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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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见证取样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见证取样管理规定
持续改进
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和检测结果,对见证取样管理规定进行持续改进 和优化,提高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水平。
04
见证取样的责任与义务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工程材料见证取样的 规范性和准确性,对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
2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见证取样计划 ,明确取样的范围、频次、方法和责任人,并确 保计划的执行。
监督内容
取样操作规范
监督取样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如 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取样部位等。
取样记录与报告
审查取样记录和报告是否完整、准确,是否 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取样设备与工具
检查取样所使用的设备与工具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经过校准和检定。
取样人员资质
核实取样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确保取样 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暂停施工或撤销资质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使用不合 格材料导致质量事故或虚假检测 报告情节恶劣的,可能会被暂停 施工或撤销相关资质。
07
附录:见证取样管理规定表格 与示例
见证取样管理规定表格
见证取样计划表
用于记录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计划,包 括取样部位、取样数量、取样人员等信
息。
见证试验委托单
用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进 行见证试验,包括试验项目、试验要
检测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检测单位应对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检测计划,明确检测的范围、频次、方法和标准, 并确保计划的执行。
检测单位应确保检测的操作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并对检测的结果进行记 录和报告。
05
见证取样的监督与管理
监督方式

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4、承担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每一个项目 部应配置不少于1~2名见证员,承担工程项目 施工业务的施工单位每一个项目经理部应配置 不少于1~2名取样员,以上人员并不得同时在 两个工程项目兼任同一职务,但可以是同一项 目的其他技术岗位并持有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 的人员兼任。
5、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揽工程的单位,其见证/取样 员须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并由其单位所属行政区域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到承揽工程项目所在地的 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方可从事见证取样和送检 工作。其见证人员需在本地(宿迁)取得见证取 样人员上岗证。
2、袋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 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200t为一批, 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 12kg作为检验试样。 试样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封存样应加封条,密 封保管三个月。
五、复检规则 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取调封存样请省级或省级以 上检验机构仲裁检测。
建筑用砂
第一部分 见证员、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对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取样员做出如下要求:
一、见证取样的范围 1、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建设 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 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 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3、见证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 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 措施送样。送样单位应填写一式两份的检测项 目见证送检委托单,委托单位由见证员和取样 员签字并盖章。(见证人员盖章)
4、见证取样员岗位证和见证章应使用一致,见证 取样员送检时应加盖见证章,并出示本人岗位 证。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流程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流程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流程(共36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检验 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进场检验 site inspection对进人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作出确认的活动。

见证检验 evidentia1 testing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复验 repeat test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

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挠度、抗裂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

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抽样复验等。

复验 repeat test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见证检验 evidential inspection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下面是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规定:1.取样人员资质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

取样人员应接受培训,了解取样方法、取样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取样现场的注意事项。

2.取样方法:取样方法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不同类型的建筑材料取样方法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

取样过程中要避免杂质和污染物的混入,保持取样容器的清洁。

3.取样位置:取样位置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能够充分反映建筑材料的质量情况。

一般情况下,建筑材料的取样位置应遵循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例如,混凝土材料的取样位置应远离结构缺陷、裂缝和渗漏等问题区域。

4.可见证取样:对于一些特定的建筑材料,如预应力钢筋、钢材等,应进行可见证取样。

可见证取样是指取样过程中有第三方机构或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和确认。

可见证取样可以提高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5.取样记录:在进行取样过程中,应完整准确地记录取样样品的相关信息。

包括取样时间、地点、取样人员、取样方法、取样数量等。

对于可见证取样,还应记录见证人员和见证结果。

这些记录对于后续送检和质量追溯具有重要意义。

6.送检要求:取样后,建筑材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过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

建筑材料的送检样品应符合一定的规格和数量要求。

送检样品应完整、干燥,并正确标识相关信息,以保证送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送检结果评定:实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筑材料的检测和分析,并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包括样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检测结果及评定等内容。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评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在建筑工程中,保证建筑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通过规范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流程,可以提高建筑材料质量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减少质量安全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篇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 概述建筑行业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而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可靠,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见证取样规定,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的细化内容。

2. 水泥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2.1 混凝土见证取样规定2.1.1 取样方法: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采用现场取样或从搅拌车提取样品。

2.1.2 取样点位:应在搅拌车排料口或混凝土泵的接口处设置取样点。

2.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 砂浆见证取样规定2.2.1 取样方法: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砂浆取样。

2.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

2.2.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钢筋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3.1 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1.1 取样方法:从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1.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3.2 预应力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2.1 取样方法:从预应力钢筋的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2.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4. 高分子材料见证取样规定4.1 弹性体见证取样规定4.1.1 取样方法:从弹性体制备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4.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制备设备的出料口。

4.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2 密封胶见证取样规定4.2.1 取样方法:从密封胶生产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2023年八月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主要试验必试工程和取样方法及数量数量需要工作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组〕〔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安定性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①袋装5胶砂流淌度≤200T 为一批,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或水泥强度20 袋中取同等量样品拌合均匀总量 12Kg12Kg初凝时间为一组。

②散袋≤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细度不少于 3 个罐中各取同等量水泥,经拌合强度 30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 12Kg 为一组。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2023依据《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1990《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数量需要工作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组〕〔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安定性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①袋装5胶砂流淌度≤200T 为一批,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或水泥强度20 袋中取同等量样品拌合均匀总量 12Kg12Kg初凝时间为一组。

②散袋≤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细度不少于 3 个罐中各取同等量水泥,经拌合强度 30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 12Kg 为一组。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2023依据《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1990《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数量需要工作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组〕〔日〕表现密度积存密度含泥量砂泥块含量颗粒级配含水率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分类、适用等级日产量每 600T 为一批,缺乏 600T亦为一验收批。

取样为一组 22Kg,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 8 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 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2Kg〕。

取样前先将先取样部位外表铲除。

22Kg 5依据《建设用砂》GB/T14684——2023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数量〔组〕需要工作〔日〕表现密度积存密度含泥量砂泥块含量颗粒级配含水率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分类、适用等级日产量每 600T 为一批,缺乏 600T亦为一验收批。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1.引言2.取样设备和容器2.1取样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性能和准确度,确保取样过程中不能对原材料产生任何污染或变质。

2.2取样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必要时,还应进行特殊处理,以确保不会影响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3.取样点的选择3.1取样点的选择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分布情况进行,并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2在选择取样点时,应注意取样点的代表性和可重复性,以保证取得的样品能够准确代表整个批次的原材料。

4.取样方法4.1取样时应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分割、等体积等,以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4.2取样时应避免外界杂质的侵入,尽量减少取样过程中的人为误差。

4.3取样时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状态,选择适当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取样、非均匀取样、分层取样等。

5.取样过程的记录和监控5.1取样过程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和监控,记录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相关信息。

5.2取样过程中应有相关部门的专人进行监控,确保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5.3取样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6.取样样品的保存和标识6.1取样样品应保存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条件下,以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6.2取样样品应进行适当的标识,包括批次号、取样点、取样时间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检测和分析。

7.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7.1取样样品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交接和传递,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2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应有专人负责,并进行书面记录,以便后续的追溯和证明。

8.取样结果的分析和报告8.1取样结果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分析和验证,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2取样结果应及时进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和评价结论,以便后续的决策和处理。

9.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9.1取样过程应定期进行监督和审查,以确保取样规范的执行和持续改进。

9.2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应由专业团队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以提高取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现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现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现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现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1、结构砼抗压强度试块:每≤100盘或100立方米同配合比的砼,取样≥1次(一组3块);每班同配合比的砼≤100盘,取样≥1次;连续浇筑≥1000M3时,同配合比的砼每200M3,取样≥1次;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一次(一组3块);人防工程的口部、防护密闭段各留样不得少于1组,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砼抗压强度试块留样:不得少于3组,最好多于10组。

上海规定:多层建筑每层不得少于1组,中高层建筑每3层不得少于1组并且总数不得少于6组。

拆模试块另计。

2、砼抗渗试块:同一工程同配合比抗渗砼试块,取样≥1次(1组),留样组数可按实际需要定;地下防水砼抗渗试块每500 M3取样≥1次(1组),并且每项地下防水工程抗渗砼试块留≥二组(一组6块);3、地面砼抗压强度试块:每层(或每检验批)取样≥1次,每层(每检验批)面积≥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增加取样1次;4、砼坍落度检测:每100M3同配合比的砼检测≥1次;每班≥2次;每车目测;(不得出现锥体崩塌、浆水离析、石子外露现象)5、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试块:每一楼层或每250M3砌体的同类型同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取样一次(每组6块)6、商品砂浆抗压强度试块:每一楼层取样≥1次;/ 每层面积≥1000M2时,每1000M2取样1次;干粉砂浆每三个月再取样复试一次;7、地面砂浆抗压强度试块:每层(每检验批)取样≥1次(每组6块),每层(每检验批)面积≥1000M2时,每增加1000平米增加取样1次;8、砂与石:同产地同规格每600吨取样一组;砂取样总量大致约80公斤,石子取样总量大致约100~150公斤,9、结构用水泥:同厂家同级别同品种同批号,袋装水泥200T(散装水泥500T)为1检验批,每批取样一次,总量至少12公斤;每三个月再取样复试一次;10、砌筑用水泥:同厂家同批号为1检验批,每批取样一次,复试强度与安定性;每三个月再取样复试一次;11、装饰用水泥:同厂家同品种同级别为1检验批,每批取样复试一次;/ 抹灰用水泥复试凝结时间与安定性;/ 饰面砖粘贴用水泥复试凝结时间、安定性与抗压强度;12、墙体:同级别同厂家烧结普通砖,每15万块为1检验批,取样一组15块;同级别同厂家烧结多孔砖,每5万块为1检验批,取样一组15块;同级别同厂家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1检验批,取样一组15块;同级别同厂家砼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取样一组5块,用于多层及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应≥2组,每组5块;同级别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蒸压加气砼砌块,每1万块取样一组18块,锯成100 mm正方试块;非承重墙体禁用粘土砖,±0以上承重墙体禁用实心粘土砖。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要求,现进行材料见证取样工作,重点检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材料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合格性。

一、水泥材料取样见证1. 水泥原材料取样见证:在水泥厂或供应商处取样,确保所采集的样品与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一致。

在取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a. 确保取样工具干净,避免杂质污染样品。

b. 从不同部位、不同袋号或批次中取样,以获得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c. 样品应用标准封样袋进行密封,上面写明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人员等信息。

2. 水泥搅拌过程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确保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水泥的质量符合要求。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混凝土生产工段进行取样。

b. 在搅拌过程中,定期取样并检验水泥的标准强度。

c. 样品应标注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时间等信息。

二、钢筋材料取样见证1. 钢筋原材料取样见证:在钢铁工厂或供应商处取样,确保所采集的样品与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筋一致。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确保取样工具洁净,避免杂质污染样品。

b. 从不同部位、不同批次中取样,以获得有代表性的样品。

c. 样品应用标准封样袋进行密封,上面写明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人员等信息。

2. 钢筋焊接过程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检查钢筋焊接质量是否合格。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选择焊接工艺合格的焊工进行焊接操作。

b. 焊接完毕后,进行取样,并通过寻找焊缝的瑕疵、气孔等进行质量检测。

c. 样品应标注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时间等信息。

三、混凝土材料取样见证1. 混凝土原材料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确保混凝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混凝土生产工段进行取样。

b. 取样地点应选取不同位置的材料以获得有代表性的样品。

c. 样品应用标准封样袋进行密封,上面写明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人员等信息。

2. 混凝土浇筑过程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检验混凝土浇筑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原则目录1 见证取样送检范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见证人员的基本规定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频率与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水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 钢筋原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造材料见证取样规范建造材料见证取样规范1. 引言建造材料见证取样是保证建造工程材料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旨在规范建造材料见证取样的操作步骤,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可靠性以及合规性。

本规范合用于所有建造工程的材料见证取样工作。

2. 定义和缩写2.1 取样: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标准,从原材料、半成品或者成品中取出一部份或者一份。

2.2 见证取样:在取样过程中,由有关单位一同见证,确保取样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2.3 监理单位:负责对建造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的单位。

2.4 取样器具:用于采集材料样品的工具,例如取样棒、取样钻等。

2.5 灌装:将材料样品装入适当容器中。

3. 见证取样的操作流程3.1 确定取样点:根据工程要求和取样计划,在适当位置确定取样点。

3.2 准备取样工具:确认所需的取样器具,并确保其清洁和完好。

3.3 取样前准备:检查被取样材料的状态,如外观、温度等。

3.4 进行见证取样:由监理单位和有关单位一同见证,执行取样操作。

3.5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3.6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要求和取样计划确定取样数量,确保取样的充分性。

3.7 取样过程记录:在取样过程中,详细记录操作步骤、见证人员和取样量等信息。

3.8 标识和灌装:在取样容器上进行标识,标明取样点、日期等信息,并将材料样品灌装密封。

3.9 取样前处理:根据需要,对样品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打磨、清洗等。

3.10 取样结果处理:将取样结果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取样材料的存放和保管工作。

4. 附件列表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4.1 取样计划表4.2 见证取样记录表4.3 取样标识模板4.4 取样器具清单4.5 取样结果报告模板5. 法律名词及注释5.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文件,对建造材料的质量要求和管理进行了规定。

5.2 《建造材料质量检验标准》:对建造材料的质量检验进行了规范,包括取样方法、检测指标等。

工程施工见证取样规范

工程施工见证取样规范

工程施工见证取样规范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取样、试验和检测工作进行规范。

以下是工程施工见证取样规范的详细内容:一、取样范围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 用于道路路基及面层的材料或试件;9. 市政工程中,业主或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认为与质量密切相关的材料或构件;10. 国家规定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取样要求1. 取样应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进行;2.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确保取样部位、数量和方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3. 取样应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见证人员应在场监督;4. 取样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损坏或丢失;5. 取样完成后,应将样品放入密封、干燥、易于保存的容器中,并在样品上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取样人和见证人等信息;6. 取样后的试块、试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和试验。

三、见证要求1.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了解工程质量标准和取样规范;2. 见证人员应全程参与取样过程,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取样符合规范要求;3. 见证人员应对取样后的试块、试件进行身份确认,确保试样唯一性;4. 见证人员应如实记录取样过程,填写见证记录表,并由双方签字确认;5. 见证人员应将见证记录表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阅。

四、检测要求1. 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2. 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检测方法和设备操作;3. 检测过程中,应确保检测设备准确、可靠,检测环境符合要求;4. 检测完成后,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责;5. 检测报告应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制度

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制度

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制度一、背景为了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进行取样检验是非常重要的。

而取样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的1.明确工程材料见证取样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取样行为,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加强对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的监督,减少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施工质量事故。

3.提高工程见证取样的效率,节约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取样范围1.混凝土、钢筋、砂、石、水泥等各类建筑材料。

2.沥青、砂浆、耐火材料、隔热材料等特种建筑材料。

3.防水材料、涂料、密封胶、胶粘剂等辅助材料。

四、取样程序1.编制取样计划。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需要,编制相应的取样计划,确定取样时间、地点和数量。

2.选择取样工具。

根据不同材料的特性和取样要求,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3.采取取样方法。

根据工程材料的性质和要求,确定合适的取样方法,避免污染和损坏样品。

4.填写取样记录。

对取样的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进行记录,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五、取样要求1.取样地点应选择代表性好、不易发生变质的地方。

2.取样时应遵循严格的操作规程,避免外界污染和人为干扰。

3.取样样品应标明取样日期、地点、工程名称等信息,做到可追溯。

4.取样后应将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质量保障1.实施全员参与,确保工程材料取样的全程见证。

2.严格执行程序要求,确保取样过程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3.建立取样档案,做到资料完整、清晰,以备日后查阅。

4.对取样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完善工作制度。

七、后续措施1.根据取样检验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2.对工程材料的采购、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预防材料质量问题的发生。

3.加强对取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见证取样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见证取样是为了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2.原则:见证取样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取样要全过程见证,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见证取样的程序和方法1.确定见证取样点和次数:根据工程材料的特点和使用要求,确定见证取样点和次数。

2.提前通知相关单位:见证取样前必须提前通知相关单位,确保取样的准备工作和配合工作。

3.准备取样设备和工具: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准备好取样设备和工具,保证取样的准确性。

4.取样过程见证:见证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必须全程见证,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标识和封存取样:取样完毕后,必须对取样进行标识,将取样样品进行封存,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编制取样记录:取样完毕后,必须编制详细的取样记录,包括取样点、次数、见证人员、取样方式等信息。

三、送检的要求和流程1.选择合格的检测机构:送检前必须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检测机构,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准备送检样品:根据检测机构的要求,准备好送检样品,确保样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3.填写送检申请单:根据检测机构的要求,填写详细的送检申请单,包括样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

4.样品封存和保护:将送检样品进行封存和保护,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交付检测机构: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将样品交付给检测机构,确保样品的及时送达。

四、结果分析和应对措施1.结果分析:根据检测机构提供的测试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异常处理:如果检测结果异常,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包括重新取样、更换材料等,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结果记录和归档: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的参考和验证。

总之,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包括取样目的和原则、取样程序和方法、送检的要求和流程、结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等,通过规范和规定,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工程材料及工程试验见证取样方法及要求

工程材料及工程试验见证取样方法及要求

工程材料及工程试验见证取样方法及要求(1) 取样方法:在水泥运输到工地后,应按照一袋水泥(50kg)取一个样品的原则进行取样。

将一袋水泥在底面用刀划开,在取样器具的干燥无尘条件下取样。

每袋水泥取样后应立即封口,确保取样的准确性。

(2)取样要求:取样器具应干燥无尘,不能有杂质。

取样应随机进行,避免出现人为干扰。

取样操作人员要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并佩戴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以保证取样的卫生性。

(1)取样方法:混凝土的取样应在混凝土搅拌站排出混凝土时进行,取样器具应干燥无尘。

用木棒打通混凝土,然后快速取样,将取样器具移到混凝土的不同部位进行取样,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2)取样要求:取样器具应干燥无尘,取样操作应迅速,防止混凝土在取样过程中发生混凝土水化反应。

取样操作人员要佩戴操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以防止对取样物料造成污染。

(1)取样方法:钢筋的取样应从不同的产地和批次中进行,取样器具应干燥无尘。

钢筋的取样位置应选择在形状较好、表面无明显锈蚀和变形的部位进行取样。

(2)取样要求:取样器具应干燥无尘,取样钢筋的长度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

取样操作人员要熟悉钢筋的规格和标志,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以保证取样的准确性。

(1)取样方法:混凝土的强度试验应根据设计要求,按照比例选择相应数量的取样,取样器具应干燥无尘。

在试验前的24小时内,从不同位置、不同批次的混凝土中取样,并进行混合,保证试验样品的代表性。

(2)取样要求:取样器具应干燥无尘,取样操作应迅速,防止混凝土在取样过程中发生水泥水化反应。

取样操作人员要熟悉试验要求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1)取样方法:钢筋拉伸试验应从不同批次和不同规格的钢筋中进行取样,取样器具应干燥无尘。

根据试验要求,选择相应数量的取样,并进行标记,以保证试验样品的代表性。

(2)取样要求:取样器具应干燥无尘,取样操作应迅速、准确。

取样操作人员要熟悉试验要求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要求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要求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2.2 钢筋焊接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建筑施工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施工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施工材料见证取样规范1. 引言建筑施工材料的见证取样是确保材料质量和符合相关标准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施工材料见证取样的过程,以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规范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涉及的各类材料的见证取样,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砖瓦、沥青等。

3. 规范要求3.1 见证取样人员见证取样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资格证书;•了解相关国家或地方的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2 见证取样计划在进行见证取样之前,应编制见证取样计划,明确以下内容:•取样的材料和数量;•取样的时间和地点;•见证取样人员的姓名和资质;•相关标准和规定。

3.3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质和标准要求,确定相应的取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3.3.1 混凝土取样•取样应代表整个成品或批次;•取样位置应避免受到外界因素的污染;•采用抽样法或钻孔法取样;•取样容器应洁净,并确保不会改变混凝土的性质。

3.3.2 钢筋取样•取样应充分代表批次;•采用机械或手工方法取样;•取样位置应避免受到机械损伤;•取样时应防止表面锈蚀。

3.3.3 砖瓦取样•取样应代表整个批次;•采用锤敲或手工方法取样;•取样位置应避免受到破坏;•取样时应注意不损坏砖瓦的外观。

3.3.4 沥青取样•取样应代表整个批次;•采用钢铁法取样;•取样位置应避免受到外界因素的污染;•取样容器应洁净,并确保不会改变沥青的性质。

3.4 取样记录和保存每次取样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以下内容:•取样日期和时间;•取样地点;•取样人员;•取样方法;•取样数量。

取样后,应将样品妥善保存,并标注好样品的名称、批次、取样日期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检验和验证。

4. 验证和报告取样后的材料应送往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分析和检验,以验证其质量和符合相关标准。

实验室应根据取样记录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5. 变更和修订本规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变更和修订,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及时通知各相关方。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方法一、水泥的取样方法一、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骨料的取样方法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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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要求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水泥墙体材料、骨料及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须见证取样的试验项目。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
1、单位工程施工前,见证人员应会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送检计划。

2、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3、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5、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四、检验取样的规定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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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
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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