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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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4.25施行日期2014.04.25文号晋政发[2014]13号主题类别水资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山西省煤长水短,水资源先天不足,时空分布不均,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以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发〔2011〕21号)的精神,现就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山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水利部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建设为契机,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举全社会之力,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山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治水,注重发挥各类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合理调配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坚持依法管水,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发挥“三条红线”的硬约束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023年度山西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考试大纲(给水排水工程)

2023年度山西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考试大纲(给水排水工程)

山西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考试大纲(给水排水工程)一、建筑行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2022《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建设技术标准》DBI 04—423—2022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10《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125—2010《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2014《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DA/T45—202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GB25204—2010《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1427—202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521—201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T110—2017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2018《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2018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2018《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42—201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2—2017《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JGJ/T398—2017《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2010《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2017《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2018《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I 04/T396—2019《海绵城市技术标准》DBI 04/T344—201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2011年版)《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GB51221—2017《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50109—20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7 三、专业知识(包含设计、施工理论、实践)(一)给水工程1.给水系统了解给水系统分类、组成和布置掌握设计供水量计算。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2007年修订)-晋政办发[2008]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2007年修订)-晋政办发[2008]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2007年修订)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为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3年我省颁布了《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晋政办发〔2003〕4号)。

《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实施以来,在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管理、取用水计划下达、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评估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对推动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工艺技术不断更新、提高,部分产品的用水定额已不适应当前新形势的要求,为此,对《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新修订完成的《山西省用水定额》(以下简称《用水定额》),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用水定额》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用水定额》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和工业用水定额两部分,工业企业可根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不同产品、不同原材料等,参考调整系数,执行相应的定额。

二、本《用水定额》应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年度取用水计划和区域性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制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用水、节水评估和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依据。

三、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必须以本《用水定额》规定为依据,批准的取水许可量或者单位产品取用水量不得超过本《用水定额》;在使用过程中,单位产品实际取用水量低于本《用水定额》的,应继续采用,并以低的单位产品取用水量为准进行考核。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25•【字号】晋政办函〔2022〕112号•【施行日期】2022.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1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25日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创新,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适度超前高位谋划投资建设,精准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推动共建共享、协同处置,全面提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推进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逐步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及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我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领域短板弱项,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山西中部城市群等重点区域各类环境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基本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2018山西市政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2018山西市政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2018山西市政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一、前言市政建设工程定额是指在山西省范围内,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对市政建设工程进行计量和定额编制的文件。

本章节说明将详细介绍2018年山西市政建设工程定额的相关内容。

二、定额编制原则1.科学性原则:定额编制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确保定额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合理性原则:定额编制应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合理反映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

3.规范性原则:定额编制应遵循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适用性原则:定额编制应适用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市政建设工程,能够满足不同工程的需求。

三、定额编制内容1.建筑工程定额:包括建筑物的基础、结构、装饰、给排水、供暖、通风、电气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2.道路工程定额:包括道路的路基、路面、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照明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3.桥梁工程定额:包括桥梁的基础、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铺装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4.给排水工程定额:包括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5.园林绿化工程定额:包括公园、绿地、景观道路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6.市政设施工程定额:包括市政设施的设计、安装、维护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四、定额编制流程1.收集资料: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工程量数据,包括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工程量清单等。

2.编制计量表: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制工程计量表,明确工程的各项计量内容。

3.分析计算:根据计量表,进行工程量的分析和计算,确定各项工程的数量和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4.编制定额表:根据计算结果,编制定额表,明确各项工程的定额和单位工程的定额。

5.定额审核:对编制的定额表进行审核,确保定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6.定额发布:经过审核后,将定额表正式发布,供市政建设工程使用。

五、定额的应用1.工程预算:定额作为市政建设工程的计量和计价依据,可用于工程预算的编制。

2.投标报价:定额可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帮助施工单位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第149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第149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第149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7.06.28
•【字号】晋建规字〔2017〕149号
•【施行日期】2017.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第149号)
晋建规字〔2017〕149号
各市规划局:
为规范我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提高总体城市设计编制质量,依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请各市转发所辖县(市),各市、县(市)在试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报我厅规划处。

附件: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8日。

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山西省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第一部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1.1 规划目的。

说明规划编制目的。

1.2 规划依据。

主要包括城市上位规划、城市相关专项规划、有关政策和设计规范。

1.3 规划范围。

明确本规划的地域范围和规划适用范围。

1.4 规划原则与指导思想。

1.5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明确规划基准年和近、中、远期的划分。

第二章规划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保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明确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

建设排水体制适当、系统布局合理、处理规模适度的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

实现控制水污染,保护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维护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配置适宜的雨水收集排除系统,消除水涝灾害等目标。

第三章排水体制与分区3.1排水体制。

明确城市排水体制。

3.2排水分区。

根据城市规模或自然地形地貌等,明确城市排水分区。

第四章污水管网工程规划4.1污水出路。

确定污水受纳体或资源化回用的对象。

4.2 污水管网布置。

明确污水排水分区,污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4.3 污水处理厂、站。

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污泥处理处置等。

对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提出要求。

4.4 污水资源化回用。

明确污水资源化回用的途径或提出建议。

第五章雨水管网工程规划5.1 雨水受纳体。

确定雨水受纳体及排放口的位置、数量。

5.2 雨水管网系统。

明确雨水排水分区,雨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5.3 雨水泵站。

雨水泵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等。

提出雨水工程系统的安全运行要求、城市内涝应急措施等。

5.4 雨洪调蓄及资源化利用提出雨、洪调蓄利用及雨水资源化途径。

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6.1 现状合流制管、渠的改造方案明确现状合流制区域与分流制区域界线,明确现状需要保留利用的排水设施及管道,提出利用和改造要求及工程措施。

山西省C市给水工程毕业设计

山西省C市给水工程毕业设计


第一篇 设计说明书 ................................................................ 1 第一章 设计原始资料............................................................ 1
5.1 居民区生活用水量 ............................................................21 5.2 工业企业用水量................................................................21 5.3 工业企业工人生活和淋浴用水 .........................................22 5.4 公共建筑用水量................................................................22 5.5 城市绿化和浇洒道路用水.................................................22 5.6 总用水量...........................................................................22 5.7 管网漏失水量及未预见水量 .............................................23 5.9 最高日设计用水量 ............................................................23 5.10 消防水量 .........................................................................23

XX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文本

XX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文本

文 本目 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给水工程规划 (3)第三章供水检测能力和智能化建设规划 (10)第四章节约用水规划 (11)第五章城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规划 (12)第六章供水服务规划 (14)第七章近期建设规划项目 (15)第八章工程投资匡算 (21)第九章供水远景规划 (22)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 (23)第十一章附则 (24)附表 (24)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及《兰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为保障兰陵县城市供水可持续发展及供水水质安全,特制订本规划。

第2条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城市供水规模、水源、水质和水压,对现状取水、输水、水厂工程及配水管网工程进行整合和统一规划;提出工程的智能化建设、供水水质安全保障、供水服务规划、节水规划、投资估算、效益分析,以及近期实施计划等,为兰陵县城市发展建设提出合理、可行的供水规划方案。

本规划自兰陵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成为指导兰陵县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工作的法律性文件。

第3条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给水部分,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4条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1月1日起实施)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 年4 月1 日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7.《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8.《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9.《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93)10.《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1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1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2014年版)13.《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1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1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17. 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技术指南(建科[2009]149号)18.《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19.《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文)20.《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21.《城市供水行业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2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23.《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4.《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5.《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技术大纲》26.《山东省城市供水专业发展规划编制暂行技术规定》(鲁建发[1999]10号)27.《山东省城市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三年(2013-2015)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鲁建城字[2013]9号)28.《山东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导则(试行)》(鲁建城字[2013]7号)29.《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3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13号)|30. 山东省《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31.《山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技术大纲》32.《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33.《山东省城市再生水设施建设管理规定》3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35.《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36.《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标准(试行)》37.《兰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38.《苍山县排水专项规划》(2011-2020)39. 其他有关法规、规范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第5条规划原则1.以《兰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为指导,结合城区供水现状,采用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实施、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城市给水工程效益;2.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合理配置水资源,地表水和地下水统筹兼顾;3.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的原则;4.制定切实可行的供水目标,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5.遵循“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城市用水战略,统筹考虑供水、节水和再生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说明

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说明

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说明为合理确定我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依照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关于公布《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际及概(估)算费用标准执行情形,以《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为标准,对农村供水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构成及运算标准进行补充说明如下:第一章费用构成一、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及安装工程费、设备费、独立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融资利息组成。

二、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截了当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截了当工程费(1)直截了当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2)其它直截了当费(3)现场经费2、间接费(1)企业治理费(2)财务费用(3)其它费用3、企业利润4、税金三、设备费,由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四、独立费用,由建设治理费、生产预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和其它费用组成。

1、建设治理费(一)项目建设治理费(1)建设单位开办费(2)建设单位经常费(二)工程建设监理费(三)前期工作咨询费(四)联合试运转费2、生产预备费(1)生产及治理单位提早进场费(不计)(2)生产职工培训费(不计)(3)治理用具购置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3、科研勘测设计费(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2)工程勘测设计费4、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1)永久征地费(2)临时征地费(3)征地补偿费5、其它(1)定额编制治理费(2)工程质量监督费(3)工程保险费(4)其它税费五、预备费1、差不多预备费2、价差预备费六、建设期融资利息第二章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一、直截了当工程费直截了当工程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截了当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由直截了当费、其他直截了当费、现场经费组成。

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大纲

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大纲

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大纲1 综合说明2 流域概况3 水资源调查评价3.1 降水3.2 蒸发能力及干旱指数3.3 河流泥沙3.4 地表水资源量3.5 地下水资源量3.6 地表水水质3.7 地下水水质3.8 水资源总量3.9 水资源可利用量3.10 水资源演变情势分析4 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4.1 社会经济发展概况4.2 供水基础设施及供水能力调查统计4.3 供水量调查统计4.4 供水水质调查分析4.5 用水量调查统计4.6 用水消耗量分析估算4.7 废污水排放量和污染源调查分析4.8 供、用、耗、排水成果的合理性检查4.9 用水水平分析评价4.10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4.11 河道内用水调查分析4.12 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调查评价4.13 现状供需平衡分析5 需水预测5.1 社会经济发展指标预测5.2 经济社会需水预测5.3 生态环境需水预测5.4 河道内其他需水量预测5.5 需水量汇总6 节约用水6.1 现状用水水平分析6.2 节水标准与指标6.3 节水潜力6.4 节水方案7 水资源保护7.1 水功能区划7.2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分析7.3 污染物控制量和削减量7.4 地表水水质保护措施7.5 地下水保护7.6 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8 供水预测8.1 地表水供水8.2 地下水供水8.3 其他水源开发利用8.4 供水预测与供水方案9 水资源配置9.1 基准年供需分析9.2 方案生成9.3 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9.4 方案比选与推荐方案评价9.5 特殊干旱期应急对策制定10 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10.1 总体布局10.2 实施方案10.3 非工程措施11 结论及建议。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说明第一章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和原则宣贯资料一、费用定额的编制依据(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三)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晋建标字[2010]473号文件)(四)建设部办公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五)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下发的各项规费文件(六)多年来,我省在制定费用定额方面积累的有关历史资料(七)建筑安装企业近三年的统计资料(八)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测算资料(九)山西省《投资估算指标》及《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每两个月发布的、测算期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十)其他省市费用定额的编制资料和先进经验二、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一)社会平均水平原则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水平应按照社会必要劳动量确定,反映社会平均水平。

因此,费用定额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技术经济工作,并且与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

在制定费用定额时,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提高;另一方面,也应考虑由于材料预算价格上涨,定额人工单价的变化导致费用定额有关费用支出发生变化的因素。

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应符合国务院、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二)简明适用原则制定费用定额时,在尽可能反映实际消耗的前提下,做到形式简明、方便适用。

要结合工程建设的经济技术特点,在认真分析各项费用属性的基础上,理顺费用项目的划分,制定相应的费率,计取各项费用的方法应力求简单。

(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费用定额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可能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

在编制组织措施费定额时,要充分考虑现场的施工条件对某个具体工程的影响,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后制定出合理的费用标准。

山西省城市规划条例

山西省城市规划条例

山西省城市规划条例山西被誉为“中国古代术的艺博馆”之称,五台山集唐、宋、元、明、清历代古建文物之大成,在经济发展中也有其独特的方式,那么你知道山西省城市规划条例有什么吗?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山西省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山西省城市规划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市规划工作。

各地、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第四条城市规划应当符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

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应当节约用地、保护水资源、防止污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搞好城市绿化和市容卫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协调工作;(三)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的实施,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参加初步设计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勘测的管理;(六)负责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强领导,并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第七条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省的城镇体系规划,其内容包括:(一)城镇发展的目标和布局;(二)城镇发展数量及城镇规模结构;(三)预期达到的城市化水平;(四)确定城镇用地范围及市政公用设施发展指标;(五)城市发展与工农业生产、资源开发、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关系。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按下列规定审批:(一)城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和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二)除第(一)项规定外的其他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历史文化名城、重大工业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三)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提纲(试行).doc

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提纲(试行).doc

附件1: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提纲(试行)农村供水工程设计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编制农村供水工程设计要达到如下要求:1.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要达到技施设计要求,其深度要论证水源可靠程度、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选定最优供水方案。

2. 初步设计能满足项目招标、材料设备订货、土地征用和施工建设要求。

3. 设计说明书编制依据为《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及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要点(试行)。

4. 工程概算书编制依据为《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说明(试行)。

5. 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及采用国内科研新成果时,应在设计说明书内有关章节中加以详细说明。

6.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书、主要建筑物及材料设备表、设计图纸等四部分。

全部用资料盒分装,图纸按有关要求折叠整齐,图签在右下角露出。

目录第一卷设计说明书第一章综合说明第二章工程概况第一节设计依据第二节乡镇概况及自然条件第三节现有供水工程概况第三章工程设计第一节总体设计1、工程规模2、水质及水压要求3、水源选择4、供水系统选择5、输水线路选择第二节水源工程取水构筑物设计第三节净水设计第四节输水管道设计第五节配水管网设计第六节调节构筑物设计第七节建筑设计第八节结构设计第九节采暖、通风设计第十节供电设计第十一节仪表、自动控制及通讯设计第四章工程概算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第一节施工条件及方案第二节工期划分及年度施工计划第三节施工组织领导及施工机构组成第六章经营管理第一节管理机构与人员编制第二节成本费用与计费水量分析第三节不同用户的水费标准第四节运行管理第七章经济效益分析第一节工程效益第二节运行费用第三节国民经济分析第四节财务分析第二卷工程概算书第三卷主要建筑物及材料设备表第四卷设计图纸一、总体布置图二、枢纽工程图三、主要管道平、纵断面图四、输配水管网水力计算图五、主要构筑物工艺图六,主要构筑物建筑图七、主要构筑物结构图八、供电系统和主要变、配电设备布置图九、自动控制仪表系统布置图十、通风、锅炉房及供热系统布置图十一、机械设备布置图十二、水泵特性曲线图第一卷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的内容及装订应包括:封面、扉页、目录、正文及附件等部分。

山西省我国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要点(试行)

山西省我国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要点(试行)

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要点(试行)1总则1.0.1本设计要点是以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为基础,结合山西供水实践经验的补充说明。

1.0.2本设计要点适用于所有农村供水工程。

1.0.3农村供水工程分集中式和分散式两大类,按最高日供水量大小划分:大于10000m3/d为Ⅰ型,10000~5000 m3/d为II型,5000~1000 m3/d为III 型,1000~200m3/d为IV型,小于200m3/d为V型。

1.0.4农村供水工程设计与当地的相关规划相协调,以近期为主,近期、远期结合,设计年限15年。

1.0.5广泛搜集基本资料、听取用户意见,因地制宜选择供水方式和供水技术,做到安全、可靠、成熟实用,保证供水安全,并应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1.0.6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

1.0.7农村供水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设计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

2规划2.0.1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在区域农村供水规划的基础上进行。

区域农村供水应包括:供水现状调查分析、用水量预测、水源规划和工程规划等。

2.0.2规划选择水源时,应详细调查和搜集区域水资源资料并对水源进行比选,应优先选择水质较好、水处理难度低、水量充沛、便于保护、便于施工和管理的水源。

单水源不能保证所需供水量要求时,可考虑多水源供水。

对拟选水源应进行勘察和水质化验,对枯水年份枯水期的可供水量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计算,并作出评价。

2.0.2 . 1水源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的要求,地表水应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地下水应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应尽可能避开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高铁高锰水、富营养水等超过《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要求的水源。

受条件限制,不得不采用时,应尽可能选择低超标的水源,并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

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沈光胜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排水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一册通用项目总体概况与2005年《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相比,2011年《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综合的机械台班在编制2005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时,为了配合刚刚开展不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充分体现施工企业的个体差异,便于投标方自主报价,对于机械施工的一些项目(主要是土石方工程项目),定额中按机械的不同规格型号,都一一列出了子目。

而在实际使用中,不少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反映,这样做不仅给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和定额计价的造价计算带来了不便,就是投标报价也未见便利。

为此,此次定额编制时,将机械施工的定额项目大都采用了综合的机械台班,经统计,原2005消耗量定额中的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定额项目共计357条子目,经采用综合机械台班后,减少为39条子目,这样做极大简化了定额,也方便了工程造价的计算。

二、新的定额项目近年来,市政工程涌现了不少新材料、新工艺,为配合实际工程建设,这次定额编制新补充了一些项目,在道路工程中,为配合城市无障碍设施活动增设了人行道盲道砖,还有渗水砖、植草砖等新型人行道板项目,以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刻纹和钢筋传力杆制作安装等,还有水泥碎石(砂)回填处理翻浆项目等;排水工程中,为配合当前大量使用塑料管增设了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铺设、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铺设、聚乙烯管水平钻进牵引铺设等一些项目,为了配合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政策增设了水泥混凝土检查井项目;桥涵工程中增设了螺纹钢的制作安装项目;集中供热工程中增加了预制保温管安装管径800mm以上的项目;通用项目中增加了槽坑材料回填项目等。

此次编制后共计新增定额子目181条。

三、总体的编排在总体编排上,2011年《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与2005的一样,仍是上、下两册,上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五水综改”总方案及子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五水综改”总方案及子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五水综改”总方案及子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晋政办发〔2021〕100号•【施行日期】202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五水综改”总方案及子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0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五水综改”总方案(2021-2025年)》和《山西省“五水综改”子方案(2021-2025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总方案予以印发,子方案在省政府网站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28日山西省“五水综改”总方案(2021—202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五水综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解决山西水瓶颈、改善水生态、强化水保障,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五水综改”的必要性(一)发展现状山西表里山河,是华北水塔,是京津冀的水源涵养地,是三北防护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拱卫京津冀和黄河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煤长水短,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脆弱是山西基本省情水情,水问题历来是山西之短、战略之忧。

为解决山西缺水和水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实施了万家寨引黄、35项应急水源、山西大水网、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重大工程。

颁布了《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兴水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特别是两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两次视察山西作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都为山西水利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山西省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山西省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山西省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第一部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内容包括编制规划的目的、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等。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规划建设标准内容包括规划供水规模、人均用水量标准、消防水量标准、用水最大时管网水压标准和进行消防校核时水压标准,水质执行标准等。

第三章水源规划简述水源供需平衡方案及各水源地建设规模,水源供水保证率等,根据水量平衡方案和各类水源类型提出水源配置原则,提出水源地保护范围及重点保护措施。

第四章给水工程规划内容包括供水工程总体方案、厂站的选址位置、占地面积、供水规模,建设标准和内容、自动化、信息化管理目标,输配水管道的敷设原则、在城市道路上的布置原则等。

第五章节水规划制定规划节水目标,提出节水措施。

第六章分期建设规划明确分期建设目标,重点阐述近期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第七章规划实施措施从法规保障、行政管理、技术指导、资金筹措、事故应急反应等各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八章附则提出本规划的适用范围,解释权限;要求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二部分规划说明书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编制依据;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三、规划目标;四、规划设计资料(地形图、水源调查或勘察报告、工程地质报告、相关可研报告或设计等);五、采用相关规划设计规范与标准;六、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第二章城市概况与规划分析一、城市概况。

包括城市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社会基本情况、与城市相关的河流水系及水文地质概况分析等。

二、城市规划概况。

介绍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与范围、城市性质、规划人口规模、规划城市总体布局、发展方向、规划经济发展指标等。

第三章城市供水现状分析一、城市供水现状分析。

包括现状供水人口、供水普及率,城市自来水公共供水水源、水厂、加压站、管网以及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供水现状概况。

二、现状供水存在的问题分析。

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水资源污染问题,供水设施配置、管理水平、现代化水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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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试行)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内容包括编制规划的目的、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等。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规划建设标准
内容包括规划供水规模、人均用水量标准、消防水量标准、用水最大时管网水压标准和进行消防校核时水压标准,水质执行标准等。

第三章水源规划
简述水源供需平衡方案及各水源地建设规模,水源供水保证率等,根据水量平衡方案和各类水源类型提出水源配置原则,提出水源地保护范围及重点保护措施。

第四章给水工程规划
内容包括供水工程总体方案、厂站的选址位置、占地面积、供水规模,建设标准和内容、自动化、信息化管理目标,输配水管道的敷设原则、在城市道路上的布置原则等。

第五章节水规划
制定规划节水目标,提出节水措施。

第六章分期建设规划
明确分期建设目标,重点阐述近期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第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从法规保障、行政管理、技术指导、资金筹措、事故应急反应等各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八章附则
提出本规划的适用范围,解释权限;要求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二部分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编制依据;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设计资料(地形图、水源调查或勘察报告、工程地质报告、相关可研报告或设计等);
五、采用相关规划设计规范与标准;
六、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第二章xx概况与规划分析
一、城市概况。

包括城市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社会基本情况、与城市相关的河流水系及水文地质概况分析等。

二、城市规划概况。

介绍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与范围、城市性质、规划人口规模、规划城市总体布局、发展方向、规划经济发展指标等。

第三章xx供水现状分析
一、城市供水现状分析。

包括现状供水人口、供水普及率,城市自来水公共供水水源、水厂、加压站、管网以及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供水现状概况。

二、现状供水存在的问题分析。

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水资源污染问题,供水设施配置、管理水平、现代化水平等问题。

第四章规划建设规模
一、城市规划用水量预测。

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现状用水水平调查结果和相关设计规范,进行科学的计算,分析确定规划用水规模。

二、根据上述分析预测和现有供水能力进行供需平衡,确定总的供水规模和需要新增的供水规模。

第五章水源规划
一、城市水源规划。

根据城市各类水资源调查或勘察资料,分析各类水资源的可开发利用能力,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污水再生回用等,按照优质水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的原则,按照城市规划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市政及其他用水的规模预测结果合理进行水源规划,为规划期限内城市用水提出合理的水源规划建设方案。

二、提出具体的水源地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对城市今后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明确要求。

第六章给水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总体布局。

根据城市地形和水源分布方位提出供水工程建设方案,水源地范围、规模;厂站布局、规模和输配水管网布局。

二、水源地建设规划。

根据水源类型提出具体的工程建设内容,如取水泵站等。

三、水厂与加压站建设规划。

根据供水规模和水质、水压要求,提出水厂净水处理工艺要求,按照管网水力计算要求,提出水厂出厂水压标准和各区域加压站的供水水压标准。

提出水厂和加压站等厂站的建设内容(如利用原有厂站进行改造扩建,应提出改扩建方案和建设内容)。

四、输配水管网建设规划。

根据水源地和城市地形特点及总体布局,提出输配水管网的布局方案,进行管网水力平差计算,根据当地条件选择合适的输配水管道材质,初步确定输配水干管的控制管径、敷设方式和敷设原则(如在
道路下的规划位置、控制埋深等),采用分区供水,应明确分区界限。

对现状管道,在能满足规划使用要求的要合理利用。

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设内容。

第七章节水规划
提出规划节水目标和具体节水措施,如有分质供水的条件和污水回用条件,并落实回用水用户,提出相应工程规划。

第八章分期建设规划
城市给水工程建设根据规划期限可分近、中、远三期。

重点是近期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要明确提出规划建设项目、规模及投资估算。

中远期规划要提出规划目标。

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从法规保障、行政管理、技术指导、资金筹措等各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要明确强调实施时与其他专业规划要在总体规划的统一框架内相互协调。

第十章附录、附件
包括说明书中需要补充解释的专业名词或内容;会审纪要和评审意见等。

第三部分规划图则
一、供水现状图
包括现状水源地、厂站、输配水管网布局规模等内容。

二、水源规划图
包括水源地布局、保护范围等。

三、给水工程总体规划图
包括水源到水厂,水厂到管网全部工程布局等,要区分现状利用的和新建的工程内容,不需标注数据。

四、输水管线工程规划图
水源到水厂的输水管线走向布局,要求标注管径。

五、配水管网工程规划图
城市配水管网工程布局,要区分现状利用的和新建的工程内容,需标注管径,如采用分区供水,要标明分区界限。

六、配水管网最大时平差图
按照城市供水最大小时流量进行配水管网水力平差计算,目的在于合理确定管径,为今后的管网建设提供依据,需在管段上标注管径、管长、流速、水力损失等数据。

七、配水管网最大时加消防时平差图
按照城市供水最大小时流量加消防流量进行配水管网水力平差计算校核,目的在于校核管径是否能满足消防时的要求,需在管段上标注管径、管长、流速、水力损失、消防火头位置和流量等数据。

八、分期建设规划图
按照城市发展建设时序安排供水工程近、中、远期建设内容,在图纸上用图例进行区分。

九、其余相关的规划图纸
注:
上述图纸比例与城市总体规划图比例基本一致,一般采用1:5000~1:25000;水源规划图及输水管线工程规划图视情况可以合并,比例宜根据具体情况缩小(1:100~1:500);如布局紧凑也可与给水工程总体规划图合并为一张图纸。

图纸中的规划工业用地、城市绿地、河流、铁路等要与其他用地明确区分。

在图纸有未能表达的内容或图纸内容与说明书有出入的时候,以说明书为准。

第四部分基础资料汇编(现状调查报告)
第一章xx概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候、水文、气象参数、地震烈度、资源分布等。

第二节社会经济
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行政区划、人口基本情况、主导产业情况。

第三节城市历史文化沿革(简述),城市总体布局、基础设施现状。

第二章xx供水现状
第一节xx水源
城市水源种类、分布及开采现状,水质调查情况。

第二节供水现状设施
包括自来水公共供水设施及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供水设施调查(取水方式、规模、运行情况),厂站及管网建设情况和管理资料调查。

第三节水资源利用情况
包括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情况,有无超采和不合理开发及水源污染的问题。

第四节城市现状用水大户调查
主要调查可作为集中流量的企事业单位的用水情况及未来需求。

第三章水资源调查
第一节地下水资源调查
主要根据现有的水文地质调查资料和已有的水源勘察报告等资料,对城市现状地下水源进行论述,为确定城市水源地提供依据。

第二节地表水资源调查
主要根据现状河流水系、人工水库的水文资料及开发利用规划,调查地表水的可利用资源量和供水保证率。

第三节可利用再生水资源
包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生水资源及其他可利用再生水资源。

第四章附录
包括各类调查基础数据、表格、分析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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