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4篇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一):为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务院医改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x〔2009〕7号)、《关于印发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09〕4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xx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xx 社妇〔2010〕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0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资料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xx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xx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透过xx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范文一、方案背景和目标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证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需求而实施的药品政策措施。
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可负担性和使用安全性,促进全民健康和健康中国建设。
二、制定依据1.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法规和政策3. 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法规和政策三、实施方案1.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1)建立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机制,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定期评估,依据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确定基本药物目录。
(2)基本药物目录应包含具有临床必需性、经济性和合理使用性的药物,重点包括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药物。
2. 基本药物清单的发布和宣传(1)基本药物清单应定期发布,向全国公布,并提供详细的药品信息和使用指南。
(2)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基本药物清单的内容和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和使用意识。
3. 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1)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
(2)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基本药物供应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供应中的问题和矛盾。
4. 基本药物的价格控制(1)制定基本药物的价格控制政策,确保基本药物的价格合理、稳定和可负担。
(2)建立药品采购和招标制度,通过竞争性招标和集中采购方式,降低基本药物的采购成本。
5. 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1)开展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基本药物使用的认识和准则。
(2)加强基本药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药物安全问题。
6. 基本药物的信息化管理(1)推动基本药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基本药物的电子档案和信息系统。
(2)组织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共享基本药物的信息资源,提高基本药物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四、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1. 实施时间计划(1)药品目录的制定和发布:每年一次(2)宣传基本药物清单:每年一次(3)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机制的建立:年内完成(4)基本药物价格控制政策的制定:年内完成(5)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和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6)基本药物信息化建设:年内完成2. 资金保障措施(1)中央财政每年拨款专项资金用于基本药物的保障工作。
寿阳县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做法
经验介绍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全面实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五大重点工作之一,寿阳县是全省第一批试点县。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寿阳县从2010年3月1日起,在14个乡镇卫生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基本概况寿阳县地处山西省东部,位于太原、晋中、阳泉三市之间,是晋中市的“东大门”。
全县国土面积2110平方公里,辖7镇7乡、206个行政村、1000多个自然村,总人口21.3万,其中农业人口17.39万,占81.64%。
200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2.3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15.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4974元和5140元,县域综合实力步入了晋中前列。
全县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225个,其中县级6个,乡级22个(卫生院14所、社区服务中心8所),2009年实现了村卫生室全覆盖,消灭了53个空白村,目前,行政村卫生室197个,9个行政村由住地乡镇卫生院承担村卫生室的工作。
全县共拥有卫技人员1419名,其中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610名,占全县卫技人员总数的42.99%,超过编制人数(209名)近两倍;乡村医生368名,占全县卫技人员总数的25.93%。
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8.00%,其中乡镇卫生院的达标率100%,村卫生室达标率达86.89%。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一)药品经销情况截至2010年7月底,全县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销的国家基本药物有266种,占目录总数(307种)的86.64%,累计销售总额92.62万元,占药品销售总额的69.49%。
(二)药品收入与上年度同期比较2009年3—7月份药品收入294.41万元,2010年3—7月份药品收入284.31万元,较上年减少3.55%。
(三)门诊接诊情况与上年同期比较2010年3—7月份,门诊接诊人次为84531,门诊接诊人次较上年增长11.92%,门诊收入增长36.74%,次均费用35.21元,较上年同期次均费用下降了24.13%。
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由于药品价格过高和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使得一部分人群无法获得必要的治疗药物。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决定在2023年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确保全体人民都能获得经济、安全、有效的药物服务。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确保基本药物供应的可及性和平等性,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2. 原则:(1)公平合理:基本药物制度应根据人民的基本需求来确定药物目录,并通过透明公开的程序制定和调整。
(2)可持续发展:基本药物制度应确保药物的供应和需求之间的平衡,避免出现药物短缺或浪费的问题。
(3)综合管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应涵盖药品选购、采购、配送、使用和监管等各个环节,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制度设计1. 药物目录确定(1)基本药物应涵盖国家实施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所需的药物。
(2)药物目录的确定应充分考虑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和易用性等因素,尽量避免选择价格高昂的药物。
(3)药物目录应定期评估和更新,以适应新的医疗需求和科技进步。
2. 药品采购和配送(1)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平台,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2)采取集中采购和配送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的流通成本。
(3)建立健全的药品配送网络,确保药品能够及时送达各个医疗机构和药店。
3. 药品使用监管(1)建立药品使用监测和评估机制,对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2)加强对医生和患者的培训,提高医生对药物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的认识,避免滥用和浪费。
(3)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监管,严禁销售伪劣药品和不合理药品。
四、实施路径和措施1. 政策支持(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基本药物制度的法律地位和实施机制。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2. 资金投入(1)制定保障基本药物供应的资金筹措和分配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国家针对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制定并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旨在解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中普遍存在的用药负担重、药品供应不足、用药安全隐患等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必需的、价格合理的、质量可靠的基本药物服务。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旨在推动药物领域的改革,加强药品供应保障,提高药物的可及性和可持续性。
通过明确哪些药物属于基本药物范畴,并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可以降低药品的价格,使人民群众能够负担得起所需的基本药物。
此外,该制度还促进药品市场的发展,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加强药物监管,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就药的环境。
为了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国家将建立基本药物目录,明确基本药物的品种和规格,并对基本药物的供应进行评价、监控和调控。
此外,国家还将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同时,逐步建立药品价格制度,通过政府的价格定价和补贴机制,控制基本药物的价格,提高人民群众的用药可及性。
总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义重大。
它不仅可以解决人民群众用药难、用药贵的问题,还可以改善药品市场环境,推动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施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讨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首先,在引言部分将概述该制度的背景、实施情况以及意义与影响。
接下来,在正文部分,将详细讨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背景,包括该制度的提出背景、目标以及基本原则。
同时,将回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情况,涵盖制度的推行过程、政策的执行效果以及相关问题与挑战。
最后,在结论部分,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进行总结,从经济、医疗、社会等多个角度探讨其重要价值。
同时,将分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影响,包括改善药物供应、促进公平医疗、提高药品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
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一、基本药物制度概述基本药物制度是指由政府确定的,由国家医疗保险或公共卫生基金支付的公需药物,其品种、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等有统一的要求,覆盖各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单位,以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的医疗药物需求。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目录,明确基本药物品种和标准,确保覆盖面和可及性。
2. 加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提高药品质量和供应效率。
3. 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提升药物安全合理使用水平。
4. 强化基本药物价格监管,确保合理价格和可持续供应。
三、具体工作计划1. 基本药物目录制定与调整(1)组织专家对现行基本药物目录进行评估,依据临床需要和药物新进展,适时修订和调整现有目录。
(2)加强基本药物技术规范制定,规范基本药物的品种、标准、剂型、规格等要求。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基本药物目录与国家医保目录的一致性,提升政策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2. 基本药物供应保障(1)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机制,推行集中采购、带量采购等方式,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供应效率。
(2)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规范药品生产流程,提高药品质量。
(3)推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增加供应能力,确保基本药物的持续供应。
3.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1)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单位和医生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
(2)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估,及时预警和处理药物安全问题。
(3)推广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提供临床用药参考,规范医生开药行为。
4. 基本药物价格监管(1)完善基本药物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基本药物价格的透明和合理性。
(2)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上涨的监管和调控工作,依法打击违规行为,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
(3)加强与药店和医疗机构的合作,推行价格和利润适度管控,降低基本药物价格。
五、工作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
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
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一、背景和目标: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在医疗卫生改革中推行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降低药品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目前,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初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特制定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
二、重点任务:1. 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对现行基本药物目录进行评价和修订,确保目录内的药品符合临床需求和营养需要。
增加基本药物范围,尤其是重要药品的覆盖范围,确保基本药物的科学、安全、有效。
2. 建立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配送的监管,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机制,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督促和引导医疗机构按照药品供应保障要求进行采购、配送和使用。
3. 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和抽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
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控药品质量风险。
4.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通过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和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鼓励医疗机构探索和实施新模式、新技术,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5.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基本药物的全程追溯和监管。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效率。
三、工作措施:1. 加强政策引导和法规制度建设:针对基本药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法规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 加强协作机制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建立制度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工作的协同效率。
3. 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利用媒体、宣传车、医疗机构等渠道,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开展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其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解和认同。
4.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和整治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
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公民基本药物需求,确定一定范围内的必需药物目录,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保证公民获得必需药物的制度。
我国自2009年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旨在解决基本药物供应不足、价格过高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的目标是在医疗卫生机构内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患者获得必需药物的同时,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三、项目实施方案。
1. 完善基本药物目录。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不得违规使用和推广非基本药物。
同时,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目录的动态调整和更新,确保目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 建立采购和供应机制。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基本药物采购和供应机制,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质量可控、价格合理。
同时,要加强对基本药物采购的监管,防止价格虚高和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发生。
3. 加强用药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抗生素、激素等特殊药物的使用,防止滥用和过度使用。
同时,要加强对药品的储存、配送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4. 提高医务人员素质。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和理解,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保障患者的合理用药权益。
5. 强化监督和评估。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
四、项目效果评估。
通过对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的实施,预计可以有效解决基本药物供应不足、价格过高等问题,提高患者就医体验,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项目实施时间表。
本项目的实施时间表将根据具体医疗卫生机构的情况而定,一般分为前期准备、实施阶段和后期评估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将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完整word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篇一: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1]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的实施工作,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粤府〔2009〕139号)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理顺药品购销关系、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
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的实施步伐, 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坚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 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衔接, 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 让利于人民群众, 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 财政合理补助, 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 建立有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 增强透明度, 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一)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 制定本院实施方案, 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 建立管理制度。
(三)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熟悉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等程序。
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 本院使用的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 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四)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 并及时调整基药零售价格。
(五)落实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 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政策,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为了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一个全面、系统的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建立一个以中央政府为主导的实施机构,负责制定和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
该机构应由医疗保障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药学领域专家组成,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透明度。
其次,明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原则和程序。
基本药物目录应包括疾病谱广、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药品,同时兼顾重要疾病治疗的特殊需求。
目录的制定过程应充分考虑专家意见、医疗科学证据和社会公众需求,确保目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三,建立健全的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体系。
国家应制定统一的采购政策和标准,引导各级医疗机构按需采购基本药物,确保药品供应的稳定和质量的可靠。
同时,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四,加强基本药物的医保支付政策。
国家应制定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确保基本药物的支付比例适度,减轻人民群众的药费负担。
同时,建立健全的医保结算机制,推行先诊疗后结算,防止医疗机构过度开药和滥用基本药物。
第五,加强基本药物的信息管理和宣传推广。
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基本药物的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基本药物目录和使用指南,提高人民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和使用率。
同时,加强基本药物的信息管理,建立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估。
国家应定期组织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同时,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测,及时了解基本药物的供应情况和使用情况,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应该是全面、系统和科学的,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4篇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4篇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4篇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一):为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务院医改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x〔2009〕7号)、《关于印发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09〕4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xx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xx 社妇〔2010〕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0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资料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xx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xx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透过xx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关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推进我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豫政办〔2010〕1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增进群众健康为目标,按照防治必须、剂型适宜、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中西药并重、临床首选、保障供应、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并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推动全市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从2010年起,逐步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其它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也要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建立健全我市基本药物流通、使用、价格、报销、监测评价等机制,并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衔接。
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20年,实施规范的、覆盖全市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工作任务(一)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基本药物由市、县(区)通过公开招标遴选药品配送企业统一配送,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中应明确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对于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的基本药物,一经招标,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临床供应。
(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其它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临床首选药物,优先使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与管理,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健全临床药事管理组织,执行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制度,完善临床用药监测体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汝城县热水镇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做好我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工作,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保障基本,稳步全面实施。
真正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
做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等环节的配套衔接,确保制度有效,可持续运行。
(三)统筹兼顾,激发发展活力。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障全县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范围全镇所有纳入省统一规划并实施一体化管理、具备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件,并自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全省统一招标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任务(一)明确村卫生室职能定位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为所在行政村(居委会)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包括:在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协助做好预防接种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健康宣教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直是我国医疗改革的重要任务,旨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为此,我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基于严格的临床疗效评价和安全性评估,及时更新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并主动对比药价,统一定价目录,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疗效和价格均符合标准,同时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量充足。
目录应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基本药物,考虑到患者的不同病情和社会经济条件,使基本药物覆盖面更广,更符合需要。
二、制定优惠政策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基本药物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保障。
对基本药物提供免税、免费等优惠政策,适当加大药品购销利润的政策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投入到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与销售等环节中,以增强市场活力。
此外,政府还应通过减免税收、降低租金、优惠电力等形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基本药物的研发、生产和流通,促进企业拓展市场。
三、推行基本药物网络平台建立全国基本药物信息库,建立基本药物销售数据网络平台,推动网络销售服务的发展,提供包括在线咨询、指导、制作和配送在内的全方位医药服务,以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
对于传统模式下的药房和医院,倡导其创新营业模式,采用“互联网+”等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还应加强对网络销售的规范和监管,确保其符合药品销售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提高制度执行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体制,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通过加强部门间协调、开展监管评估、加大执法力度等方式,实现基本药物目录的全覆盖、价格不涨价、药品不断供,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效果符合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促进医疗改革的深入推进,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适用和供应,符合人民群众诉求,也是医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
为此,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行,以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和田市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市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乡村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保证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建立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养老生活补贴机制,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推动全省村卫生室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广大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实施目标在全市按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执行一般诊疗费,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政策,减轻农村居民的医药费用负担。
同步推进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等新机制。
加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培训、指导和监督,提高乡村医生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
三、实施时间及范围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全市每个行政村安排1所村卫生室,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个月内到位。
四、实施内容(一)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村卫生室应按照核定的诊疗范围和服务能力,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合理确定配备使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不得擅自配备非基本药物。
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对超出服务范围和能力的患者,要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
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对村卫生室合理用药的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规范药品购销管理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全省集中采购,村卫生室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药品供应,村卫生室原则上每月两次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网上代购,配送企业或乡镇卫生院在合同规定时限内将药品送到村卫生室。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10〕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6号),按照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要求,省政府决定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加快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基本、分步实施的原则。
真正为公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
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坚持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的原则。
实现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招标采购、价格确定、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各环节的配套衔接,确保制度有效、可持续运行。
坚持统筹兼顾、激发发展活力的原则。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坚持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机制的原则。
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运行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各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实施新机制的有效方式。
(三)工作目标。
一是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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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推进我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豫政办〔2010〕1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增进群众健康为目标,按照防治必须、剂型适宜、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中西药并重、临床首选、保障供应、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并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推动全市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10年起,逐步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其它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也要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建立健全我市基本药物流通、使用、价格、报销、监测评价等机制,并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衔接。
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20年,实施规范的、覆盖全市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基本药物由市、县(区)通过公开招标遴选药品配送企业统一配送,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中应明确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对于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的基本药物,一经招标,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临床供应。
(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其它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临床首选药物,优先使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与管理,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健全临床药事管理组织,执行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制度,完善临床用药监测体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补偿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
(四)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
统筹利用现有资源,设立实施基本药物监测网点,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信息管理
系统,及时采集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等相关信息,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评价,发布监测评价报告。
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7月底前)
开展基础性调查,测算基本药物相关数据,考察学习试点地区,召开全市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会议,下发我市《实施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准备和宣传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0年8月—11月)
2010年8月1日—9月底,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我市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办法。
调研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11月10日前完成我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终端建设。
12月10日前确定配送企业等,组织开展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工作,为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全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开展信息收集、动态跟踪、绩效评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落实政府补助经费,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2020年)
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按规定合理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逐步加以完善;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