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有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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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需注意的问题

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需注意的问题

HENANKEJI·ZHISHICHANQUAN 2017.03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需注意的问题田书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100088)摘要:本文结合实际审查工作指出了申请人在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时需注意的一些问题。

除了重视新颖性、创造性缺陷外,申请人还应关注易被忽略但严重影响发明专利审批的修改文本是否超范围、避免专利申请被直接驳回、陈述意见是否前后矛盾或明显错误等问题,从而有效地答复通知书,使具备授权前景的专利申请早日获得授权。

关键词: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审查意见通知书;意见陈述;修改文本中图分类号:N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17)01-0057-03On Problems that Claim Attention When the Applicant Responds The Notification of Examination Opinion Invention PatentTian ShufengTian Shufeng(The Patent Office of SIPO,Beijing 100088)Abstract:Combining the practical examination work,this article points out some problems that claim attention when the applicant responds the notification of examination opinion (Office Action)on invention patent.In addition to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novelty and inventive step,the applicant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s that are prone to be ignored but significantly affect the invention patent application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which include whether the amendment goes beyond the scope of disclosure contained in the initial description and claims,avoiding that thepatent application is directly rejected,whether the stated opinions are inconsistent or obviously wrong.Accordingly,the notification of examination opinion is effectively responded and the patent application having prospect of being granted the patent right gains the patent right earlier.Keywords:patent application for invention;substantive examination;notification of examination opinion;opinion statement;amendment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审查员对其进行审查后,通常以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意见和倾向性结论通知申请人[1]。

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1、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
• 明确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总体倾向性意见:
形式缺陷——肯定性结论意见 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否定性结论意见 实质性缺陷——不定性结论意见
• 阅读重点放在该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实质性缺陷 •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所有审查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三、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主要工作
一、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
1、审查意见通知书类别
•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为4个月
• 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为2个月
一、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
2、审查意见通知书组成
• 专用表格 包括:所依据的文本、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对说明书 和权利要求书结论性意见、倾向性意见、答复期限等。 • 正文 包括: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的主要实质性缺陷, 有授权前景的,还指出次要的实质性缺陷和形式缺陷
2、说明书及其摘要的修改
• • • • • • • • • • 修改发明名称 修改技术领域 修改背景技术部分 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有关的内容 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技术方案有关的内容 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的有益效果有关的内容 修改附图说明 修改附图 修改明显的形式错误 对摘要做适应性修改,删除商业性宣传用语
删除一项或者多项权利要求
变更独立权利要求的类型、主题名称及相应的技术特征 将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正确划界 修改从权的引用部分,改正引用关系上的错误 修改从权的特征部分,清楚的限定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 注意:不允许从独立权利要求中删除在原申请中明确认定为发明的必要技术 特征的那部分特征
二、修改的内容与范围
4、还可以争辩这部分内容属于公知常识,提供申请日之前 出版的教科书、技术手册、技术词典等

发明专利第三次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答复实例)

发明专利第三次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答复实例)

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首先感谢您对本发明专利细致的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读了通知书,针对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并陈述意见如下:一、关于创造性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中,对比文件3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所公开的技术特征较多,故认定对比文件3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首先申请人同意审查员关于“本发明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为:①在甘蔗组培苗苗圃假植管理期间,如遇到低温或阴雨天气时,每天利用功率为250~500w的红外线辐射型灯泡进行人工光照10~14h,所述低温指日平均气温低于20℃。

②假植苗圃的育苗拱棚采用大拱棚内搭小拱棚的样式;所述大拱棚规格为5m×40~50m、高度2.5~3m,大拱棚上以遮阳网覆盖;所述小拱棚规格为5m×40~50m、高度2~2.5m,小拱棚上覆盖薄膜,四周用土或沙压实防风,在小拱棚内离苗床1.8~2.2m处,每隔2~3m安装一盏所述的红外线辐射型灯泡。

”的观点。

基于此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低温或阴雨天气甘蔗组培苗假植时,如何提高甘蔗组培苗的假植成活率。

但是,本发明是甘蔗组培苗假植技术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低温或阴雨天气的条件下如何提高甘蔗组培苗的假植成活率;对比文件4是温室作物栽培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光照不足的温室中如何提高作物的生产水平。

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不相同。

尽管在对比文件4中披露了在温室中进行人工补光的原理和应用,但由对比文件4公开的温室人工补光的作用和效果及结束语段(参见第28页第1段和第29页末段)可知,a、人工补光在对比文件4的技术方案中的作用对象是生产上普遍应用的常规农作物;b、人工补光在对比文件4的技术方案中的作用:当光照不足时,进行人工补光促进温室栽培作物的生长。

人工补光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的作用对象是甘蔗组培苗;其作用是:在低温或阴雨天气的条件下提高甘蔗组培苗的假植成活率。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是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很多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材料后都会收到审查意见,审查意见中可能会涉及到多个问题和要求,如技术细节、原理、专利性和可行性等。

在回复审查意见时,需要用到一些技巧,以使得回复顺利,并使专利获得通过。

以下是一些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一、仔细审查和分析审查意见在回复审查意见之前,先要对审查意见进行仔细审查和分析。

要认真阅读审查意见并逐一分析,理解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

分析问题时应注意审查员指出的实质性问题,以及应回复的内容和要求。

在审查意见中,有些问题并不是必须回复的,只是审查员提供的信息,因此要加以区分。

二、清晰明了地回答问题在回复审查意见时,要清晰明了地回答每一个问题。

具体而言,可以将回答按照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分类,确保一一回答,不能遗漏。

在回答过程中,应表述清晰,语言简明,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三、结合实例阐明技术方案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很大程度上与技术实现方案相关。

因此,在回复时,可以结合实例阐明技术方案。

在实例中,可以进一步详细描述技术实现方案的优点和实用性,使审查员更好地了解申请人的技术方案,从而更好地理解并接受技术细节。

四、注重证明专利性和创新性审查员经常会指出专利申请中所述的技术方案缺乏专利性或创新性,因此回答审查意见时,需要注重证明技术方案具有专利性或创新性。

可以通过引用相关文献和已有技术来证明申请方案的新颖性和创新性。

此外,还应着重突出专利申请方案的独特性和实用性。

五、积极沟通和配合审查员在回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如果还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者额外的资料需要提供,申请人需要积极地沟通并配合审查员的工作。

在回复过程中及时沟通,增加审查员对技术方案的了解,有助于提高审查的效率。

总之,回复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需要技巧和耐心。

应该仔细阅读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并结合技术实际情况进行回复。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答复审查意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仔细阅读审查意见首先要仔细阅读审查意见,确保理解审查员的关注点及提出的问题。

在回复意见时要围绕审查意见中的问题进行说明。

2.一定要重视审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提出的问题、建议及意见,应充分重视并积极回应。

在回复时要清晰明了地说明目前的技术水平及专利申请的发明点所在。

3.提供详细、有力的证据回复中最好是能够提供详尽、有力的例证和证据,证明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给审查员留下深刻印象。

4.强调发明的差异点发明的差异点是专利申请的核心,需要在回复中重点突出说明。

特别要对现有技术的缺陷进行分析,并进一步说明发明解决了什么问题,并且比现有技术更具有优势。

5.避免在回复中引用海量的文献在回复中不要过多地引用文献,过多的文献会给审查员带来回复杂乱的感觉,反而不利于审查员的审核,简洁明了地阐述您的观点和理由更有说服力。

6.回复要注意逻辑和线索明晰回复时需要注意结构和逻辑,行文是否流畅、有力。

能够把握线索,条理分明的回复能更容易地让审查员感受到您的思路和主张。

7.注意回复的语言和文字回复文本的语言和文字应尽量精炼、准确,避免使用难懂、模棱两可的词语和措辞,应该用一种清晰、简洁、明了的语言与审查员沟通。

8.尊重审查员意见回复意见时要尊重审查员的意见,如果自己的观点与审查员的意见相违背,应该注重论证。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申请复审或提出行政复议,但这些都需要认真权衡利弊以及可能付出的代价。

在回复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时,需要全面、深入地解释发明的技术优势、提供实例、保持逻辑严谨和语言精炼,力求在引导审查员理解专利申请背后的技术思路的同时,更好地捍卫自己的专利权。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是申请人在递交专利申请后,专利审查员提出的关于专利申请的合法性和创新性的疑问或意见。

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如何妥善回复审查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专利申请能否顺利获得批准。

本文将重点介绍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希望对专利申请人有所帮助。

一、仔细分析审查意见当收到专利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意见进行仔细分析。

要逐条审查意见进行认真分析,搞清楚审查员的疑问点和要求,明确问题的所在,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复。

也要关注审查员对先前回复的意见是否满意,如果有继续提出的问题,也需要进行认真对待。

二、及时回复在收到审查意见后,要尽快进行回复。

专利审查员在给出审查意见后,通常会给出回复截止日期,因此要尽量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答复意见,以避免延误审查进程。

如果需要延期回复,一定要提前向专利局进行申请,获得允许后再行回复。

三、用专业术语回复在回复审查意见时,要使用专业术语进行回复。

这样可以显示出专利申请人对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增加回复的可信度。

同时也便于审查员理解申请人的回复内容,从而更有利于审查过程的顺利进行。

四、针对性回复对于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回复时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复。

要结合审查员的疑问点,进行直接的回答,明确解释申请中所涉及的技术特点和创新之处,消除审查员的疑虑,证明申请的合法性和创新性。

五、提供证据支持在回复意见时,可以提供技术文献、实验数据或专家意见等证据支持。

这样可以更有利于回复的说服力,也更有利于证明专利申请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提供证据支持也有助于节约审查时间,提高审查效率。

六、谨慎修改权利要求在回复审查意见时,可以适当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以更好地符合审查员的意见。

但要注意,权利要求的修改必须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要求,不能改变原有的技术方案,也不能增加新的技术内容。

七、尊重审查员意见在回复审查意见时,要保持理性和礼貌,尊重审查员的工作,不要情绪化。

如何答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

如何答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

一、如何答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37条和第38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和针对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意见陈述是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发明专利存在的问题,意见陈述书应当有针对性的陈述。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应当避免仅引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法律规定、而缺少针对性的答复意见。

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首先要核实其中引用的对比文件,在此过程中找出存疑点,在质疑对比文件的事实认定、公知常识认定、对比文件的结合启示时,要从技术领域、技术方案、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等角度结合实际案情在意见陈述书中进行有理有据地陈述。

如何答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二、专利实质审查制种类有哪些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

即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

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

目前,美国、苏联、加拿大、瑞典、印度等国家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2、延迟审查制,又叫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

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1.仔细阅读审查意见:申请人在回复审查意见之前,要仔细阅读意见内容,了解专利局对自己发明申请的看法和建议。

同时,还需要理解这些意见的目的和要求。

2.分析意见要点:审查意见通常涉及专利申请的各个方面,如专利申请的主题领域、技术特点、实施方式等。

申请人需要分析意见中的重点,在回复中对这些要点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3.科学合理地回复:在回复审查意见时,要保持科学合理的态度。

申请人需要充分准备,确保对每个问题都能给予合理的回答,并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4.突出创新性: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通常会涉及创新性方面的问题,申请人可以在回复中重点突出自己发明的创新点,并提供丰富的实施方式和实验数据以证明其创新性。

5.合理解释和修改:审查意见还可能提出对发明申请中一些技术特点的质疑,申请人需要合理解释这些技术特点的作用和优点,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

6.特殊技术术语使用:在进行回复时,尽量避免过多使用特殊技术术语,以免造成专利局审查员理解困难,可以使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释和说明。

7.提供证据支撑:回复时应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实验结果、文献引用等。

这将有助于加强回复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8.回复结构清晰: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应按照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顺序进行回复,遵循逻辑结构,确保回复内容清晰明了。

可以使用标题、分段等方式来组织回复,提高可读性。

9.避免过度解释:在回复中,要避免对审查意见过度解释。

申请人只需简洁明了地回答问题,不要过多陈述与问题无关的内容。

同时,回复应尽量客观中立,避免过度主观化。

10.及时反馈:回复专利审查意见应及时提交给专利局,以避免超期回复导致申请被驳回或废弃。

总之,回复专利审查意见需要充分准备,理解审查员的关切点,以合理解释和证据支持为基础,进行科学合理的回答。

通过具备逻辑性、客观性和说服力的回答,提高专利申请的通过率。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发明专利是指对新颖的技术、设计或者新的工艺等创造性成果所取得的专利权。

在申请发明专利时,往往会收到专利局关于申请材料的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意见进行答复。

审查意见的答复对于专利审查结果的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

下面就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进行详细的介绍。

1. 仔细阅读审查意见收到专利局的审查意见后,第一步就是仔细阅读审查意见,并且对每一条审查意见进行逐条分析。

审查意见可能涉及到专利的技术内容、专利权利要求、专利描述书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细致的解读。

2. 确定争议焦点在阅读审查意见的过程中,需要确定审查意见中的争议焦点,即专利局认为存在问题的地方。

争议焦点可能包括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方面,也可能涉及到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描述书等材料的内容。

确定争议焦点是进行答复的前提,只有明确了争议焦点,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答复。

3. 搜集相关资料在进行审查意见的答复之前,需要搜集相关的资料来支持答复的内容。

这些资料可以包括已有的技术文献、专利文件、实验数据等。

搜集相关资料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所申请的发明具有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和实用性,同时也可以用来解释和证明专利权利要求书和专利描述书的内容。

4. 清晰表达观点在进行答复时,需要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论据。

对于审查意见中的每一条争议焦点,都需要提出明确的解释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在表达观点时,可以借助于图表、实验数据等手段,让审查员能够直观地了解自己的观点。

5. 注意逻辑结构答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答复的逻辑结构。

答复的内容应该按照审查意见的争议焦点进行组织,逻辑清晰,层次分明。

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需要进行条理性的阐述,避免答非所问,同时也要避免在答复中出现无关的信息。

6. 尊重专利局的意见在进行答复时,需要尊重专利局的意见,对于专利局提出的质疑和建议进行认真对待。

如果自己的观点和专利局的意见存在分歧,可以适当地陈述自己的观点,但不要与专利局进行对抗,应该通过合理的解释和论证来说服审查员。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发明专利申请是创新者保护其发明成果并实现经济价值的重要手段。

在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常常会收到审查意见,并需要进行答复。

下面,将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进行详细介绍。

仔细阅读审查意见。

在收到审查意见后,首先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审查意见的内容。

审查意见通常会指出发明申请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技术的不了解或存在的疑问等。

只有充分理解审查意见,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答复。

深入分析审查意见。

对于审查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如果审查意见认为发明申请中已经存在相似的技术或专利,申请人需要仔细比对相关技术和专利,分析其与申请发明的差异之处,并说明自己的发明创新点。

只有通过深入分析,才能更好地进行答复,并有效驳斥审查意见中的问题。

接下来,合理、清晰地进行答复。

对于每一个审查意见,申请人应该进行有条理的答复。

答复内容应该结合专利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知识,用专业术语进行说明,以更好地解释发明创新点,理直气壮地反驳审查意见。

答复需要逻辑清晰,表达准确,尽量避免长篇大论和废话。

在进行答复时,还可以适当地引入相关的专家意见或科学试验结果,增强答复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应该注重审查意见的关注程度和优先级。

在回复审查意见时,应该注重解决审查意见中对重要问题的回应。

如果审查意见中提到了专利的可实施性、创新性或技术效果等关键点,申请人应该优先对这些问题进行答复,并且将回复的重点放在这些问题上。

只有解决了审查意见中的重要问题,才能更好地推动发明专利的审查通过。

需要持续跟踪和沟通。

在提交答复后,科技成果所有者还应积极跟踪审核结果,并与审查员进行沟通。

如果审查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面对面的方式与审查员进行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

通过持续的跟踪和沟通,可以及时了解审核进展和问题,并及时进行补充材料或修改申请来满足审查要求。

应用以上技巧并结合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进行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专利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地审查。

申请人仔细研读您的意见,同意您在意见中提出的有关的审查意见;但对于查员意见,申请人持不同观点。

针对您的意见,申请人重新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并陈述了意见,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修改说明*******************************一、修改说明(要有单独的修改说明部分)解析:这部分主要是针对“权利要求书替换页”的说明。

重点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说明,修改了形式缺陷(使之满足实施细则第20——“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重新补充了**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记载于说明书**处,因此修改没有超出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

注意在说明中掌握技巧,分部分说明: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主题名称和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区别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引用部分(引用的编号和主题名称)+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关于公开不充分的反驳********************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26第4款——“全权利要求应当以书明书为依据,说明请求保护的范围”。

)解析:具体说明,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虽然仅仅描述了A,但是在说明书中记载了B、C、D,又A、B、C、D同属于一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将B、C、D同样依照A的实施方式,解决同样**问题,取得同样**效果。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给出的技术方案同样适用于B、C、D,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浅论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浅论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040浅论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吕青林,金善科发明实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提交意见陈述书。

在意见陈述书中,申请人可以对不认同的审查意见进行争辩,指出审查意见的欠妥之处,陈述自己的意见。

可以说,意见陈述书是申请人向审查员除专利申请说明书之外又一揭示专利申请的技术背景、技术内涵和技术价值的重要途径。

一、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常见问题1.文本提交错误例如,将某些专利申请的意见陈述书和修改替换页交错交混。

2.无意见陈述书或无实质性内容例如,无意见陈述书,或虽提交意见陈述书,但在意见陈述书中仅仅陈述了修改方式或修改位置。

3.答非所问例如,针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的审查意见,给出了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意见陈述。

4.“无的放矢”,重点不突出有些申请人不对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认真阅读分析,虽然陈述了很多意见,但始终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没有对核心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还有的申请人,能抓住问题的本质,也对核心问题陈述了自己的意见,但其有一个错误的思想,认为陈述的内容越多越有说服力,越能被审查员接受。

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下,不管是主要问题还是次要问题,申请人都面面俱到,平均发力,一一陈述意见进行争辩,没有突出重点,冲淡了申请人对主要问题的意见陈述在审查员心中的分量。

二、答复审查意见陈述书技巧浅析对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或没以说明书为依据,及独立权利要求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等,这些审查意见比较容易答复。

申请人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如果认为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正确,就作出相应修改以克服相应缺陷,若申请人不接受审查意见,应陈述有关意见,给出不接受的理由。

对于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的审查意见,申请人首先确定审查员在评述时是否采用了“单独对比”的原则,事实认定是否正确,现有技术与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等方面是否实质相同。

只要上述条件任意一个不成立,申请人应就该不成立的条件质疑审查员的审查意见,进行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的意见答复。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常常会面临来自专利局的审查意见,而如何恰当地回复审查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一个良好的答复能够帮助申请人最大化地保护自己的专利权,而一个不当的答复则可能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掌握一些审查意见答复的技巧是非常有必要的。

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关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的一些技巧。

1. 仔细阅读审查意见在收到审查意见后,第一步就是仔细阅读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中会列出专利审查员认为在申请中存在问题的地方,包括对已有技术的引用、对申请要求的不同意见等。

了解专利审查员的指正,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理解审查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回复。

2. 分析审查意见在仔细阅读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对审查意见进行分析也非常重要。

申请人需要理清专利审查员提出的问题,找出问题的核心所在,并确定合理的答复方式。

只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才能够提出有力的答复意见。

3. 精准回应在给专利局的答复中,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进行精准的回应。

不要在答复中浪费篇幅,而是要重点针对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要确保答复的内容符合专利法律法规,并且逻辑严谨、清晰易懂。

4. 提供充分的证据在进行答复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实验数据、文献引用、专利引用等。

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可以更好地说明自己的创新点和专利申请的合法性,从而增加答复的说服力。

5. 沟通合作在进行审查意见答复的过程中,与专利审查员进行沟通合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申请人可以针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解释,或者就某些问题进行讨论,以期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这种积极的沟通和合作,有助于双方更好地理解对方的立场,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

6. 注意递交时间在回复审查意见时,一定要注意递交的时间。

根据专利法规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答复意见,否则可能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要做好时间规划,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7.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申请人不确定如何回复审查意见,或者觉得自己的能力有限,可以寻求专业的帮助。

收到《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怎么答复

收到《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怎么答复

收到《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怎么答复当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的时候不要慌!具体应该如何答复,这里有一些知识要点。

首先是,在什么情况下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一般来讲,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实质性问题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而针对形式问题下发《补正书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补正通知书》在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在绝大部分发明专利审查过程中均会碰到《审查意见通知书》。

其次是,对于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是否有做限定?一般来说,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四个月,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答复《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上述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从通知书的发文日起,先向后推算15日作为文件传递时间,再以上述期进行计算。

最后对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进行解答下。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时,主要应针对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答复,一般来讲,不要针对审查员通知书意见之外的事项作过多陈述;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申请文件的修改,此时应严格遵循“修改不超范围”的原则,也就是说,从原始申请文件中不能明确、唯一导出的内容,均不能加入到新的申请文件中,“修改超范围”是专利审查过程中的驳回理由,也是专利授权后的无效理由;在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中,最常见、最难答复的是关于专利“新颖性”及“创造性”的问题,通俗的讲(但不严谨),“新颖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两者在实质上不相同;“创造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但在实质上不相同,而且这种区别是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易想到的,也就是需要达到一定的创新高度;如果审查员指出,本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分析:1.首先,我们需要分析审查员所提供的对比文件,如果审查员对本专利申请或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理解有误,则可以指出审查员审查意见中的错误,指出两者在工作原理、领域,效果等方面不一样的地方,应详细论述两者的区别,希望以此说服审查员;2.若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某项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但对其它权利要求没有作任何评述,则有可能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申请人可以通过缩小保护范围而获得专利权;3.若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所有权利要求均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而申请人经对比后认为,原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技术方案确实是现有技术或创造性不大,本申请的创新点仅仅记载于说明书中,此时可以将记载于说明书中的创新点补入权利要求书中,通过缩小保护范围而获得授权;4.如果审查员指出所有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申请人经对比后认为,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中均没有记载具有创新点,此时,不能将原来没有记载的创新点补入权利要求而获得授权(因为专利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所记载的范围),该专利被驳回的可能性极大。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要点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要点

1、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均采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将实质审查意见告知专利申请人。

如果能够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撰写出令人信服的意见陈述书,并修改出合格的专利申请文件,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授权。

因此,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代理人的一项基本功。

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意见来看,大致分为存在形式缺陷和存在实质性缺陷两类;其中存在实质性缺陷又可分为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和可以克服的实质性缺陷。

如果专利申请文件仅存在形式缺陷,那么,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即可获授权;如果申请文件存在实质性缺陷,将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因此,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要特别重视其指出的实质性缺陷。

专利申请文件缺乏新颖性和/ 或创造性是常见的实质性缺陷之一,审查员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和 / 或创造性的主要依据是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仔细研读对比文件是理解审查员观点的基础。

在研读对比文件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对比文件的类型,如果对比文件为抵触申请,则只能用于评价新颖性,接着分析对比文件的技术领域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是否相同、相近或相关,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时是否会去了解该对比文件所述领域现有技术的现状。

然后,逐篇研读对比文件,理解并分析对比文件所披露的技术内容,将它们分别与本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对比文件究竟披露了本申请权利要求中的哪些技术特征,而本申请权利要求中哪些技术特征还未被对比文件披露,只要存在对比文件未披露的技术特征,则本申请相对该对比文件具有新颖性。

通常对比文件 1 为审查员认定的与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将对比文件 1 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特别是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确定哪些是共有的技术特征,哪些是对比文件1未披露的技术特征,即区别技术特征,进而确定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否正确,如果审查意见有不准确的地方,需要指出来,并充分论述理由。

2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2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2)、“否定性结论意见” 专利申请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这类专利 申请无授权前景,如果意见陈述书没有足够理由来改 变审查员的观点,该专利申请将被驳回。



(3)、“不定性结论意见”。 专利申请存在着实质性缺陷,需要根据专利申请的 修改来确定其是否已消除这类缺陷,或者是审查员对 该专利申请的内容尚无把握的情况。通常此时将根据 申请人在意见陈述书中的观点以及修改后的申请文件 是否已克服缺陷进一步判断是否授予发明专利权 。


c、基本不同意审查意见
向委托人转达审查意见和详细说明专利代理人自己 的观点和具体分析意见,但也需要告知委托人若按照 通知书意见修改会导致较窄保护范围。而不修改申请 文件则有可能导致延长审批程序,甚至会导致驳回, 请委托人作出抉择。

4、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的监视 在向委托人转达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就应当监视宙 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建议对于第一次审查意见 通知书期限届满前 20 天,中间通知书期限届满前 10 天 尚未收到委托人的指示意见,就应当快速通知委托人 要求他在 1 一 3 天内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返回指示 意见,以确保不耽误审查意见通知的答复。如果在期 限之内得不到委托人的指示,应当在征得委托人同意 的情况下,办理延期手续。

c、如果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对某个从属权利要求 并未指出其实质性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是一种 暗示:将此权利要求限定部分的技术特征补充到引用 的权利要求中并将其改写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就有 可能取得专利保护。



(4)、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所有问题进行归 纳整理 专利代理人在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应当将通知书 中所指出的全部问题进行整理,加以归纳,最好列表; 并仔细理解通知书中对这些问题所论述的理由,以便 向申请人转达。 为避免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出现遗漏、可以在 按照委托人的意见答复审查意见和修改申请文件时借 助该所归纳﹑整理的问题表逐一核对,以保证在意见 陈述中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1.仔细阅读审查意见:在回复审查意见之前,仔细阅读专利审查员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理解审查员的关注点以及他们对申请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看法,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回应并解决相关问题。

2.了解专利法律要求:在回复审查意见之前,申请人应该熟悉适用的专利法律要求。

通过了解相关法规和准则,申请人可以更好地回应审查员的指示,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

3.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对于专利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应该提供具体、明确的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应该合理且符合法律要求,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审查。

4.提供相关证据和解释:为了支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申请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和解释。

这些证据可以是实验数据、专业文献、专利文件等。

解释应该清晰明了,以便审查员能够理解并接受提供的解决方案。

5.沟通并寻求协商:在回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申请人和专利审查员之间可以进行沟通并寻求协商。

如果对审查员的意见有疑问或需进一步解释,申请人可以与审查员协商并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

6.注意语气和态度:在回复审查意见时,申请人应该保持礼貌和专业。

避免使用激烈的语气或态度。

理性和合作的回应能够更好地与审查员进行沟通和协商,并增加申请被批准的可能性。

7.检查回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提交回复之前,申请人应该仔细检查回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确保回复中没有错误或遗漏,并且回答了所有提出的问题。

完整的回复能够提高申请通过审查的机会。

8.及时回复:尽量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专利审查员的意见。

如果需要延期回复,应该提前向专利局申请延期,并解释延期的原因。

及时回复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并向审查员展示您对专利申请的重视。

总之,回复审查意见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需要申请人花费时间和精力来研究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通过仔细阅读审查意见、了解法律要求、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提供相关证据和解释、沟通寻求协商、保持合作态度、检查准确性和及时回复,申请人可以增加专利被批准的机会。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只要在先申请文件(不包括摘要)清楚地记载了在后申请权 利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就应当认定该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涉 及相同的主题,不得以在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没有包含该技 术方案为理由,而拒绝给予优先权。(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优先权的核实(即可否享受优先权的判断)
2. 主题是否相同的判断原则(续) 所谓清楚记载,并不要求在叙述方式上完全一致,只要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审查原则
(1)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后面具体说明)
(2) 单独对比原则 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每一项权
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 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文件中相关的技术 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 术或者申请在先公布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内 容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 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
例:一种电机转子铁心,所述铁心由钕铁硼永磁合 金制成,所述钕铁硼永磁合金具有四方晶体结构并且 主相是Nd2Fe14B金属间化合物
对比文件公开:“采用钕铁硼磁体制成的电机转 子铁心”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审查基准(续)
2.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该基准对于抵触申请情况尤其重要
3.两者的区别仅在于采用上位概念的技术特征来 代替现有技术或对比文件中的下位技术手段
的技术问题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
说是否显而易见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
最接近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 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项技术方案。通常它与要 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 题、技术效果或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 术特征最多,或者虽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 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 的技术特征最多。应当注意的是,在确定最接近 的现有技术时,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 的现有技术。

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需注意的问题

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需注意的问题

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需注意的问题
田书凤
【期刊名称】《河南科技》
【年(卷),期】2017(000)006
【摘要】本文结合实际审查工作指出了申请人在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时需注意的一些问题.除了重视新颖性、创造性缺陷外,申请人还应关注易被忽略但严重影响发明专利审批的修改文本是否超范围、避免专利申请被直接驳回、陈述意见是否前后矛盾或明显错误等问题,从而有效地答复通知书,使具备授权前景的专利申请早日获得授权.
【总页数】3页(P57-59)
【作者】田书凤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10008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N18
【相关文献】
1.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有门道 [J], 薛晨光
2.浅论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J], 吕青林;金善科
3.浅谈涂料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 [J], 朱岩
4.如何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 [J], 职秀娟
5.浅谈化工类专利申请和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中如何凸显发明创造性 [J], 李成伟; 吴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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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INVENTION&PATENT
答复 发明专利
审查意见通知书有门道
文 / 薛晨光 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审查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 请文件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其目的主 要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 则的规定。在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审查员通知申请 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在发现存 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审查员作出审查意见书,指明缺陷的 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尽早结束审批程序。另外,还要确 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 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在这个 必经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多次收到审查意见书,对审查意 见书的答复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为了使申 请人早日顺利取得发明专利权,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应注 意以下几个问题。 先看一个例子:在申请号为 xxxxxxxxxxxx 的专利申请审 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一通中指出权利要求 1 中所述的步骤存 在不清楚的问题。申请人在答复一通时,在说明书中添加了 一些说明性的文字,而这些并不能从原始文件中直接推导出 来,因此,导致修改超出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第 一款的规定。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简称二通)中,审 查员指出超范围的问题,要求申请人删除超出范围的内容。 结果,在答复二通时,申请人仅仅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将所 修改的一部分说明书内容还原为原说明书内容,而未提交替 换页。审查员只有发了三通,发明人的申请才最终得以授权。 我们来分析一下本案审查过程中都存在哪些问题。首先, 申请人在一通中没有更好地理解审查员的意图。审查员指出 权利要求中存在不清楚的问题,申请人只要针对问题之所在 修改权利要求很容易就可以克服该缺陷,而申请人却以为是 说明书中描述不清楚,因此,对说明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 解释,而未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因而不仅没有克服权利要 求的缺陷,还致使修改超范围。 在二通答复中,申请人虽然认为应该删除超出范围的内 容,却没有提交替换页,而只是将说明书内容还原为原说明 书内容。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除审查 员依职权修改明显错误的情况外,不论采用什么方式提出修 改意见,都必须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为依据。 只在意见陈述中说明是不行的。 从上面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在答复审查意见陈述和修改 时时常会出现一些问题,了解在答复审查意见的注意事项十 分必要。 第一,针对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问题的答复 该问题主要包括权利要求概括范围过宽、说明书中没有 记载、与说明书中记载的不一致。
HINAINVENTION&PATENT
第三,针对专利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问题的答复 对于这种问题,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审查员所认为缺 少的这些特征是否确实是本发明所必需的还是可选的,或者 认为部分必要。由于申请人是该发明的缔造人,他对发明创 造有着更加透彻的理解,审查员难免存在理解有偏颇之处。 因此,申请人在答复意见时是有争辩余地的。 第四,针对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问题的答复 在答复这一条意见时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申请人在意 见答复中陈述,说明书哪一部分中有清楚的记载,因此,权 利要求是清楚的。但是,这种陈述往往是不会被接受的,因 为说明书中有清楚记载并不等于权利要求中就不需要清楚记 载。我们希望看到权利要求本身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一 个清楚完整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实现的方案。因此, 对于这一条意见的答复,一般情况下就是将其修改清楚。 第五,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针对审查员对权利要求提出的问题,在答复时应注意针 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不要去修改说明书。 说明书中除了适应性修改之外,最好不要对说明书进行 修改,以避免出现修改超出范围的问题。 提交意见陈述及替换页时,一定要在替换页上修改。有 时会出现在意见陈述或者修改对照页上说明有修改,但是, 正式的替换页上没有修改的情况,或者是告知让审查员修改。 在提交替换页时,应是对原始文件或者中间文件的替换, 按照原始文件或者中间文件的页码顺序编号,不要按照公开 文本替换和编页码。 在提交修改的附图时,如果其中修改的附图中有指定的 摘要附图,应该相应地同时提交一份新的摘要附图。 以上几种问题,其中前四条中有很多情况下都是要求申 请人缩小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如果申请人不据理力争的话, 就有可能致使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太小,达不到预期保护的目 的,这对申请人是非常不利的。在一般情况下,除了形式方 面的问题外,对于审查员提出的拒绝理由,一定要认真分析 研究,如果申请人有异议,可以反驳,在意见陈述时可提出 辩驳的理由。因此,在实践中要正确理解审查意见,做出合理 的意见陈述,为申请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CHINA INVENTION & PATENT 2007 年第 8 期 中 国 发 明 与 专 利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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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明与专利
CHINA INVENTION & PATENT 2007 年第 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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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概括范围过宽的问题,往往出现在说明书中只有一 个实施实例,而在权利要求中却使用上位、功能性或概括性 的语言概括了一个比较宽的保护范围。如果申请人能够提出 证据,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说明书给出情报的基 础上,能够容易地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扩展到权利要求的保 护范围也是可以的;否则就不会被审查员接受。 说明书中没有记载以及与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况,在产品 权利要求中尤其容易出现,经常是权利要求中的一个部件在 说明书中没有记载或者权利要求中是一个部件而说明书中是 多个部件,或者权利要求中是两个部件而说明书中只有一个 部件与之对应。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是申请人指出说明书中 什么地方有记载或者删除没有记载的内容,或者修改使得权 利要求与说明书描述一致,否则是无法说服审查员的。 有时候申请人在意见陈述和修改时,将指出不符合专利 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权利要求补入说明书中,以使该权利 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这经常也不能被接受。因为原始说 明书中没有公开这样的方案,即使补入也仅仅只是形式上的 支持而已,可能不能满足实质性的支持要求。 第二,针对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问题的 答复 对于新颖性,申请人需要仔细考察对比文件是否确实与 本申请的权利要求相同,有时候审查员的理解也会有偏差或 者有的区别点没有注意到。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技术特 征的理解,审查员和申请人并不十分相同。因为有时候权利 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的概念,包含了很多内容,而对比文件 使用的是下位的概念,因此,申请人对此要多加注意。或者 是申请人在说明书的基础上把权利要求理解在一个较窄的范 围内,而实际上权利要求本身并没有相应的限定。如果申请 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与审查员作辩解,并且坚持不改,那 么,可能会导致驳回申请。 而对于创造性,不仅要注意对比文件的技术特征是否确 实与本申请的权利要求相同,还要注意其中所用的公知常识 是否确实是公知的,多个对比文件以及对比文件与公知常识 的结合是否显而易见,一般反驳时通常就在这些地方。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常常在辩驳时会说明本发明与对 比文件有何不同,而忽略不同点在权利要求中的体现。如果 是这样,审查员就不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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