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账
全套易制爆(毒)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
21 是否有可疑闲杂人员
第1周
检查周期记录
第2周 第3周
年月
第4周
主管抽查
检查人签名及日期
备注:本表有实验室兼职安全员检查填写,每周检查1次,每次检查在空格处签名并标注日期;检查 主要内容按照本岗位巡检规定执行,记录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异常记录并汇报;主管每月至少检查 一次。
安全眼镜架是否正常,眼镜是否丢失 (标准12只);
11 急救药箱是否定点放置
12 通风设施是否正常
13 洗眼器是否被使用或堵塞;
14 尾气处理设施是否正常
15 防火门正常为常闭状态;
118 人员操作是否有违章作业;
19 照明亮度是否满足要求;
20 次生危废存放是否及时清理;
实验室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主要内容
1 易制毒门是否锁闭
2 易制毒台账是否规范记录
3 视频监控是否偏移,是否损坏
4 易制毒柜是否实行双锁,专人管理
5 易制毒制度,预案是否公示
6 一般危险品储存是否入柜;
7 是否有违规吸烟;
8
灭火器、消火栓是否被挪用、遮挡,位 置是否移位
9 标志牌是否脱落或人为涂改;
10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流程,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售等环节中的出入库管理。
三、职责分工1、采购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需求,并及时办理相关的采购手续。
2、仓库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验收、储存保管和出库发放工作,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出入库台账。
3、使用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和使用工作,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定,并及时办理相关的领用手续。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运输等环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要求。
5、财务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销售等经济活动合法合规。
四、入库管理1、易制毒化学品到货后,仓库管理员应根据采购订单和送货单,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质量等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2、入库单应包括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日期、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并由仓库管理员、采购员和质量检验员签字确认。
3、仓库管理员应将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按照其性质、危险程度和储存要求,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4、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要求,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盗、防潮、通风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出库管理1、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交仓库管理员办理出库手续。
2、领料单应包括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领料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并由领料人、仓库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4篇)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应采取科学管理、严格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包括分类管理、审批制度、安全标准等。
第二章分类管理第六条易制毒化学品分为A、B、C三类,根据其危险性和易制毒程度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第七条 A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危险性较高的化学品,如:乙酸酐、苯基乙酮、硝化纤维素等。
第八条 B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危险性适中的化学品,如:甲基苯基硫醚、氢化钠等。
第九条 C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危险性较低的化学品,如:硫酸、氢氧化钠等。
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管理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管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审批制度第十一条出入库易制毒化学品前,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出库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备案、审批等环节。
第十三条入库审批程序包括验收、备案、审批等环节。
第十四条申请出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易制毒化学品出库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验收入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易制毒化学品入库验收表》,并进行严格检查和核对。
第十六条出入库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程序应做好相应记录,确保制度的全面实施和监督。
第四章安全标准第十七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确保人身和环境的安全。
第十八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盗、防腐蚀等设施和条件。
第二十条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应符合相关的运输要求,采取有效的包装和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应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3篇)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1、安全生产科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
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2、仓库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内容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
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单位的日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仓库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县公安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单位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11、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安全生产科牵头会同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12、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按照《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帐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帐
品名丙酮
填写说明:
1、本台帐登记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的情况,按照时间顺序如实登记,不得随意涂改,台帐应当保存2年备查。
2、“品名”填单位库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每种易制毒化学品分别建台帐。
3、第一行应填写本台帐起始日仓库实有库存数量。
4、“日期”填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出库的日期,如分期分批入库、出库的,应当按照实际入库、出库的日期分别填写。
5、“入库数量”填实际入库的数量,应以吨或者公斤为单位。
6、“入库单号”填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单的号码或者销售单位送货单的号码,入库单或送货单原始凭证应当由经手人签字并保存备查。
7、“保管员”应当由仓库保管员签字。
8、“出库数量”填实际出库的当量,应以吨或者公斤为单位。
包括销售出去的数量和本单位用于生产的数量。
9、“领料单号”填易制毒化学品领料单、发货单或提货单的号码,领料单、发货单或提货单原始凭证应当由经手人签字并保存备查。
10、“经手人”应当由领料人、发货人或提货人签字。
11、“库存数量”填仓库当日实际库存的数量。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1、安全生产科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
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2、仓库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内容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
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单位的日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仓库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县公安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单位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易制毒化学品台账模版
1、本台账登记本单位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况,按照时间顺序如实登记,不得随意涂改,台账应当保存2年备查。
2、“品名”填单位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每种易制毒化学品分别建台账。
3、“购买日期”填单位实际购入易制毒化学品的日期,如分期分批购入的,应当按照实际购入日期分别填写。
4、“购买数量”填实际购买入库的数量,应以吨或公斤或升或毫升为单位。
5、“销售单位”填供应单位的全称。
6、“购买证明号”填公安机关颁发的购买备案证明的彩虹号码或证书号。
7、“准购数量”填购买备案证明上批准购买的数量。
8、“购买证明有效期”填购买备案证明的有效期。
9、“入库单号”填该批易制毒化学品送货单的号码或者入库单的号码,送货单或入库单原始凭证应当由经手人签字并保存备查。
10“运输证明号”填公安机关核发的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的彩虹号码或证书号。
一次购买分批运输的请注明“分批运输”,多次购买多次运输的请按实际填写。
潍坊市内运输的填写同市运输1、本台账登记生产经营单位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况,按照时间顺序如实登记,不得随意涂改,台账应当保存2年备查。
可以按照购买单位不同分别建台账。
2、“品名”填单位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每种易制毒化学品分别建台账。
3、“销售日期”填单位实际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日期(如交易日期与发票不一致的,应填实际交货日期),如分期分批销售的,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日期分别填写。
4、“购买单位”填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全称。
5、“销售数量”填实际销售的数量,应以吨或公斤或升或毫升为单位。
6、“购买证明号”填公安机关颁发的购买备案证明的彩虹号码或证书号。
7、“准购数量”填购买备案证明上批准购买的数量。
8、“购买证明有效期”填购买备案证明的有效期。
9、“运输证明号”填公安机关颁发的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的彩虹号码或证书号。
一次购买分批运输的请注明“分批运输”,多次购买多次运输的请按实际填写。
潍坊市内运输的填写本市运输。
10“备注”填写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出入库台账
出入库台账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台账品名购买日期购买数量销售单位购买证明号准购数量购买证明有效期入库单号备注填写说明:1、本台账登记本单位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况〜按照时间顺序如实登记〜不得随意涂改〜台账应当保存2年备查。
2、“品名”填单位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每种易制毒化学品分别建台账。
3、“购买日期”填单位实际购入易制毒化学品的日期〜如分期分批购入的〜应当按照实际购入日期分别填写。
4、“购买数量”填实际购买入库的数量〜应以吨或者公斤为单位。
5、“销售单位”填供应单位的全称。
6、“购买证明号”填公安机关颁发的购买备案证明的彩虹号码。
7、“准购数量”填购买备案证明上批准购买的数量。
8、“购买证明有效期”填购买备案证明的有效期。
9、“送货单/入库单号”填该批易制毒化学品送货单的号码或者入库单的号码〜送货单或入库单原始凭证应当由经手人签字并保存备查。
10“备注”填写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账品名入库出库日期库存数量入库数量入库单号保管员出库数量领料单号经手人填写说明:I、本台账登记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的情况〜按照时间顺序如实登记〜不得随意涂改〜台账应当保存2年备查。
2、“品名”填单位库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每种易制毒化学品分别建台账。
3、第一行应填写本台账起始日仓库实有库存数量。
4、“日期”填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出库的日期〜如分期分批入库、出库的〜应当按照实际入库、出库的日期分别填写。
5 、“入库数量”填实际入库的数量〜应以吨或者公斤为单位。
6、“入库单号”填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单的号码或者销售单位送货单的号码〜入库单或送货单原始凭证应当由经手人签字并保存备查。
7、“保管员”应当由仓库保管员签字。
8、“出库数量”填实际出库的数量〜应以吨或者公斤为单位。
包括销售出去的数量和本单位用于生产的数量。
9 、“领料单号”填易制毒化学品领料单、发货单或提货单的号码〜领料单、发货单或提货单原始凭证应当由经手人签字并保存备查。
2024年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1、安全生产科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
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2、仓库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内容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
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单位的日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仓库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县公安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单位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11、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安全生产科牵头会同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12、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按照《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和销售的安全合规。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操作。
二、术语定义1. 易制毒化学品:指具有制毒潜力或被滥用的化学物质,包括但不限于:麻黄碱、麦冬素、苯基乙酸麦角酰胺等。
2. 出库:指易制毒化学品从公司库存出去的操作。
3. 入库:指易制毒化学品进入公司库存的操作。
三、出库管理1. 出库申请1.1 任何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出库的人员必须提前提交出库申请。
1.2 出库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易制毒化学品名称、出库数量、出库日期、出库理由、出库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1.3 出库申请需经上级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2. 出库操作2.1 出库操作应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出库程序规范并遵循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2.2 出库操作应按照出库申请的内容进行,出库人员应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和规格,并在出库单上进行记录。
2.3 出库人员应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正确的包装和标识,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入库管理1. 入库验收1.1 入库前,接收人员应仔细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信息,确保与货物清单一致。
1.2 如发现易制毒化学品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晰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照实记录。
1.3 入库人员应将验收情况记录在入库报告中,并保存相关单据和记录。
2. 入库操作2.1 入库操作应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入库程序规范并遵循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2.2 入库操作应按照入库报告的内容进行,入库人员应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和规格,并在入库单上进行记录。
2.3 入库人员应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正确的包装和标识,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库存管理1. 库存监控1.1 公司应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库存台账,记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日期、出库日期等信息,并随时更新。
1.2 库存台账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危险化学品领用、使用台账
实验室:
负责人:
实验室管理处编制
2022年8月
领用日期
药品名称
危险类别 *
规格
数量
领用人1
领用人2
药品暂存地点
一周内使用情况*
备注
剧毒
易制毒(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
易制爆未使用完药品
剩余量(g/ml)
暂存地点
保管人1
保管人2
销账情况
*危险类别:剧毒化学品参考《剧毒化学品名录》(2015)、易制毒化学品参考《危险易制毒化学品名录》(2017)、易制爆化学品参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一般危化品类别:毒害、腐蚀、爆炸、燃烧等。
*使用情况:管控类药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需双人领用、双人保管,超过一周未使用完的管控药品需及时销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运输与装卸、领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观澜科技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领用、储存(包括临时性存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公司涉及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盐酸、高锰酸钾.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部门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制度要求。
第五条研发中心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运输、领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从事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领用等其它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准予参加相关岗位工作。
第七条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其种类、特性,在储存、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消防、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等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每月对易制毒化学品存储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做好防盗、非正常使用及流失的预防工作.第八条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当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标识、通讯、报警装置,必要时设置监视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状态.ﻩ第二章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ﻩ第九条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由使用部门向供应部提出申请,研发中心与具有易制毒化学销售资质的单位签订买卖协议后,应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后,方可采购。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出库制度为了加强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和出库管理,防止被盗、丢失、安全及环境污染意外事故的发生,杜绝流入非法渠道而制毒,特制定本制度。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和保管由公司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二、公司易制毒化学品主管部门是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监督管理部门,专管员和库管员要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和安全操作方法。
三、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公司后,必须由专管员、库管员、采购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专管员、库管员、购买者应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境登记册上签字。
采购员同时做好合格证、说明书等材料的备案工作。
四、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报易制毒化学毒品专管员审核登记后,向库管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
出库时专管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专管员、库管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单和出库单上签字。
出库后由专管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车间)。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车间)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
用槽罐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五、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
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
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库管员、专管员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专管员、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
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其他库房,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部门(车间)。
使用部门(车间)退回易制毒化学品的再领用,应当按照第四条的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六、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
库管员、专人每月统计当月使用量和库存量。
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由生产部、厂办和使用部门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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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账化学品名称化学式规格型号监管人库管员
填写说明:1.本台账登记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的情况,按照时间顺序如实登记,不得随意涂改,台账应当保存2年备存。
2.品名填写本单位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每种危险化学品分别建立台账。
3.日期填写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出库日期。
4.第一行应当填写本台账起始日仓库实有库存数量。
5.出库数量填写实际出库数量,以克(毫升)为单位。
6.库存数量填写仓库当日实际库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