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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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做好“村村通”工程构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调查与思考

县广播电视台汪选民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50户以上自然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并且启动实施了全国、全省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建设,我县均挤进了上述工程建设笼子,为构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本文结合我县实际,对做好“村村通”工程建设、构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思考。

一、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是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村村通”工程实施以来,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我县共完成了34个行政村通有线电视、20个50户以上自然村和235个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并且完成了聚龙山发射台的中央台和省台无线覆盖改造工程,解决了我县20多万人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的问题,

基本实现了全县行政村、20户及50户以上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目标,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全县农村广播电视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出现滑坡,广播电视覆盖还存在“死角”,部分农村地区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少、质量差。这与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与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

当前,改革后的广播电视台仍然担负着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建设任务,要进一步提高对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79号文件精神上来,再鼓干劲,再添措施,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为构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基础。

二、切实明确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目标与任务

(一)我县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全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政府为主导,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加大投入、强力推进,进一步巩固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成果,强化公益性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县农村广播电视节目无线传输覆盖能力和质量,逐步消除广播电视覆盖“盲区”,到2015年,全县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到100%,农村收听收看的节目套数明显增加,内容丰富多彩。

(二)我县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时间,同时提高制作质量。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专业的农业频率、频道。电台、电视台要把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结合农村实际,增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村专栏、专题节目。有条件的乡镇应努力办好乡土广播节目。广播电视台要加强与科技、教育、司法、文化体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务、气象等部门的合作,不断丰富节目资源,提高农村农业节目的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满足农民群众对政策法规、科技兴农、法律知识、卫生防疫知识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新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

(一)紧密依靠县、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对“村村通”工程建设的领导。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把“村村通”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政坚计划,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切实加大支持力度,使“村村通”工作成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

要进一步健全各级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广播电视、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物价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精干高效“村村通”工作专班,切实做好全县“十二五”期间20户以下自然村和无线覆盖等“村村通”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等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领导、组织和协调机制。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扎实推进“村村通”工程

建设。结合全县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认真做好“村村通”规划。鼓励距离城镇较近、有条件的农村优先采取有线光缆联网方式进行建设。对于偏僻分散、确实无法联网的自然村,采取无线、卫星直接接收等方式进行建设,要做好建设后维护和管理方案,加强管理,防止违规接收境外节目。在制定工程实施进度计划时,要坚持先易后难、先集中后分散、先联网方式后卫星直播接收方式,先大中功率后小功率台的原则,稳步高效地推进“村村通”工作。

(三)积极争取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加大对“村村通”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

1、落实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工程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按国务院79号文件要求,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纳入各地新农村建设计划,积极落实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收看收听包括中央和省级的4套以上广播节目、8套以上的电视节目的“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并切实落实修复“返盲”设施资金,优先保证国家和省两级对每个20户以下盲点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的补助资金招标的设备及时发放和安装到位。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建言国家广电总局调整村村通工作政策,将目前设备由各级广电部门直接发放改为由国家实行家电补助、由广播电视部门专售并负责上网开户管理的方式。

2、落实全省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无线覆盖工程是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线覆盖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服务,是解决广大农村广大人民群

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按照政府主导和分级负责原则,“十一五”期间国家已经对转播中央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射及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给予了适当补助;省局也积极争取省政府对转播省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射机及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给予了传输补助;市、县广播电视部门也要积极争取市、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解决转播本级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发射转播台(站)的机房和设备的更新改造。

3、落实“村村通”设备运行维护经费。广播电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千方百计落实“村村通”设备运行维护经费,确保“村村通”工程真正通、长期通。“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对全国县及县以上转播中央第一套广播节目、中央第一套和第七套电视节目的大中功率无线发射设备的运行维护经费给予一定补助。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省财政已从2006年开始,将“村村通”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列入部门预算。近年来,省局已经争取省政府解决了转播省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大中功率转播台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市、县级政府要分别负责解决本级“村村通”设备和转播本级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发射转播台(站)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经费。

4、积极落实优惠政策,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创造良好的环境。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06]79号文件精神,省局正在争取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一是争取省地方税务局对县(市)及县(市)以下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开办或经营单位,免收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收入所得税和营业税的政策;二是争取省电力公司出台文件对涉及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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