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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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技术方案

(2009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九年十二月

说明

1.本技术方案是《关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86号)的组成部分,按照该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2.本技术方案供各地在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时参照使用。

3.本技术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专题调研组起草。起草人包括:马嘉翔、田光哲、邢莹、张占峰、李红俊、李光、李伟民、李国林、李星、李继前、沈志和、杨剑锋、杨春明、汪诚、陆春生、明宏、娄权超、柳珈、赵秋颖、唐勤、傅东伟、彭文瑞、鲍亚明。执笔人:汪诚、陆春生、明宏、杨春明。

目录

一、名词术语 (1)

二、总体设计 (2)

(一)总体框架 (2)

(二)系统功能设计 (4)

(三)信息网络设计 (6)

(四)应用软件设计 (7)

(五)安全防护系统设计 (11)

三、建设方案 (12)

(一)建设内容 (12)

(二)数据中心建设 (16)

(三)信息网络建设 (18)

(四)业务应用软件建设 (22)

(五)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37)

(六)硬件设备建设 (44)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

(2009版)

为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落实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名词术语

1、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指运用现代网络通讯与计算机技术,将各级地方政府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职能进行优化和整合,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促进就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全国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的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相关信息数据的获取、共享和整合为核心,以信息安全为基础,涵盖就业工作领域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内容,包括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人员队伍建设、保障制度建设等。

2、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指各项应用于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的信息技术体系,包括由各类应用软件组成的软件体系,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和支撑软件运行的计算机硬件、网络和通讯设备等。

3、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应用软件:指针对就业工作的特定需求,为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应用软件。

4、统一数据中心: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在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的统一数据中心,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信息资源、设备资源、技术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并作为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开展的数据平台、网络平台、应用平台和信息安全平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的相关软硬件设备和信息资源应纳入同级统一数据中心进行管理。

5、信息网络:指支撑各类应用软件运行和数据信息传输的网络环境,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应—1 —

用共用网络资源。信息网络包括部、省、市业务专网,市域网和局域网等。

6、就业服务网站:指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包括就业工作网站和公共招聘网站两类。

二、总体设计

为满足全社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设计,依托统一建设的数据中心和市域网,建立健全以城市为核心、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应用软件和信息网络,实现各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工作的信息联网和业务经办全程信息化。依托金保工程建成的部、省、市三级业务专网,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网络。建设全国统一的业务应用软件和数据交换平台,使应用于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的各类应用软件形成有机整体,整合各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信息资源,最终建成全国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

(一)总体框架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遵守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技术平台和金保工程建成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于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领域的应用软件体系,完善相关应用软件的业务功能、运行环境和基础设施,支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经办,并提供统一的社会化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

—2 —

图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总体技术框架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技术框架为基础,通过对金保工程现有应用软件的集成应用,实现各项系统功能,为各类用户提供服务。按照一体化建设的设计思路,在各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之上,结合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业务需要,对统一数据中心、信息网络及其硬件设备进行扩展和升级,对相关应用软件进行完善,以提高其性能和功能,满足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的需要。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以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为最终目标,建设内容包括统一数据中心、信息网络、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环境等方面,以及集成相关应用软件、信息资源的建设方案和技术平台。—3 —

图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总体框架

(二)系统功能设计

按照功能结构划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提供业务经办、业务管理、资金监管、社会化服务、异地就业服务、市场监测、决策支持等七项主要服务功能,服务对象包括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机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社会公众。

—4 —

图三、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功能结构图

1.业务经办功能。通过业务应用软件建设,整合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处理模式,以统一数据中心为基础,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前台业务经办的计算机处理和规范化管理,实现本地业务处理全过程的信息化。主要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机构和服务窗口。

2.业务管理功能。对省、市、区(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的行政审批、服务监督和工作管理等职能提供支持,实现业务经办和行政审批的协同处理,并对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对于就业政策补贴性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的各项服务业务处理情况,实现对机构、人员的服务绩效考核管理。服务对象为省、市、区(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

3.资金监管功能。通过就业政策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管理,实现对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等就业补贴的管理,严格监控就业专项资金的运行状况;对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管失业保险工作的地区,实现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功能,降低基金风险。服务对象包括省、市、区(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失业保险管理部门。

4.社会化服务功能。通过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服—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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