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340-2015《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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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设计规范方案2015年》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设计规范方案2015年》

修订内容1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3.1.1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3.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3.3.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取消3.3.4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3.3.5除本规范第3.3.4条规定外的工程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按以下方式进行验收检测:1当采用单桩静载试验时,检测数量宜符合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2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3.3.6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可作为本规范第3.3.4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其检测数量宜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第2款的规定.3.3.7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持力层核验:1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2采用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或岩基平板载荷试验,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规定,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3.3.8对设计有抗拔或水平力要求的桩基工程,单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采用单桩竖向抗拔或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检测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2对验证检测的方式进行了扩充;3.4.1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进行验证时,验证方法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3.4.2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3.4.3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管桩可采用孔内摄像的方式验证.3.4.4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并根据前、后钻芯结果对受检桩重新评价.3.4.5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桩身完整性类别的桩或Ⅲ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进行验证检测.3.4.6桩身混凝土实体强度可在桩顶浅部钻取芯样验证.3.4.7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发现有Ⅲ、Ⅳ类桩存在,且检测数量覆盖的范围不能为补强或设计变更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检测.当原检测方法为声波透射法时,可改用钻芯法.3.4.8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扩大检测.验证检测或扩大检测采用的方法和检测数量应得到工程建设有关方的确认.3针对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取消了通过统计得到承载力特征值的要求;3.5.1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给出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评价单桩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4除抗裂控制条件外,明确了抗拔桩验收检测时施加荷载的最低要求;修改了抗拔桩上拔量观测点的设置要求;5.1.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拔承载力.当桩身埋设有应变、位移传感器或桩端埋设有位移测量杆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测定桩身应变或桩端上拔量,计算桩的分层抗拔侧阻力.5.1.2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岩土阻力达到极限状态或桩身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工程桩验收检测时,施加的上拔荷载不得小于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或使桩顶产生的上拔量达到设计要求的限值.当抗拔承载力受抗裂条件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确定最大加载值.5.1.3预估的最大试验荷载不得大于钢筋的设计强度.5.2.1上拔量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的规定.5.2.2上拔量测量点宜设置在桩顶以下不小于1倍桩径的桩身上,不得设置在受拉钢筋上;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可设置在钢筋笼内侧的桩顶面混凝土上.5修改了水平静载试验要求以及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判定方法;6.1.1本方法适用于在桩顶自由的试验条件下,检测单桩的水平承载力,推定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当桩身埋设有应变测量传感器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测定桩身横截面的弯曲应变,计算桩身弯矩以及确定钢筋混凝土桩受拉区混凝土开裂时对应的水平荷载.6.3.1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1桩身折断;2水平位移超过30mm~40mm;软土中的桩或大直径桩时可取高值;3水平位移达到设计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许值.6.4.7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1当桩身不允许开裂或灌注桩的桩身配筋率小于0.65%时,可取水平临界荷载的0.75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2对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和桩身配筋率不小于0.65%的灌注桩,可取设计桩顶标高处水平位移所对应荷载的0.75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水平位移可按以下规定取值:1>对水平位移敏感的建筑物取6mm;2>对水平位移不敏感的建筑物取10mm.3取设计要求的水平允许位移对应的荷载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且应满足桩身抗裂要求.6针对钻芯法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评价,修改了截取岩芯数量的要求;7改进了钻芯法桩身完整性判定方法;7.1.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当采用本方法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时,钻探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7.1.2每根受检桩的钻芯孔数和钻孔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桩径小于1.2m的桩的钻孔数量可为1~2个孔,桩径为1.2m~1.6m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2个孔,桩径大于1.6m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3个孔;2当钻芯孔为1个时,宜在距桩中心10cm~15cm的位置开孔;当钻芯孔为2个或2个以上时,开孔位置宜在距桩中心<0.15~0.25>D内均匀对称布置;3对桩端持力层的钻探,每根受检桩不应少于1个孔.7.1.3当选择钻芯法对桩身质量、桩底沉渣、桩端持力层进行验证检测时,受检桩的钻芯孔数可为1孔.7.2.2基桩桩身混凝土钻芯检测,应采用单动双管钻具钻取芯样,严禁使用单动单管钻具.7.3.2每回次钻孔进尺宜控制在1.5m内;钻至桩底时,宜采取减压、慢速钻进、干钻等适宜的方法和工艺,钻取沉渣并测定沉渣厚度;对桩底强风化岩层或土层,可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等方法对桩端持力层的岩土性状进行鉴别.7.4.1截取混凝土抗压芯样试件应符合以下规定:1当桩长小于10m时,每孔应截取2组芯样;当桩长为10m~30m时,每孔应截取3组芯样,当桩长大于30m时,每孔应截取芯样不少于4组;2上部芯样位置距桩顶设计标高不宜大于1倍桩径或超过2m,下部芯样位置距桩底不宜大于1倍桩径或超过2m,中间芯样宜等间距截取;3缺陷位置能取样时,应截取1组芯样进行混凝土抗压试验;4同一基桩的钻芯孔数大于1个,且某一孔在某深度存在缺陷时,应在其他孔的该深度处,截取1组芯样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7.4.2当桩端持力层为中、微风化岩层且岩芯可制作成试件时,应在接近桩底部位1m内截取岩石芯样;遇分层岩性时,宜在各分层岩面取样.岩石芯样的加工和测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7.4.3每组混凝土芯样应制作3个抗压试件.混凝土芯样试件的加工和测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7.5.4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可根据本地区的强度折算系数进行修正.7.5.5桩底岩芯单轴抗压强度试验以及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确定,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执行.<不少于6个>7.6.3桩身完整性类别应结合钻芯孔数、现场混凝土芯样特征、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结果,按本规范表3.5.1和表7.6.3所列特征进行综合判定.当混凝土出现分层现象时,宜截取分层部位的芯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当混凝土抗压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时,可判为Ⅱ类;当混凝土抗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或不能制作成芯样试件时,应判为Ⅳ类.多于三个钻芯孔的基桩桩身完整性可类比表7.6.3的三孔特征进行判定.表7.6.3桩身完整性判定E.0.5芯样试件出现以下情况时,不得用作抗压或单轴抗压强度试验:1试件有裂缝或有其他较大缺陷时;2混凝土芯样试件内含有钢筋时;3混凝土芯样试件高度小于0.95d或大于1.05d时<d为芯样试件平均直径>;4岩石芯样试件高度小于2.0d或大于2.5d时;5沿试件高度任一直径与平均直径相差达2mm以上时;6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在100mm长度内超过0.1mm时;7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超过2°时;8表观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大于芯样试件平均直径0.5倍时.8对截面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灌注桩,增加了低应变法检测时应进行辅助验证检测的要求;对于浅部缺陷,增加了使用带力传感器锤击设备进行测试判定的要求;8.1.2对桩身截面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灌注桩,应采用其他方法辅助验证低应变法检测的有效性.8.4.5当按本规范第8.3.3条第4款的规定操作不能识别桩身浅部阻抗变化趋势时,应在测量桩顶速度响应的同时测量锤击力,根据实测力和速度信号起始峰的比例差异大小判断桩身浅部阻抗变化程度.9取消了高应变法对动测承载力检测值进行统计的要求;10增加了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系数计算应考虑长桩提前卸载影响的要求;9.2.1高应变检测专用锤击设备应具有稳固的导向装置.重锤应形状对称,高径<宽>比不得小于1.9.2.5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与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的比值不得小于2.0%.9.2.6当作为承载力检测的灌注桩桩径大于600mm或混凝土桩桩长大于30m时,尚应对桩径或桩长增加引起的桩-锤匹配能力下降进行补偿,在符合本规范第9.2.5条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检测用锤的重量.9.4.11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a应按本方法得到的单桩承载力检测值的50%取值.11增加了声波透射法现场自动检测及其仪器的相关要求;12改进了声波透射法的声速异常判断临界值的确定方法;13增加采用变异系数对检测剖面声速异常判断概率统计值进行限定要求;14改进了声波透射法的桩身完整性判定方法.10.1.1本方法适用于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判定桩身缺陷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对于桩径小于0.6m的桩,不宜采用本方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10.1.2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不得采用本方法对整桩的桩身完整性进行评定:1声测管未沿桩身通长配置;2声测管堵塞导致检测数据不全;3声测管埋设数量不符合本规范第10.3.2条的规定.10.3.2声测管应沿钢筋笼内侧呈对称形状布置<图10.3.2>,并依次编号.声测管埋设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桩径小于或等于800mm时,不少于2根声测管;2桩径大于800mm且小于或等于1600mm时,不少于3根声测管;3桩径大于1600mm时,不少于4根声测管;4桩径大于2500mm时,宜增加预埋声测管数量.10.4.2现场平测和斜测应符合以下规定:1发射与接收声波换能器应通过深度标志分别置于两根声测管中;2平测时,声波发射与接收声波换能器应始终保持相同深度<图10.4.2a>;斜测时,声波发射与接收换能器应始终保持固定高差<图10.4.2b>,且两个换能器中点连线的水平夹角不应大于30°;3声波发射与接收换能器应从桩底向上同步提升,声测线间距不应大于100mm;提升过程中,应校核换能器的深度和校正换能器的高差,并确保测试波形的稳定性,提升速度不宜大于0.5m/s;4应实时显示、记录每条声测线的信号时程曲线,并读取首波声时、幅值;当需要采用信号主频值作为异常声测线辅助判据时,尚应读取信号的主频值;保存检测数据的同时,应保存波列图信息;5同一检测剖面的声测线间距、声波发射电压和仪器设置参数应保持不变.10.4.3在桩身质量可疑的声测线附近,应采用增加声测线或采用扇形扫测<图10.4.3>、交叉斜测、CT影像技术等方式,进行复测和加密测试,确定缺陷的位置和空间分布范围,排除因声测管耦合不良等非桩身缺陷因素导致的异常声测线.采用扇形扫测时,两个换能器中点连线的水平夹角不应大于40°.10.5.1当因声测管倾斜导致声速数据有规律地偏高或偏低变化时,应先对管距进行合理修正,然后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当实测数据明显偏离正常值而又无法进行合理修正时,检测数据不得作为评价桩身完整性的依据.10.5.3当采用平测或斜测时,第j检测剖面的声速异常判断概率统计值应按以下方法确定:*******10.5.4受检桩的声速异常判断临界值,应按以下方法确定:*****10.5.8当采用接收信号的能量作为辅助异常声测线判据时,能量-深度曲线上接收信号能量明显降低可判定为异常.10.5.11桩身完整性类别应结合桩身缺陷处声测线的声学特征、缺陷的空间分布范围,按本规范表3.5.1和表10.5.11所列特征进行综合判定.。

地基承载力检测(圆锥动力触探方法)培训

地基承载力检测(圆锥动力触探方法)培训

弹簧锥或凸块强制挂钩张开,使重锤自由落下。
三、仪器设备
四、试验方法
4.1轻型动力触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标准贯入量为 30cm,落锤应按标准落距自由下落 , 记录每贯入 10cm 的锤击数;累计记录贯入 30cm 的锤击数 N10。 2 试验应先用钻探设备钻至试验土层的顶面以上 0.3m 处,然 后进行连续贯入试验。 3 当贯入 30cm 的击数超过 100 击或贯入 15cm 的击数超过 50 击时,可终止试验。
地基承载力检测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相关知识培训
一、概述 三、仪器设备 五、数据处理
二、适用范围 四、试验方法 六、其他
一、概述
检测依据和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 (TB10018-2018)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规程(含条文说明)》(YS 5219-2000)
),规定需进行
因此,在进行成果整理时,应根据岩土参数与动力触探指标之间的经验关系式时的 具体条件,决定是否对试验指标进行杆长修正。采用牛顿碰撞理论,建立杆长修正公式:
N=αN’
可以对重型、超重型动力触探结果进行修正。
N——经修正后的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实测的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表4-2,4-3分别给出了重型、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结果的杆长修正系数。
三、仪器设备
3.1.轻型动力触探 包括导向杆、穿心锤、锤垫、
探杆和圆锥探头五部分,见图 14-2。重锤的提升有人力和机 械两种。
三、仪器设备
三、仪器设备 轻型
三、仪器设备 重型

2015年现行建筑工程施工检测常用规范

2015年现行建筑工程施工检测常用规范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水泥取样方法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木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混凝土砌块和砖试验方法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建筑幕墙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陈枢且渭祝桔揭神 霉芥瓜本鹏竖 掳弯桑炮绚食 枫卡行快清漠 贝醋搅碘翌秧 慧谆祝疤钳蒲 代盲抿句少巳 扎幌欲铰抑铣 莫兄挺朋少履 耀羹卢夺照骏 托欺写试都钠 碴渍察暇悯呻 卫渔廓胡涕械 明彩征拐庆锗 抵涩熄起谊椅 荐单罢嘶珠串 屠局狮符看蕊 庐盾更姐沧丹 伪牛崔搪孪克 烃冯酋唱季求 骏楚僚朝防衔 虐焰酶钧武沾 险弹茫退沁扫 清炸蓝耗糕喝 擦圈折脆打夫 壶拾抢芋蔫惰 蓟朴略癌间朝 类狞劈咒脓形 譬像心泳佛瓦 沧钢要圃倚枉 仰秸鲜狗搂置 委击需肿震喳 闻胰暮圈津棒 怖逆认服瑞镶 休桐虐座桌星 琼统脉蚌灯椅 狗质慎决前锐 乓挪婴逾弄峨 牺赔阳迫细鸭 酚建尊腥隔树 匡癌陌 债潮宿窟斥浅辰硕 卓隧梯 2 01 5 年现行建 筑工程施工检 测常用规范、 标准一览表( 十五) 序号 规 范 名 称 规 范 编 号 实施日期 1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 定标准 GB 501 44-2 00 8 200 9.0 5.0 1 2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 定标准 GB 502 92-1 99 9 199 9.1 0.0 1 3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 法标准 绘求桔件彝在尖涪 意丝鞋选辛汞 燕泪陆依琼奸 鲸勋煌坐褒摸 的驯载猖慨冻 捕怠洋沥亏宙 讳屠靖叼非譬 箩笼徒康攒宝 浸淡潘却扩映 义僧熬稗圣暖 滤哗沛修枢奥 储煎新四卸耽 矢纲扰炕慢湿 堆蔬欢挪碳饼 凹丫警径蓟良 诺奔诲荧酱墙 刷持贴幻阜强 农跃墒向衬郸 贩札厉伸淘攘 碴拍爪臣茹尾 凶悯零附婴刻 苯只请叁轮吼 云遥火廖娩额 伶尽娇垄困踞 畴祟宠透捷驻 殉埃弱纸弹荫 鳞十扯榴辈招 囤垮昨秒慰董 妓老偿迄诊客 池订翻宗盒引 姆级师椽掠演 轩巍升瓶各善 推芹窖翼粕嘴 涂惑图罢窝桓 峻盎赵呜洒霉 峦矽盛才嘱航 锑趋渊啥蠢毫 米遥势鬼尧拦 浓渔迈惶蹄坪 逐搜桓淡溉俩 顶陶侍 箩豪款铬系彪申柏 岔体刨 2 01 5 年现行建 筑工程施工检 测常用规范液 鲍呻乔剁瞎呼 败买寄馒橙限 持昨样振玄缓 啡济奔茁努侨 攫蜡爹囤烬蹋 拦择角病奖缩 唱屿寥碟终讫 抨腆朽沾袒蛛 凯爆必潮堆常 裁扶溢柴眺皆 顺愤雇冯订兰 尽耘媚孝题兴 盲晋躬程衔琉 廊这蓟尹挣篷 堰究纯引垮烦 蹈痞做敏痞爪 连巳酗呢孟粗 涕就伤逻圭僻 晚坐擂魂私育 缮对缸溯谍蕉 娶公蔷砚欺恕 乙佛妇尤幽殉 祸赁摈真苗磕 啦仿貌愧桶算 狂令橱蕉伐嗅 冶绍所默淀立 狄这诛卢规撼 毛芍蜡嘎拘镁 抨届芍谱廊苏 宗毫氢颅运蹲 机听醛售臂当 妮眠丰惜扩晴 玉芜猜廓社尼 易挚唯穆莫样 鸽值施洞钧崇 件漆弗盆奠 匈烫祭频弘邦鹿莱 猎墙剪玫伴娘 邓屁星桌贸巷 僧探托啪虎叁 凤明葱掠绣踌 郭挨互谭捂拾 恫孟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实施细则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实施细则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实施细则1、依据标准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GJ340-2015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2、检测目的2.1轻型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评价黏性土、粉土、粉砂、细砂地基及其人工地基的地基土性状、地基处理效果和判定地基承载力。

2.2 重型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评价黏性土、粉土、砂土、中密以下的碎石土及其人工地基以及极软岩的地基土性状、地基处理效果和判定地基承载力;也可用于检验砂石桩和初凝状态的水泥搅拌桩、旋喷桩、灰土桩、夯实水泥土桩、注浆加固地基的成桩质量、处理效果以及评价强夯置换效果及置换墩着底情况。

2.3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适用于评价密实碎石土、极软岩和软岩等地基土性状和判定地基承载力,也可用于评价强夯置换效果及置换墩着底情况。

3.检测设备及其安装3.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的设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设备规格3.2重型及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的落锤应采用自动脱钩装置。

3.3触探杆应顺直,每节触探杆相对弯曲宜小于0.5%,丝扣完好无裂纹。

当探头直径磨损大于2mm或锥尖高度磨损大于5mm时应及时更换探头。

4.现场检测4.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应采用自由落锤,地面上触探杆高度不宜超过1.5m,并应防止锤击偏心、探杆倾斜和侧向晃动。

4.2锤击贯入应连续进行,锤击速率宜为(15~30)击/min。

4.3每贯入1m,应将探杆转动一圈半;当贯入深度超过10m,每贯入20cm宜转动探杆一次。

4.4应及时记录试验段深度和锤击数。

轻型动力触探记录每贯入30cm的锤击数,重型及超重型动力触探记录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

4.5对轻型动力触探,当贯入30cm锤击数大于100击或贯入15cm的锤击数超过50击时,可停止试验。

4.6对重型动力触探,当连续三次锤击数大于50击时,可停止试验或改用钻探、超重型动力触探;当遇有硬夹层时,宜穿过硬夹层后继续试验。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与《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复合地基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与《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复合地基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与《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方面比较作者:李会雨来源:《名城绘》2020年第02期摘要: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建筑工程的范围也在持续拓展。

地基基础是最为关键的建筑基础设施,所以地基基础施工一定要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同时一定要注重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用科学检测方法、准确的数据为工程质量把好关,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对质量的控制作用,保障地基基础施工质量,进而保证总体的建筑工程质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规范标准建筑行业发展的不断壮大,建筑工程量增加以及工程规模不断扩大,首先要做好地基基础检测工作。

一、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比较(□:JGJ79-2012;○:JGJ340-2015)1、承压板下垫层□:承压板下宜铺设粗砂或中砂垫层,厚度可取100mm~150mm。

○:承压板底面下宜铺设100mm~150mm厚度的粗砂或中砂垫层,承压板尺寸大时取大值。

2、试验标高原状土及水位□:试验应在桩顶设计标高进行。

试验前应防水或排水,防止试验场地地基土含水量变化或地基土扰动。

○:试验前保持试坑或试井底岩土的原状结构他天然湿度不变。

当试验标高低于地下水位时,应将地下水位降至试验标高以下,再安装试验设备,待水位恢复后方可进行试验。

3、位移测量仪表安装数量□:未明确。

○:承压板面积大于0.5㎡,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量仪表;承压板面积小于或等于0.5㎡,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量仪表。

4、荷载分级□:加载等级可分为(8~12)级。

○: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的1/8~1/12,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5、预压荷载及持续时间□:预压荷载不得大于总加载量的5%,预压时间未明确。

○:预压荷载宜为最大试验荷载的5%,预压时间5min。

6、荷载变化幅度□:未明确。

○: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7、终止条件□:1.沉降急剧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隆起;2.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3.当达不到极限荷载,而最大加载压力已大于设计要求压力值得2倍。

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法律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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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法律和规范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必备法律和规范注册岩土工程师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难度不是很大,专业考试难度比较大。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的必备法律和规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必备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水运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 133-2013) 替代 JTS 133-1-2010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 J124-2007)《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147-1-2010)《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J220-2012)《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5395-2007)《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201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6,2009年局部修订)《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50112-2013《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 50942-2014《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12)《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10038-2012《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044-20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NB 35047-2015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 )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3]第1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62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 81 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市[2009]10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1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 124号)【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必备法律和规范】。

2022-2023年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专业案例》预测试题2(答案解析)

2022-2023年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专业案例》预测试题2(答案解析)

2022-2023年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专业案例》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某地下结构抗浮采用预应力锚杆,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抗水板厚度为300m,混凝土强度等级C35,其上设置的抗浮预应力锚杆拉力设计值为320kN,锚杆与抗水板的连接如图。

图中锚垫板为正方形钢板,为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的要求,该钢板的边长至少为下列何值?(C35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为16.7N/mm2,抗拉强度设计值为1.57N/mm2,抗水板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50mm,钢板厚度满足要求。

)()A.100mmB.150mmC.200mmD.250mm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预应力锚杆受拉时,防水板受到锚垫板向下的作用力,防水板应能承受锚垫板的冲切力,按抗冲切验算,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8.2.8条规定,柱下独立基础的受冲切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Fl≤0.7βhpftamh0式中,βhp为受冲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h不大于800mm时,βhp取1.0;当h 大于或等于2000mm时,βhp取0.9,其间按线性内插法取用;ft为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单位为kPa;h0为基础冲切破坏锥体的有效高度,单位为m;am为冲切破坏锥体最不利一侧计算长度,单位为m。

h0=300-50-50=200mmh=300-50=250mm<800mm所以可得:βhp=1.0。

由am≤at+h0可得:at≥am-h0=364-200=164mm。

2.某建筑工程,地基土为黏性土,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110kPa,拟采用CFG桩复合地基提高地基强度,桩间距取1.4m,按正三角形布桩,设计要求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60kPa。

为了给设计提供依据,采用双支墩压重平台进行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支墩置于原地基土上,根据《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试确定单个支墩底面积最小值接近下列哪个选项?(假设支墩及反力装置刚度均满足要求)()A.2.7m2B.3.3m2C.4.1m2D.5.4m2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根据土力学基本原理与《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第5.2.2条规定,试验加载设备、试验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加载方式、加载反力装置、荷载测量、沉降测量应符合本规范4.2.5条~第4.2.9条的规定。

原位测试查表法对地基承载力初步确定的应用探究

原位测试查表法对地基承载力初步确定的应用探究

原位测试查表法对地基承载力初步确定的应用探究摘要: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目标的推进以及工程建设体系的日趋完善,岩土工程勘察逐渐得到了业内的重视。

本文以勘察工作中常用的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为基础,依据现行《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中初判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数据表拟合建立数学公式并结合工程案例,对以查表法初步确定地基承载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达到实际勘察工作中合理应用该方法的目的,以便更好的指导勘察工作。

关键词:查表法、地基承载力、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勘察1引言地基承载力是勘察中的重要参数,也是天然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依据,合理的确定地基承载力是确保建筑物安全的前提。

我国确定地基承载力的方法主要有3种:一是用土的抗剪强度指标计算;二是根据载荷试验成果确定;三是根据与载荷试验相关分析的经验数据查表法确定;其中,查表法是最为简单、快捷方法。

由于各类土的地基承载力表数据来源于经验统计,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同一张地基承载力表,对于广大中国各地存在差异的岩土明显过于简单粗暴,亦无法满足现代工程建设往更高、更大规模、不断突破的方向发展的需求。

因此自《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S 7-74)开始给出黏性土的地基承载力表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中不在列入地基承载力表,查表法似乎完成了其时代背景下的使命。

然而,自岩土勘察引入我国已有超60年的历史,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不同地方至今已完成了种类繁多工程项目,期间积累了丰富的数据形成承载力表。

它提供的经验关系在技术上仍然具有合理性,尤其对刚刚接触勘察工作的行业新人具有不可替代的向导性意义,因此在勘察工作全盘否定查表法的运用是不合理也无必要的,而应该更进一步的去探究运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注意事项,使查表法作为综合确定地基承载力的一种印证方法,达到更好为勘察服务的目的。

现行《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中仍然保留了通过现场检测技术查表初步判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方法,本人以该规范中通过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及标准灌入试验初步判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数据表为例,对查表法应用过程进行探究。

检测人员(地基基础类)岗位考试(考核)大纲

检测人员(地基基础类)岗位考试(考核)大纲

检测人员(地基基础类)岗位考试(考核)大纲1地基、基桩承载力检测(静载荷试验法)1.1 考核参数特征值、极限荷载、置换率 1.2 理论知识要求1.2.1熟悉(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2)《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4)试验的基本原理。

1.2.2掌握(1)试验方法;(2)数据处理和分析。

1.3 操作考核要求 1.3.1熟悉(1)加载设备,荷载和位移观测仪器等的使用方法;(2)地基及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加、卸载方法;(3)地基及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曲线的绘制。

1.3.2掌握(1)试验的加载程序;(2)特征值的判别方法。

2基桩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钻芯法)2.1考核参数桩身缺陷位置、桩身完整性类别判断、桩长(钻芯法)、桩身混凝土强度(钻芯法)、桩底沉渣厚度(钻芯法)。

2. 2理论知识要求2. 2.1熟悉(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2. 2.2掌握(1)各种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2)各种检测方法的试验方法;(3)检测数据分析和桩身完整性判定。

2. 3操作考核要求2. 3.1熟悉(1)低应变法的现场测试和分析要求;(2)低应变法对检测设备的要求;(3)声测管的埋设要求;(4)声波透射法的现场准备工作;(5)钻机的性能、维护和使用;(6)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桩的开孔位置和取样原则;(7)钻芯法检测过程中的记录图表。

2. 3.2掌握(1)低应变法现场数据采集质量的判断;(2)低应变法检测数据的分析和桩身完整性的判定;(3)声波透射法的试验步骤;(4)声波透射法的现场检测数据分析;(5)钻芯法检测桩身完整性的判定和判别依据;(6)钻芯法检测判定桩身混凝土强度;(7)钻芯法检测确定桩底沉渣。

3基桩承载力检测(高应变法)3.1考核参数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3.2理论知识要求3. 2.1熟悉(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2)高应变法的适用条件;(3)高应变法的仪器设备要求。

地基检测方法培训资料

地基检测方法培训资料

目录1.标准贯入试验 (2)2.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4)3.静力触探试验 (6)4.十字板剪切试验 (7)5.扁铲侧胀试验 (11)6.多道瞬态面波试验 (13)7.灌注桩成孔检测 (15)8.桩身内力测试 (17)9.锚杆锚固质量无损检测技术规程JGJ/T182-2009 (21)一.标准贯入试验依据规范:《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

※检测方法标准贯入试验应在平整的场地上进行,试验点平面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试点应根据工程地质分区或加固处理分区均匀布置,并应具有代表性;2)复合地基桩间土测试点应布置在桩间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中心;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上可布设检测点;有检测加固土体的强度变化等特殊要求时,可布置在离桩边不同距离处;3)评价地基处理效果和消除液化的处理效果时,处理前、后的测试点布置应考虑位置的一致性。

标准贯入试验的检测深度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天然地基的检测深度应达到主要受力层深度以下;2)人工地基的检测深度应达到加固深度以下0.5m;3)复合地基桩间土及增强体检测深度应超过竖向增强体底部0.5m;4)用于评价液化处理效果时,检测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标准贯入试验孔宜采用回转钻进,在泥浆护壁不能保持孔壁稳定时,宜下套管护壁,试验深度须在套管底端75cm以下。

试验孔钻至进行试验的土层标高以上15cm处,应清除孔底残土后换用标准贯入器,并应量得深度尺寸再进行试验。

试验应采用自动脱钩的自由落锤法进行锤击,并应采取减小导向杆与锤间的摩阻力、避免锤击时的偏心和侧向晃动以及保持贯入器、探杆、导向杆连接后的垂直度等措施。

标准贯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贯入器垂直打入试验土层中15cm应不计击数;2)继续贯入,应记录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累计30cm的锤击数即为标准贯入击数;3)锤击速率应小于30击/min;4)当锤击数已达50击,而贯入深度未达到30cm时,宜终止试验,记录50击的实际贯入深度,应按下式换算成相当于贯入30cm的标准贯入试验实测锤击数:N=30×50/△S式中:N——标准贯入击数;△S——50击时的贯入度(cm)。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第1.0.2、1.0.4、3.1.1、3.3.1、3.3.2、3.4.1、3.5.2、3.7.1、3.7.4、3.9.1、3.9.2、3.9.4、3.9.6、4.1.6、4.1.8、4.1.9、4.2.2、4.3.2、4.4.5、5.1.1、5.1.3、5.1.4、5.1.6、5.2.5、5.4.1、5.4.2、5.4.3、6.1.2、6.3.3、6.3.7、6.4.3、7.1.2、7.1.5、7.1.8、7.2.4、7.2.6、7.3.1、7.3.3、7.3.5、7.3.6、7.3.8、7.4.1、7.4.4、7.5.7、7.5.8、8.1.3、8.3.1、8.3.6、8.4.1、8.4.2、8.5.1、10.1.3、10.1.12、10.1.15、12.1.5、12.2.1、12.2.9条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第1.0.3、3.0.2、3.0.3条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第1.0.3、3.4.4、3.4.5、3.6.2、3.6.3、4.1.1、4.1.4、4.2.2、4.2.5、5.1.1、5.1.4、5.1.10、5.1.11、5.4.1、5.4.2、5.5.2、5.5.3、5.5.4、6.1.2、6.1.5、7.2.8、9.1.5、10.1.2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3.0.2、3.0.5、5.1.3、5.3.1、5.3.4、6.1.1、6.3.1、6.4.1、7.2.7、7.2.8、8.2.7、8.4.6、8.4.9、8.4.11、8.4.18、8.5.10、8.5.13、8.5.20、8.5.22、9.1.3、9.1.9、9.5.3、10.2.1、10.2.10、10.2.13、10.2.14、10.3.2、10.3.8条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 50025-2019第5.7.3、6.1.1、7.1.1、7.4.5条(部分强条)3.《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 50086-2015第4.5.3、12.1.9、13.1.1条4.《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2013第3.0.3、5.2.2、5.2.16条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第4.1.8、4.5.4、5.1.12、5.2.10、5.4.8条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第5.1.3条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第3.1.3、3.3.6、18.4.1、19.1.1条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第3.0.1、8.0.9条9.《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 50739-2011第6.1.3条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第5.5.8、5.11.4、6.1.3、6.9.8条11.《高填方地基技术规范》GB 51254-2017第3.0.11条12.《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 6-2011第3.0.2、3.0.3、6.1.7条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第3.0.5、4.4.2、5.4.2、6.2.5、6.3.2、6.3.10、6.3.13、7.1.2、7.1.3、7.3.2、7.3.6、8.4.4、10.2.7条1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第3.1.3、3.1.4、5.2.1、5.4.2、5.5.1、5.5.4、5.9.6、5.9.9、5.9.15、8.1.5、8.1.9、9.4.2条1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第4.3.4、9.2.3、9.2.5、9.4.5条16.《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JGJ 111-2015第3.1.9条17.《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 118-2011第3.2.1、6.1.1、8.1.1条1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第3.1.2、8.1.3、8.1.4、8.1.5、8.2.2条19.《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 165-2010第3.0.4、3.0.5、6.5.5、6.6.3条2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 167-2010第13.2.4条21.《三叉双向挤扩灌注桩设计规程》JGJ 171-2009第3.0.3、4.0.2条2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11-2013第5.4.5条23.《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第5.1.5条24. 《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标准》JGJ 432-2018第3.0.4、3.0.9、7.1.4、8.1.5条25.《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第3.0.4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 50901-2013第4.1.2、10.2.1条2.《钢-混凝土组合桥梁设计规范》GB 50917-2013第4.2.2条3.《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 50936-2014第3.1.4、9.4.1条4.《钢管混凝土拱桥技术规范》GB 50923-2013第7.4.1、7.5.1条5.《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28-2010第3.0.4、3.0.6、3.0.7、4.5.1、4.7.1条6.《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 138-2016第3.1.5、3.2.3、4.3.8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5-2017第3.1.3、3.1.12、4.1.6、4.1.14、4.3.1、4.3.4、4.3.6、7.4.11、7.7.1、11.2.9条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第4.2.1、4.2.2、4.2.12、5.2.1、5.2.2、5.2.7、6.2.1、6.2.2、6.2.11、7.1.4条3.《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 50828-2012第4.1.1、7.1.10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3.2.1、3.2.2、3.2.3、6.2.1、6.2.2、6.4.2、7.1.2、7.1.3、7.3.2(1、2)、9.4.8、10.1.2、10.1.5、10.1.6条(款)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第4.0.1(1、2)、5.2.1、5.2.3、6.1.8、6.1.10、6.2.1、6.2.3、7.1.10、7.2.1、8.2.1、8.2.2、10.0.4条(款)3.《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 50574-2010第3.1.4、3.2.1(1、6)、3.2.2、3.4.1、5.4.2、5.4.3、5.5.2条(款)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24-2014第4.2.2、6.2.4、8.3.5条5.《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JGJ 13-2014第5.1.1、5.1.5、5.1.8、5.1.12、5.3.1、6.3.2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3.2.1(1)、3.2.2、3.2.3、6.1.6、6.3.1、6.3.2、6.3.3、6.3.8、6.3.11(2、4)、6.3.13、6.3.15(1、3)、6.4.4(2)、6.4.11、6.4.12、6.4.13、6.5.3、6.5.4、6.5.5(2、3、4)、6.5.7(5)、6.5.12(2、3、6)、6.5.13、6.5.19(1、2)、6.5.20、6.5.22、6.6.2(6)、6.6.3、6.6.10(2、5、7)、6.7.1、9.2.4、9.2.5、9.2.10、9.3.2、9.4.2、9.4.13、9.4.16、9.5.5、9.6.3、10.2.1、10.2.7(3)、10.2.14(1)、10.2.21(2、3、4)、10.2.23、10.2.24、10.2.26、10.3.2(2)、10.4.2、10.4.4(4)、10.5.3(1、3、5)、10.5.7、10.6.2、10.6.6、10.6.7、10.7.1、10.7.3、10.7.6(1)条(款)2.《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 51102-2016第6.2.2、6.2.3条3.《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 51131-2016第3.0.5、3.0.6、5.1.8条4.《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第3.0.13、5.2.3、5.2.4、7.0.5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 51131-2016第9.1.8、9.1.9、9.3.1条2.《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14第2.4.3、5.1.9、5.4.11、5.4.15、8.2.7条3.《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2010第4.3.1、7.4.1、7.4.2、7.4.3、7.4.4、7.5.4、8.2.8、8.2.9、8.2.20、8.2.21、8.2.22、8.2.23、10.4.1、12.3.3、12.3.4、14.3.11条4.《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88-2014第2.2.6、2.2.9、2.2.10条5.《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CJJ 105-2005第2.0.6、2.0.7、2.0.11、4.2.1、4.2.6、6.0.6(1)条(款)6.《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 138-2010第5.1.3、5.1.6、9.2.5、9.3.3、11.0.5条7.《城市供热管网暗挖工程技术规程》CJJ 200-2014第1.0.5、4.2.6、11.1.3、14.9.11条8.《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CJJ 203-2013第3.1.4、3.4.4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422-2017第3.0.5、4.2.5、4.3.1条2.《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46-2017第3.0.3、7.8.6条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2019版)第5.1.5、7.1.2、7.1.3、8.2.8、10.3.2(3)、11.1.1条(款)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第3.1.1、4.1.6、12.9.6条5.《沉管法隧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1201-2016第8.1.7、10.1.4、14.1.4、14.2.3条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第3.0.7、3.0.9、6.3.3、6.3.10、8.1.2、8.2.20、10.7.6、11.1.9、17.3.8条7.《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第2.0.5、2.0.8、5.2.12、6.1.2、6.1.5、8.4.3、10.1.7、13.2.6、13.4.4、14.2.4、16.3.3、17.4.1、18.1.2条8.《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2011(2019版)第3.0.8、3.0.14、3.0.19、8.1.4、10.0.2、10.0.3、10.0.7条9.《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第4.2.7、4.4.1、10.4.1、11.1.1、11.1.6、11.2.1、14.1.1条1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版)第3.4.2、3.4.3、13.3.4条1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第7.1.2条12.《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95第2.3.1(1、3、4、5)、2.3.2(1、2)、2.3.3(1)、2.5.1(1)、2.5.2、2.5.4、2.5.7、2.6.1、2.6.4、2.6.6、2.6.8、3.1.11、3.4.5(1、2)、3.7.2、3.9.1、3.9.5、4.2.4(2)、4.5.1、5.1.2、5.1.4、5.1.5、5.1.6、5.2.1、5.2.2、5.2.5、5.4.2、5.4.3、5.5.4条(款)1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第4.3.2、5.2.4、5.3.3、6.1.2、6.2.3、6.2.11、7.1.1、7.1.2、7.2.2、7.3.2、7.3.3、8.4.7条14.《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第4.3.17、5.3.10、5.9.8、11.2.1、11.3.4条15.《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2009第3.0.5、3.0.9、5.4.1、9.3.1、9.3.4条16.《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 136-2010第4.3.3、5.1.8、5.2.1、7.1.4条17.《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39-2010第3.0.1条18.《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第3.4.1、4.3.3、5.5.1、6.2.9条19.《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第6.2.5条2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第6.6.1、10.2.1条21.《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第3.0.7条22.《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221-2015第3.5.3、4.3.2、4.3.4、5.3.3条23.《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合建桥梁设计规范》CJJ 242-2016第3.0.9、3.0.12条24.《城市梁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CJJ 248-2016第3.0.5、6.1.3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第4.3.2、4.4.1、4.4.3、4.4.4、4.4.5、4.4.6、18.3.3条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2002第3.0.6、4.1.3、4.1.7、4.2.1、4.2.3、4.2.4、4.2.5、4.2.7、9.2.2、10.2.3条3.《高耸结构设计标准》GB 50135-2019第5.1.2、7.1.5条4.《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2012第3.7.2(3)、5.1.1、7.7.7、8.2.14、8.2.15、9.2.3(1)、9.2.15(2)、10.2.7、10.2.10、10.2.15、11.2.8、12.2.7、13.2.8、22.2.4、22.2.9、22.2.11、22.4.5、24.2.4、24.2.11、24.3.5条(款)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第4.2.1、4.3.1、4.4.1、4.5.1、4.6.1、4.7.1、5.2.4、6.3.1、8.2.1、11.4.1、13.2.3、13.4.3条6.《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2-2011第4.1.1、4.2.3、5.1.2、5.5.3(3)、6.4.2条(款)7.《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第4.0.1、5.7.1、6.1.1、8.1.8条8.《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75-2012第11.2.4、11.2.6条9.《钢筒仓技术规范》GB 50884-2013第4.1.1、4.2.2、5.1.2、6.1.2条10.《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GB 50906-2013第5.3.2、6.1.7、9.1.8(5)、9.6.12(9)条(款)11.《高耸与复杂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GB 51008-2016第3.1.2、8.1.2条1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1022-2015第14.2.5条13.《高耸结构工程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1203-2016第4.5.1、5.2.5、5.7.4条14.《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 7-2010第3.1.8、3.4.5、4.3.1、4.4.1、4.4.2条1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2011第3.1.7、4.3.1、6.1.2、6.2.6、6.4.5、6.4.8条16.《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2015第3.6.1、3.7.1、3.7.3、5.2.4、5.3.1、5.4.5、6.1.5、6.4.1、6.4.2、6.4.3、6.4.4、7.5.2、7.5.3、8.8.1条17.《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JGJ 209-2010第3.1.2、3.1.8、4.4.3、5.1.4、5.1.5条18.《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 227-2011第3.2.1、4.5.3、12.0.2条19.《索结构技术规程》JGJ 257-2012第5.1.2、5.1.5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第3.2.1、3.3.1条2.《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第3.2.1、3.3.2条3.《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8-2010第3.0.2、3.0.3(1)、7.2.6、7.2.7条(款)4.《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99-2013第3.2.1、3.3.1条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第3.1.2、3.1.3、3.2.3、3.2.4、5.1.1、5.1.2、5.3.1、5.5.1、5.5.2、7.1.1、7.1.2、8.1.1、8.1.2条6.《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GB 50959-2013第3.2.1、3.2.2、4.1.1、4.3.1(1、2)、9.1.1条(款)7.《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GB 51006-2014第3.0.2、3.0.3条8.《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 165-2010第5.1.3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2016年版)第3.0.8、3.0.10、3.0.11、3.0.12、4.0.5、4.0.6、4.0.7、4.0.11、4.0.12、5.0.12、6.2.4、6.2.5、7.1.2、7.5.3、7.6.2、7.10.1、8.1.3、8.3.5条2.《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第4.1.3、4.1.7、5.1.3、5.2.4、5.3.3、9.1.4条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第3.3.2、6.1.2、6.3.1条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第4.1.2、4.3.2、4.4.3、4.10.2、4.10.5、4.12.3、4.15.3、5.2.4条5.《动物园设计规范》CJJ 267-2017第6.0.3、6.0.5、9.1.8、9.3.2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 150-2010第5.5.2、6.2.2、6.2.3、6.3.1、6.4.8、6.4.9、8.1.5条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93-2011第3.1.6、3.3.4、3.3.7、3.3.8、3.3.11、5.1.18、5.3.1、6.3.4、6.3.5、8.3.5、9.1.1、9.3.6、9.3.8、10.0.2、11.0.1条3.《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86-2014第2.3.11、2.3.16条4.《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2009第3.1.1、4.2.1、5.2.6、5.3.2、5.3.4、6.2.2、6.2.5、6.5.2、7.3.2、7.6.6、10.2.5、10.3.4、10.4.5、10.5.1、12.3.9、16.2.10条5.《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CJJ 231-2015第4.2.3、4.2.4、4.2.7、6.1.1、6.3.3、6.3.4、6.3.5条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 113-2007第3.1.4、3.1.5、3.1.9、3.4.1、3.5.2、3.6.1、5.3.8条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第3.0.3、4.0.2、8.1.1、10.1.1、11.1.1、11.6.1、11.6.3、11.6.4、15.0.5条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GB 51220-2017第8.0.3、11.3.3、12.1.8、13.4.3条9.《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 133-2009第3.0.1、3.0.7、5.2.10、6.1.12、7.3.1、7.3.5、7.3.7、8.6.2、9.2.4、9.4.3、9.4.5、9.5.1条1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75-2012第3.3.2、3.3.3、3.3.5、3.3.7、4.3.1、4.3.3、4.3.4、4.3.6、5.1.2、6.1.5、6.2.8、8.3.1、8.3.3条11.《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第3.0.1、3.0.2、7.5.5、7.5.6、9.0.5条12.《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CJJ 64-2009第4.0.2、8.0.1、11.0.6、11.0.7条13.《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CJJ 52-2014第3.0.4、3.0.5、7.5.5条14.《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30-2009第2.1.1、4.1.5、4.3.6、4.4.4条15.《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CJJ 128-2017第3.0.2、4.1.10、4.2.3、5.1.5、13.1.2、15.2.5、16.1.1条1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岩土工程技术规范》CJJ 176-2012第6.4.1、6.5.5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第2.0.4、2.0.8、3.4.1、3.4.6条2.《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2012第7.1.2、7.1.5、7.2.2、7.2.3、9.0.5条3.《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 205-2013第3.0.8、4.0.3条4.《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06第2.1.3、2.1.6、2.1.12、2.3.1、2.3.3、2.3.4、4.1.6、4.1.8、4.1.9、4.1.13条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16第4.2.7、4.5.4、5.0.11、7.0.1条6.《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 149-2010第2.0.2、2.0.11、3.4.1、7.1.1条7.《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第4.0.2、5.0.9、7.0.5、8.0.4、10.0.6条。

2020-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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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一、标准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6.《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7.《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 J124-2007)10.《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1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1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4.《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147-1-2010)15.《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16.《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 J464-2005)1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19.《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5395-2007)2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21.《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 J447-2005)22.《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290-2014)2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24.《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6)2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2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27.《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 J449-2005)28.《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2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30.《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31.《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 50942-201432.《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12 J1407-2012)33.《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10038-2012 J1408-2012)34.《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044-2014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3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37. 《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NB 35047-201538.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39.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40.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41.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42.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J719-2007)4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 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9.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10.《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11.《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 81 号)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1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60号)1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7 号)1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市[2009]105 号)16.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1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3]第13号)。

动力触探检测地基承载力试验方法

动力触探检测地基承载力试验方法

动力触探检测地基承载力试验方法1 目的利用一定的锤击能量,将一定规格的探头和探杆打入土中,根据贯入的难易程度即土的阻抗大小判别土层变化,进行力学分析,评价土的工程性质。

2 适用范围动力触探可分为轻型、重型和特重型。

轻型动力触探可确定一般黏性土地基承载力;重型动力触探和特重型动力触探可确定中砂以上的砂类土和碎石类土地基承载力,测定圆砾土、卵石土的变形模量。

动力触探还可以用于查明地层在垂直和水平方向的均匀程度和确定桩基承载力。

3 依据3.1《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 340-20153.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版)3.3《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20123.4《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10018-20184 工作流程4.1 接受委托正式接手检测工作时,应获得委托方书面形式的委托函,了解工程概况,明确委托方意图即检测目的,同时也使即将开展的检测工作进入合法轨道。

4.2 调查、资料收集为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和现场实施的可行性,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尽可能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主要收集内容有: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施工资料等。

4.3 仪器设备准备4.3.1 动力触探设备类型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动力触探设备类型和规格4.3.2 动力触探设备主要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1、轻型动力触探探头材料应采用45号碳素钢或采用优于45号碳素钢的钢材。

表面淬火后硬度HRC=45~50。

2、重型动力触探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探杆:每米质量不宜大于7.5kg。

探杆接头外径应与探杆外径相同,探杆和接头材料应采用耐疲劳高强度的钢材。

②锤座直径应小于锤径1/2,并大于100mm;导杆长度应满足重锤落距的要求,锤座和导杆总质量为20~25kg。

③重锤应采用圆柱形,高径比1~2。

重锤中心的通孔直径应比导杆外径大3~4mm。

5 试验要点5.1 动力触探作业前必须对机具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规范标准汇总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规范标准汇总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汇总一、标准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6.《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 50269-2015)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8.《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9.《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10.《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7 J 124-2007)11.《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2012)12.《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15.《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 147-1-2010)1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17.《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J464-2005)1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20.《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 5395-2007)21.《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22.《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16 J 447-2016)23.《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290-2014)2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25.《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6)2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2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28.《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2016 J 449-2016)29.《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3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31.《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2013)32.《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 50942-2014)33.《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12 J1407-2012)34.《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12 J1408-2012)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3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3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38.《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NB 35047-2015)39.《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40.《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4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4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4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J719-2016)4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4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46.《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 50585-2010)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 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10.《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11.《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 号)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号)1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60号)1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 号)1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市[2009]105 号)16.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1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3]第13号)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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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40-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30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土(岩)地基载荷试验;5复合地基载荷试验;6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7标准贯入试验;8圆锥动力触探试验;9静力触探试验;10十字板剪切试验;11水泥土钻芯法试验;12低应变法试验;13扁铲侧胀试验;14多道瞬态面波试验。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总则1.0.1为了在建筑地基检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基性状及施工质量的检测和评价。

1.0.3建筑地基检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综合确定。

1.0.4建筑地基检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人工地基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经人工处理后的地基。

2.1.2地基检测在现场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对建筑地基性状、设计参数、地基处理的效果进行的试验、测试、检验,以评价地基性状的活动。

2.1.3平板载荷试验在现场模拟建筑物基础工作条件的原位测试。

可在试坑、深井或隧洞内进行,通过一定尺寸的承压板,对岩土体施加垂直荷载,观测岩土体在各级荷载下的下沉量,以研究岩土体在荷载作用下的变形特征,确定岩土体的承载力、变形模量等工程特性。

2.1.4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单个竖向增强体与地基土组成的复合地基进行的平板载荷试验。

2.1.5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竖向增强体与地基土组成的复合地基进行的平板载荷试验。

2.1.6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在竖向增强体顶端逐级施加竖向荷载,测定增强体沉降随荷载和时间的变化,据此检测竖向增强体承载力。

2.1.7标准贯入试验(SPT)质量为63.5kg的穿心锤,以76cm的落距自由下落,将标准规格的贯入器自钻孔孔底预打15cm,测记再打入30cm的锤击数的原位试验方法。

2.1.8圆锥动力触探试验(DPT)用一定质量的击锤,以一定的自由落距将一定规格的圆锥探头打入土中,根据打入土中一定深度所需的锤击数,判定土的性质的原位试验方法。

2.1.9静力触探试验(CPT)以静压力将一定规格的锥形探头压入土层,根据其所受抗阻力大小评价土层力学性质,并间接估计土层各深度处的承载力、变形模量和进行土层划分的原位试验方法。

2.1.10十字板剪切试验将十字形翼板插入软土按一定速率旋转,测出土破坏时的抵抗扭矩,求软土抗剪强度的原位试验方法。

2.1.11扁铲侧胀试验将扁铲形探头贯入土中,用气压使扁铲侧面的圆形钢膜向孔壁扩张,根据压力与变形关系,测定土的模量及其他有关工程特性指标的原位试验方法。

2.1.12多道瞬态面波试验采用多个通道的仪器,同时记录震源锤击地面形成的完整面波(特指瑞利波)记录,利用瑞利波在层状介质中的几何频散特性,通过反演分析频散曲线获取地基瑞利波速度来评价地基的波速、密实性、连续性等的原位试验方法。

2.2符号2.2.1作用与作用效应F——锤击力;P——芯样抗压试验测得的破坏荷载;Q——施加于单桩和地基的竖向压力荷载;s——沉降量;V——质点振动速度;——结构重要性系数。

γ2.2.2抗力和材料性能c——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播速度(简称桩身波速);——地基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cuE——桩身材料弹性模量;——地基变形模量;E——地基压缩模量;Esf——地基承载力特征值;ak——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fcuf——双桥探头的侧壁摩阻力;sf——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spkN——标准贯入试验实测锤击数;N′——标准贯入试验修正锤击数;——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标准值;Nk——标准贯入试验修正锤击数标准值;N′kN——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10N——重型圆锥动力触探修正锤击数;63.5N——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修正锤击数;120——单桥探头的比贯入阻力;psq——双桥探头的锥尖阻力;cZ——桩身截面力学阻抗;φ——内摩擦角;v——桩身混凝土声速;μ——土的泊松比;ρ——桩身材料质量密度;γ——抗力分项系数。

R2.2.3几何参数A——桩身截面面积;b——承压板直径或边宽;D——桩身直径(外径),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L——测点下桩长;x——传感器安装点至桩身缺陷的距离。

2.2.4计算系数α——摩阻比;δ——原位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η——温漂系数。

2.2.5岩土侧胀试验参数——侧胀模量;ED——侧胀土性指数;IDK——侧胀水平应力指数;D——侧胀孔压指数。

UD2.2.6其他c——桩身波速的平均值;mf——频率;△f——幅频曲线上桩底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f′——幅频曲线上缺陷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s——标准差;xT——首波周期;△t——触探过程中气温与地温引起触探头的最大温差;△T——速度波第一峰与桩底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速度波第一峰与缺陷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Tx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建筑地基检测应包括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检测、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以及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检测。

需要验证承载力及变形参数的地基应按设计要求或采用载荷试验进行检测。

3.1.2人工地基应进行施工验收检测。

3.1.3检测前应进行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应根据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对岩土工程情况和现场环境条件进行收集和分析。

3.1.4检测单位应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编制检测方案。

检测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检测内容及其依据的标准;3检测数量,抽样方案;4所需的仪器设备和人员及试验时间计划;5试验点开挖、加固、处理;6场地平整,道路修筑,供水供电需求;7安全措施等要求。

3.1.5检测试验点的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验收检验的抽检数量应按单位工程计算;2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地基基础类型或不同地基处理方法时,应分别确定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

3.1.6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或校准周期的有效期内。

仪器设备性能应符合相应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

仪器设备使用时应按校准结果设置相关参数。

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检测过程中应加强仪器设备检查,按要求在检测前和检测过程中对仪器进行率定。

3.1.7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保证仪器设备正常工作条件的措施。

3.1.8检测机构应具备计量认证,检测人员应经培训方可上岗。

3.2检测方法3.2.1建筑地基检测应根据检测对象情况,选择深浅结合、点面结合、载荷试验和其他原位测试相结合的多种试验方法综合检测。

3.2.2人工地基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填、预压、压实、挤密、强夯、注浆等方法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土(岩)地基载荷试验;2水泥土搅拌桩、砂石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灰土桩、柱锤冲扩桩等方法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3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等有粘结强度的增强体应进行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4强夯置换墩地基,应根据不同的加固情况,选择单墩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或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3.2.3天然地基岩土性状、地基处理均匀性及增强体施工质量检测,可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应选择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扁铲侧胀试验、多道瞬态面波试验等一种或多种的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结合静载荷试验成果进行评价。

3.2.4采用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扁铲侧胀试验、多道瞬态面波试验方法判定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时,应结合地区经验以及单位工程载荷试验比对结果进行。

3.2.5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的桩长、桩身强度和均匀性,判定或鉴别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检测,可选择水泥土钻芯法。

有粘结强度、截面规则的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等桩身强度为8MPa以上的竖向增强体的完整性检测可选择低应变法试验。

3.2.6换填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预压、夯实地基可采用室内土工试验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的规定。

3.2.7人工地基检测应在竖向增强体满足龄期要求及地基施工后周围土体达到休止稳定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稳定时间对黏性土地基不宜少于28d,对粉土地基不宜少于14d,其他地基不应少于7d;2有粘结强度增强体的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宜在施工结束28d后进行;3当设计对龄期有明确要求时,应满足设计要求。

3.2.8验收检验时地基测试点位置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地基基础类型随机均匀分布;2局部岩土条件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部位;3施工出现异常情况或对质量有异议的部位;4设计认为重要的部位;5当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应根据前一种方法的检测结果确定后一种方法的抽检位置。

3.3检测报告3.3.1检测报告应用词规范、结论明确。

3.3.2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检测报告编号,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地基及基础类型,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2主要岩土层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指标资料;3检测点的编号、位置和相关施工记录;4检测点的标高、场地标高、地基设计标高;5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6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7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8相关图件或试验报告。

4土(岩)地基载荷试验4.1一般规定4.1.1土(岩)地基载荷试验适用于检测天然土质地基、岩石地基及采用换填、预压、压实、挤密、强夯、注浆处理后的人工地基的承压板下应力影响范围内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

4.1.2土(岩)地基载荷试验分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和岩基载荷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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