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司法所
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嘿,咱今天来讲讲司法所的那些事儿!你知道吗,在咱生活的这个地方,司法所可起着大作用呢!有这么一个事儿,老张和老李是多年的邻居,可有一天因为一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
老张气得呀,脸都红了,觉得老李太不讲理;老李呢,也梗着脖子,觉得自己没错。
这要是任由他们吵下去,那还不得成仇人啦!这时候,司法所的调解员小王出马了。
“老张啊,多大点事儿呀,至于这么大动肝火吗?”小王不紧不慢地说。
老张一听,诉苦道:“他怎么能这样啊!”小王又转头对老李说:“老李,咱也得讲讲道理不是?你说呢?”就这样,小王一会儿苦口婆心劝老张,一会儿又道理连篇说老李,慢慢地,两人的火气都消了不少。
这不就像一场狂风暴雨后,天空开始放晴了嘛!最后,老张和老李不仅和好了,还都觉得不好意思呢!还有一次,社区里的两家店铺因为竞争也闹起了矛盾。
都互相指责对方不正当竞争,还差点动起手来。
这要是没人管,那不乱套啦!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赶紧去调解,“都各退一步嘛,咱做生意靠的是本事,不是靠相互争斗呀,这样下去对谁有好处呢?”工作人员耐心地说道。
他们让两家店铺坐下来好好沟通,一起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你猜怎么着,这两家最后居然达成了合作,还一起把生意做大做强了呢!这多神奇呀,就好像原本是对头的两个人,突然变成了合作伙伴,一起走向成功的道路!咱说这些例子,不就是想告诉你,司法所的人民调解真的太重要啦!他们就像那和事佬,让矛盾化为乌有,让关系重归于好。
没有他们,那得有多少纠纷解决不了呀,那咱的生活不就乱套了嘛!所以呀,我们真得感谢司法所的那些工作人员,他们真的很棒!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就像是生活中的一道光,照亮了那些充满矛盾和冲突的角落。
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耐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和谐与安宁。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样的存在呀!。
[最新]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最新]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离奇纠纷伤脑筋巧妙计谋化干戈2011年8月份的一天,合峪司法所迎来了一批嵩县车村镇的群众,当听完这批群众的反映后,司法所同志都感到很离奇很纳闷,从业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这么离奇的案件。
事情要从2011年2月份说起,嵩县车村镇农民王某,过完年后就留下家中两岁的幼子与智障的妻子外出打工。
可他刚刚外出一月不到,就接到家里电话,说王某的岳父岳母在王某外出后不久就将智障的妻子接走,至今未归。
王某当时不以为意,就让自己父母到妻子的娘家接人。
一个月过去,王某父母始终未将妻子接回,岳父岳母的态度也让他很纳闷,每次去接都满口应承过几天就送闺女回去,可是始终不见妻子回家。
想到两岁的幼子已经两个月未见母亲,王某只好从外地回来,从此他开始了艰难的接妻路程。
直至2011年8月10,王某已来回车村与合峪接妻子回家20多次,可每次都无功而返,岳父岳母的态度从一开始的答应过几天送回,到现在找各种理由拖延妻子回家。
老实巴交的王某无可奈何,只得求助合峪司法所。
听完当事人的陈述后,司法所同志问了几个问题:“王某,你在家中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谩骂、殴打智障的妻子,”王某直接找来自己的邻居为自己作证,从结婚到现在从未打骂过妻子。
接着问王某的婚姻是否存在第三者插足,王某也找到证人证明自己从来没有。
而且证人还证明王某夫妻俩一直很恩爱,尽管妻子是智障,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可是对王某也是温柔体贴,感情一直很好。
又问王某岳父岳母拒绝将女儿送回家中,是否问他索要财物,王某回答:来接20多次了,岳父岳母从来没提过要钱要物的事。
了解完这些,司法所同志当时都愣了,不存在家庭暴力,不存在第三者插足,妻子娘家也未索要钱物。
可是为什么始终不让一家人团聚,解铃还须系铃人,司法所同志马上通知王某岳父李某到司法所接受调解。
李某的态度也是让司法所同志很纳闷,问李某为什么不让女儿去丈夫家,他回答女儿在婆家受虐待,问哪里受虐待却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只是说王某对女儿不好。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二)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二)“谢谢你沈所长,要不是你们来调解我们两家的矛盾,说不定会发生什么样的大事情呢?”,“真的感谢你们司法所,为我们两家的事做了主,为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这是发生在上窑镇马岗村村民沈某与王某两家院子里的一件事。
事情还得从八十年代初期说起。
20多年前,沈某与王某两家几代人就一直生活在一起,只有一墙之隔,彼此相处和睦,十分友好。
当时在双方父辈活着的时候,其中一方为了方便,便和另一方协商搭一面山墙,双方均表示同意,这些年来彼此也都相干无事,也同样非常和睦的相处着。
可是到了2008年,因沈某家房屋破旧、漏雨无法居住,便要重新建造,沈某说这面山墙是属于自己所有,而王某不承认,于是双方便发生了矛盾,一直争吵不休,经村调委会调解多次均无效。
在争论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找到镇司法所,申请调解。
该所同志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调解。
调解中,司法所同志感到非常为难,双方均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而且从房屋的前墙来看应属沈某所有,从房屋的后墙看应属王某所有,从现场无法认定权属。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僵持不下,司法所所长沈立武同志当机立断,根据实际情况,以相邻关系入手,对双方分别进行了法律知识宣传,并以有利于两家今后生活、生产的原则,提出了调解意见。
让双方都让出这一面山墙,并且要求两家无论谁重新建房时都要离此山墙20厘米,以后形成一条淌水沟,留作两家共同出水,永久不得侵占。
双方对司法所同志提出的意见,都表示能够接受,于是在现场签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就发生了本文开头一幕。
点评:这是一起宅基地纠纷,20年前两家一直处于友好状态,好的连两家的房屋都是共一面山墙的,也从未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
随着时间的变迁,沈某房屋年久需要重新修建,在这个时候王某一方提出了产权问题,然而争议双方均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据,而且根据现场的实际地形也很难判断出明确的地界。
在这情况下,调解员从相邻关系入手,认真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最终确定让双方都让出争议的这一面山墙,从而形成一个公共的淌水沟。
调解案例10篇
1、真情感动父子,调解促进和谐2013年8月16日上午,一位老人气呼呼的来到平昌县江口司法所办公室,刚进门就说要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帮他写一份起诉书,他要状告自己的小儿子。
“老人家别着急,慢慢说......”。
江口司法所王所长马上走到老人身边,一边安抚老人一边了解情况。
经过询问得知,老人姓杜,今年80岁,家住江口镇国光村。
老人的两个儿子曾经协议,轮流赡养老人两个月。
但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小儿子就以分家时老人偏袒老大,自己少分了1亩土地为由,不愿意再照顾老人,并拒绝支付老人生活费用,国光村委几次调解均无果。
老人现在年纪大了,生活又不能自理,无奈的他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养老问题。
王所长听完后告知老人,如果是打官司,肯定能赢,但是赢了官司,却会输掉亲情,建议老人先通过调解来解决赡养问题,如调解行不通,再到法院。
8月19日,江口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走了十多公里的山路,到了老人家中。
针对矛盾的焦点和小儿子的错误认知,工作人员教育道,分家析产和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决不能以分家析产不公来对抗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对属于自己的财产完全可以自由处分,与子女应负的赡养义务没有关系;尽管父母可能在财产的处理上有失公平,那也是由多种原因,受客观条件的影响造成的。
调解人员从社会公德到国家法律,对老人的小儿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他俩夫妇懂得孝敬老人每个儿女的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赡养父母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
最终,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下,老人的小儿子同意赡养老人,支付了拖欠老人的600元生活费,并保证以后会好好孝顺老人。
江口司法所用真心,真情打动了老人一家,用实际践行“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努力为政府领导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真正充当起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2、热心帮助意外死亡,倾情调解合理赔偿2013年7月30日,兰草镇木阁村村民任清和在家剥玉米,邻居老太周连芳见任清和家玉米多,人手少,就主动去帮忙。
人民调解案例(双沟司法所)
人民调解案例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例内容当事人王兴义和当事人王兴亮同是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双东民族村秦大园的村民,2013年11月20日,二人因三边四荒土地发生土地纠纷。
原生产队分配给各户的农闲地,由于规划建设新农村,尺寸之地成了香饽饽。
本是同家兄弟的王兴义和王兴亮因新农村规划互不想让,多次上访到镇里。
但是王兴义和王兴亮均没有可靠地证据,更没有土地使用证。
王兴亮一方在农村势力很强,王兴义一方在农村处于弱势。
申请当事人王兴义多次寻求村调委会调解,但均告失败。
包村镇干部及分管领导也多次说和,但是没有得到当事人王兴义的完全满意。
双沟司法所按照党委书记的批示,进行现场调解,向周边群众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三番五次进行调解,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和诉求,以情依法进行说服和引导。
二、调解经过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新农村规划引起的土地承包纠纷。
接案后,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立即与双东民族村委会取得联系,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迅速行动,按提供的王兴义和王兴亮的联系方式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走访了解,希望当事人能够统一思想,尽快参加调解。
可是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因为王兴亮一方处于强势,并不愿意接受调解,王兴义一方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说同意接受调解,但也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纠纷经村调委会和镇干部多次调解,均未成功。
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是摆在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他们决定与双方当事人“各个击破”,每人负责劝说一方。
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多次的电话与上门终于让二人看到了调解员解决此事的诚意和能力,双方也终于同意调解,对此事进行协商。
调解前,双沟司法所调解员仔细查阅了双方的材料,并走访了事情的知情者,做到心中有数。
调解时,调解员先是对王兴义和王兴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且让双方分别说明自己的理由。
然后再提出调解的目的,即解决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纠纷。
调解案例10篇
1、真情感动父子,调解促进和谐2013年8月16日上午,一位老人气呼呼的来到平昌县江口司法所办公室,刚进门就说要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帮他写一份起诉书,他要状告自己的小儿子。
“老人家别着急,慢慢说......”。
江口司法所王所长马上走到老人身边,一边安抚老人一边了解情况。
经过询问得知,老人姓杜,今年80岁,家住江口镇国光村。
老人的两个儿子曾经协议,轮流赡养老人两个月。
但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小儿子就以分家时老人偏袒老大,自己少分了1亩土地为由,不愿意再照顾老人,并拒绝支付老人生活费用,国光村委几次调解均无果。
老人现在年纪大了,生活又不能自理,无奈的他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养老问题。
王所长听完后告知老人,如果是打官司,肯定能赢,但是赢了官司,却会输掉亲情,建议老人先通过调解来解决赡养问题,如调解行不通,再到法院。
8月19日,江口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走了十多公里的山路,到了老人家中。
针对矛盾的焦点和小儿子的错误认知,工作人员教育道,分家析产和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决不能以分家析产不公来对抗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对属于自己的财产完全可以自由处分,与子女应负的赡养义务没有关系;尽管父母可能在财产的处理上有失公平,那也是由多种原因,受客观条件的影响造成的。
调解人员从社会公德到国家法律,对老人的小儿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他俩夫妇懂得孝敬老人每个儿女的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赡养父母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
最终,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下,老人的小儿子同意赡养老人,支付了拖欠老人的600元生活费,并保证以后会好好孝顺老人。
江口司法所用真心,真情打动了老人一家,用实际践行“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努力为政府领导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真正充当起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2、热心帮助意外死亡,倾情调解合理赔偿2013年7月30日,兰草镇木阁村村民任清和在家剥玉米,邻居老太周连芳见任清和家玉米多,人手少,就主动去帮忙。
人民调解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人民调解作为我国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途径,具有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特点,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以一起邻里纠纷调解案例为切入点,分享人民调解在实践中的应用,以期为广大调解员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甲乙两家是邻居,居住在同一栋楼。
近年来,两家因邻里纠纷多次发生矛盾。
甲家认为乙家养狗扰民,影响其生活;乙家则认为甲家噪音过大,影响其休息。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不断升级。
为了解决这一纠纷,双方决定寻求人民调解。
三、调解过程1. 收集证据调解员在接到双方调解申请后,首先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
经调查,甲家提供的证据有:邻居投诉记录、照片等;乙家提供的证据有:噪音监测报告、录音等。
2. 分析原因调解员在收集到证据后,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
经分析,甲乙两家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甲家认为乙家养狗扰民,影响其生活。
乙家辩称,其养狗已多年,未曾扰民。
(2)乙家认为甲家噪音过大,影响其休息。
甲家辩称,其噪音产生于装修过程中,现已整改完毕。
3. 制定调解方案调解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原因分析,制定调解方案。
调解方案如下:(1)要求乙家在夜间11点后停止噪音产生,降低对甲家的影响。
(2)要求甲家在装修过程中注意噪音控制,减少对乙家的影响。
(3)要求双方相互理解,和睦相处。
4. 调解实施调解员按照调解方案,与双方进行沟通。
在调解过程中,甲乙双方均表示愿意配合调解。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乙家在夜间11点后停止噪音产生,并承诺今后不再扰民。
(2)甲家在装修过程中注意噪音控制,降低对乙家的影响。
(3)双方相互理解,和睦相处。
四、调解结果经过调解,甲乙两家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双方均表示满意,并表示今后将和睦相处,共同维护邻里关系。
五、案例分析1. 人民调解在解决邻里纠纷中的优势(1)便捷高效:人民调解具有高效、便捷的特点,能够快速解决邻里纠纷。
(2)成本低廉: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案例一:饶某某与吴某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17年8月23日矛盾纠纷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供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张永星审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曹晶海口市司法局基层处吴仲侬海南省司法厅基层处郭光星邢冠群司法部基层司熊飞郑文彪罗厚如司法部研究室卜开明郑先红朱腾飞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二、案例正文采集【案情简介】2017年2月6日21时,海口市某路,饶某某驾驶小轿车与正横穿马路的吴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重伤昏迷。
吴某某被立即送医救治,至调解时仍处于昏迷状态。
交通事故发生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7年3月8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后经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复议,撤销之前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于2017年5月17日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饶某某在未能确认安全情况下通行,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且事故发生后,指使他人顶包,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过错较重,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吴某某不走人行横道、在未确认安全情况下横穿道路,过错较轻,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吴某某重伤昏迷,其妻子吴某梅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时间又要在医院陪护吴某某,故吴某梅委托其子吴某全权处理事故调解等相关事宜。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责任划分以及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共同向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从事故发生到最终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中间间隔3个多月,为支付吴某某在医院住院、抢救和治疗费用,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已是债台高筑。
现在吴某某仍处于昏迷状态,进一步救治急需巨额医药费、住院费。
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
《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摘要:**村治保主任了解情况后,为避免矛盾升级,将此案移交到**司法所,请求调处,为避免双方吵闹,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与邓某、张某进行谈话,2013年3月,借着春节过后的祥和气氛,**司法所再次对此案进行调解口头约定取证难巧用民俗化纠纷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纠纷情况**镇**村村民邓某与张某毗邻而居。
2012年12月,鉴于双方共用的院墙年久坍塌,邓某与张某口头协商由张某出料,双方共同出工修筑新院墙,待院墙修筑好后,邓某给予张某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张某出料的平衡。
谁成想院墙修筑完成后,双方因经济补偿的数额发生纠纷,邓某坚持认为张某所购石料价值不超过1000元,最多给予张某500元补偿,而张某声称自己所购石料花费2000元,邓某必须给自己1000元作为补偿。
双方为此争执不休,张某数次扬言要把院墙扒掉,邓某更是不甘示弱,多次与张某发生肢体冲突。
**村治保主任了解情况后,为避免矛盾升级,将此案移交到**司法所,请求调处。
调解方法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为避免双方吵闹,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与邓某、张某进行谈话。
原来张某所购石料实际价值为1600元左右,双方当事人也并非因为补偿数额发生争执,实际情况是张某觉得邓某出工不出力,理应少得补偿,而张某认为这是邓某在侮辱自己,于是便多要了200元补偿。
可是当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进行调解时,邓某冲张某喊道:那点石料总共也就1000块钱,多一分钱也别想要。
张某也不服:2000块你能不能买到还不一定呢,1000块你有多少我买多少。
鉴于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工作人员决定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进行调解,并警告双方当事人不得再发生冲突,承诺一定会给他们一个说法。
调解效果 2013年3月,借着春节过后的祥和气氛,**司法所再次对此案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首先明确了张某所购石料的实际价值为1600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没有异议。
工作人员又提到按照当地民俗,邻里之间修筑共有院墙时,可以一方出工,一方出料;也可以双方共同出工,未出料一方给予出料一方一半料钱作为补偿,双方当事人对此民俗均表示认可。
人民调解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调解十大典型案例一、家庭纠纷调解案例张某和李某是一个年轻夫妻,他们因为一点小事争吵不断,导致夫妻间关系紧张。
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和细致调解,两人终于坐下来,倾听对方的意见,沟通了彼此的需求和矛盾。
最终,在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他们达成了一份协议,约定双方要多沟通、多关心对方,并承诺不再发生激烈争吵。
二、邻里纠纷调解案例小区里的张先生和李先生因为一颗树引发了争执。
经过人民调解员的介入,了解到双方的冲突核心在于树有可能影响到一方的人身安全。
通过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权益保障机制的介绍,人民调解员成功地让双方达成了撤除树木并为双方各自补偿的协议。
三、劳动争议调解案例公司A的员工小王因为工资问题与公司发生了纠纷,导致劳动关系紧张。
人民调解员首先帮助双方明确了劳动法和法定工资,并引导他们采取合理的解决方式。
最终,公司同意以行业标准为基准支付小王的合理工资,同时小王同意改正工作中的不当行为。
四、民间借贷调解案例张某借给李某一笔钱,按照约定该笔债务到期却迟迟没有还清。
在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张某和李某详细了解了彼此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最终达成了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五、邻里补偿调解案例小明的孩子不慎在邻居家跌倒,并导致受伤。
人民调解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号召邻居们共同承担责任,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邻居家负责支付医疗费用并对小明的孩子进行道歉。
六、婚姻家庭财产分割调解案例离婚夫妻小叶和小明围绕房产和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
人民调解员通过调解沟通,让双方明确了法律规定和财产分割原则,并制定了合理的分割方案。
最终,小叶和小明达成协议,顺利完成婚姻家庭财产的分割。
七、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案例小王在驾驶过程中与小李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对于事故原因和赔偿金额存在分歧。
人民调解员了解了事故经过后,详细解释了事故责任的界定和赔偿的标准,帮助双方消除了误解。
在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小王和小李达成了协议,相互协商并支付了合理的赔偿金额。
人民调解案例
人民调解案例十一一、案例基本情况2013年月前夕,红阳辖区教育街片区商户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
但此时,但成都某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产权所有者)在未和商户协商的前提下,单方面将房屋租赁价格提高到150元/㎡,高出原有价格近一倍,而同地域同等条件的其他商铺价格仅为60元/㎡。
如此高的价格,商户难以承受,双方经过长时间的拉锯协商,该公司做出部分让步,将价格设定在80-90元/㎡,与原油价格相接近。
但部分商户因近一年时间的疲劳协商,为“争一口气”对此价格仍然不愿接受,公司也坚决不愿做出让步,同时,该公司更是以律师函的形式,函告未续签租赁合同的但仍未搬离的商户,要么续签,要么搬离,此举,更是激化了商户的情绪,由此双方关系进入了“冰点”,协商一事陷入僵局。
对此,商户打算通过“集体上访”的方式,希望通过政府“干预”而达进一步降价的目的。
区信访局在了解案件始末后,建议上访商户到红阳公司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帮助。
二、调解经过为把握事件的完整性及准确性,红阳司法所赓即同成都某纤维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经询问,整个事件与商户陈述基本一致。
红阳司法所就此初步研判,此事的关键点是商户因疲劳协商及律师函而同该公司“赌气”,并非对公司提出的价格不满意而拒签,据此,红阳司法所在征得商户及成都某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巧妙借鉴“枫桥经验”,一方面及时电联公司,另一方面通过“摆龙门阵”的方式对商户进行电话调解:一是公司已将价格回降到与原有合同价格相近,虽然时间长了一点,但已经说明了公司的态度在缓和,在“变相”地向商户“服软”,和气才生财,大家都是生意人,没有必要去“赌气”;再说,如果你们不续签,再到别处组一个商铺,光是“养买主”就不是短时间,不划算;二是公司发的律师函也是正常的法律手段,而且内容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三是我们同公司取得联系后也向他们表达了你们的意见,公司也同意再次和你们进行协商,他们也希望双方都和气生财;四是如果在“五一”节期间再次协商未果,你们也可以随时到我们司法所来,在我们的主持下,进行“面对面”协商。
司法所调解纠纷案例范文
司法所调解纠纷案例范文在咱们这个充满烟火气的小镇上,邻里之间磕磕碰碰的事儿可不少。
就说老街那边的李大爷和张大哥吧,他俩就因为噪音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最后闹到了咱们司法所。
李大爷呢,是个退休的老教师,平时就喜欢安安静静地看书、写毛笔字。
他住的是那种老式的居民楼,隔音效果不咋地。
张大哥呢,是个年轻的音乐爱好者,白天在一家公司上班,晚上回来就喜欢弹弹吉他放松放松。
这本来都是挺好的事儿,可坏就坏在张大哥那吉他声一到晚上就传进了李大爷的耳朵里。
李大爷刚开始还忍着,心想着年轻人嘛,有点爱好也正常。
可时间一长啊,这睡眠质量越来越差,整个人都没精神了。
有一天晚上,李大爷实在是忍不住了,就穿着拖鞋,气呼呼地跑到张大哥家敲门。
门一打开,李大爷就忍不住埋怨起来:“小张啊,你这吉他声天天晚上响,我这老头子都快被你折磨疯了。
”张大哥一听,心里也不太舒服,就回嘴说:“李大爷,我这也没到很晚啊,而且我在自己家里弹弹吉他怎么了?这是我的自由啊。
”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两人差点吵起来。
第二天,两人就来到了司法所。
一进门,李大爷就拉着我的手,满脸委屈地说:“同志啊,你可得给我做主啊。
我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这么折腾了。
”张大哥也在一旁梗着脖子,一脸的不服气。
我先让两人都冷静一下,给他们倒了杯水,笑着说:“大爷,大哥,咱们先消消气。
这事儿啊,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大家都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没必要因为这点事儿伤了和气。
”然后我就开始了解具体的情况。
我先对张大哥说:“小张啊,你看李大爷年纪大了,睡眠本来就浅。
你弹吉他是好事儿,但是这噪音影响到大爷休息了呀。
咱年轻人得尊老爱幼不是?”张大哥听了,态度稍微缓和了一点,说:“我也知道大爷可能不太好受,但是我就这点爱好了,而且我也没故意弹到很晚啊。
”我又转过头对李大爷说:“大爷,小张呢也是在自己家里,他也不是故意要打扰您的。
您看能不能咱们想个折中的办法?”李大爷哼了一声说:“我只要能睡个好觉就行。
关于人民调解案例
关于人民调解案例人民调解案例1案件性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承办单位:区人民调解中心、区行政调解中心联调案件情况:2009年3月3日,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民警在圣水南街37附32号传唤犯罪嫌疑人蒲小洪,蒲小洪在逃跑时坠楼身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蒲小洪坠楼死亡作出初查结论:民警在传唤犯罪嫌疑人蒲小洪过程中,依法执行公务,无滥用职权行为,不予立案。
故公安机关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法也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死者上有八十多岁的母亲,下有三个女儿还未成年,故其家属提出三十多万的赔偿要求。
公安机关认为其无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陷入僵局,如该事件处理无果极可能引发家属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两中心联合调解化解:2009年11月17日、18日,在区人民调解中心副主任袁飞主持下,区行政调解中心调解员罗劲松律师负责调解,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游仙区富乐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就蒲小洪死亡后的处理事宜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艰苦工作。
十八日晚七时,终于促使一件因公安机关追逃引发的特殊事件最终得以解决。
调解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1、鉴于蒲小洪死后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本着照顾、关爱、扶持的原则,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对丧失和尚无劳动能力的蒲小洪之母王玉芳,女蒲于容、蒲雷敏、蒲琪琪四人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救助9万元。
2、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已支付给蒲小洪亲属的生活费用1.1万元、鉴定费用0.6万元、殡仪馆在2009年11月20日以前所发生的费用约4.6万元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承担。
3、蒲小洪尸体火化费用由游仙公安分局承担。
人民调解案例2案件性质:拆迁补偿纠纷承办单位:区、乡、村三级调解组织联合调处案情介绍:20__年8月31日下午3时许,游仙区东林乡五显村绵遂高速公路一标段报警称:五显村的部分村民分别堵在挖机、装载机前面阻扰施工。
茅田司法所第季度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茅田司法所11年第1季度人民调解典型案例茅田司法所2011年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分析纠纷当事人:郑昌林,男,汉族,47岁,务农,住建始县茅田乡东龙河村3组。
粟青山,男,汉族,31岁,务农,住建始县龙坪乡龙潭居委会3组。
简要案情:去年8月16日,龙坪乡龙潭居委会司机粟青云驾驶申请书所有的一辆大地牌货车行至209国道1855+300KM茅田境内一弯道处与迎面郑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车两车受损、郑某七级伤残的损害后果,经县交警部门认定粟某因转弯时占道行驶影响对方来车应负主要责任,郑某未戴安全头盔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郑某治疗终结后,双方为赔偿数额发生纠纷。
调解情况:3月30日,作为县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行业调委会成员单位的司法所、交警中队、法律服务所的4位人民调解员联合组织双方在司法所调解庭进行了调处。
调解员首先宣读了解决此次纠纷参考的有关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然后按照法规逐项仔细计算,确定当事人郑某应该获得粟青山元的赔偿费,并就各项费用如何产生和计算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地向当事人双方做了详细的解释,彻底消除当事人之前的疑虑,最终双方表示完全认可并在调解员为双方当事人制作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认可。
调解员同时也温馨告知司机粟青山,调解协议书可以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申请赔偿保险金。
一场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就此平息。
案件评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比较复杂的一种赔偿,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经历医疗终结、伤残等级划分复杂程序,长时间得不到赔偿,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损失,有可能激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当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时,应及时采取报警,以达到固定证据的目的。
否则将失去索赔的良好时机,使问题更加复杂化,造成累诉或执行难。
作为肇事司机,出现伤害事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只有责任人认识到发生人身损害赔偿时需付出经济赔偿代价的道理,才能使他们认识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谨慎驾驶,避免在以后驾驶活动中再犯错误。
XX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法》案例
调解去钉清堵塞居民邻里复和谐(一)案例内容楼下住户在下水管道钉钉子,加一道“过滤网”,把堵塞下水道的责任推给楼上,造成楼上下水管道不通楼下通,进而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邻里的和睦。
这一案件发生在台东街道办事处芙蓉路社区的芙蓉路38号楼院,难题困扰该楼住户近一年的时间,终于在今年4月纠纷排查中被社区调解主任发现,出面解决拔掉了钉子,疏通了管道,沟通了人心,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
4月下旬,芙蓉路社区在开展纠纷排查活动中,家住芙蓉路38号楼院1-303的住户张某反映,家中卫生间的下水道平均3—5天就要堵一次,导致污水冒溢,一家人为此苦不堪言,但一层、二层的下水管道却很正常。
社区调委会主任经调查发现,该户下水道情况是将少量水倒下后流得很慢,将大量水倒下后立即堵塞。
住在三层的张某怀疑是楼下住户所致。
调委会主任根据这一线索找到了楼下住房。
经过耐心交谈询问,一层住户终于无奈地道出了实情。
原来,该楼院的六层是来双喜鸭脖的女员工宿舍,七层是骨伤医院的男职工集体宿舍,管道细排量多,所以平时下水道经常堵塞,一层住户孙某每次找人疏通,经常会清理出许多杂物,摊派费用时,楼上总有一些住户不愿拿钱,特别是6楼7楼的住户,去单位找他们负责人又左右推脱,这使一层住房很是无奈和为难。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想出了在下水管道上钉子,加了一道“过滤网”,把矛盾进行“上交”的对策。
二层住户跟着效仿,也采取了类似的办法。
至此,三层至七层下水道堵塞的症结终于真相大白。
问题找到后,司法所联合社区调委会主任,亲自到骨伤医院和来双喜鸭脖两家单位找到负责人进行反映,并挨家挨户做了规劝、说服工作,随后司法所立即联系专业投下水的人员对该楼院的管道进行疏通。
经过专业人员的仔细排查,需要细管换粗管,更换新的污水管道。
社区调委会主任又联系了骨伤医院和来双喜鸭脖,说服这两家单位各自拿出300元钱作为维修费用。
然后余下费用由其它居民平摊,尽快施工,为居民解决了难题,邻里之间恢复了往日的和谐与安宁。
法律明白人司法调解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在我国,邻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矛盾之一。
这类纠纷往往因为一些小事情引发,如噪音、漏水、停车等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可能会影响邻里关系,甚至导致社会不稳定。
为了维护社会和谐,我国司法部门鼓励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邻里纠纷。
本文将介绍一起由法律明白人参与的司法调解案例,旨在展示调解在解决邻里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二、案例简介(一)纠纷起因2021年5月,某小区居民李某与邻居张某因停车问题发生纠纷。
李某将车停在张某家门口,导致张某无法进出。
张某多次与李某沟通,要求其挪车,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拒绝。
双方矛盾逐渐升级,最终引发肢体冲突。
(二)调解过程1. 法律明白人介入在接到张某的求助后,当地司法所安排了一名法律明白人参与调解。
法律明白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2. 调解员组织调解调解员首先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和矛盾焦点,然后组织双方进行沟通。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理性表达意见,避免情绪激动。
3. 分析矛盾原因调解员发现,李某停车的行为虽然不符合小区规定,但张某在发现后未及时与李某沟通,导致矛盾升级。
同时,双方在沟通方式上存在一定问题,导致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4. 制定调解方案调解员根据双方诉求和矛盾原因,提出了以下调解方案:(1)李某将车辆停放在规定车位,不得占用张某家门口。
(2)张某在发现李某停车占道时,应及时与李某沟通,避免矛盾升级。
(3)双方共同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5. 双方达成协议经过调解员的努力,李某和张某最终达成协议,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三、案例评析(一)调解员的作用在这起邻里纠纷中,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了调解员的作用。
他们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还通过引导双方理性沟通,促使双方达成共识,成功化解了矛盾。
(二)调解的优势1. 经济高效:相较于诉讼,调解过程更加简便快捷,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
2. 和谐稳定:调解有利于维护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人民调解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案例名称】:李某与邻居张某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调解时间】:2021年4月15日【调解地点】:XX市XX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调解员张某某、王某某【当事人】:李某(申请人)、张某(被申请人)【案情简介】:李某与张某系邻居,两家住宅相邻。
近年来,因张某在自家庭院种植树木,树木枝叶伸至李某家,导致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受到严重影响。
李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要求张某修剪树木,但张某以树木属于其个人财产为由拒绝。
双方矛盾激化,李某遂向XX市XX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1. 调解员接待调解员张某某、王某某接到李某的申请后,立即通知张某,约定于2021年4月15日对本案进行调解。
2. 调解员调查调解员到达调解地点后,首先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确认双方身份信息。
随后,调解员分别与李某、张某进行谈话,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1)李某陈述:李某表示,其家与张某家相邻,张某在自家庭院种植了一棵大树,树木枝叶伸至其家,导致其家的采光和通风受到严重影响。
为此,李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要求张某修剪树木,但张某以树木属于其个人财产为由拒绝。
李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其相邻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2)张某陈述:张某表示,其种植的树木并未伸入李某家,树木枝叶仅伸至李某家屋顶,并未影响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
张某认为,李某无权干涉其种植树木,要求李某自行解决问题。
3. 调解员调解调解员在了解双方陈述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进行分析。
(1)调解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李某与张某作为相邻权利人,应当相互尊重,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调解员认为,张某种植的树木虽然未伸入李某家,但树木枝叶伸至李某家屋顶,影响了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侵犯了李某的相邻权。
张某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司法所乡镇调委会人民调解案例 工伤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矛盾纠纷受理时间: 2018 年 2 月 3 日矛盾纠纷类型:经济合同纠纷调解组织类型:乡镇调委会供稿: XX司法局XX司法所 XX 审稿: XX司法局 XX二、案例正文采集司法所乡镇调委会调解案例工地误伤造残疾司法娘舅巧化解[纠纷背景]9月10日,XX建设高速XX标段XX段工地上,工人索XX开大车时因操作不当,自己掉下车来,被在压车下,工地发现后,及时送往了XX县医院进行医治。
经诊断,造成盆骨碎裂、5跟肋骨断裂、左腿骨折、右手骨折、脾脏切除等,在XX县人民医院医治12天后,送往XX大学附属医院第一医院继续进行医治。
本来一切都在正常的救治赔偿范围中,到第五天后,索XX家属突然聚集了二十多人赶往XX镇工程部,讨要说法,原因是工程部领导没有上门看望伤者,对家属也没有慰问,同时在医院缴纳的费用也差不多用完,急需医治资金。
伤者家属和工程部因多次协商不成,家属方情绪激动,还差点起了冲突,表示不解决不走人,XX镇建设指挥部找到了镇里的老娘舅,要求进行调解。
[调解经过]司法所和心连心工作室的老娘舅得知情况后,首先对此事进行了细致的了解,在深入工地,走访了索XX工友,以及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后,安排XX镇指挥部、当事人到场进行调解。
XX镇表示是自己操作失误造成的受伤,指挥部只愿意做适当补偿。
家属方则表示是在工地受的伤,理应单位赔偿包括误工费、陪护费等全部费用,至少50万元。
调解方法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双方争执不下,调解过程进入僵持阶段,眼看一场调解演变成口水大战。
为避免双方继续吵闹,司法所和老娘舅决定先将双方分开,进行谈心,唠唠家常,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进行调解。
在司法所和老娘舅的耐心劝导下,当事双方情绪缓和了许多,对此,再次出击,对当事人双方分别进行调解,调处过程中,指挥部坚持最多只愿意赔偿伤者家属费用共计20万元,与伤者家属所要求的50万元的赔偿金相差较大,致使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双方争执不下,调解过程再次进入僵持阶段。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XX司法所)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XX司法所)第一篇:人民调解典型案例(XX司法所)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上报材料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真情调解,情系百姓---------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调节机构: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调解员:XXX XXX 当事人基本情况:叶里哈提男哈萨克族 33岁 XXX市XXX乡牧民新村村民魏贤礼男汉族 47岁 XXX市XXX乡XXX村村民案情简介:2022年7月25日早8时许,叶里哈提骑着摩托车赶往特吾勒水库工地打工,行驶到XXX村村民魏贤礼的农家乐门口时,魏贤礼家的狗忽然从路旁桥墩下窜出,从摩托车后方绕到了前方,叶里哈提紧急刹车,因车速较快摩托车侧翻,导致叶里哈提右腿骨折。
事后当事人双方因事故原因发生争执,叶里哈提认为因魏贤礼家的狗追赶造成其摔倒骨折的原因,魏贤礼家应赔偿其损失。
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驾驶摩托车不慎摔倒,与自家狗追赶没有关系。
叶里哈提百般无奈下来到了司法所,请求予以调解。
经过研究,司法所决定由乡调委会和村委会出面,为双方进行调处和化解,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经过:调委会介入后,立即联系XXX村委会主任、书记了解详细情况,并找到相关当事人、目击证人核实情况。
确认叶里哈提摔倒是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
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人员。
双方见面分外眼红,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谩骂争论。
调解员及时制止了双方的吵闹,在征求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直奔主题。
叶里哈提表示要求赔偿其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摩托车修理费等合计5000元。
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摔跤是因其自身车速过快,自家狗追赶只是次要原因,魏贤礼表示只会承担部分医药费,其它损失由叶里哈提自己解决。
经过几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1、魏贤礼同意赔偿叶里哈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3000元;2、3、叶里哈提摩托车损坏程度较轻,修理费用自理;双方协议签订过后,不得再由此发生任何争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
例上报材料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真情调解,情系百姓
---------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调节机构: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调解员:XXX XXX
当事人基本情况:
叶里哈提男哈萨克族33岁XXX市XXX乡牧民新村村民
魏贤礼男汉族47岁XXX市XXX乡XXX村村民
案情简介:
2012年7月25日早8时许,叶里哈提骑着摩托车赶往特吾勒水库工地打工,行驶到XXX村村民魏贤礼的农家乐门口时,魏贤礼家的狗忽然从路旁桥墩下窜出,从摩托车后方绕到了前方,叶里哈提紧急刹车,因车速较快摩托车侧翻,导致叶里哈提右腿骨折。
事后当事人双方因事故原因发生争执,叶里哈提认为因魏贤礼家的狗追赶造成其摔倒骨折的原因,魏贤礼家应赔偿其损失。
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驾驶摩托车不慎摔倒,与自家狗追赶没有关系。
叶里哈提百般无奈下来到了司法所,请求予以调解。
经过研究,司法所决定由乡调委会和村委会出面,为双方进行调处和化解,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经过:
调委会介入后,立即联系XXX村委会主任、书记了解详细情况,并找到相关当事人、目击证人核实情况。
确认叶里哈提摔倒是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
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人员。
双方见面分外眼红,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谩骂争论。
调解员及时制止了双方的吵闹,在征求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直奔主题。
叶里哈提表示要求赔偿其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摩托车修理费等合计5000元。
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摔跤是因其自身车速过快,自家狗追赶只是次要原因,魏贤礼表示只会承担部分医药费,其它损失由叶里哈提自己解决。
经过几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
1、魏贤礼同意赔偿叶里哈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
3000元;
2、叶里哈提摩托车损坏程度较轻,修理费用自理;
3、双方协议签订过后,不得再由此发生任何争执。
双
方握手言和。
案件心得:
这是一起赔偿纠纷。
叶里哈提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受伤发生的一系列问题。
在多次商讨未果后,找到司法所和乡调委会。
抓住矛盾的症结,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是本起纠纷调处成功的关键。
调解员尊重事实,灵活变通,反复协调,最后保证了纠纷化解。
近年来,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指导各
司法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矛盾高发区,保民生、促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建设,拓展调解民间纠纷的工作领域,积极参与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的调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这次纠纷调解中,我所针对纠纷发展变化、纠纷当事人心理特点,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和方法,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其他行政调解有效衔接,互相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化解社会矛盾,“以调为主、调防结合”的又一次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