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轮轴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实施细则
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4.03•【文号】铁运[2003]23号•【施行日期】2003.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3]23号)各铁路局:为适应铁路运输发展和货车技术进步,统一货车运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规范货车运用维修工作,提高运用货车质量,确保运输安全、畅通,铁道部重新制定了《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简称《运规》,下同)现予发布(单行本另发),自2003年8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好本规程要求做好如下工作:1.货车运用维修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铁路运输生产的第一线,负有保证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重要责任,做好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对于国民经济建设和铁路运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好《运规》是做好运用维修工作的前提,是全面提高运用维修工作水平的基本保证。
各级领导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摆正运用维修工作在铁路运输生产中的位置,明确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认真解决问题,保证贯彻进度和质量。
2.做好《运规》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贯彻《运规》的良好氛围,2003年三季度内,要对有关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培训,逐条学习《运规》条文,各级干部要带头学习,做贯彻《运规》的模范。
通过培训学习,使职工明确运用维修工作在铁路运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运用维修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明确作业范围和质量标准。
培训后要进行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3.各铁路局要按照《运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组织制定铁路局《铁路货车运用维修工作管理细则》和车辆段的《货车列检所管理细则》(所细),对《运规》中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管理规定进行分解细化,使之成为从事运用维修工作的职工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
铁路局制定的《铁路货车运用维修工作管理细则》,须于2003年9月30日前报部备案。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版本修订稿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版本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要求 (3)3 轮轴新组装 (8)基本作业条件车轴加工车轮加工车轴、车轮选配轮对组装轴承压装4 轮轴检修 (18)综合要求一级修二级修三级修四级修轴承检修轮对检修限度轴承检修限度5 轮轴及零部件标记 (54)车轴标记车轮标记轴承标记标志板标记6 轮轴探伤 (66)综合要求探测规定轮轴、轮对、车轴手工超声波探伤轮轴、轮对自动化超声波探伤轴承外圈超声波探伤轮轴、轮对、车轴磁粉探伤轴承零件磁粉探伤7 信息化管理 (101)综合要求输入、输出数据规范数据信息管理信息共享与应用8 故障轴承鉴定分析 (107)9 备用轮轴管理 (109)管理机构及职责备用轮轴、轮对、车轴、车轮管理备用轴承管理10 附则 (117)TG/CL224—2016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1 总则铁路货车是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载工具,轮轴是铁路货车上重要的并且是可互换的部件,其技术状态直接影响到车辆的运行安全。
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要求,体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技术及管理要求,促进铁路货车修程修制发展,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轮轴技术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轮轴技术、管理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轮轴技术与管理的专业性文件,全面涵盖了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组装、检修、探伤技术和信息化、安全、备用轮轴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对轮轴的组装、检修、探伤和管理,滚动轴承(简称轴承,下同)的一般检修、大修和压装,车轮、车轴的加工和标记,以及备用轮轴管理、轮轴信息化管理、热轴故障鉴定分析,其他要求仍执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电报规定,圆柱滚子轴承检修及组装要求执行《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要求 (3)3 轮轴新组装 (8)3.1基本作业条件3.2车轴加工3.3车轮加工3.4车轴、车轮选配3.5 轮对组装3.6 轴承压装4 轮轴检修 (18)4.1综合要求4.2一级修4.3二级修4.4三级修4.5四级修4.6轴承检修4.7轮对检修限度4.8轴承检修限度5 轮轴及零部件标记 (54)5.1车轴标记5.2车轮标记5.3轴承标记5.4 标志板标记6 轮轴探伤 (66)6.1综合要求6.2探测规定6.3 轮轴、轮对、车轴手工超声波探伤6.4 轮轴、轮对自动化超声波探伤6.5轴承外圈超声波探伤6.6轮轴、轮对、车轴磁粉探伤6.7轴承零件磁粉探伤7 信息化管理 (101)7.1综合要求7.2输入、输出数据规范7.3数据信息管理7.4信息共享与应用8 故障轴承鉴定分析 (107)9 备用轮轴管理 (109)9.1管理机构及职责9.2备用轮轴、轮对、车轴、车轮管理9.3备用轴承管理10 附则 (117)TG/CL224—2016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1 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载工具,轮轴是铁路货车上重要的并且是可互换的部件,其技术状态直接影响到车辆的运行安全。
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要求,体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技术及管理要求,促进铁路货车修程修制发展,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轮轴技术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轮轴技术、管理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轮轴技术与管理的专业性文件,全面涵盖了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组装、检修、探伤技术和信息化、安全、备用轮轴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对轮轴的组装、检修、探伤和管理,滚动轴承(简称轴承,下同)的一般检修、大修和压装,车轮、车轴的加工和标记,以及备用轮轴管理、轮轴信息化管理、热轴故障鉴定分析,其他要求仍执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电报规定,圆柱滚子轴承检修及组装要求执行《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修理规程
轮轴修理规程部分2012年6.1 轮轴须与转向架分离。
分解挡键时不得伤及轴承及其附件。
6.2 滚动轴承均须退卸。
退卸前对滚动轴承进行修程判定,并按规定记录轮对、轴承信息,建立《轮轴卡片》。
6.3 轮对各部表面的油漆及锈垢须清除,车轴外露部位、车轮辐板须露出基本金属面。
6.4 车轴外露部位、加工和再加工部位、轮对须按规定进行湿法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检查,车轴重新组装前须进行全轴穿透探伤和湿法磁粉探伤检查。
6.5 轮对、车轴、车轮、轴承及附件须按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测量和修理。
图样为SLH26-00-02 26的旧型前盖不得使用。
6.6 轮对须按规定分解、加工、检修及组装。
车轴轮座终加工须采用磨削加工工艺;车轴卸荷槽或轴颈根部圆弧锈蚀时须用00号砂布或粒度不小于P150的砂布蘸油打磨,打磨后凹陷深度不大于0.05mm。
6.7 轴承零部件须按规定分解、清洗、探伤、外观检查、修理和组装。
轴承清洗须采用具有清洗介质过滤功能的设备;轴承组装时,须对轴承外圈牙口配合面尺寸与密封罩配mm。
合面逐个检测,选配组装。
353130B型轴承大修、一般修后装配高为180.6 +0.71-1.516.8 轴承一般修须设置专检工序,检测器具须配置齐全。
6.9 轴承须按规定选配和压装,压装过程中须转动检查,压装后须进行压装到位检查。
6.10 轴端螺栓须集中清洗、集中检查,制造时间超过10年的轴端螺栓不得装用。
轴端螺栓安装时须使用能够计量扭力矩的装备均匀紧固。
6.11 轮对、轴承、标志板须按规定刻打、涂打标记。
6.12 轮轴组装、检修后,须在车轴轴身、防尘板座、车轮、前盖、后挡外表面非配合部位均匀涂刷醇酸清漆,车轮踏面、轮辋内、外侧面、经磷化处理且状态良好的前盖、后挡除外。
6.13 轮轴装车须符合下列要求:6.13.1 装车使用的轮轴须符合轮轴厂修质量标准。
6.13.2 同一转向架不得混装不同型号的轮轴,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6.13.3 同一轮对两车轮直径差不大于1mm。
2023年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
2023年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保障铁路货车运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铁路货车的运用维修工作,包括货车的日常维护、抢修、检修和大修等。
第三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合规的原则。
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运输安全。
第四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强化科学管理,注重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维修成本。
第五条国家铁路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货车运用维修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规行为,促进运输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的责任主体分为铁路运输企业和维修企业,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第二章货车运用维修管理第七条货车运用维修应建立科学的维修大纲和标准,规范作业流程,明确管理要求。
第八条货车运用维修应制定维修计划,保证运营和维修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货车运用维修应建立健全维修记录,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货车运用维修应建立完善的设备和工具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和使用。
第十一条货车运用维修应加强职工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维修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十二条货车运用维修应建立健全质量监控机制,加强质量检查和纠正措施,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三条货车运用维修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风险。
第三章货车日常维护第十四条货车日常维护应定期进行,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十五条货车日常维护包括车体、运转装置、制动系统、传动系统、电气系统、车轮、轴承、润滑系统等各个方面。
第十六条货车日常维护应及时修复划痕、锈蚀、漏油、松动等常见问题,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
第十七条货车日常维护应重点关注磨损和老化情况,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货车日常维护应制定维护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确保维护的全面和及时。
第四章货车抢修和检修第十九条货车抢修是指对因故障等原因导致的车辆停运进行紧急维修。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4.08.23•【文号】国铁设备监规〔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铁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铁设备监规〔2024〕18号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车、中国通号、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物流集团,局属各单位:现将《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铁路局2024年8月23日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保障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铁路设备符合运营安全要求。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按照职责开展全国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开展辖区内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铁路运输企业技术创新,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展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工作,不断提升铁路设备质量和工作水平,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委外维修、检测监测、技术状态评价或者鉴定、寿命和报废管理、工装设备管理、铁路设备采购管理和供应商评价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和维修的铁路设备质量满足要求。
铁路货车车辆运用维修管理轨程
铁路货车车辆运用维修管理轨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会签稿)二○一八年六月注:为便于与原《运规》的对比审阅,本版《运规》文本中:※第×××条---- 表示对原《运规》此条修改。
#第×××条----表示此条增加。
【××××】----表示此条要阐述的内容。
括号内的条款为原《运规》的条款。
以上标注说明将在正式下发的《运规》单行本中给予删除。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要求 (3)第三章货车运用作业场 (5)货车运用作业场分类、设置 (5)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设施、设备 (6)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设施、设备 (9)劳动组织 (10)管理权限 (11)第四章技术作业标准 (12)列检作业场和动态检查作业场 (12)列车制动机试验和制动关门车规定 (19)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 (20)过轨技术检查 (22)特殊技术检查 (23)铁路货车运用限度 (27)作业防护 (29)列车技术作业时间 (30)铁路货车故障处理 (31)铁路货车故障修理 (34)第五章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 (37)综合要求 (37)THDS运用要求 (38)TFDS运用要求 (40)TPDS运用要求 (41)TADS运用要求 (42)TWDS运用要求 (42)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综合预警要求 (43) 第六章运用有关工作 (44)爱护铁路货车 (44)重点物资和超限货物运输 (45)专用铁路货车 (46)路用铁路货车 (47)备用铁路货车 (47)国际联运铁路货车 (48)新技术运用考验铁路货车 (48)铁路交通事故及行车设备故障调查 (49)第七章基础管理 (51)信息化管理 (51)基本工作制度 (52)作业安全 (53)作业量统计 (55)生产用单据、手册及台账 (56)扣送车管理 (57)工装设备管理 (59)列车技术质量评价和标准化活动 (59)新造、定检质量反馈及故障索赔 (59)人员素质 (60)第八章附则 (61)附件一术语解释 (61)附件二列检作业场“一班、一列、一辆”人工检查标准 (62)附件三铁路长大货物车通用部分 (65)附件四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运用验收要求 (66)附件五铁路货车车轮踏面剥离测量方法 (67)附件六集成制动装置活塞行程检查示意图 (69)附件七臂章规格 (70)附件八手册、单据及台账表报格式 (71)TG/CL -2018第一章总则第1条※(第1条)【编制依据】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
2023年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
2023年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货车运用维修工作,提高货车运用维修效率,保障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内铁路货车运用维修工作。
第三条货车运用维修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注重预防维修,加强运用检测,提高维修质量。
第四条货车运用维修应依法设立相应的维修车间和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保障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货车运用检查第五条货车运用检查是货车运用维修工作的基础。
货车在每次运用前应进行外部和内部检查,并登记检查情况。
第六条外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轮毂、轮胎、车体、车门、车厢等部位的检查,以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七条内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货舱、车内设施、底盘等部位的检查,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八条运用检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并按照统一的检查标准进行操作。
第九条运用检查报告应及时填写并上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第三章货车维修管理第十条货车维修管理应先进、规范、科学,注重维修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第十一条货车维修应根据货车运用检查的结果确定维修内容和优先级,并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禁止随意修改或拆卸车辆部件。
第十三条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必要时应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每辆经过维修的货车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其符合运输要求和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以供参考和追溯。
第四章维修设备和材料管理第十六条维修车间应配备先进的维修设备,以提高维修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维修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设备。
第十八条维修设备和材料应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和存放,以保证能够正确使用和取用。
第十九条对维修设备和材料的消耗情况应进行监控和统计,及时采购补充。
第二十条维修设备和材料的使用应节约和合理,防止浪费和损坏。
铁路货车轮轴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
铁路货车轮轴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三、日常保护3.1基本要求3.1.1.各单位务必建立健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与工作标准。
3.1.2.使用设备务必执行四定(定岗、定员、定量、定责)、三包(包人、包机、包修)制度,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安全规则等,懂得设备保护保养技术,并经培训达到“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发给设备操作证,方能操作设备,严禁无证操作。
3.1.3.维修人员应全面掌握设备技术性能与保护使用要求,具有快速推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
3.1.4设备的保护保养分为点检、巡检、季检与日常保养。
3.2 设备点检操作人员每班开工前应进行设备点检,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对设备的机械部分、液压部分、电气部分的技术状态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点检内容根据每台设备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点检内容顺序进行,并认真填写设备点检、运转记录。
3.3. 设备巡检3.3.1 巡检要求设备保护人员按设备保护规程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有关设备进行巡检。
巡检时务必携带常用工具、量检具或者简易诊断仪器。
巡检人要与使用人密切配合,确认设备状态,发现设备特殊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的结果与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逐项填写在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簿上。
3.3.2 巡检范围a.检查连接传动机构结合是否良好,声音是否正常,各连接螺丝及基础螺丝是否松动,各运动部件是否良好。
b. 检查电压、电流显示是否正常,各类开关、接触器接触点、制动装置是否良好,配线、接地线是否牢固。
c. 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使用人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自检自修范围执行如何。
3.3. 设备季检设备的季检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保护人员在日检的基础上,对设备外设配件进行检查,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测,并对设备的全面性能指标进行校验。
3.4 校验及标定3.4.1.轮轴探伤、检测设备每班开工前务必进行日常性能试验,压装机每月进行一次日常性能试验并打印或者填写有关日常性能校验记录。
《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4.08.30•【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为落实《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7号),强化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国家铁路局组织编制了《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4〕18号,以下简称《细则》),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细则》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细则》作为《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7号,以下简称《办法》)具体实施文件之一,主要是借鉴吸收了原铁道部铁路设备维修规则中有关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对《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全面规范了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设备使用、维修环节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衔接已实施的《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4〕6号),共同承接铁路设备生产和使用、维修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了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细则》包括五章四十五条内容,分为总则、工作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一章是总则,共6条,主要有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对企业的总体要求、监管职责、技术创新等内容。
第二章是工作要求,是《办法》第三章“铁路设备的使用与维修”内容的细化,针对设备从采购至报废全寿命周期内的质量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共23条。
主要有机构和人员、设备采购、使用和维修规则、使用条件、质量分析、作业标准、维修机具、台帐和档案、灾害防范和应急预案、安全信息管理等内容。
第三章是监督管理,共9条,主要有监督检查计划、内容、方式、纪律、问题处理等内容。
第四章是法律责任,共5条。
主要是《办法》中涉及铁路运输企业的法律责任部分。
第五章是附则,共2条。
新《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修订情况介绍
新轮规正文目录
• 总则 • 基本要求 • 轮轴新组装 • 轮轴检修 • 轮轴及零部件标记 • 轮轴探伤 • 信息化管理 • 故障轴承鉴定分析 • 备用轮轴管理 • 附则
新《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修订情况介绍
新《轮规》修订情况介绍
一
二
新《轮规》修订总体情况 总则(附则)和基本要求主要变化 轮轴新组装、轮轴检修主要变化 其他章节主要变化 附件主要变化
三
四 五
2
新《轮规》修订情况介绍
按照铁路重载、提速的发展要求,铁路货车及轮 轴技术和管理走自主创新之路,同时进行引进消化 吸收再创新,推出了一系列货车轮轴新品种,许多 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得到广泛应用, 在轮轴检修制度和管理要求方面做了较大创新和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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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轮规》修订总体情况
8.体现技术经济性。采用经试用后的相对成熟的工艺,合 理制定标准和限度,实施新《轮规》后,货车轮轴的造修 成本基本不变。 9.保持规则的延续性。新《轮规》内容包括当前使用的各 种轮轴零部件组装、检修标准要求,补充近年来轮轴新技 术、新结构、新材料的标准和要求,取消已淘汰零部件的 要求,充分考虑技术的发展。新增、修改的内容基本都有 规程、文件、电报、标准做支撑,或经过充分验证。 10. 体现技术管理的前瞻性。新《轮规》体现了货车轮轴 技术发展的方向,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充分考虑27t、30t 轴重轮轴技术和探伤技术等方面的发展,体现检修及加工 数控化、检测及组装自动化、过程管理信息化、生产组织 集约化的思路,在照顾一般工艺水平的情况下,积极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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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轮规》修订总体情况
先进技术;作业方式的要求既要满足当前检修工作的需要, 又要考虑随社会经济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管理技术手段 的提高、现代化装备的使用等因素的变化,为发展留有余 地,实现管理规范、工艺科学、装备先进、质量可靠、安 全稳定、技术经济的目标,保证在相当的时间内具有一定 的先进性。
铁路货车轮规(word版2)
第六篇附则1本规则是铁路货车轮轴造修、轮对组装和轴承检修、压装产品质量检查及验收的基本依据,必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
遇有本规则的规定不明确时,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应在保证运用安全、可靠、使用寿命,并且不低于本规则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由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和铁道部(铁路局)驻车辆验收室共同研究,制订相应的技术标准。
遇有重大问题须逐级上报铁道部。
2本规则的解释、修改权属铁道部运输局。
3本规则自发布实施之日起施行。
原《铁路货车轮对和滚动轴承组装及检修规则》(铁辆[1998]2号)同时废止。
附件1术语解释F1.1轮轴:指已压装(组装)滚动轴承的轮对,具有承载和走行的功能。
本规则中也作为轮轴零部件的总称。
F1.2轮对:由一根车轴和两个车轮采取过盈配合,经冷压装组成的整体铁路部件,轮对分为滚动轴承轮对和滑动轴承轮对,滚动轴承轮对又分为无轴箱双列圆锥滚子轴承轮对和有轴箱圆柱滚子轴承轮对。
F1.3段修轮轴:随段修(全面检查修)货车检修或入段检修,能够按段修标准修复,达到段修车辆装车标准的轮轴。
F1.4厂修轮轴:随厂修(大修,含入段厂修)货车检修的轮轴,以及按轮轴段修标准无法修复,需退轮按厂修标准检修,达到厂修货车装车标准的轮轴。
F1.5轮对新组装:是以新制车轮及车轴按新制(原型)技术标准组装的轮对。
F1.6轮对重新组装:是以旧车轮和旧车轴(拼修)、旧车轮和新车轴(换轴)及新车轮和旧车轴(换轮)按厂修技术标准组装的轮对。
F1.7提速轮轴:是指适用于120km/h运行速度的轮轴。
车轴须为50钢;车轮型号须为HDS,HDZ,HES或HEZ等系列,新品车轮的最大静不平衡值为125g·m,标记为E3;轴承型号须为353130B,353130A,SKF197726或装用工程塑料保持架的352226X2-2RZ等。
F1.8减重轮轴:是指装用HDZB,HDZC,HDZD,HEZB,HEZD,HDSA,HESA等型减重车轮、50钢车轴及无轴箱双列圆锥滚子轴承的轮轴。
铁路货车轮轴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2(3)
欢迎共阅铁路货车轮轴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三、日常维护3.1基本要求3.1.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
3.1.2.3.1.3.3.1.43.23.3.设备巡检3.3.1巡检要求设备维护人员按设备维护规程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相关设备进行巡检。
巡检时必须携带常用工具、量检具或简易诊断仪器。
巡检人要与使用人密切配合,确认设备状态,发现设备异常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的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逐项填写在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簿上。
3.3.2巡检范围a.检查连接传动机构结合是否良好,声音是否正常,各连接螺丝及基础螺丝是否松动,各运动部件是否良好。
b.检查电压、电流显示是否正常,各种开关、接触器接触点、制动装置是否良好,c.3.3.3.43.4.1.执行。
3.4.23.53.5.1检查电源开关外观和作用是否良好,接地装置是否齐全。
?3.5.2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3.5.3严格按照润滑规定依据润滑图进行注油,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醒目,油杯、油线、油毡等清洁。
??3.5.4启动液压系统电机,检查各密封部位和管路有无堵塞和泄露情况。
????3.5.5清扫工作台,擦拭设备,做好必要的润滑。
整理、清扫工作场地。
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附件6:轮对自动检测机检修维护标准1.技术条件1.1设备功能在货车定期检修中,轮对各部的几何尺寸的检测十分重要,检测数据是否正确直接影响轮对的检修质量,关系到行车安全。
、电、CCD1.21.2.1检测项目及范围1.2.2 1.2.3 1.2.4 1.2.51.2.62.点检标准3.巡检标准5.检修标准5.2中修标准5.3大修标准日检、保养记录单轮对自动测量机日常性能校验记录设备季检记录段(厂)、车间年月日设备包修人:使用人:设备车间负责人:使用车间负责人:设备检修记录单(小修)设备检修记录单(中修)车间班组设备车间负责人:使用车间负责人:领导:设备检修记录单(大修)附件7:车轴自动检测机检修维护标准1.技术条件1.1设备功能车轴自动测量机能够实现新制和检修车轴全参数的自动测量,并能够生成相应表格。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要求 (3)3 轮轴新组装 (8)3.1基本作业条件3.2车轴加工3.3车轮加工3.4车轴、车轮选配3.5 轮对组装3.6 轴承压装4 轮轴检修 (18)4.1综合要求4.2一级修4.3二级修4.4三级修4.5四级修4.6轴承检修4.7轮对检修限度4.8轴承检修限度5 轮轴及零部件标记 (54)5.1车轴标记5.2车轮标记5.3轴承标记5.4 标志板标记6 轮轴探伤 (66)6.1综合要求6.2探测规定6.3 轮轴、轮对、车轴手工超声波探伤6.4 轮轴、轮对自动化超声波探伤6.5轴承外圈超声波探伤6.6轮轴、轮对、车轴磁粉探伤6.7轴承零件磁粉探伤7 信息化管理 (101)7.1综合要求7.2输入、输出数据规范7.3数据信息管理7.4信息共享与应用8 故障轴承鉴定分析 (107)9 备用轮轴管理 (109)9.1管理机构及职责9.2备用轮轴、轮对、车轴、车轮管理9.3备用轴承管理10 附则 (117)TG/CL224—2016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1 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载工具,轮轴是铁路货车上重要的并且是可互换的部件,其技术状态直接影响到车辆的运行安全。
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要求,体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技术及管理要求,促进铁路货车修程修制发展,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轮轴技术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轮轴技术、管理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轮轴技术与管理的专业性文件,全面涵盖了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组装、检修、探伤技术和信息化、安全、备用轮轴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对轮轴的组装、检修、探伤和管理,滚动轴承(简称轴承,下同)的一般检修、大修和压装,车轮、车轴的加工和标记,以及备用轮轴管理、轮轴信息化管理、热轴故障鉴定分析,其他要求仍执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电报规定,圆柱滚子轴承检修及组装要求执行《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基本要求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基本要求2.1轮轴新组装和检修修程2.1.1铁路货车轮轴新组装是新品车轴、车轮、轴承及附件的全新组装,可装用于新造铁路货车和各级修程货车。
2.1.2 铁路货车轮轴检修修程从低级到高级依次分为一级修、二级修、三级修和四级修。
一级修是经对轴承、车轮外观技术状态检查,无需退卸轴承,仅对车轮踏面进行旋修的轮轴检修,主要结合货车站修进行,修复后装用于辅修、临修货车。
二级修是经对轮轴外观技术状态检查,无需退卸轴承但需探伤的轮轴检修,主要结合货车段修、入段厂修进行,修复后装用于段修及以下修程货车。
三级修是经对轮轴外观技术状态检查,需退卸轴承而不需分解轮对的轮轴检修,主要结合货车段修、入段厂修、工厂(公司)厂修进行,修复后可装用于各级修程货车,其中单端退卸轴承的修复后装用于段修及以下修程货车。
四级修是检修过程中需分解轮对并重新组装,且车轮踏面经过旋修(新品车轮除外)的轮轴检修,主要在车辆段轮轴(车轮)车间和工厂(公司)进行,修复后可装用于各级修程货车。
铁路货车轴承检修分为一般检修和大修。
2.2 质量保证铁路货车车轴、车轮、轮对、轮轴、轴承实行质量保证,时间统计精确到月,在正常运用和维护条件下,其质量保证要求规定如下:2.2.1 车轴制造的质量保证在规定的车轴使用寿命期内,凡由于车轴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应由车轴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凡由于车轴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危及行车安全的缺陷车轴,由车轴制造单位免费更换。
2.2.2 车轮制造的质量保证在车轮的整个使用期内,凡由于车轮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应由车轮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凡由于车轮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危及行车安全的缺陷车轮,由车轮制造单位免费更换。
2.2.3 轮对组装的质量保证2.2.3.1 质量保证期限双列圆锥滚子轴承LZ40钢车轴的轮对为5年,LZ50钢、LZ45CrV钢材质车轴的轮对为6年,圆柱滚子轴承的轮对为4年。
铁路货车轮轴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
铁路货车轮轴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铁路货车轮轴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检修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铁路货车轮轴设备的检修、维护和管理。
第二条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定期检修与日常维护相结合。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轮轴设备检修维护部门,负责日常的检修维护工作。
第四条职责制定检修维护计划。
组织实施检修维护工作。
监督和检查检修维护质量。
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估。
第三章检修维护周期和内容第五条检修周期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制造商的建议,制定合理的检修周期。
第六条检修内容轮对检查:包括轮径、轮缘厚度、轮辋状况等。
轴承检查:包括轴承间隙、润滑状况、密封性能等。
轴箱检查:包括轴箱磨损、裂纹、变形等。
制动系统检查:包括制动盘、制动缸、制动管路等。
第四章检修维护流程第七条检修前准备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
准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培训。
第八条检修过程按照检修计划进行操作。
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检修质量。
记录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检修后检查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确保所有部件符合安全和性能要求。
填写检修记录,归档备查。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安全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规定。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检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检修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使用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章质量控制第十二条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检修维护质量标准,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质量检查定期对检修维护工作进行质量检查。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质量记录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体系,记录检修维护的全过程。
第七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五条培训定期对检修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考核对检修维护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定期考核。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基本要求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基本要求2.1轮轴新组装和检修修程2.1.1铁路货车轮轴新组装是新品车轴、车轮、轴承及附件的全新组装,可装用于新造铁路货车和各级修程货车。
2.1.2 铁路货车轮轴检修修程从低级到高级依次分为一级修、二级修、三级修和四级修。
一级修是经对轴承、车轮外观技术状态检查,无需退卸轴承,仅对车轮踏面进行旋修的轮轴检修,主要结合货车站修进行,修复后装用于辅修、临修货车。
二级修是经对轮轴外观技术状态检查,无需退卸轴承但需探伤的轮轴检修,主要结合货车段修、入段厂修进行,修复后装用于段修及以下修程货车。
三级修是经对轮轴外观技术状态检查,需退卸轴承而不需分解轮对的轮轴检修,主要结合货车段修、入段厂修、工厂(公司)厂修进行,修复后可装用于各级修程货车,其中单端退卸轴承的修复后装用于段修及以下修程货车。
四级修是检修过程中需分解轮对并重新组装,且车轮踏面经过旋修(新品车轮除外)的轮轴检修,主要在车辆段轮轴(车轮)车间和工厂(公司)进行,修复后可装用于各级修程货车。
铁路货车轴承检修分为一般检修和大修。
2.2 质量保证铁路货车车轴、车轮、轮对、轮轴、轴承实行质量保证,时间统计精确到月,在正常运用和维护条件下,其质量保证要求规定如下:2.2.1 车轴制造的质量保证在规定的车轴使用寿命期内,凡由于车轴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应由车轴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凡由于车轴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危及行车安全的缺陷车轴,由车轴制造单位免费更换。
2.2.2 车轮制造的质量保证在车轮的整个使用期内,凡由于车轮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应由车轮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凡由于车轮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危及行车安全的缺陷车轮,由车轮制造单位免费更换。
2.2.3 轮对组装的质量保证2.2.3.1 质量保证期限双列圆锥滚子轴承LZ40钢车轴的轮对为5年,LZ50钢、LZ45CrV钢材质车轴的轮对为6年,圆柱滚子轴承的轮对为4年。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总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载工具,轮轴是铁路货车上重要的并且是可互换的部件,其技术状态直接影响到车辆的运行安全。
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要求,体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技术及管理要求,促进铁路货车修程修制发展,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轮轴技术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轮轴技术、管理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轮轴技术与管理的专业性文件,全面涵盖了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组装、检修、探伤技术和信息化、安全、备用轮轴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对轮轴的组装、检修、探伤和管理,滚动轴承(简称轴承,下同)的一般检修、大修和压装,车轮、车轴的加工和标记,以及备用轮轴管理、轮轴信息化管理、热轴故障鉴定分析,其他要求仍执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电报规定,圆柱滚子轴承检修及组装要求执行《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1.3铁路货车轮轴修程分为轮轴一级修、二级修、三级修、四级修,轴承修程分为一般检修和大修,在货车定期检修的框架下,实行以换件修和专业化集中修为主,以状态修为辅的检修管理体制,结合铁路货车检修进行,但又与铁路货车检修相对独立。
1.4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和管理工作是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铁路货车轮轴新组装的目的是满足新造货车、补充检修货车使用需要,一级修的目的是维护轮轴的基本使用性能,二级修、三级修的目的是维护轮轴的技术性能,四级修的目的是恢复轮轴的技术性能;轴承一般检修的目的是维护轴承的技术性能,轴承大修的目的是恢复轴承的技术性能,加强轮轴管理的目的是保证轮轴满足使用要求,保持运输秩序畅通,实现质量追溯。
铁路车辆维修许可实施细则
铁路车辆维修许可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车辆维修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铁路车辆为《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4号)附件《铁路机车车辆类型目录》及其补充文件中编号为2001、2002和编号首位为3、4、5、9的产品,以及编号为2003、6004、6005、6006和编号首位为8的产品中的车辆(铁路救援起重机吊臂平车除外,见附件1,以下简称“车辆”)。
本细则所称维修是指铁路车辆整机性能的恢复性修理或维护性修理。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维修,并在中国铁路使用的车辆,车辆维修企业须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取得相应的车辆维修合格证。
第四条车辆的维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技术发展政策及铁路装备现代化的要求,符合铁路用户的需求。
第五条铁道部行政许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机构”)负责受理维修合格证的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铁道部运输局负责维修许可申请的审查及维修许可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取证条件和申报材料第六条取得维修合格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申请人应具有维修产品的图样、工艺等相关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
(二)申请人应具有铁路车辆生产或维修资质,或具有连续3年以上生产大型机械产品的经历,或列入铁道部发展规划的新建专用车辆维修基地。
(三)申请铁路车辆维修许可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请铁路货车维修许可的申请人,其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铁路货车通用车型相应修程平均检修单价的1000倍;申请铁路客车、动车组维修许可的申请人,其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主型客车相应修程平均检修单价的150倍。
(四)《维修技术准备报告》通过审查。
(五)维修样车按规定进行的相关试验合格。
(六)维修样车通过生产质量鉴定。
(七)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生产管理能力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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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车轮轴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实施细则
《铁路货车轮轴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铁路货车轮轴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规程》的要求、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转向架车间轮轴探伤、检测、压装设备的检修维护管理,主要包括半自动环形件(轴承内、外圈)磁粉探伤机、半自动轮对专用磁粉探伤机、车轴荧光磁粉探伤机、轮轴微机控制超声波自动探伤机、多通道数字超声波探伤仪、轮对综合自动测量机、轮对压装机、滚动轴承压装机。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车间设立以技术副主任为首的设备职能组,全面负责轮轴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责
5.1 车间技术副主任的职责
负责检查、指导轮轴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5.2 车间设备员的职责
(1)负责制定轮轴专用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
(2)负责编制并提报轮轴专用设备年度更新改造、大、中修建议计划。
(3)负责编制轮轴专用设备定保、小修工作计划和备品备件的制作、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轮轴专用设备使用、维修人员的培训、考核。
8.1 设备的季检每季进行一次。
8.2 非探伤设备的季检由车间技术副主任、设备员、设备维修人员、设备操作者共同参加,对设备的整机技术性能指标进行确认,对设备外设配件进行检查,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测,设备员填写《轮轴专用设备季检记录表》,参加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探伤设备的季检由技术处组织,车间技术副主任、设备员、设备维修人员、设备操作者共同参加。
8.3 非探伤设备的季检记录由车间保存,保存期为2年。
探伤设备的季检记录由技术处保存。
第九条日常保养
9.1日常保养的基本要求为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设备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油嘴齐全,油毡、油线清洁,油标明亮,油路畅通。
(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设备操作人员熟悉设备结构,遵守操作维护规程,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监测异状,不出事故。
9.2设备操作者将设备运转情况认真填写在《设备点检、运转记录卡》上,接班操作者要对上班次记录填写情况进行确认。
第十条临修
10.1发生故障时,设备操作者应及时通知车间检修人员,维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设备维修人员要填写《轮轴专用设备临修记录簿》,
并由设备操作人员签认。
《轮轴专用设备临修记录簿》由设备使用车间保存,保存期为2年。
10.2备品备件和专用仪器、仪表由维修班长负责管理和日常保养。
10.3 设备员每月进行临修故障统计,并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故障原因分析,建立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校验及检定
11.1轮轴专用设备每班开工前,由操作者、班长、质检员、验收员共同进行日常性能试验,对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进行校验,操作者打印或填写相关日常性能校验记录;探伤设备还需进行设备季度性能检查。
参加人员共同签章确认。
记录由使用车间保存,保存期为3年。
11.2设备上的仪表、传感器及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按相关的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禁止过期使用。
第十二条定期检修
12.1 每月5日前由车间设备员下达月度小修计划,维修人员应按规定的检修项目进行小修,小修完毕后,由设备修理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单》,设备员组织设备使用者、设备修理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填写《设备修理质量验收记录》,相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记录保存1
个检修周期。
12.2 每年7、8月份开展设备大检查活动期间,由车间设备员编制并向设备处提报轮轴专用设备年度更新改造、大、中修建议计划。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
13.1 建立轮轴专用设备技术档案,轮轴设备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设备履历簿
⑵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
⑶设备原理图、电气图、结构图、设备基础等图纸资料;
⑷易损件目录及图纸;
⑸设备安装试运验收交接单;
⑹设备改造、改进的方案、图纸资料;
⑺设备定期检修及鉴定记录。
13.2轮轴专用设备使用单位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应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轮轴专用设备验收前,设备生产厂家负责对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技术人员、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验收设备。
新购设备按照设备技术条件进行验收,大、中修设备按本规程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人员要求
14.1轮轴设备维修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维修人员应全面掌握设备技术性能与维护使用要求,具有快速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
14.2从事轮轴专用设备检修和操作的人员须经过工厂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填发《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岗位合格证由工厂进行年审。
第十五条记录
15.1设备点检、运转记录卡
15.2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簿
15.3轮轴专用设备季检记录簿
15.4轮轴专用设备临修记录簿
15.5设备检修单
15.6设备修理质量验收记录
编制:日期:2011-6-27
审核:日期:2011-6-28
批准:日期:201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