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共26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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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

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

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2019-01-30该⽂从我国对公民财产权宪法保障的历史⼊⼿,遵循从理论到现实,从制度到实践的研究思路,着重从“宪法实施”视⾓对保护私有财产的规范进⾏分解,强调宪法规范的遵守和适⽤。

⼀、公民财产权的概念财产权的含义。

⽬前,学术界尚未形成统⼀的财产权的概念,主要存在两种观点:⼀种认为,财产权指的是具有⼀定物质内容或直接体现为某种经济利益的权利;另⼀种认为,财产权是以财产为客体的所有权利的总和,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知识产权等。

当代学者们更倾向于接受后⼀种财产权概念,认为财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建⽴起来的⼀系列的权利总和。

宪法意义上公民财产权的含义。

宪法意义上的公民财产权指的是公民对其私有财产的权利,亦指私有财产权,包含对私⼈所有⽣产资料及⽣活资料的权利。

宪法的财产权归属⼈权,是⼀项基本的公权利,和主体⼈⾝不能分离,是由我国宪法来确认的,有强制性特征,全体公民可以据此享有普遍对物不可转让、不可剥夺、排他的的⽀配权。

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具体保护是保障⼈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是促进我国经济福利与社会效率不可缺少的重要⼯具。

⼆、公民财产权宪法保障的历史新中国的建⽴初期,《共同纲领》中第3条就对公民的财产权宪法地位做出了规定:“保护合作社财产与国家的公共财产,保护农民、⼯⼈、⼩资产阶级及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和其私有财产”。

对公民的财产权是肯定并且同时是给予保护的。

1954年修改的宪法中明确的提出要逐渐消灭剥削制度、建⽴起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标,强调了全民所有制国营经济的优先性和主导地位。

但同时,也承认了经济成分的多元化。

在我国财产权⽅⾯,宪法做出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房屋、储蓄、合法收⼊和各类⽣活资料的所有权,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

同时还做出了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根据法律规定条件对城乡⼟地和其它⽣产资料征⽤、征收或收归国有,并且禁⽌任何⼈⽤私有财产破坏公众利益。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不受非法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条明确了继承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因此,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不仅是继承法的立法依据,而且也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这一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是:(1)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不收归国有,尽可能由继承人继承;(3)公民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4)保障继承人、受遗赠****利的实现;(5)公民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得到司法救济。

2.继承权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3.养老育幼、照顾无劳动能力人继承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养老育幼、照顾无劳动能力人的精神:(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上,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同为法定继承人。

(2)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3)在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5)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

4.互助互让、团结和睦在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浅谈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浅谈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文档浅谈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财产权是宪法予以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中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是与公众的生产生活最为密切相关的一项权利。

在公民法律维权意识日益提高的当今社会,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则更是人们关注的重中之重。

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一、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概念(一)财产权的概念传统财产权概念的核心乃是所有权,区别于民法上的财产权,宪法上的财产权是一个更宽广的概念。

财产权是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

具体地讲,物权、债权、租赁权、股权、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典权、抵押权、留置权、林权、采矿权、狩猎权、捕捞权以及营业自由和整体上足以构成经济主体的经济价值者,均应属于该当范畴。

(二)宪法规定的公民私有财产权概念宪法规定的私有财产权反映的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它是公民相对于国家而言享有的一种权利,是公民为了抵御国家公权力的不法侵害的一项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的公民私有财产权是指公民相对于国家而言享有的一种权利,即为公民个人享有的,为国家公权力所不能不法侵害的一种权利。

二、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的概念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是指保障宪法上所规定的公民私有财产权得以实现的方法、制度、手段的总称。

公民私有财产权主要涉及三个问题。

第一,什么是财产。

第二,什么是对财产的征收或占用。

第三,财产被公共利益征用获得的补偿。

不同法系、不同的国家,其财产权的构成均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其木质还是具有一定的共h}的。

三、《德国基本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障1946年的《德国基本法》是西德的立国基础的,其中为了显示出国家对公民权利和维护权利问题的重视,在第一章就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德国基本法》的第14条规定财产权和继承权受保障。

内容和限制由法律确定。

财产权带来义务。

其享用应同时有助于公共福社。

只有为了公共福社才允许征收。

征收只能经由法律或根据法律发生,其规定赔偿的种类和程度。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报告人:胡梦婷目录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规定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的意义加大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原罪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规定•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的意义•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推进依法治国。

•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加大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一、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

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为民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对私有财产保护作出具体规定提供了宪法依据。

二、加大了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力度要特别防止公共权力对私有财产的侵犯。

三、扩大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

是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用财产权代替所有权。

•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

按照这次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公民的各类私有财产都受法律保护。

只要公民的财产是合法的,不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不论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出现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都给予保护。

当然,这里保护的是“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合法的私有财产是不受保护的,如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那些用盗窃、抢劫、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手段取得的非法财产不在保护之列。

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就是要强调受保护对象的合法性,以引导人们通过合法经营、辛勤劳动致富。

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原罪•资本家拥有大量的资本,而大多的劳动者则除了靠出卖自己廉价劳动力外一无所.历史上,劳动者是如何丧失生产资料成为不得不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维持生存的一无所有的劳动者的呢?这一切就是从资本主义原罪开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

中华⼈民共和国的继承法《中华⼈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活⽤品;(三)公民的林⽊、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承包应得的个⼈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的财产。

《最⾼⼈民法院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继承法>若⼲问题的意见》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4.承包⼈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前对承包所投⼊的资⾦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合理折价、补偿。

其价额作为遗产。

54.由国家或集体组织供给⽣活费⽤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城市居民,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继承。

《最⾼⼈民法院关于贯彻执⾏民事政策法律若⼲问题的意见》(35)遗产只限于被继承⼈所有的财产。

遗产与夫妻或家庭共有财产结合在⼀起的,处理时,应先将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划分出来,然后分割。

(45)被继承⼈⽣前经营的⼭林、⽔利、养殖、种植等专业的合法收益,应准许合法继承⼈继承。

(46)由国家或集体负责⽣活费⽤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城市居民,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继承。

[分析说明]遗产,作为⼀种财产,继承⼈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除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1、与被继承⼈的⼈⾝密不可分的⼈⾝权不能继承。

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有关的债权、债务。

论我国公民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公民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
重 庆科技学 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2 9 第1期 0 年 0 0
Junl fC ogi n e i c neadTcnl ySc lSi csE i n N .020 ora o hnq g U i rt o Si c n eho g(oi e e di ) n v sy f e o ac n t o o1 0 9
从 事 法理 学、 政 法3 20 - 6 1
我 国宪 法 明 确 规 定 : 公 民 的合 法 的 私有 财 产 不 受 侵 犯 ” “ . “ 国家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保 护 公 民 的 私 有 财 产 权 和 继 承 权 ” “ 家 ,国 为 了公 共利 益 的需 要 ,可 以依 照法 律 规 定 对 公 民 的 私 有 财 产
{ )对 私有 财产 的保 护 是 依 法 治 国 基 本 方 略 的 体 现 , 三 有
利于 建 设 社 会 主 义法 治 国 家 对 私有 财产 的保 护是 建设 法治 国家 的基础 。依 法治 国。 仅 不 要求立 法 、 行政 、 司法 等机构 要服从 宪法 和法律 , 达到立 法完备 、 依 法行 政 、 正 司法 , 要求在 法 律面 前人 人平 等 , 公 也 要求 法律 帮 助和 保护 人们 获得 大量 的和 均等 的机会 。 财产权 是 人 的最基 本权 利 , 是其 它一 切权 利 的基 础 。 私有 财产正 是个 人 人格 和人 类理 性 的外 化, 它不 仅是 市场 自发秩 序的前 提 , 也是 形成社 会秩 序 的条 件。充
论我 国公 民私 有 财产 的法律 保 护
万 高 隆
摘 要 : 护公 民合 法 的私 有 财 产 , 物 权 法 的 重要 内容 , 是 社 会 文 明进 步 的标 志 , 保 是 也 它在 促 进社 会和 谐 、 实现 依 法 治 国方 略 、 动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济 建 设 等 方 面起 着 不 可低 估 的作 用。 确 界 定 私 有 财产 的 内涵及 其 来 源 、 推 准 明确 现 有 法律 的相 关 规 定 , 进 一 步 完善 我 国人 权 法 律保 护 体 系的 必 由之 路 。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解释(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继承法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宪法 第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宪法  第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宪法第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国家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1954年宪法的规定是:“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1975年宪法的规定是:“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将“合法的收入”改为“劳动收入”,缩小了受保护收入的范围。

1978年宪法的规定是:“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恢复了1954年宪法有关合法收入受保护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都删去了1954年宪法有关“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的规定,否认了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本条恢复了1954年宪法有关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规定。

与本条规定相关的几个概念是财产、财产权和所有权。

财产是物的一种。

对财产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方法。

从物的角度可以将财产划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其中,有形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无形财产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从财产的用途可以将财产划分为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两大类别。

财产权是相对于人身权而言的,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具有一定物质内容并直接体现为经济利益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以及婚姻财产权和劳动财产权等。

财产权可以由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也可以由婚姻、劳动等法律关系产生,如由婚姻法律关系产生的夫妻间的财产权,由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报酬权等。

总之,财产权是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占有、支配、流通与分配关系的法律表现,并因社会制度不同而有不同的性质与内容。

而所有权只是财产权内容的一部分,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85.04.1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施行日期】1985.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继承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公布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的开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承包关系与继承】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诉讼时效】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简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

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要根据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坚持继承权男女平等,贯彻互相扶助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

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要根据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坚持继承权男女平等,贯彻互相扶助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继承法,我们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对审理继承案件中具体适用继承法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试行。

一、关于总则部分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4.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5.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抗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继承法 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继承法 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继承法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二、主旨:本条说明现行继承法是根据我国宪法制定的。

三、条文释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根本原则。

我国现行宪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继承法的全部条款,都充分体现了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的规定。

继承法的各个具体条款都是宪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的体现。

我国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合法的生活资料和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个人财产所有权是继承权的基础和前提,继承权是个人所有权的延伸和继承。

继承是公民取得个人财产的一种方式。

个人所有权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同样,宪法和法律也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继承权。

制定继承法,明确公民的继承权,才能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互助和社会安定,也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

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继承法的通知(1985年6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将于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继承法是根据宪法规定的保护公民继承权的原则,在总结我国处理遗产继承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

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继承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切实抓好。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继承法,掌握立法精神,理解法律条文的确切含义。

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统筹安排,在继承法施行前,广泛深入地开展一次宣传活动,教育干部和群众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正确处理继承问题,反对见利忘义、争夺遗产、危害家庭和睦与社会安定的错误行为,使继承法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悉、掌握和遵循。

二、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近年来继承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认真总结过去审理各类继承案件的成功的经验,搜集、整理典型案例,指导审判实践。

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引言私有财产的概念是人类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产权制度,它保护了人们的劳动成果和财产,为社会的稳定和个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继承权则是私有财产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它保障了私有财产传承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探讨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的相关内容。

公民私有财产公民私有财产是指公民依法获取的合法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等。

私有财产的概念源于私有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

私有财产保护的核心是保障产权,因为只有确权方能维护权益。

而对产权的有效保护离不开法律的支持。

在我国宪法中,保障了公民的财产权。

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依法保障私有财产的合法权益。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私有财产权益的法律保障,又强调了合法性原则。

这表明,私有财产权益虽然受到法律保护,但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

继承权的保护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死者财产中享有的权利。

继承权与私有财产权息息相关,是私有财产制度下的基本内容。

继承权的保护不仅是个人权利的保障,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

在我国,继承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法律层面和司法层面。

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继承权法律的最高规范,它明确了继承权的保护范围和继承人的权利义务,为个人继承权的行使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继承纠纷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继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比如,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明确了各类财产的继承关系,设立了继承公证等。

这些规定和措施,既为继承人行使继承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社会的稳定和法治环境的建设提供了帮助。

司法保护继承权的保护也离不开司法的支持。

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审判、调解等方式维护继承人的权利。

对于违反继承法的行为,司法机关可以依法给予惩处。

在实践中,司法机关还可以利用法庭公开、庭审录像等手段,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继承权的限制继承权虽然受到法律保护,但并非完全没有限制。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修改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修改

立了遗嘱
有继承权? 遗赠,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将 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 继承人以外的人.
2007年6月,侯耀文突发心 脏病猝死,生前并未订立遗 嘱.
侯耀华与其徒弟若占有遗产就属于非法侵占
遗产风 波二 --遗产之争
侯耀华发表声明称自己无意侵占弟弟遗 产,将在不久之后将遗产交还给第一继承 人侯瓒和妞妞。但是数月过去了伯父侯耀 风波二:遗产之争 华迟迟不肯归还侯耀文的遗产。 十二岁的妞妞和姐姐该怎么办?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重要法律准则 是( B ) A民法通则 B继承法 C宪法 D婚姻法 2、公民张某有一儿一女,妻子早逝,还收养 了一个侄子和他一起生活,张某因病去逝, 留下6间房产和5万元存款。如果你是法官, 应该确定谁是张某遗产的继承人( D ) A与张某生前一起生活的侄子 B张某婚生的儿子 C张某婚生的一儿一女 D张某婚生的一儿一女、侄子
字画 等……
哥 哥 徒 弟
继承人范围
依继承人与被继承人 之间存在一定的婚姻、 血缘、抚养关系而确 定的
×
×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
婚生,非婚生,养子女,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
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序继承人不继承。
李某有两子一女,3间房子,3万存款, 于2009年逝世,没立遗嘱。 ( A 两子一女各1间房子,1万存款 . 一般均等原则) B 小儿子贫穷些,大儿子与女儿协商后,每 人各1间房子,3万存款给小儿子. (协商原则) (照顾原则)
C 李某一直由女儿照顾,每人各1间房子,3万 存款给女儿. (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简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

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要根据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坚持继承权男女平等,贯彻互相扶助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

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要根据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坚持继承权男女平等,贯彻互相扶助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继承法,我们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对审理继承案件中具体适用继承法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试行。

一、关于总则部分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4.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关于遗产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遗产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在我国,遗产继承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旨在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本文将围绕遗产的法律规定,从继承法的基本原则、遗产的范围、继承人的资格、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遗产的分割与分配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1.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继承权平等,不得因性别差异而影响继承权的实现。

2. 保护私有财产权原则: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3. 公序良俗原则: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的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5. 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得超过其应当继承的份额。

三、遗产的范围遗产的范围包括:1.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 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的债权。

3. 被继承人死亡时承担的债务。

4. 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的知识产权。

5. 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的其他合法权益。

四、继承人的资格1. 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 遗嘱继承人: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遗嘱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3. 丧偶儿媳或女婿: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 收养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之间的继承权,适用《继承法》。

五、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1. 放弃继承权: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但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

2. 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因以下原因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六、遗产的分割与分配1. 分割原则:遗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充分考虑继承人的实际情况。

初二政治上学期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鲁人教版

初二政治上学期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鲁人教版

特殊困难,一直依靠王某抚养。
5、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同意。
判决如下:
驳回钟某4个儿子的诉讼请求,判决 钟某赠送给张某的房子归张某的养女 所有,理由有三:一是钟某生前立下 遗嘱将其所有的一栋房子送给张某, 合法有效,钟某死后,这栋房子应归 张某所有;二是养女是张某唯一第一 顺序继承人,张某死后,理应享有对 张某房子的继承权;三是钟某的四个 儿子要求张某的养女归还房子,违反 了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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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特殊困难
尽且了缺乏主劳要动能力 王甲 扶养义务
王丙
李某夫妇
王某遗产
从不尽孝道
王乙
王某之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王某 的遗产? 1、王某立下遗嘱指定其弟继承。 2、王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 顺 序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
3、王某之弟对王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4、王某之弟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有
.公民的继承权是如 何获得的?
.财产继承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遗产
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继承人范围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
王甲、 乙、丙
李某 夫妇
王某之弟
第二顺学,他头上是古古怪怪的葱绿色木偶般的飘发,戴着一顶奇绝的紫红色炸鸡模样的滚珠流光帽,他上穿变形的深黄色牛肝一样的老 鹰金鳞壮河甲,下穿飘浮的的淡黑色企鹅一样的球棒树皮短裤,脚穿傲慢的水绿色邮筒一样的花苞豹海靴。另外这人身后还有着凹露的纯黄色马心样的三条尾巴。整个 形象确实相当潇洒同时还隐现着几丝罕见……U.季圭赤仆人长着高大的碳黑色磨盘似的脑袋和怪异的深红色烤鸭一样的脖子,最出奇的是一张硕长的暗黄色面包模样 的脸,配着一只老态的暗红色枕木样的鼻子。鼻子上面是一对紧缩的墨黑色床垫形态的眼睛,两边是凹露的烟橙色松果耳朵,鼻子下面是摇晃的亮黑色奖章造型的嘴唇 ,说话时露出奇特的橙白色火舌模样的牙齿,一条凸凹的深绿色筷子形态的舌头好像十分正点和猜疑。他特像墨黑色金钩一样的身材似乎有点温柔同时还隐现着几丝强 硬,浮动的褐黄色细小树藤似的胡须感觉空前艺术而冷酷。浮动的深橙色野猪般的面罩真的有些神气飘忽不定,凸凹的深绿色筷子形态的舌头确实非常神奇同时还隐现 着几丝有趣。那一双结实的淡红色原木般的眉毛,好像绝无仅有的神气飘然。再看U.季圭赤仆人的身形,他有着威猛的特像羽毛样的肩膀,肩膀下面是飘浮的特像辣 椒样的手臂,他凹露的银橙色漏勺样的手掌的确绝对的猛爆却又透着一丝霸气,突兀的浅绿色拐棍样的手指似乎有点独裁同时还隐现着几丝与众不同。他变异的特像怪 藤样的腿真的有些新奇粗野,轻飘的特像冰块样的脚显得极为冷酷和酷野,他奇特的特像奶酪样的屁股认为很是古怪却又透着一丝绝妙!腰间一条,飘浮的鹅黄色瓜秧 样的腰带确实相当疯狂同时还隐现着几丝和谐。这个神汉喘息时有种好听的深黄色旗杆形态的声音,得意时会散发出涌动的暗绿色痰盂模样的气味。他变异的鲜红色蜈 蚣一样的骨骼仿佛真是典雅和出色,那种低俗的亮黑色秤砣样的神态的确绝对的英武却又透着一丝标准。…………月光妹妹:“各位同志:“此地仙女开,此草仙女栽 ,要想从此过,留下俩脑袋!若说半个不,管杀还管埋!嘻嘻!”女社长P.卜古娃霓姨婆:“就你们两个小丫头也敢劫道?!也不问问我们是谁?你俩想找死呀?! ”月光妹妹:“有什么法术都拿出来练练!嘻嘻!”女社长P.卜古娃霓姨婆:“我先让你品尝一下『黄云伞怪榴莲针』的厉害!”女社长P.卜古娃霓姨婆悠然扭动 高大的亮红色荷叶般的手掌一吼,露出一副古怪的神色,接着晃动矮胖的屁股,像墨灰色的黑眼荒原蝶般的一扭,玲珑的矮小的活像新月般的肩膀立刻伸长了三十倍, 纯黄色镜子一般的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增加了公民私有财产的保障条款和补偿条款
财产权入宪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保护私有财产权有着密切联系。

只有承认和保护私有财产权,才能产生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在宪法中进一步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可以鼓励公民从事个体工商业和创办企业,可以使现有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放心大胆地搞经营、谋发展,也有利于引进和吸收海外资本,解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

其次,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财产权体现了对公民个人合法的物质利益的保护,以及对追求个人合法物质利益的肯定,可以促使人们追求和创造财富。

我国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显然有利于极大地调动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鼓励个人合法致富、勤劳致富,增加公民的家庭财产,使人们的生活殷实起来,从而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个人财产保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个人财产保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个人财产保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在现代社会,个人财产是每个人辛勤努力和积累的成果,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至关重要。

法律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为个人财产保护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和保障。

那么,究竟有哪些法律依据在守护着我们的个人财产呢?首先,我们不能不提到《宪法》。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这一规定从根本上确立了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不可侵犯性,为个人财产保护奠定了最为基础和重要的法律基石。

《民法典》在个人财产保护方面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它对财产的归属、利用以及保护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比如,在物权编中,明确了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制度,让我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对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范围。

无论是房屋、车辆等有形财产,还是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相应的保护条款。

在合同编中,规范了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保障了在交易过程中个人财产的安全和稳定。

假如您与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者交付货物,您就可以依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另外,《刑法》也为个人财产保护设置了一道严厉的防线。

其中的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罪名,都是针对非法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所设立的。

一旦有人触犯这些罪名,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比如,有人趁您不注意偷走了您的钱包,这就可能构成盗窃罪;如果有人持刀威胁您交出财物,那就可能构成抢劫罪。

通过这些严厉的刑罚规定,《刑法》有效地威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保护了公民的个人财产安全。

除了上述几部重要的法律,还有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也在特定领域为个人财产保护提供了依据。

在知识产权领域,《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分别对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进行保护。

如果您是一位作家,创作了一部优秀的作品,那么《著作权法》会保障您对该作品的著作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您的作品获取利益。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可被剥夺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可被剥夺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可被剥夺1. 前言公民拥有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本权利之一。

这些权利的保障对于个人的自由、权益和财产的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以及为什么这些权利不可被剥夺。

2.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2.1 概述私有财产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对其所拥有的财产享有的权利。

这些财产可以包括房屋、土地、货币、股票、知识产权等。

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是现代社会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确保了个人的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个人的自由。

2.2 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意义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意义在于鼓励个人的努力和创新。

一个人的努力和创造性工作常常会产生财富,而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确保了个人对其创造的财富的拥有权。

这样,个人会被激励去创造更多财富,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2.3 私有财产权的限制然而,私有财产权也有一定的限制。

政府可以通过法律和法规来限制私有财产权的行使,以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例如,政府可以对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进行限制,以确保城市的合理发展。

此外,私有财产权也受到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和劳动法等其他法律的限制。

3. 公民的继承权3.1 概述继承权是指公民在其死后将财产转让给其合法继承人的权利。

继承权的确立是为了保障个人财产的传承和延续,同时也是对个人一生努力的一种承认和奖励。

3.2 继承制度的历史演变继承制度的形式和内容在不同的社会和时代有所变化。

在古代,继承往往是按照家族的血缘关系和父系制度进行的,而现代社会则普遍采用民法继承制度。

这种制度基于公正、平等和自由意愿的原则,保护继承人的权益。

3.3 继承权的保护继承权的保护是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确立继承权,公民可以合法地将财产转让给其合法继承人,确保财产的变现和使用。

此外,继承权的保护还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和家族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4. 为什么这些权利不可被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之所以不可被剥夺,是因为这些权利代表了个体的自由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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