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配件、材料回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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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废品回收规章制度范本

配件废品回收规章制度范本

配件废品回收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配件废品回收工作,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配件废品回收是指对汽车、机械、电子等设备中的配件进行回收再利用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配件废品回收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配件废品回收的目标是实现资源合理利用,降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五条配件废品回收应坚持“谁生产、谁负责”原则,生产者应对其产品配件废品负责回收。

第六条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对配件废品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保障配件废品回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配件废品回收工作,共同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的社会。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配件废品回收管理规定第九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从事回收工作。

第十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建立配件废品回收台账,记录每一批回收的配件数量和来源。

第十一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建立标准化的回收流程,确保回收的配件符合环保标准。

第十二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定期进行定量检测,确保回收的配件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向政府部门报告回收情况,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第十五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回收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回收工作。

第三章配件废品回收操作规程第十六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建立明确的回收流程,对回收的配件进行分类、清洗、检测等工作。

第十七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按照环保要求对回收的配件进行处理,达到再利用的标准。

第十八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建立配件回收标准,确定回收的配件适用范围和质量要求。

第十九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对回收的配件进行登记,确保回收的配件能够追溯。

第二十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建立回收档案,备份回收信息,确保数据安全。

第二十一条配件废品回收企业应定期对回收的配件进行质量抽检,确保符合标准。

工程施工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5.8物资盘点,各级仓库对库存物资,必须通过核对、检查帐、卡、物和资金是否相符,进出库物资有无差错, 有无变质和损坏现象。工程项目部仓库宜每月自查一次,公司后方仓库每年盘点一次。
5.9通过报表正确反映物资盘点结果。对积压、多余物资应向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盘盈、盘亏均应分析原因 ,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处理。对需要报废的物资,由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 。
6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标识
6.1所有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均需按规定进行标识。
6.2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 、材质、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6.3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
.5对入库验收的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其他有关资料核对无误后,作为材
料入库验收和使用依据,并应存档妥善保管。
6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验收合格,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检验不合格或资料不全的材料均不能使用 ,并按规定处置。
7凡涉及到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重要物资如钢材、高强螺栓、水泥、防水材料、防火材料等各专业质量验收标 准规定必须复验的,以及设计、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复验的物资,项目部应指派取样员按规定的方法在建设(监 理)单位见证下取样,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试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8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入库的搬运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出入库的搬运,应在设材部门指定物资管理责任人指导下,按搬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工作。
2搬运人员应根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品种特点,选择适宜的搬运设备和工具,认真操作,避免材料、构配件和 设备损坏、腐蚀或污染等,有特殊搬运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如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等)应遵守政府主 管部门的规定要求。

废旧材料管理办法

废旧材料管理办法

废旧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废旧材料的管理,节约成本,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废旧材料是指汽车维修中更换下的废旧配件、轮胎和废油(不包括报废汽车、设备和库房报废物资)。

第三条各单位设备机动科牵头,财务科和物资供应部门联合组成废旧材料管理部门,共同行使对废旧材料的回收、保管、分类、检修、处理等职能。

第二章废旧材料回收第四条车辆维修领用材料,按照交旧领新的原则,旧件一律交回库房,废油修理厂回收。

第五条供应库房负责废旧配件和废旧轮胎的回收工作,并建账、填写废旧材料回收清单。

第六条修理厂负责回收更换下的废油。

第三章废旧材料保管第七条废旧材料统一由供应库房保管,设备机动科监督管理。

第八条根据物资特性,供应库房保管要做好废旧材料的保管工作,分类摆放整齐,并有明显标识,与新材料区分开。

第九条废旧配件每月由库房保管、配送中心(车队)设备员和设备科检验人员定期进行检验分类,能修复使用的,按有用配件保管;不能修复使用的,将有用附件,如螺丝、垫片等拆下按有用件保管,其它废料件集中存放。

第十条废旧轮胎交回库房时,按能修复和报废分类,将能修复翻新的轮胎按有用轮胎保管,报废轮胎集中堆放。

第十一条车辆更换下的油品或洗件废油,修理厂集中桶装存放,并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第四章废旧材料检修第十二条将有用可修复的配件和可翻新使用的旧轮胎,由设备机动科根据生产情况编制月度修理计划,并向维修部门下达;轮胎翻新由设备机动科和库房管理人员共同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需要送外维修的批量废旧材料,设备机动科负责起草合同,财务科和物资供应等各部门会签,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第十四条废旧材料修理结束后,由设备机动科组织库房保管、配送中心(车队)设备员和设备科检验人员等部门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建立废旧材料管理台帐,交库房按正常物资发放使用。

第十五条一般材料,修复价值超过原价值的50%时,作报废处理,不再修复;特种车材料和紧缺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五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五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修旧利废是降低成本,提高物资利用效能的有效方式之一,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其定义、分类以及工作职责和奖罚,逐步降低设备维修物料消耗,实实在在做到节约增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

二、修旧利废的定义(一)旧设备1.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设备,在原设计使用点已不再使用的。

2.库存时间较长,原有用途已变更,不再使用的。

(二)废设备1.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____%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____%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三)废旧零部件1.在检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或未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的总成件。

2.库存时间太长的零部件。

三、修旧利废针对废旧设备、零部件采用本单位自修或外委维修,使其性能达到或接近相同产品的技术指标,或从废设备中拆卸有效零件用于其他场合。

(一)修旧利废的范围1.旧设备、旧零件的恢复使用。

2.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包括各类液压泵、油缸、液压马达及各类仪器仪表总成)。

3.报废设备中部份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

4.各类阀门的修复再利用。

5.各种液压元件的修复。

6.各类控制元件、操作元件的修复。

7.各种基础件、结构件、过流件修复。

8.各种齿轮、轴的修复。

9.各种托辊、滚筒的修复。

10.各类变压器、变频器继电器、电机仪器仪表的修复。

11.各种电瓶、马达、发电机等直流电器的修复。

12.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延长设备、备件的使用寿命。

13.废旧电缆、电线的回收利用。

机电设备配件、五小电器及电缆回收、复用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配件、五小电器及电缆回收、复用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配件、五小电器及电缆回收、复用管理规定1、回收物品包括:(1)采、掘、运大型设备部件。

(2)移变、防爆开关、各类绞车、中小型水泵、五小电器(防爆按钮、防爆灯具、防爆接线盒、防爆声光电笛、防爆打点器)、动力电缆和四小线(照明线、信号线、控制线、通讯线)。

2、管理办法:(1)生产中单位所用设备部件及五小电器、电缆,由机电科普查验收均建立台帐,各厂、队建立相应台帐,并设专职人员负责管理,要求做到帐、物、规格、数量相符,状态清晰,增减填报及时、准确。

如果出现规格数量不符,增减填报不及时,月底由职能部门对使用单位对使用单位进行考核,扣1-2分。

(2)生产中属回收的设备及电器,统一交机修厂,经机电科验收后,根据使用时间及设备状况及时安排复修,机修厂设专人负责设备及电器的回收保管,并出具设备回收清单,移交方持回收清单到机电科备案。

(3)生产中属回收的各种电缆由机电科验收后,统一交生产科库房分类保管,生产库出具回收清单,移交方到机电科备案。

(4)机电科对安排机修厂复修的设备及电器完工后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机修厂按完好设备分类保管,到机电科备案。

由机电科出具验收单,机修厂凭验收单结算工资。

(5)各单位在移交设备、电器时,必须根据保管员指定位置,按标准分类摆放,整齐有序,以备复用。

(6)机修厂对确实不能修复的设备及电器要分类保管,并到机电科备案,由机电科集中出具报废意见,申请报废。

(7)机电科要把当月回收设备及电器、电缆统计上报,对帐考核。

凡未按回收数量上交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并扣回收单位1-5分。

(8)各队非正常回收的设备或部件,如生产中确需修复备用,由机修厂查验修理,一切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由机电科进行考核。

(9)机修厂要根据当月所接收的回收复修设备电器列出配件计划,凡属各队指定由你厂修复的设备及电器单列计划,费用由各队自行支付。

(10)材料回收考核会每月一次,5日前由分管经理组织,各生产性队、厂及有关职能科室,对上月设备及电器、材料等回收情况进行通报。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废旧物品管理制度1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各部室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业垃圾等,一律由供应贸易部和生产技术部组织回收。

第三条: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部门负责交送供应贸易部回收。

第五条:供应贸易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根据品种、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第六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供应贸易部门出售。

销售款统一交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废旧物资售出后,凭供应贸易部门开具的专用出门证出门,其它出门证一律无效。

第八条:供应贸易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九条: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保证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2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地和职能部门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采购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第五条各基地(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同集团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打内部公文单,后附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帐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属实,同意变现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转总经理处,总经理签署处置意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在单位资产原值3万元以内,超过3万元的上报审批程序同集团公司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审批权限)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规定一、前言机电设备配件是制造和维护机械、设备的必需品,是机械业、工程业、电力业的基础,不仅直接关系到生产效率和品质,而且对环境和资源的利用也很紧要。

因此,对机电设备配件进行修旧利废管理具有很高的经济和环境意义。

本文就机电设备配件的修旧利废管理做出规定,便利机电设备企业做好管理,促进经济的可持续进展。

二、管理范围机电设备配件的修旧利废管理规定适用于机电设备企业内的机电设备配件。

三、修旧利废的管理原则1. 回收原则。

激励机电设备企业对废旧机电设备配件进行回收利用,降低资源挥霍。

2. 循环利用原则。

激励机电设备企业对废旧机电设备配件进行维护和修理加工,使其得到再生利用,削减环境污染。

3. 原材料利用原则。

激励机电设备企业对未修复的废旧机电设备配件进行分解再利用,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成本。

4. 安全环保原则。

机电设备配件的拆卸、修复、回收加工、运输等过程中,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规定的要求。

四、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的实在措施1. 机电设备配件拆卸时,必需依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2. 拆卸出的废旧机电设备配件,必需检查、验收后归入货品库存,便于维护和修理加工、回收利用。

3. 废旧机电设备配件的回收利用,必需严格依照国家安全环保要求进行。

4. 机电设备配件维护和修理加工,必需依照技术规范和工艺流程,确保维护和修理质量,削减二次修理。

5. 废旧机电设备配件的分解利用,必需依照有关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运输必需依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法规执行。

六、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的嘉奖措施1. 对于机电设备企业内将修复废旧机电设备配件再利用,或将未破损的配件进行再加工的行为,企业应予以相应的嘉奖,以激励职工进一步开展修旧利废工作。

2. 对于废旧机电设备配件得到再生利用,企业应予以相应的经济嘉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七、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的责任制1. 机电设备企业内各部门必需严格执行有关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减少企业的本钱支出,特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涉及机电设备配件的修旧利废管理工作。

三、修旧利废分类依据机电设备配件的使用情形和质量,修旧利废分为以下三类:1. 可修复配件(A类)指机电设备配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过检测与维护和修理,可以连续使用的配件。

2. 利用价值较高的废弃配件(B类)指机电设备配件虽然无法连续使用,但经过修复或改造后,可以用于其他设备的配件,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3. 廢弃配件(C类)指机电设备配件在使用过程中,无法修复或改造,只能报废处理的配件。

四、修旧利废管理流程1. 配件使用阶段•任何配件在投入使用前,必需经过质检部门的验收和登记。

•使用部门需对配件进行合理的维护和保养,延长配件的使用寿命。

•发现配件显现故障或损坏时,使用部门需及时向维护和修理部门报修,并依照维护和修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配件提交和记录。

2. 修复阶段•维护和修理部门负责接收使用部门报修的配件,并对配件进行维护和修理评估。

•对于可修复配件(A类),维护和修理部门应经过维护和修理处理后,提交给质检部门进行验收,并再次登记。

•对于利用价值较高的废弃配件(B类),维护和修理部门应编制相关修复或改造方案,并在经过质检部门验收通过后进行修复或改造。

•维护和修理部门应记录配件维护和修理情况,包含维护和修理人员、维护和修理时间、修复内容等信息。

3. 废弃阶段•维护和修理部门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C类),应将其报废,并填写废弃配件报废单,由主管部门签字确认。

•废弃配件应及时送至废弃物存放仓库,并依照环保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主管部门应定期清点废弃配件,并进行记录和报废处理。

五、风险掌控措施1. 安全措施•维护和修理部门应对修复过程中的设备、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工作场合的安全。

•维护和修理过程中,维护和修理人员应严格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开发生意外事故。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明确责,堵塞漏洞,规范管理行为,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可再利用或具有残值的物资,包括各种材料和备件,但固定资产不在此列。

第三条子公司是废旧物资管理的执行部门,对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全过程负责;采购部负责组织指导废旧工矿配件和材料的鉴定、修复、再利用和所有废旧物资对外出售的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指导废旧机电配件的鉴定、修复和再利用工作;财务部负责检查指导废旧物资的帐务和税务管理工作。

废旧物资的回收第四条回收范围。

1、设备维修时更换下来的废钢材、废钢丝绳、废耐火耐磨材料、废油、轴承、输送带、电线电缆、阀门、机械配件和电器等;不能再利用的边角余料、收尘袋和漆包线等;各种铁、木质和纸质包装物等。

2、基建技改和厂房维修撤换下来的废旧材料。

3、领新交旧:各种工具、器具、轮胎、电瓶、劳保用品(不含手套、口罩)和外委修理带回的旧配件等。

4、其它按规定能回收的废旧物资。

第五条各类物资的回收量应达到实际出库数量或重量的一定比例。

其中,轮胎、轴承、阀门、旧油桶、旧工器具、废蓬布、各类耐磨、耐热件,以及电器和其它机械配件等废旧物资的回收数量比例为100%;输送带、电线电缆的回收长度比例为不低于90%,废油的回收重量比例不低于60%;其它材料由子公司视情况确定交旧比例。

第六条各子公司可针对不同物资的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定点存放、领新交旧和现场回收等方式,但必须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废旧物资损坏和流失。

第七条用料部门对维修更换下来的废旧物资,按待修复、待鉴定和已确认报废进行简单分类后,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和供应部门,并及时转移到公司指定区域,合理摆放,妥善保管。

废旧物资的鉴定第八条成立由子公司领导兼任组长的废旧物资鉴定小组,明确各类物资的鉴定技术人员,在一个月内完成所回收废旧物资的鉴定分类。

设备配件管理制度(4篇)

设备配件管理制度(4篇)

设备配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配件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配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备配件管理应遵循“谁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配件管理应注重保护和维护设备配件的安全,提高使用寿命。

第五条设备配件管理应加强库存管理,防止积压和浪费。

第二章设备配件申请与领取第六条员工需要领取设备配件时,应提前填写设备配件申请单,经主管审批并登记后方可领取。

第七条领取设备配件时,应与设备配件清单进行核对,确保数量和型号无误。

第八条设备配件领取后,有关人员应及时将领取日期、领取人、领取数量等进行登记。

第九条领取的设备配件应立即安装到配出的设备上,属于备用的设备配件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十条设备配件的更换需提前向主管报备,并交回原有设备配件。

第三章设备配件保养与维修第十一条设备配件的日常保养工作应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包括清洁、润滑、调整等。

第十二条设备配件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维修人员在维修设备配件时,应做好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第十四条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进行验收,并填写维修结果报告。

第十五条维修后的设备配件应进行标识,以便区分。

第十六条异常情况下需要更换设备配件,应及时报备,并将原配件交回。

第四章设备配件库存管理第十七条设备配件库存管理应建立统一的仓库,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设备配件入库前,应对其进行质检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第十九条入库时应及时记录配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并进行编号。

第二十条出库时应进行登记,包括出库日期、领用人、数量等。

第二十一条库存的设备配件应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账面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违反设备配件管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订的,应及时进行。

机电设备回收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回收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回收管理规定一、管理原则与职责划分1、管理原则: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谁回收。

2、机电运输科负责全矿井机电设备的监督、检查及回收管理工作。

3、各主管科室兼管所管辖区队机电设备使用情况及需求,督促闲置或待修设备及时回收,避免设备占用或闲置。

4、责任区队要掌握本区队机电设备使用情况,根据生产需要,对本区队使用的机电设备合理使用和调配(设备变动使用地点需及时上报机电运输科,以便及时更新设备台帐)。

二、管理规定1、井下替换下来的设备二天内必须回收升井。

若检查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设备、配件(备用设备除外),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回收的,每延迟一天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台(件),使用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台(件)。

若回收不及时造成设备、配件丢失的,对使用单位按照设备原值处罚(配件丢失加倍处罚)。

2、井下施工地点转移(施工结束)时,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机电运输科,机电运输科组织施工单位和主管科室验收后向施工单位下发通知单(通知剩余设备、配件运往平地或就近调拨)。

施工单位(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通知要求在规定1时间内将所有设备、配件运到指定地点(调拨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运输)。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天,造成设备、配件损失的对责任单位按设备、配件原值进行处罚。

3、采掘工作面形成或结束后二天内主管部门通知机电运输科组织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到现场清点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

设备移交后,设备的管理责任由回收单位承担,回收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设备如数上交机电设备库(或综采车间),并存放至指定地点。

因回收单位回收过程中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的,对回收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处罚(配件丢失对责任单位加倍处罚)。

4、回收设备在打运前,必须分类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

否则,对回收单位罚款100元/处(台),负责人罚款50元/处(台)。

5、临时停用或停用15天以上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看管,因看管不严而又不回收造成丢失、损坏的,对使用单位按设备原价处罚;停用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的设备,必须回收升井,否则对使用单位按5000元/次处罚。

周转材料、废旧物资及设备回收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废旧物资及设备回收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废旧物资及设备回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周转物资的回收管理程序,杜绝浪费、合理利用、更好对周转材料物资跟踪精细化、程序化、回收物资流转化,对场地材料码放美观化以及出入库手续办理、保管、回收率、奖罚、回收费及其结算程序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条周转材料、回收物资与设备(周转材料、回收物资与设备,以下简称“物资”)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机电科是“物资”回收业务的主管部门,设专职管理员,主要负责:1、负责对所有“物资”行使统一管理职能和修复重复利用、修旧利废、交旧领新、制定管理制度,编制回收计划并指定回收单位。

2、负责对到库“物资”的接收入库及码放地点的指定及对井下物资跟踪和区队库房回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负责对进入回收库的“物资”,按精细化系统分类,做到图标管理,建立明细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所属主机、完好或待修、报废、出入库时间、原使用单位及地点、库存数量等)。

4、负责对回收“物资”的报废审定工作,并出具书面材料审定报告,矿领导批准后按公司规定统一处理。

第四条经营办是“物资”回收业务的监管部门,设兼职回收监督员,主要负责:1、对回收物资的监督,并配合机电科进行日常检查。

每月末对回收物资系统监督和评比。

2、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对回收“物资”的报废审定工作。

由机电科牵头、经营办、使用单位配合,三方共同审定完成,并由机电科出具书面材料审报矿领导批准后按公司规定统一处理。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五条周转“物资”验收入库程序1、待回收的“物资”,回收单位按照“物资”的类别,与机电科、供应站库管员取得联系,按照库管员指定的地点码放。

否则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通告机电科管理人员,机电科管理人员将根据机电管理条例给予处罚。

2、放到各库房的“物资”,由回收单位材料员、机电科管理人、库管员三方共同验收,由库管员出具回收“物资”验收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物资”现状(完好、待修、报废);最后,三方负责人分别在回收“物资”验收入库单上签字,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供应站保管员、回收单位留存、机电科各一联。

材料、配件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材料、配件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材料、配件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材料、配件回收复用管理,针对我公司回收复用现状,杜绝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丢失浪费,达到节资降耗,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

一、建立井下回收仓库。

对全公司各井下生产、辅助单位回收性的材料、配件统一回收管理,统一修旧利废,统一出井报废,统一考核兑现奖罚。

按照各采掘工作面分布,建立四采区和五采区两个固定回收仓库,地点:原14141工作面上巷和,方便井下作业队组回收交旧、复用、领用,减少目前出井、生产过程的丢失浪费,提高材料、配件复用率,提高经济效益。

二、回收范围。

1、综采队负责本单位两巷的所有材料、配件的回收工作,对皮带、电缆、支护材料执行单项回收复用考核办法。

钢管及附属道木、道钉、道夹板、鱼尾螺丝、信号线、电缆钩、旧钢丝绳等,均按所推进度核实回收数量及时拆除交盘区回收仓库,分类管理,整齐码放。

电话线回收由调度室负责管理考核。

2、工掘、机掘队除日常物料回收外,在掘完巷道工程结束时,能复用下一工作面的皮带、工字钢等由考核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集中验收,清点数量,按新旧程度,详细登记,单独建帐,对于不能就近复用的一律交回盘区回收仓库进行分类整理,加工修复,对皮带的回收执行皮带单项管理办法。

3、井下辅助单位,负责回收分管范围内的各类物资,统一交回收仓库。

(1)、机运队负责回收更换下的旧皮带、托辊、钢丝绳,作为领新依据,并执行皮带机中间部分管理办法。

(2)、运输队主要是负责回收道木、道夹板、三环链、插销、各类螺丝等。

(3)南山区各队组由考核办指定回收点,每月检查两次(分上半月、下半月)并码放整齐,分类存放。

(4)工作面搬迁的物料回收,按《搬家准备管理办法执行》。

4、地面单位、机电部、通风部、调度室等用料单位,负责本单位日常使用材料、配件的回收,统一交回企管部。

5、其它各单位凡是在使用过程中替下的无法修复的下脚料,包括各类废旧钢铁全部交回井下回收仓库。

设备报废、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设备报废、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设备报废、废旧物资处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XXX项目部设备物资资产管理,对废旧设备物资的处置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管控,规范流程、减少浪费,盘活资产并及时回收残余价值,根据XXX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报废设备第二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固定资产;第三条在实际运营中盈利能力差又缺乏战略安排,已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且已批准处置的设备固定资产。

第四条已批准报废的物资;第五条已退出正常生产环节或剩余且不易长期存放、短期内无用途并获准处置的物资;第六条生产、生活及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的金属、橡胶制品、周转材料、化工材料、容器、工器具、设备配件、包装材料、家具、生活设施等。

第二章职责与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和分公司设备物资部是分公司废旧设备物资处置管理的职能部门。

项目设备物资部门是废旧设备物资处置管理与实施的主体,废旧设备物资的处置按权限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八条XXX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财务部门职责:第九条负责配合分公司建立废旧设备物资的实物台账和上报工作;第十条负责配合分公司组织废旧设备物资处置工作的实施;第十一条负责配合分公司废旧设备物资处理过程资料的整理、存档并上报分公司设备物资部。

第十二条为加强项目设备物资管理,规范设备物资管理工作,项目部特成立以下管理小组:设备物资采购、处置和租赁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第三章废旧设备物资管理第十三条废旧设备物资应以本项目为控制单元进行相对集中存放、妥善管理。

第十四条建立废旧设备物资实物台账(简称“账外账”),废旧设备物资自批准处置之日起转入该账目管理,做到账、物一致。

第十五条应定期清查盘点废旧设备物资,废旧设备类固定资产应及时更新设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废旧物资类资产应于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上报公司设备物资部。

第十六条报废的设备物资,凡涉及安全、环保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已明令强制淘汰等情况的,一律不准继续使用。

物资回收及以旧换新管理规定

物资回收及以旧换新管理规定

物资回收及以旧换新管理规定一、以旧换新程序:1、以旧换新的范围:1.1 对阀门、轴承、工具、螺栓、螺母、备品备件、管件、钢材实行以旧换新。

1.2新增和专项工程需领取上述范围物资领料单上应注明新增或盖专项章,可不实行以旧换新2、以旧换新的程序:2.1属于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在领料单上注明更换,各库管员将废旧物资的数量进行认真核实、清点一致后,回收旧料,发放新料。

2.2 确因装置等实际情况,无法及时进行以旧换新的材料由领料单位打欠条,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交回时间,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发料。

二、以旧换新:对逾期不交,或不能如数交回的材料,视数量和情节仓储部对领料主管单位进行。

阀门(不分大小)10元/件;螺栓、螺母(不分大小) 0.5元/套,其余材料按剩余欠条数量及价值给予处分。

三、对回收的材料进行记帐登记。

执行日期xx年3月1日仓储部xx.2.26包装物、废机油回收管理规定1、巨毒、强腐蚀化工原料的包装物由仓储部回收并保管。

2、废尿素袋、氯化钙袋、滑石粉袋、纯碱袋等由使用单位回收并保管.3、废机油、废机油桶、由仓储部回收并保管.4、松香铁皮、配料塑料袋等由仓储部回收并保管.5、桶装化工原料包装物由仓储部回收并保管.6、假设因管理不善,导致包装物流失,保管单位负全责。

7、废旧物资奖励方法:拉西环回收再利用管理方法我公司使用拉西环、矩鞍环数量很大,为了节约经费,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方法:①回收率------反响车间回收率≧75%、合成车间回收率≧55%奖励车间15元/米奖励天岳公司10元/米(以回收量为基数);反响车间回收率≧85%、合成车间回收率≧65%奖励车间20元/米奖励天岳公司15元/米(以回收量为基数)。

反响车间回收率<75%、合成车间回收率<55%处分车间20元/米、天岳公司10元/米(以设备实装量为基数)②、仓储部负责组织回收旧拉西环的运输、清洗再利用,并建立台账。

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配件维修回收管理规定为增强成本意识,严控机电配件消耗,努力实现节支降耗。

目的是为了修复旧的和回收废物,节约能源和减少消耗,做好回收、修旧工作,特制订本规定:一、原则是;设备设施及工具,能井下修复的在井下修复利用;对于那些不能在地下维修和使用的,如操作阀、油缸千斤顶、减速器、风动工具等配件到本单位机修室修理;单位自己难以修理的,经相关部门鉴定机厂能加工维修的,送到机厂加工,维修的单位承担材料费。

二、各单位应根据现场要求对提出或回收的垃圾设施进行处理和改造,对自己有能力制造的设施,如绞车档栏、材料架、车别子、设备护栏、设备架等进行焊接制造;充分利用井下闲置的设施设备、配件,把其转运到所用之处进行重新利用,如以前用在其它地点的护栏、挡车器等;加大被损坏设备设施的维修力度,多领配件少领整件,如对坏风钻、风泵、减速器的维修。

三、设备配件维修回收的管理、标识和验收1、矿成立修旧利废鉴定、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由企管科、考核办、成本稽查、材料科、机电科组成;负责对各单位修复配件、机械厂维修配件的质量鉴定、验收、建立台账、结算管理等工作。

2、各机组设备齐全,各种备件由机械厂带出、完好,性能符合要求,使用单位负责验收签字。

否则对责任者考核100元。

3、使用单位升井入厂检修的设备,所有设备的各种零配件必须齐全,不得丢失;对丢失的部件使用单位按原值赔偿,对责任者考核200元,联责主管负责人50元;机电部设备组负责进场设备的验收、管理,对不负责的验收员每次考核100元,联责负责人50元。

4、使用单位由于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设备及配件损坏,使用单位按原值价格赔偿;向负责人评估受损设备和配件的价格50%,同时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损坏设备及配件价格的20%(个人联责考核最多不超2000元)。

5、各机组地下备用机电设备、配件,必须保持齐全、完好、清洁,否则考核包机者100元,同时联责主管50元。

6、每台机组更换后无法在地下维修的部件,应及时运往机修室进行修理,修理好的配件经鉴定、验收小组验收后方可下井使用;不能修复使用的配件交回材料科,用作冲减以旧换新的数量;各单位应建立回收台帐、修旧、报废台帐。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规定为规范各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强化废旧物资的处理,规定如下:一、废旧物资回收(一)库存材料以旧换新1、库存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即领料人领用仓库材料时应持以损坏的废弃材料到仓库以旧换新,对以旧换新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设定专区存放,统一纳入公司废旧物品处理。

日常业务中形成的废纸壳、废铁等,应制定专区存放,不属于以旧换新范围。

2、以旧换新履行手续(1)仓库保管应建立以旧换新台账,在以旧换新台账要记录对应仓储系统的出库单的流水号,以便进行盘查。

台账格式如下:以旧换新台账(2)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

同时领料人员应把废、旧料拿到仓库制定位置,并填制《以旧换新登记单》。

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新的材料、备件,同时登记以旧换新台账。

(3)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领料人需填写《以旧换新登记单》,填写上废旧配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所要更换数量、质量状况、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并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如到期不还者,仓库管理员上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保证所有发出的配备件,可以回收的材料及时回收,不丢弃现场无人处理。

以旧换新登记单主管经理:领料员:(4)为降低采购成本,交回的旧物资中的配、备件应由专管负责人员负责整理、存放(例如电工类:董世民,水暖类:刘文革,大物业:张晓龙)确认是否能修复利用,能修复使用的进行筛选入库,有仓库保管员建立可修复使用台账,可修复旧件再利用仍需填写以旧换新领用单。

(二)回收物资的管理1、仓库保管员每月对以旧换新台账进行清理,在月末盘点时对当月发出配备件、耗用物资、材料与以旧换新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发出物资与回收物资一致。

2、仓储积压、闲置、报废、回收累计打到一定数量的废旧物资,由仓库将需要处置的废旧物资列表:写清名称、材质、数量上报采购部,由采购部按照集团废旧物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采购部需要在库管员提供的废旧物资处理表上签字,专业设备、备件的废旧物资处理需要专门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废旧物资处理情况。

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XX项目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以及半成品和构成建筑功能的各类物资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贯彻实现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特此制订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物资是指分公司所承揽的建筑工程中所需采购和使用的建筑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半成品和构成建筑功能的物资。

包括自行采购的、业主指定采购的、由业主按预算价提供的,还包括由业主委托代购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备是指工程项目所需的永久设备,不包含施工机械。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工作应做到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遵循“集中招标采购、合理储备、定额发料、保证生产、节约资金、降低成本”的原则。

第五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要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程序文件要求运行,确保计划、采购订货、运输、验收、储存保管、领用、退料退货、消耗、盘点、结存及积压处理等全过程处于有效受控状态。

第六条设备物资的计划管理、设备物资的采购管理、设备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管理,以及设备物资信息报表管理,遵照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合同规定由业主或甲方负责提供的物资、设备使用计划,应当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并适时落实计划,正确做好甲供物资、设备的验收、保管和建立出入台账。

第二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现场管理第七条工程施工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有计划、有顺序进场,项目部应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验收。

必要时,应到供应方的厂内或货场进行验证。

验收的过程、记录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

未经验收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第八条自购、业主委托代购、办理由业主指定供货商的采购,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根据采购计划、货物发运单、订货合同对到货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装箱清单、外包装和实物外观等方面进行检验验收,并依此核对发票、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图纸、保修卡、随机专用工具、随机易损件等,验收工作由现场质量检验人员和设备物资管理人员共同负责。

废旧配件管理制度范本

废旧配件管理制度范本

废旧配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配件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企业成本,维护企业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废旧配件,是指在生产、维修、使用过程中因正常磨损、损坏或淘汰而不再使用的零部件和设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废旧配件管理工作。

第四条废旧配件管理应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实现废旧配件的合理利用,降低环境污染。

第二章废旧配件的识别与鉴定第五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废旧配件识别与鉴定制度,明确废旧配件的认定标准及鉴定程序。

第六条废旧配件的识别与鉴定应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鉴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配件的磨损程度、损坏情况及修复可能性等因素。

第七条经鉴定确认为废旧配件的,应由鉴定人填写《废旧配件鉴定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章废旧配件的回收与保管第八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废旧配件的回收与保管工作。

第九条废旧配件的回收应遵循分类、分级、分区的原则,确保配件的清洁、干燥、有序存放。

第十条废旧配件的保管应建立详细的台账,记录配件的名称、型号、数量、存放位置、鉴定日期等信息。

第四章废旧配件的处理与利用第十一条废旧配件的处理应根据配件的性质、状况和市场需求,采取出售、修复、再利用等方式。

第十二条出售废旧配件前,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保配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环保要求。

第十三条修复废旧配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确保配件的修复质量。

第十四条鼓励各部门开展废旧配件的再利用工作,提高配件的使用价值,降低生产成本。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考核第十五条公司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废旧配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管理部门应予以纠正,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门。

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规定

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规定

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会审议通过,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1.1 废旧物资是指:使用过的、基本或全部失去使用价值的零配件、电话、工具、劳保用品等。

1.2 利用是指:回收的废旧物资经修复后,可继续使用的。

第二章废旧仓管2.1 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调拨,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设备上交由仓管部门管理。

回收废旧物资时,接收单位要登记造册,并出示一式两联物品收据,其中一份交仓管部门保存。

2.2 回收的整台、套、件物品要保持整体完整无缺。

2.3 仓管部门应按照规定,设立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妥善保管回收物品。

2.4 废旧物资处理,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三章利用3.1 有利用价值的物品,能维修的必须坚持维修为主。

无法维修的,需部门申报,经技术部门鉴定后由公司专门鉴定机构确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方能做为废旧物资处理。

3.2 废旧物资维修后重置价值的确定。

按照物品购置年限、年折旧率、置换部件的价格进行折价;再与现行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后确定。

3.3 废旧物资的修旧工作由维修部门承担。

需修复的物品由维修部门每月到仓管部门领取。

领取或修复后,在交接过程中,要办理登记、签字等手续。

3.4 物品修复后,由承修单位写明物品修复后的技术质量性能,同修复后的物品一同移交仓管部门,其重置价格由公司专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证书,交仓管部门备案。

3.5 仓管部门每季度向公司主管部门报一份废旧物品回收登记表,并做为各单位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工作考核奖罚依据。

3.6 废旧回收物品修复后,每季度鉴定一次,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半年对仓管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第四章奖罚4.1 公司成立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工作小组负责对废旧仓管、修旧利废的指导、监督、检查、鉴定、奖励等。

4.2 所有废旧物资均不能擅自处理,部门私自处理行为按废旧物资金额的2倍予以罚款,并扣罚部门当月10—20%的综合效益奖,视情节轻重给予部门主管行政处分;个人私自处理行为除按废旧物资金额的2倍予以罚款外,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同时追究部门主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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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新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强项目部
设备、配件领用/回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我矿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的设备、配件的回收率、复用率,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谁受益的原则,杜绝损坏丢失现象的发生,提高矿生产经济效益,实行材料、配件、设备使用的严格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二、机电科的主要职责
1、对各单位使用的设备、配件建帐、统计。

2、日常跟踪管理,并随时掌握各队设备、配件的使用、闲置、调用等工作。

3、各单位设备使用的管理过程监督及结束时的回收、修复统计、考核工作。

三、管理办法
1、各单位材料管理员必须建立本单位完整的设备、配件领用台账,机电科每月核对一次台账,对台账不完整的罚材料管理员100元。

单位1000元。

2、各单位材料管理员填写《设备出入库单》,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型号、使用地点、使用时间等,否则综采库管理员有权不发设备物资。

3、各单位回撤的设备、配件升井后报机电科验收、清点、充消台账,按库管指定的位置分类整齐摆放,由双方填写《设备、配件入库单》。

对升井的设备物资不及时派人卸车并入库按类摆放的,逾期罚材料管理员50元/天,责任单位200元/天。

如机电科派人卸车,所发生的人工费由责任单位承担。

4、生产过程中投入的设备、配件,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对更换下的旧设备、配件必须及时升井入库,不按期入库办理手续的,罚材料管理员50元/天,责任单位200元/天。

5、对整个综采面的设备物资(如单体、管道、道轨、道木、电缆、皮带上下托辊、H架等)矿都有领用的台账,综采队必须全部把回撤下的设备、配件及时升井入库,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撤的,必须报机电科审核,矿领导审批。

否则发现丢失设备及配件罚责任单位300元,并按原价扣罚。

6、各单位领用的完好设备及配件工程完工后必须检修完好入库,如不修理入库,机电科派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7、各单位领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机电科人员签名的入井防暴检查合格证,否
则罚使用单位100元/台。

8、各单位在使用完后闲置的设备及配件必须在3天内及时升井入库,机电科下整改单后仍不升井入库的,罚责任单位200元/天。

9、各单位领用的电缆不能随意截取及损坏,必须完好入库,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处。

10、各单位用完后入库的设备及配件必须清洗干净,否则机电科不允许入库验收。

11、每周一材料管理员必须把本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设备及配件需求计划报机电科,不及时汇报的罚责任人100元。

12、各单位需用的设备及配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请,如需备存的配件写明情况,发现设备及配件浪费、虚报的,罚责任人100元/次。

13、为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各单位必须定期检修,并严格执行下发的《设备检修制度》,因检修不到位而出现机电事故,罚责任单位300元/次,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4、各岗点要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检查发现设备表面污浊严重的罚当班岗点100元/次,责任队长100元/次。

15、按月度考核,各单位在月度内未出现任何违规事故予以奖励,连续3月以上的加倍奖励。

兖矿新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强项目部机电科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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