买了溧水区永阳镇中 山路某小区的房屋一套,登记在张某名下。2017 年2月15日,张某与杨某(系张某亲戚)签订存量 房交易合同一份,约定由杨某购买张某坐落于溧水 区永阳镇中山路某小区的房屋,房屋转让价款为48 万元。之后,张某和杨某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该 房屋的过户手续,金某对此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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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合同法实务讲座》课件
国际合同法的统一化趋势
国际合同法的现状
01
目前国际上存在多个合同法体系,各国合同法存在差异,导致
合同争议解决困难。
国际统一合同法的重要性
02
国际统一合同法能够减少法律冲突,促进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
国际统一合同法的进展
03
目前国际社会正在努力推动国际统一合同法的发展,但进展缓
慢,需要各国加强合作。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交叉融合
有法律效力。
诉讼解决
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向法 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
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仲裁的优势
诉讼的权威性
仲裁程序简便、灵活,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避免长期诉讼。
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其裁决具有最高 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仲裁和诉讼的选择
仲裁和诉讼的程序
当事人可以根据纠纷的性质、标的额大小 、争议程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详细描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指导思 想。主要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详细描述
合同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其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古代合同法、近代合同法、现代合同法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同法也在不断完善和进步。
02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合同的成立
01
02
03
合同成立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内容合法且不违反 法律强制性规定。
要约与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 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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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 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借用合同、悬赏合同、邮电合同、演出合同、旅游合同、服务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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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合同和从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系分类。 主合同,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例如】甲卖给乙100台电脑,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于是, 乙找到丙,丙答应提供担保。
案例1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 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 台,每台单价85元。”
一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 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 由起诉于法院。乙单位是否违约?为什么?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甲方卖给乙方一卡车草绳,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甲 方给乙方送货时,恰逢阴雨天,乙方很担忧,就对甲方说, 阴雨天怕草绳卖不出去。甲方说,一个礼拜卖不出去的, 全退给我。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好意。后来,乙方把剩下 的一半草绳退给甲方。甲方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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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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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小王与小李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约定小王将自己的 自行车以60元的价格卖给小李,小李先支付价款,第二天 小王再将自行车交付给小李。小李当时就将车款60元支付 给小王。但是,当天晚上小王的自行车被盗,该损失由谁 来负责?
思考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 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借用合同、悬赏合同、邮电合同、演出合同、旅游合同、服务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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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合同和从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系分类。 主合同,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例如】甲卖给乙100台电脑,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于是, 乙找到丙,丙答应提供担保。
案例1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 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 台,每台单价85元。”
一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 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 由起诉于法院。乙单位是否违约?为什么?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甲方卖给乙方一卡车草绳,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甲 方给乙方送货时,恰逢阴雨天,乙方很担忧,就对甲方说, 阴雨天怕草绳卖不出去。甲方说,一个礼拜卖不出去的, 全退给我。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好意。后来,乙方把剩下 的一半草绳退给甲方。甲方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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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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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小王与小李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约定小王将自己的 自行车以60元的价格卖给小李,小李先支付价款,第二天 小王再将自行车交付给小李。小李当时就将车款60元支付 给小王。但是,当天晚上小王的自行车被盗,该损失由谁 来负责?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对象特定; 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内容具体确定;明确标的、价款、数量等主要条款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作出。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最重要的规则,除了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外,有明确的规则有利于减少纠纷。
没有合同,当协商不成时,双方的重大权利义务便处于空白状况。
合同设计与管理是包括签订、履行、解除等内容的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割裂开来。
没有安全的利润不是利润,没有安全的经营效率,谈不上效率。应当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不是偏废哪一点。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公司合同管理
1.2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最基础
最核心
最易忽视
最根本
提升企 业形象
监控经 营风险
创造经济 效益
提高管 理水平
外界往往以合同的管理水平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
通过严谨科学的合同管理,明确企业收益与风险,运用适当的合同条款防范、规避风险,确保收益实现
合同成立即生效吗?
返回>>>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1.3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作出。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最重要的规则,除了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外,有明确的规则有利于减少纠纷。
没有合同,当协商不成时,双方的重大权利义务便处于空白状况。
合同设计与管理是包括签订、履行、解除等内容的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割裂开来。
没有安全的利润不是利润,没有安全的经营效率,谈不上效率。应当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不是偏废哪一点。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公司合同管理
1.2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最基础
最核心
最易忽视
最根本
提升企 业形象
监控经 营风险
创造经济 效益
提高管 理水平
外界往往以合同的管理水平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
通过严谨科学的合同管理,明确企业收益与风险,运用适当的合同条款防范、规避风险,确保收益实现
合同成立即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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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1.3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法实务讲座》课件
《合同法实务讲座》PPT 课件
在本次《合同法实务讲座》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合同法的实际应用。通过概 念分析、案例研究,帮助您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掌握合同法的实际操作 技巧。
一、合同法总论
合同法基本概念
深入解读合同法的基本概 念,如订约当事人、订立 和履行合同的要素等。
合同法适用范围
探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和 限制,以及合同法与其他 相关法律的关系。
详细分析合同的效力,包括生效条件、无 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三、合同的履行
1
合同的支付义务
2
探讨合同当事人的支付义务,包括货
款支付、借款还款等方面的责任。
3
合同的违约责任
4
分析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包括违 约赔偿、违约金等方面的规定。
合同的履行义务
解释合同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包括按 时交付、提供合乎要求的产品或服务 等。
六、合同争议解决
1 合同纠纷种类
详细解读合同纠纷的分 类,包括履行纠纷和解 释纠纷。
2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介绍合同争议解决的多 种方式,如诉讼、仲裁 和调解。
3 合同调解和仲裁规定
阐述合同调解和仲裁的 法律框架和相关程序, 包括如何申请仲裁和调 解的可行性。
七、合同的附则
合同法的施行日期
明确规定合同法的施行日 期和相关追溯规则,以及 对旧合同的适用规定。
合同法的补充规定
阐述合同法的补充规定, 包括合同解释、合同变更 和合同解除的具体程序。
合同法的导则和解释
梳理合同法的导则和解释 规定,以帮助合同当事人 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合同法。
五、具体类型合同案例分析
销售合同
通过销售合同案例, 深入剖析合同中的 关键条款和风险防 范措施。
在本次《合同法实务讲座》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合同法的实际应用。通过概 念分析、案例研究,帮助您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掌握合同法的实际操作 技巧。
一、合同法总论
合同法基本概念
深入解读合同法的基本概 念,如订约当事人、订立 和履行合同的要素等。
合同法适用范围
探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和 限制,以及合同法与其他 相关法律的关系。
详细分析合同的效力,包括生效条件、无 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三、合同的履行
1
合同的支付义务
2
探讨合同当事人的支付义务,包括货
款支付、借款还款等方面的责任。
3
合同的违约责任
4
分析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包括违 约赔偿、违约金等方面的规定。
合同的履行义务
解释合同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包括按 时交付、提供合乎要求的产品或服务 等。
六、合同争议解决
1 合同纠纷种类
详细解读合同纠纷的分 类,包括履行纠纷和解 释纠纷。
2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介绍合同争议解决的多 种方式,如诉讼、仲裁 和调解。
3 合同调解和仲裁规定
阐述合同调解和仲裁的 法律框架和相关程序, 包括如何申请仲裁和调 解的可行性。
七、合同的附则
合同法的施行日期
明确规定合同法的施行日 期和相关追溯规则,以及 对旧合同的适用规定。
合同法的补充规定
阐述合同法的补充规定, 包括合同解释、合同变更 和合同解除的具体程序。
合同法的导则和解释
梳理合同法的导则和解释 规定,以帮助合同当事人 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合同法。
五、具体类型合同案例分析
销售合同
通过销售合同案例, 深入剖析合同中的 关键条款和风险防 范措施。
《合同法》培训讲义PPT课件
《合同法》培训讲义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 同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特点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合法公平、等价有偿等基本原 则,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调整对象包括经济合同关系。
《合同法》与《经济法》在调整经济 合同关系方面存在一定的交叉和重叠。
《经济法》对经济合同的成立、履行、 变更和终止等问题进行了规定,而 《合同法》则在这些基础上对一般合 同问题进行了规定。
两部法律相互补充,共同维护市场经 济秩序和交易安全。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强化违约责任的追 究,提高违约成本,以保障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发展
与《民法典》的协调
01
作为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应与《民法典》
其他部分相互协调,共同构建完善的民事法律体系。
与《知识产权法》的协调
02
在涉及知识产权的合同中,应加强《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
行、变更和终止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合同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因此《合同法》与《劳动 法》存在密切联系。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程序和条件,这些内容在 《合同法》中也有所涉及。
两部法律在各自领域内对合同关系进行调整,共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 益。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 同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特点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合法公平、等价有偿等基本原 则,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调整对象包括经济合同关系。
《合同法》与《经济法》在调整经济 合同关系方面存在一定的交叉和重叠。
《经济法》对经济合同的成立、履行、 变更和终止等问题进行了规定,而 《合同法》则在这些基础上对一般合 同问题进行了规定。
两部法律相互补充,共同维护市场经 济秩序和交易安全。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强化违约责任的追 究,提高违约成本,以保障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发展
与《民法典》的协调
01
作为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应与《民法典》
其他部分相互协调,共同构建完善的民事法律体系。
与《知识产权法》的协调
02
在涉及知识产权的合同中,应加强《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
行、变更和终止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合同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因此《合同法》与《劳动 法》存在密切联系。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程序和条件,这些内容在 《合同法》中也有所涉及。
两部法律在各自领域内对合同关系进行调整,共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 益。
《合同法课件》课件
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合同法实务讲座-PPT
第七十三条 (代位求偿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 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 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 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 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四条 (撤销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 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 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 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 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 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风险转移 第一百四十条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
《合同法》解释二第九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
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 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 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 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提示和说明) 比如说,声明、店堂柜台告示、广告等。保
险免责条款的生效与否也常引用这部份内容判 断。(特别标出并提醒阅读签字确认)
2、内容不完整缺少主要条款。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主要条款包括名称、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法》 解释一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
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 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 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除外。
(三)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公司 间名为联营实为借贷)
(四)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赌债)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
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案 例三
1主体审查
1主体审查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资信能力(履约资格、履约素质)——能否独立签约?有无履约能力?
明确你在和谁交易?
1主体审查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1.4小结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谈不上合同有效与无效的问题。
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回答的问题是“有没有某一合同存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合同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 合同成立过程中,过错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生效是一个价值判断,回答的问题是“已经存在的某一合同是否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生效,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情形二: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条解析
1主体审查
1.2 法人职能部门
——不具有法人独立人格,是法人的一个内部组成部分。
签约资格:一般不具有签约资格,以职能部门名义签署的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职能部门具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实质仍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可认定该合同有效。
1主体审查
1主体审查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资信能力(履约资格、履约素质)——能否独立签约?有无履约能力?
明确你在和谁交易?
1主体审查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1.4小结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谈不上合同有效与无效的问题。
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回答的问题是“有没有某一合同存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合同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 合同成立过程中,过错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生效是一个价值判断,回答的问题是“已经存在的某一合同是否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生效,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情形二: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条解析
1主体审查
1.2 法人职能部门
——不具有法人独立人格,是法人的一个内部组成部分。
签约资格:一般不具有签约资格,以职能部门名义签署的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职能部门具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实质仍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可认定该合同有效。
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PPT 176页)
包括:界定合同的法律规范; 订立合同的法律规范; 合同成立条件的法律规范; 合同内容的法律规范; 合同效力的法律规范; 合同履行的法律规范; 合同保全和担保的法律规范;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法律规范; 合同解除的法律规范;合同救济的法律规范; 合同消灭的法律规范;合同解释的法律规范; 合同适用法律的法律规范。
合同不成立、无效或其他效果。 我国合同法对于合同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 此外,合同形式还牵涉到发生争议时举证难易问题。
第六节、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一、一时性合同
指合同的内容因一次给付即可实现的合同。如买卖、赠与 合同。
二、继续性合同
指合同的内容非一次给付可完结,而是要继续地实现的合 同。如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 合同、保管合同。
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
生活中的合同
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法的概念 第二节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中国合同法的发展状况与统一合同法的制 定 第四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合同法的概念 一、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合同法第二条)
劳动法上的合同、行政法上的合同 民法上的合同:物权合同、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等 合同与契约
(2)两者的性质不同 要约发出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要约人违反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要约邀请是行为人订
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行为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
3.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标准 (1)根据法律规定 (2)根据交易习惯 (3)根据当事人提议的内容,即当事人提议中是否包括了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 (4)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尽管当事人的提议中包括了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但如果当事人表示不
合同不成立、无效或其他效果。 我国合同法对于合同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 此外,合同形式还牵涉到发生争议时举证难易问题。
第六节、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一、一时性合同
指合同的内容因一次给付即可实现的合同。如买卖、赠与 合同。
二、继续性合同
指合同的内容非一次给付可完结,而是要继续地实现的合 同。如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 合同、保管合同。
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
生活中的合同
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法的概念 第二节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中国合同法的发展状况与统一合同法的制 定 第四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合同法的概念 一、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合同法第二条)
劳动法上的合同、行政法上的合同 民法上的合同:物权合同、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等 合同与契约
(2)两者的性质不同 要约发出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要约人违反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要约邀请是行为人订
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行为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
3.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标准 (1)根据法律规定 (2)根据交易习惯 (3)根据当事人提议的内容,即当事人提议中是否包括了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 (4)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尽管当事人的提议中包括了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但如果当事人表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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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第一讲 合同法概述 第二讲 合同的订立 第三讲 合同的效力 第四讲 合同的履行 第五讲 合同的担保 第六讲 违约责任 第七讲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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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分类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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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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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小王与小李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约定小王将自己的 自行车以60元的价格卖给小李,小李先支付价款,第二天 小王再将自行车交付给小李。小李当时就将车款60元支付 给小王。但是,当天晚上小王的自行车被盗,该损失由谁 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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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公民甲将两间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3年。1年以后, 甲为取得更多的租金,便以自己家人要居住为由与乙达成 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后来乙发现甲并没有自己居 住该房,而是以更高的租金将该房出租给了丙。问:甲乙 解除租房合同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六)主合同和从合同 (七)射幸合同和实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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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对等义务分类。 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另一方享有权利的合同。
? 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方面的协议
今日说法:契约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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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 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以财产为调整 对象的,不涉及人身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 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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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分类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无 需支付对价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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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甲要外出,将一台电脑交给乙无偿保管,乙将其锁进保 险柜,当天晚上,小偷进入盗窃,撬开保险柜,偷走电 脑,问,乙是否应当对电脑被盗负责? 答:不负责,乙无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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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的的性质 3、主体要求不同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
合同法第2条: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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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合同的内容和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3、合同是一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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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
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应,二人之间是否 成立合同? 如果乙没有依约赴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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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甲将一箱子交给乙保管,保管费10元,问,该合同是 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有哪些?
赠与合同、返还原物的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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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为对价。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而给对 方某种利益,对方要求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对 价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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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某商场新进一种数码相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 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 柜台时发现该数码相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 元购买了两台数码相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 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 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数码相机货款,找到 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数码相机,商店退还1196 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 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 诉,要求赵某支付4000元或返还数码相机。商店的诉讼请 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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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甲将自乙处借用的自行车,私自出售给不知情的丙,问, 乙可否向丙追回? 答:无权,丙通过有偿合同善意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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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标的物交付为要件分类。 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实践合同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
成立的合同。 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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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应以一定形式为要件分类。 要式合同: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
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要求特定形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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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张某因经商需要向王某借款1万元,写下如下欠条: “借现金1万元。张某,2009年3月3日。”2010年,张某 将该款偿还王某,王某称欠据找不到了,给王某出具了如 下内容的证明“收到张某偿还以前欠款1万元,双方互不欠 账。”后来,二人起了纠纷,王某遂将张某写的“借现金1 万元”的借据给了其朋友李某,李某凭此借据向法院提起 诉讼,称张某于2009年3月3日借其1万元未还。张某大呼 冤枉,便称该欠款是欠的王某的钱并且已经还清,同时出 具了王某给其写的收条。法院该如何判决?
案例1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 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 台,每台单价85元。”
一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 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 由起诉于法院。乙单位是否违约?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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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20 万瓶劣质酒,货款为24万元,交款提货,并约定乙方 须加贴名牌商标,以便甲方冒充名酒出售。在合同履 行时,甲方借口手头一时紧,只付了15万元即提走了 全部货物。乙方一再催讨无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甲方如数支付拖欠的货款。该购销合同是否有效? 理由何在?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第一讲 合同法概述 第二讲 合同的订立 第三讲 合同的效力 第四讲 合同的履行 第五讲 合同的担保 第六讲 违约责任 第七讲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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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分类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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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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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小王与小李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约定小王将自己的 自行车以60元的价格卖给小李,小李先支付价款,第二天 小王再将自行车交付给小李。小李当时就将车款60元支付 给小王。但是,当天晚上小王的自行车被盗,该损失由谁 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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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公民甲将两间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3年。1年以后, 甲为取得更多的租金,便以自己家人要居住为由与乙达成 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后来乙发现甲并没有自己居 住该房,而是以更高的租金将该房出租给了丙。问:甲乙 解除租房合同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六)主合同和从合同 (七)射幸合同和实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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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对等义务分类。 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另一方享有权利的合同。
? 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方面的协议
今日说法:契约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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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 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以财产为调整 对象的,不涉及人身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 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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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分类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无 需支付对价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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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甲要外出,将一台电脑交给乙无偿保管,乙将其锁进保 险柜,当天晚上,小偷进入盗窃,撬开保险柜,偷走电 脑,问,乙是否应当对电脑被盗负责? 答:不负责,乙无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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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的的性质 3、主体要求不同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
合同法第2条: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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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合同的内容和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3、合同是一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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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
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应,二人之间是否 成立合同? 如果乙没有依约赴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PPT版权由周玉利所有
思考 甲将一箱子交给乙保管,保管费10元,问,该合同是 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有哪些?
赠与合同、返还原物的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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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为对价。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而给对 方某种利益,对方要求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对 价的合同。
PPT版权由周玉利所有
案例5
某商场新进一种数码相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 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 柜台时发现该数码相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 元购买了两台数码相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 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 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数码相机货款,找到 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数码相机,商店退还1196 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 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 诉,要求赵某支付4000元或返还数码相机。商店的诉讼请 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PPT版权由周玉利所有
思考 甲将自乙处借用的自行车,私自出售给不知情的丙,问, 乙可否向丙追回? 答:无权,丙通过有偿合同善意取得所有权。
PPT版权由周玉利所有
(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标的物交付为要件分类。 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实践合同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
成立的合同。 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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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应以一定形式为要件分类。 要式合同: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
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要求特定形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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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张某因经商需要向王某借款1万元,写下如下欠条: “借现金1万元。张某,2009年3月3日。”2010年,张某 将该款偿还王某,王某称欠据找不到了,给王某出具了如 下内容的证明“收到张某偿还以前欠款1万元,双方互不欠 账。”后来,二人起了纠纷,王某遂将张某写的“借现金1 万元”的借据给了其朋友李某,李某凭此借据向法院提起 诉讼,称张某于2009年3月3日借其1万元未还。张某大呼 冤枉,便称该欠款是欠的王某的钱并且已经还清,同时出 具了王某给其写的收条。法院该如何判决?
案例1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 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 台,每台单价85元。”
一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 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 由起诉于法院。乙单位是否违约?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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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20 万瓶劣质酒,货款为24万元,交款提货,并约定乙方 须加贴名牌商标,以便甲方冒充名酒出售。在合同履 行时,甲方借口手头一时紧,只付了15万元即提走了 全部货物。乙方一再催讨无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甲方如数支付拖欠的货款。该购销合同是否有效? 理由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