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廉政监察及对中国的启示
新加坡廉政监察及对中国的启示
新加坡廉政监察及对中国的启示作者:梅少粉来源:《学理论·下》2017年第12期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廉政风暴收效甚巨,腐败发展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惩治腐败的有效性。
面对反腐败深水期的新挑战,如何构建廉洁政治升华后的廉能政治值得思考。
新加坡健全的公务员制度、严格的监督制度和全面的廉政教育对中国的廉能政治建设当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廉能政治;廉政监察;反腐;廉洁政治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12-0058-02党的十八大以后,在“廉政风暴”之下,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如部分官员在做到了不贪腐不应酬的同时,也不作为不干事,懒政怠政现象频出。
由是,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必须同时做到不贪腐、有作为。
从历史背景、文化底蕴、国家治理模式等方面而言,新加坡的反腐倡廉建设有值得中国借鉴之处。
一、新加坡廉政监察的成效与借鉴(一)健全的公务员制度1.公开完整的公务员录用程序。
首先,新加坡公务员录用的流程完整且严格。
流程包括根据部门工作需要拟定招录计划并上报,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人员参与面试,心理测验和为期两年的试用考察。
经过层层筛选才能成为正式的公务员。
其次,录用的标准全面且规范。
录用时应聘者的学历和在校学习成绩为依据,以综合素质和未来发展潜力为考察重点,关注应聘者在与他人合作和与社会服务方面所持的态度。
最后,录用程序时间上延长。
新加坡政府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在资助优秀学生的同时要求他们毕业后当公务员若干年。
这样,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质量有所保障,在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体现了前瞻性。
2.科学周密的公务员管理体系。
首先,人员构成有一定的科学性。
新加坡管理公务员的机构公共服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涵盖了商界人士,金融界人士,教授,医生等社会各层精英。
一方面保证公务员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避免公务员管理方面夹杂政治因素的潜在可能。
新加坡和香港廉洁政府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公民监督和廉洁政府建设研究》 [ 编号: l l B Z Z 0 2 2 ] 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 日期 : 2 0 1 3— 0 7 —1 0
作者简介 : 田湘波, 男, 湖 南沅 陵人 , 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 主要研 究方 向: 比较政治制度及 比较廉政理论与制度 。
首先 , 治理腐败有三种成功模式 。治理腐败这 数来看 , 廉洁政府 目 标 已基本实现的国家 ( 当然这些 种“ 政治之癌” 是非常艰难的。自从人类迈入文明时 国家的廉洁社 会 目 标 也实现 了) 主要是西欧、 北美 、
代 以来 , 就一直在与这种“ 不治之症” 作斗争 。但是 , 澳大利亚及新西兰、 亚洲的 日 本、 新加坡 和中国香港 几千年过去了 , 目前只有三种 比较成功 的模式 : 即以 地区等。北欧、 西欧、 北美 、 澳大利亚及新西兰、 亚洲 权力制约权力 的美 国模 式、 设立独立反腐败机构 的 的 日 本的廉洁 目标 的实现 , 实际上都是属 于美国反
框架 。
的经验不外乎 以下几 点 : 最高领导人 的以身作则 和 反腐决心、 独立 的反腐机构、 高薪养廉、 法治、 有效 的 预防腐败措施 ( 包括宣传儒家思想和廉洁教育等 ) 及
严格的公务员管理制度等。 ① 笔者承认 , 上述 结论确实是新加坡 和香港政府 廉洁的经验总结 , 但是 , 我们还可以从 比较文化的角 度来分析 。从 比较文化 角度看 , 这种反腐败模式是
设 首先要 从公共 权 力部 门进 行 。 关键 词 : 香港; 新 加坡 ; 廉 洁政府 ; 文化
中图分类 号 : D 5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0 0 4— 3 1 6 0 ( 2 0 1 3 ) 0 6— 0 1 0 8— 0 5
浅谈新加坡廉政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
制定了 《 公务员守则和纪律条例》 、 《 反贪污法 》 等规定。 《 反
贪污法 》共 3 5条 , 法 中条款对任何公务员都适用 , 职位越高 , 处 罚越重 ,且惩罚措施相 当严厉 。有 了严密详 细的规定 ,再 加 上各 种检查监督和惩处措施 ,为 防止公务员贪 污和保持 廉
洁提供 了有 效的保 障。 ( 一) 1 制定 严格 的监督 制度 。新加 坡采取 的监督制度较 为完备 ,包 括纵 向和横 向两个方面 。纵 向包括两个层次 : ( 1 ) 公共服 务委员会。( 2)贪污调查局 。横 向的监督机制也有 两 个方 面 : 一是政府专 门设 有公众对话机构 ,公众对公务员 的 服务有 意见 时 ,可向这个 机构反应 。导 全社会形成普 遍认 同的价值观 。新 加坡政府 提倡继承 和发 扬优秀的 中华 传统文化 ,尤其是提倡儒家 学说 中的正面信条 , 号召全 民团结一致 ,遵纪守法 ,尊老爱幼等 。 由于整个社会建立起 了共同价值 观 ,公民通常相信政府 官员 不会轻易贪污受贿 ,所 以公 民从不 主动进 行贿赂行为 ,如果 碰到贪官索要贿赂也不轻易给予。 二 、新 加 坡公 务 员廉 政 建 设 对 我 国 的 启 示 ( 一 )进 一步推 广公 务员聘任 制的运用 。我 国公务 员录 用形式分为考任制 、聘任制和委任制 ,虽然形式 多样 ,但是 大部分 公务员招收都采用的考试形 式。 考试存 在一定 的弊端 , 仅 能反 映出应试 者的基本 情况 , 不 能深入的了解应试者人 品、 道德 、思维等方面的 内容 。对于这一点 ,可以借鉴新加坡 的 聘任制 ,参 考其在校期间的表现 ,不 以一次考试为主要参考 依据来判定 是否录取。我同人 口众多 ,聘任制实行起来具有 定 的难度 , 但 是可以在最大程度 上推行 , 从 源头 防治腐败 。 ( 二 )建 立 健 全 公 务 员 法 律 和 监 督 机 制 。 2 0 0 5年 4月 2 7日召开 的第十届 全 国人 民代 表大会 常务委员 会第 十五次 会议通 过 了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务员法 》 ,自 2 0 0 6年 1月 1 日起施 行 。 这 部 《 公 务员法 》 ,是建 国 5 0多年来 我 国第 一 部干部人事管理 的综合性 法律 ,里程碑意义不青而喻。这部 法律规定 了公务员 的各项 职能和职责 ,以及 违反 法律所要承 担的法律责任 。在监督机构方 面 ,可以借鉴新加坡设 立独立 的监督机构 ,这样可 以赋予监督机 构更 大的职权 ,不 会被限 制权力 ,同时避免官官相护。 ( 三 )建 立优厚 的薪酬福利 制度 。基于我 国 国情 ,我们 不 可能做 到同新 加坡 一样 的 “ 高薪养 廉” 式的薪酬 制度 , 但是 , 也要不 断完善现有的工资福利制度 ,使 国家公务员认 为腐 败 是 “ 高风险 、低 回报”的事情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公务员法 》 第七 十l _ 条规定 ,公 务员实行 国家统一 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 的工 资制度 。公 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体现工 作职责 、 工作能力 、工作实绩 、资历等因素 ,保持不 同职务 、 级别之 间的合 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 的正 常增 长 机制 。 ( 四 )着 力培 养健 康 的道德 观念 ,大 力弘 扬廉 洁之 风。 我们能够从新加坡廉政建 设得到的又一重要启示就是要进一 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 我国的廉政文化建设还处于起 步阶段 , 公 民道 德体 系中普遍存在着 “ 人情 文化” ,也就 是人们 在相 互 交 往 的 过 程 中 会 根 据 关 系 的 亲 疏 远 近 ,采 取 不 同 的 行 为 , 这种人情思想会影响公务员工 的态度 ,造成不公平现 象。 因 此, 培养健康 的道德观念 ,大力 弘扬廉 洁之风是十分重要 的。
新加坡经验给中国的启示
新加坡经验给中国的启示【新加坡和香港,不仅是亚洲,也是世界,两颗最璀璨的经济、民主和法制的明珠。
她们有两个共同点:(1)人口以华人为主,(2)法律和政治体系采用并修改了英格尔-萨克森的体系。
两个经济体经过50年高速而持续的发展,从原来相对落后的经济体,成长为超过英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发达国家和地区。
新加坡(还有香港)的成功说明,中国人的勤奋、聪明,加上好的政府和政策,就能创造超越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奇迹。
这就是新加坡经验对中国最好、最有说服力的启示。
那些认为新加坡小好发展,中国大不好发展的借口,只是为中国的落后找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而已。
】新加坡的发展道路1819年,英国人斯坦夫-拉斐尔爵士(Sir Stamford Raffles)登陆新加坡,是新加坡做为一个‘国家’的历史性标志。
英国人把新加坡当成远东地区的贸易枢纽,直到二次大战被日本打败。
1945年,日本投降,英国人恢复对新加坡的殖民统治。
1959年,新加坡实现内部独立,尽管还是属于英联邦。
李光耀成为新加坡的第一任总理,直到1990年退休。
他的大儿子李显龙2004年以后接替吴国栋,成为该国的第三任总理。
1963年,为了彻底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新加坡加入马来西亚。
由于政治和文化的冲突,1965年,新加坡被赶出马来西亚,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
那时,新加坡的人均GDP只有510美元。
到2011年,新加坡成为世界人均收入排名第三的国家,人均GDP高达6万美元。
全国人口518万。
其中,320万为新加坡居民,其它为外国人,包括永远居民和移民。
新加坡总人口中,四分之三是华裔。
新加坡由63个岛屿组成,其中新加坡岛最大,位于马来半岛的南端。
陆地面积701平方公里,其中,有118平方公里是近30年填海而成。
估计到2030年,新加坡还要填海100平方公里。
新加坡的经济,以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
318万的劳动力,超过200万从事服务行业。
制造业占GDP的比重为27%,包括电子,炼油,制药,船舶维修和造船,等等。
西方行政监察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西方行政监察制度对中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启示摘要:在中国,官僚主义,腐败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性问题,如何提高政府绩效与官员的廉洁程度,成为中国政府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西方的行政监察制度历史悠久不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社会问题如此突出的今天,中国政府应该对西方的成果加以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行政监察行政监察制度听证制度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近年来,在中国各级政府中,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政府绩效低下,官僚主义,腐败问题严重。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加强监管,借鉴西方行政监察的经验,完善中国的行政监察制度建设。
一、西方的行政监察制度西方国家历来重视政府的效能,它们大都拥有一套完善的行政监察制度和法律体系来监督政府的运作,其经验和手段都十分成熟。
在这里,仅以新加坡和美国的行政监察制度为例。
(一)、美国的行政监察制度美国的行政监督系统,包括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美国没有建立统一的行政监察系统,行政监察的任务被分散在各个部门分别执行,其中并没有设立专门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的机构。
在美国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基本是并重的,提出“好的政府就是高效廉洁的政府”。
美国重视政府效能的评估和公务员绩效的考核,并且已经形成套完整的评估体系。
公职人员受到议会、法院、民众和舆论各方面强有力的监督,因而官僚主义和低效率等情况较少,工作效率较高。
(1)、政府绩效法案制度美国《1993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指出“联邦项目中的浪费与无效破坏了美国人民对于政府的信心,也削弱了联邦政府充分满足重要公共需求的能力。
由于缺乏充分的项目目标可操作性和关于项目绩效的信息,联邦管理者已严重无力于提高项目的效率和效力。
对项目绩效与结果的不充分关注,严重障碍了国会的政策制定、支出决定和项目审定。
”(2)、行政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美国是行政听证制度规定最完善、使用最多的国家。
新加坡廉政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2019年04月(中)法制博览社科纵横新加坡廉政建设对我国的启示石华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保定071000摘要:新加坡是全世界最清廉的国家之一,其优秀的廉政文化氛围、独特的廉政举措和健全的廉政法律制度使新加坡在反腐倡廉方面独具特色。
近年来,我国在反腐败斗争中不断取得胜利,但在廉政法律制定、监督机制健全和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仍可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推动我国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新加坡;廉政建设;启示中图分类号:D73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1-0276-02作者简介:石华(1994-),女,汉族,河北保定人,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新加坡是全亚洲最清廉的国家,其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总结的经验教训也一直被众多国家学习借鉴。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下决心一定要解决贪污腐败问题,习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中国和新加坡同在亚洲,同为亚洲发展尽心尽力,文化方面又有着不解之缘,所以,我们有必要根据本国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新加坡的廉政建设,获得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启示,来帮助我国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越走越畅通。
一、新加坡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很久以前,新加坡还是一个贪污盛行、腐败猖狂的国家。
然而,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摸索,新加坡已建立起一套高效实用且具有本国特色的反腐倡廉机制,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并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一)优秀的廉政文化氛围新加坡是个受儒家思想影响较大的国家,其前总统李光耀对儒家思想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主张在反腐倡廉过程中运用儒家智慧。
在新加坡,不只是公职人员,全国都在接受与廉政文化相关的教育活动,一直把“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当做全国上下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其中“廉”是指清廉,就是从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入手,使清廉思想印刻在人们的心里、展现在人们的行动上。
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启示新加坡是一个国家廉洁、高效、廉洁的国家,其廉政制度建设成果举世瞩目。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新加坡政府一直致力于打击腐败,严肃追究腐败分子的责任,并建立一套完善的廉政制度来保障国家政府的廉洁高效。
新加坡的廉政制度建设经验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借鉴,对我们中国建设廉洁高效政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特点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监管和有效惩罚。
依法治国是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核心原则。
新加坡政府始终坚持依法治国,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来规范政府行为,确保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廉洁高效。
新加坡政府自身高度重视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守政治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新加坡政府对官员的监管非常严格,建立了一套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官员不以权谋私,不滥用公权。
新加坡政府对腐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通过严格的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让腐败者付出沉重代价,形成了对腐败的强大震慑力。
1.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新加坡政府在廉政制度建设中,先后出台了《预防腐败法》、《行政公务员廉政条例》、《反贿赂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打击腐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这些法律法规不仅规定了官员的廉政行为准则,还规定了官员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官员腐败行为的处罚和追责机制,保障了廉政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建立规范的官员廉政制度新加坡政府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官员廉政制度,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审查选拔和教育培训,确保每个官员都具备廉洁自律的精神和能力。
新加坡政府建立了严格的官员申报制度和财产公示制度,公开官员的个人财产和收入来源,防止官员通过职权寻租和其他腐败行为。
新加坡政府还建立了严格的官员奖惩制度,对廉洁官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腐败官员给予严厉处罚和惩戒。
3. 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新加坡政府建立了一套完善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政府的各项工作和经费使用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
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启示新加坡是一个小国家,却在全球范围内享有良好的声誉,尤其是在廉洁政府方面。
新加坡廉政制度的建设经验值得其他国家借鉴和学习。
本文将分析新加坡廉政制度的主要特点、建设经验以及对其他国家的启示。
一、新加坡廉政制度的主要特点1. 高强度的反腐斗争。
新加坡政府一贯以来都高度重视反腐斗争,坚决打击贪污、浪费和腐败现象。
通过建立全面的监察机构,加强国家机关对公职人员的监管,确保公款使用合法合规。
2. 构建健全的法律制度。
新加坡政府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加强了对贪污和腐败的打击力度。
新加坡的反腐法律非常严厉,无论涉及公职人员还是普通市民,一旦查实涉嫌贪污就会受到严惩。
3. 加强公职人员教育培训。
新加坡政府注重培养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意识和道德观念,通过开展培训课程和教育活动,引导公职人员自觉抵制腐败和不正之风。
4. 建立严密的检举机制。
新加坡设立了专门的举报机构,鼓励公众举报贪污和腐败行为,对举报人进行保护,确保廉洁政府的顺利运行。
5. 重视信息公开。
新加坡政府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公开政府工作报告、财务预算等重要信息,增强了政府的透明度,防止腐败行为的产生。
2. 加强监管和惩治力度。
新加坡建立了独立的监察机构,对公职人员进行严格监管,一旦发现腐败现象,将进行彻底的调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通过加强监管和惩治力度,有效地震慑了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
3.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
新加坡政府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通过提高公职人员的薪资待遇、晋升机会和福利保障,增加了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动力,激励他们履行职责,勤勉做事。
4. 依法治国、宽严相济。
新加坡政府注重依法治国,通过立法和司法手段打击腐败,对贪污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
与此政府也在一些低风险领域采取宽严相济的措施,采用激励和教育手段引导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廉政观念。
新加坡廉政制度的成功经验是其他国家值得借鉴和学习的。
政府应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打击贪污和腐败,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发展。
新加坡的监督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新加坡的监督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新加坡是世界各国公认的最为廉洁的几个国家之一,在透明国际组织在2008年公布的世界最廉洁国家中,新加坡排名世界第四,而新加坡在廉政建设方面之所以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得益于其在长期的实践中所形成的符合本国国情的监督机制。
中国与新加坡都是一党执政,且有相似的文化传统,但中国的腐败问题却成为了长期困扰中国政府的一个“肿瘤”。
因此我们应借鉴新加坡成功的经验,完善我国的监督体系,以消除腐败这一“毒瘤”。
关键词:新加坡监督机制中国一.引言新加坡实行的是“一党独大”的政党制度,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政模式与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的模式具有某种相似性。
人民行动党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始终保持活力和廉洁,而且在其领导新加坡实现经济腾飞、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同时,成功地治理了被称作“东南亚之癌”的贪污腐败,从而在政府廉洁程度方面被国际权威调研机构连年评为亚洲第一,列世界前茅。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实践,否定了西方鼓吹的“一党执政或一党独大的执政党不能有效监督自己”的结论。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发展、综合国力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在经济与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突出的社会与政治问题,腐败问题也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方面。
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腐败问题也变得更加严重,并且更加复杂化。
在透明国际组织在2008年公布的世界最廉洁国家中,中国仅排名世界第72位。
虽然党中央历来也十分重视腐败问题,采取了许多的政策与措施,但是取得的成效不大。
仅十七大召开以来的2008和2009两年,就有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省委常委、纪检书记王华元、深圳市长许宗衡、天津市常委皮黔生等6位副部级以上干部出问题了,而厅局级以下的干部,出了腐败问题的也不在少数,可以说,腐败已成为人们最深恶痛绝的政治弊端,最容易激起民愤。
新加坡李光耀反腐—我们能收货什么
新加坡国父李光耀去世之政治遗产作为新加坡开国之父,李光耀开创了独具特色的“新加坡模式”。
经济改革、高效政府、铁面法治、公积金制度和廉政公署,都曾是新加坡的代名词。
而这一切的缔造者李光耀,无疑是新加坡最大的代言者。
在李光耀执政新加坡的数十年间,新加坡创造了在一代人时间里变身发达国家的奇迹,1959年,新加坡摆脱殖民实现独立,首任总理李光耀环顾四周,发现新加坡是这样的:“我们病得不轻,贪婪、腐败、颓废盛行。
曾经为了人民而战的自由战士正在掠夺人民的财富,社会在倒退。
所以,他当即提出,打造廉洁和高效的政府,确保政府预算的每一块钱花得有理有据。
数年后,新加坡腐败状况有所改善;几十年后,新加坡稳居几大机构评选的全球廉洁国家排行榜前五位。
在一代人时间里,新加坡从贫穷走向富裕,从脆弱走向稳定,从腐败走向廉洁,李光耀是怎么做到的?1.贪污调查局获得一种可以调查任何人的“极权”。
李光耀首先对名存实亡的新加坡贪污调查局进行整顿和改造,使其不仅有名有实,而且达到一个凌驾于政府之上的权力之巅。
原先,贪污调查局虽是独立机构,但在调查政府官员时因为缺少权限而经常遭遇阻挠,一些举报最终不了了之。
李光耀于是把贪污调查局的权限提到最高,只向总理一人负责,只要总理同意调查,调查就必须进行。
而且,李光耀规定,如果案情涉及总理本人或总理不明确表态,贪污调查局可绕过总理寻求总统的批准。
换言之,贪污调查局获得一种可以调查任何人的“极权”。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任何新加坡公民,上至高官下至平民,乃至侨居海外的新加坡籍公民都属于其监察对象。
贪污调查局权力包括:调查权、搜查权、逮捕权、跟踪监视权、获取财产情报权和不明财产检查权。
2.无法解释的财产就算贪污另外,还有一项“有罪推定”法律条款备受关注,那就是“异常财富”可以成为指控证据,无法解释的财产就算贪污。
新加坡高级外交官韦尔盖塞·马修斯这样解释这项条款:如果你是一个公务员,每个月挣500新元,但你自己开着宝马5系,你的妻子开着奔驰,你俩还拥有一座500万新元的宅子,你就得解释一下,你是不是有个叔叔是大佬,如果证明不了这一点,说不清楚财产的来源,抄没是肯定的,另外你还得面对法律的严惩。
略论国外廉洁文化建设及启示
2011年第9期下半月·总第490期世界各国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中都不同程度地受腐败问题的困扰。
一些国家通过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等举措,腐败现象有所遏制,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
中央纪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廉政建设有益成果,适应时代发展变化,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
”认真借鉴国外廉洁文化建设的有益做法,坚持洋为中用,推陈出新,对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推进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当今世界上一些廉政状况良好国家,往往都建立了一套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都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
通过考察廉政状况良好国家的廉洁文化建设,可以发现,这些国家的廉洁文化建设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层面。
1、廉洁精神文化建设。
廉洁精神文化是一种高尚的道德理念,主要包括廉洁价值、廉洁心理、廉洁观念等,在廉洁文化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近代以来,国外廉洁精神文化建设中普遍注重道德建设,注重道德自律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
西方国家的廉洁精神文化建设普遍提倡对公职人员进行道德教育,净化人性中的“恶”,预防和杜绝公职人员腐化。
如北欧国家普遍重视廉洁文化的培养,公民大多养成了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全社会形成崇廉、尚廉的良好风气。
如芬兰人已经自觉养成廉洁自律的习惯,贪污受贿、侵吞社会财富等行为如同偷盗抢劫一样,被视为卑鄙肮脏的不义之举。
在新加坡,廉洁精神文化建设有别于西方,把公务员的道德操守、人生信仰放在首位,提倡诚实、正直的道德观念,把贪污受贿视为最可耻的行为。
2、廉洁制度文化建设。
廉洁制度文化是要通过对廉洁制度的宣传教育,使人们形成对制度的尊重感、敬畏感,把规章制度内化为公民的一种文化自觉、一种行为习惯,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理事的文化环境,增强廉洁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许多国家为了防止国家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贪赃枉法等行为的发生,都在廉洁制度文化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美国、日本、芬兰、瑞典、新加坡等国的做法是比较典型的。
《向新加坡学习—小国家的大智慧》读后感
《向新加坡学习—小国家的大智慧》读后感近期,按照年度读书学习要求,认真阅读了《向新加坡学习—小国家的大智慧》一书。
通过阅读,我对新加坡的政治、经济、文化有了一定的了解,更对新加坡政府严谨务实、科学高效的工作作风,尤其是构建和谐共赢的和谐社会的做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中受到了很多的教益。
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一些读后感想。
主要谈两个体会:一、新加坡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经验新加坡是一个建国时间不长、资源贫乏的小国,总面积710.3平方公里,总人口510万,华人占77.6%。
原系英国殖民地,1965年从马来西亚脱离成为独立国家。
40多年来,在李光耀等为首的精英团队带领下,新加坡政府和执政的人民行动党,以忧患意识为动力,以人民福祉为最高目标,把共同理想与多元文化相结合,克服了许多困难,走上了和谐发展的道路,形成了经济腾飞、政治清廉、环境优美、社会安定的大好局面,成为“亚洲四小龙”之首。
阅读后,感觉有以下经验值得借鉴:(一)注重民生,构建协调发展的社会安全网(二)厉行法治,建设“东方式”民主法制社会一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
首先是有法可依。
大到政治体系、经济管理,小到停车规则、公共卫生、人们的言谈举止、衣食住行如“禁止乱丢垃圾”、“禁止乱过马路”等都有法律加以规定。
立法之多、范围之广,世界罕见。
其次是违法必究。
任何人违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制裁,不允许有任何变通。
推行严刑竣罚,除正常刑罚外,还保留了具有肉刑性质的鞭刑,执法必严。
二是以法治权,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新加坡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一个极富挑战性的目标:“让人人感到贪污是‘高风险、低回报’的事情。
”基于这样的认识,实行综合反贪战略,颁布了《防止贪污法》,设立了贪污调查局,用法律的震慑力和严厉的处罚遏制贪腐行为。
后来又在经济上作文章,大幅提高公务员收入,来削弱官员腐败的内在动因。
从新加坡井然的社会秩序,优美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国家风气,便可以看到新加坡“以法治国”、“以法治权”的效果,其廉政建设已成为其他国家学习的典范,获得“最廉洁的亚洲国家”美誉。
新加坡与香港的廉政比较——论文
《比较政治制度》作业(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题目:新加坡与香港的“廉政”制度比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年级:09(级)姓名:刘盼学号: 00930016任课教师:李慧勇作业成绩:新加坡与香港的“廉政”制度比较摘要:新加坡政府的政治廉洁度已成为亚洲国家的范例,其政府围绕廉政和反腐而进行的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制度建设为其廉政建设的成功提供了保证。
近年来,我国香港地区反腐工作也取得了巨大成就,2003年,透明国际公布全球政府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国香港位列14,居亚洲第二,新加坡则居第一。
作为亚洲乃至世界“廉政”典范,香港与新加坡在执政上对我国内陆地区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键字:新加坡香港“廉政”建设借鉴一、新加坡与香港“廉政”建设的相同点作为世界“廉政”的楷模,新加坡政府的政治廉洁度已成为亚洲国家的范例,其政府围绕廉政和反腐而进行的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制度建设为其廉政建设的成功提供了保证。
而作为近年来“异军突起”的香港,在这方面的投入也不承多让。
二者在这方面有许多相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建立了独立的廉政机构,并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公务员制度新加坡和香港的廉政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其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反腐机制。
这一机制既包括严格的公务员选拔、录用及晋升机制又包括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
这些机制在廉政建设中各自起到了不同的功能和作用。
首先,在公务员选拔上,以薪养廉——使人不必贪,给予公职人员适当足够的工薪报酬,使之依靠正常收入而不必通过贪污腐败便能维持自己及家人基本或体面的生活,从而达到使人不必贪的目的,从源头上确保了录用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廉洁度。
其次,针对政府官员、国家公务员及国家各机构可能的腐败行为,建立了内外结合、上下协调的权力相互监督与制约机制。
新加坡和香港先后成立了反贪调查局和廉政公署,从而使得各个部分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同时又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牵制,从而形成了一个有机、严密的监督网。
新加坡反腐败:惩治与预防并重
法网严密,违法必罚
《防止贪污法》是新加坡基础性的预防职务犯罪立法,自1960年颁布实施以来经过了七次修改,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做到严密、详细、具体和全面,把肃贪倡廉的各项活动都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如,该法规定,当公务员收到了无法推辞的礼品后,要赶快将它交给各单位负责处理礼品的负责人,如果受礼人想要保存礼品,则由专人估价后,照价收买。这既可防止公务员因为不懂得怎样处理各种无法推辞的礼品而失足,也使那些想借故无法推辞而有意接受各种报酬或好处的公务员无空可钻。
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积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反腐败。
《防止贪污法》第34条规定,对于触犯本法的犯罪,不得采为证据,证人不得承担或者允许披露任何举报人的姓名或者住址,或者说明任何可能导致其暴露的事项;若有关证据或材料含有关于举报人姓名、特征或者可能导致其暴露的记载,法庭应将这类材料隐瞒。
《公务员惩戒规则》则是关于公务员行政处分的一部法律。该法详细规定了公务员委员会对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公务员渎职和玩忽职守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弥补了《防止贪污法》的不足。
建立强大的廉政机构,使之成为打击腐败的有力武器。
贪污调查局是新加坡反贪污腐败的专门机构,也是《防止贪污法》的执行机关。《防止贪污法》对贪污调查局作了全面规定,并赋予其广泛的权力,特别是强化了其侦查权限和侦查措施,增大了执法的权威性。根据该法的规定,贪污调查局享有特别侦查权、无证搜查与强行搜查、对财产的查封扣押、检查复制银行账目、要求有关人员提供犯罪证据、要求嫌疑人申报财产、无证逮捕以及限制转移财产等特殊权力。此外,贪污调查局还经常检查政府机关执行公务的程序、对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部门人员进行定期轮换,从而有效地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
适用特别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有效打击贪污。
国内外公务员监督比较及启示
国内外公务员监督比较及启示摘要:公务员代表国家机关依法组织和管理国家的行政事务,因此对公务员的有效监督是对行政权力有效监督的最好途径。
对我国公务员监督提出对策如下:从宣传教育入手,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拒腐防腐能力;保证行政监察机关的地位独立;提高政府行政机关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建立新闻媒体与监察机构跟踪、联动机制;建立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
关键词:公务员;监督机制;对策公务员的监督,是指依法享有监督权的监督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对公务员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综合管理的活动过程。
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公共权力,掌握大量社会资源,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
在我国现阶段,对公务员的监督还存在许多问题。
仅2010年里就有11名省部级高官被判刑,这些重大腐败案件所反映出的是我国公务员监督体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考察那些比较廉洁的国家和地区的公务员监督体系将会对我国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务员监督体系有所裨益。
一、国内外公务员监督考察根据国际透明组织的资料,澳大利亚、新加坡、中国香港政府的廉洁得分都比较靠前,下面就这三个地区的行政监察体系做以比较。
澳大利亚监察专员公署隶属于联邦政府,澳大利亚联邦监察专员公署成立于1977年,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公众对政府不当和不良行为的投诉,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正。
监察专员公署地位独立,不对任何政党、个人负责。
对公务员监督管理的主要做法:一是重视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建设。
首先是通过立法把公务员的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律形式规范起来;其次是通过程序来保证公平价值观的实现。
二是重视对公务员的廉政教育。
联邦公务员管理委员会十分重视对全体公务员进行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要求他们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要诚实,尊重法律,服从法律。
三是重视对公务员的监督。
在每个联邦机构,联邦公务员管理委员会都会派出专人了解核实高级公务员的工作情况。
公务员管理委员会对被举报的公务员有权进行调查,如通过调查发现问题属实,有权劝其辞职或将其辞退;如果发现违反法律,就将有关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香港与新加坡廉政建设给我们的启示
香港与新加坡廉政建设给我们的启示
陈丽君
【期刊名称】《当代港澳研究》
【年(卷),期】2000(000)002
【摘要】贪污腐败是人类社会之毒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因此反腐倡廉受世界各国政府广泛重视,香港与新加坡在这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香港与新加坡都曾经是贪污现象较为严重的地区,但现在都已是政府廉洁、高效,社会风气良好的地区.在这里我们就他们的成功经验作一剖析,以找出反贪之普遍规律,这无疑对我国目前正在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总页数】6页(P29-34)
【作者】陈丽君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腐败现象产生根源及其治理对策--从香港、新加坡的廉政建设谈起 [J], 李国荣;杜萍
2.香港与新加坡廉政建设给我们的启示 [J], 陈丽君
3.香港特别行政区生产力促进局业务运作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赴香港、澳门、新加坡、马来西亚考察报告 [J], 马改民
4.新加坡廉政建设的伦理审视与启示 [J], 李慧玲
5.比较视野下党风廉政建设探究——基于新加坡公务员日记制度的启示 [J], 徐景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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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启示新加坡是全球廉洁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其廉政制度建设经验值得借鉴学习。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分析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其对他国的启示。
新加坡突出政府的领导作用。
新加坡政府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将廉政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通过立法、管理和监督等手段来加强廉政建设,并设立了专门机构来负责监督和管理廉政工作。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和廉政要求,对违规行为采取严厉打击措施。
政府还注重引导和教育公民遵守廉洁行为,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的廉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这种强有力的政府领导作用是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成功的关键。
新加坡坚持零容忍原则。
新加坡政府对廉政问题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腐败行为。
政府通过建立健全的反腐败体系和法律制度,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建立了举报机制鼓励公民积极揭发腐败行为。
政府还进行大规模的反腐败宣传和教育,加强公众对腐败问题的认识,并鼓励公民参与反腐败工作。
这种零容忍的态度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增强了廉政建设的效果。
新加坡重视国际合作。
新加坡政府积极参与国际反腐败合作,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腐败防治组织,并与其他国家开展了广泛的合作。
政府通过与其他国家分享经验、交流合作等方式,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并将其运用到自己的廉政建设中。
这种国际合作不仅丰富了新加坡的廉政建设经验,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践行廉政的借鉴和参照。
新加坡廉政制度建设的经验对其他国家有着重要的启示。
政府应发挥领导作用,将廉政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应通过立法和监督等手段来加强廉政建设,并设立专门机构来负责廉政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坚持零容忍原则,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反腐败体系和法律制度,并倡导公民积极揭发腐败行为。
重视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开展广泛的廉政交流和合作。
政府应通过分享经验、交流合作等方式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廉政经验,丰富和完善本国的廉政建设。
从新加坡经验谈中国廉政建设
[ 摘
要] 新加坡 自16 年独立 以来在廉政建设方面作 了很 多有益的探 索, 为世界上较 为清廉的 国家之一 , 95 成 特别是在
教 育、 监督 、 防范与惩处等几方面 , 其做法都有 着独到之 处, "z - v 为我 国的廉政 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q -: [ 关键词 ] 新加坡; 廉政建设 ; 措施 ; 启示
出了关于公务员行政处分的《 公务员惩戒规则》 和专 门惩治腐败犯罪 的程序法《 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 这些立法都特别考虑 。
到两点 因素 : 一是制止犯罪不在于法律是否严厉 , 而在于犯罪者受处罚 的概率很大 , 从而对试图以身试 法者起到 了很大的震 慑作用 。 二是对犯罪的具体规定非常明确 , 一旦发现腐败分子触犯规定就严厉处罚 , 而不考虑其它任何 因素 , 比如官职大小 、 资历高低等。 在新加坡 , 只要违反相关规定 , 犯罪人就会得到严肃处理 , 就连曾因涉嫌受贿万元 的新加坡建国元老 、 国家发展 部部长郑章远也不例外 。
20 0 9年 6月
总 第 14期 第 3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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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庆 社 会 科 学 D Qn oi c n e a i Sca S i c s g l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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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山之 石 ・
从新加坡经验谈中国廉政建设
魏 向 前
[ 收稿 日期]0 9 0 — 3 20 — 3 2 [ 作者简介 ] 魏向前(9 3 ) 男, 17 一 , 宁夏 同原人 , 宁夏行政 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 , 从事公共管理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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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加坡的廉政法治及其启示
香港、新加坡的廉政法治及其启示刘艳红一贪污腐败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它给世界各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极大障碍。
当今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都将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作为政府机构的重要工作来对待。
在亚洲国家或地区中,中国香港以及新加坡不但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反腐体制和措施,而且在反腐倡廉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本文即对此加以分析,以对中国大陆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反腐倡廉活动提供可资借鉴之处。
一、香港反腐倡廉的经验措施香港反腐倡廉的成就尤其令人瞩目,其独特而丰富的经验及卓越成效,在国际社会上早已赢得各国的公认。
(一)反腐倡廉的制度与措施1.强有力的廉政机构拥有一个独立的肃贪倡廉机构是香港政治体制中最值得自豪的举措。
本文是中纪委、监察部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廉政法律制度研究”分项目成果之一,本分项目负责人为张明楷教授。
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
·477·清华法治论衡1974年2月,香港通过了《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据此,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正式成立并获得法律赋予的权力,它自此成为政府体系中打击贪污行为的一个高度独立的专门机构。
香港廉政公署全称为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 st corruption,简称为ICAC)(此为1997年7月1日之前的全称,1997年7月1日之后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专员公署——下文同)。
在组织结构上,香港特别行政区廉署(以下简称“廉政公署”或“廉署”)不受立法与行政机关的管制,直接向特区行政长官负责。
只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它可以制定任何反贪政策来反对政府部门的腐败行为。
廉政公署由廉政专员1人、副廉政专员1 人及其他委任的人员组成。
廉政公署的全部职员自行招聘,他们都不属公务员之列,其升级调薪无须通过公务员委员会批准。
如果他们的品德引起怀疑,廉政专员即可对其进行惩戒或立即开除,对此不得上诉,即或上诉也无效,从而避免了工会干涉等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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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廉政监察及对中国的启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廉政风暴收效甚巨,腐败发展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惩治腐败的有效性。
面对反腐败深水期的新挑战,如何构建廉洁政治升华后的廉能政治值得思考。
新加坡健全的公务员制度、严格的监督制度和全面的廉政教育对中国的廉能政治建设当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标签:廉能政治;廉政监察;反腐;廉洁政治党的十八大以后,在“廉政风暴”之下,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如部分官员在做到了不贪腐不应酬的同时,也不作为不干事,懒政怠政现象频出。
由是,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必须同时做到不贪腐、有作为。
从历史背景、文化底蕴、国家治理模式等方面而言,新加坡的反腐倡廉建设有值得中国借鉴之处。
一、新加坡廉政监察的成效与借鉴(一)健全的公务员制度1.公开完整的公务员录用程序。
首先,新加坡公务员录用的流程完整且严格。
流程包括根据部门工作需要拟定招录计划并上报,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人员参与面试,心理测验和为期两年的试用考察。
经过层层筛选才能成为正式的公务员。
其次,录用的标准全面且规范。
录用时应聘者的学历和在校学习成绩为依据,以综合素质和未来发展潜力为考察重点,关注应聘者在与他人合作和与社会服务方面所持的态度。
最后,录用程序时间上延长。
新加坡政府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在资助优秀学生的同时要求他们毕业后当公务员若干年。
这样,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质量有所保障,在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体现了前瞻性。
2.科学周密的公务员管理体系。
首先,人员构成有一定的科学性。
新加坡管理公务员的机构公共服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涵盖了商界人士,金融界人士,教授,医生等社会各层精英。
一方面保证公务员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避免公务员管理方面夹杂政治因素的潜在可能。
其次,公务员管理机构职责分工明确,各有侧重。
公共服务委员会负责公务员的人事调动,包括编制,任职,晋升,调迁,录用及惩罚等。
公共服务署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的管理,包括发布有关公务员的指示,制定人事发展政策,管理行政管理官员和法定机构中的高级官员,制定公务员培训政策,安排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研究私营企业和法定机构工资福利情况和发展方向。
两大机构既合作互补又互相监督,充分体现了管理上的科学性。
最后,公务员的薪酬规定详细明确,按级别对应工资,分成不同等级。
与级别相对应的薪酬标准也有具体规定。
3.优厚的待遇。
为了吸引大量优秀人才,新加坡政府在工资水平、晋升速度、休假及退休后待遇等内容上下功夫。
最突出的是高薪养廉。
对待大多数普通公务员,确保他们的工资水平与企业人员水平相当。
通过每年与企业工资的比较与调整,使大多数普通公务员的工资保持在社会中上水平。
对待高层公职人员,实行高薪养贤,厚禄养廉,给予他们实际公开且优厚的薪金。
优厚的待遇从激励层面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高效率高素质。
(二)严格的监督机制1.制度化的廉政建设。
制度化的廉政建设是严格监督体制的基础。
新加坡政府对公务员的行为规范作了许多详细明确的规定,颁布了防止贪污法,没收贪污所得法,公务员惩戒条例,公务员守则和纪律条例,公务员指导守则等。
在颁布具体法规的基础上还依据国家形势变化不断修改完善,使法规的执行更符合需求更具有操作性。
在一些细节上也毫不含糊,比如借钱,接受礼品,采购,招标等方面都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减少或者杜绝了公职人员的贪污腐败行为。
2.健全的廉政监督网络。
健全的监督网络是严格监督机制的关键。
新加坡政府建立了内外联动的立体监督网络。
内部,有反贪污调查局,公共服务委员会,审计署等。
反贪污调查局是全国防范贪污贿赂的最高机关,负责调查被检举的贪污嫌疑人和侦察符合逮捕条件的贪污罪犯。
公共服务委员会可以同反贪污调查局合作查处,也可以自己成立案件调查小组来进行查处。
审计署主要是对政府各部的财务进行监督,不受任何部门干涉,具有独立性。
政府内各部门还受到常务秘书的监督和管理。
外部,有专门接受群众意见的公众对话机构。
在野党、新闻媒体也发挥监督作用。
监督网络内外联动,有效遏制了公务员的腐败行为。
3.有效地防止权力外泛的举措。
新加坡政府除了严格监督公务员的行为,还强调对公务员亲属可能间接利用权力以权谋私的行为的防范。
新加坡政府明确规定了政府有關机构和人员在与高级公务员亲属业务接触时的准则,并要求一般公务员对待高级公务员的亲属与其他普通人员一样公平公正,使监督在更广泛的层面开展。
(三)全面的廉政教育1.廉政教育早期化。
新加坡的廉政教育主要使人们从小树立对贪污腐败危害性和清正廉洁必要性的正确认识。
比如,以童谣的形式为载体,向少年儿童传达了不贪污不腐败正直做人的信息,通俗易懂,潜移默化。
学校还普遍设立廉政和反贪污的课程,使学生加深对贪污腐败的认识,加强对廉政的认同。
2.廉政教育人情化。
新加坡廉政教育的人情味主要体现在对廉政的宣传不是大而空洞的口号,而是贴近群众的日常生活。
把廉政教育与个人成长,家庭幸福等具体方面联系起来。
新加坡的廉政教育针对不同阶层针对性地开展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如讲座,展览会等,使人们在内心树立对廉洁社会的追求与向往。
3.廉政教育社会化。
新加坡政府在地铁站台,公交车内,大厦外部张贴廉政的宣传画或者标语,加深群众生活感受,在全社会营造拥护廉洁而远离贪污的氛围。
此外,新加坡充分利用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主体广泛,监督速度快捷的特点,注重利用社会监督,社会舆论来促进廉政建设。
二、中国廉能政治建设的路径选择纵观中国历史,一个廉洁有效的政府是社会进步发展的保证。
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更要以发展廉能政治为目标。
具体措施如下:(一)制度建设层面——加固加密外在防护1.宏观把控体制,消除制度陷阱。
“钱穆制度陷阱”理论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有效的监督制度是一个真正管用的制度框架。
因此要宏观上健全体制,逐步消除制度陷阱。
首先,解除不合理管制。
要修正相关的制度规定,清理和取消原有的不合理制度;简政放权,鼓励竞争,实现制度包容性。
减少中央对微观经济事务的管理,给地方政府管理的机会。
加快完善市场体系,促进公平竞争,减少政府定价范围。
其次,引入制衡机制。
权力本身具有的双重性表明约束权力最根本的方法还是权力。
一是要对权力客体进行分解,合理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体系。
二是要适当公开权力运行过程,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
最后,注重长远方面的文化建设。
没有社会诚信,社会一般游戏规则就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只有家族和熟人诚信,最后仍沦为为空架子。
因此重视富含诚信精神的文化建设对于消除制度陷阱至关重要。
2.革新激励机制,实现有效激励。
一是优化薪酬结构。
合理的薪酬结构包括三部分:职务职级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相当于工龄工资但大幅度提高其水平),绩效工资。
另外,以私营部门同类从业人员的薪酬水平为参照系,合理确定公共部门从业人员的薪酬标准。
工资水平应当体现贡献责任与工作量。
二是量化绩效评估。
首先要合理设计绩效评估的要素指标,以可测性,可控性,时限性为设计依据,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作任务设定不同的绩效指标。
其次是全面收集绩效评估的数据信息。
多方位收集不同主体对被评估公职人员的看法和意见,增强绩效评估的效度和可信度。
另外,还要在平时公开公职人员的公职行为,为真实准确的评估提供保障。
三是改进晋升制度。
首先,以人为中心取消非领导职务。
建立单一的职务序列;级别与职务分离;建立以资历和实绩为主要依据的级别序列。
其次,以职位分类为导向改革非领导职务。
要职务设置到位且设置合理。
另外,还要重点关注基层公务员的晋升难问题,出台政策给予晋升优惠,降低晋升难度。
四是坚持奖惩结合。
制度化反腐要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做到严厉惩治与科学激励相结合,一方面以严厉惩治约束公职人员的行为,防止腐败,保证廉洁。
另一方面以科学激励促进公职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效率,保证效能。
(二)廉政教育层面——加强加紧内在意识1.注重分类分层。
廉政教育是一个广泛的问题。
如果没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分层的教育,就不能真正深入人心,不能收获教育的良好效果。
“因材施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因此在对象上针对不同职务和岗位分类,在形式上针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宣传教育形式。
2.强调共性内容。
分类分层是适应廉政教育客体多元化的必然要求,但是廉政内容共性的部分也不容忽视。
共性的内容包括理想信念的树立,党纪法规的遵守,优良传统作风的继承与弘扬。
强调共性内容的学习是强化清正廉洁意识的基础。
3.依靠载体建设。
文化的建设与发展都需要一定的载体作为依托。
廉政教育更是要注重载体建设。
巩固党校主阵地主力军的地位,不断加强专门机构比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建设。
还要积极传播廉政文化,发挥文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三)政策决策层面——切实可行确保落实1.发扬协商民主的优越性。
协商民主的核心是公共协商,强调对话、讨论、辩论、审议与共识。
在中国,要真正体现协商民主的价值,就要依靠人民政协程序化规范化发展,建构一个基于权利的多维度利益表达机制。
协商民主的发展有利于决策民主化,使反腐举措得到公众的认可。
2.鼓励公民有序参与。
公民有序参与政策决策有利于提升对廉政政策执行的认同,有利于增進廉政政策执行的协调,消除廉政政策执行的偏差。
要保证有序的公民参与,就要塑造发展型文化,培育公民有序参与廉政政策执行的意识;完善公民参与制度,保障公民有序参与的权利;实行阳光行政,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的渠道。
3.加大执行力度。
廉能政治建设的推进取决于廉政政策的执行。
加大执行力度,一方面靠廉政政策执行协调水平的加强。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合作,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提高效率。
另一方面要靠执行主体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执行主体素质的高低对于廉政政策执行力效果的发挥有着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1]宋圭武.反腐败如何防止钱穆制度陷阱[J].领导视点,2014(7).[2]杜兴洋.行政监察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161-166.[3]陈全生.论廉政教育的分类分层[J].唯实:党建工会,2016(6).[4]梁荣武.我国廉政政策执行力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2:40-47.[5]陈家刚.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J].政治发展研究,200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