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最新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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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护水平,保障患者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依法提供质量可靠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地处理医疗事故。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及时了解医疗服务的质量情况。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考核机制,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值班制度,保证医务人员的连续性服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交接制度,确保患者病情的连续监护。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医疗设备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台帐,对医疗设备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使用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对设备的正确操作。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维修制度,及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第四章医疗事故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调查机制,对医疗事故进行深入调查。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疗事故并赔偿受害者。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事故预防教育,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第五章医疗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督导机制,对医疗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院范本)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院范本)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院范本)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医疗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汇编旨在为医院提供一套全面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范本,以供参考和借鉴。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医疗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遵循科学性、规范性、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二、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

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科室应当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首诊负责制度,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连续、规范的医疗服务。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会诊制度,确保患者得到多学科综合治疗。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提高疑难病例的诊疗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确保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保证手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术前讨论制度,确保手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诊疗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书写规范,保证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2023版最新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2023版最新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2023版最新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引言
本文档旨在汇编2023版最新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以便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要求。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

第二章: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该章节介绍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和要素。

其中包括质量目标的制定、质量管理流程的建立、质量评估与监控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章: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标准
本章详细说明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其中包括医疗机构的资质认证、医疗设备的管理、医疗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章:医疗服务质量监管与考核
该章节主要介绍了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与考核机制。

包括监督检查、质量评估、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本章重点阐述了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的方法和策略。

包括意见反馈机制、质量管理培训、经验交流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附则
该章节涉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解释权和生效日期等内容。

以上是《2023版最新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的大致内容概述,旨在为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详细内容请参阅正式发布的制度文件。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的机构和职责第二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医疗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三条医院质量管理部门是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包括监督评价、危急事件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的原则和目标第四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安全性。

第五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保障患者权益。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医院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细则》,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并向全院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危急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危急事件及时上报,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流程,提高诊疗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质量数据的及时收集、分析和汇总。

第五章医疗质量监督和评价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价,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检测中心,对医疗设备和检验设施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测。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第六章医疗质量改进和提升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改进机制,对医疗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医疗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奖惩制度,对优秀医护人员进行表彰和激励,对医疗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完善患者的医疗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活动,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计划和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并进行贯彻实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分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协调机制。

第六条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政策、目标和计划,并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全院各部门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全院职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程序和方法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文件、记录和档案等。

第十条质量管理文件应当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文件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室,负责管理和保管质量管理文件、记录和档案等。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质量管理程序,明确各项质量管理活动的具体要求、步骤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工具,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改进、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调查分析等。

第四章质量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自查、自评、自整改等活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定期的质量管理评估机制,对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进行评估,推动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督和评估,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部门等。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辅助人员。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2. 严格执行医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3.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4.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

二、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第四条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以下机构:1. 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2. 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3.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医疗质量管理内容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医疗文书管理:规范病历书写,确保病历质量;2. 医疗质量控制:实施医疗质量检查、评估和考核;3. 医疗安全:预防和控制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安全;4. 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患者需求;5. 医疗教育: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措施:1.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2. 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4. 定期组织医疗质量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5. 加强与患者沟通,及时了解患者需求,改进医疗服务。

四、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医院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晋升、评优、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对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疗质量管理规定、造成医疗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五、附则第十条本汇编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部分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病历管理制度1. 规范病历书写,确保病历质量;2. 实施病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加强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水平。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1一、门诊部工作制度(一)科学组织和指导分诊,以缩短候诊时间,对高热病员、危重病员及70岁以上老人应当优先安排门诊。

(二)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医师对首次来诊的病员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体检和进行必要的影像、实验等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

(三)遇有疑难、重危伤病员或3次以上来诊尚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上报医院领导。

(四)定期检查总结门诊医疗质量。

(五)承办病员入院、出院、转院手续,掌握各科病员流动和床位使用情况,每日向统计室报告。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

(七)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对候诊人员宣传卫生防病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

二、挂号室工作制度(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急重危病人例外)。

(二)挂号室应分科挂号,已有门诊病历办理复诊挂号即可。

(二)转科病员不在重新挂号。

(四)挂号诊病当次当日有效。

(五)挂号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态度和蔼,解答耐心,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各栏。

三、住院处工作制度(一)出院、入院病员均由本院各科医师开具出入院证,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

(二)病员办理出院手续,由病区护士长到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

(三)住院病员,应详细填写住院卡及病历首页,按规定预交押金。

(四)住院处设置住院病人一览表,并每日与病区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病床使用和周转情况。

(五)住院处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和蔼,准确掌握各种收费标准、交付现金时应当面点清,开出收据,并保留存根备查。

四、观察室工作制度(一)观察室留观病员由急诊医师、护士负责,轮流值班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需要住院治疗者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2020年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2020年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X X X 医院2020年最新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管理规定 (5)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7)新技术准入制度 (11)医疗安全警示制度 (12)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21)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22)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28)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29)转院及转科制度 (36)病历质量考核及奖惩办法 (37)病历点评制度 (44)病历管理制度 (45)病历及其他医技文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 (48)病历书写制度 (52)病例讨论制度 (55)查对制度 (57)处方点评制度 (62)处方制度 (65)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68)会诊及远程会诊制度 (69)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1)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72)三基三严培训制度 (7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8)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管理规定为提高我院临床医技科室医师的业务素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2、自从事临床医技工作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过失,医疗(技)质量和医疗投诉率较低(2起/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3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5年。

4、在历次院内医疗文书质量检查中,无丙级病历及严重违反医疗文书质量标准的情况。

5、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关的资格证书。

二、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1、申请进修人员在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科及主管院长统一研究审批。

2、医院审批同意后,由申请进修人员填写进修医院正式的进修申请表,按表格上相应程序逐级报批后寄出,医务科进行备案。

3、外出进修人员将行程时间上报医务科,以便安排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一、前言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病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本制度明确了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和启封以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旨在规范医务人员行为,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死亡病历等,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就诊过程中的诊断、治疗、护理等情况。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资料保存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

3. 纸质病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保存:(1)门(急)诊病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2)住院病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年;(3)死亡病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年或者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4. 信息化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病历资料,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2)病历信息系统应当具备权限管理、数据备份、病毒防护等功能,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3)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病历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保障其正常运行。

5. 病历资料的销毁:(1)达到规定保存期限的病历资料,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2)销毁病历资料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做好销毁记录,确保病历资料无法复原。

6.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病历保存管理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病历资料的安全。

三、病历书写1. 书写原则(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撕毁或伪造;(3)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或非正式用语;(4)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治疗、护理等内容,应当有明确的依据和记录。

2. 书写要求(1)门(急)诊病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转归等内容;(2)住院病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辅助检查报告、诊断、治疗、护理、转科记录、出院记录等内容;(3)死亡病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死亡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尸检记录等内容。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质量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为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全面规范、科学管理和评价体系建设,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连续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医务人员。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包括医疗过程管理、医疗质量评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信息管理、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六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

第二章医疗过程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医疗流程,明确各项医疗活动的程序和标准,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标准化的临床路径,对常见疾病的诊疗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临床工作效率。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医疗设备和器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医疗质量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第三章医疗质量评价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个方面。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对医疗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反馈机制,对患者的满意度和投诉进行跟踪和处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价,对各项医疗活动进行质量评估和排名,推动医疗服务的改进。

第四章医疗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020年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汇编(2020年修订版)目录一、首诊负责制 (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三、会诊制度 (5)四、精神病护理分级管理制度 (9)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3)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8)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20)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22)九、查对制度 (24)十、患者风险评估制度 (29)十一、患方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30)十二、MECT治疗室安全核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40)十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风险制度 (41)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44)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49)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97)十五、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04)十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06)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指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一、患者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全面负责,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教科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五、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六、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教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是: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患者满意度。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的原则是: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患者至上、科学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医疗质量管理科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医疗质量目标和计划;2.监督医院各临床科室的医疗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3.审定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统计分析医疗事故情况,并向上级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报告;4.指导和促进医疗质量管理科的工作,定期评估其绩效;5.组织医疗质量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第六条医院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与分工;2.医疗质量目标和评估指标的确定方法;3.医疗质量培训与考核;4.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的程序;5.医疗质量评估与持续改进的措施。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的实施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具体落实到每个临床科室和工作岗位,确保全员参与。

第八条医疗质量管理科负责:1.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2.组织医疗质量考核和绩效评估;3.收集和分析医疗质量相关数据,制作报告;4.完成上级医疗质量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1.组织贯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2.监督和指导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3.整合本科室的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章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级标准;2.医疗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3.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责任分工;4.医疗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第六章医疗质量评估与持续改进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采取科学方法和工具,评估医疗质量的各个方面。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一、管理机构1.医疗质控委员会医疗质控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部负责医疗质量、卫生安全管理的机构。

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医疗质量控制方案,制定相关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对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2.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是医疗机构内部负责监督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的机构。

该部门的职责是对医疗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

同时,也负责做好医疗机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

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医疗质量安全目标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可量化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监控指标。

目标和指标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的特点、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等因素。

2.医疗质量行为规范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护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3.医疗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应具有可追溯性和操作性,能够反映实际操作情况。

同时,文件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通过内部审核和公开展示等形式让员工了解和认识。

三、医疗安全事件处理1.医疗事件分类医疗事件可以分为不良事件和医疗事故。

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操作中并未出现损害患者身体健康的事件,而医疗事故则是指医疗操作中出现错误或疏忽导致患者受伤或死亡的事件。

2.医疗事件报告处理医疗机构内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医疗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

发生医疗事件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患者,同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疗机构必须对医疗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医疗风险管理1.医疗风险评估医疗风险评估是医疗机构内部对医疗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的过程。

评估应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等环节。

医疗机构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并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

2.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

2020年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2020年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X X X 医院
2020 年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如何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成为了医疗机构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不断增强患者的信任,各个医疗机构相继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进行汇编,以期对医疗服务的规范和提升有所帮助。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机构设置和管理1.1 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有明确的机构组织结构,规范职责分工,逐级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应当满足医疗服务质量要求,合理调整配置各类医务人员,保证医务人员数量与工作量匹配。

1.2 机构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包括行政管理、医务管理、科室管理等多方面内容。

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等。

2. 基础设施建设2.1 建筑物及设备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设备、诊疗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设施用具的管理与维护制度。

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医疗设备,确保使用安全和效能。

2.2 卫生防疫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落实医疗机构防疫工作相应的责任制。

加强医疗机构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水平,确保病患的安全和健康。

3. 医疗服务流程及质量控制3.1 诊疗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各种疾病的诊疗操作规范,在临床工作中,规定医疗人员的职责、流程、标准,确保医疗行为规范,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3.2 患者离院及随访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离院及随访管理制度,实现临床跟踪评估。

通过对患者的跟踪随访,可以及时发现患者的身体变化,对医疗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估。

3.3 病案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病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病案资料的管理、保密和统计工作,加强病案的质量监管,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医疗服务质量监管4.1 医师考核评价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师具体的临床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实行定期轮岗、中级检查等方式,加强医师的业务水平和素质要求,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汇编。

二、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1.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3. 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疗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组织质量检查和考核等。

三、医疗质量管理内容1. 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设备、药品、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 医疗质量标准: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标准,包括诊疗技术、护理技术、服务质量等方面。

3. 医疗服务流程: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确保患者就医体验。

4. 医疗质量考核:建立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5.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开展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活动,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四、医疗质量管理措施1. 加强医疗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医疗质量意识。

2. 完善医疗设备设施:确保医疗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医疗操作,降低医疗风险。

4. 强化医疗质量监督: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督机制,对医疗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5. 加强医疗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五、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1. 医疗机构应将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纳入医院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

2.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疗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医疗质量意识。

4.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奖惩制度,对医疗质量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医疗质量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汇编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2020版最新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2020版最新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2020版最新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规章与流程的制订及修订制度为做好不同医疗环节的过程管理,规范医疗文件的制订过程,保障医疗文件制订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规章与流程制订的原则作为PDCA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原理中计划的制订阶段,目的是要做好不同医疗环节的过程管理。

本着解决系统问题、实际问题的原则,分析存在的系统缺陷,制订或完善相关工作流程。

二、医疗规章与流程制订的依据规章的产生依据于上级文件及管理制度,流程的产生依据于院内专家意见。

三、医疗规章与流程的产生流程(一)由职能科室人员参照上级文件要求起草,或经与相关科室充分讨论后起草,职能部门负责人初步审核。

(二)职能科室主管院长初步审核后,必要时请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开会讨论。

(三)修改通过后提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向院务会汇报审核意见。

(五)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正式文件。

四、医疗规章与流程的发布(一)文件以纸质版下发各科主任;纸质版文件供科室科主任对全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纸质版文件方便医务人员翻阅。

(二)文件电子版发布于院内OA网,供各科室下载。

五、医疗规章与流程的修改(一)句词需修改,规章与流程内容无变化,由各行政部门负责人主持修订并下发新文件。

(二)部分内容需要修改,规章与流程内容有变化,由行政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并重新按照上述三、四条执行。

制定与更新临床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的规定为促进临床诊疗工作更加合理、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医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的诊疗行为应严格遵守医院的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

二、临床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的制定与更新应遵循安全、有效、合法、规范的原则。

三、各临床科室应参照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华医学会发表的指南与规范制定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制定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指南》及各项《操作规范》。

分享《医疗管理制度汇编》: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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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医疗管理制度汇编》: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管理制度汇编》分册共计346页,18.5万字。

第二章医疗常规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容和永恒的主题,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

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质量保证体系(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等质量管理组织)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院领导班子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三)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四)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五)各级责任人应明确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能力。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一)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

(二)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三、健全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一)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

(二)强化病历质量三级质控,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四、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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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规章与流程的制订及修订制度为做好不同医疗环节的过程管理,规范医疗文件的制订过程,保障医疗文件制订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规章与流程制订的原则作为PDCA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原理中计划的制订阶段,目的是要做好不同医疗环节的过程管理。

本着解决系统问题、实际问题的原则,分析存在的系统缺陷,制订或完善相关工作流程。

二、医疗规章与流程制订的依据规章的产生依据于上级文件及管理制度,流程的产生依据于院内专家意见。

三、医疗规章与流程的产生流程(一)由职能科室人员参照上级文件要求起草,或经与相关科室充分讨论后起草,职能部门负责人初步审核。

(二)职能科室主管院长初步审核后,必要时请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开会讨论。

(三)修改通过后提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向院务会汇报审核意见。

(五)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正式文件。

四、医疗规章与流程的发布(一)文件以纸质版下发各科主任;纸质版文件供科室科主任对全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纸质版文件方便医务人员翻阅。

(二)文件电子版发布于院内OA网,供各科室下载。

五、医疗规章与流程的修改(一)句词需修改,规章与流程内容无变化,由各行政部门负责人主持修订并下发新文件。

(二)部分内容需要修改,规章与流程内容有变化,由行政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并重新按照上述三、四条执行。

制定与更新临床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的规定为促进临床诊疗工作更加合理、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医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的诊疗行为应严格遵守医院的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

二、临床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的制定与更新应遵循安全、有效、合法、规范的原则。

三、各临床科室应参照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华医学会发表的指南与规范制定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制定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指南》及各项《操作规范》。

四、医院各科室应至少每两年对临床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进行重新修订,禁止使用已废止的指南及规范,由科室主任负责制定,提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本专业范围内落实。

新制定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需在科内进行先培训、后执行。

五、《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的制定与修订批准程序及监管规定:(一)首先由专业科室遵循新的临床指南/规范的临床实施原则,制定、更新本院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提交医务部,医务部上报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

(二)各科室申报材料完善后上交医务部,由医务部组织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及建议。

(三)通过审核的更新版临床指南/规范,科主任负责在科室落实执行,并由医务部负责督导和检查落实情况。

(四)根据国内外权威指南和有关循证医学证据,不断制定与更新符合本院实际情况的临床指南/规范。

由医务部监督管理。

首问负责制一、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好优质服务,树立医院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本院全体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是指患者或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到医院来看病、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四、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责任:(一)办事人到医院看病或办事时,首问责任人要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大方。

(二)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耐心、细致、周到地解答有关询问。

(三)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是属于本院职责范围内的,及时为办事人联系相关科室,进行接待。

(四)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院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引和帮助。

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岗位工作业务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不仅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而且要了解有关科室的职能;强化职业道德意识,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值班与交接班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落实核心制度,夯实责任,杜绝潜在的医疗安全隐患,制订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的值班是指医院根据临床工作实际提供24小时的连续服务。

第三条本规范中值班医师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分为主班、夜班、副班、二线及三线。

第四条本管理规范适用于临床科室。

第二章基本条件及分类第五条基本条件(一)值班医师具备执业资格;(二)取得处方权;(三)经科室考核后,报备医务部,方可安排值班。

第六条值班医师分类(一)主班医师是指白天负责医疗单元医疗工作的医师;(二)夜班医师是指夜间负责医疗单元医疗工作的医师;(三)副班医师是指在主班医师遇紧急情况(如紧急会诊、抢救、手术等)必须离开时,接替主班医师负责医疗单元医疗工作的医师;(四)二线医师负责指导值班医师的临床工作、参与危重及特殊患者的救治、会诊、急诊手术等医疗工作;(五)三线医师负责协调病区的各项医疗工作(如遇夜间大抢救,需临时调配医务人员)及病区的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七条值班班次(含节假日、双休日)(一)主班:8:00-18:00(二)夜班:18:00一次晨8:00(三)不鼓励由一名医师承担两个班次的医疗工作。

第八条主班医师(一)参加晨交班,熟知病区的急危重症患者情况;(二)负责协调安排新入院患者的所有诊疗工作;(三)负责协调处理病区原有患者各种情况的医疗处理并完成记录,包括因下夜班、手术等原因不在病区的主管医师分管患者的处理;(四)每天下午17:00前完成病区的查房工作,书写交接班记录本并签名盖章;(五)负责完成与夜班医师的夜交班工作。

第九条夜班医师(一)完成与主班医师的夜交班,熟知病区的急危重症患者情况;(二)晚上21:00前进行病区的夜查房;(三)负责夜间新入院患者、原有患者的所有诊疗工作;(四)次日晨7:00前完成病区的查房工作,书写交接班记录本并签名盖章;(五)参与晨交班,并宣读交接班记录本内容。

第十条临床科室交接班(一)一般项目:住院患者、新入院、危重、拟行手术、出院等患者人数;(二)重点内容:以下患者,必须详细书写交班记录;1.新入院患者:值班期间入院的患者2.危重患者:医嘱上告病危及病重的患者3.拟行手术者4.其他患者:危急值、病情变化(含术后)、其他特殊情况(有纠纷倾向或出现安全突发事件的患者)(三)书写要求:1.基本信息:患者床号、姓名、初步诊断2.重点内容:2.1新入院患者:病情、处理及后续观察重点2.2危重患者:危重程度的评估、处理情况,后续观察重点及拟行检查或操作,对于抢救患者,需详细记录抢救经过。

拟行手术患者:手术名称、检查结果有无异常,病情有无变化及处理。

2.3其他患者:病情变化、危急值及处理。

其他特殊情况(如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效果不满意、行为异常等)。

3.专科要求:除以上外,还需完成本专科需交接内容。

第十一条医技科室交接班(一)一般项目1.检测的数量2.报告的数量3.危急值的数量4.不合格标本的数量(二)重点内容1.危急值情况:科室的分布,是否与科室进行沟通,有无未落实到位的科室;2.因疑难特殊等原因,需要上级医师复核的标本、影像资料及落实情况;3.夜间的特殊情况;4.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三)书写要求1.基本信息:检测科室、检测项目2.重点内容:2.1危急值:检测数量及处理;2.2夜间特殊情况:急诊的数量、结果;2.3仪器设备:运行是否良好、是否需要维修等。

3.专科要求:除以上外,还需完成本专科需交接内容。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主班医师(一)主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病区,严格履行职责,严禁脱岗、串岗,及时完成工作内容;(二)不得参加择期手术、门诊等医疗工作;(三)主班医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

第十三条夜班医师(一)夜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严禁脱岗、串岗(院内紧急会诊等工作需要离开科室时应告知值班护士去向及联系方式),及时完成工作内容;(二)夜班医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

第十四条副班医师(一)副班医师参照主班医师工作内容协助主班工作;(二)在接到上级医师的紧急通知后,必须30分钟内赶到科室,接替负责科室相应的医疗工作。

第十五条交接班(一)科室每天完成两次交班,晨交班和夜交班;(二)8:00晨交班,由夜班医师交班;(三)各诊疗组在下班前,应将本组需观察的患者及其病情情况向值班医师交待;(四)18:00夜交班,由主班医师与夜班医师进行交班;(五)交班医师与接班医师必须在交接班记录本签名;(六)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提前。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科室需于每月23日前将次月的排班情况,包括主班、副班、夜班、二线医师人员名单,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提交医务部报备。

第十七条每个护理单元必须确保夜间至少有一名医师在岗在位。

第十八条成立由院领导、医务部、门诊部等职能科室组成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务部,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规范由医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住院床位调配管理制度一、病区的床位由医院统一管理,住院部负责床位凋配。

二、同一病区内,专业组的床位不固定,遵循有空床即收住患者的原则。

三、医院统一设置科室床位,各病区不得私自改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床收病人,陪人及家属不得占用床位。

四、原则上各病区不得加床收治患者,因突发公共事件、群体伤、病情确实需要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加床。

五、病区床位已满,按照专业相近、病区位置相邻及避免交叉感染的原则进行跨病区安置;跨病区收治的患者,本病区有空床时及时转回。

六、急重症患者收住本专业病区,轻症患者可跨病区收治。

七、确定病区有空床,已约定患者入院,但因病区原因,在病人办理入院手续后病区无床,由科室自己解决患者床位安排。

八、协调床位时,首先在大科内调整;大科无空床时,在全院空床多的科室调整。

九、产科、新生儿科专业,不跨病区收治。

临床科室增减固定床位管理制度一、临床科室根据本科室病床数、住院病人数量、床位使用率等医疗运营有关数据,在现有空间允许情况下,酌情增减住院床位。

二、临床科室需填写《申请增减固定床位会签审批表》,经科主任同意后,提交至护理部、感控科会签。

人力资源部、医务部审核后提交业务院长、院长最终审核。

三、院领导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总务科、信息科、财务科、器械科等相关科室做相应调整。

四、护理部、控感科在会签时需要认真进行评估。

患者收治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依法执业,强化专病专治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确保病人得到最佳治疗,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对各科规范收治病人作如下规定:一、病人收治基本要求(一)对专科性不强的疾病,可根据临床专科的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收治病人到相应专科;同时不得推诿或拒收需住院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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