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自控及监控安装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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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自控及监控安装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发包方: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承包方: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注: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1、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等承包方式,按照甲方确定的设备材料清单、系统功能,承包整个厂区自控及监控安装,并应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二、系统材料明细:
见方案表.
三、工程造价及其支付:
(一)、工程造价
1、本次自控及监控安装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2、本工程按工程总造价包干。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预付合同总额的15%;
2、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
3、工程竣工,付至合同总额的90%。
4、余款10%作为保质金,若承包方无发生违约行为,自保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结清余款。
5、每次支付工程款,承包方须先提供等额的收款收据换取支票。
四、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年月日进场,工期为进场起 90 日。
2、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五、技术标准:
所有自控设备及材料制作、安装等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设备材料清单及国家相关规定中相应的要求。
六、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七、验收:
1、工程验收以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说明书及图纸、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并应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验收。
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自接通知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协同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工程竣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标准,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 2 份向甲方移交。
4、如在验收中产生纠纷,以武汉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报告为准。
八、维修保养:
1、本自控设备及安装工程保质期为12个月,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保质期内,如工程发现属于乙方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场维修,若非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因甲方人为损坏而又要求乙方修理的,材料、设备参考价格明细表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2、自保质期届满之日起,保养维护服务内容如下(具体维修保修费的付款方式及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另签补充协议):
A:乙方每月一次主动派员前往系统现场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踪了解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根据各个业主建立用户跟踪卡,对各个系统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
B: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系统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九、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正式文件后的 15 日内完成。
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3、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委派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5、乙方供货后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6、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有关的规定到有关的部门办理好所有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2、施工前的 7 天必须把有关的设计、施工方案送甲方、担保方审查。
3、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担保方及有关部门。
4、委派为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乙方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6、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或更换。
7、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他人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8、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与甲方确认的品牌、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无偿更换,直至达到标准。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0‰计付违约金。
4、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标准,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
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5、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均具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七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4、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除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该条款的有效期由三方另行商定。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
乙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