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人际传播范式探析_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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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第14卷 总第66期)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No.6 2012(Vol.14 Sum No.66)
中国传统人际传播范式探析*
● 李 艳
(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摘 要:人际传播在社会生活各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一定社会的人际传播范式必然根植于本土的文化土壤之中。儒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儒家思想渗透到人际传播中,其中“仁爱”是人际传播之根本,内“诚”外“礼”是有效传播的原则规范,内“忠恕”外“信”乃有效沟通的实现途径,并形成了传统人际传播范式。研究传统人际传播范式,对于促进当今人际传播、发展人际关系和协调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功能和影响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人际传播范式
DOI:10.3969/j.issn.1009-4458.2012.06.110
中图分类号:B-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458(2012)06-0285-02
研究中国传统人际传播范式,不可避免地要站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来分析这一问题。儒家学说经历代统治者的推崇,以及孔子继承者的发展和传承,使其对中国文化的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人际传播无可避免地也打上了厚重的儒家“文化烙印”。
一、本体依据
无论如何,探讨人际传播,必须先探讨人,人际传播的主体是人,其存在起源于人本身的存在,离开了人,就没有探讨的必要性,可以说这是前提、根据和出发点。
1.人能群:人际关系产生的先天条件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
“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这里并不是说动物不能聚群,而是强调人类聚群与动物聚群是不同的。单就规模而言,人的聚群远不及动物,自然环境中的动物必须要有大量的同伴相互依靠才得以生存下去。人类虽然也有同样的需求,但是人更加地独立,并且随着人类的进化,小规模的聚群慢慢出现,譬如家的概念的出现。人的智慧和理性使人类的生活方式更为复杂,人类不是简单地聚集在一起,更有着亲疏远近之分。“人之生,不能无群”,“离居不相待则穷”(《荀子·富国》)基本上每个人的一生都是在与别人的交往沟通中度过,无论是日常生活、学习、工作,都是人际交往过程。几乎不敢想象一个人长期脱离社会,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狼孩”便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人际交往,人可能会退化,渐渐失去人的特质。儒家强调“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人的本质体现于人群中实际存在着的社会关系之中,要想自己站得稳,发展好,就要帮助别人一同站得稳;要想自己过得好,也要帮助人家一起过得好。这也是中国人际传播的基本条件,若是人不能结群,就不可能存在传播。
2.“仁爱”:人际传播之根本
友好、友爱之群,可称之为“仁爱”之群。《说文解字》曰:
“仁,亲也。从人二。”也就是说,至少要有两个人在一起,才会产生关系,才会存在人际传播。“仁”强调人们在人际传播的交往中要体现出仁爱之心,并将其视为做人最基本的准则。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仁”虽然长期为统治阶级所利用以至于异化,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它。“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矣。”(《论语·述而》)“仁”发端于人类共同生活中所形成的“恻隐之心”,即“同情心”,基于家庭生活中的亲情。在人际传播过程中,要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传播主体应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让传播对象觉得你是确实在为他着想。“仁爱”之心不仅仅针对血缘亲情关系,也是处理社会上一切人际关系的共同原则,是从道德上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把握。[1]孔子认为“仁”即“爱人”,孟子也讲“仁者爱人”。“仁爱”的核心是强调人际传播过程中要有爱心、同情心,要和谐、友爱相处,正因为如此,“仁爱”被视为我国人际传播之根本。
二、“义以为上”的义利观:传播的价值依据
“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朱文公文集》)这是儒家伦理中最核心的学说,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争论点集中这个问题上,这也正是中国传统人际传播的价值依据的争论点。“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孔子眼里,义和利是对立的。荀子主张先义后利,“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孟子答梁惠王说: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猛子·梁惠王》)也把义和利看作是矛盾的,强调要贵义贱利。陈亮、叶适则认
*收稿日期:2012-04-01
作者简介:李 艳(1989-),女,湖南益阳人,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传播哲学。
为道义和功利并不矛盾,二者合理并存,功利体现在道义之中,离开功利无所谓道义。叶适说:
“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既无功利,则道义乃无用之虚语耳。”(《习学记言》)后来清颜元也认为义利不能偏废,应该并重。这就让人产生了无所适从的感觉。
究竟何为“义”、“利”?孟子曰:
“义,人之正路也。”苟子说:
“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他还强调说:
“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广义的义为道义、道德;狭义的义为判断善恶的标准和人们行为的价值标准。朱熹等学者认为义具有三层含义即义是适宜,义的度是天理,义又是人们内在的一种道德价值判断。按第一层含义来理解,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之意,那么人际传播中应当注重传播的时间、地点、传播对象和传播内容,均要适宜。董仲舒认为“仁的实质是爱人、安人,义的实质是正我”[2]正己才能正人,正己才能爱人。所谓正己就是一个人要为善去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利,和也,从刀;和然后利,从和省。”(《说文解字》)原意是指收割庄稼、采集果实之类,并由此获得好处,那么这样一来,“利”指利益,尤其是物质利益。中国传统的人际传播注重道德伦理,“重义轻利”、“义以为上”,为了道义,可以牺牲一切甚至是生命,人际传播的价值也正在于此。当然,这种过分强调“义”是不合理的,所以传统的人际传播的价值选择并非是完善的。
三、内“诚”外“礼”:有效传播的原则规范
中国传统社会的人际传播有自己独特的原则规范—“诚”与“礼”,儒家要求人际交往讲求“诚”“礼”,“诚”是内化,“礼”是外开,二者是传统社会中实现有效传播的原则规范。
“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则散而固执之者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中庸》)这里强调了“诚”既是“天道”,也是事物的本然。孔子特别反感“巧言令色”之人,他认为在与人相处时表现出花言巧语.道貌岸然,十分恭顺,内心却在咒骂,并隐藏着祸心,行为是极为可耻的。“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中庸》)只有天下最真诚的人、心体之诚能够发挥到极致的人,才能够完全发挥出自己的天赋本性,从而完成自己的天赋使命。“诚”要求在人际传播过程中言谈举止表现出诚实可靠,让人觉得你是值得信任,要“诚于中而形于外”,用心善良、态度诚恳,切忌虚情假意,惺惺作态。
“礼”是中国传统人际传播思想中一切传播行为的规范,相比“诚”,是一种外在规范,对人际传播的正常运行起着整合作用。“中国礼义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夏一也。”(《左传注释》)中国向来以礼仪之邦自居,并以此为傲。“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从孔子的言语中间我们不难看出,“仁”与“礼”是相生相随的。可以说,“礼”是“仁”的外在表现。《礼记·曲礼上》曰:
“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在人际传播的过程中,对别人给予自己的善意,应当做出友好的反应,否则是不合乎礼节的。非礼勿亲、勿视、勿言、勿动,以“礼”为规范,就可以在人际传播中约束人的行为,减少人际摩擦,化解人际之间的紧张与冲突。释名:礼,体也,得其事证也,人事之仪则也。进退周旋得其体,乃是正人身之法也。尊卑长幼有序,处事有规,淫乱不犯,不败人伦,以正为本,发为恭敬之心,斋庄中正之态,礼也。礼要求在人际传播中要有礼有节,注重长幼尊卑和人伦,注重场所。另外,微笑并主动热情与传播对象握手、打招呼,根据传播对象年龄选择尊重的称呼,消除陌生感,这也不失为“礼”的细节体现。
四、内“忠恕”外“信”:有效沟通的实现途径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惟。’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在《论语》中,“忠”字出现了18次,孔子所说的忠,首先是“忠人”、“与人忠”。这就要求它要求人们在交往行动中将心比心,以自己作为出发点去推测他人。张岱年先生认为“忠是尽己之心力以助人,恕是不以己所恶施于人”,[3]“尽己”也就是说传播主体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完成自己的任务和使命。而“恕”则强调“推己”和“度人”的理解,恕的表现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4]成就自己的同时也要注重别人的利益和感受,这其实是要求人际传播过程中学会换位思考,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在人际传播过程中,双方由于所处环境、地位不同,其思想、行为、习惯等也存在差异,孔子认为应理解、尊重和包容他人,只有这样,人际传播才会顺畅、有效果。尤其是“忠言”时,一定要抓住劝说的时机,关注对方表情的细微变化,采取对方能接受的方式,从而达到沟通目的,“忠言”而不“逆耳”,这才是忠言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在《汉语大辞典》中,“信”有两层含义,一是诚实不欺,二是守信用,实践诺言。这里强调的是其第二层含义,“信则人任焉”,[5]信是外在的行为表现,是实现有效沟通的途径。在人际交往中,必须体现出信用,才能为别人所接纳,才能产生“信任”。人际传播关系的建立意味着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传播者要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并履行信息传播中做出的承诺;而受传者则有责任将真实的信息反馈给对方,以“报人以信”来回报对方发出的信息。[6]“信”要求在人际传播中不得捏造事实,要遵循真实客观性的原则。
五、结语
随着大众传播技术和工具的兴起,其巨大的影响力似乎使得人际传播黯然失色,从研究领域中逐渐被边缘化。然而,良好的人际传播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自我认知、协调关系、适应生活环境,其必然性和基础性还是不容忽略的。中国传统人际传播范式在现在看来还具备积极意义,几千年来的人际传播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仁”、“义”、“礼”、“诚”、“忠”、“信”等思想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得以实现和谐的有效因子,当然,对于其中保守、束缚人的消极因素,要加以辨别,择其精萃并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王晓霞.现实与虚拟社会人际关系的文化探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213-214.
[2]唐凯麟,曹刚.重释传统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评估[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202.
[3]杨席珍.封建社会的人际传播[A].沈阳大学学报,2008(1).
[4]唐凯麟,曹刚.重释传统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评估[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202.
[5]欧阳玄.四书集注·论语[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2:219.
[6]米莉.浅析人际传播的伦理规范[J].今传媒,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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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6期(第14卷 总第6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