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附加条款
-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一)扩展类1.境内公出附加险条款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商议一致,关于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境内,不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缘故遭受意外事故及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交通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主险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2.职员食堂条款兹经合同双方允许,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之雇员食用被保险人提供工作餐时的受伤及死亡事故,包括食物中毒,此种伤害或者死亡应被视为雇员在受雇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3.社会活动或者文娱活动条款兹经合同双方允许,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被保险人组织的运动、社会、文娱等活动而引起的对雇员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4.紧急运输费用条款兹经合同双方允许,本条款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雇员严峻受伤,为紧急运送至最近最合适的医院以拯救其生命所支付的紧急运输费用。
然而,保险人在本条款项下的赔偿责任每位雇员不得超过___________ _, 保险期间内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5.专门天气条款兹经合同双方允许,如果在专门的天气条件下,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勤,在直接了当去工作地点的途中或者从工作地点直截了当返家的途中受伤或者死亡,此种受伤或者死亡在本保险单中应视为在受雇过程中发生。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雇主责任保险(A)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费率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A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称工作人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及其它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劳动者。
保险责任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四)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伤害;(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九)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六)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犯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七)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醉酒导致伤亡的;(八)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自残或者自杀的;(九)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投保时已患有的疾病发作或分娩、流产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国寿产险(备案)[2009]N86-雇主责任保险(A)条款附加险条款(5个)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A附加险条款5个01.附加罢工、暴动、骚乱责任保险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本附加险条款与雇主责任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雇主责任保险条款为准。
02.附加核子辐射责任保险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附加保险费,从事核工业生产、研究、应用的被保险人的职工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突然发生的核泄漏事件受到伤害,或由于核辐射而患有职业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本附加险条款与雇主责任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雇主保险条款为准。
03.附加公务出国责任保险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公务出国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支付的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医疗费用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附加险条款与雇主责任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雇主责任保险条款为准。
04.附加误工补助补充责任保险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雇主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二)款C项下赔偿时,若被保险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80%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保险人按照该工作人员事故前12个月平均工资80%的标准,补足差额。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附加条款
雇主责任险附加条款扩展类 ....................................................................................................................................21. 社保补充人身伤害赔偿方式条款 ......................................................2 2. 海外公干条款 .....................................................................2 3. 上下班途中及境内出差附加险条款 ....................................................2 4. 上下班途中附加险条款 ..............................................................2 5. 24 Hours Cover During Business Trip (Domestic / Overseas) .........................2 6. 因公出差条款 .....................................................................3 7. 临时出境工作附加险条款 ............................................................3 8. 医疗费用扩展条款..................................................................3 9. 恶劣气候条款 .....................................................................3 10. 社交及娱乐活动条款 ................................................................3 11. 体育及社交活动条款 ................................................................3 12. Extension of Employer’s Legal Liability Against Employees..........................3 13. Excess Coverage of Employer’s Legal Liability .....................................4 14. 雇主补偿责任附加险批单(24 小时扩展)..............................................4 15. 24 小时扩展条款...................................................................5 16. 抗辩费用条款 .....................................................................5规范类 ....................................................................................................................................617. 共同指定公估人条款 ................................................................6 18. 雇员定义修改条款..................................................................6 19. 非列明方式承保条款 (适用保单版本一) .............................................6 20. 非列明方式承保条款(适用保单版本二) ..............................................6 21. 申报工资附加险条款 ................................................................6 22. 保险人提前 XX 天通知取消保单条款 ...................................................7 23. 三十天支付保费保证条款 ............................................................7 24. 三十天支付保费保证条款 ............................................................7 25. 保费调整条款 .....................................................................7 26. 30 天申报期条款 ...................................................................7 27. 自动承保新增雇员条款 ..............................................................7 28. 食堂食物中毒条款..................................................................8 29. 诉讼费用包括在保单赔偿限额内条款 ..................................................8限制类 ....................................................................................................................................830. 预期或预谋理赔除外条款 ............................................................8 31. 传染病除外 .......................................................................8 32. 硅肺病除外责任条款 ................................................................8 33. 铝尘肺病除外责任条款 ..............................................................8 34. 医疗费用除外条款..................................................................8 35. 5 米工作条款 ......................................................................9 36. 硅除外条款 .......................................................................9 37. 石棉责任绝对除外条款 ..............................................................9 38. 污染除外条款 .....................................................................9 39. 电子数据除外条款(NMA2914) .......................................................9 40. War, Civil or International War Exclusion ........................................10 41. 战争及恐怖活动除外条款 ...........................................................10 42. 霉变除外条款 ....................................................................11 43. 2000 年问题除外条款 ..............................................................11 44. 高空作业除外条款.................................................................11 45. 5 米工作条款 .....................................................................11 46. 职业病除外条款...................................................................121扩展类 1. 社保补充人身伤害赔偿方式条款兹经被保险人申请, 本公司同意, 对于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本保险单承保的事故或责任造成的身体伤害或者 死亡,本公司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赔偿。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13-A版)附加条款(中文)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13-A版)附加条款——扩展类、规范类页码1.紧急运输费用条款 (2)2.特殊天气条款 (2)3.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临时海外公干责任条款 (2)4.就餐时间附加条款 (2)5.运动或娱乐活动条款 (3)6.临时海外工作条款 (3)7.上下班途中条款 (3)8.不记名投保条款 (3)9.雇主的法律责任条款 (4)10.24小时人身意外伤害扩展条款 (5)11.自动承保新雇员条款 (7)12.每日住院现金保障 (7)13. 国内外出差条款 (8)14. 罢工、暴动、骚乱责任保险条款 (8)15. 不计工伤保险赔偿条款 (8)16. 第三者责任条款 (8)17. 小额意外医疗费用扩展条款 (9)18.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条款 (9)19.保费调整条款 (10)20.伤残等级赔偿表条款 (11)21.60天通知终止保单条款(被保险人随时通知终止保单条款) (11)22.职业性疾病定义条款 (12)1.兹经合同双方同意,在投保人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其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单明细表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或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而严重受伤所支付的紧急运输费用。
但保险人在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保单明细表列明的相应责任限额。
本条款未约定事宜适用保险合同的其他约定。
4.就餐时间附加条款兹经合同双方同意,且投保人已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在保单明细表列明的被保险人经营场所就餐时遭受意外伤害或死亡,该雇员的伤害或死亡在本保险单项下应被视为该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单明细表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所发生。
本条款未约定事宜适用保险合同的其他约定。
5.兹经合同双方同意,且投保人已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参加被保险人或以被保险人名义组织的福利性娱乐或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受伤,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保险通用附加险 (定稿)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通用附加险条款下列附加险为雇主责任保险A\B款(以下简称“主险”)的通用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相应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并须另行缴纳附加险保险费。
当主险保险责任终止时,附加险的保险责任也同时终止。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时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一)扩展类1、员工就餐条款兹经合同双方同意,雇员食用被保险人提供的工作餐,因食物中毒导致的死亡、伤残,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在约定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2、就餐时间条款A兹经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在保险单载明的地址内就餐时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在约定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3、就餐时间条款B兹经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在被保险人提供的就餐场所内就餐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食物中毒导致死亡伤残,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在约定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4、社交活动条款兹经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在参加被保险人组织的运动会、典礼及其他社交活动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伤残或死亡,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在约定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5、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临时海外公干责任条款A兹经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常住中国的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因公出国(中国以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被雇佣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导致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在约定的伤残、死亡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6、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临时海外公干责任条款B兹经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常住中国的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因公出国(中国以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但不包括美国及加拿大),在被雇佣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导致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在约定的伤残、死亡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7、临时出境工作条款兹经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在其雇佣期间临时出境,包括前往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在约定的伤残、死亡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险附加险条款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附加险条款一、扩展类(L-K-e)L-K-e-001临时海外出境工作特别险条款L-K-e-002境内公出及上下班途中特别条款L-K-e-003扩展罢工、暴动、骚乱责任保险条款L-K-e-004扩展核子辐射责任保险条款L-K-e-005扩展公务出国责任保险条款L-K-e-006扩展误工补助补充责任保险条款L-K-e-007扩展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L-K-e-008海外商务旅行条款L-K-e-009附加医药费保险L-K-e-010上、下班责任条款L-K-e-011就餐时间条款L-K-e-012运动会和社交活动条款L-K-e-013紧急运送费用条款二、限制类(L-X-e)L-X-e-001二千年除外责任条款三、规范类(L-G-e)L-G-e-001保费调整条款L-G-e-0022、30天通知注销保单条款L-G-e-0033、非列明方式承保特别条款L-G-e-0044、申报工资特别条款一、扩展类(L-K-e)L-K-e-001临时海外出境工作特别险条款经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一致,对于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临时出境,包括前往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工作的雇佣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而导致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照主险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L-K-e-002境内公出及上下班途中特别条款经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一致,对于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境内,不包括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及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照主险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本特别条款所指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事故是指被保险人雇员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L-K-e-003扩展罢工、暴动、骚乱责任保险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扩展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扩展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雇主责任保险附加意外住院补贴保险条款 本附加险为《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附加意外住院补贴保险条款
本附加险为《雇主责任保险(国内)》、《雇主责任保险(涉外)》(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
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保险。
一、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当被保险人受本附加保险保障的雇员(以下简称“雇员”)因主险的保险事故而确需且实际入住医院
进行治疗的,保险人按本附加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依该雇员实际住院天数按每日人民币元整赔偿,最
长以累计实际住院180天为限。
二、责任免除
雇员直接或间接、全部或部分由于下列任何原因引发的伤害而入住医院进行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主险条款载明之责任免除;
(二)雇员采取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引致被袭击或谋杀;
(三)民事骚乱或恐怖活动;
(四)雇员在战争(不论宣战与否)或镇压叛乱期间,参与军役执行任务;
(五)雇员进行拘捕或被拘捕;
(六)雇员参与赛车或赛马;
(七)受酒精或药物的影响由此产生意外;
(八)腐败物质或细菌之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脓肿者除外);
(九)雇员置身于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乘坐航班者除外);
(十)原发病症;
(十一)雇员身在伊朗、伊拉克、利比亚、古巴、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苏丹期间。
三、免赔期
每次住院免赔天数:天。
四、其他事项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效力期间一致,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雇主责任险条款
附件阳光财产保险股分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保险条款(2020版)0一、附加非列明方式承保附加条款本保险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主险)的附加批单,假设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批单为准。
本附加批单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投保人在投保时不提供雇员名单,只提供雇员总人数和对应的各工种人数。
被保险人的雇员如有增减,应在30天内通知保险人批改相应工种的申报人数,并补交或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人按出险时各工种的申报人数与出险时该工种的实际人数的比例别离计算补偿。
0二、附加临时出境工作附加条款本保险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主险)的附加险批单,假设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批单为准。
本附加批单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关于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临时出境,包括前去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域,工作的雇佣期间因蒙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性病而致使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补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主险条款规定负责补偿。
03、附加境内公出及上下班途中附加条款本保险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主险)的附加批单,假设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批单为准。
本附加批单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关于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境内,不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域,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缘故蒙受意外事故及上下班途中蒙受意外事故而致使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补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主险条款规定负责补偿。
本附加险所指上下班途中蒙受意外事故是指被保险人雇员在上下班的规按时刻和必经线路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要紧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04、附加申报工资条款本保险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主险)的附加批单,假设主险条款与本附加批单互有冲突,以本附加批单为准。
本附加批单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投保人在投保时分类申报被保险人雇员的月工资标准,保险人同意在计算补偿主险条款第七条第(三)款所规定的误工费历时,再也不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从申报月工资标准和实际月工资标准二者当选取低者作为标准计算。
雇主责任保险险条款
附件9: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条款》〔中华联合〔备案〕[2021]N262号〕后,方可投保以下附加险,且以下附加险编号连续已报备的雇主责任险附加险编号顺序。
五、员工宿舍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被保险人责任引致停留及居住在员工宿舍的员工人身伤亡事故。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有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六、膳食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由被保险人直接提供或由其所托付的指定承包商供给的食物而引致雇员的身体伤亡〔包含食物中毒〕所应负的法律责任。
其赔偿限额按双方约定,其他内容及条件不变。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有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七、扩展承保移动设备、手提电脑和数码相机〔每次事故限额:RMB20,000.00;累计限额:RMB100,000.00,限制在列明的营业园地内〕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属被保险人全部并因业务需要由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被保险地址或其他各地〔但必须在保单明细表列明的地域范围内〕所使用的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通讯设备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导致的损失〔盗窃、丧失或因撞击损失除外〕。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有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八、运动会和社交活动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在参加被保险人组织的运动会、典礼和其他社交活动的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因此依法应承当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主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有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九、附加超额责任保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发生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经仲裁或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承当的经济赔偿责任,超过主险各项赔偿限额以上的局部,保险人依据本附加险的规定,在约定的超额责任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雇主责任险条款
雇主责任险条款雇主责任险是一种重要的商业保险产品,目的是保护雇主免受因员工意外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法律责任索赔的损失。
本文将详细介绍雇主责任险的条款和保障范围。
第一节:雇主责任险的基本条款1.1 保险合同的约定雇主责任险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也就是雇主)之间签订保险合同,并根据约定的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收取保险费用。
1.2 保险责任的范围雇主责任险的主要责任是对被保险人因雇员在工作期间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受伤或患病,导致他们的死亡、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法律责任进行赔偿。
1.3 保险赔偿的限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对被保险人负有的法律责任进行赔偿。
赔偿限额通常根据被保险人的规模、工作环境和行业特点等因素来确定。
1.4 免赔额和免赔期保险合同可能规定了免赔额和免赔期。
免赔额是指保险公司只在超过该额度的损失范围内才进行赔偿。
免赔期是指保险公司只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一定期限内才开始进行赔付。
第二节: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2.1 工伤责任雇主责任险覆盖雇主因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比如,员工在生产线上受伤或因工作环境而患职业病时,保险公司将承担雇主因此面临的赔偿责任。
2.2 雇主责任雇主责任险还保障雇主因为雇员在工作期间误伤他人或造成财产损失而面临的法律责任。
例如,员工在操作机器时不慎损坏他人财产,保险公司将承担雇主应对此损失的赔偿责任。
2.3 法律费用如果被保险人在面临与员工意外事故、工伤或职业病相关的法律诉讼时需要负担法律费用,雇主责任险可提供相关支持,覆盖这些法律费用的支付。
2.4 辅助保障雇主责任险还可能包含了一些辅助保障,如提供员工的紧急救援服务、提供专业咨询支持等。
这些附加保障可以帮助雇主在员工意外受伤或患病时,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和协助。
第三节:雇主责任险的不保障范围3.1 故意行为雇主责任险一般不承担保险人因自身故意行为导致员工受伤或患病的法律责任。
只有在员工的意外事故和患病是在合法工作范围内且不以员工个人违法行为为由时,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一、规范类1、错误与遗漏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疏忽或过失而延误或遗漏向保险公司申报所占用的场地、被保险人资产价值的变更而受拒付,但被保险人一旦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即向保险公司申报上述情况,否则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2、违反条件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的条件和保证将分别适用于每一承保风险,而非共同适用于所有承保风险。
因此,对某些条件和保证的违反仅使该违反所适用风险的那一部分保障失效,不影响有关其它风险保障的有效性。
3、保单注销条款(90天)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可以提前90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在此情况下,保险人应将按比例计算的自保险单注销之日起的未到期保险费退还给被保险人。
投保人可以随时通知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在此情况下,保险人按短期费率收取自保险单开始之日起的已生效保险费。
4、就餐时间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如果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于工作时间在被保险场所周边五公里范围内就餐时受伤或死亡,此种伤害或死亡应被视为在受雇过程中发生。
5、雇员特别约定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因施工期间工地现场人员进出的不确定性,本保险公司不要求被保险人按季度提供投保人员清单及人员变更情况,只需在雇员出险时提供与被保险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的相关证明及该雇员工作与工程项目直接相关的证明即可。
双方进一步同意,本保险的赔款受益人为雇员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
6、诉讼费用标准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项下承保被保险人因发生索赔事故所引致的诉讼费用,每次事故及累计诉讼费赔偿限额为人民币万元。
11二、扩展类1、人身意外扩展条款被保险人雇佣的员工在保险期限内非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死亡,保险人同意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雇佣的员工在保险期限内非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体残疾,保险人同意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险金。
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保监发[1999]237号)12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雇主责任险附加条款
雇主责任险附加条款一、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保险人雇佣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和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一)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二)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等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累计赔偿限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对人身伤亡的赔偿,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币________元(含人身伤亡、医疗费用、抚恤费)为限。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二、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而导致被保险人所雇佣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发生意外造成其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依照合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核子辐射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从事核工业生产、研究、应用的被保险人,由于其所聘用员工在从事被保险人的工作期间,由于突然发生的核泄露事件造成的伤残、死亡或由于核辐射使员工患有职业病而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依照合同及相关法律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_______元人民币。
四、员工公(劳)务出国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因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因公(劳)务出国发生意外或患职业病而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依照法律及雇佣合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保险条款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保险条款条款条款((20120122版)总则总则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11版)》(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以下各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 通译和标题条款通译和标题条款本保险合同主要包含明细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普通条款和特别约定条款以及此保险合同包含的其他条款和以此为基础做出的批单条款,各部分内容均应作为整体理解。
如果本保险合同某一部分有任何词汇或表达被赋予特定意义,则该词汇无论出现在保单哪一部分均应表达该特定意义,除非该意义与上下文不符。
如果保险合同中使用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外的词汇来代表本本保险合同的风险投保方和赔偿方,兹经双方同意,上述词汇的意义应当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相同。
如果本保险合同各条款、规定、条件之间有任何解释上的冲突,应当先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在此基础上以最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为准。
如果本保险合同任何条款被相关法律认定无效,不能执行,本保险合同将视为无此条款,而保险合同其他部分应当保持完全效力。
标题仅为易于查阅用途。
兹约定,相应的保险合同条款不应仅仅按照其标题来解释。
2. 法律赔偿责任条款法律赔偿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雇员受被保险人雇用过程中,在从事业务或因工出差过程中,遭受意外或患职业病而致人身伤害(包括因此引起的死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失赔偿等。
赔偿项目及赔偿金额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来执行。
3. 基层保险条款基层保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为基层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有其他类似保障的保险(比如工伤保险)存在,被保险人依法有权优先选择从本保险合同获得赔偿。
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险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1、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一条本条款为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第二条兹经双方同意,在被保险人缴付附加保险费后,本保险扩大承保被保险人的雇佣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第三条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元人民币;累计赔偿限额为元人民币。
对人身伤亡的赔偿,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币元(含人身伤亡、医疗费用、抚恤费)为限。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元人民币。
其他事项第四条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也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也无效。
2、附加职业病责任保险条款第一条本条款为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第二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首次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雇员因接触、使用石棉、石棉制品或含有石棉成分的物质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赔偿处理第四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供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业病鉴定书,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其他事项第五条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
安心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23年度雇主责任险补充协议
2023年度雇主责任险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是基于《2023年度雇主责任险主合同》(以下简
称“主合同”)的基础上,由险种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达成的协议。
一、被保险责任
本补充协议仅对主合同中规定的被保险责任进行补充和解释,并不改变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和条件。
二、被保险人范围
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被保险人范围同主合同中规定的被保险人范围一致。
三、保险费
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保险费应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保险期限
本补充协议的保险期限应以主合同的保险期限为准。
五、被保险责任补充
1. 职业病责任补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主合同约定,对员工因职业病导致的伤残、死亡等风险进行补充保障。
2. 意外伤害责任补充:在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责任范围内,对员工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死亡等风险进行补充保障。
六、索赔处理
本补充协议约定的索赔处理事项应遵循主合同中关于索赔的条
款和程序。
七、其他条款与条件
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外,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和条件仍然适用。
八、生效和终止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终止的条件和方式应遵循主合同的相关规定。
附则:
本补充协议的补充内容应与主合同一并构成完整的保险合同。
如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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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附加条款
一、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保险人雇佣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和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一)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等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累计赔偿限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对人身伤亡的赔偿,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币________元(含人身伤亡、医疗费用、抚恤费)为限。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二、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而导致被保险人所雇佣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发生意外造成其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依照合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核子辐射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从事核工业生产、研究、应用的被保险人,由于其所聘用员工在从事被保险人的工作期间,由于突然发生的核泄露事件造成的伤残、死亡或由于核辐射使员工患有职业病而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依照合同及相关法律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_______元人民币。
四、员工公(劳)务出国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因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因公(劳)务出国发生意外或患职业病而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依照法律及雇佣合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其中医疗费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或与所收保费相同的币别。
附加保险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五、二千年除外责任条款
本条款“2000年问题”系指,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此前、期间、其后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直接或间接引起计算机硬件设备、程序、软件、芯件、媒介
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的故障,进而直接或间接引起和导致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问题。
本公司对由于下列原因,无论计算机设备是否属于被保险人所有,造成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检测、技术咨询等其他间接费用,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能正确识别日期;
(二)由于不能正确识别日期,以读取、存储、保留、检索、操作、判别、处理任何数据或信息,或执行命令和指令;
(三)在任何日期或该日期之后,由于编程输入任何计算机软件的操作命令引起的数据丢失,或不能读取、储存、保留、检索、或正确处理该类数据;
(四)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而不能正确进行计算、比较、识别、排序和数据处理;
(五)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对包括计算机、硬件设备、程序、芯片、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进行预防性的、治理性的、或其他性质的更换、改变、修改。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六、二十四小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基于雇佣合同对其雇员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发生人身伤残或死亡(或自发生该人身伤残后180天内发生的死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上述雇员应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及徒工。
保险人不负责对于雇员因从事打猎、爬山、滑雪、拳击、田径运动、极限运动或因酗酒、吸毒以及神志不清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人身伤残或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
七、雇员航空人身意外身故抚恤保险条款
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所雇用在册正式员工因基于雇用合同事务乘坐民用航空器时,遭受意外造成身故,被保险人支付其家属的福利性抚恤金。
每人最高赔偿限额50万元。
八、高级雇员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抚恤保险条款
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所雇用在册高级雇员因基于雇用合同事务乘坐民用航空器、火车时,遭受意外造成伤残、死亡,被保险人支付高级雇员或其家属的福利性抚恤金。
本保险乘坐民用航空器发生意外,每人最高赔偿限额500万元;乘坐火车每人最高赔偿限额200万元。
九、员工食堂条款
被保险人雇佣的员工在保险期间在员工食堂或公司指定的用餐地点用餐后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规定负责赔偿。
十、文娱康体活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由于被保险人组织的运动、文娱。
社会等活动造成的意外事故而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