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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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引言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是指上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通过购买证券、设立合资企业、收购股权等形式,在其他企业中进行投资的活动。

由于对外投资可能涉及较大的风险和利益,上市公司应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控制对外投资活动,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投资的收益。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为公司合理选择和管理对外投资提供指导和规范。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证券、设立合资企业、收购股权等形式的投资。

4. 管理原则4.1 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2 风险可控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充分评估对外投资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活动的风险可控。

4.3 资金安全原则上市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应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避免因对外投资导致资金的浪费或损失。

5. 投资决策程序5.1 投资立项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立项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进行,确保投资活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2 投资风险评估上市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等,评估投资的潜在风险和收益。

5.3 投资决策根据投资风险评估结果,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决策,确定是否进行对外投资,以及投资的规模和方式。

5.4 监督与管理上市公司应建立对外投资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投资项目按照计划进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6. 投资管理要求6.1 投资项目评估上市公司应对外投资进行全面的项目评估,包括市场需求、竞争情况、盈利预测等,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收益。

6.2 风险控制措施上市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分散、风险保障、风险预警等,确保投资活动的风险可控。

6.3 资金管理上市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应合理管理资金,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损失,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程度的加深,上市公司对外投资逐渐成为企业扩大经营领域、增加盈利来源的重要途径。

对外投资不仅可以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有助于拓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

然而,对外投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管理不善,可能会导致资金损失、经营困境甚至违法违规等问题。

因此,上市公司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确保对外投资活动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制度概述1.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明确投资决策权、实施责任和监管机制,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对外投资的安全性和效益。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上市公司全体员工、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涵盖所有对外投资活动。

3.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违反相关的投资准入条件。

(2)风险管理原则:对外投资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投资风险。

(3)效益优先原则:对外投资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目标,确保资金能够实现有效运作和回报。

三、制度具体内容1.投资决策程序(1)投资意向:上市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策重大对外投资项目。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相关经营管理人员组成。

(2)投资分析:上市公司应进行全面、系统的投资分析,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评估项目的市场潜力、盈利能力和风险水平。

(3)决策审批:投资决策委员会应根据投资分析结果进行决策审批,确定是否进行对外投资,并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执行计划。

(4)内外部合规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结果需要经过内部审计、风险管理、法律咨询等部门的合规审核,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确保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2.投资管理责任(1)董事会责任:董事会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投资决策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并及时对决策结果进行评估和调整。

新三板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关于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后附),供创立大会审议。

提案人:【】年月日附:《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

即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术秘密、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对外投资的原则:(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董事会审批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大会审批。

第六条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有以下投资管理审批权限:(一)对外投资权限:决定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以下的主营业务投资;若一个主营业务项目需分期投入,则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前述比例。

(二)资产处置权限:决定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以下的资产出售或购买、出租与租入、抵押与质押以及资产核销和其他资产处置;若一次资产处置行为需分期支付价款,则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前述比例。

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新三板及其相关机构的对外投资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新三板针对对外投资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构建、投资审批、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制度构建为了推进对外投资行为的规范化,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按照下列步骤构建:1、制定“投资管理规定”,明确对外投资范围、投资权力、投资程序、风险控制、投资监督等方面的规定;2、建立“风险管理指南”,对可能涉及的各类风险以及处理方式进行详细说明,以减少因投资风险导致的损失;3、成立专门的“投资管理委员会”,由新三板相关高层领导及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外投资的审批、决策、监管等工作,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投资审批对外投资行为需要经过审批程序,确保投资项目符合新三板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具体包括:1、投资立项阶段:投资主体需提交申请书和投资计划书,由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需要层层汇报上报至新三板董事会进行下一步审批;2、投资决策阶段:在投资管理委员会通过初审后,进入决策阶段。

决策需通过投票决议,以多数票决定是否进行投资;3、合同签署阶段:投资决策通过后,需进入合同签署阶段。

签署前需经过律师的法律审核及董事会的最终审批。

三、投资决策投资决策是对外投资行为中最关键的环节,也是最易出问题的环节。

新三板针对投资决策提出以下要求:1、明确投资标准:制定统一的投资标准,保证各个投资项目之间相互之间公平竞争。

2、完善决策程序:对于中大型项目,建立项目审议委员会,由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对所投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3、加强投资管理:建立投资流程监督机制,确保投资流程遵循制度程序,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当行为。

四、风险控制对外投资行为涉及到风险的不确定性较大,为了减少损失,必须扎实推进风险管理工作。

新三板要求加强风险管理,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所投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引言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是指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发行股权、债权等方式,参与其他企业或项目的投资。

对外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决策,既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展市场份额,又存在着风险和挑战。

为规范上市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对外投资风险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明确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流程和责任,提高对外投资决策及执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原则1. 合规原则上市公司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伤害国家利益的活动。

为此,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对外投资合规性审查机制,确保对外投资符合国家政策。

2. 风险控制原则对外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上市公司应充分认识并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在对外投资决策时,应优先考虑风险回报比,合理控制风险水平。

3. 学习借鉴原则上市公司可以借鉴其他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管理模式,提高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同时,应根据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投资策略。

三、流程1. 投资申请阶段(1)投资提案: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提案报告制度,要求投资部门对每个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并编写详细的投资提案。

(2)审议决策:上市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资提案进行审议,包括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风险评估、投资回报预测等,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决策公告:上市公司应及时向股东和市场公告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包括投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预期收益等。

2. 合同签署阶段(1)尽职调查:签署投资合同前,上市公司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法律风险等情况。

(2)合同谈判:上市公司应与投资对象进行合同谈判,确保合同的条款符合公司的利益,并明确责任和权益。

(3)合同签署:经过谈判后达成的合同,应由合法代表人签署,并尽快备案。

3. 实施管理阶段(1)投后管理:上市公司应建立投后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使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机制。

最新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最新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最新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了加强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一一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根据投资计划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公司的对外投资计划由总经理负责,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具体职责为:(一)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报告并制订公司下一年度发展及对外投资计划,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决定。

(二)委派或推荐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经营者、财务负责人,确认其任职资格。

(三)审查、批准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再投资方案。

(四)编制全资和控股投资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并按照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评议、考核和奖惩。

(五)审查并指导投资企业的年度运营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如实披露对外投资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关联交易须即时披露。

公司投资发展部门为对外投资日常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司作出的资产经营和投资管理的各项决议。

(二)参与、分析、制订投资企业的购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产权转让等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实现其战略发展目标,并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以自有资金或借款等形式,在未上市公司、其他公司或其他机构中进行的投资活动的规范管理制度。

1. 投资目标和范围:明确上市公司的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包括投资方向、投资领域、投资金额等。

2. 投资决策程序:规定投资决策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投资项目选择、评估、审批和决策的程序,确保投资决策合理、科学和规范。

3. 投资风险评估和控制: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包括对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回报率。

4. 投资管理组织和责任:明确投资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和权力分配,确定投资管理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明确对外投资的责任和义务。

5. 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规定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和要求,包括申请、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投资项目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
和要求进行。

6. 投资项目监督和评估:建立对外投资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预期效果的实现。

7. 投资报告和披露:规定对外投资的报告和披露要求,包括投资项目的报告、决策过程的披露、投资结果的披露等,确保投资活
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促进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新三板上市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上市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上市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尊敬的领导:本公司计划在新三板进行股票挂牌上市,并为此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针对对外投资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以确保公司的投资决策合理,风险可控,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和商业运作能力,并求请领导审批。

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我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保证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风险的可控性,优化资产配置和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对外投资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投资、合作投资等。

三、投资决策流程1.提案阶段提出投资建议的部门应先提交公司内部投资提案,必须附带投资项目的基本信息、背景情况、市场分析、风险评估、投资方案及投资回报预测。

2.论证阶段公司内部应当组成论证小组,进行专业评估和论证,包括对投资项目的背景、市场状况、收益前景、风险评估进行评估,对提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展开讨论和审议。

在论证过程中,必须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核心供应商、合作关系和商业流程,评估交易流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可能影响投资项目的影响因素。

3.决策阶段经过论证小组的评估和论证,公司领导层将权衡投资项目的潜在收益与投资风险,做出最终投资决策。

四、投资风险评估公司对外投资应注重风险评估,以确保投资回报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环境分析:对投资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环境进行分析。

2.市场分析:对投资项目所处市场容量、竞争力、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

3.管理能力分析:对投资企业的管理水平、管理素质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进行分析。

4.财务风险分析:对资本结构、财务运作、资本需求量等方面进行分析。

五、项目立项、审批和签订合同公司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和签订合同须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编写立项报告、上报投资立项、审核通过后进行投资合同的签署等。

六、投资监管1.内部审计:投资后必须建立投资管理专项审计负责制。

新三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对外投资应符合国家关于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二)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目的;(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四)对外投资的产权明晰,风险可控。

第二节对外投资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

即本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评估后的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股权投资,是指公司投资子公司、购买他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三)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新三板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风险投资包括部分证券投资的内容);(四)委托理财;(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的计价方式、账务处理等应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或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命的项目负责人)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的实施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第七条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牵头编制对外投资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投资效益评估,定期跟进项目进展。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是指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其他企业或项目,并以其持有的股权、债权或其他权益形式参与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以期获取投资回报和持续增值。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上市公司为规范对外投资活动,提高对外投资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制定和执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对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对外投资目标和原则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目标是增加公司的利润和资产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其具体目标可以包括:探索新的业务领域,拓展公司的经营范围;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影响力;降低单一业务风险,实现风险分散;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等。

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上市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是对外投资的基础。

上市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风险适中的投资项目,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2. 投资回报原则: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目的是获取投资回报。

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应注重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和回报率,并进行综合比较,确保能够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3. 合规经营原则: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在投资过程中,应注意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等因素,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4. 管理透明原则: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应保持信息透明度,及时向股东和市场披露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并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二、投资决策和管理程序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和管理程序应包括:投资立项、投资评估、决策审批、投资实施、监管监督和投资退出等环节。

1. 投资立项:上市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市场需求,确定对外投资的总体规模和方向,并进行投资机会的筛选和挑选。

2. 投资评估:上市公司对选定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包括市场调研、项目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等,确保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和风险控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包括子公司、关联方和其他合作伙伴。

三、投资决策程序1. 提出投资提案:由部门或个人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投资提案,包括投资方案、预期收益和风险评估等。

2. 投资评估:由投资部门对提案进行评估,包括市场调研、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等。

3. 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议,并根据预期收益、风险评估和公司战略等因素作出决策。

4. 决策执行:根据决策委员会的批准,投资部门开始执行投资计划,并及时汇报进展情况。

四、风险控制1. 投资风险评估: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政策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投资额度控制:按照公司战略和财务状况,设定投资额度上限,并对超额投资进行严格审批和监控。

3. 投资收益监测:及时跟踪和监测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确保投资回报符合预期。

五、信息披露1. 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及时披露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投资金额和预期收益等信息。

2. 风险提示披露:向投资者披露潜在的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避免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带来的风险对投资者产生不良影响。

六、监督与反馈1. 监督机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对外投资进行独立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 反馈机制:定期进行评估和反馈,对投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供有效的改进建议。

七、处罚与奖励1. 处罚措施:针对违反投资管理制度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职和降职等。

2. 奖励机制:对优秀的投资项目和投资团队进行奖励,鼓励良好的投资管理行为。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2. 对于本管理制度未能涵盖的事项,参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以上为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旨在规范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风险控制。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投资风险控制,保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各个环节和各类投资方式。

对于本制度未覆盖的特殊情况,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完善。

第三条公司应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对外投资,并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投资审批。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投资行为包括不限于控制性投资、非控制性投资、参股投资、并购重组等。

第二章投资原则第五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和风险偏好,发挥差异化、专业化,优先挖掘优质投资机会。

第六条公司应遵循市场化、法律合规、稳健经营、自主创新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进行不适当、不合理、不道德的投资行为。

第七条对于投资标的确定过程中,应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尽职调查,评估风险和收益,制定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结果应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不加、隐匿和歪曲。

第八条在决策投资前,应制定明确的投资标准和审批流程,确保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

未经投资批准的投资行为,公司不予认可,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投资流程第九条投资流程包括投资策略和计划、市场调研和项目遴选、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商务谈判和投资协议签署、投后管理和退出等环节。

第十条投资策略和计划应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匹配,制定合理的投资方向和规模,确定投资意愿和风险偏好,制定投资计划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市场调研和项目遴选应该从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机遇及风险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公司应根据调研结果,优先选取符合投资标准并具有潜在价值的项目。

第十二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环节,应对投资标的的资信、财务、管理、市场竞争、法律合规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判断投资风险和潜在收益。

第十三条商务谈判和投资协议签署环节,主要包括引导、洽谈、协议签订等环节。

新三板上市企业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新三板上市企业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对公司的项目进行投资、购买有价证券以及对其他法人投资并承担有限责任的投资行为,包括以实物、现金、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有形和无形资产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投资的类型,可分为项目投资、对外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等。

项目投资,是指由公司作为投资方,主要以现金出资形式对公司已有项目进行扩建或新建项目所进行的投资。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

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将风险资本投向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被投资公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第四条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2.投资收益率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逐级授权审批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批。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新三板对外投资是指新三板挂牌企业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投资的行为。

这一行为涉及到资金、利益、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因此需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下面是一个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供参考。

一、总则为规范新三板挂牌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维护企业和投资人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新三板挂牌企业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直接投资及间接投资等。

三、投资目的及原则(一)投资目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对外投资,应以实现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为目标,为企业提供并购、扩张、技术合作等支持。

(二)投资原则1. 公正、合法。

投资行为应在法律框架内、遵守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

2. 风险可控。

投资应对风险评估有充分了解,防范风险,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3. 安全保障。

投资应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保护投资人的资产安全。

四、投资流程(一)投资考察1. 了解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管理模式、市场前景等,并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预算。

2. 联系投资对象,进行初步谈判,明确投资意向和条件。

(二)决策和批准1. 确定投资条件和风险。

2. 提出投资建议书或决策方案。

3. 经过审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决定是否进行投资,并进行书面批准。

(三)签约1. 对投资方进行资信评估,确认投资方的实力和资质。

2.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投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 签订完毕投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宣布正式开始投资。

(四)运营管理1. 投资行为应建立相应的投资管理机制,增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2. 投资人应及时了解投资项目运营状况,对关键指标进行跟踪和分析,并定期制作投资报告。

(五)退出机制1. 投资到期或达到退出条件时,应及时启动退出机制。

2. 根据退出机制,制定退出计划,选择最适宜的退出方式。

五、监督管理(一)投资行为的内部监督1. 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机构的作用,建立投资决策安排、审批流程及投资风险评估体系。

新三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改后

新三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改后

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公司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基金、外汇等交易性金融资产。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等。

第四条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决策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的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再行按照参股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制度行使公司的权利。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并最终能提高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履行本制度,对有关事项的判断应当本着有利于公司利益和资产安全和效益的原则审慎进行。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第七条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投资指公司为了获取投资收益,向其他企业、机构或个人投资、购买股权、债券等金融产品或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行为。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安全、风险可控、合规、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明晰投资目标、风险偏好、投资范围,加强对外部环境和投资标的的研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现金流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等因素,保证投资决策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工作。

第七条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由董事会委派产生,负责审核投资项目、监督投资管理工作。

第八条投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和决定投资项目;(二)对正在进行的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四)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投资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具体的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条投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和分析投资标的,制定投资方案;(二)组织实施投资项目;(三)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监控;(四)协助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资项目审议和决策。

第三章投资决策和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包括股权投资项目和债权投资项目。

第十二条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和决策,确定投资金额和投资比例,确定投资期限和退出机制。

第十三条债权投资项目应当制定债权投资方案,确定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利率等关键信息,并签订债权投资协议,并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当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投资标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市场情况、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调查,确保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新三板上市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模版

新三板上市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模版

xx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xx年【】月【】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1、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2、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

3、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3、合理配置企业资源;4、促进要素优化组合;5、坚持效益优先。

第四条公司原则上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若经慎重考虑后,因经营需要公司仍决定开展前述投资的,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限定公司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规模。

公司股东大会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五条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大类:(一)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1) 公司对外进行短期投资,应确定其可行性。

经论证投资必要且可行后,按照本制度进行审批。

(2) 公司及子公司应于期末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二)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具体如下:(1) 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出资经营项目;(2) 公司及子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3)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4)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

新三板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改后

新三板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改后

XX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XX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XX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一)分析研究。

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

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

建立并维护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挂牌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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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公司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基金、外汇等交易性金融资产。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等。

第四条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决策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的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再行按照参股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制度行使公司的权利。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并最终能提高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履行本制度,对有关事项的判断应当本着有利于公司利益和资产安全和效益的原则审慎进行。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股权投资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对外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
(三)对外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四)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对企业进行投资必须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低于本制度前条规定的标准的除股权投资外的其他对外投资事项,应提交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条若某一对外投资事项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需要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的标准,而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该事项对公司构成或者可能构成较大风险的,可以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长期投资的牵头部门及日常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拟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
(二)对拟投资项目的真实性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三)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价值、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并提出建议;
(四)按本制度规定的权限,将拟投资项目提交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五)组织对拟投资项目的谈判、报批、交割等事宜;
(六)及时掌握长期投资的执行情况和投资效益等,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七)保管公司长期投资的所有档案;
(八)与长期投资相关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短期投资的牵头部门及对日常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拟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
(二)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价值、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并提出建议;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权限,将拟投资项目提交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四)组织对拟投资项目的报批、交割等事宜;
(五)及时掌握短期投资的执行情况和投资效益等,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六)保管公司短期投资的所有档案;
(七)与短期投资相关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投资交割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相关部门办理出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达到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若对外投资标的为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对外投资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对外投资的处置
第十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处置对外投资:
(一)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该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且股东大会决定不再延期的;
(二)对外投资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三)对外投资出现连续亏算且扭亏无望或没有市场前景的;
(四)公司自身经营资金不足需要补充资金的;
(五)因发生不可抗力而使公司无法继续执行对外投资的;
(六)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公司负责长期投资的管理部门及公司财务部应向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对外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等情况,如出现本制度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应查明原因,研究相关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总经理。

第十七条处置对外投资的权限与批准对外投资的权限相同。

第五章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当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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