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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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第5章 基础理论与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学--第5章 基础理论与基本原则


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本职能。

五、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主体:指构成严格 意义上的刑事诉讼所不可缺少 的、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国家 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传统刑事诉讼主体的单一化 现代刑事诉讼主体的多元化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主体 刑事诉讼中的控诉权主体之一:公安机关、国家安 全机关(1983)、军队保卫部门(1993)、监狱 (1994)
价值:值得人们追求的善。通常区分为作为方法的善与
作为目的的善,即工具价值与固有价值。具体包括:
价值观念、价值标准、价值目标
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能够满足国
家、社会和一般成员特定需要而对国家、社会和一般
成员所具有的效用,以及刑事诉讼程序本身所具有的
正当性与合理性。
(一)关于诉讼程序价值论的学说
实现某种特定的外在目标为标准,而应当以诉讼程序本身是
否具备一些内在品质为唯一价值标准。 正义先于真实;刑事程序的真正价值在于能够给予被告 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机会,提供一种确保被告人与裁判者通过 协商、对话和争辩而共同制作裁判的场合,使被告人通过积 极有效的参与裁判的制作过程而保持一种道德主体地位。 ——达夫(R.A.Duff)

一、绪论部分

二、总论部分
三、程序论部分 四、刑事司法国际准则


一、诉讼与刑事诉讼(性质、价值、目的、 任务、作用、历史) 二、刑事诉讼法(性质、价值、目的、任 务、作用、历史)

基本理念(实体正义、程序正义、诉讼人权…)
基本范畴(目的、价值、结构、职能、主体、客 体、行为、阶段) 基本原则(程序法定、无罪推定、司法独立、审 判中立、司法审查、控辩平等、程序参与、有效 辩护、程序公开、诉讼及时、禁止强迫自证有罪、 一事不再理、相应性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诉讼公正原则:刑事诉讼法坚持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在判决时,必须公正、客观地评价证据,依法判断相关事实,并依法对被告人作出有利于其合法权益保护的判决。

2.禁止逆证推定原则:刑事诉讼法禁止将被告人的缺席作为对其罪行有力证据的推定,保障了被告人的质证、答辩权益。

在审理中,法院必须确保被告人能够提供有效的辩护。

3.罪刑法定原则:刑事诉讼法保护被告人的知情权和辩护权,规定了明确的罪刑法定原则。

也就是说,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法院不能根据无明确规定的法律罪名以及模糊的法律条款来审判被告人。

4.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享受无罪推定原则。

即法院在未经审理证明其有罪前,视被告人为无罪。

被告人只有在经过法庭判决认定有罪后,才会被视为罪犯。

5.证据确实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必须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进行审查。

证据不合法或不明确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同时,法院也鼓励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6.快捷审理原则:刑事诉讼法鼓励对刑事案件进行快捷审理,以确保案件的迅速、公正和高效处理。

法院应及时处理案件,避免过度拖延审判进程,同时也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益。

7.重罚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严惩不贷,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权威。

这一原则确保了刑事诉讼法的公正和威慑力。

总之,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旨在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案件的公正、快捷和高效审理。

这些原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准则。

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法律监督原则;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我们通常提到的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事实上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相关机构及诉讼参与人都必须遵循此原则。

那么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究竟是怎样的呢?小面请跟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具体解答。

▲一、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六)、审判公开原则▲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情况包括4种: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③、14周岁以上不满l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④、1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但是,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法律敎育网(八)、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九)、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十)、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起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二、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的特点作为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行为准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点: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为了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民基本权益,对刑事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的法律制度。

它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具体规定,为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下面将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独立公正原则3.审判主导原则4.纳贿罪原则5.证据确实原则二、基本程序1.立案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第一步是立案。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市、县人民法院都可以立案。

立案过程中要审查案件材料,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并依法作出立案决定。

2.侦查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包括取证、调查讯问等一系列行为,旨在查明案件的真相。

侦查可以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进行。

3.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被告人可以通过辩护人发表意见,并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4.审判审判分为一审、二审和终审等阶段。

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审理,审判必须公开进行,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判决必须有根据、有理由。

5.执行判决生效后,必须进行执行,确保判决的效力。

执行过程中要依法履行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三、具体规定1.证据规则2.被告人权益保障3.辩护人制度4.赔偿救济制度总之,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包括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具体规定。

通过建立合理的刑事诉讼制度,能够确保刑事司法的公正、公正和权威性,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为您介绍一些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知识点。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侦查权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行使;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各机关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进行。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诉讼行为无效。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依靠群众原则刑事诉讼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支持。

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以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

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论其身份、地位、民族、性别等,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7、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同时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8、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诉讼活动依法进行。

二、刑事诉讼的主体1、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工作。

2、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等。

3、人民法院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被追诉的地位,享有一系列的诉讼权利。

5、被害人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

6、自诉人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人。

7、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六、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是进行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的,当然不同的诉讼规定的原则内容是不同的。

那么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刑诉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特别关注: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检、法三机关分别行使;2、法律特别规定只针对侦查权,即除了公安机关以外,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侦查权;3、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等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程序法)、刑法(实体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特别关注:1、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在此前提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其独立使检察权体现于检察系统的独立。

3、法院上下级之间则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其独立使审判权在法院系统独立前提下,主要体现于审级独立。

4、我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

刑事诉讼法第二讲: 总论: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二讲: 总论: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的体系
一、两分法:公理性原则与政策性原则
公理性原则:程序法定原则;司法审查原则;控审分离原 则;审判中立原则;控辨平等原则;无罪推定原则; 辩护原则;参与原则;及时性原则;相应性原则;一 事不再理原则 我国的政策性原则:配合制约原则;检察监督原则 ——谢佑平、万毅《刑事诉讼法原则:程序正义的基石》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二、无罪推定原则
(一)含义:任何人在未经法院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有罪 之前,在法律上均被视为无罪之人。 如何确定一个人有罪? 如何对待有犯罪嫌疑的人? (二)历史渊源: 古罗马诉讼中的“有疑,为被告人之利益”的原则; 1764,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首先提出;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正式将这一原则写入法典;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 公约》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三)具体要求: 1、证明有罪的责任由公诉机关承担,被告人不承担证明 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被告人没有配合侦查机关收 集证明自己有罪的证据的义务,既不能强迫被告人陈 述自己有罪的事实,也不能因为被告人保持沉默或拒 绝陈述就认定其有罪或得出对其不利的结论。 2、疑罪从无:控诉方不能证明指控事实的真实性,事实 真相真伪不明时,法官应当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 3、相关权利保障:反对强迫自证自罪的权利、权利告知 规则和非任意性自白排除规则。
七、迅速及时原则
(一)内涵: 尽可能迅速地推进诉讼程序,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二)目的: 1、有利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 2、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 (三)具体要求: 1、明确诉讼期间或办案期限; 2、简化诉讼程序; 3、加快诉讼节奏。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八、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一)内涵: 任何人不得因同一行为而受到两次以上的刑事起诉、 审判和科刑。 英美法系:禁止双重危险(范围更广、保护更严格) 大陆法系:一事不再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

刑事诉讼是国家对罪犯进行追诉、审判和制裁的过程,是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维护公正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保护公民权利,以及实现严格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的目标,我国刑事诉讼法注重保障人权利益,确立了一系列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正、公平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原则,是坚持法治精神的基本要求。

公正、公平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人不得受到不公正、不公平的对待,要坚持审判独立、公正处置、公开公正、平等对待等基本原则,确保案件按照法律适用及程序公正公平决定。

二、程序规范程序规范是保障诉讼程序正义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司法公正、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程序规范包括诉讼程序合法、公开、公正等要素,要求诉讼程序能够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公正处理和科学决策。

三、独立、公正的审判原则独立、公正的审判原则是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司法公正、法律权威的基础。

独立、公正的审判要求判决者独立自主,与当事人、侵害行为无利益关系,仅根据事实和根据法律进行结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以证据为中心以证据为中心是刑事诉讼的核心,要求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判决的基础和根据,必须具有明确的证明力和证据链,排除可能出现的误判和错案。

五、保障权利、倡导公正保障权利、倡导公正是体现人权保护和促进公正社会秩序的实证原则,是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扮演重要角色。

刑事诉讼中应当充分保障案件所涉及的各方合法权益,特别是包括被告人的诉求,并推动刑事诉讼的公正。

以上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被视为法律底线,在刑事诉讼中都应得到贯彻。

只有坚守这些原则,才能实现公正、公平、公正处理,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和社会稳定。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刑事诉讼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一切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刑事诉讼行为以法律为基础,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换言之,任何人都不能以非法或违背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刑事诉讼活动。

合法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法律为依据,法定适用刑事法律,确保刑事诉讼依法进行;二是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三是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得到监督和制约,防止滥用职权、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要求刑事诉讼活动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公正性原则是确保公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司法公正得到实现的重要保证。

公正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判权的独立性,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保证刑事诉讼活动公正进行;二是承办法官的中立性,承办法官必须在诉讼活动中保持中立的立场;三是证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四是确保被告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或不公待遇。

三、主动性原则主动性原则是指刑事诉讼活动由国家机关依法主导进行,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主动性原则要求刑事诉讼活动由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按照法定程序主动进行,不受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干预或操纵。

主动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家机关作为主体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二是国家机关负责组织并监督刑事诉讼活动,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进行;三是国家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适用程序,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高效进行。

四、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刑事诉讼活动应该符合合理的逻辑和实证规律,基于严谨的思维和科学的方法进行。

合理性原则要求刑事诉讼活动在事实查明、法律适用、证据鉴定等诸多环节上符合逻辑推理和科学分析的要求。

合理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该做到客观、公正、科学的调查和查明事实;二事实查明和证据收集必须基于科学的方法和标准,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三是法律适用必须根据合法性和公正性原则,在正确的法律标准下进行,不得任意武断或滥用职权。

刑事诉讼法第三讲: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三讲: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1、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 《刑诉法》九: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 刑诉法》 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 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 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 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 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 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 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这是诉讼法共有的原则。 这是诉讼法共有的原则。
3、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 A、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 法院、 应明确划分和分清楚; 应明确划分和分清楚; B、三者各自权限专属; 三者各自权限专属; C、三者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刑事案件。 三者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刑事案件。
(七)配合制约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 配合制约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相制约) 相制约) 含义: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 1、含义: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各有关国 家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完成自己的工作, 家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完成自己的工作,确 保刑事诉讼前后衔接,全面落实,严格依法, 保刑事诉讼前后衔接,全面落实,严格依法, 监督到位。 监督到位。 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法律规定: 刑诉法》 人民法院、 2、法律规定:《刑诉法》七: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 执行法律。 执行法律。
第三讲 刑事诉讼法基 本原则与基本度导入案例: 法官让原告代理人代写判决书 导入案例:
2005年 2005年7月,韩锦喜在办理一民事纠纷案中(其中一方当事人叫武 韩锦喜在办理一民事纠纷案中( ),先后作出两份判决书 且文号相同,大部分内容基本相同, 先后作出两份判决书, 保),先后作出两份判决书,且文号相同,大部分内容基本相同, 只有判决部分的内容完全相反。 只有判决部分的内容完全相反。 因怕武保告发“鸳鸯判决书” 韩锦喜以帮武保要回欠款为保证, 因怕武保告发“鸳鸯判决书”,韩锦喜以帮武保要回欠款为保证, 与武保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要求武保永不追究此事。 与武保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要求武保永不追究此事。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河南省高院调查发现,韩锦喜在办理该案中,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河南省高院调查发现,韩锦喜在办理该案中, 4次接受原告及代理人刘某吃请,且与刘某有不正当交往。在其 次接受原告及代理人刘某吃请,且与刘某有不正当交往。 办理的案件中有20余份判决书由刘某代为起草或抄写 余份判决书由刘某代为起草或抄写, 办理的案件中有20余份判决书由刘某代为起草或抄写,存在泄露 审判工作秘密、私自制作诉讼文书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审判工作秘密、私自制作诉讼文书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韩锦喜所在的登封市法院卢店中心法庭庭长曹学军对下属管理不严, 韩锦喜所在的登封市法院卢店中心法庭庭长曹学军对下属管理不严, 监督不力,对上述事件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 监督不力,对上述事件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 此事经登封市法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后, 此事经登封市法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决定对曹学军依法提请登封 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庭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庭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韩锦喜行政 记大过处分,建议市直工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法提请 记大过处分,建议市直工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登封市人大常委会撤销其审判员职务并取消法官资格。 登封市人大常委会撤销其审判员职务并取消法官资格。

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大纲(3篇)

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大纲(3篇)

第1篇一、课程背景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具备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特制定本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大纲。

二、教学目标1. 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程序;2. 培养学生运用刑事诉讼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4. 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三、教学内容1. 刑事诉讼法概述-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刑事诉讼法的体系和基本原则2.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立案制度- 侦查制度- 起诉制度- 审判制度- 执行制度3.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 侦查程序- 起诉程序- 审判程序- 执行程序4.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制度- 证据的种类和证明标准- 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5. 刑事诉讼法中的辩护制度- 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辩护人的辩护方式和辩护策略6. 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参与人- 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7. 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制度- 管辖的概念和种类- 管辖的确定和变更8. 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强制措施的适用程序和解除条件9. 刑事诉讼法中的羁押制度- 羁押的概念和种类- 羁押的适用程序和解除条件10. 刑事诉讼法中的期限制度- 期限的概念和种类- 期限的计算和延长四、实践教学方式1. 案例分析: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让学生分析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学生运用刑事诉讼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角色扮演: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审判,让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等角色,亲身体验刑事诉讼法的实践过程。

3. 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构,了解司法机关的运作和刑事诉讼法的实际应用。

4. 比赛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辩论、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有哪些?一、依法行使原则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三、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四、依靠群众原则五、审判公开原则六、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七、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根据各司法机关的分工规则,可以知道,只有人民检察院才有资格审理刑事诉讼案件,与民事、行政案件不同,此类案件涉及到公民的政治权利、生命权以及自由权,故而司法机关必须按照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审理案件,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刑诉法基本原则: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这一规定确定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基本原则。

具体说来,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

当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条和第225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以依法行使公安机关所享有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权力;监狱对于监狱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可以行使侦查权;对于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军队保卫部门也可以行使侦查权。

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行使,而不能相互代替和?昆淆。

作为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公安机关负责对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并在侦查过程中享有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的权力。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法律监督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有权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有权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诉法》第14条、《行政诉讼法》第10条)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宪法》第134条、《刑诉法》
第9条、《民诉法》第11条、《行政诉讼法》第8条)
(5)审判公开原则(《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第11条、
《民诉法》第10条、《行政诉讼法》第6条)
(6)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
第6条、《民诉法》第8条)
(7)保障诉讼权利原则( 《刑诉法》第14条、《民诉法》第8
条)
3.规定了一些不具备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属性的 “基本原则”
(1)依靠群众原则(《刑诉法》第6条)
(2)两审终审原则( 《刑诉法》第11条、《民诉法》 第10条、《行政诉讼法》第6条)
(3)人民陪审制原则(《刑诉法》第13条)
(5)两审终审原则( 《刑诉法》第11条、《民诉法》第10条、
《行政诉讼法》第6条)
(6)审判公开原则( 《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第11条、
《民诉法》第10条、《行政诉讼法》第6条)
(7)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
第6条、《民诉法》第8条)
(8)保障诉讼权利原则( 《刑诉法》第14条、《民诉法》第8
条)
2.特有原则
(1)专门机关职权分工原则(《刑诉法》第3条第一款) (2)专门机关严守法定程序原则(《刑诉法》第3条第二款) (3)依靠群众原则(《刑诉法》第6条) (4)三机关相互关系原则(《宪法》第135条、 《刑诉法》第7条) (5)辩护权原则( 《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第11条) (6)法院统一定罪原则(《刑诉法》第12条) (7)人民陪审制原则(《刑诉法》第13条) (8)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刑诉法》第15条) (9)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刑诉

新《刑事诉讼法》个人学习总结6篇

新《刑事诉讼法》个人学习总结6篇

新《刑事诉讼法》个人学习总结6篇篇1一、引言最近,我学习了新《刑事诉讼法》,感觉受益匪浅。

这部法律是我们国家为了规范刑事诉讼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制定的。

通过学习,我不仅了解了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原则和基本内容,还掌握了一些重要的制度和程序。

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对这部法律进行全面的阐述。

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原则和基本内容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刑事诉讼活动,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而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

其基本原则包括: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等。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刑事案件的管辖、回避、辩护、强制措施、证据、调查取证、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阶段的具体程序和规定。

这些内容都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具有重要意义。

三、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制度和程序1. 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活动的起始阶段,其目的是查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

在这个阶段,侦查机关需要依法进行调查取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侦查机关还需要遵守法定程序,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2. 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个阶段,人民检察院需要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需要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同时,人民检察院还需要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查起诉活动的公正性。

3. 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阶段,其目的是对被告人进行公正的审判。

在这个阶段,人民法院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确保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人民法院还需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性。

4. 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阶段,其目的是对判决结果进行执行。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行诉讼的权利,不论他是作为当事人还是作为 其他诉讼参与人。 2、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义务指定 或者聘请翻译人员为他们翻译。
3、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 地区,对案件的审理,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 进行;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及其他诉讼文书, 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文字。
事诉讼中依法享有辩护权
(二)法院及其他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 人和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二、贯彻实行本原则的意义
第十三节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 定有罪的原则
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
《刑事诉讼法》第12条 两点基本含义:(一)只有法院才有确定被告
人有罪的权力 (二)在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判决、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之前,不能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 做罪犯看待
(2)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是指公安 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 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通力协作,互相支 持,共同完成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 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任务。
(3)公、检、法三机关互相制约,是指公安 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工作互为条件, 并且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其他 机关作出的有关决定提出异议,要求其纠 正错误,或者重新作出决定。
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及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2款 意义:(1)防止办案人员有法不依,滥用职
权,恣意妄为; (2)有助于加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维护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3)对贯彻“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实现刑事诉讼的科学化、 民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检、法三机关的
互相制约,主要体现在“静态”和“动态”两个方 面。 a.从“静态”方面讲,公、检、法三机关的工 作互为条件,后一个机关的工作,要受前一个 机关工作的限制,并在它的基础上进行。 b.从“动态”的方面讲,公安机关、检察机关 或法院三机关中的每一个机关,都依法可以对 其他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以便及时纠正诉讼 中的错误。

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在法律领域中,刑事诉讼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规定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本文将重点探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刑事诉讼程序。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原则之一。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任何人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被判罪和执行刑罚。

这意味着刑事案件的定罪和处罚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能凭主观臆断或过度扩大解释。

2. 独立性原则刑事诉讼法还坚持独立性原则,即法官在审判中应当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

这保证了审判过程的公正性和司法权威的独立性,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3. 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核心价值观。

它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偏不倚地审理案件。

法院应尽量获取、审查和采纳各方面的证据,确保司法决策的公正性。

4. 快捷高效原则刑事诉讼法还倡导快捷高效原则,即对于刑事案件应该迅速地进行审理,不拖延时间,确保当事人及时获得法律救济。

这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为社会提供一个稳定和公正的环境。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1. 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阶段,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

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搜集证据,并根据证据的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2. 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二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在这一阶段,检察机关将侦查机关搜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并根据证据的齐全性和可靠性决定是否起诉。

若决定起诉,检察机关还需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阶段,由人民法院负责。

在这一阶段,法院依法组织开庭审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审查证据。

最终,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4. 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由监狱等部门负责。

第3章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及制度

第3章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及制度
3、互相制约:则是指公、检、法三机关按照法律的分 工,分别把关,互相监督,互相制衡。
三机关之间的理想关系应当是,以互相制约为主,在 此前提下强调积极配合。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三)法院统一定罪原则 1、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未经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检察院对于符合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法院对于符合第15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裁 定终止审理或者驳回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二、基本制度
(一)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源于13世纪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 这个原则要求: “任何人均不得担任自己诉 讼案件的法官”。;“法官在制作裁判时应 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 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的。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2、依法不予追诉案件的处理
(1)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 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 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 证明。
回避制度是指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 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等人员不得参 与本案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回避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 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案件公正处理的。 5、审判、检察、侦查人员接受当事人或其委 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规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 的。(对违规的审判、检察、侦查人员还应追 究其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法治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原则,也是中国司法制度的核心。

法治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办案、严格适用法律、保护人权、制度化决策等内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所有当事人应平等保护和对待,不设特权和歧视。

依法办案要求执法机关在办案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滥用职权或以非法手段进行调查和审判。

严格适用法律要求法庭在审理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判,不得片面地解释和应用法律,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保护人权要求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侵犯其人身自由、财产权等基本权利。

制度化决策要求司法机关在作出判决时,应以程序化的决策方式,避免个别执法人员的主观意识和随意性。

公正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核心价值和目标。

公正原则包括公正审判原则、公正调查原则和公正执行原则。

公正审判原则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公正裁判。

公正调查原则要求侦查机关在办案时应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调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正义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正执行原则要求刑罚的执行应在依法程序下进行,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刑罚,保证刑罚执行的公正性。

合法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对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限制和规范。

合法原则包括合法侦查、合法证据和合法程序。

合法侦查要求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不能违法乱纪。

合法证据要求法庭只能以依法取得的证据作为判决的依据,对非法证据作排除和排斥处理。

合法程序要求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中,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裁判的合法性和效力。

精确原则是指诉讼活动必须准确无误地进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精确原则包括精确审理、精确证明和精确裁判。

精确审理要求法庭在审理案件时,应仔细审查各方的辩论意见和证据,确保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逻辑严密。

精确证明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可信,并经过公正审查和鉴定。

精确裁判要求法官在作出判决时,应根据案件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做出精确、准确的裁判,确保判决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包括任务和基本原则,管辖,证据,回避,辩护与代理,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其他规定等。

其实刑事诉讼法也是在宪法的基础上用来约束刑事诉讼活动的程序法,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批准逮捕,提起诉讼,审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进行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内容是什么?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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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制度
二、合议制度 含义 内容 例外
合议庭 的组成
审判长 的确定
人民陪审 员制度
合议制度的 内容
合议庭 的活动
合议庭与 审判委员 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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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制度
二、合议制度 含义 内容 例外
合议制度的例外情况即独任制,从审判组织的形式上讲为独任审判 员。它是为节省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而设置的一种审判组织形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1款和第174条的规定,独任制的适用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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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制度
二、合议制度 含义 内容 例外
合议制度,简称合议制,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依法由三人以
上单数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作为审判组织,对刑事案件进行集体审理、
评议和裁决的制度。合议制度是构建和规范审判组织及其相互关系和活动 要求的规范体系。
合议庭
组织形式
独任审判员 审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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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能力目标
1. 应用本章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分析、解释、解决有关涉及 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诉讼法律问题 2.处理涉及有关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诉讼程序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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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本原则
A
基本原则
B 一般原则
C 特有原则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1. 第一审人民法院 作出刑事判决、裁定 后,在法定期间内上 诉、抗诉,以及上一 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 2. 第二审人民法院 作出终审的判决、裁 定,不得再提起上诉 ,同级人民检察院也 不得再次提出抗诉。
1.最高人民法院审 理的第一审刑事案 件,作出的判决和 裁定为终审的判决 和裁定; 2.第一审程序中判 处死刑包括死刑缓 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除了可以上诉、 抗诉到第二审程序 外,还必须经过死 刑复核程序。
讼法设定了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人员、检察人 员和审判人员及其司法辅助人员,具有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法定事由时, 退出本案诉讼活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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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制度
三、回避制度 含义 内容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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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制度
四、公开审判制度 内容 例外 含义
第一节 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概述 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集中体现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 质和基本要求,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或主要诉讼阶段,指导专门机关 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不同于 基本制度,有以下特性:
基础性
抽象性
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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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本原则
合两个条件:
①基层人民法院; ②简易程序。
换言之,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时,才可
适用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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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制度
三、回避制度 含义 内容
公正,是刑事诉讼基本的价值目标。为了有效排除足以影响公正的因
素,保证刑事案件的正确处理,提高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可信度,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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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概述
制度是一种规范体系。刑事诉讼基本制度,是指专门机关处理刑事 案件,尤其是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操作规程。刑事
诉讼的基本制度是刑事诉讼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体系,它构成了刑事
诉讼并且主要是刑事审判基本结构。这种结构使刑事诉讼具备了民主、 公开、公正的特点。 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体系内容可概括为: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 开审判制度和两审终审制度。
公开审判是诉 讼民主化的要求, 是司法公正的保障, 是人民法院进行审 判方式改革的重要 内容。
1.人民法院审理 刑事案件过程的公 开 2.人民法院判决 宣告的公开
1.不公开审判的 情形 2.不公开审判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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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制度
五、两审终审制度
含义
内容
例外
两审终审制度 是一种审级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 某一具体的刑事案 件,经过两级人民 法院的审判后,即 告终结的制度。
二、理和程序处理的根据和标准的基
本准则。任何案件的处理,都必须以“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作 为必要的、充分的条件。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相结合 的过程。
1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
3 4 5
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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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内容图解
基本原则 一般原则 特有原则 合议制度
基 本 原 则 和 基 本 制 度
基本制度
回避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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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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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本原则
三、特有原则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原则 依照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 任原则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 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专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依靠群众原则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 制约原则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 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第四章 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高等教育出版社
目录
学习目标 第四章 基本原 则和基本制度 第一节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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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基本原则的含义、特点和分类,基本制度的含义和 特点
2.理解各一般原则的内容、各基本制度的概念
3.明确各基本原则的地位及法律规定、各基本制度的例外 4.掌握各特有原则的内容、各基本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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