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
渔业船舶检验申请表(范本)
渔业船舶检验申请表(范本)注:船舶申请异地检验时,应将此申报书递交给船籍港所在地的检验机构。
小型渔业船舶检验申请表注:本表适用于非钢质渔业船舶及船长小于12米的钢质渔业船舶。
(2001)YJC-00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REGISTER OF FISHING VESSEL OF THE PEPOLE’S OF CHINA船用产品检验申请书APPLICATION FOR CHECKING MARINE PRODUCT 遵照贵局《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的有关要求,特申请贵局派验船师对下列产品进行检验,我单位将提供各种工作便利,并按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产品名称XXXXXXX 产品编号XXXXXXXXXXX 产品型号XXXXXXXXXX 制造厂名XX公司用于捕捞/运输定货单位XX公司单价(元)XX元数量XX台图纸批准号XXXXXXXXX 制造日期XX年XX月XX日申请单位单位名称Xx公司Email 单位地址XX省XX县XX镇X X街邮政编码522XXXXX 联系电话157XXXXXXXX 联系人李XX邀请到场检验日期年月日负责人签字王XX 年月日(公章)(以下各项由验船部门填写)验船师意见:同意不同意有待确定(2001)YJC-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REGISTER OF FISHING VESSEL OF THE PEPOLE’S OF CHINA船用产品图纸审查申请书APPLICATION FOR CHECKING DRAWING OF MARINE PRODUCT 遵照贵局《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的有关规定,特申请贵局审查下列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我单位将提供工作方便,并按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负责人签字王XX 年月日(公章)(以下各项由验船部门填写)。
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含渔业船舶)办事指南
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含渔业船舶)办事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含渔业船舶)办事指南1.受理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省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与发证的申请与办理。
2.事项类型----网上办3.申请主体内河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4.主题分类“个人办事”主题分类:证件办理“法人办事”主题分类:船舶安全检验证书5.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1993.2.14)第七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一)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二)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三)由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的,申请初次检验。
6.行使层级省级7.进驻部门7.1实施主体青海省交通运输厅7.2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3主办处室青海省地方海事局8.联办机构青海省地方海事局9.申请条件和限制9.1申请条件9.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一)建造船舶、水上设施的;(二)改变船舶主尺度、船舶类型、分舱水平、承载能力、乘客居住处所、主推进系统、影响船舶稳性等涉及船舶主要性能及安全的重大改建,或者涉及水上设施安全重大改建的。
船舶、水上设施建造或者重大改建,应当向建造或者改建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9.1.2营运中的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签发船舶检验证书的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可以委托营运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代为进行。
9.1.3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初次检验:(一)外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改为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二)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改为本规定适用的船舶;(三)营运船舶检验证书失效时间超过一个换证检验周期的;(四)老旧营运运输船舶检验证书失效时间超过一个特别定期检验周期的。
渔业船舶登记和渔业船舶检验(初次检验
渔业船舶登记和渔业船舶检验(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实施规定
编号:A06
1、当事人在申请行政许可的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与申辩权;
2、当事人在申请行政许可的过程中,依法享有要求许可部门组织听证的权利;
3、当事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许可部门予以说明理由;
4、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许可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时,当事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有权依法提出补偿;
6、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7、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当事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应同时履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义务;维护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法定许可权利和正常的行政许可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许可办证厅(厦门渔港监督局暨厦门渔。
所有权登记1填写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人
所有权登记:1、填写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取得渔业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1).制造渔业船舶,提交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2).购置渔业船舶,提交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3).因继承、赠与、拍卖以及法院判决等原因取得所有权的,提交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4).渔业船舶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5).其他证明渔业船舶合法来源的文件。
4、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5、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6、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制造渔业船舶除外);7、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8、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9、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10、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国籍登记:1、填写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4、渔业船舶检验证书;5、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6、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7、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8、渔业船舶委托其他渔业企业代理经营的,提交代理协议和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9、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国籍注销或者中止证明书(制造渔业船舶除外);10、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1、填写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表;2、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4、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5、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光船租赁登记:1、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填写的渔业船舶租赁登记申请表;2、承租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4、租赁合同;5、租赁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提交出租人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承租人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租赁渔业船舶的证明文件;租赁远洋渔业船舶或者跨省租赁渔业船舶的,还应当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农业部批准;6、渔业船舶已设定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该渔业船舶的证明文件;7、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渔发[199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渔发[1996]2号1996年1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渔业船舶的所有权、国籍、船籍港及其他法律关系,保障渔业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中国公民的渔业船舶,以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外国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渔业船舶,都应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登记项目为:(一)所有权登记;(二)国籍登记;(三)抵押权登记;(四)光船租赁登记。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是渔业船舶登记的主管机关(以下称主管机关),地方各级渔港监督机关是负责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登记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
第五条渔业船舶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第六条渔业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
凡在境外登记的渔业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七条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
船籍港可以由船舶所有人依居住地或经营地就近选择。
第八条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名,由登记机关按农业部的统一规定授予。
远洋渔业船舶的船名由申请人提出,但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同名或同音,由登记机关核定。
公务船舶的船名由其主管机关确定。
第九条中国籍渔业船舶的船员应当由中国籍公民担任。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及登记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及登记(一)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项目名称: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所需资料:1、新建渔业船舶初次检验需提供的资料:(1)《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2)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文件(如本地区有此要求)(3)船名号审批文件(4)船舶设计单位名称及其资格认可证书编号,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或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及审图意见书(5)船舶修造船厂名称及工厂认可证书编号(6)船舶修造合同复印件2、渔业船舶营运检验需提供的资料:(1)《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2)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声明书(3)船舶修造船企业名称及工厂认可证书编号(需要时)(4)船舶修造合同复印件(必要时)3、渔业船舶临时检验需提供的资料:(1)《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2)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声明书(3)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文件(如本地区有此要求)(4)船舶修造船企业名称及工厂认可证书编号(需要时)(5)船舶修造合同复印件(必要时)(6)船舶检验证书,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或注销证明(7)船名号审批文件(需要时)4、船用产品检验需提供的资料:产品型式认可、工厂认可需要提供的材料:(1)《船用产品型式(工厂)认可申请书》(2)工厂概况(产品生产历史和现状等)(3)申请认可产品的类别、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4)产品图纸(5)设计计算书(6)产品技术标准(7)产品型式试验大纲及产品出厂试验大纲(8)产品性能测试报告(9)产品使用说明书(10)有关质量管理的文件(11)试验测试人员情况和检测设备情况(12)重要岗位(无损检测、焊接等)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13)主要工艺文件(14)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和现状(15)《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应机关的登记注册证明船船用产品的个别检验及取得认可后的日常监督检验需要提供的材料:(1)《船用产品检验申请书》(2)产品试验记录(3)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办理程序:大厅接件、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重庆市渔业船舶检验处)接件、受理申请并组织实施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计价格〔2000〕559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主机功率(KW)船员人数船舶类型作业类型船舶制造厂建造时间要求附送的证明及文件☐渔政批准造船(或买船)的准造(更新)正副本☐经审批的设计图纸资料及审图意见书☐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渔业船舶建造或购买合同书复印件☐渔业船舶船名号审批文件☐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及技术文件☐船籍注销证明(引进船舶)以上由申请人填写检验开始日期检验完成日期检验地点检验种类检验人员检验组组长检验费(元)证书有效期至止证书签发批准人签字领证人签字(2001)YJC-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REGISTER OF FISHING VESSEL OF THE PEPOLE’S OF CHINA船用产品型式(工厂)认可申请书APPLICATION FOR TYPE TEST APPROV AL FOR MARINE PRODUCT/WORKS APPROV AL遵照贵局《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的有关要求,特申请贵局对我单位进行产品型式认可/工厂认可,我单位将提供各种工作便利,并按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
XX年XX月XX日
船舶所有人
李XX
船舶所有人住址
Xx省xx县xx镇xx街
船舶来源、经营
性质及取得所有权的说明
附送文件名称
及 件 数
证书号码
登记日期
登记机关审核意见
年 月日
经办人
登记机关盖章
备注
精心整理,仅供参考编辑文案使用,请按实际需求再行修改编辑
2020年2月17日
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范本)
(主机功率未满45千瓦及非机动渔业船舶)船名XX来自船籍港XXX航区
XXXX
船舶种类
XXXX
船体材料
XXXXXXX
造船地点
(厂名)
XX省XX公司
建成日期
XX年XX月XX日
船舶尺度
XX长XX宽XX高
船舶吨位
(总吨位)
XX吨
船舶主机
xxxxxxx
捕捞许可证号码
xxxxx
发证机关
xxxxxx
渔业船舶表格资料汇总
附件4:渔业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声明书说明:本声明书一式两份,渔船登记机关及船舶所有人各一份。
渔业船舶登记簿渔业船舶船员体格检查表检查日期:年月日主检医师:检查医院:(盖章)(盖章)年月日注意:请用钢笔正确填写,涂改无效。
纳雍县小型渔船检验报告纳雍县渔业船舶初次检验记录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编号:_______________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书受理编号由受理申请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申请表纳雍县渔政港监督管理站渔业船舶国籍、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申请表贵州渔业船舶检验局纳雍检验站渔业船舶检验申请表注:船舶申请异地检验时,应将此申报书递交给船籍港所在地的检验机构。
纳雍县渔业船舶船员考题(丙等)姓名:性别:年龄:船名:船籍:职务:总分:一、理论部分(共100分,每小题4分,对的打“√”,错的打“×”)1、保持正规了望是船舶安全会让的首要环节。
()2、顺流航行时,应将航路选择在航道中间。
()3、渔民可以在习惯航道内设置固定网具,从事捕鱼活动。
()4、船全宽就是最大的宽度。
()5、钢质机动渔船应每年进行一次维修。
()6、没有大船通航时,渔船可以在主航道上作业。
()7、渔船在夜间停靠时,应当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
()8、渔船可以在夜间航行和作业。
()9、尼龙绳是化学纤维中强度最大缆绳。
()10、救生衣是船上最简便的救生工具,船上人员每人配备一件。
()11、不得随意将救生衣当作枕头或坐垫使用。
()12、不会游泳也可当船员。
()13、驾机员不是船员,上船可以不穿救生衣。
()14、没办理船员证书也可以上船当船员。
()15、渔业船舶分为渔船和渔业辅助船。
()16、自己的小孩带在船上不是载人行为。
()17、渔业船舶船员没有年龄限制。
()18、聋哑人民可当船员。
()19、误捕的国家保护鱼类,可自行处理。
()20、胭脂鱼(黄排)不是国家保护鱼类。
()21、捕鱼的最小网目尺寸是6公分。
改造渔业船舶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渔业管理部门:我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企业,拥有多艘渔业船舶。
近年来,随着渔业资源的减少和海洋环境的恶化,我国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我司渔业船舶的安全性能,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向我司所属的渔业船舶进行改造升级,特向贵部门申请渔业船舶改造项目。
一、改造项目及理由1. 船舶主体结构改造:对船舶的船体、甲板、舱室等主体结构进行加强和优化,提高船舶的稳定性和抗风浪能力。
2. 船舶设备更新:更换老旧的船舶设备,如发动机、发电机、导航仪等,提高船舶的性能和可靠性。
3. 安全设备升级:增加船舶的安全设备,如救生艇、救生衣、灭火器等,提高船舶的安全性能。
4. 环保设备安装:安装废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器等环保设备,降低船舶作业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二、改造方案1. 船舶主体结构改造:聘请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船舶主体结构设计,按照《渔业船舶建造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船舶改造质量。
2. 船舶设备更新:选择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品,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质量。
3. 安全设备升级:按照《渔业船舶安全设备规范》要求,增加救生艇、救生衣、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4. 环保设备安装:根据《渔业船舶环保设备规范》要求,安装废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器等环保设备。
三、改造资金本次渔业船舶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为XX万元,资金来源如下:1. 企业自筹:XX万元2. 银行贷款:XX万元3. 政府补助:XX万元四、申请要求1. 请贵部门审批我司渔业船舶改造项目,并对改造方案给予指导和建议。
2. 请贵部门协助我司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减轻企业负担。
3. 请贵部门对改造后的船舶进行验收,确保船舶安全性能达标。
我司深知渔业船舶改造项目的重要性,将严格按照贵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要求进行改造,确保船舶安全、环保、可靠。
同时,我司也将继续加强渔业船舶的管理,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为我国渔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
特此申请!敬请批准!申请单位:XX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本省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有关,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渔业船舶,包括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外国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渔业船舶登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渔港监督机关是渔业船舶的登记机关。
(一)省渔港监僵局组织指导金省各级渔港监督机关开展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并办理下列登记:1、远洋渔业船舶的登记;2、中国籍渔业船舶出租给外国籍法人或公民的光船租赁登记:3、中国籍企业或法人向外国籍法人或公民租赁渔业船舶的光船租赁登记:4、中国籍渔船出售给外国籍法人或公民的临时国籍登记。
(二) 市(地)级渔港监督机关负责指导所属各县(市、区)渔港监督机关开展船舶登记工作,并办理下列船舶的登记: l、本市(地)渔业行政部门所拥有的公务船舶,2、本市(地)渔业油船、制冰船:3、本市(地)主机功率183千瓦以上的非远洋渔业船舶;4、本市(地)未设渔港监督机关的县(市、区)的非远洋渔业船舶。
(三) 县级渔港监督机关负责办理本县(市、区)内除本条第二款1、2项规定的船舶外,主机功率未满183千瓦的非远洋渔业船舶的登记工作。
各级渔业船舶登证机关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船舶登记工作程序。
第四条办理油业船舶登记的渔港监督机关应建立完整的登记档案,允许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条渔业船舶船籍港按下列原则确定:l、远洋渔业船舶按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所在地的市(地)名称定为船籍港港名:2、其他渔业船舶按船舶所有人居住地的县。
(市、区)名称定为船籍港港名;全省渔业船舶船籍港港名、船舶登记号码和所有权登记号码的编制由省渔港监督局统一规定。
第六条渔业船舶的船名,由登记机关按农业部的统一规定授予。
远洋渔业船舶的船名由船舶所有人提出,由省渔港监督局核定,公务船舶的船名由省级主管机关规定。
渔业科考船舶建造申请书范文
渔业科考船舶建造申请书范文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称呼]:您好!我是[申请人姓名/申请单位名称],今天怀着无比激动又有些小紧张的心情来给您递上这份渔业科考船舶建造申请书。
就像一个渔夫渴望一艘坚固又神奇的船去探索神秘的大海一样,我们也迫切地需要一艘专门的渔业科考船。
一、申请背景。
您知道的,渔业对于我们就像一个巨大的宝藏,里面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奥秘。
现在的渔业可不只是撒网捕鱼那么简单啦,这是一个充满科学的领域。
可是呢,我们目前的研究设备和船舶条件就有点像小马拉大车,有点力不从心。
现有的船要么太小,装不了多少科考设备;要么太旧,跑起来就像老爷爷散步,慢吞吞的,而且还老是出小毛病。
这就导致我们在渔业科考的道路上,总是磕磕绊绊的,很多时候只能在近海溜达溜达,远海那些神秘的渔业世界我们都只能望洋兴叹。
二、建造渔业科考船的必要性。
# (一)科学研究需求。
1. 渔业资源调查。
大海就像一个超级大的宝库,里面的渔业资源多到数不清,但我们现在对它们的了解可能还只是冰山一角。
比如说,那些深海里的鱼到底是怎么生活的?它们什么时候繁殖?怎么繁殖?还有那些珍稀的渔业品种,它们的数量是在增加还是减少呢?如果有了新的科考船,我们就能带着先进的设备,像侦探一样深入大海,把这些渔业资源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
2. 海洋生态环境研究。
渔业和海洋生态环境那可是手拉手的好伙伴。
现在海洋环境变化可快了,水温一会儿高一会儿低,海水的质量也时好时坏。
这些变化对渔业影响可大了。
我们需要一艘新船,这样就能在海上长时间地监测海洋环境的各种数据,看看这些变化对渔业生物的栖息地有啥影响,就像给海洋生态环境做一个全面的体检一样。
# (二)渔业可持续发展。
1. 合理捕捞指导。
现在大家都在提倡可持续发展,渔业也不例外。
要是我们不知道海里到底有多少鱼,就盲目地捕捞,那总有一天鱼会被捞光的。
新的科考船可以帮助我们准确地评估渔业资源的数量,然后制定出合理的捕捞计划,让渔业能够一直繁荣下去,就像给渔业发展装上了一个精准的导航仪。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4.2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第一次修正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舶监督管理,确定渔业船舶的所有权、国籍、船籍港及其他有关法律关系,保障渔业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有的渔业船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渔业船舶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第五条渔业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
凡在境外登记的渔业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鲁农海监字〔2020〕3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关于做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各市渔业主管局,厅属有关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行政执法船舶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0〕26号)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要求,提升我省渔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现就做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以下简称渔政船)注册登记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摸清渔政船情况底数根据《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所有渔政船必须向农业农村部申请注册登记,经核准后,方可执行渔业行政执法任务;服役渔政船应每三年重新注册一次。
目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我省渔政船普遍存在未申请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证书已到期情况。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渔政船注册登记工作,及时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所有的渔政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渔政船数量、使用年限、船舶及相关设施设备信息、持证及注册登记情况等,分类建立档案。
对尚未注册登记和注册登记证书已到期的,须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厅进行审核,申请注册登记;因船舶报废或船体老化、设施陈旧等原因不适合继续承担渔政执法任务的,应在提出后续处置方式后,及时申请注销。
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渔政船,不得开展执法活动。
二、认真做好注册登记材料报送工作根据《办法》规定,各单位申请渔政船注册登记或注销时,应将相关材料报省厅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由省厅业务管理人员统一录入渔政执法船注册管理系统,经农业农村部核准后,统一制发证书。
其中,申请注册登记需提供渔政船注册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近期船舶侧面整体照片、船舶检验证书、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登记证书的电子照片或整合后的PDF文档,不需提供纸质材料;申请注销只需提供渔政船执法证书注销申请表(见附件2)。
渔业船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舶管理,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管辖水域内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包括渔船、渔工船、渔业辅助船等。
第三条渔业船舶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第四条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渔业船舶管理制度,提高渔业船舶安全水平。
第二章船舶登记与证书第五条渔业船舶必须依法登记,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等相关证书。
第六条渔业船舶登记应当向所在地渔业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提交下列材料:(一)渔业船舶登记申请书;(二)渔业船舶所有权证明;(三)渔业船舶国籍证明;(四)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渔业船舶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对批准登记的,颁发相应证书;对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渔业船舶所有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在转移、变更、注销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船舶检验与维修第九条渔业船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接受船舶检验,确保船舶安全。
第十条渔业船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定期检验、临时检验和变更检验。
第十一条初次检验应当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以后每五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第十二条定期检验的内容包括船舶结构、设备、设施、性能、安全设备等方面。
第十三条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结果负责,对检验合格的船舶颁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第十四条渔业船舶发生事故、损坏、改装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临时检验或者变更检验。
第十五条渔业船舶维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后应当进行检验。
第四章船员管理第十六条渔业船舶船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渔业船员资格证书。
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
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单位:xxx船舶公司联系电话:xxxxxxxx联系地址:xxxxxx尊敬的船舶登记处:我公司拥有一艘名为xxx的船舶,旨在申请船舶变更登记。
现向贵处提交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事项如下:一、船舶基本情况:船舶名称:xxx船舶种类:xxxx船舶类型:xxxx船检登记号:xxxx船籍港:xxxx船舶总吨位:xxxx船舶载重吨位:xxxx船舶主要尺寸:- 长度:xxxx- 宽度:xxxx- 吃水:xxxx- 船高:xxxx二、船舶变更事项:1. 变更船舶所有人:原船舶所有人名称:xxxx变更后船舶所有人名称:xxxx2. 变更船籍港:原船籍港:xxxx变更后船籍港:xxxx3. 变更船舶用途:原船舶用途:xxxx变更后船舶用途:xxxx4. 变更船舶种类/类型:原船舶种类/类型:xxxx变更后船舶种类/类型:xxxx5. 其他变更事项:(请详细说明需要变更的内容)三、申请理由:我公司申请船舶变更登记的理由如下:(请详细叙述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所有人变更、船籍港变更、船舶用途变更等)四、申请材料清单:1. 船舶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 船舶所有人变更协议书;3. 船籍港变更协议书;4. 船舶用途变更协议书;5. 船舶种类/类型变更协议书;6. 其他相关变更证明文件。
以上所列材料均已准备齐全,敬请核查并受理。
五、申请人声明:本人声明,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真实、合法、有效,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七、附件清单:1. 船舶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 船舶所有人变更协议书3. 船籍港变更协议书4. 船舶用途变更协议书5. 船舶种类/类型变更协议书6. 其他相关变更证明文件请贵处尽快处理我们的申请,并将结果通知我公司。
谢谢!申请单位(盖章):xx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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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签字:(公章)年月日居民身份来自号码/公司注册号申请人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船名
船舶种类
船长
(米)
主机总功率
(千瓦)
总吨位
申请理由:√制造□进口□购置□依法拍卖或法院判决□继承或赠与□从市外租进□其他
批准文件编号
原船名
渔船编码
注销/中止登记证明书编号
原渔业捕捞许可证/
其他事项
县级渔港监督机构意见:
签字:(公章)
年月日
附
属
信
息
附送
文件
√船名申请表√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租赁批准文件□拍卖、判决文书□继承、赠与协议□渔业捕捞许可证□远洋渔业项目批准文件□变更船名理由□注销/中止登记证明书□其他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