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我国教育的基本政策与法规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被赋予了新的要求 和使命。
一、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指针
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 新指针,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新的目标和 方向。
确立科学发展观意味着进一步确立了教育 事业的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科学发展观指引着教育的科学发展。 坚持教育的全面发展。 坚持教育的协调发展。 坚持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 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 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 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 者。”
二、我国学制政策的沿革
1.1951年第一次学制改革
《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学校向工农开门;重视在职干部的再
条件 5 .《教育法》规定了教育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6.《教育法》规定了教育的社会责任 7 .《教育法》规定了教育的投入渠道和保障机制 8 .《教育法》规定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
原则和主要方式 9.《教育法》规定了违反教育法规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新时期 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跨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2.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
(1)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提出的教育方针
“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 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 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 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 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2)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期提出的教 育方针
三、我国教育体制的政策沿革
1.教育行政体制的变化
20世纪50年代初期,党对教育事业实 行了“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政策。
1958——1959年,改革的中心是权力 下放,改变过去“条条”为主的管理体制, 扩大地方管理教育的权限。
1961——1963年,中央再次对教育事业, 特别是高等教育实行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 管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 适用本法。”
“军事学校教育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 法的原则规定。”
“宗教学校教育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
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本法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二、《教育法》的立法特点和重要作用
1.立法特点
一是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结合。 二是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 三是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2.重要作用
《教育法》的颁行是教育立法的重要成就。 《教育法》是全国全面调整各类教育关系,规范
我国教育工作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教育法规体 系中处于“母法”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
三、《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1.《教育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性质与方针 2.《教育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管理体制 3 .《教育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 4. 《教育法》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置的
20世纪80年代,改革的中心是中央放权给 地方,地方也逐级放权,直至乡镇。
2.学校领导体制的沿革
(1)校务委员会制 (2)校长负责制 (3)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4)当地党委和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领导下 的校长负责制
(5)革命委员会制 (6)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7)校长负责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3.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和方式、考 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 中小学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 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 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 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 育。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6.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7.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
教育;体现了民族平等、男女平等的原则; 体现了教育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向。
2. 1958年第二次学制改革
《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关于试验改革学制的规定》 《学制改革初步方案》 “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
3. 1985年第三次学制改革
《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基础教育要分阶段;中等教育要多样化, 大力发展中等专业、技术、职业教育;高等教 育要向多层次、多科类方向发展,改革高等教 育专科、本科比例不合理状况;成人教育单列 系统,包括在整个学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 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它的颁行,标志着我国已进入全面依法治 教的新时期,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以 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巨大而深远 的意义。
一、《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目标、新思路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以素质教育为主题。 以“普及、发展、提高”为主要任务。 以协调发展为主线。 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 以体制和机制改革为动力。 以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
三、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新使命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教育优先发展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 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1.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 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的现代 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 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 育。
2.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 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 殊教育。
第八章 我国教育的基本政策与法规
主要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概述 新时期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 变革与创新
第一节 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沿革
一、我国教育方针的沿革
1.过渡时期的教育方针
“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这就 是当前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方针。”
一、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指针
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 新指针,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新的目标和 方向。
确立科学发展观意味着进一步确立了教育 事业的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科学发展观指引着教育的科学发展。 坚持教育的全面发展。 坚持教育的协调发展。 坚持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 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 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 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 者。”
二、我国学制政策的沿革
1.1951年第一次学制改革
《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学校向工农开门;重视在职干部的再
条件 5 .《教育法》规定了教育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6.《教育法》规定了教育的社会责任 7 .《教育法》规定了教育的投入渠道和保障机制 8 .《教育法》规定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
原则和主要方式 9.《教育法》规定了违反教育法规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新时期 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变革与创新
跨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2.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
(1)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提出的教育方针
“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 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 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 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 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2)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期提出的教 育方针
三、我国教育体制的政策沿革
1.教育行政体制的变化
20世纪50年代初期,党对教育事业实 行了“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政策。
1958——1959年,改革的中心是权力 下放,改变过去“条条”为主的管理体制, 扩大地方管理教育的权限。
1961——1963年,中央再次对教育事业, 特别是高等教育实行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 管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 适用本法。”
“军事学校教育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 法的原则规定。”
“宗教学校教育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
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本法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二、《教育法》的立法特点和重要作用
1.立法特点
一是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结合。 二是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 三是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2.重要作用
《教育法》的颁行是教育立法的重要成就。 《教育法》是全国全面调整各类教育关系,规范
我国教育工作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教育法规体 系中处于“母法”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
三、《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1.《教育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性质与方针 2.《教育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管理体制 3 .《教育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 4. 《教育法》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置的
20世纪80年代,改革的中心是中央放权给 地方,地方也逐级放权,直至乡镇。
2.学校领导体制的沿革
(1)校务委员会制 (2)校长负责制 (3)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4)当地党委和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领导下 的校长负责制
(5)革命委员会制 (6)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7)校长负责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概述
3.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和方式、考 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 中小学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 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 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 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 育。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6.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7.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
教育;体现了民族平等、男女平等的原则; 体现了教育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向。
2. 1958年第二次学制改革
《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关于试验改革学制的规定》 《学制改革初步方案》 “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
3. 1985年第三次学制改革
《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基础教育要分阶段;中等教育要多样化, 大力发展中等专业、技术、职业教育;高等教 育要向多层次、多科类方向发展,改革高等教 育专科、本科比例不合理状况;成人教育单列 系统,包括在整个学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 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它的颁行,标志着我国已进入全面依法治 教的新时期,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以 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巨大而深远 的意义。
一、《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目标、新思路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以素质教育为主题。 以“普及、发展、提高”为主要任务。 以协调发展为主线。 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 以体制和机制改革为动力。 以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
三、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新使命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教育优先发展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 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1.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 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的现代 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 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 育。
2.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 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 殊教育。
第八章 我国教育的基本政策与法规
主要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概述 新时期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 变革与创新
第一节 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沿革
一、我国教育方针的沿革
1.过渡时期的教育方针
“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这就 是当前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