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汇款业务柜台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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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汇款业务柜台操作规程

为规范外汇汇款业务(包括境内外的外汇汇入、汇出业务)的柜台操作,根据国务院《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及我行《反洗钱管理办法》、《关于将原柜台系统中对公外币汇款业务全部集中到国结系统操作的通知》、《中国光大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对私国际收支申报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境外外汇汇款业务

一、付汇业务处理原则

1、对公外汇汇出汇款业务:按照贸易金融部相关规定办理,经国结人员审查后,在国结系统处理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个人外汇汇出汇款业务:由网点采集业务影像信息,上传至分行在核心系统集中处理,并由网点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二、收汇业务处理原则

1、对公外汇汇入汇款业务:报文应定向确认给国结系统,由国结人员在国结系统完成入账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个人外汇汇入汇款业务:报文应定向到网点,由柜员在核心系统处理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3、外汇汇入款项应及时办理入账。无法解付的款项,应在当日进行挂账处理。

第一节对公境外外汇汇款业务

1.1境外外汇汇出汇款业务

按照贸易金融部相关规定办理,待汇款业务处理完成后,国结人员应将汇款回单直接交给客户或传递回网点,再由网点交给客户。

1.2境外外汇汇入汇款业务

一、报文定向

境外外汇汇入汇款报文定向包括系统自动定向和人工定向两种方式。

(一)自动定向

已开通对公汇入汇款直通功能的国结挂靠机构,对于格式规范、账号完整无误的对公汇入汇款报文,系统可自动将报文从总行直接定向至国结系统。

(二)人工定向

未开通对公汇入汇款直通功能的国结挂靠机构或系统无法自动识别的报文(如收款人账号或报文格式不规范),将由总行人工定向至分行本部核心系统机构。

分行集中处理中心柜员使用[8724进报分类查询]交易查询是否有待处理报文,如有则使用[8763进报补充定向]交易,经[8789报文补充定向]交易复核后(可由[8768报文补充定向复核]交易联动,下同),将报文定向确认给国结系统。

二、回单传递

待汇款业务处理完成后,国结人员应在国结系统打印回单,直接交给客户或传递至网点,由网点再交给客户。

第二节个人境外外汇汇款业务

2.1业务介绍

一、基本规定

1、境内个人经常项目下非经营性外汇资金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办理:

(1)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2)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2、境外个人经常项目下非经营性外汇资金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办理:

(1)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3、个人经常项目下经营性及资本项目下外汇资金汇出业务,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办理。

4、境内、境外个人使用人民币购汇办理境外外汇汇款业务,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购汇的相关规定为客户办理购汇后,方可办理外汇资金汇出境外。

5、境外外汇汇款业务需按照《核心业务系统对私国际收支申报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二、业务办理范围

1、凭密码或凭密码及证件支取的活期储蓄账户内的美元、港币、欧元资金可在全国任意网点办理汇款;凭单折或凭证件支取的活期储蓄账户内的美元、港币、欧元资金只能在开户行办理汇款。其他外币资金汇款根据系统参数设置和凭证支付条件在开户行办理或允许同城通兑办理(系统参数初始设置为不通兑,分行可根据业务需要向总行申请开通多种外币币种的同城通兑权限)。

2、手持外币现钞,可在全国任意网点办理汇款。

三、使用的凭证

一般凭证:个人XX凭证、境外汇款申请书、涉外收入申报单

四、收费标准

1、办理境外外汇汇款业务时,按照规定标准向汇款人收取手续费和电报费。

2、异地办理汇款的,还应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外币系统内异地取款手续费。

2.2业务流程

2.2.1境外外汇汇出汇款业务

一、网点业务处理

(一)业务受理

1、柜员受理客户汇款申请时,应按照《境外电汇业务凭证填写及查询查复管理规定》的要求,提示客户仔细阅读《境外电汇业务注意事项》(以下简称《注意事项》),指导客户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并进行审核,确保原始汇款信息完整、有效。

当客户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又执意要付款时,柜员应对可能发生的资金风险(延误收款、发生清算及查询费用)加以提示。

2、除客户在我行缴纳的汇款手续费以外,汇款还有可能发生境外代理银行中转费用、开户行贷记费用等相关费用,即使选择费用由汇款人承担(OUR),也不能保证款项全额到账。柜员应提示客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中关于费用的说明,确保客户在汇款前知晓预计会发生的中间清算费用。

(二)审单

1、取款凭证、币种必须在通兑范围内。

2、取款凭证为活期一本通的,还应审核存折是否真实,扉页“开户行”处是否盖有我行营业机构“柜台业务专用章(对私)”。

3、审核客户和代理人(如有)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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