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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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矿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升班组长素质,提高班组长管理水平,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班组,促进班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保证企业的发展目标和管理思想在班组中得以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班组长素质为龙头,以加强班组长培训为抓手,切实提高班组长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真正做到班组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工作考核数据化、工作管理规范化,努力打造重安全、有经验、强技能、善管理、作风硬、将民主的优秀班组长队伍,建设安全、高效、活力、和谐的一流班组,为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条成立班组管理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组长:安全处长
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
成员:各业务科室、队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班组办。
第四条工作目标
1、打造优秀班组长队伍。
2、创建“五型班组”(安全型、学习型、技能型、民主型、团队型)。
3、建立完善的班组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
第五条班组设置
1、便于组织劳动力和指挥生产,便于管理,一般按工作任务,工作性质、作业区间进行划分。一是采、掘、开队组设四个班组,即三个生产班组、一个机电检修班组。二是机运、通风等辅助班组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设置若干个班组。
2、每个班组设班组长1名。
3、每个班组必须设专职安全检查员。
4、班组实行班组长负责制。
第六条班组分类
一类:煤矿井下直接从事采煤、掘进、开拓等生产任务的班组。
二类:煤矿井下的其它班组。
三类:地面直接从事生产、运行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区队(车间)的班组。
第七条班组长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勇于吃苦,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2、具有履行相应岗位的实践能力,专业技术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用于改革、务实创新、勤奋敬业。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近两年内无重大违章、重大事故责任,有中级以上等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4、班组长必须取得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八条班组长任命程序
1、建立后备班组长人才库,每个班组明确2-3名后备班组长,后备人员要通过班组民主选举产生,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班组长、后备班组长在班组办备案。
2、队组聘用班组长只能在班组长后备人员中产生,凡未列入后备人选的人员一律不得任用。
3、聘用班组长,队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班组办审查,分管领导审批认可,并在班组办备案。
4、副班组长由正班组长提名、经区队(车间)研究同意后,分管领导审批认可,并在班组办备案。
第九条班组长的免(撤)职、更换程序
区队、车间提出免(撤)职、更换申请,经分管领导组织班组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审查研究,确认后,由班组办执行、备案。班组办负责每月对班组长任用情况进行一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班组长予以调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更换:
1、班组长在事故分析中受到免(撤)职处分的,必须撤免或更换;
2、职工反映班组长工作能力差,安全责任心不强的,必须撤免或更换;
3、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撤免或更换;
4、班组出现重伤以上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
5、班组月度出现2次轻伤、季度3次或发生集体违章的;
6、本班组连续三个月材料超耗属管理责任的;
7、本班组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队组任务的;
8、本班组连续三个月评为不合格班组的;
9、民主评议,职工满意率达不到70%的;
10、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红线管理制度的;
11、其它被认定为应该解除职务的。
第十条班组长的职责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三大规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本班组的执行,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在召开班前会时,负责对本班人员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进行排查,不适宜上岗的人员有权禁止上岗作业,全面掌握上一班安全生产情况,针对性的安排本班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安排岗证不符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3、接班后,首先详细掌握当班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设备情况,检查支护、顶板、通风、瓦斯等情况,现场存在隐患时,要立即组织处理,隐患不消除不能组织生产,需要停产组织处理隐患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调度室、安全信息站汇报,
4、班组长必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对本班安全生产的重要生产过程、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
5、交接班时,必须将现场遗留的隐患问题向下一班长交代清楚,在下班后必须将本班的一切生产情况先向值班干部汇报。
6、班组长必须认真填写班评估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当班安全检查员按照职工安全行为、按章作业、作业结果达标进行考核和分配。
7、班组长不得提前下班,上井后必须清点当班出勤人数,否则,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8、对安监部门或调度值班、分管领导安排的隐患问题和指令性工作,必须无条件落实。
9、对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及方法指导,并负责检查其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
10、搞好班组民主管理,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充分调动和发挥班组成员的积极性和智慧,努力完成班组各项工作。
11、如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汇报,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一条班组长的权利
1、停产撤人权。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工作面停风及突发性灾害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停止生产,组织人员撤离。
2、调动人力、物力处理隐患权。班组长有权根据现场出现的隐患情况,合理调整劳动组织、人员安排,集中人员、设备、材料处理隐患。
3、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权。班组长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职工的违章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安全生产奖罚权。班组长有权制定班组内部奖金分配方案,报区队(车间)领导审批后,对班组成员进行考核,并按规定分配班组奖;有权按照规定对本班组违反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
5、安全生产组织权。班组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本班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劳动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调整生产部署。
6、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人和事,有权在弄清事实、辨明是非的基础上向有关领导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十二条班组建设与管理的激励机制
1、班组长是培养队组级管理人员的主要渠道,队组长的聘用必须从优秀班组长、驻队安全员中选拔。
2、班组长按高技能人才进行管理,享受待遇和津贴,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班组长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班组建设工作会议。
4、设立班组建设与管理奖励基金。主要用于“五型班组”、优秀班组长表彰和班组管理创新活动等奖励。
5、要优先安排优秀班组长外出带薪参观学习、疗养。
第十三条相关要求
1、班组办负责拿出具体的班组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2、各单位负责拿出本单位班组建设实施办法。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班组建设工作,培养团结进取的班组精神,塑造爱岗敬业的员工形象,营造健康向上的班组管理氛围,宣传报告班组管理的经验做法,不断推进班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