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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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止协议

合同中止协议

合同中止协议一、背景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行为,它约束着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不可抗力、协议变更、经济情况变化等原因,合同可能需要提前终止。

为了确保终止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合同中止协议被引入。

本文将重点讨论合同中止协议的定义、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常见的中止协议样本。

二、什么是合同中止协议合同中止协议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条款或相关法律规定,提前结束合同的一种协议。

它承认当事方的合法权益,规定终止合同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三、合同中止的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72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根据约定或者按照解除合同的性质通知对方。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当事人自愿通过协商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约履行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合同中止协议的注意事项在拟定合同中止协议时,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 明确终止合同的原因合同中止协议应清楚地阐述终止合同的原因,确保各方对终止理由的认同。

常见的终止合同的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协议变更、违约行为等。

2. 详细说明终止合同的条件合同中止协议应明确规定终止合同的条件。

这些条件可以是一方违约,或是双方协商一致。

还可以包括时间要求、书面通知等特定细节,以确保终止合同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3. 协商解决争议条款在合同中止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

可以选择仲裁、调解等方式,以便当事人可以在争议解决机构的协助下达成一致意见,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4. 目标的清晰表述合同中止协议应明确表述各方终止合同后的责任和权益分配。

例如,有关合同解除后的资金返还、保密义务、商业机密的保护等事项。

5. 符合法律法规在起草合同中止协议时,需要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中止协议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律要求,以确保其合法有效。

五、合同中止协议样本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合同中止协议样本:合同中止协议甲方: [甲方名称]乙方: [乙方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1. 终止原合同1.1 双方确认,根据合同第[X条]的规定,原合同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终止。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解除劳动合同1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终止理由

合同终止理由

合同终止理由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双方基于特定的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关系。


合同终止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合同终止的原因,以确保合同的合法
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终止理由:
1. 违约,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了合同条款时,另一
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违约可以包括付款迟延、交付延误、质量不
符等情况。

2. 协商一致,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是最理想的方式。

在双方
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终止合同。

3. 不可抗力,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
行为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终止合同。

4. 过期,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到期,双方可以根据约定终止合同。

5. 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定情况下合同可以被终止,
如违法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等。

在撰写合同终止通知书或者协议书时,需要清晰地陈述终止理由,并确保合同终止的程序和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终止理由的准确表述可以避免后续纠纷和法律风险,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是很多企业和员工关心的内容之一,然而有很多的人都不明白劳动关系的一些知识。

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劳动关系的特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1.它以劳动为目的,以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为方式,在人们运用劳动能力,作用于劳动对象,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

如果劳动力不投入使用,不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不进入劳动过程,便不会产生劳动关系,2.劳动关系它具有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双重属性3.劳动关系它的主体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即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占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即用人单位。

其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及前后都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且在劳动过程中还是劳动力的支出者;用人单位以占有生产资料作为其成为劳动力使用者的必要条件4它以劳动力的使用为核心,形成了二元权利结构。

在劳关中,劳动力所有者以依法能够自由支配劳动力,且获得劳动力再生产保障为基本标志5它是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属性相结合的社会关系6它是平等性与隶属性兼有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征1.劳动力具有专属性劳动力是劳动者生理机能的表现,离不开劳动者人身的生理活动,故而劳动力与劳动者人身须臾不可分离,特定的劳动力与特定的劳动者相联系,具有专属的人身性。

这种劳动力的专属性,也就是劳动者主体的专属性,特定的劳动力意味着特定的劳动者;只要劳动过程中劳动力不发生变更,那么劳动者也就不会也不允许发生变更。

劳动力与劳动者是一种生理联系,这种生理联系使劳动力与劳动者具有不可分性。

这种特定性使劳动力总是归劳动者所有。

所以,笔者早在几年前就曾提出,“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不包括劳动者一方主体的变更。

这一观点与传统劳动法学的区别在于,是从人身关系的角度出发,只将劳动者一方主体变更排除。

”2.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流动性生产资料是用人单位所拥有的财产,它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经济联系,而非生理上或者物理上的关联,因此,生产资料可以是固定不变的存在于某一特定的场所,但其所有权却可以自由的在不同所有者之间流转,而并不影响生产资料的存在,及与劳动力的结合。

第六讲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六讲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1)双方协商解除 (2) 劳动者单方解除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一,双方协商解除
第36条规定: 36条规定: 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讨论: 讨论: 协商一致解除是否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协商一致解除是否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性质?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性质? 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 除.
2009年 2009年7月,刘某从某矿冶学校毕业后,被某有色金属矿山企业 刘某从某矿冶学校毕业后, 录用,并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 录用,并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刘某负责指导一 线开采工作,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 线开采工作,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工资待遇与企业管理人 员相同.刘某工作后,企业为刘某提供了半年的培训, 员相同.刘某工作后,企业为刘某提供了半年的培训,然后按劳动合 同约定安排到一线指导开采工作, 同约定安排到一线指导开采工作,但一直没有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 刘某找到企业负责人,答复说刘某是按管理人员对待的, 备.刘某找到企业负责人,答复说刘某是按管理人员对待的,不是真 正的一线工人,不能象一线工人那样领取劳动保护设备, 正的一线工人,不能象一线工人那样领取劳动保护设备,由于工作需 也无法享受企业机关科室人员的工作环境. 要,也无法享受企业机关科室人员的工作环境.刘某认为企业的这种 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约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约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 业则提出,如果刘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规定, 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业则提出,如果刘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规定,赔偿企业录用 和培训费用.刘某不服,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和培训费用.刘某不服,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刘某的解除合法吗? 刘某的解除合法吗? 培训费应支付吗? 培训费应支付吗?

合同法

合同法

合同内容
标的 ——交易指向对象?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 关注点: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清楚地写明标的名 称, 以使标的特定化。标的应当是合同当事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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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标的物被调包 2009年 6月1日,南宁市民杨先生在广州工作的姐 姐为其买了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价值4000多元, 通过一家名为XX速递的快递公司托运给他。6月5日 上午11时许,速递公司的业务员当面把包裹交给他 。杨先生支付给对方50元邮费,签单接收了包裹, 但忘记当场验看。稍后,他回到住处打开包裹,吃 惊地发现,电脑箱里找不到笔记本电脑,却多了4块 约1厘米厚20厘米长的木板。于是他带包裹到速递公 司进行交涉。由于送货单上没有写明货物的名称、 重量和单价等,杨先生也未当场验货,因此双方各 执一词,难辨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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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概述
合同分类
1.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凡是不能当时结清、金额较大的和比较重要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合 同的形式。 2.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 规则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 的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区分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 同。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名合同,则首 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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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
2.承诺 定义: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特点:由受要约人作出;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承诺的内容与要 约 的内容一致。 法律效力: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 承诺可撤回(到达要约人之前),不可撤销。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合同的讲座。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规范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下我将从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单来说,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愿达成协议。

2.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2. 承诺:另一方对要约表示同意。

3. 合同成立: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履行义务。

2. 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适当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1. 实物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直接交付实物。

2. 货币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货币。

3. 其他履行方式:如提供服务、转移权利等。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1.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

2.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法PPT课件

合同法PPT课件

4、有效合同具有履行强制性。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指法律、法规规定了具体名称和 调整规范的合同。 无名合同:指法律、法规尚未规定其名称和 相应调整规范的合同。 2、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 合同成立,如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等; 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除了意思表示一致外, 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 ④如何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 A.法律规定标准。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 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 B.当事人意愿标准,即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 的意愿来确定当事人对其之行为主观上认为是要 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 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 视为( ? ) 如果标明“样品”呢? • C.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 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 甲对乙说“我有位于某处的房屋一栋,愿 意以低于市场价出售,你是否愿意购买?
• (3).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具备足以 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标的、数量、价格 • (4).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如:“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 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 随到随购,数量不限。”
• 3、要约邀请
• ①定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②性质:准备阶段,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 六、缔约过失责任 • 1、含义
•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 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 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终止合同审核要点

终止合同审核要点

终止合同审核要点最近在整理终止合同审核要点,有些心得要分享。

我理解啊,这终止合同审核,首先要审核合同终止的条款。

合同里肯定会有专门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的表述,这就得一个字一个字地抠,不能含糊。

比如说,有的合同写着一方违约达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我就见过一个例子,一个租赁合同,说租户连续三个月不按时交租,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那我们在审核的时候就得确认这个“不按时”的定义是啥,是过了约定日期一天,还是有个宽限期啥的。

这是很关键的一点,不然到时候真要终止合同就容易扯皮。

我总结,对于这种条款,要列出一个单子,把可能涉及到的关键点都写出来,然后对照合同看有没有含糊不清的地方。

还有呢对了,关于违约责任的审核。

很多人可能就忽略了,觉得既然都终止合同了,还管什么违约责任。

这可不对呀。

我之前就老是记不住这个,后来才明白这是很重要的。

比如说公司要解除和供应商的一个供货合同,要是因为公司自己这边的原因,那公司得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吧。

这时候就得审核这个违约责任规定得合理不合理,有没有什么隐藏条款把赔偿金额夸大之类的。

我自己就琢磨,把违约责任这块想象成一个单独的小合同,就专门审核这一部分,这样似乎好理解一点。

要是再没头绪的话,我就想啊,要是自己在这个赔和被赔里面,会不会觉得不公平,从这个角度来审视就容易些。

再有呀,合同中相关权益的分配也得审核。

这个真的很容易被忽略。

比如说,合同终止之后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产生的一些权益怎么处理。

像技术服务合同,在终止之前如果有一些已经开发出来的阶段性成果,这些成果的归属是一个问题呀。

我理解就像两个合伙人散伙了,他们共同做出来的东西得合理分配吧。

所以这方面也要审查清楚,到底是归提供服务方呢,还是双方按比例拥有,这些要在合同终止审核的时候确定好。

而且可以多找一些类似的实际案例,我就从一些法律网站上找了好多,看看人家专业人士是怎么解释这种情况的,学习人家的思路,对自己审核就很有帮助。

购销合同条款

购销合同条款

购销合同条款购销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法律文书,用于规范买方和卖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份完善的购销合同能够有效地预防和解决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

以下是购销合同中常见的一些条款,供参考使用。

第一条:合同主体1.1 买方信息:(此处填写买方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等)1.2 卖方信息:(此处填写卖方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等)第二条:商品信息2.1 商品名称及规格:(详细列明商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2.2 质量要求:(对商品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说明)2.3 包装要求:(商品的包装方式、包装材料、标识等要求)第三条:价格条款3.1 价格:(明确商品的单价和总价)3.2 税费承担:(约定税费的承担方)3.3 付款方式:(约定付款的方式、时间、账户等信息)第四条:交货条款4.1 交货时间:(约定交货的期限)4.2 交货地点:(指定交货的具体地点)4.3 运输方式及费用:(约定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方)4.4 风险转移:(约定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点和条件)第五条:检验与验收5.1 检验方法:(约定商品检验的方法和程序)5.2 验收标准:(明确验收的标准和条件)5.3 异议提出:(约定异议提出的期限和方式)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违约定义:(明确什么行为构成违约)6.2 违约责任:(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约定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7.2 仲裁或诉讼:(约定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的仲裁或诉讼途径)第八条:其他条款8.1 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对合同内容的保密义务)8.2 知识产权:(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8.3 不可抗力:(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处理方式)8.4 附加条款:(根据具体情况添加的其他约定事项)第九条:生效与终止9.1 合同生效:(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日期)9.2 合同终止:(约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以上条款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调整。

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篇一: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本单位与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___________,于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

入职工档案)经办人: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本单位与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___________,于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

入职工档案)经办人: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本单位与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___________,于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

入职工档案)经办人:年月日篇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原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_日,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研究决定同意从年月日起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特此证明。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抄送:单位盖章年月日篇三: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存根第号本单位与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于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

经办人: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本单位与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于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

(装入职工档案)经办人: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职工姓名:本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于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

请持此证明,于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二课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二课

• 债权转让
4.合同转让的程序
通知送达方式 书面通知送达之日
债务转让和债权债务同时转让 协商订立合同书形式
另一方不同意的原合同有效
三、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 概念: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 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归于消 灭。及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 存在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
4.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 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向甲公 司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电脑配件,1999年 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 提供电脑配件,甲公司要求提前履行的请求 被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 好从外地进货。乙得知情形后,将对甲的债 务转让给了丙,但位告知甲。 • 试分析:(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 律依据?为什么?(2)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 让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处理。
• 答案:B
补充知识
•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 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 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 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 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 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 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
4.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
• • • •

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 交付。5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 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 除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小学应先催告乙服装厂履行,乙服装厂在合理期限 内未履行的,甲小学才可以解除合同 B.甲小学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 C.甲小学无权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 任 D.甲小学无权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模板(关系)证明书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模板(关系)证明书

编号:FB-HT-0502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Certificate of termination or termination of laborcontract relationship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订:x原创设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编号:______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你与我单位订立了______(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______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_____条_______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_____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_____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_____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_____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_____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_____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________________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单位(章):___________劳动者(签名):_________送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收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第三十六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简述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简述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简述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只有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才有权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出于对新劳动法的不了解不重视和原用工观念的影响,很多单位在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中仍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仍仅依据个别领导的好恶或者公司经营需要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而新劳动法大大加强了宣传力度和加强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不要求恢复或者劳动关系恢复不能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因此,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面临更大的违法成本和承担不必经营风险。

因此,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的,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不仅有法定理由,而且解除程序也应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合法无瑕疵的:一、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经劳动者同意解除,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的,该工作年限包括劳动者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者犯罪行为合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通告中止劳动合同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轻微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创建劳动关系,对顺利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明确提出,欲不废止的;(五)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在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该六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缴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中止劳动合同,但应当缴付经济补偿金,患病或者非因工身负重伤的,还应依据有关规定缴付医疗津贴:(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无法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的具体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的具体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的具体内容人力资源管理分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管理;5‘薪酬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管理。

一、人力资源规划是使企业稳定的拥有一定质量的和必要数量的人力,以实现包括个人利益在内的该组织目标而拟订的一套措施,从而求得人员需求量和人员拥有量之间在企业未来发展过程中的相互匹配。

其中:♦人力资源规划的目标:1、得到和保持一定数量具备特定技能、知识结构和能力的人员。

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

3、能够预测企业组织中潜在的人员过剩或人力不足。

4、建设一支训练有素,运作灵活的劳动力队伍,增强企业适应未知环境的能力。

5、减少企业在关键技术环节对外部招聘的依赖性。

♦人力资源的核查:是指核查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分布状况。

♦人力资源信息包括:个人自然情况、录用资料、教育资料、工资资料、工作执行评价、工作经历、服务与离职资料、工作态度、工作或职务的历史资料等。

♦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的方法有:直觉预测方法(定性预测)和数学预测方法(定量预测)。

工作分析:工作分析,又叫职务分析、岗位分析,它是人力资源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技术,是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

工作分析是借助于一定的分析手段,确定工作的性质、结构、要求等基本因素的活动。

♦工作分析的作用:1、选拔和任用合格人员。

2、制定有效的人事预测方案和人事计划。

3、设计积极的人员培训和开发方案。

4、提供考核、升职和作业标准。

5、提高工作和生产效率。

6、建立先进、合理的工作定额和报酬制度。

7、改善工作设计和环境。

8、加强职业咨询和职业指导。

♦工作分析的程序:准备阶段、计划阶段、分析阶段、描述阶段、运用阶段、运行控制♦工作分析的信息包括:1、工作名称2、员工数目3、工作单位4、职责5、工作知识6、智力要求7、熟练及精确度8、经验9、教育与训练10、身体要求11、工作环境12、与其他工作的关系13、工作时间与轮班14、工作人员特性15、选任方法♦工作分析所获信息的整理方式有:1、文字说明2、工作列表及问卷3、活动分析4、决定因素法二、员工招聘与配置员工招聘按照企业经营战略规划的要求把优秀、合适的人招聘进企业,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

合同收尾管理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收尾的定义是什么-

合同收尾管理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收尾的定义是什么-

合同收尾管理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收尾的定义是什么?管理程序:1.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计划,报技术质量处审批。

2.技术质量处进行检查验收。

3.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按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4.项目部编制回访保修工作计划和保修制度。

合同收尾是把项目上的每个合同都了结,包括工作完成、产品验收和移交、价款结算和争议解决等。

热门城市:锦州律师宿迁律师天水律师泰安律师吴忠律师吉安律师赣州律师三亚律师白银律师怀化律师合同收尾在建筑工程中是很常见的,合同收尾就是完成了合同中规定需要履行的义务之后进行合同的一个收尾工作。

比如说在某些买卖合同中可能会约定供货方给需求方提供了原材料之后,合同可能会在需求方将工程结束之后才进行终止,这时候双方就需要双方进行一个合同收尾工作,那么这样的▲合同收尾管理程序有哪些规定呢?▲▲一、合同收尾管理程序(一)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项目竣工收尾工作,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计划,报分(二级)公司技术质量处审批后按期完成。

竣工计划包括1、竣工项目名称2、竣工项目收尾具体内容3、竣工项目质量要求4、竣工项目进度计划安排5、竣工项目文件档案资料整理要求(二)项目完成后,各项目部应报分(二级)公司技术质量处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验收前与建设单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并明确质量保修范围、期限、责任和费用的承担情况。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双方确认按规定进行竣工结算;拿到项目竣工决算书并交给上海公司财务处。

(四)项目部应根据合同和有关规定编制回访保修工作计划和保修制度,报分(二级)公司技术质量处审批后按计划进行回访,并做好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报分公司技术质量处。

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计划项目完成后报分(二级)公司组织检查验收向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向建设方提交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按规定进行项目决算,项目决算书交上海公司财务处编制回访保修计划和制度,按计划进行回访并做好顾客满意度调查表交分公司技术质量处▲二、▲合同收尾的定义合同收尾是把项目上的每个合同都了结,包括工作完成、产品验收和移交、价款结算和争议解决等。

协议终止什么意思

协议终止什么意思

协议终止什么意思1. 引言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协议的签署是各方就特定事项达成一致的法律文件。

然而,有时候协议无法继续执行或需要提前终止。

本文将详细探讨协议终止的意义、原因以及可能涉及的后果。

2. 协议终止的含义协议终止指的是一方或多方决定在约定的协议期限届满之前,提前终止原有协议的情况。

当协议终止时,各方不再有义务遵守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终止协议可以由双方或单方决定,具体取决于协议本身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3. 协议终止的原因协议终止可能是因为多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合同违约一方或多方未能履行协议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可能导致合同违约。

当一方违反协议的条款时,对方通常有权终止协议。

违约行为可能包括未按时支付款项、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期限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等。

3.2 双方协商一致有时,各方可能在协议期限届满之前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原有协议。

例如,双方可能认为协议无法再继续实施、已达成协议的目标或因策略或业务调整而需要重新制定协议等。

3.3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避免或克服的外部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变动、罢工等。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各方通常被允许终止协议。

3.4 协议期限到期一些协议在特定的时间段后自动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协议中通常明确规定协议的有效期限,当期限届满时,协议终止。

4. 协议终止的后果协议终止可能带来不同的后果,具体取决于协议的具体条款、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终止原因的性质。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后果:4.1 违约责任和赔偿如果一方提前终止协议并违反协议条款,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根据协议的具体条款,赔偿金额通常是根据损失的确定或按照预先约定的金额计算。

4.2 信誉影响提前终止协议可能对合同方的商誉造成影响。

其他企业或个人可能会在与该方达成协议时考虑到他们违约的记录,这可能对未来的商业合作产生负面影响。

什么是契约合同3篇

什么是契约合同3篇

什么是契约合同3篇契约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以法定形式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约定了双方在特定时间和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

它是保障合同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书。

在中国,契约合同的法律属性是民法合同的一种形式,受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护。

在本文中,我将分别从契约合同的定义、类型和解除等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部分:契约合同的定义契约合同是指当事人就特定的目的达成协议,约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产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文件。

契约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契约合同是基于自愿的原则。

合同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合意,并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约定。

自愿是契约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其次,契约合同是有偿合同。

当事人在订立契约合同时,通常会根据对方提供的利益或承担的义务给予对方相应的报酬。

有偿合同反映了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原则。

再次,契约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

合同双方通过约定,在特定时间和条件下互相产生权利和义务,并保证其履行,以达到合同目的。

最后,契约合同是法律保护的对象。

当事人在订立契约合同时,可以依法享受法律保护,一旦合同发生违约或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二部分:契约合同的类型契约合同根据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以下将就几种常见的契约合同进行介绍。

首先,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契约合同,它是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一方将商品转让给另一方并支付相应货币作为对价的合同。

其次,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某种物品或财产的使用权达成协议,约定租金和租赁期限的合同。

例如,房屋租赁合同、车辆租赁合同等。

再次,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关于劳动者提供劳动力并享受报酬的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合伙协议是指两个或多个人订立的关于共同经营某项业务和分享利益的契约合同。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人的分工、权益比例和经营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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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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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是合同法上一项独立的制度,尽管它与合同的解除一样,都能够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但二者的目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均有明显的差异。

那到底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
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或者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例如免除、合意解除等;
2、基于合同目的的不能实现或者已经实现而消灭,例如履行不能、清偿、混同等;
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消灭,例如我国解放初期以法律规定
的方式废除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

首先,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

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其次,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二、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债务已
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

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

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
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

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
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

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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