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工作操作标准规范(doc 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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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操作规范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一、背景介绍资产评估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客观、准确评估的过程。

在金融、投资、公司运营等领域中,资产评估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资产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一套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是必要的。

二、评估范围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企业资产、知识产权、金融资产等。

评估工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扩展评估范围,以确保全面评估。

三、评估程序1. 资产信息收集资产评估前,需要收集评估对象的相关信息。

包括资产的基本情况、历史数据、市场变化等。

这些信息将为后续评估提供依据。

2. 评估方法选择根据资产的特点和评估目的,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常用的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评估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严格按照所选方法进行评估。

3. 数据分析和计算评估人员应对收集到的资产数据进行分析,并进行相应的计算。

针对不同的评估方法,有不同的计算要求。

评估人员需要熟悉各种计算方法,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4. 评估报告编制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的重要成果之一。

评估人员应编制完整、准确的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方法、数据分析和计算过程、评估结果等。

评估报告需要清晰、易懂,并包含必要的图表和说明。

四、评估人员要求1. 专业能力评估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知识,了解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

对于不同类型的资产,评估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2. 中立公正评估人员应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干扰。

评估过程中不得接受外部压力或影响,评估结果应客观真实。

3. 保密能力评估人员需要具备保密能力,确保评估对象的信息不被泄露。

评估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将评估对象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五、质量控制措施为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作为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应采取以下质量控制措施:1. 内部审查评估机构应设立内部审查机构,对评估工作及评估结果进行审查。

确保评估过程中不出现错误或违规行为。

2. 外部验证评估结果可以通过与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进行交流、验证。

资产评估工作规范

资产评估工作规范

资产评估工作规范资产评估是对财务会计报表中的各类资产进行评估、估价、鉴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制定一套完善的资产评估工作规范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资产评估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范围与对象资产评估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债权债务等各类可估价的财务资产。

评估对象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计师、投资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同时也包括公司内部部门与决策层。

二、资产评估准则与方法1. 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包括基准日、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可变现价值等。

评估师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行业标准,确保评估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2. 评估方法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资产评估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评估师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并明确评估过程中所用到的数据来源和调整方法。

三、评估报告的编制与要求1. 报告结构评估报告应包括封面、目录、摘要、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结果、附注等部分。

报告结构应简洁清晰,便于读者查阅。

2. 报告内容与要求评估报告应准确、完整地呈现资产评估的过程和结果。

对于评估对象的描述、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运用、数据的收集与整理,都应详细说明。

报告还应包括评估师的资格证明以及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四、评估师的职责与要求1. 职责评估师作为资产评估的专业人士,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精神,严守职业操守,保证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评估师还应遵守保密义务,确保评估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2. 要求评估师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资产评估准则、方法和工作流程。

评估师还应持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并通过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五、评估结果的使用与披露评估结果应根据评估目的进行合理使用,包括决策依据、贷款审批、投资分析等。

对于涉及上市公司的评估结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并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实施时间】1996-05-07【发布单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为规范资产评估操作,提高资产评估审核确认工作水平和效率,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并在审核确认评估报告以及检查监督评估工作中贯彻执行。

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反映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为以后修改提供参考。

附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制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范”)。

第二条本操作规范用于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确定资产现行公允价格而进行的各项资产评估,包括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时按规定进行的资产评估及其审核验证。

第三条本操作规范为资产评估基本操作的规范意见,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本规范之外的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时,须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专门予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本操作规范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中国资产评估会协会负责修改和重新颁布。

第二章资产评估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第五条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二0一0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评估程序—基本要求 (3)第三章评估程序—具体要求 (4)第四章流程规范—业务约定书 (11)第五章流程规范—资产评估资料清单(1) (12)第六章流程规范—核心程序(1) (13)第七章流程规范—工作底稿(1) (47)第八章附则 (50)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控制执业质量及风险,提高执业水平及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办法、资产评估相关准则、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所称资产评估,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三、本规程所称评估程序,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

四、本规程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本单位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五、本规程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六、本规程所称机器设备,是指人类利用机械原理以及其他科学原理制造的、特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有形资产,包括机器、仪器、器械、装置、附属的特殊建筑物等。

七、本规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

八、本规程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九、本规程适用于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作为统一标准及规范,指导本单位评估人员履行评估程序,实施工作目标, 撰写评估报告,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

十、本单位评估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及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时,应遵守适用的资产评估行业相关准则;从事本规程未详细规定的特定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时,应遵守或参照适用的相关规定,如:珠宝首饰的评估应遵守《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应遵守《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应遵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及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时,应同时遵守国家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制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范”)。

第二条本操作规范用于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确定资产现行公允价格而进行的各项资产评估,包括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时按规定进行的资产评估及其审核验证。

第三条本操作规范为资产评估基本操作的规范意见,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本规范之外的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时,须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专门予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本操作规范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修改和重新颁布。

第二章资产评估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第五条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产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第六条资产评估要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以被评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或假设前提,确定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现行公允价值。

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第七条资产评估要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性原则。

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替代性原则是指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应选用最低的一种。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实施时间】1996-05-07【发布单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为规范资产评估操作,提高资产评估审核确认工作水平和效率,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并在审核确认评估报告以及检查监督评估工作中贯彻执行。

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反映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为以后修改提供参考。

附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制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范”)。

第二条本操作规范用于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确定资产现行公允价格而进行的各项资产评估,包括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时按规定进行的资产评估及其审核验证。

第三条本操作规范为资产评估基本操作的规范意见,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本规范之外的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时,须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专门予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本操作规范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中国资产评估会协会负责修改和重新颁布。

第二章资产评估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第五条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资产评估业务工作底稿操作规程

资产评估业务工作底稿操作规程

资产评估业务工作底稿操作规程一、本规范适用于企业会计制度下的评估对象为企业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的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

二、以单项资产作为评估对象的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应参照本规范,并遵守适用的工作底稿编制和管理要求。

三、工作底稿包括管理类工作底稿及操作类工作底稿。

1.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索引号为G。

2.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索引号为C,各科目编号与资产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编号一致。

通常包括:(1)相关当事方基本情况资料。

(2)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3)其他中介机构资料。

(4)被评估资产真实存在、评估基准日余额正确的相关资料。

(5)被评估资产权属情况,明确归被评估单位所有的相关资料。

(6)被评估资产评估价值的确定方法、依据、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

四、基本要求1.评估人员应遵守《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等相关规定,编制工作底稿,其目录详见《工作底稿目录》。

2.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3.工作底稿应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结论明确。

签字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4.工作底稿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文档,签字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形式。

电子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重要工作底稿,如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现场勘查记录、询价记录和评定估算过程记录等,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文档。

5.收集的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资料作为工作底稿,应当由提供方在相关资料中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6.工作底稿应当做到资料完整、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并可通过使用交叉索引和备注说明等形式反映工作底稿间的勾稽关系。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手册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手册
◆一般要求:存货的抽查数量应达到40%以上,价值量应达到60%以上;并对质量状况、成新率进行记录、评价
④分项目的具体要求
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索取申报表,并核对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
◆核对申报总计数与明细帐是否一致。
◆了解是否有一年以上未清理的在途材料,如果有,了解原因,并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章)。
◆索取产成品(库存商品)盘点表。
索取所有应收票据的复印件与申报明细表逐项核对。对于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变现的应收票据,应由企业对变现金额及变现情况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逐项了解应收票据的可变现情况。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
应收票据பைடு நூலகம்报明细表。
应收票据复印件
对可能和已经坏帐的应收票据出具坏帐原因、坏帐金额、及有关坏帐依据(如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的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其他应收款申报明细表。
根据评估人员的要求提供债务人的地址。
对其他应收款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证明。
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债务人死亡、失踪、对方企业长期亏损无力偿付等其他情况,应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帐龄分析表
回函情况汇总表
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
◆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
◆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银行余额调节表中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相关银行的函证地址、邮编等资料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3篇)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1. 为规范资产评估业务操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时的操作。

二、业务承接1. 评估机构在承接资产评估业务时,应充分了解委托方的需求,明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

2. 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3. 评估机构在签订协议前,应审查委托方的资质、资产状况及相关材料,确保符合评估要求。

三、评估准备1. 评估机构应组织评估团队,明确评估人员职责,确保评估团队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 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基准日,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和评估指标。

3. 评估机构应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资产权属证明文件;(2)资产清单及账目;(3)资产使用状况及收益情况;(4)市场交易信息;(5)宏观经济、行业及政策环境;(6)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四、现场调查1. 评估人员应实地调查资产状况,了解资产的使用、维护、运营等情况。

2. 评估人员应收集、核实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评估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评估人员应关注资产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说明。

五、评估实施1. 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方案,采用适当的方法对资产进行评估。

2. 评估人员应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经验和市场分析,对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界定。

3. 评估人员应关注评估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六、评估报告1. 评估报告应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评估结果。

2. 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评估机构基本信息;(2)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3)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和评估指标;(4)评估结果及分析;(5)评估过程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6)评估人员声明。

七、质量控制1. 评估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评估业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标准规范(doc 53页)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标准规范(doc 53页)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标准规范(doc 53页)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目录流动资产评估长期投资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机器设备评估递延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负债评估一、流动资产评估1、货币资金(1)评估过程◆用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货币资金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如果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索取所有银行帐户基准日时的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所有的银行帐户进行函证。

◆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明细帐进行核对。

◆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帐项逐项了解其原因,对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1)评估过程◆用预付帐款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预付帐款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预付帐款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选择预付帐款重要项目,函证年末余额的正确性,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

回函金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未回函的,可再次复询,如不复询可采用替代程序进行检查,根据替代检查结果判断其债权的真实性或出现坏帐的可能性。

♦对未发询证函的应收帐款,应抽查有关合同、发票及原始凭证,一是检查手续是否齐备,二是检查是否属于预付性质。

♦抽查入库记录,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帐款在预付帐款和应付帐款、在建工程这两个科目同时挂帐的情况。

♦检查应收帐款中有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的,以及破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回收的,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检查是否经授权批准,并向企业索取相关证明。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一、引言资产评估是指对各类资产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以确定其价值的过程。

准确评估资产价值对于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和资本市场的有效发挥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资产评估操作,提高评估准确性和公信力,制定本。

二、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资产评估过程中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准时性,评估者应公正、公平、诚信、守信地履行其职责,不得有违规行为。

2. 客观独立原则资产评估应基于客观的评判方法和标准,评估师应独立行使职责,防止受到利益相关方的不当干扰。

3. 安全可靠原则资产评估应确保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的安全可靠,评估师应妥当保管相关资料和业务奥秘,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三、操作流程1. 评估委托评估委托双方应签订评估合同明确评估内容、标的资产以及评估费用和支付方式等因素,明确评估师的权益和责任。

2. 信息调查评估师应针对评估对象的不同特点,收集、整理和核实相关信息,确保评估过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计算评估价值评估师依据资产的特点,接受合理的评估方法和模型,对评估对象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计算出评估价值。

4. 编制报告评估师应编制详尽的评估报告,包括评估对象的基本状况、评估方法和过程、评估价值以及相关风险提示等内容,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5. 报告批阅评估报告应由评估师主管或独立批阅人进行批阅,确保评估结论及其依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6. 报告发布评估报告应准时发布给委托方,同时依据需要进行公开披露,确保市场公平来往和信息透亮。

四、风险提示1. 评估风险评估师应针对评估对象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熟识和评估,确保风险合理计量和评估价值的准确性。

2. 职业道德风险评估师应恪守职业行为规范,不参与不正当的协议定价或虚构来往,确保评估结果客观、真实和可信。

3. 法律风险评估师应熟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过程合法合规,防止因评估操作不当造成法律责任。

五、监督管理1. 评估机构监管评估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评估师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评估操作规范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企业资产评估的操作规范

企业资产评估的操作规范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流动资产评估长期投资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机器设备评估递延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负债评估一、流动资产评估1、货币资金(1)评估过程◆用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货币资金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如果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索取所有银行帐户基准日时的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所有的银行帐户进行函证。

◆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明细帐进行核对。

◆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帐项逐项了解其原因,对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余额调节表中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相关银行的函证地址、邮编等资料◆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现金盘点表◆银行询证函◆填制函证情况表,并写出函证情况说明,主要写出函证结果不符的原因及处理情况2、短期投资(1)评估过程◆用短期投资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短期投资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短期投资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投资种类、变现能力及其他需要了解的特殊事项。

对无法变现的有价证券,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字、盖章)。

◆对上市的有价证券,应根据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计算有价证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价值。

◆对非上市的债券,应根据票面利率或约定利息率、面值计算债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本息和。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实施时间】1996-05-07【发布单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为规范资产评估操作,提高资产评估审核确认工作水平和效率,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并在审核确认评估报告以及检查监督评估工作中贯彻执行。

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反映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为以后修改提供参考。

附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制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范”)。

第二条本操作规范用于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确定资产现行公允价格而进行的各项资产评估,包括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时按规定进行的资产评估及其审核验证。

第三条本操作规范为资产评估基本操作的规范意见,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本规范之外的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时,须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专门予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本操作规范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中国资产评估会协会负责修改和重新颁布。

第二章资产评估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第五条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doc 54页)8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doc 54页)8

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doc 54页)8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目录流动资产评估长期投资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机器设备评估递延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负债评估◆用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货币资金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如果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索取所有银行帐户基准日时的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所有的银行帐户进行函证。

◆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明细帐进行核对。

◆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帐项逐项了解其原因,对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余额调节表中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相关银行的函证地址、邮编等资料◆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现金盘点表◆银行询证函◆填制函证情况表,并写出函证情况说明,主要写出函证结果不符的原因及处理情况1、短期投资(1)评估过程◆用短期投资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短期投资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短期投资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投资种类、变现能力及其他需要了解的特殊事项。

对无法变现的有价证券,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字、盖章)。

◆对上市的有价证券,应根据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计算有价证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价值。

◆对非上市的债券,应根据票面利率或约定利息率、面值计算债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本息和。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试行(共48页)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试行(共48页)

资产评估操作标准意见〔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开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制定资产评估操作标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标准〞〕。

第二条本操作标准用于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确定资产现行公允价格而进行的各项资产评估,包括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时按规定进行的资产评估及其审核验证。

第三条本操作标准为资产评估根本操作的标准意见,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本标准之外的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时,须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专门予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本操作标准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中国资产评估会协会负责修改和重新公布。

第二章资产评估根本原那么和根本方法第五条资产评估要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那么。

独立性原那么是指资产评估要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客观性原那么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根底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那么是指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根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第六条资产评估要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那么,即以被评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或假设前提,确定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现行公允价值。

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局部改变。

第七条资产评估要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那么、替代性原那么和公开市场原那么等操作性原那么。

资产持续经营原那么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根底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替代性原那么是指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那么应选用最低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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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工作操作标准规范(doc 53页)资产评估工作操作规范目录流动资产评估长期投资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机器设备评估递延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负债评估◆用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货币资金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如果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索取所有银行帐户基准日时的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所有的银行帐户进行函证。

◆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明细帐进行核对。

◆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未达帐项逐项了解其原因,对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货币资金申报明细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余额调节表中三个月以上的未达帐项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相关银行的函证地址、邮编等资料◆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现金盘点表◆银行询证函◆填制函证情况表,并写出函证情况说明,主要写出函证结果不符的原因及处理情况1、短期投资(1)评估过程◆用短期投资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短期投资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短期投资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投资种类、变现能力及其他需要了解的特殊事项。

对无法变现的有价证券,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字、盖章)。

◆对上市的有价证券,应根据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计算有价证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价值。

◆对非上市的债券,应根据票面利率或约定利息率、面值计算债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本息和。

◆对非上市的股票,按帐面值确认评估值。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短期投资申报明细表。

♦对无法变现的有价证券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短期投资各项目的复印件♦有价证券保管人的通讯地址◆有价证券购入的原始凭证♦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库存有价证券盘点表◆有价证券询证函◆上市证券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查询资料及非上市带息证券的利息计算过程。

2、应收票据(1)评估过程♦用应收票据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应收票据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应收票据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索取所有应收票据的复印件与申报明细表逐项核对。

对于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变现的应收票据,应由企业对变现金额及变现情况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逐项了解应收票据的可变现情况。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应收票据申报明细表。

♦应收票据复印件♦对可能和已经坏帐的应收票据出具坏帐原因、坏帐金额、及有关坏帐依据(如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的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对权属不明确的票据(如:用于抵押、质押的票据等),应由企业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签名、盖章)和抵押、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对可能坏帐、已经坏帐的票据,要求企业出具坏帐原因、坏帐金额、及有关坏帐依据(如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的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应收票据在评估基准日的贴现率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贴现计算过程3、应收帐款(1)评估过程♦用应收帐款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应收帐款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应收帐款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分析应收帐款的及余额构成,选取帐龄长、金额大的应收帐款向债务人函证,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

回函金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未回函的,可再次复询,如不复询可采用替代程序进行检查,根据替代检查结果判断其债权的真实性与可收回性。

♦对未发询证函的应收帐款,应抽查有关合同、发票及原始凭证。

♦检查应收帐款中有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的,以及破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回收的,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检查是否经授权批准,并向企业索取相关证明。

♦检查向债务人询证回函的例外事项及存有争议的余额。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应收帐款申报明细表。

♦根据评估人员的要求提供应收帐款的函证地址。

♦对应收帐款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证明。

♦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债务人死亡、失踪、对方企业长期亏损无力偿付等其他情况,应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部分合同、发票及原始凭证。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函证结果汇总表◆应收帐款帐龄分析表4、预付帐款(1)评估过程◆用预付帐款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预付帐款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预付帐款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选择预付帐款重要项目,函证年末余额的正确性,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

回函金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未回函的,可再次复询,如不复询可采用替代程序进行检查,根据替代检查结果判断其债权的真实性或出现坏帐的可能性。

♦对未发询证函的应收帐款,应抽查有关合同、发票及原始凭证,一是检查手续是否齐备,二是检查是否属于预付性质。

♦抽查入库记录,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帐款在预付帐款和应付帐款、在建工程这两个科目同时挂帐的情况。

♦检查应收帐款中有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的,以及破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回收的,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检查是否经授权批准,并向企业索取相关证明。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预付帐款申报明细表。

♦根据评估人员的要求提供预付帐款的函证地址。

♦对预付帐款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证明。

♦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债务人死亡、失踪、对方企业长期亏损无力偿付等其他情况,应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部分合同、发票及原始凭证。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函证结果汇总表◆预付帐款帐龄分析表5、应收股利(应收利润)(1)评估过程◆用应收股利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应收股利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应收股利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应收股利收回的可能性。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应收股利申报明细表。

♦被投资单位关于发放股利的董事会决议。

♦对应收股利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说明。

♦若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6、应收利息(1)评估过程♦用应收利息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应收利息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应收利息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核实企业帐面记录的应收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了解应收利息收回的可能性。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索取企业应收利息申报明细表。

♦债券或借据的复印件。

♦对应收利息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说明(签字、盖章)。

♦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8、应收补贴款(1)评估过程♦用应收补贴款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应收补贴款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应收补贴款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了解应收补贴款收回的可能性。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应收补贴款申报明细表。

♦企业取得应收补贴款的相关文件。

♦对应收补贴款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说明。

9、其他应收款(1)评估过程♦用其他应收款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其他应收款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项目,检查原始凭证或对其进行函证。

♦逐项了解其他应收款收回的可能性。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其他应收款申报明细表。

♦根据评估人员的要求提供债务人的地址。

♦对其他应收款中不能收回的项目,要求企业出具有关证明。

♦对方企业破产,应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其他外部证明材料。

♦债务人死亡、失踪、对方企业长期亏损无力偿付等其他情况,应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名、盖章)。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帐龄分析表♦回函情况汇总表10、待摊费用(1)评估过程♦用待摊费用申报明细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核对(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待摊费用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抽查证明大额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始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以查核其发生额是否正确。

♦了解待摊费用的原始发生额、摊销方法、摊销期、各项待摊费用对应的资产或权利在评估基准日是否存在。

A:根据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分析企业待摊费用摊销方法是否合理,摊余金额是否正确。

如果企业申报金额不正确,则应计算正确的摊余金额。

B:如果待摊费用对应的资产为实物资产,则应按实物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检查有无不属于待摊费用性质的会计事项,有无长期未结清的待摊费用,如有,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

(2)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和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①向企业索取的资料♦待摊费用申报明细表。

♦待摊费用各项目发生时的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②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待摊费用的评估方法及过程。

11、存货(1)评估过程①核对:◆盘点表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申报表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

◆用申报汇总表与基准日会计报表中的存货项目进行核对。

(如没有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需与存货总帐及明细帐核对。

)对数据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②需要了解、掌握的情况◆了解产成品(库存商品)的销售情况(哪些产品是畅销的,哪些是一般销售的,哪些是滞销的)。

◆了解各类存货的质量状况(失效、变质、残损等)。

◆积压情况。

◆盘盈、盘亏情况。

◆主要外购存货主要的供货厂家及现行市价。

对存货进行现场盘点和勘察。

◆在申报表中选取一定量样本与实物核对;在现场选取一定量样本与申报表核对。

◆一般要求:存货的抽查数量应达到40%以上,价值量应达到60%以上;并对质量状况、成新率进行记录、评价④分项目的具体要求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索取申报表,并核对各级合计数是否正确。

◆核对申报总计数与明细帐是否一致。

◆了解是否有一年以上未清理的在途材料,如果有,了解原因,并要求企业出具文字说明(签章)。

◆当年发生的在途材料按申报的帐面价值进行确认,以前年度发生的根据具体情况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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