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转让协议(一手房开发商更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品房转让协议
(一手商品房开发商更名)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房地产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商品房转让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认购的位于市路号小区
号楼单元层号商品房转让给乙方,下称“标的房产”。
2.标的房产建筑面积㎡,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以上面积均为暂定面积,最终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
3.甲方已经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额支付购房款。
4.标的房产的开发商交房标准为毛坯房(精装修),目前已经(尚未)移交给甲方。
5.甲方保证标的房产系五证齐全的合法商品房;乙方对标的房产的权利和实物状况已经知悉。
二、转让价款
1.标的房产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下同)元,折合单价
元/㎡。本协议转让总价款比甲方购入价款高(低)元,该部分差额归甲方所有(承担)。
2.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元;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毁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毁约的定金不予返还。
3.双方向开发商提交更名申请后,甲方与开发商办理完毕解除合同手续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付清购房款全款(含定金)。
三、合同更名
1.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双方共同向开发商提交书面更名申请,甲方负责协调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
2.开发商与甲方解除购房合同,乙方向甲方付清购房款全款当日,甲方协助乙方与开发商签订标的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取得开发商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3.乙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价格仍按照甲方与开发商的合同价执行。
4.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有关标的房产买卖的权利义务,均按照该合同约定执行;标的房产实测面积有差异的,由乙方与开发商直接结算,本协议转让价款不做调整。
5.因合同更名需要向开发商、主管部门等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交付
双方约定,标的房产的交付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①乙方向甲方付清购房款全款后3日内,甲方将标的房产交付给乙方;
②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双方按照该合同的约定办理交房手续。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遵照履行,一方擅自毁约的,除承担定金责任外,如遇房价上涨,则上涨部分归守约方所有,如遇房价下跌,则下跌部分由违约方承担,房价涨跌幅度以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准。
2.乙方逾期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应按欠付款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乙方逾期办理合同更名或者交房手续的,则甲方应按照购房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
1.本协议履行中,双方为办理交房、更名、过户等手续签订的其他协议、合同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标的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内容
1.在签署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均已查阅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甲、乙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均清楚明白,并愿按照本协议
约定严格履行。
2.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地址即为本本协议下各自指定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络方式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若因受送达方拒绝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寄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书面通知。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成立,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之日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捺指印)
乙方:(签字捺指印)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