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修订)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发布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发布一、一般规定1.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竹)结构、混合结构等结构类型。
2.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3.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4.当单体建筑中釆用了不同的结构体系(类型)时,可先按单一结构体系(类型)计算出各结构单元的装配率,再根据各结构单元地上建筑面积加权平均。
5.地下室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建造时,主体结构的得分按照相应评分表计算,地下室主体结构实际实施的面积可以替代上部结构相同面积的主体结构得分。
6.单体建筑装配率P按下式计算:式中:P──单体建筑装配率;Q1──标准化指标实际得分值Q2──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3──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4──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5──管线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7.各系统的得分不应小于评分表中规定的最低分值要求。
8.公共建筑室内或居住建筑套内实施全装修的情况下,当全装修表面积的60%及以上采用装配式装修方式完成,且实现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时,内装系统和管线系统的装配率均可直接按照满分计算。
三、计算规则新规有哪些变化与原《细则》相比,新《细则》有哪些变化呢?一是增加标准户型、标准模数、标准化构件等多个标准化选项,推动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建设水平。
二是主体结构系统装配的同时,增加内装系统的权重及多种工艺、工法的选项,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内装系统发展和技术创新。
三是提高各类构件内在质量,鼓励采用“免抹灰”技术和多种功能复合产品的应用,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构件高质量发展,同时,减少现场湿作业和建筑垃圾。
四是简化计算规则和监督管理,不宜采用预制装配的部位不纳入计算,有效提高各环节装配率计算效率。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一、一般规定1.本规则适用于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竹)结构、混合结构等结构类型。
2.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3.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4.当单体建筑中釆用了不同的结构体系(类型)时,可先按单一结构体系(类型)计算出各结构单元的装配率,再根据各结构单元地上建筑面积加权平均。
5.地下室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建造时,主体结构的得分按照相应评分表计算,地下室主体结构实际实施的面积可以替代上部结构相同面积的主体结构得分。
6.单体建筑装配率P 按下式计算: %100100Q Q Q Q Q P 54321⨯++++=式中:P ──单体建筑装配率;Q 1──标准化指标实际得分值Q 2──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3──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4──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5──管线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7.各系统的得分不应小于评分表中规定的最低分值要求。
8.公共建筑室内或居住建筑套内实施全装修的情况下,当全装修表面积的60%及以上采用装配式装修方式完成,且实现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时,内装系统和管线系统的装配率均可直接按照满分计算。
9.本规则中未予明确计算的新技术、新工艺,其计算方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10.装配式建筑的分级标准为:A级,得分为60-75分;AA级,得分为76-90分;AAA级,得分为91分及以上。
二、评分表1.本规则按照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特点分别给出评分项及评分值。
(见表一、表二、表三)2.各评分项的得分有区间要求的按照插值法进行计算,仅有下限要求的评分项达到要求方可得分。
3.有多个评价项但评价分值仅有一项时,满足一个评价项的要求即可得分。
三、计算规则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1.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范围为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部分。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附件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一、一般规定(一)装配式建筑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认定;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认定单元。
(二)装配式建筑评价分设计评价、竣工评价两阶段评价。
以竣工评价确认项目的装配率及评价等级。
(三)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20分;2.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分;3.装配率不低于50%。
(四)鼓励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
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划分为A级、AA级、AAA级。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配率为60%~75%时,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2.装配率为76%~90%时,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3.装配率为91%及以上时,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
二、装配率计算- 2 -表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 3 -(二)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预制部品部件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1.主要为混凝土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Q1a=V1a/V×100%式中:Q1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V1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V──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1)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和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2)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3)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
2.主要为金属材料及钢-混凝土组合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计算:Q1b =L1b/L×100%式中:Q1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及钢-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的应用比例;L1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或钢-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构件长度和现场对接区段长度之和;- 4 -L── 所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总长度。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一、一般规定1.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竹)结构、混合结构等结构类型。
2.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3.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4.当单体建筑中釆用了不同的结构体系(类型)时,可先按单一结构体系(类型)计算出各结构单元的装配率,再根据各结构单元地上建筑面积加权平均。
5.地下室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建造时,主体结构的得分按照相应评分表计算,地下室主体结构实际实施的面积可以替代上部结构相同面积的主体结构得分。
6.单体建筑装配率P 按下式计算: %100100Q Q Q Q Q P 54321⨯++++=式中:P ──单体建筑装配率;Q 1──标准化指标实际得分值Q 2──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3──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4──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5──管线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7.各系统的得分不应小于评分表中规定的最低分值要求。
8.公共建筑室内或居住建筑套内实施全装修的情况下,当全装修表面积的60%及以上采用装配式装修方式完成,且实现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时,内装系统和管线系统的装配率均可直接按照满分计算。
9.本细则中未予明确计算的新技术、新工艺,其计算方式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10.装配式建筑的分级标准为:A级,得分为60-75分;AA级,得分为76-90分;AAA级,得分为91分及以上。
二、评分表1.本细则按照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特点分别给出评分项及评分值。
(见表一、表二、表三)2.各评分项的得分有区间要求的按照插值法进行计算,仅有下限要求的评分项达到要求方可得分。
3.有多个评价项但评价分值仅有一项时,满足一个评价项的要求即可得分。
三、计算规则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1.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范围为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部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12.29
•【字号】琼建科〔2021〕305号
•【施行日期】2022.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琼建科〔2021〕305号省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提升装配式建筑模数化、标准化和集成化,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稳步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结合近年来我省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实际工作情况,在征求省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监理、构件生产等单位意见,并听取国内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我厅修订了《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计算规则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的通知》(琼建科〔2018〕70号)同时废
止。
附件: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2021年修订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或制造基地预先制作好建筑构件或装配好的建筑模块,然后运至现场进行安装和拼装的建筑方式。
为了推动装配式建筑在江苏省的发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本文将对该条例进行详细介绍,内容约1200字。
一、总则:二、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计算方法: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建筑项目的总预制装配量与总建筑量之比进行计算。
装配式建筑的总预制装配量包括建筑构件的预制量和建筑模块的装配量。
1.建筑构件的预制量计算方法:建筑构件的预制量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工艺和预制工厂生产能力进行计算。
施工图纸中应明确每个构件的数量和规格,施工工艺应清晰地表述构件的加工流程和材料的消耗量。
预制工厂生产能力是指预制工厂一定时间内生产预制构件的能力,一般以每月能生产的构件数量来衡量。
2.建筑模块的装配量计算方法:建筑模块的装配量根据施工图纸和拼装工艺进行计算。
施工图纸中应明确每个模块的数量和规格,拼装工艺应清晰地表述模块的拼装流程和装配时间。
装配时间是指将模块从预制工厂运至施工现场并完成拼装的时间。
三、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要求:1.2024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2.2025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
3.203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
四、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考核和奖惩措施:为推动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提高,该细则设立了考核和奖惩措施。
1.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考核:每年底,相关行政部门将对各装配式建筑项目的预制装配率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质量等级的依据。
2.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奖励:预制装配率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奖励内容包括财务奖励和荣誉称号等。
3.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惩罚: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措施,惩罚内容包括罚款、暂停项目资金拨付和取消工程竣工验收等。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附件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如涉及细则中未包含的情况,应通过专项评审确定具体计算规则。
二、装配率是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结构、外围护、内装、设备与管线等系统中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三、单体建筑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不做最低限要求,当单体建筑装配率P达到40%四、超限建筑的主体结构得分(Q1时,可以纳入统计;其他各类建筑的单体建筑装配率P应达到50%。
五、单体建筑装配率应根据建筑类型对应表1、2、3中的分值计算:式中:P ──单体建筑装配率;──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1Q──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2Q──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3──管线及机电设备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4──其他指标实际得分值。
Q5六、各评价项得分按照相应指标与表中对应的区间进行计算。
七、竖向承重构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向承重构件采用混凝土材料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符合下列规:(1)剪力墙结构中预制剪力墙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式中:q──预制剪力墙应用比例;1awA──各楼层预制剪力墙的墙体面积之和,采用单侧叠合剪力墙时,应乘以0.5的w1折减系数;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预留洞口以及预制剪力墙体之间宽度不大于 600mm 的竖向现浇段等的面积;──各楼层全部剪力墙的墙体总面积;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Aw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2)框架结构、框架-现浇剪力墙或框架-现浇筒体结构中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式中:q1az──各楼层中预制框架柱支承的楼层面积之和;Az1A ──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一、一般规定(一)装配式建筑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评价单元,并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分别进行评价;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 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评价单元;4.单体建筑评价范围为首层建筑地面(有地下室的为顶板建筑面层)以上的全部楼层。
独立地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立体停车场、地下运动场所,符合装配式建筑计算规则的,可以按照单体建筑实施评价。
(二)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30 分;2.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 分;3.技术创新的分值不低于5 分;4.装配率不低于50%。
(三)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配率为60%~75%时,评价为一星装配式建筑;2.装配率为76%~90%时,评价为二星装配式建筑;3.装配率为91%及以上时,评价为三星装配式建筑。
二、装配率计算(一)装配率应根据表 1 中的评分项分值按下式计算:P =Q1+Q2+Q3+Q4 ⨯100%100式中:P──装配率;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Q3──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Q4──技术创新指标实际得分值。
装配率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位。
2.装配式模板,是指采用铝模板、钢模板、塑料模板等工厂生产的部品部件,在工地现场快速组装,可显著提高混凝土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的模板系统。
需提供装配式模板的配模图纸方可得分。
3.非砌筑墙体包括采用各种中大型板材、幕墙、木骨架或轻钢龙骨复合墙体等,满足工厂生产、现场干法安装施工的要求。
非砌筑墙体需提供深化设计图纸方可得分。
4.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强调围护墙系统集成性。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附件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一、一般规定(一)装配式建筑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认定;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认定单元。
(二)装配式建筑评价分设计评价、竣工评价两阶段评价。
以竣工评价确认项目的装配率及评价等级。
(三)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20分;2.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分;3.装配率不低于50%。
(四)鼓励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
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划分为A级、AA级、AAA级。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配率为60%~75%时,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2.装配率为76%~90%时,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3.装配率为91%及以上时,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
二、装配率计算表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二)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预制部品部件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1.主要为混凝土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Q1a=V1a/V×100%式中:Q1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V1a──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V──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1)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和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2)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3)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
2.主要为金属材料及钢-混凝土组合材料时,按下列公式计算:Q1b =L1b/L×100%式中:Q1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及钢-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的应用比例;L1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或钢-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构件长度和现场对接区段长度之和;L── 所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总长度。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附件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如涉及细则中未包含的情况,应通过专项评审确定具体计算规则。
二、装配率是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结构、外围护、内装、设备与管线等系统中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三、单体建筑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四、超限建筑的主体结构得分(Q1)不做最低限要求,当单体建筑装配率P达到40%时,可以纳入统计;其他各类建筑的单体建筑装配率P应达到50%。
五、单体建筑装配率应根据建筑类型对应表1、2、3中的分值计算:式中:P ──单体建筑装配率;Q1──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2──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3──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4──管线及机电设备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5──其他指标实际得分值。
六、各评价项得分按照相应指标与表中对应的区间进行计算。
七、竖向承重构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向承重构件采用混凝土材料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符合下列规:(1)剪力墙结构中预制剪力墙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式中:q1aw──预制剪力墙应用比例;A w1──各楼层预制剪力墙的墙体面积之和,采用单侧叠合剪力墙时,应乘以0.5的折减系数;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预留洞口以及预制剪力墙体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 的竖向现浇段等的面积;A w──各楼层全部剪力墙的墙体总面积;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2)框架结构、框架-现浇剪力墙或框架-现浇筒体结构中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式中:q1az──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A z1──各楼层中预制框架柱支承的楼层面积之和;A ──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
2.对于钢与混凝土组合形成的竖向承重构件,当钢构件同时作为外模板使用时,该组合构件按照预制构件计算。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或现场生产建筑构件,然后将其运输至现场进行组装和安装的一种建筑方法。
其中,装配率是指建筑的构件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
计算装配率的细则如下:1. 计算方式:装配率 =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总重量 / 建筑的总重量。
可以根据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计算装配率的方式,比如可以按照构件的数量、面积或体积进行计算。
2. 总重量的确定:建筑的总重量包括所有构件的重量以及其他结构材料的重量。
需要根据建筑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确定每个构件的重量,并加总得到建筑的总重量。
3.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确定:装配式建筑构件包括墙板、楼板、梁柱等。
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项目确定使用哪些构件进行装配式建造。
4.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重量确定:根据装配式建筑构件的设计图纸或产品规格,确定每个构件的重量。
可以通过施工单位提供的构件重量数据或实测得到。
5. 特殊构件的处理:如果建筑中包含一些特殊构件,比如玻璃幕墙、钢结构等,可以将这些构件单独计算装配率,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纳入建筑的总重量进行计算。
6. 装配率的解读:装配率可以反映一个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造水平。
如果装配率较高,说明建筑采用了较多的装配式建造构件,具有较高的装配率。
相反,如果装配率较低,说明建筑中采用了较少的装配式建造构件,装配率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装配率只是评估一个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造水平的一个指标,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施工工期、成本、质量等。
此外,装配率的计算也需要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是建筑行业追求高效、环保、节能的必然选择。
装配式建筑可以将建筑构件在工厂进行标准化、集成化生产,然后运输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大大缩短了施工周期,提高了施工效率。
同时,装配式建筑减少了施工现场的噪音、污染和废弃物产生,对环境友好。
在装配式建筑中,装配率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它能够反映建筑中采用装配式构件的比例。
装配率的计算细则可以帮助工程管理者和设计团队评估装配式建筑的程度,并调整设计和施工策略,以更好地满足项目的要求。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1、一般规定1.1 本计算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类装配式建筑单体的预制装配率计算。
其适用范围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涵盖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及装配式组合结构(含模块建筑)等结构类型。
1.2 预制装配率是评价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指标,反映了装配式建筑中应用工业化建造技术的程度。
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文件和相关文件中应明确列出建筑单体的预制装配率指标。
1.3 预制装配率是指装配式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预制构件、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工业化内装部品的体积或面积占该部分总面积的比率。
注: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中屋顶以上塔楼部分不列入计算范围。
2.设有商业裙房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若裙房部分采用现场浇筑施工,则在建筑主体平面外的裙房部分不列入计算范围。
1.4装配式建筑应进行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和建造,实现建筑全装修。
2、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2.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2.1.1计算公式预制装配率=()3i=1Z i i S α+∑1Z ——整栋建筑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1Z 100%=⨯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之和对应混凝土总体积之整栋建筑整栋和建筑2Z ——整栋建筑中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的预制装配率2Z 100%=⨯整栋建筑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3Z ——整栋建筑中工业化内装部品的预制装配率3Z 100%=⨯整栋建筑工业化内装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建筑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i α——预制装配率计算权重系数,详见下表。
预制装配率计算权重系数S ——集成应用加分项(详见2.3)。
2.1.2构件类型说明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包括:(1)主体结构预制构件:竖向构件(预制柱、钢支撑、预制内外剪力墙板、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预制双层叠合剪力墙板等);水平构件(预制梁、预制叠合板、预制密肋空腔楼板、预制楼梯板、预制阳台板、预制空调板等。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或生产基地制造预制组件或装配构件,然后将其运输到现场进行组装和安装的建筑方式。
其施工速度快、质量可控、环保节能等特点使其受到了广泛关注和推广。
为了推动装配式建筑在四川省的发展,制定了相应的装配率计算细则,以鼓励和指导相关建筑单位在建设中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装配率计算细则的基本定义如下:1.装配率定义:装配率是指在一个建筑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所安装的装配构件的总面积与该项目建筑总面积之比。
装配率=装配构件总面积/建筑总面积×100%2.装配构件总面积的计算方法:装配构件总面积包括所有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所安装的构件的总面积。
装配构件总面积=预制构件面积+预制混凝土构件面积+空心板面积+轻钢龙骨面积等。
3.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总面积是指一个建筑项目中所有建筑构件的总面积。
建筑总面积=地上建筑总面积+地下建筑总面积。
在四川省的装配率计算细则中,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如下:1.装配率要求:四川省鼓励建筑单位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并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和规模提出了相应的装配率要求。
具体要求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
2.装配构件的要求:装配构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建筑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具有耐久、安全、节能、环保等特点。
在进行装配式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确定装配构件的使用范围和技术要求。
3.装配施工的要求:在进行装配施工时,应按照相关的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保证装配构件的安装质量和结构稳定性。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4.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四川省鼓励相关的建筑单位进行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推广和培训,提高相关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管理和组织机制,加强技术交流和合作。
总之,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的制定,旨在鼓励和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在该省的广泛应用,提高建筑的施工质量和效率,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q1aw
A w1 Aw
100%
式中:q1aw──预制剪力墙应用比例;
Aw1──各楼层预制剪力墙的墙体面积之和,采用单侧叠 合剪力墙时,应乘以 0.5 的折减系数;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 照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预留洞口以及预制剪力墙体之 间宽度不大于 600mm 的竖向现浇段等的面积;
Aw──各楼层全部剪力墙的墙体总面积;计算时墙体各 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2)框架结构、框架-现浇剪力墙或框架-现浇筒体结构中
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
q1az
A z1 A
100%
式中:q1az──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
Az1──各楼层中预制框架柱支承的楼层面积之和;
A ──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
2.对于钢与混凝土组合形成的竖向承重构件,当钢构件同 时作为外模板使用时,该组合构件按照预制构件计算。
全面采用 比例≥70%
4~5 3 2
注:计算装配率时,各系统的得分应满足最低分值的要求。
表3
工业建筑
评价项
评价要求
主体结构 (65 分)Q1
竖向承重构件 q1a(q1aw 或 q1az) 水平承重构件 q1b 预制梁或叠合梁 q1c
外围护结构 (25 分)Q2
非承重外围护墙体非砌筑 q2a 外围护墙与保温一体化 q2b 外围护墙与装饰一体化 q2c
q 2b
A 2b A w2
100%
式中:q2b──围护墙与保温、隔热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2b──各楼层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一体化做法的围护
墙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w2──各楼层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 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修订)
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修订)附件1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本《计算规则》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木结构建筑装配率计算可参照执行。
各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在装配式建筑土地供应、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应按《计算规则》控制和落实装配式建筑单体装配率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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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算规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一般规定(一)本《计算规则》中的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二)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主楼和裙房可按主楼标准层正投影范围确认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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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单元。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三、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超限的混凝土结构建筑的主体结构得分值(Q1)不作最低限要求,但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40%;其他各类混凝土结构建筑的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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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60%。
3.主体结构部分的实际得分值不低于20分。
4.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实际得分值不低于10分。
5、采用全装修。
四、计算方法1.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根据表1中的分值按下式计算:式中:P──装配率;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Q3──装修与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Q4──信息化指标实际得分值;Q5──计算项目中缺少的计算项分值总和。
表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指标项指标要求指标分值最低分值主体结构(45分)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构件主要为混凝土材料35%≤比例≤80%15~25*20主要为金属材料及钢-混比例=100%25%QQQQQP10010054321凝土组合材料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70%≤比例≤80%10~20*围护墙和内隔墙(20分)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比例≥80%510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50%≤比例≤80%2~5*内隔墙非砌筑比例≥50%5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50%≤比例≤80%2~5*装修和设备管线(30分)全装修-66干式工法楼面、地面比例≥70%6-集成厨房70%≤比例≤90%3~6*集成卫生间70%≤比例≤90%3~6*管线分离50%≤比例≤70%4~6*信息化(5分)BIM应用设计阶段2-设计、施工阶段5注:(1)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讲解学习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附件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如涉及细则中未包含的情况,应通过专项评审确定具体计算规则。
二、装配率是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结构、外围护、内装、设备与管线等系统中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三、单体建筑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四、超限建筑的主体结构得分(Q 1)不做最低限要求,当单体建筑装配率P 达到40%时,可以纳入统计;其他各类建筑的单体建筑装配率P 应达到50%。
五、单体建筑装配率应根据建筑类型对应表1、2、3中的分值计算:%100100P 54321⨯++++=Q Q Q Q Q式中:P ──单体建筑装配率;Q 1──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 2──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3──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 4──管线及机电设备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5──其他指标实际得分值。
六、各评价项得分按照相应指标与表中对应的区间进行计算。
七、竖向承重构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向承重构件采用混凝土材料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符合下列规:(1)剪力墙结构中预制剪力墙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100%A A q ww11aw ⨯=式中:q 1aw ──预制剪力墙应用比例;A w1──各楼层预制剪力墙的墙体面积之和,采用单侧叠合剪力墙时,应乘以0.5的折减系数;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预留洞口以及预制剪力墙体之间宽度不大于 600mm 的竖向现浇段等的面积;A w ──各楼层全部剪力墙的墙体总面积;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2)框架结构、框架-现浇剪力墙或框架-现浇筒体结构中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100%AA q z11az ⨯=式中:q 1az ──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A z1──各楼层中预制框架柱支承的楼层面积之和; A ──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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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修订)
(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本《计算规则》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木结构建筑装配率计算可参照执行。
各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在装配式建筑土地供应、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应按《计算规则》控制和落实装配式建筑单体装配率指标要求。
b5E2RGbCAP 本《计算规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一般规定
(一)本《计算规则》中的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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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主楼和裙房可按主楼标准层正投影范围确认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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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Om 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单元。
RTCrPUDGiT 三、 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超限的混凝土结构建筑的主体结构得分值( Q1)不作最低 限要求,但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 40%其他各类混凝土结构建 筑的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 50% 5PCzVD7HxA
2.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 60%
3. 主体结构部分的实际得分值不低于 20分。
4. 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实际得分值不低于
10分。
5. 采用全装修。
四、 计算方法
1. 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 根据表1中的分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P ——装配率;
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
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
Q3—装修与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
Q4 --- 信息化指标实际得分值; Q5—计算项目中缺少的计算项分值总和
表1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
Q I Q 2 Q 3 Q 4 100 - Q 5
100%
注:
(1)表中带“ * ”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2)钢-混凝土组合材料主要是指以钢管作钢外模,现场内灌混凝土并最终由钢材与混凝土协同整体受力的材料形式,不包括无外包钢管的劲性钢骨混凝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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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砌筑类型墙体包括采用各种中大型板材、幕墙、木骨架或轻钢龙骨复合墙体等,满足工厂生产、现场安装、以“干法”施工为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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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化部分,BIM技术应用在设计阶段,则该项得分2分; BIM技术应用在设计、施工阶段,则该项得分5分,不可累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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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方法:
(1)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主要为混凝土材料时,按下列公式
进行计算:
式中:Qa——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混凝土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
V la——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列入装配式计算的现浇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
V——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注:
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和高度
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可计入V la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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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可计入
V la。
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可计入V la中。
(2)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为金属材料及钢- 混凝土组合材料时,
按下列公式计算:
Q lb =L lb/ L×l00%
式中:Q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及钢-混凝土组
合材料部分的应用比例。
L ib——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金属材料或钢-混凝土组合材料部分构件长度和现场对接区段长度之和。
L --- 所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计算总长度。
3.主体结构水平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
公式计算:
式中:Q C——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
A ic——各楼层中预制装配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A i——各楼层建筑水平受力构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注:
梁对于混凝土结构主要为预制混凝土梁,对于钢结构主要为钢梁;板对于混凝土结构可采用叠合楼板、预制楼板、密肋楼板等免支模或采用定型模板的楼板形式,对于钢结构可采用压型钢板组合楼板、钢筋桁架楼承板等可实现现场免支模的楼板形式;楼梯可采用预制混凝土楼梯或钢楼梯;预制构件间宽度不大于30Omm勺后浇混凝土带水平投影面积可计入A ic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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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
算:
Q2a = A2a/ A wi× i00%
式中:Qa——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A 2a——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外表面积之
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 wi——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外表面积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5.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2b=A2b/ A w2× 100%
式中:Qb——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 2b——各楼层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墙面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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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W—各楼层围护墙外表面积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6.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2c=A2c/ A w3× 100%
式中:Q C——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A 2c——各楼层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墙面面积之和,计算
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 W3—各楼层内隔墙墙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
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7.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2d=A2d/ A w3× 100%
式中:Q d——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 2d --------------- 各楼层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墙面
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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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全装修,宜采用装配化装修,全装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全装修应包括所有建筑功能区地面、墙面和
顶面的装饰面、设备管线和其他与防火、防水(潮)、防腐、隔声(振)等建筑性能相关的功能性材料及其连接材料安装完毕,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其中,厨房中的应有设施包括灶
具、洗涤池、操作台、排油烟机、电器插座、顶灯、冰箱位及接口;卫生间中的应有设施包括浴缸或淋浴器、便器、洗面盆、镜(箱)、镜灯、排风扇(风道)、电器插座、顶灯。
SixE2yXPq5 (2)公共建筑全装修应包括建筑的公共区域和在建造阶段已确定使用功能及标准的全部室内区域,其地面、墙面和顶面的装饰面、设备管线和其他与防火、防水(潮)、防腐、隔声(振)等建筑性能相关的功能性材料及其连接材料等安装完毕。
对于建筑建造阶段尚未确定使用功能及标准的室内区域,应根据装配式建筑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在设计文件中对室内装修方式、安装构造要求、材料性能及环境保护标准等做出明确的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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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干式工法楼面、地面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3a=A3a/
A× 100%
式中:Qa——干式工法楼面、地面的应用比例。
A 3a——各楼层采用干式工法楼面、地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A ——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
10.集成厨房的橱柜和厨房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
顶面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kavU42VRUs
Q3b=A3b/ A k× 100%
式中:Qb——集成厨房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A 3b——各楼层厨房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面积之和。
A k——各楼层厨房的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11.集成卫生间的洁具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顶面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3c=A3c/ A b× 100%
式中:Q C——集成卫生间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A 3c——各楼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面积之和。
A b——各楼层卫生间的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12.管线分离的比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3d=L3d/ L g× 100%
式中:Qd——管线分离比例。
L 3d——各楼层管线分离的长度,包括裸露于室内空间以及敷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顶内的电气、给水排水和采暖管线长度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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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g——各楼层电气、给水排水和采暖管线的总长度。
13.BIM 模型应包括主体结构、围护墙、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的主要信息。
(1)宜在设计阶段建立BIM 模型,施工图纸由BIM 模型出图。
(2)在施工阶段,BlM模型宜实现与部品部件采购、生产、安装施工、检验与验收等进行信息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