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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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品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降低药品成本,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第五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第六条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第七条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第八条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

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第九条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十条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三章储存与保管第十二条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第十五条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

第十六条对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库存药品应定期检查,及时登记,保持药库干燥、通风环境,做好防霉、防潮、防鼠、防虫等工作。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内使用的药品的质量安全,加强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订立本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三条药品采购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医院内部管理要求进行。

第四条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职业操守,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供应商信息,建立稳定的供应商库。

第五条药品采购程序包含招标、定点采购、比选等方式,应经过科学合理的程序,并依照合同规定进行。

第六条采购人员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合理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七条药品储存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避光、干燥、防潮、防尘等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第八条药品的储存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需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并进行定期监测。

第九条药品采用先进的储存设备和技术,分类储存,防止交叉污染,保证储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药品的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药品的储存期限应定期检查,过期药品应立刻处理,并及时记录。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的配送应依照医院内部配送制度进行,确保药品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药品配送人员应持相关证件上岗,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严格遵守配送规程。

第十四条药品的配送过程中,应进行记录,记录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收发人员等信息。

第十五条药品的配送应及时,安全送至指定的收发单位,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收货单位应对收到的药品进行核对,并及时将配送记录反馈给医院药房。

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内使用的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医院内部制度的要求。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与药品使用管理相适应的规范用药引导和培训体系,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依照规范用药指南和患者需要,合理选择和使用药品。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对患者使用的药品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药品的不良反应和药品安全问题。

药房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药房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药房用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药房管理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药房,包括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等。

第三条药房应当建立健全用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质量安全。

第四条药房应当定期组织药品管理人员进行规范培训,提高用药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药房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分类、储存、配药、发药、销售、管理、报废等制度,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药房应当与正规药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七条药房应当按照医院的药品目录和规范用药指南采购药品,严格控制药品种类和规格。

第八条药房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并及时入库。

第九条药房应当建立药品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质量检测报告等信息,确保供应商合法、可靠。

第十条药房应当建立质量跟踪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药品的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药房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规范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药房应当按照药品特性和要求,采取适当的储存方式和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线等。

第十三条药房应当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药品混存。

第十四条药房应当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第十五条药房应当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库存充足,避免缺货或过期现象。

第四章药品配药管理第十六条药房应当建立规范的药品配药制度,确保药品的正确配方和用量。

第十七条药房应当明确药品配药的程序和责任人,配药前应核对患者信息和医嘱,确保配药准确。

第十八条药房应当保证配药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配药质量。

第十九条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药品,如禁忌药品、毒性药品等,药房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需要调剂的处方,药房应当按照医师的要求进行药品调剂,并在调剂过程中完善记录,确保调剂准确。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6篇)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6篇)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6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本省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基本准则,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药品质量管理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体系,实施药品质量方针,并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医疗机构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该机构应当设置与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验收、养护组或专门人员。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拆零、调剂、特殊药品管理、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卫生管理以及人员教育、培训、体检等,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本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内部评审,确保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人员与培训第七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与其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熟悉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从事药品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有国家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发现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应当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涉药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培训的监督与指导。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国家药品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第一原则,以质量为生命,保障公众用药权益。

第四条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生产、经营假劣药品。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六条药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监督等措施。

第七条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范,确定质量管理责任人,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品质安全管理。

第八条药品包装、标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明确标示产品名称、有效期、用法等信息。

第九条对于潜在质量风险的药品,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确保产品安全可靠。

第十条药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原料药采购、贮存、使用等管理制度,保障原料药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一条药品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生产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原料或产品。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单位应当加强生产环境、设备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三条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库房管理,避免不良事件发生。

第十四条药品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第十五条药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异常情况及时反馈和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样检测,保证药品合格。

第十七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

第十八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第一时间掌握并处置风险事件。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生产、经营假劣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第二十条质量管理责任人、品质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相关责任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用药效果,预防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本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药品管理制度,监督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的执行情况,并对药品质量安全负责。

药品管理委员会由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执行,选择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并与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2. 药品采购应遵循“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 药品采购应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对新上市药品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能和储存条件要求,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污染的环境中,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 药品应按照效期进行管理,及时处理过期、变质、失效的药品,防止药品过期或变质导致的用药安全风险。

五、药品调配管理1. 药品调配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与处方相符,避免用药错误。

2. 药品调配应遵循“安全、有效、合理”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药品特性,合理选用药品。

3. 药品调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师或护士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六、药品使用管理1. 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执行,遵循个体化用药原则,确保用药效果。

2. 药品使用应遵循用药禁忌和相互作用原则,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3. 药品使用应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 本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记录、报告和分析工作。

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应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不良反应的发生。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剧毒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购入后,验收必须有三人参加,查验数量、查看封口、有无残损破漏水湿,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二.剧毒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要设置专库、专柜、专人管理。

严格按“五双”(双门、双锁、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人领料)规定办理。

三.氰化物、砷及砷化物、金属铊、巨毒农药,鼠药及其他剧毒化学物品,领料单除领料人、课题组长、室主任签字外,还须经保卫处及主管所长同意后,才能领用。

四.各室、组及所内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剧毒、有害化学物品。

领用单位需用剧毒化学药品时,用多少,领多少,如确有剩余须立即退回库房,并办理退库手续。

五.领用剧毒有害物品,确有剩余不退回库房者,如遇失盗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应有领用人及部门责任人负责。

严重者、应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六.严格库房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实处,经常检查水、电、门窗,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21.对物理、化学、生物中的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明确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为领取。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药物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药物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药物的使用、储存、运输、分发、回收等环节。

第三条本机构药物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药物使用安全,预防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2.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药物管理制度,规范药物使用流程。

3. 责任明确:明确药物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4. 持续改进:不断完善药物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药物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药物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药物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机构采购制度执行,确保采购渠道合法、质量可靠。

第五条药物验收应由专人负责,验收内容包括:1. 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识是否清晰完整;2. 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泄漏、霉变等情况;3. 药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第六条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药物储存与运输第七条药物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分类存放,确保储存条件适宜。

第八条药物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药品不受损坏、污染。

第九条药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以下记录:1. 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2. 储存和运输环境温度、湿度等;3. 药品出入库时间、数量、经手人等信息。

第四章药物分发与使用第十条药物分发应由专人负责,按照医嘱和患者需求进行。

第十一条药物使用前,应核对患者信息、药物名称、规格、剂量等,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使用药物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

第十三条药物使用后,应做好以下记录:1.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药物名称、规格、剂量、给药时间等;2. 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情况;3. 药物使用效果评估。

第五章药物回收与处置第十四条药物回收应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剂科及各临床科室。

三、工作要求3.1 科学、规范药事管理工作。

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将医、药、护三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医师—药师—护士、药库—药房—病区的立方体空间体系,建立药剂科与医务科、护理部等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制定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及使用等每一个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

全面保证用药安全。

3.2 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新药遴选管理制度》,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3 执行《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效期药品管理制度》、《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等,遵守药品储存管理规范,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环境(10-30℃)、阴凉环境(不超过20℃)、冷藏环境(2-8℃)和冷冻环境(-18℃以下)等,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3.4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年龄等因素,开具适宜的药品处方。

药师应当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规、合理。

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师有权拒绝调配,并向医务科报告。

3.5 执行《药品调配管理制度》,药师应当按照处方要求,准确、迅速、安全地调配药品,并做好记录。

对高危药品、易混淆药品等,药师应当特别注意,确保药品调配准确无误。

3.6 执行《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护士应当按照医嘱,正确、及时地为患者用药。

对高危药品、易混淆药品等,护士应当特别注意,确保用药安全。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药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药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药品质量管理部,负责本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制定和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二)组织药品质量检验,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三)监督药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四)处理药品质量投诉和召回事宜;(五)组织药品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安全意识。

三、药品质量管理第六条药品生产环节(一)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规定要求;(二)对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三)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药品经营环节(一)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二)采购药品时,索取并核对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三)验收药品时,严格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符合规定要求;(四)储存药品时,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五)运输药品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

第八条药品储存环节(一)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要求;(二)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确保药品不发生混淆;(三)定期检查储存环境,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四)对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药品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九条药品运输环节(一)选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三)对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药品的安全使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相关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制、发放、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品安全管理的宗旨是保证药品的品质安全,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尽可能减少患者用药风险的前提下使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在采购过程中,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第五条医院采购的所有药品应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或使用。

第六条药品库存应定期检查,及时整理过期药品,并按规定的程序销毁。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供货商质量评估制度,对供货商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供货商的等级。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八条医院药品储存应符合医疗卫生保健相关规定,储存药品的环境应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避免药品受到污染。

第九条药品储存应分门别类标识,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存放在不同的储存区域,以防混淆。

第十条储存药品的货架应安全稳固,不得叠放过高,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章药品配制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药品配制应有专业的药剂人员操作,按照药品说明书规范操作,避免药品配制过程中引起药品的质量变化。

第十二条药品配制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药品配制过程中应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避免污染药品。

第五章药品发放管理第十四条药品发放应有专业的药剂师操作,按照医生的处方合理发放,不得违背医嘱,避免错误发药。

第十五条药品发放前应对患者身份核实,避免药品发放错误或发放给错误的患者。

第十六条发放的药品应进行记录,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药品使用清单,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定使用药品,不得擅自使用药品或私自发放药品。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建立药品使用案例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中的问题。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依法规范药品安全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级组织、各部门、各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1.本单位负责人:(1)制定药品安全管理政策,明确药品管理的总体目标;(2)组织制定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程;(3)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4)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1)负责本单位的药品安全管理工作;(2)执行本单位制定的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3)进行药品的质量检查和抽检,确保药品的合格性;(4)组织药品安全教育宣传,提高药品安全意识。

四、药品质量管理1.药品采购(1)本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采购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2)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严格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采购部门应对药品进行抽检,确保药品的合格性。

2.药品存储(1)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存储区域,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储;(2)药品存储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并设有温湿度记录仪,定期检查和记录;(3)对于过期或损坏的药品,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使用或销售。

3.药品销售(1)本单位销售药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行,不得销售过期药品或假冒伪劣药品;(2)销售部门应对药品进行登记和核查,保留销售记录,确保销售的药品真实可靠;(3)销售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核对库存与销售记录的一致性。

五、药品安全事件处理1.发现药品安全问题(1)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药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跟踪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3)对于确实存在药品质量问题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及时通报相关企事业单位。

2.药品召回(1)药品召回应由上级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令药品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召回措施;(2)接到药品召回通知的企业或单位应及时配合主管部门进行召回工作,并对召回的药品进行处理报废。

药物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药物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药物采购、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二)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三)规范操作,确保质量;(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药物采购管理第四条药物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要求进行。

第五条药物采购部门应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药物采购应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药物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记录,记录采购日期、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第三章药物储存管理第八条药物储存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

第九条药物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

第十条药物应分类存放,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分别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一条药物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药物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四章药物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规范使用药物。

第十四条医师开具处方时,应明确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第十五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药物使用注意事项,包括禁忌症、不良反应等。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药物使用情况,包括患者信息、药物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

第五章药物回收与销毁第十七条药物回收与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药物回收应包括过期、变质、损坏、弃用的药品。

第十九条药物回收部门应建立回收记录,记录回收日期、品种、规格、数量、原因等信息。

第二十条药物销毁应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销毁方法,确保不污染环境。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1、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工作质量,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工作秩序,必须遵守____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积极预防和正确处理医疗事故及差错。

2、提高药品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用药安全教育,将药品质量作为检查药剂科工作质量内容之一。

3、健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度和《处方管理条例》,使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的药疗服务。

4、药剂人员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保障病人的用药安全。

5、病区护理人员就加强护理安全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使病人得到及时安全的药物治疗。

6、加强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严格按《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量开具处方,不得滥用,以免产生不良反应。

7、加强医师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学习,正确开具处方、使用药品为病人治疗,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8、加强库存药品的防火、防霉变、防鼠工作,保障药品质量。

9、严格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安全监督,层层把关,各科室充分发挥主管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作用,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2)一、引言安全用药是建立在科学合理使用药物基础上的,旨在保障患者用药过程中安全的一项管理制度。

合理的用药管理可以减少患者用药的风险和副作用,提高药物的疗效,最终实现治疗效果的最大化。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用药管理制度对于医院和患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二、安全用药管理的重要性合理用药是临床医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包括准确的诊断,适当的药物选择和剂量,合理的用药方案和良好的用药监测等。

合理用药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患者用药的风险和副作用,提高药物的疗效,降低医疗费用,并避免由于药物不良反应引起的医疗事故。

建立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生开药、患者用药的过程,确保患者用药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不仅是医院的规范和标准,也是医务人员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

三、安全用药管理的基本原则1. 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药物和剂量,并结合患者的生理和病理特征进行用药监测。

药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药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预防药物不良反应,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药物管理、使用、储存、调配、配送等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药物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二)预防为主,强化风险管理;(三)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四)持续改进,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第二章药物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药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第五条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物质量标准,确保采购药物符合国家规定。

第六条药物验收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一)核对采购订单,检查药物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二)检查药物包装是否完好,标签内容是否清晰;(三)抽样检验药物质量,确保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四)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章药物储存与养护第七条药物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储存要求进行,确保药物质量。

第八条药物储存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温度、湿度适宜,避免药物变质;(二)通风良好,防止药物受潮、发霉;(三)避光、防尘、防鼠、防虫;(四)储存区域清洁、整洁、有序。

第九条药物养护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物调配与发放第十条药物调配应严格执行处方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一条调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物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等。

第十二条调配过程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一)核对处方,确认药物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信息;(二)检查药物外观,确保药物无变质、污染等现象;(三)调配药物,确保准确无误;(四)包装药物,注明患者姓名、药物名称、规格、用法等信息;(五)发放药物,指导患者正确使用。

第五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第十三条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应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测人员。

第十四条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应定期开展,包括以下内容:(一)收集、整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二)分析药物不良反应原因;(三)评估药物安全性;(四)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内,在存放专用橱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专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

4、危险红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

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危险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

6、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

7、化学药品容器都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难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8、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园内药品必须专人负责保管,购入或使用手续齐全,帐目要清楚、准确无误。

2、定期做好药品的盘点工作,统计上报财会,以便进行测算药费,进行收费。

3、对药品不同剂型应分别存放,口服药和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剧毒药必须按规定保管。

4、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

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

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5、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幼儿药品保管、服用制度1、幼儿药品应由保健室妥善保管,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病区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常规药品管理常规药品要按需确定种类,建立账目,专柜、分类放置,标识清楚,专人管理,清理、补充及时,无积压、过期、变质,并有交接登记。

(一)口服药、外用药品区分放置,瓶签清晰。

1.病区口服药基数按需求设置,存放于干燥清洁玻璃瓶内,瓶外蓝框白底标签应清楚标识药名、剂量、数量。

2.病房根据病情需要设置外用药品基数,如石蜡油、漱口液、硫酸镁溶液等。

外用药应专柜存放,使用红框白底标签标识,标签清晰,勿与消毒剂混放。

(二)静脉用抗生素:用黄色正三角形警示标识贴于液体袋醒目位置,提示护理人员加强用药观察,防止发生药物延迟反应等意外情况。

(三)各病区按病情种类和救治患者的需要设置普通针剂的基数。

1.针剂应整齐存放于治疗室抽屉内,护士每日领回针剂后按从下到上,从右到左的顺序放入抽屉中。

若有药品过期、字迹模糊、破损应及时更换。

2.护士每月检查一次针剂的质量、数目及有效期等,并签名注销。

2、抢救药品管理(一)严格履行医院《病区特殊药品管理暂行规定》。

(二)急救药品做到“四定”:定量、定位、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完好率100%。

(三)树立抢救药品一览卡、药品放置示企图、抢救药品交代本。

班班交代,交代人员签名。

(四)每周一护士长与治疗护士共同清查一次,有记录并签名。

(五)护理人员必须掌握急救药品药理作用、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观察处理,并有培训考核记录。

(六)抢救药品有备用基数,按分类顺次放置,药物应标注有效期,用后及时补充。

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一)高危药品:包括建立高危药品目录、严格使用登记、落实高危药品警示制度,明确高危药品潜在风险及使用注意事项,做好相应指标监测。

(二)毒麻限剧药:置保险柜存放、达到“四定”要求,保持与医院“关于科室存放麻醉和精神药品基数的通知”相一致的固定种类与数量,按要求登记、交接,基数不可随意增减,需变更时,要按照科室申请——医务处、护理部审批——下发公布通知的程序落实(详见《病区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四、冰箱内药品平安管理制度(一)冰箱内存放药品时应按照类别、性质、用途平分区放置,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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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监测等各个环节。

三、药品分类与界定1. 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2. 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3. 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四、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品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药品采购前,药剂科应充分了解市场信息,进行比价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执行,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数量等。

4.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五、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品储存应严格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剂型进行分区、分类存放。

2.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

3. 药品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

4.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六、药品调配与使用1. 药品调配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执行《药品调配管理制度》。

2. 药师在调配药品时,应仔细核对处方,确保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准确无误。

3. 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嘱执行。

4. 处方药的使用应遵循“四查十对”原则,即查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对药品、患者、剂量、用法、用量、途径、时间、医生、药师、护士。

七、药品监测与不良反应报告1.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监测,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 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如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药剂科报告。

3. 药剂科应建立不良反应监测档案,对不良反应进行统计分析,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疗机构内药品使用的管理,保障病患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药品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1.1 遵循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渠道合法,采购质量可控。

1.2 采购过程中需进行药品审批,确保采购药品符合国家法规。

1.3 采购需定期评估供应商服务质量,建立供应商档案。

1.4 采购过程中需注意价格公开透明,防止不当利益输送。

2. 药品存储管理2.1 药品存储应符合相关规定,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2.2 药品存储需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污染。

2.3 对存储环境进行定期检查,报告保存记录,确保存储条件符合要求。

3. 药品配送管理3.1 配送前需核对准确,签收时需验证。

3.2 药品配送应及时、准确,防止发生错误。

3.3 配送记录需保存完整,确保追溯性。

4. 药品使用管理4.1 医护人员需配备相应资质,才可操作药品。

4.2 用药需按规定剂量和频次,避免滥用或误用。

4.3 用药时需仔细核对,确保病患信息准确。

5. 药品监测管理5.1 对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记录。

5.2 对药品库存定期清点,确保安全有效。

5.3 针对不良事件需及时处理,追踪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6. 药品报废处理管理6.1 药品近效期、变质、不能确定品质的,应当及时报废。

6.2 药品报废需有专门程序和人员进行处理,保证不会流入市场再次使用。

7. 药品安全意识教育7.1 定期开展药品使用安全培训,增强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意识。

7.2 加强药品知识普及,提高用药规范水平。

7.3 向患者宣传正确用药方法和药品安全知识,减少不良用药事件。

8. 药品使用安全监督8.1 设立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2 每年定期对药品使用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8.3 对药品使用违规行为和不良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制定问责措施。

以上为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全体医护人员认真学习遵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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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了进一步配合医院管理年活动,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主要措施, 结合本院药品购销、管理、使用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以促进我院药品管理和药品使用安全的持续改进。

1、药品采购、保管、存放应符合相关制度规程。

(1)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用药的采购和供应。

采购药品应由药库保管员每月根据药品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 由采购员严格按招标采购中标目录采购计划并上报院药事委员会审核后, 由采购员按计划挂网采购;药品入库前质量管理员应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仔细验收, 检查品种、规格、批号、效期、供货商、生产商、数量是否与要求相符, 如有不符应作退货处理。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实行“五专”管理;毒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中止妊娠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符合相关管理规范和登记制度, 专柜加锁, 帐物相符。

(3)不同剂型药品须严格分区放置, 不同剂型区域或货柜(架)上应悬挂醒目标示;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驰剂及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在专门区域或专用药柜(架), 并在该区域或该药柜(架)醒目位置悬挂标示牌;一般按剂型分区存放的药品用绿底白字标示剂型, 高危药品区用白底黑字并加黑框标明“高危药品”。

(4)对所有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加强效期管理, 做到先进先出;落实近效期挂牌警示制度。

各药房、药库及各病房在摆放堆码药品时, 应将效期较近的药品放在易于拿取的外侧;每个月至少两次检查所有在库或在架药品的效期, 各药房效期在三个月内的、库房效期在六个月内的应挂“近效期”警示牌, 并记录;库房内存货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 应视药品使用情况安排退货事宜;各病房到期药品应及时报废处理, 并做好销毁记录。

(5)落实《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 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 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药品报损率<3‰ 。

药库、各药房每天两次查看库房内各处温显度表, 并记录, 如超出规定水平应及时运行除湿机或通风设备;病室也应保持药品存放区干燥、温度适宜, 每天记录温湿度。

药品存放区域不得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如因储存不当导致药品破损、变质、霉变、降效等情况, 将对药品养护者进行处罚。

2、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的处方权的前提下, 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

各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 严格执行“四查十对”, 力争准确率达100%, 出门差错<0.01‰。

(1)配方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先查看患科别、姓名、年龄、临床诊断及核对医师签名, 内容不全、表述不清、医师签名不可辩认及其它不规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应退回;
(2)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包括下列内容:
1)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 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 剂量、用法;
4) 剂型与给药途径;
5)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经处方审核后, 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 应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 经办药师应当签名, 同时注明时间。

药师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 应拒绝调剂, 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3)严格执行特殊药品专用处方制度, 非专用处方不得调配, 并与医师联系请其使用专用处方纸重新处方;
(4)落实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制度, 发现越级使用或超剂量使用的应暂停调配并及时与医师联系, 必要时请医师双签字或请上级医师签字;
(5)发放药品前应查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是否一致, 检查药品外观性状、标签, 看有无变质, 是否过效期;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6)审方、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3、药师应及时向患者及医师提供准确的药物使用帮助, 保障用药安全。

(1)门诊、急诊药房窗口, 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 包括每种药品的
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门诊药房常设药师一名, 解答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3)为弥补病区药房药师不能直接查看医师处方行使审方权的缺陷, 病区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病房, 查看患者病历和用药记录, 一旦发现不合理用药, 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 修改用药方案, 减少药疗损害;同时接受临床医师用药咨询、必要时参与制定药疗方案, 保障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4)作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协助临床医师及时发现和上报药物不良反应, 并将相关信息实时反馈至临床一线, 确保用药安全。

4、各病房、门诊、急诊各科用药安全责任人为科主任及护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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