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5-119号文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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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研发支出新政后期的税务风险,而企业要防范风险最
好的办法就是强化企业内部控制。
10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1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以下简称“119号文”或“新政”)。
新政一公布,立即在微信朋友圈处于刷屏的状态,可见新政的受欢迎程度。
但是,大家在欢迎与高兴之余,一定认真阅读全文,不要只看到了“红包”,而还要看到可能的税务风险。
119号文明确规定,“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换句话说,就是5年内企业必须接受一次研发加计扣除的后续核查——秋后算账。
税务部门简政放权以后,研发支出加计扣除不再需要事前审批。这虽然是把主动权交到了企业手上,但是如果企业内部控制不好,用不好这些优惠政策或对优惠政策理解有误,在税务部门的后续核查中可能就面临税务风险:政策“红包”可能就变成了滞纳金、罚款等处罚的“陷阱”——弄不好,你就是在给企业挖坑!
因此,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研发支出新政后期的税务风险,而企业要防范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强化企业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企业研发活动的内控制度可为税务核查提供必要保证
税务部门对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后续核查,第一要核查的就是企业研发项目的真实性,而企业要证明自己研发项目的真实性就是研发活动留下的各种文件。一个规范的企业,建立一套规范的内控制度,必然会留下规范的活动轨迹,自然容易取得税务局核查的认可。
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等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一系列涉及到研发活动的内控制度。
二、规范研发项目的立项管理
企业研发不能是盲目的,应与企业战略紧密结合,与企业战略保持高度一致,以达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一)企业的研发项目来源
一般有以下几种来源:
1.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或企业创新战略发展规划确立研发主题或方向;
2.企业市场营销部门的市场调研,包含竞争对手的产品及研发情况和客户的需求等;
3.政府或其他单位的委托;
4.技术研发的技术情报研究等。
(二)研发项目立项前调研
在研发项目立项前,技术研发部门须进行项目立项调研。项目立项调研的主要任务包括:
1.论证该项目领域技术(或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项目领域技术(或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公司研发该项目的技术优势;
2.论证发展该项目技术(或产品)的资源(含物资、能源、设备、外协配套等)条件可行性。(三)编制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立项调研结束后,技术研发部门须编制和提供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和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和专利申报情况,科研成果的生产或应用方向等;
5.已有条件分析,包括现有的技术基础、知识产权拥有、科研手段、人才储备等情况;
6.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计划;
7.项目预算及其经费来源;
8.项目预计主要参与人员及其简历。
企业应组成研发项目立项评估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技术、生产、营销、质量、设备、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企业外部专家参加。
研发项目立项评估委员会负责对技术研发部门提交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技术研发部门报告编制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会陈述和答辩;经评估后做出可行或不可行的意见,参会人员在评估意见书上签字确认。
三、规范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批
经评估可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研发部门及时提交立项申请。根据项目预算金额的大小,按企业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分别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审批。
经审批通过的立项申请,企业及时下达立项批复,明确项目预算,组成研发项目小组,指定项目小组负责人和配备合适项目小组成员等。
项目小组负责人凭立项批复在财务部门办理项目费用预算申请;财务部门首先在年度的研发费用中安排保证,如超出本年度预算则向预算委员会提交预算变更申请,预算委员会予以优先保证。
如研发项目全部或部分需要委托外单位承担的,技术研发部门应当通过招标、协议等方式确定受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签订外包合同,约定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研发外包合同审批按企业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四、规范研发项目的跟踪监督与成果验收
企业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等应当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小组负责人有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向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等汇报进展情况。
项目小组每月应编制项目进展情况表,由技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技术总监)签字审核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办理研发支出的预算控制、会计核算等。
人力资源部做好项目研究开发期间的项目组成人员的绩效考核;内部审计部门做好项目研究开发期间的审计监督工作。
企业所有的立项研发项目都必须进行验收。企业内部立项的研发项目可以组成以总工程师(技术总监)为组长的验收小组,成员由企业技术、生产、营销、质量、设备、财务、人力资源、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同时也可以邀请外部专家的加入。必要时可以委托外部相关机构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或科技成果鉴定。政府部门立项的研发项目,应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验收。企业外包的研发项目或企业接受外部委托的研发项目,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验收。
在进行评审验收或科技成果鉴定前,应先进行专利申请或知识产权登记等保护工作。专利申请受理书、专利证书或版权登记书等可以很好地证明研发项目。
五、规范研发支出的核算管理和文档保管工作
119号文对于研发支出的会计核算除了不再要求“专账”核算外,其余的要求与原政策基本一致,仍然要求会计核算健全,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否则不得加计扣除或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因此,企业必须规范研发支出的核算管理,否则等到税务机关核查时来调整的话,企业必然会遭受补税、滞纳金、罚款等处罚。
(一)明确规范企业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