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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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计算2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工业炉窑 7~13年
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18~22年设备工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专业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45~55年其它建筑物 15~25年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 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 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
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 45━55年其它建筑物 15━25年
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 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 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音响、录(摄)像机 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 3━6年
2.加工设备 10━15年
3.油池、油罐 4━14年
4.制冷设备 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 6━10年
6.小火车 6━12年
7.烘干设备 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 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 10━14年
10.地磅 7━12年
11.吊动机械设备 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 4━8年
13.其它经营用设备及器具 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
钢结构 35━45年钢筋混凝土结构 30━35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25━30年
砖木结构 20━30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 20━25年
2.简易房 8━10年围墙 4━8年烘干塔 12━17年
地坪、晒场、晒台、货场 5━10年
3.其它建筑物 10━20年
1、固定资产折旧残值率,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相关规定,房屋建筑类20年,主要设备10年,电子设备、辅助设备、车辆等5年。
3、折旧计算方法为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12
更新改造中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土地(非土地使用权),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提。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使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根据新准则是要提折旧的。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