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人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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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托

什么是信托

什么是信托信托,也叫做受托管理,是一种将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作的方式。

信托受托人是指被设立的信托计划委托的个人或机构,他们将按照受益人的要求,对信托资产进行合理的管理和运营。

信托受益人则是直接受益于信托资产的人,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实体。

信托是一种法律关系,旨在帮助委托人实现特定的目标。

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负责管理、投资和分配这些资产的收益。

信托可以用来管理金钱、物业、股票和其他投资资产,也可以用来实现受托人在生前或身后的慈善目标。

信托的核心特点是分离所有权和受益权。

委托人不再直接拥有信托资产,受托人作为资产的法定所有人,按照信托文件或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管理。

同时,信托受益人享有信托资产的收益或其他权益,但并不直接拥有资产。

信托可以分为不同类型,按照信托的目的和受托人的职责来划分,主要有生存信托、死亡信托、慈善信托等。

生存信托是指委托人在生前设立的信托,可以用来保护资产和为受益人提供经济支持。

死亡信托则是在委托人去世后生效的信托,通常用来规划遗产分配和减少遗产税的影响。

慈善信托是设立用于慈善目的的信托,可以用来捐赠资产、设立基金会等。

在信托中,信托文件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法律文件,它确立了信托的目的、受托人的权利和责任、受益人的权利和分配方式等。

信托文件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信托具有一些优点。

首先,信托可以实现委托人的财富传承和遗产规划目标,保护家庭财富不受不可预见的风险和挑战的影响。

其次,信托在保护资产时具有灵活性和可塑性,可以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目标进行调整和变更。

此外,信托资产的运营管理由专业人士完成,有助于提高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然而,信托也存在一些限制和风险。

首先,成立和管理信托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包括律师费、受托人费用等。

其次,信托文件的具体规定可能受到法律和监管的限制,委托人的意愿可能无法完全实现。

此外,信托涉及到财产转移和授权管理,委托人需要谨慎选择受托人,避免信托资产受到盗窃、滥用或误操作的风险。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信托是指个人、法人或组织将其财产或财产的部分转移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依照受托人责任进行管理、运作,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有关财产的运用和处分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信托的种类众多,每种信托都有其特定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信托的种类与特点:1.慈善信托慈善信托是指用于慈善事业的信托,并以慈善事业为受益人。

它的特点是委托人的财产在设立信托时就被永久转移,委托人不再享有财产的支配权,该财产只能用于慈善事业,不能撤回或转移给继承人。

2.生态环保信托生态环保信托是指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托。

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信托公司,并要求信托公司用于环境保护项目的投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该信托的特点是既能保护环境,又能保障委托人的利益。

3.房地产信托房地产信托是指将房地产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其特点是委托人将自己的房地产转移给信托公司,并由信托公司负责管理和运作。

该信托的特点是可以为房地产拥有者提供长期收益,并有效地规避房地产的管理和处置问题。

4.企业兼并重组信托企业兼并重组信托是指用于企业兼并重组的信托,其特点是委托人将自己的股权或企业资产转移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负责进行企业兼并重组操作。

该信托的特点是能够降低兼并重组过程中的风险,提供资金和专业管理经验,促进企业合并后的可持续发展。

5.高净值个人财富管理信托高净值个人财富管理信托是指针对高净值个人的财富管理需求而设立的信托。

该信托的特点是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信托公司,并要求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需要进行专业的财富管理和投资运作,以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的目标。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信托的种类和特点,每种信托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优势。

通过将财产转移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委托人可以实现更好的财产保值增值,并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财产的运用和处分,同时也能规避财产管理和继承问题带来的风险。

信托与租赁 名词解释 (开卷必备)

信托与租赁 名词解释 (开卷必备)
比较成本现值 将购买成本与租赁成本加以比较,并将不同时期发生的成本折为现值进行比较。 比较净现值 是指租赁项目未来的现金流入量的现值与租赁项目未来的现金流出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不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是指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业务,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不动产信托契约,委托后者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业务。 财产积累信托 指把职工的财产积累储蓄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运用,以便将来能形成一项财产的一种指定金钱信托。 厂商租赁 是指由设备生产厂商作为出租人为客户办理的以自身生产的设备为租赁标的的租赁交易。 成长型投资基金是以资本长期增殖作为投资目标的基金,其投资对象主要是市场中有较大升值潜力的小公司股票和一些新兴行业的股票。 处理信托 是指改变信托财产的性质、原状以实现财产增值的信托业务 。 慈善性剩余信托由捐款人设立的一种慈善信托,捐款人可将一部分信托收益用于自己及家庭的生活,剩余部分转给慈善机构。 担保信托 是指以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单一信托机构 指专业信徒机构,具有完全独立法人资格,专门办理金融信托业务的经济组织。 抵押公司债信托是指信托机构接受发行债券公司的委托,协助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事务,代替债券持有人行使抵押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信托业务。 动产信托又称设备信托,它是由设备的制造商及出售者作为委托人,将设备信托给信托机构,并同时将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后者再将设 动产信托 备出租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出售给资金紧张的购买企业的一种信托方式。 法定信托 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 法人信托 法人信托是指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社团等作为委托人而设立的信托。 风险租赁 是以风险企业为承租对象的租赁形式,风险租赁的出租人不仅可以得到租金和设备残值的收入,而且可以获得认购承租人股份的优先权。 附加率法 在租赁资产的货价或实际成本上再加一个特定的比率来计算租金的方法。 附属于其他机 指本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本身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受到另一机构控制的信托机构。 构的信托机构 杠杆租赁是一种融资性节税租赁。在杠杆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一般只需提供全部设备金额的20-40%的投资,就可获得设备的是所有权,享受百分 杠杆租赁 之百的设备投资的税收优惠,设备成本中的大部分资金则以出租的设备为抵押,从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取得,贷款人提供贷款时对出租人无追索 权,其还款保证在于设备本身和租赁费,同时需要出租人以设备第一抵押权,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作为该贷款的担保。 出租人一般只需提供全部设备金额的20%-40%的投资。即可获得设备所有权,享受百分之百设备投资优惠 ,设备成本从60%-80%的资金可以以设 杠杆租赁 备为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金额机构贷款 ,贷款可以设备本身和租赁费为保证,同时需出租人以设备第一抵押权,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为 公共机构信托 为促进公共机构的管理发展而设立的信托。可以提高公共机构的运行效率。 公司型投资基金是依据《公司法》而成立的投资基金。即委托人发起组织以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公司(或称基金公司),发行投资基金股份,投资 公司型基金 者购买基金股份、参与共同投资的信托财产形态。 公司债信托 称抵押公司债信托,信托机构为协助企业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发行便利和担保事务而设立的一种信托业务。 公益信托 是指委托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公允价值 是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由熟悉有关情况并自愿交易的买卖双方能将一项资产加以交换的金额。 公众信托 委托人为一定范围内的公众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 是雇主为雇员提供各种利益的信托,即公司定期从雇员的工资或公司利润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交给信托机构加以管理和运用,并约定信托的 雇员受益信托 目的是为了本公司的职工。 管理信托 是指以保护信托财产的完整,保持信托财产的现状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管理遗产信托 是指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对遗嘱人的遗产进行管理。 国际租赁 是指租赁交易范围扩展到国外,即租赁交易涉及的当事人分属不同国家。 国内租赁 是指租赁交易只涉及国内区域,即租赁交易中涉及的当事人同属一国居民。 回租 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售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 回租租赁 也称售出回租租赁,是指由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设备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租赁公司租回使用的一种租赁形式。 货币时间价值 货币经过一段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

信托与租赁题汇总

信托与租赁题汇总

一、概念1、信托:信托是指以信任为基础,以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2、信托财产:是信托行为的标的物,也称财产权。

它是指由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财产。

同时,还包括通过财产的管理和运用而取得的财产,如利息等。

3、执行遗产信托:是身后信托的一种形式。

它是由受托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处理相关事项并负责分配遗产的业务。

4、禁治产人: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丧失了独立管理和处理自己财产的能力的人。

1、人寿保险信托:是由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做委托人,信托机构做受托人,由保险收益人做信托受益人的信托业务。

2、法人信托:它是指以法人作为委托人的信托业务。

3、公司债信托:又称抵押公司债信托,即信托机构为协助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发行便利和担保事务而设立的一种信托形式。

4、雇员受益信托:是公司为雇员提供各种利益的信托,即公司定期从雇员的工资或公司利润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交给信托机构,委托后者加以管理和运用,并约定信托的目的是为了本公司的雇员。

1、通用信托:是指那些既可以由个人做委托人也可以由法人做委托人的信托形式。

2、基金会:是以维持或资助有关社会、教育、慈善、宗教或其他有助于大众福利活动为目的的事业而成立的非官方且非营利的组织,它是一特殊的信托机构。

3、租赁:租赁是经济生活中一种常见的经济活动,是将自己的物品借给他人使用并收取一定的报酬,或借用他人物品并支付一定的费用。

4、融资性租赁:又称金融租赁。

它是指租赁的当事人约定,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决定,向承租人选定的第三者(供货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物件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并在一个不间断的长期租赁期间内,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全部或大部分投资。

1、经营性租赁:它既具有某些融资租赁的特点,在某些方面又有不同程度变通,其特点主要有:租赁的支付具有不完全的支付性,租赁物的维修保养既可由承租人也可由出租人负责,租赁合同可中途解约等。

基金市场中的信托和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基金市场中的信托和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基金市场中的信托和基金的区别是什么?信托和基金的区别是什么?信托和基金的区别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利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不仅是一种财务管理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也是一种金融制度。

基金是指为特定目的设立的一定数额的基金。

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

1、根据信托关系成立的标准,信托业务基本上可以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2、根据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业务分为货币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证券信托和货币债权信托。

3、以信托目的为标准,信托可分为保证信托、管理信托和处理信托。

4、以信托事项的法律地位为标准,信托可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5、根据委托人的不同,信托可分为个人信托、法人信托和个人法人一般信托。

6、以受托人从事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信托可分为商业信托和非商业信托。

7、从受益人的角度来看,信托可分为四类:自利信托、其他利益信托、私人利益信托和公共信托。

8、根据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信托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

信托基金概念及其特点介绍信托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它是由信托机构发行的,可以把投资者的资金投资到多种资产中,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信托基金的投资组合可以包括股票、债券、期货、外汇、商品等多种资产,可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

信托基金的概念信托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它是由信托机构发行的,可以把投资者的资金投资到多种资产中,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信托基金的投资组合可以包括股票、债券、期货、外汇、商品等多种资产,可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

信托基金的投资组合是由信托机构根据投资者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组合而成,可以把投资者的资金分散投资到多种资产中,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 优质的投资组合:信托基金的投资组合是由信托机构根据投资者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组合而成,可以把投资者的资金分散投资到多种资产中,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信托法12.14

信托法12.14

房地产资金信托法律与政策
(一)房地产资金信托的概念

所谓房地产信托,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不动产信托,二是 房地产资金信托。

不动产信托就是不动产所有权人,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 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信托投资公司,使其依照信托合同来管理 和处分的行为。

房地产信托主要是房地产资金信托,即由受托机构依法设立房地 产投资信托,向特定人私募或向不特定人公募发行房地产投资信 托受益凭证,以获取资金,投资于房地产及与房地产相关的项目, 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收益。
3.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
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是信托区别
于类似财产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委托人将财产设立 信托后,这笔财产就成为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委托人所 有,也不属于受益人所有,而是受托人取得信托财产 的所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依约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 处分,但因此所产生的利益归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所 有。
组合运用信托
****信托
6.设定信托和法定信托

根据信托成立和产生的原因,信托可分为设定信托和法定 信托。设定信托是指由信托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或 者遗嘱)而设立的信托,目前我国信托机构承担的信托业 务大多是此类信托;法定信托是指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 产生的信托,这类信托一般存在于某些关于财产的特别法 之中,其在各国信托中的比例很小。
二、信托的分类和功能

信托具有设计上无可比拟的灵活性和应用上的广泛性,人 们借助信托可以实现各种目的,解决、克服在社会经济生 活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和障碍。因此,信托的类型多种多样, 纷繁复杂,并且随着信托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创新而有 所变化、调整。
(一)信托的分类

1.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信托_什么是信托

信托_什么是信托

信托_什么是信托作者:金投网信托(Trust)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

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人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瞩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信托业在中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

当代信托行业最早伴随改革开放萌生,对于弥补我国传统单一的银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引进外资,拓展投资渠道,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委托他人管理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势在必行,信托“一法两规”的颁布将为信托业的健康发展奠定法制基础,据初步统计,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场已经推出了四十几个信托产品,吸收信托资金逾70亿元。

同时,证券市场基金作为一种标准化和典型的信托产品已经为人们日常生活所熟悉。

但是,中国信托业是在混沌中诞生、在不断清理整顿中发展起来的。

在中国,信托业务因为其灵活性而具有极大弹性和普遍性,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公司是唯一能够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和金融市场的机构,从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建设投融资到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制顾问到租赁、担保,信托公司能够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务。

什么是信托业务分类有哪些信托业务分类

什么是信托业务分类有哪些信托业务分类

什么是信托业务分类有哪些信托业务分类信托业务是以信用委托为基础的一种经济行为,带有一定的经济目的。

即掌握资金(或财产)的部门(或个人),委托信托机构代其运用或管理,信托机构遵从其议定的条件与范围,对其资金或财产进行运用管理并按时归还。

由于信托业务是代人管理或处理资财,因此,信托机构一要有信誉,二要有足够的资金。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

国际上的金融信托业务,主要是经营处理一般商业银行存、放、汇以外的金融业务,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市场情况日趋复杂,客户向银行提出委托代为运用资金、财产,或投资于证券、股票、房地产的信托业务,与日俱增。

国内的信托业务是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如利得财富。

1、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任意信托、法定信托;2、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划分: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金钱债权信托;3、以信托目的为标准划分: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4、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划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5、从委托人的角度对信托进行划分:个人信托(生前信托、身后信托)、法人信托;6、以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划分: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7、以受益人的角度对信托的划分:自益信托、他益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8、以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为标准划分:国际信托、国内信托;9、以业务范围为标准划分:广义信托、狭义信托;信托业可以经营的业务项目依《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法可分为如下:(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

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

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信托分类

信托分类

信托分类一、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按照信托的目的划分,信托可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凡是以民法为依据建立的信托称为民事信托,即民事信托是属于民法范围内的信托。

商事信托是“民事信托”的对称,是以商法为依据建立的信托,属于商法范围内的信托业务。

(商法是国民经济管理和社会经济组织以及部分公民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资金信托,又称为“金钱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资金的行为。

财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房产、地产)以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的财产、财产权,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三、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按委托人的主体地位的不同,信托关系可以分为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个人与法人通用信托以及共同信托。

个人信托是以个人为服务对象的信托业务,其委托者是个人,受益者也是个人。

法人信托又称为“公司信托”、“团体信托”,它包括营利法人团体(如公司组织、合作社组织及其他营业机构)和公益法人团体(如学术、宗教和慈善团体等)。

凡以一个组织体为委托人的都是法人信托。

若某项信托财产为几个人所共有,共同提出设立信托,委托人就是数个人,称为共同委托,即共同信托。

此外,有的信托业务的成立,委托人有个人,也有法人,可称为个人与法人通用信托。

四、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按照收益对象划分,信托可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区别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的另一个主要标准是信托目的。

委托人为自己、亲属、朋友或者其他特定个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是私益信托。

私益信托可以是自益信托,也可以是他益信托。

私益信托是信托业务中的主要部分,信托投资公司通过运用信托手段为受益人谋取信托收益。

委托人为了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利益而设立的信托是公益信托。

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托是什么意思关于信托是什么意思信托,是指信托人(受托人) 接受他人委托,以自己之名义代他人(委托人) 购销或寄售商品,并取得报酬之法律行为。

信托是什么意思,请参考!信托是什么意思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之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

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啦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之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之委托人,受信于人之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之受益人。

术语释义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之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之委托人,受信于人之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之受益人。

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嘱之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之利益,将财产上之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认识差异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之国家,其定义有较大之差别。

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之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之定义达成完全之共识。

国内概况我国随着经济之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之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辛巳年)出台啦《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之概念进行啦完整之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之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之意愿以自己之名义,为受益人之利益或为特定目之,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之行为(2001年发布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

基本术语信托行为在达成一项信托时,构成法律行为所履行之手续就是信托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委托者与受委托者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

此外,委托人立下遗嘱同样是法律行为、也属信托行为。

根据不同之信托目之,需要签订不同之合同,但属于同一类别并大量发生之业务,如信托存款,则没有必要一一签合同,只由信托部门发给委托者统一印刷,附有文字条款,类似合同之信托存款证书即可;这种证书同样具有合同之效力。

动产信托

动产信托


二是处置闲置设备。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 企业内部产品结构调整以及企业改制、重组等行为, 常导致仍具有生产能力的动产设备不适应新的企业 发展规划,进行变现处理又难以取得满意的现金回 报。通过信托投资公司将上述闲置的动产设备按类 组合,补充配套,开发功能,提升生产盈利能力, 再进行出租或出售,即解决了动产所有人闲置资产 的浪费,节约了维护、储存等管理费用,又能创造 新的价值。这一信托品种适用于信托投资公司所在 地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实现闲置动产设备和其它 财产的相互调剂,互通有无。
动产信托信托的方式

一般可分为三种:管理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和管理 方式。 (l)管理处理方式动产信托在这种动产信托中,受 托人(信托机构)在一个信托协议下承担对信托财 产(动产)进行管理和处理两项任务。例如,某项 动产的所有者(机械设备制造商)和信托机构、设 备用户签订信托协议。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信托机构, 由信托机构出租给用户使用,信托期满再出售给用 户。在信托期间,信托机构在一个信托协议项下, 先后承担了属于管理性的代出租和属于处理性的代 出售两项业务。这种动产信托方式称为管理处理方 式动产信托。
动产信托有助于生产大型设备的单位及时收回
货款,以便加速资金周转和进行再生产;而且 还有助于使用信托网大型设备的单位,筹措一 部分资金即能使用上设备,这就有助于社会投 资者找到可靠的投资对象,因信托机构的信誉 卓著,风险较少。
功能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是为企业融通资金,提供信用担保。 在动产买卖、租赁等交易过程中,因租赁方或买受 方资金不足、取得担保困难以及卖方或出租方对其 资信状况、信用等级不够了解的情况下,动产所有 人可以作为委托人,将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信托投资 公司,获得融资或信用担保,信托投资公司则利用 自己在金融领域里的地位,发挥信息和管理上的优 势,监督、控制承租方、买受方的经济行为,最大 限度的降低委托人的商业风险,最终实现动产租赁 与销售。这一信托品种适用于信托投资公司为动产 设备的卖方或出租方提供信用担保,进而提高交易 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基金,信托,企业债,短融,中票

基金,信托,企业债,短融,中票

基金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

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目前,开放式基金已成为国际基金市场的主流品种,美国、英国、我国香港和台湾的基金市场均有90%以上是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区别①基金规模的可变性不同。

封闭式基金均有明确的存续期限(我国为:不得少于5年),在此期限内已发行的基金单位不能被赎回。

虽然特殊情况下此类基金可进行扩募,但扩募应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基金规模是固定不变的。

而开放式基金所发行的基金单位是可赎回的,而且投资者在基金的存续期间内也可随意申购基金单位,导致基金的资金总额每日均不断地变化。

换言之,它始终处于“开放”的状态。

这是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根本差别。

②基金单位的买卖方式不同。

封闭式基金发起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购;当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时,投资者又可委托券商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

而投资者投资于开放式基金时,他们则可以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实用文档机构申购或赎回。

③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封闭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

当市场供小于求时,基金单位买卖价格可能高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这时投资者拥有的基金资产就会增加;当市场供大于求时,基金价格则可能低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而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是以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可直接反映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高低。

第三章 法人信托业务

第三章   法人信托业务
三种方式 运用的限制
D. 养老金的支付 一次性或定期、年金方式 支付:一次性或定期 支付 一次性或定期、 E. 业务程序: 业务程序:
三、财产积累信托
指把职工的财产积累储蓄、再加上雇主给予的一定补助, 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运用,以便将来能形成一项较大数 形成一项较大数 额财产的一种指定金钱信托业务 指定金钱信托业务。 额财产 指定金钱信托业务
二、 法人信托的特点
委托人一般 一般是法人组织 一般 受托人只能 只能由法人机构承担 只能 信托财产数额较大 业务发展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法人信托的范围: 三、 法人信托的范围:业务对象
针对公司债的信托 关于公司创设、改组、合并、撤销和清算的信托: 公司股权、资本的运作 关于有形财产的信托 关于权利的信托
四、职工持股信托
职工持股信托的概念: 职工持股信托的基础:职工持股制度 职工持股信托的资金来源:职工工资、企业奖金 职工持股信托的当事人:职工持股会、职工、信托机构 职工持股信托的形式:美国式、日本式
五、其他雇员受益信托
利润分享信托:概念与特点 储蓄计划信托
第五节
商务管理信托
一、商务管理信托概述
1.概念 表决权信托,即由公 1.概念:商务管理信托也叫表决权信托 概念 表决权信托 司部分股东 部分股东将其持有股票的表决权委托给信托机 部分股东 构,由其在信托期间行使表决权 行使表决权的信托。 行使表决权 2.特点 2.特点:经济利益权与经营表决权分离 特点 3.受托人的权责:行使表决权(按受益人的利 3.受托人的权责: 受托人的权责 益)、保管股票、转付股息和处理增资扩股、受 益权(非完整意义上的股票)转让服务、信托终 止时交还股票。
业务。
2.股票过户代理: 2.股票过户代理:对各方当事人的效率 股票过户代理

(信托法教学课件)信托分类1

(信托法教学课件)信托分类1
+ 税收减免的效果:境外公益事业发达,很大程度上源于国家税收 等方面政策的导向,促使人们参与公益活动,同时也实现了公民 个人的实际利益,如税收减免、名利双收等。
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 按照信托利益的归属的不同,可把信托划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 托,属私益信托下的细分。
+ 自益信托:是指信托设立者—委托人作为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
+ 公益信托终止,没有信托财产权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 社会公众的,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 益目的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 他公益信托。”因其信托关系的成立,并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依 据法律的规定,所以说这类信托属于法定信托。
关于法定信托
+ 我国信托法原则上不承认法定信托。但是,我国信托法中有关于法定信托的 推定性规定:
+ 作为例外规定,承认在信托终止时,符合下述情形可视为法定信托。如我国 《信托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规定,信托终止时,对于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的顺序确定归属”,“依照前 条规定,信托财产的归属确定后,在信托财产转移到权利归属人的过程中, 信托视为存续,权利归属人视为受益人。”;
+ 被动信托上的受托人不承担任何积极义务。
+ 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的管理方式,其本质在于使人们通过对它的利用,放手让 受托人能动地管理、经营该信托财产,以使自己或第三人能够坐享由此产生 的信托利益。信托的这一特质,决定了不仅必须,而且只能由受托人积极、 主动地在信托运行过程中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而被动信托恰恰对此 持排斥态度,实与信托的本质相悖。因此,如果受托人只是信托财产的名义 上的所有人,而没有实质的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权利的话,应视被动信托无 效。在我国《信托法》第2条明确规定受托人的义务是必须进行“财产权的管 理和处分”。不过,在上述被动信托的情形下,如果委托人或者受益人进行 指示、命令,而受托人虽然已经接受其指示、命令,但其本身对信托财产有 权管理和处分的话,此种被动信托则应视为有效。

金融信托与租赁

金融信托与租赁

金融信托与租赁一. 什么是信托1.概念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2.特点/本质特征(1)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委托人务必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否则无权信托;受托人务必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及委托人要将财产权授予与转移给受托人。

(2)信托以充分信任为基础信托更强调信托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特别是委托人与受益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一方授信于人,一方同意信任。

(3)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一方面,委托人为受益人的目的而设立信托;另一方面,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而取得信托财产,并管理运用。

(4)委托人或者受益人自担信托财产的损益受托人只要履行“善良管理义务”,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计算,并由受益人或者委托人承担或者分享。

(5)手续费是信托报酬的形式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信任的理财专家,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或者代办事务”而收取相应的费用作为报酬。

3.要素(1)信托行为A.信托行为: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指合法设定信托的行为。

B.信托约定:信托行为的根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务必有相应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

信托行为的发生务必由委托人与受托人进行约定。

a)信托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署的书面信托证明。

b)个人遗嘱:委托人的个人行为,不需要签订信托合同。

c)信托宣言:以信托宣言所形成的信托称之宣言信托,这种宣言信托通常由财产所有人自己发表宣言,自某时起其财产专为某人即受益人谋利益,但仍由自己来管理财产并以自己为委托人,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委托人与受托人同为一人。

d)法院命令:以法律规定信托行为的成立。

e)协议章程:以协议章程的形式而形成的信托关系。

(2)信托目的A.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法人信托业务概述

法人信托业务概述

法人信托业务概述法人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为法人客户提供的信托服务。

信托业务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能够有效的解决企业在筹资、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上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和投资方式。

本文将从法人信托的定义、特点、类型、业务流程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概述。

一、法人信托的定义及特点法人信托是指为法人客户提供信托服务的一种金融手段。

它是以信托合同为依据,信托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负责对委托人的财产进行管理、运作的一种业务形式。

法人信托的特点主要包括:一是法人信托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法人客户在融资、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求;二是法人信托的受托人一般是信托公司,作为专业的理财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经验;三是法人信托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个性化,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信托方案;四是法人信托有较高的安全性和风险控制能力,信托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能够有效的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二、法人信托的类型法人信托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主要包括资金信托、资产管理信托、专项计划信托等。

1. 资金信托: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将一定金额的资金交给信托公司进行投资或管理的信托业务。

资金信托可以提供融资渠道,满足企业的短期或长期资金需求。

同时,信托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风险可控的投资方案,为企业实现资产增值。

2. 资产管理信托:资产管理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拥有的一定范围内或全部的资产交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的信托业务。

资产管理信托可以帮助企业集中管理和优化企业的资产,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

3. 专项计划信托:专项计划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为企业设立的特定目标或特定用途的信托计划。

专项计划信托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制定符合企业利益最大化的信托方案。

比如,通过设立员工持股信托计划,帮助企业实现员工持股激励,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三、法人信托的业务流程法人信托业务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四个环节:需求调研、方案设计、合同签署、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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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表决权增级。这是这种信托关系在市场上的 自发应用。
3、避免企业破产信托
在企业遇到财务困境时,表决权信托可以帮助
企业解决财务问题渡过难关,避免破产。一般地说, 在企业遇到财务困境时,债权人如银行为了保证自
己的利益,往往要求企业还款,即使企业遇到的是
暂时的困难,在无法取得企业的控制权的情况下,
1、信用帐户信托
中国的企业信用状况非常不好,买卖双方互相
不信任,先给钱怕对方不交货,先交货又怕对方不
付钱,对信用风险的顾虑往往影响交易的效率。在 此环节上,信托可以提供很好的解决方案。买卖双
方可找一家信托,买方开立一个信托账户,专门用
来支付货款,由信托负责在货物验收完毕后支付货
款,大大减低交易成本。这种信托方式在国外应用 非常普遍,很多企业之间的交易都采用这种方式进
什么是法人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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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义
法人信托是指由、社团等法人委托信托机构办 理的各种信托业务。法人信托又称“机构信托”、
“信托”、“团体信托”,是“个人信托”的对称。
法人信托的委托人是、社团等法人组织;受托
人只能由法人机构承担任何个人都没有受理法人
债权人也不肯继续注入资金。而按现行法律规定, 债权人对企业无管理权。这样企业无法走出财务困
境,除了破产别无它途。在此情况下,为挽救企业,
股东可以用信托的形式把表决权交给债权人,由其
行使对企业的表决权。债权人在对企业可控的情况 下,一般会愿意注入资金,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行。这种信托方式在中国的信用环境下意义可能更
为深远。 2、表决权信托
在企业治理结构上,信托也可以发挥作用,提
供很好的解决方案。上市主要的结构是大小股东,
大股东居于控制地位,小股东权益无法保障。表决 权信托可以使小股东把表决权集中起来,委托给
“受托人”,集中行使表决权以对抗大股东。去年
胜利股份的股权之争中就有小股东发出通知,达成
信托的资格;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密切关系等特 点。具有针对债的信托、创设、改组、合并、撤销
和清算的信托等范围。而且具有理财、融资服务等
种类作用。法人信托的范围 1、针对债的信托。
2、关于创设、改组、合并、撤销和清算的信 托。
3、关于有形财产的信托。
4、关于权利的信托。
5、关于员工受益的信托交易安全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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