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指导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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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共青团宁波大学团委

2015年7月

目录

1、关于开展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1)

2、“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11)

3、全国终审决赛书面评审标准 (19)

4、公益创业实践赛培训材料 (21)

关于开展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

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了更好的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浓郁我校创新创业氛围,切实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学校将举办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同时将该项赛事作为2016年浙江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内预选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5年7月—2015年12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宁波大学学生科研管理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三、竞赛要求

1、本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根据《“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相关要求竞赛分为创业计划竞赛和创业实践挑战赛。

创业计划竞赛:参赛者须为宁波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条件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

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学历授予单位为宁波大学)均可参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条件的在校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竞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竞赛要求参赛者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包括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营销人员等),并以小组的形式参赛。目前参赛小组的建议人数为4-6人,鼓励跨学院组队参赛(一般情况下由掌握核心技术或提出新商业模式的学院作为申报单位,小组成员也可通过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四、竞赛流程安排

整个大赛分为动员立项、参赛准备、校内竞赛等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立项阶段(2015年6月—7月)

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在学院内深入挖掘适合用于创业计划竞赛的已创业项目及各类科技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和科学研究(所有技术成果需经成果所有人授权后方可用于竞赛)等。请各学院于7月20日前上报适合参加竞赛的学生创业项目电子汇总表到nbukjxh@,并根据每个成果

推荐一名相关专业的学生作为暂定创业团队负责人(表格见附件1)。

(二)参赛准备阶段(2015年7月—9月)

1、校团委将结合竞赛的进程,在短学期组织创业大赛交流会。届时将邀请往届优秀获奖团队成员、优秀指导教师就参赛的心得体会、作品完善、竞赛准备等方面进行交流分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团委书记、分管科研的负责老师以及有意向参赛的同学积极参与。

2、参赛团队根据竞赛要求,在暑期进行市场调研、行业分析、财务分析等工作,并撰写项目的执行概要。

(三)校内竞赛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

1、执行概要竞赛阶段

本届竞赛第一轮项目选拔将以项目执行概要评审的形式进行,每支参赛团队只需上交作品申报书和执行概要(不超过3000字)。各学院将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执行概要(合并装订,一式三份)等相关材料汇总好于9月25日之前报送校团委锦绣学生活动中心201室,电子稿(pdf版本)发送至nbukjxh@)。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决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并于10月初公布入围名单。

2、书面作品评审阶段

经过执行概要评审,确定入围的项目,校团委将组织评委对书面作品进行评审,本轮评审不再进行项目淘汰。各参赛团队按照书面作品撰写相关要求,在原有执行概要基础上撰写完整的项目文本。各学院团委将本学院的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的电子材料(pdf版本)于11月9日前(暂定)上报至竞赛系统,具体上报流程,另行通知。

3、秘密答辩阶段

进入决赛的作品将于12月中旬进行秘密答辩。各学院团委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合并装订、一式三份)在答辩前上交校团委。学校将根据书面作品成绩和秘密答辩成绩综合评定出最终获奖团队。

五、奖励措施

1、参加竞赛和获奖的同学可根据《宁波大学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学分标准表》规定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2、指导教师及获奖学生其他各类奖励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把握正确导向。“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竞赛当作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尤其要把握正确导向,在竞赛中体现学生创业的特点,组织有关力量帮助每一个参赛学生把创业计划设计和今后的职业发展设计有机结合起来,为今后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2、做好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要注意宣传“创青春”的统一品牌,进一步扩大活动在同学们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为更好地做好本次创业大赛的相关组织工作,校团委将在短学期期间下发《2015年宁波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竞赛指南》,供参赛团队参考、借鉴。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团委:周星宇,87609086,电子信箱:nbukj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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