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汇总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中山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Zhongshan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三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第四条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第五条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各镇(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2.0.1 应急 Emergency Resp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 City Emergency shelter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2.0.5 避难单元 Evacuation Unit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中具有独立避难功能的空间单元。
2.0.6 避难场所出入口 Entrance of Shelter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通道。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应急避难场所是供灾民临时停留、疏散的场所,是保障灾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质量和效果,以下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规范:一、选址规范1. 应急避难场所需远离易被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影响的区域,同时要避免选择河道、湖泊、水库等易发生水灾的地段。
2. 选址时要考虑交通便利性,临近主干道或有较好的交通网络,方便灾民疏散和救援物资的进出。
3. 应急避难场所选址应尽量避免选择工业区、污染源附近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段。
二、场所规模与布局1.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需根据周边居民数量、易受灾情况、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可容纳足够数量的灾民。
2. 场所布局要合理,包括设置通道、疏散出口、安全设施等。
应保证场所内部的通道畅通无阻,避免拥堵。
3. 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防火、防水、防震等基本安全要求。
三、基础设施建设1. 水源供应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重要保障,应设立供水设施,保证饮用水安全。
2. 电力供应也是必不可少的,应有配备发电机等备用发电设施,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卫生设施要完善,包括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设施等,保证环境卫生。
四、救灾物资储备1.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时要考虑到灾民的基本物资需求,如食品、水、药品、毛毯、衣物等。
2. 物资储备要有相应的仓库或储物间进行存放,按照不同物资进行分类、标注,方便取用。
3. 物资储备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保证其有效性。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场所的管理与维护。
2. 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安全巡查和日常管理。
3. 强化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培训,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疏散灾民。
以上是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的一些要点,通过遵守这些规范可以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安全性和实用性,更好地保障灾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建设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情况,确保建设更加适应实际需求。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word资料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4)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1)5 应急转换 (15)附录 A 用词说明 (16)附录 B 应急标志 (17)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6)word资料1 总则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 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 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word资料2 术语2.0.1 应急 Emergency Resp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 City Emergency shelter城市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目次1 总则 (2)2 术语 (3)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5)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2)5 应急转换 (16)附录 A 用词说明 (17)附录 B 应急标志 (18)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0)1 总则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应急Emergency Resp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ncy shelter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规范要求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规范要求标准1. 引言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提供临时住所、安全保护和基本生活服务的场所,用于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范要求标准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确保应急避难场所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 规划设计要求2.1 场所选址•应急避难场所应选择地势较高、地质稳定、交通便利的区域进行选址。
•避免选址在洪水、滑坡、地震等灾害易发区域。
•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周边环境,避免与重要设施(如河流、道路、高压线等)的冲突。
2.2 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具备抗震、防火等性能。
•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标准,能够承受自然灾害的影响。
•设计时应考虑人员撤离和紧急疏散的通道和出口。
2.3 空间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应根据人员数量确定相应的场地面积,确保每人有足够的生活用地和活动空间。
•需要设置合理的区域划分,如休息区、食堂区、医疗区、洗浴区等,以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应配置适量的卫生设施,如洗手间、厕所、垃圾处理装置等,确保环境卫生。
3. 生活保障要求3.1 饮用水供应•应急避难场所应保证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建立相应的供水设施。
•水源应避免受到自然灾害、污染源的影响。
•对于饮用水质量的监测和检测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3.2 食品供应•应急避难场所应提供充足、均衡的食品供应,确保人们的基本营养需求。
•食品应符合卫生标准,储存和加工设施应满足相应要求。
•对食品的储存、保管、处理和配送应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3.3 医疗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基本的医疗设施和药品供应。
•配备医疗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建立医疗档案,及时记录和管理场所内的疾病情况,防止疫情传播。
4. 安全保障要求4.1 消防安全•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等。
•建立灭火、疏散等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人员对应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是为了加强城市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及时展开救援和救助工作。
以下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的主要内容:一、选址原则:1. 离灾害源地距离较远,避免灾情扩大;2. 地势高且稳定,避免地质灾害;3. 靠近主要道路和交通枢纽,方便救援车辆和人员进出;4. 具备足够大的空间,可容纳大量的人员和物资。
二、场所规划与设计:1. 根据人员数量和类型确定建筑面积,并合理安排不同功能区域,如接待区、休息区、医疗区、食品储存区等;2. 配备必要的设施与设备,如通风系统、卫生间、洗浴设施、供水供电设备等;3. 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备等;4. 防止感染传播,采取必要的卫生措施,如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消毒等;5. 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指引人员正确使用设施与设备。
三、场所建设标准:1. 建筑结构要牢固,满足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要求;2. 材料选用环保耐用,并符合防火、防水等要求;3. 室内布局灵活合理,便于分区管理和人员疏散;4. 楼梯、电梯、走廊等通道宽敞顺畅,设有明确的出口指示标识;5. 燃气、电力等供应设备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维护和检查。
四、场所管理与维护:1.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2.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与工作流程;3. 加强对场所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4. 定期进行整治,保持环境的清洁与整洁;5. 做好记录与档案管理,便于事后总结和改进。
五、应急资源准备:1. 储备足够的食品、水源、医疗物资、应急药品等,以满足人员的基本生存需求;2. 配备相关的通信设备,确保和外界的联系畅通;3. 在场所附近配备足够的救援车辆和设备,方便救援工作的展开;4.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行动方案和责任分工。
六、社会参与与宣传:1. 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2. 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3. 利用媒体渠道,宣传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意义与相关知识。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XXXTable of Contents1 XXX。
22 XXX。
33 XXX。
54 Facility-type XXX。
125 XXX。
16XXX。
17XXX。
18XXX。
201 General ns1.0.1 This standard XXX cities。
XXX urban emergency shelters。
and standardize the n process.1.0.2 XXX nal laws and ns。
XXX "people-oriented" n。
and adhere to the principles of "reasonable planning。
disaster XXX。
comprehensive n。
XXX."1.0.3 XXX with 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us disaster n and n plans。
and the n of parks。
green spaces。
squares。
indoor venues。
and civil defense engineering.1.0.4 In this standard。
urban XXX divided into site-type and facility-type。
1.0.5 New。
renovated。
XXX should comply with this standard。
while the XXX-level cities and below can refer to this standard.1.0.6 XXX with this standard。
the n of urban XXX.2 XXX2.0.1 Emergency ResponseXXX destructive disasters (such as earthquakes。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原则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就近布局;平灾结合;一所多用。
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一)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结合城市行政区划、人口分布、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等特点以及居民疏散的要求,可将应急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三级建设:一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市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0万人(人均居住面积大于1.5平方米)以上。
二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区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5万平方米,可容纳1万人以上。
主要为重大灾难来临时的区域性应急避难场所;三级应急避难场所为街道(镇)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2千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千人以上。
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在短期内供受灾人员临时避难。
以上三级避难场所应在建设过程中,应以一级避难场所为中枢、以二级避难场所为节点、以三级避难场所为末梢,梯次配备、网状配置、分步实施,构建完整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在建设的过程中,应按照分级建设的原则,由各级分别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1. 应急避难场所的覆盖半径一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通过半小时到2小时的摩托化输送应可到达;二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在半小时内应可到达;三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5-15分钟内应可到达。
2. 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可选择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室内公共的场、馆、所和地下人防工事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场址。
选址要充分考虑场地的安全问题,注意所选场地的地质情况,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选择地势较高且平坦空旷,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选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跨塌范围距离之外;选择在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影响范围之外的地段。
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最新国标
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1范围本文件提出了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设计、建设、平时管护、急时使用、监管等环节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城乡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平时管护、急时使用、监管的一般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44012应急避难场所术语GB/T44013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及分类GB/T44014应急避难场所标志3术语和定义GB/T44012-20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总则4.1总体原则4.1.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与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健全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4.1.2规划先行,需求导向。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分级分类,科学规划本行政区适宜级别类型的应急避难场所。
4.1.3设计科学,功能完备。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因地制宜、平急结合、易于通达、功能提升、环境改善、便于管理的设计原则。
4.1.4安全建设,质量严控。
坚持安全建设、规范施工,通过高标准、严要求的质量控制措施实现应急避难场所新建、改造和指定。
4.1.5分级管护,分类使用。
坚持应急避难场所分级管护、分类运行管理的原则,保障平时管理完善,灾时运行有序。
4.1.6管理规范、服务保障。
坚持规划、设计、建设、管护、使用、监管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避难场所处于良好状态,为避难人员提供可靠服务保障。
4.2功能要求4.2.1安全性。
应急避难场所应保障在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危险时,能够保障场所内人员的安全,避难功能受损或受损后能够及时修复。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 no logy Stan dard of City Emerge ncy Shelter Con struct ion目次1 总则 (2)2 术语 (3)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5)4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2)5 应急转换 (16)附录A用词说明.................................................... 仃附录B应急标志 (18)附录C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0)1总贝y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 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 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 应急Emerge ncy Resp 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 ncy shelter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Grou nd-type Emerge ncy Shelter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Ven ue-type Emerge 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Ground-XXX are built on open spaces。
such as parks。
squares。
and green areas。
and XXX.3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3.0.1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应选用地势较高、地质条件稳定、交通便利、周围环境相对安全的区域作为建设用地,应考虑到灾害类型、发生频率、可能影响范围及人口密度等因素。
3.0.2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应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和应急需求,设置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发电设备、应急通讯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水源设备、应急医疗设备等。
3.0.3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应急标志,标明场所名称、所在位置、应急电话、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信息。
3.0.4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保证其安全可靠、功能齐全、便于管理和使用。
4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4.0.1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应选用建筑结构稳定、耐久性好、安全可靠的建筑物作为建设用地,应考虑到灾害类型、发生频率、可能影响范围及人口密度等因素。
4.0.2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应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和应急需求,设置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发电设备、应急通讯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水源设备、应急医疗设备等。
4.0.3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应急标志,标明场所名称、所在位置、应急电话、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信息。
4.0.4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保证其安全可靠、功能齐全、便于管理和使用。
5应急转换5.0.1应急避难场所应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和应急需求,设置应急转换方案,明确应急转换的时间、条件、程序和责任。
5.0.2应急转换方案应与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预案相衔接,保证应急避难场所的有效利用和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
5.0.3应急避难场所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转换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救援的应变能力和水平。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文件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精品目次1 总则 (2)2 术语 (3)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5)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2)5 应急转换 (16)附录 A 用词说明 (17)附录 B 应急标志 (18)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0)精品1 总则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精品2 术语2.0.1 应急Emergency Resp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ncy shelter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人民防空工程兼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兼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
一、前言
为了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人民防空工程被赋予了新的使命。
本标准旨在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兼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相关技术要求,提高其安全性和实用性。
二、标准内容
1.工程设计:人民防空工程兼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充分考虑其承受能力,合理设计通道、出入口、通风系统等,以满足大量人群的快速集结和疏散。
2.设施配置:场所内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如饮用水存储与供应设备、食物储备、便携式医疗设备、临时厕所等,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3.安全保障:工程应具备完善的消防、照明、预警等安全保障系统,以应对可能的次生灾害。
同时,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
4.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地震等信息,指导群众正确应对。
同时,收集和分析灾情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
三、实施要求
1.各级政府应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2.人民防空工程兼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3.相关责任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标准的执行。
四、附则
本标准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人民防空工程资源,提高社会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通过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兼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技术标准,我们期望能够在未来的地震等自然灾害中,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应急避难场所_相关规范整理
1、应急避难场所分类:(1)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尴震应急魂难场所分为口下三类*—— I类繼■应急遊醴场Bh具备粽合设就配■可安置曼拋人员30d IU上乍——n类地n应急洪难场所’具苦一般is範配at■町安錢助人员u)d〜3a<n ——HI 贮地n应急避炬场所’具备基本按范配is•町安量受助人员10dW内*(2) 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3JJ应急避难场所按功能分为三个级别匕中心避难场所.同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3J2中心避难场所为具有物资集散、重型医疗救治、救援指挥中心*安置场所、救援部队驻扎、伤员转运、对外疏散基地、救灾设备存储场所、救灾备用地等多项疏散功能的长期避难场所〃允许相邻或相近的专项救助及安置场所统筹整合狀一个综合型中心避难场所’3J.3固定避难场所为提供应急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供水的中长期避难场所,避难时间为3天以上。
允许和邻或相近的专项避难场所统筹整合成一个固定避难场所- 314紧急避难场所用于紧急疏散居民,避难时间一般在3日以内,可选择性配置基本设施。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2.0.4略吐遁%鸟所发至奧此公:n骼(4吋*莅姬时卿内-供關用査砸属h縞畤越丼曲「克莊期铠勺漩w實-I扎矗山「桶斯-2,0.5检鄭谢曲场所岌牛啜览佥从事件时■主畫用于塹律居住歐社区)爲it 办事处和区日辍臥咄噺昔理龍馆内的居民悵时冋連卓生活的场亂(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3J地*应急避垂场所需求为聊3 11善类场馳难人口测算直酬| (1}購怎屋雜垢斯;卜于社区軽無最养建坦英求去去三勺豹估天*內)凭辰枭當.罠遽、就赶啊的坏亟H超兴展奩期逼華於要=凭整幻期卷*对棗害忑拆生矢酣1特I不秦瘗'窈备缱力不足.全邺将*耍里入硼犒虑厅建靈・®>:.當总殳超所硼人员测律为全齡市住人口,工齐人口毎篆誇持眛直城还应琴虚H作人口浚产业人匚蒔的淙烹避雀卡責,[门)逞足jg萃驗甘寸厲于坦虐圾避难甥阱T是堆整我書岌主丰盾期口天以J8)炙愛迪难SHb箫.芳足灾民申恋期逮簸梔耍・殳时,其凍生冗■彭响己溥到担电I,隹虜秦帳破以虻吿骨夸W衾富辺朿中,只有住瘠袋皴隊等更灾严三凶龙匱巒妾輦鍍在誉阵屿;遼軽・阂王,固罡1S4所的琶苯人丘机算壬匹兰坦戾星抗樓竝R学医蠶畏定=楼霑•:士京帀墟去建设扛芟瞪灾H性仁時氐告分析,北京市四茁住后粉比建箕堕且荃半義电$雯请更董农,H 韦旧城平鲁层豆心刃竄应機式穩號力不疋、蒔合讹京市客方直情w・扭逊戡呂侖用at叱13悯的庭虚曆迓至损暑工・商如%的営嗟埒華姜35难埔前世行迴建来醐圍足建笨场新這罩人氏■总人匚E帝住人匚尹)X3O%;| C3)中心超確珀洞厲于帀做诫確场肝.悝足固定谴弟场所的补充・主張負頁味歆蒔移人長彩菽集工咋人员的尖牛芟豐.具進雀人匚不忏具伍由算。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实用标准化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4)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1)5 应急转换 (15)附录 A 用词说明 (16)附录 B 应急标志 (17)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6)1 总则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2 术语2.0.1 应急Emergency Resp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ncy shelter城市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_相关规范整理
1、应急避难场所分类:(1)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GB 21734-2008尴震应急魂难场所分为口下三类*—— I类繼■应急遊醴场Bh具备粽合设就配■可安置曼拋人员30d IU上乍——n类地n应急洪难场所’具苦一般is範配at■町安錢助人员u)d〜3a<n ——HI 贮地n应急避炬场所’具备基本按范配is•町安量受助人员10dW内*(2) 省城市应急避难所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3JJ应急避难场所按功能分为三个级别匕中心避难场所.同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3J2中心避难场所为具有物资集散、重型医疗救治、救援指挥中心*安置场所、救援部队驻扎、伤员转运、对外疏散基地、救灾设备存储场所、救灾备用地等多项疏散功能的长期避难场所〃允许相邻或相近的专项救助及安置场所统筹整合狀一个综合型中心避难场所’3J.3固定避难场所为提供应急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供水的中长期避难场所,避难时间为3天以上。
允许和邻或相近的专项避难场所统筹整合成一个固定避难场所- 314紧急避难场所用于紧急疏散居民,避难时间一般在3日以内,可选择性配置基本设施。
(3)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DBJ04-277-20092.0.4略吐遁%鸟所发至奧此公:n骼(4吋*莅姬时卿内-供關用査砸属h縞畤越丼曲「克莊期铠勺漩w實-I扎矗山「桶斯-2,0.5检鄭谢曲场所岌牛啜览佥从事件时■主畫用于塹律居住歐社区)爲it 办事处和区日辍臥咄噺昔理龍馆内的居民悵时冋連卓生活的场亂(4)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3J地*应急避垂场所需求为聊3 11善类场馳难人口测算直酬| (1}購怎屋雜垢斯;卜于社区軽無最养建坦英求去去三勺豹估天*內)凭辰枭當.罠遽、就赶啊的坏亟H超兴展奩期逼華於要=凭整幻期卷*对棗害忑拆生矢酣1特I不秦瘗'窈备缱力不足.全邺将*耍里入硼犒虑厅建靈・®>:.當总殳超所硼人员测律为全齡市住人口,工齐人口毎篆誇持眛直城还应琴虚H作人口浚产业人匚蒔的淙烹避雀卡責,[门)逞足jg萃驗甘寸厲于坦虐圾避难甥阱T是堆整我書岌主丰盾期口天以J8)炙愛迪难SHb箫.芳足灾民申恋期逮簸梔耍・殳时,其凍生冗■彭响己溥到担电I,隹虜秦帳破以虻吿骨夸W衾富辺朿中,只有住瘠袋皴隊等更灾严三凶龙匱巒妾輦鍍在誉阵屿;遼軽・阂王,固罡1S4所的琶苯人丘机算壬匹兰坦戾星抗樓竝R学医蠶畏定=楼霑•:士京帀墟去建设扛芟瞪灾H性仁時氐告分析,北京市四茁住后粉比建箕堕且荃半義电$雯请更董农,H 韦旧城平鲁层豆心刃竄应機式穩號力不疋、蒔合讹京市客方直情w・扭逊戡呂侖用at叱13悯的庭虚曆迓至损暑工・商如%的営嗟埒華姜35难埔前世行迴建来醐圍足建笨场新這罩人氏■总人匚E帝住人匚尹)X3O%;| C3)中心超確珀洞厲于帀做诫確场肝.悝足固定谴弟场所的补充・主張負頁味歆蒔移人長彩菽集工咋人员的尖牛芟豐.具進雀人匚不忏具伍由算。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汇总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1总贝U (2)2术语 (3)3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5)4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2)5 应急转换 (16)附录A用词说明 (17)附录B应急标志 (18)附录C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0)1.0.1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 应急Emergency Resp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ncy shelter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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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I / 23目次1 总则 (2)2 术语 (3)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5)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2)5 应急转换 (16)附录 A 用词说明 (17)附录 B 应急标志 (18)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0)1 / 231 总则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应急Emergency Resp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ncy shelter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2.0.5 避难单元Evacuation Unit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中具有独立避难功能的空间单元。
2.0.6 避难场所出入口Entrance of Shelter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通道。
2.0.7 基本设施Basic Facilities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设置的配套设施。
2.0.8 一般设施General Facilities为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增设的配套设3 / 23施。
2.0.9 综合设施Comprehensive Facilities为提高避难人员的生活条件,在已有的基本设施、一般设施的基础上增设的配套设施。
2.0.10 场地(所)有效避难面积Ground(Venue)Effective area of Evacuation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源的场地(场所)面积中减去不适合作为应急避难场地(所)使用的面积后的可用于避难场所建设的场地(所)面积,包括人员避难区、综合保障区和出入口集散区面积。
2.0.11人均避难面积Effective area per capita在应急避难场所中,避难人员人均所占有的场地避难面积。
4 / 23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3.1 分级3.1.1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按安置时限和功能分为三级:Ⅰ级应急避难场所、Ⅱ级应急避难场所、Ⅲ级应急避难场所。
3.1.2 Ⅰ级应急避难场所为长期避难场所,避难时间30天以上,具有完备的避难生活设施,能满足人员长时间避难需要。
3.1.3 Ⅱ级应急避难场所为中短期避难场所,避难时间3~30天(含30天),具备避灾所需的设施。
3.1.4 Ⅲ级应急避难场所为紧急避难场所,用于紧急疏散居民,避难时间一般在3天以内,具备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设施。
3.1.5 各级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可按表3.1.5确定。
表3.1.5 各级应急避难场所设置要求3.2 选址3.2.1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选址应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质等条件,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应避开易发生地质灾害和气象、水文地质条件恶劣区域。
2、场地地形较平坦,周边道路畅通、交通便利。
5 / 233、远离城市重要经济目标。
4、应急避难场所离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距离应不小于500m。
5、避开高压线走廊区域。
3.2.2 地震烈度6度以上(含6度)地区,城市开放绿地必须按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其他地区新建、改建10000m2以上城市公园、绿地及广场等可按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3.2.3 应急避难场所内的建(构)筑物及周边配套设施,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3.3 平面布局3.3.1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按功能划分为人员避难、综合保障和出入口交通集散三个区域,各区域应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有场内道路连接。
3.3.2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出入口的数量、宽度和形式应符合表3.3.2的要求,并应与疏散道路连接。
表3.3.2 各级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出入口要求3.3.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道路的数量和宽度应符合表3.3.3的要求。
6 / 237 / 23表3.3.3 各级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道路要求3.3.4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场内道路应符合如下要求:1、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内应建有内部道路,Ⅰ级和Ⅱ级应急避难场所内部主道路宽度应不于5m ,道路转弯半径不小于12m ;Ⅲ级应急避难场所内主道路宽度为3.5~5m 。
2、场地内桥梁应满足消防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3.3.5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内各类设施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障碍设置。
3.3.6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外围四周应设置防火安全带,其宽度应符合表3.3.6的要求。
表3.3.6 应急避难场所外围防火安全带宽度要求3.4 设施与设备3.4.1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应按表3.4.1要求配置相应设施。
表3.4.1 应急避难场所设施配置要求说明:√:具备; -- :不具备。
3.4.2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置应包括:应急指挥管理设施、应急集结区、应急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厕所、应急标志等。
3.4.3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设施配置应包括:应急篷宿区、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消防设施、应急停车场等。
3.4.4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综合设施配置应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停机坪、应急洗浴设施、功能介绍设施、应急救援驻地等。
3.5 基本设施要求3.5.1 应急指挥管理设施中设有广播、图像监控、有线通信等系统。
1、应急指挥管理设施的面积:Ⅲ级不小于100m2、Ⅱ级不小于500m2。
2、广播系统应覆盖应急避难场所。
3、图像监控范围应覆盖应急篷宿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内道路及出入口。
8 / 233.5.2 应急集结区为避难人员提供短时间使用的露天避难场地,需要时部分区域可设置帐篷。
3.5.3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区设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Ⅰ级、Ⅱ级应急避难场所每5个应急篷宿区设置1个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站,最低配置面积不小于500m2。
2、Ⅲ级应急避难场所内应设置1个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站,最低配置面积不小于300m2。
3.5.4 应急供水设施可选择设置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供水设施,并根据所选设施和当地水质设置净水设备,使水质达到直接饮用标准,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每100人应至少设一个水龙头,每250人应至少设一处饮水处。
2、人员饮用水量3L/(人·日),生活用水量10L/(人·日)。
3.5.5 应急供电设施应设置多回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也可以设置移动式发电机组。
1、供、发电设施应具备防触电、防雷电保护措施。
2、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设备和装置的固定螺栓或焊接强度必须满足抗震要求。
3、应急避难场所场内道路照度不应低于50Lx;篷宿区应设置安全照明,照度值不应低于50Lx。
指挥通信间、手术医疗间等的照明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5.6 应设置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并应符合如下要求:9 / 231、应急厕所之间距离应小于100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距离篷宿区30~50m。
2、暗坑式厕所按每30~50人一个坑位设置,应为水冲式,并附设或单独设置化粪池,容量按1.2kg/(人·日)设计。
3.5.7 应急避难场所及周边应设置避难场所标志,具体要求参见附录B。
3.6 一般设施要求3.6.1应急篷宿区内设置帐篷或活动简易房,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篷宿区周边和场所内要按照防火及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
2、每个应急篷宿区不应超过1000m2,应急篷宿区之间应有宽度大于2m的人行通道。
3、应急篷宿区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用水储备量应大于40m3。
3.6.2 应急垃圾储运设施为可移动式,并实行分类储运。
应急垃圾储运设施距离应急篷宿区应大于10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按200g/(人·日)标准建设。
3.6.3 应急排污系统应设置污水排放管线和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并应与市政管道相连接。
有条件的可设独立排污系统。
3.6.4 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放置在场地内或场地周边,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应利用场内或周边的饭店、商店、超市、药店、仓库等进行应急物资储备。
2、场地周边的应急物资储备设施与应急避难场所的距离应小于500m。
10 / 233、有条件的应设置永久性专用物资库,粮食储存标准为400~900g/(人·日),医疗药品、器材按2%受伤者率的需求量储备。
3.6.5 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应设置应急车辆停车场。
3.7 综合设施要求3.7.1 应急指挥中心是收集、传达、分析各种信息、处理、组织、指挥应急避难场所内一切行动的场所。
1、应急指挥中心面积应不小于1500m2。
2、图像监控范围应覆盖应急篷宿区和所内道路及出入口。
3、广播系统应覆盖应急避难场所。
4、应配置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和网络接口。
3.7.2 应急避难场所内或周边应设置供直升机起降的应急停机坪,要求如下:1、起降坪地应平坦、坚硬、坡度不大于5°,10m范围内不应有树木、周围无高大建(构)筑物。
2、起降坪地中心左右15°范围1000m距离内,直升机进出通道向上5°视野内没有任何障碍物,保证升空平行安全角度。
3、起降场面积可参考表3.7.2。
11 / 233.7.3 应急洗浴设施可结合应急厕所设置,也可以设置移动式洗浴设施。
3.7.4 应设置功能介绍图版,宜设置触摸屏、电子屏幕等设施。
3.7.5 有条件的可在场地内或场地附近设置救援人员的驻地。
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4.1 分级4.1.1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按安置时限分为以下三级:Ⅰ级应急避难场所,可安置避难人员30天以上;Ⅱ级应急避难场所,可安置避难人员3~30天(含30天);Ⅲ级应急避难场所,可安置避难人员3天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