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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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病人的安全,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备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以下是医疗机构应建立的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一、医院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医院各项行为符合正常和规范化管理要求。

二、医务人员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医务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教育培训。

三、病例记录和归档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病例记录和归档管理制度,规范病历的管理和使用。

四、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和医疗环境的安全。

五、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六、护理规范制度:医院应建立护理规范制度,规范护理人员的行为和职责,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

七、手术室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手术室管理制度,确保手术室环境的卫生、手术器械的消毒等符合标准要求。

八、药品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

九、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十、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避免滥用和误用。

十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不良事件。

十二、医患沟通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医患沟通管理制度,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十三、质量监控制度:医院应建立质量监控制度,对医疗服务进行监控和管理。

十四、职业暴露防护制度:医院应建立职业暴露防护制度,保护医务人员免受卫生职业暴露。

十五、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和处置。

十六、传染病防控制度:医院应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确保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十七、医患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医院应建立医患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告知病人和家属医疗行为的风险和效果,维护病人权益。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 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2 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3 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 24 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简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简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简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国机关领导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通过一系列和措施推行的医疗改革方案。

这些核心制度旨在解决中国医疗系统面临的问题,提高人民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

具体包括以下会议项核心制度: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基本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2. 医疗救助制度:实行了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医疗救助。

3. 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加强了医疗费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速度。

4. 健康体检制度:加强了健康体检服务,提供预防性健康检查。

5. 在线医疗服务制度:推动了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在线咨询、挂号、购药等服务。

6.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了药品供应保障,降低药品价格。

7. 社会办医改革制度:支持社会办医,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

8.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

9. 公立医院改革制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10. 医生和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生和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1. 城乡医疗协作制度:推进城乡医疗协作,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12. 医患关系改革制度:改善医患关系,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13. 中西医结合制度: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中医药事业。

14. 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疗学术研究和医务人员培养。

15. 医疗设备采购制度:改革医疗设备采购制度,降低设备采购价格。

16. 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制度,提供对特定疾病的保障。

17. 疫苗安全保障制度:加强疫苗安全保障,保障民众的免疫安全。

18. 共享健康信息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互通共享。

这些核心制度的实施推动了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进程,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医疗的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的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的十八项核心制度一、医疗保障体系1. 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求。

•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多种保险形式。

2. 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

•政府通过财政补助、社会捐赠等方式提供救助资金。

3. 医疗费用控制机制•建立医疗费用控制机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水平。

•通过定价、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谈判等手段控制医疗费用。

4.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保证人民获得合理有效的药品。

•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优化药品采购和配送机制。

二、医疗服务体系1. 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供连续、全程、一体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2. 医疗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医疗技术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加强医疗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

3. 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和评估。

•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4. 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建立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信息化应用系统,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

三、医疗人才培养体系1. 医学教育改革•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优化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

2. 医师队伍建设•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加强医师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医师的业务能力。

3. 护理人员培养与管理•加强护理人员培养与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推动护理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激励护理人员的专业发展。

4. 医疗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医疗人才流动机制,促进医疗人才的合理流动。

•加强医疗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解决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四、医疗科技创新体系1. 科研创新支持政策•制定科研创新支持政策,鼓励医疗科技创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 、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值班和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危(wei)险值报告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者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问询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者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者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者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者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者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允许,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允许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或者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 2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 次。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2. 医疗卫生安全制度: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3.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解决医患纠纷和提供合理赔偿方案。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并防止费用虚高。

6.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7. 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8.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9.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管理和运用医疗信息以优化医疗服务。

10. 医疗诊疗规范制度:制定和执行医疗诊疗的规范。

11. 医疗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12. 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培养医疗人才和管理医务人员。

13. 英才引进和激励制度:吸引和激励优秀医疗人才。

14. 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评估和奖励医务人员的绩效。

15. 疾病防控制度: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病。

16. 药品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药品以确保安全和有效。

17.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医疗信息和网络安全。

18. 工作流程优化和改进制度:不断优化和改进医疗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和效果。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引言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和严格遵守的基本要求。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从而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

本文将介绍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共计十八项。

1.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是将医疗流程规范化,确保每个环节合理、高效地进行。

主要通过制定临床路径、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以提高临床诊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2.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是指临床或服务中发生的对患者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的规范程序。

通过及时报告、追踪和分析不良事件原因,可及时纠正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3. 医疗错误处理制度医疗错误处理制度是通过建立规范的错误处理程序,对医疗行为中的错误进行调查、诊断、纠正和预防。

通过公正、透明的错误处理,可有效减少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安全。

4.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维护和废弃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医疗器械,可防范医疗器械使用不当可能带来的风险。

5.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和管理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制度。

通过建立护理规范、提供培训、确保护理操作的安全性和质量,可保障患者在护理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6. 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内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

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药品,可减少药品误用和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7. 感染预防控制制度感染预防控制制度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感染控制措施,防止医疗机构内的感染发生和传播。

包括严格执行手卫生、环境清洁消毒、医疗废物管理等措施,提高医疗机构的卫生质量和患者的安全性。

8.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输血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对输血相关操作的规范和管理。

通过确保血液安全、严格的输血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减少输血相关的风险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医疗卫生领域实行的18项核心制度,是为了推进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而提出的。

具体制度如下:
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三级医院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联体和分级诊疗机构共建共享制度:推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基层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居民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高基层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医改红利分配制度:将医改红利按照各方贡献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保障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

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化制度,遏制医疗行业乱收费。

医疗保险基金筹资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基金筹资制度,实行分级管理。

医药联动机制:优化医药市场环境,实现医药联动,控制医药费用。

零差评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制度,推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诊疗规范制度:推广和实施诊疗规范。

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和监管制度。

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共享。

内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内审制度,推进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提高。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实现医患关系和谐。

疾病预防和控制制度:强化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升国民健康水平。

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升医疗卫生工作者素质和能力。

医学伦理和医德医风规范制度:强化医学伦理和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形象。

预约挂号和候诊管理制度:建立预约挂号和候诊管理制度,优化就医流程,提高就医效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1.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2. 医保支付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推行按病种付费、按诊断相关组(DRG)付费、按服务包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推动医疗费用合理控制。

3. 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推动医院分类管理,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4. 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将常见病、多发病所需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推进药品价格谈判和带量采购制度。

5. 医师多点执业: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限制,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6.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价格结构,合理定价,加强价格监管,保障合理利润和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7.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8. 健康档案电子化:推动健康档案电子化,建立全国统一的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提高医疗信息共享和调阅的便捷性。

9.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降低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10. 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医学教育体系,培养更多优秀的医学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11. 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支持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医疗科技进步和医疗设备更新换代。

12.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13. 医疗资源配置优化: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4. 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照护和护理服务。

15. 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防止医疗信息泄露和滥用。

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规章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第1项首诊负责制度(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七)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八)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

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经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风险及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知情告知和妥善安排。

(九)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十)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第2项三级查房制度(一)三级医师是指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二)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固定时间,对急、危、重、新入院患者,必要时随时查房。

医院-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D1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D2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1. 治安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内部治安秩序良好,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2. 院务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院务会议,讨论医院的一些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3. 人事管理制度:对医院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4. 财务管理制度:对医院财务收支进行管理,确保财务的合理运作。

5. 信息管理制度:对医院的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流畅。

6.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医院的医疗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提高医疗水平。

7. 外联与合作制度:与相关的医疗机构、研究机构等进行合作和交流,提升医院的影响力。

8.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对医院的医疗安全进行管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9. 行政管理制度:对医院的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10. 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规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11. 内审管理制度:对医院内部各项制度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12. 福利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进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归属感。

13. 健康教育制度: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健康素养。

14.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对医院的卫生环境进行管理,确保患者的就诊环境干净整洁。

15. 制度宣贯制度:对医院的各项制度进行宣贯,确保医务人员的执行力和规范性。

16. 紧急情况应急管理制度:对突发的紧急情况进行管理,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进行。

17. 病历管理制度:对患者病历的管理进行规范,保障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8. 轮岗培训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岗位轮岗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多岗位能力。

(完整版)18项医院核心制度

(完整版)18项医院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住院治愈好转率;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4、资产负债率;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5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收录论文数;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

3、获得国家、省市级科研基金额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我国不断完善医疗制度,建立了一系列的医疗核心制度。

这些核心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八项: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人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救助机制,对经济困难家庭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三、医疗保障基金制度:建立并完善医疗保障基金制度,为医保基金的平稳运行提供保障。

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度,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分布。

五、药品加成政策:建立药品价格监管制度,规范和监督药品加成行为,降低医疗费用。

六、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倒逼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七、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八、医疗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医疗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医疗事故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九、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发展和管理。

十、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制度: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制度,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合理、透明和稳定。

十一、医疗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医疗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医护人员队伍建设和发展。

十二、医疗机构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机构质量评价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十三、医疗保健品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保健品管理制度,规范医疗保健品市场秩序。

十四、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

十五、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体系:建立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体系,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十六、医疗卫生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医疗卫生质量安全监督制度,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十七、优质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制度:建立优质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制度,推动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十八、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保障制度: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保障制度,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1. 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为全民提供医疗保障。

2.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 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基本用药需求,提高药物可及性。

4.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5. 科研和创新支持:加强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究,促进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6. 医疗人才培养和管理: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完善医疗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

7. 医药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医药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8. 医疗设备和器械管理:加强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9. 药品供应保障: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良好的药品供应。

10.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1. 医患沟通和医疗卫生教育: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率。

12. 医疗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13. 医疗资源配置和调控: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服务供需平衡。

14. 医疗救援和应急机制:建立医疗救援和应急机制,提高医疗救援效率。

15. 中药发展和保护:推进中药发展和保护,发挥中药在医疗中的作用。

16. 医疗健康促进和预防:加强医疗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7. 医疗资源统筹和患者流转: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和患者流转,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18. 综合管理和监督:建立综合管理和监督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它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生命质量。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国家和各级医疗机构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其中包括了18项核心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18项核心制度。

1.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具有一套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目标、质量规范、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等内容。

2.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感染控制制度,包括感染监测、预防与控制、消毒与隔离等,以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3.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及时报告不良事件,以便进行事后分析和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医疗过失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患者因医疗过失受到侵害时,能够追究医务人员的责任,并赔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5.患者医疗知情权保障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患者医疗知情权保障制度,确保患者对医疗行为和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

6.手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手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手术前的评估、手术过程的规范和手术后的护理等方面,以确保手术的安全性。

7.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等方面,以确保药品的质量与安全。

8.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包括器械的采购、使用与维护等方面,以确保器械的质量与安全。

9.输血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输血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血液及其制品的采集、贮存、输注等方面的监管控制,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10.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以合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11.医疗残留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残留物管理制度,包括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与处置等方面,以确保医疗残留物不对环境和人体产生危害。

12.放射诊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放射诊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放射医学设备的管理与使用等方面,以确保放射诊疗的安全性。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国政府为改善和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所推出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

这些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服务水平,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并推动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改革。

具体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包括:1.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平衡医疗资源的供给和需求,降低就医费用负担。

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覆盖率和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3.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药品供应保障,规范药品流通和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4. 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允许医师在多个医疗机构执业,增加医疗资源供给。

5. 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6. 分级诊疗制度:推行分级诊疗制度,让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

7.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加强医患关系管理。

8.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宣传,提升公众健康素养。

9. 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制度: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10. 医疗技术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技术评价机制,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和应用。

11. 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

1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13. 医疗资源配置和调控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对医疗资源的调控和监管。

1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或减费。

15. 医疗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制度:建立医疗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制度,引导医疗行业良性发展。

16. 老年人医疗服务保障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医疗服务的保障,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17. 就医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就医质量评估制度,评估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业绩。

18. 医疗信息化和互联网医疗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和互联网医疗,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确立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 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与改进。

2.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医疗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

- 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

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明确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 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4. 医疗伦理审查制度- 建立医疗伦理委员会。

- 定期开展伦理审查和培训。

5.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制定患者隐私保护措施。

- 加强患者隐私保护意识教育。

6.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规定医疗事故的报告流程。

- 建立医疗事故档案。

7.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明确医疗设备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流程。

-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8. 药品管理制度- 制定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的规范。

- 加强药品使用安全教育。

9.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规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流程。

- 定期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培训。

10. 医疗档案管理制度- 明确医疗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规定。

- 加强医疗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11. 医疗人员培训制度- 制定医疗人员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

- 定期组织医疗人员专业培训。

12.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制度- 实施医疗服务质量监控。

- 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13. 医疗风险评估制度- 定期进行医疗风险评估。

- 制定风险预防和应对措施。

14. 医疗人员考核与晋升制度- 明确医疗人员的考核标准和晋升条件。

- 建立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

15.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 制定医疗信息收集、存储、传输和使用的规定。

- 加强医疗信息安全保护。

16. 医疗紧急事件处理制度- 制定医疗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17. 医疗科研管理制度- 明确医疗科研的立项、实施、评估和成果转化流程。

- 加强医疗科研伦理审查。

18. 医疗健康教育制度- 制定医疗健康教育计划。

- 加强患者及公众的健康教育。

以上十八项制度应根据具体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医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 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人民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评审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立和运行。

3. 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人才储备和流动。

4. 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监管和处理。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定价和支付方式。

6. 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7. 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8. 中医药管理制度: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提高中医药的治疗水平。

9. 疾病预防控制制度: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10.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11.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制度,保证基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12. 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救助体系,保障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1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疗纠纷。

14. 医学伦理和伦理审查制度:建立医学伦理和伦理审查制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5. 国际合作交流制度: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合作和交流,促进医疗发展。

16. 医疗科研评价制度:加强医疗科研的评价和管理,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17. 医疗发展规划制度:制定医疗发展规划,推动医疗事业的整体发展。

18. 医疗监管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监管,保障医疗秩序和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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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住院治愈好转率;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4、资产负债率;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5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 收录论文数;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

3、获得国家、省市级科研基金额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休息时间晚查房一般由晚班医师完成。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来院查房并指导诊治。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节假日有危急重症病人时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查房。

7、查房内容:①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②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的问题;审查对新入院、急危重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凡危重病人三天内诊断不明确者、疑难特殊病例入院七天内经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后仍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或有特殊病情者等均应组织讨论。

2、科内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院内讨论时由主管病人的科主任主持,医务部派人参加并负责通知相关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参加,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例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并提交纸质病例病情摘要给参加讨论的相关科室医师。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将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5、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讨论。

讨论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讨论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讨论的目的,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讨论记录。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和特别注意事项等。

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会诊制度1、会诊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的过程。

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凡病情危急需会诊者,申请科室医师填写会诊单并注明“急”字(注明时间,具体到分秒),并电话通知拟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急会诊值班医师可以担任,但本科室有危重病人时应由二线班担任急会诊。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疗者,三日内需行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申请单和会诊通知单,会诊申请单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审核签字。

所有科室建立会诊通知单签收登记本,被邀科室值班医生负责接收会诊通知单,并在邀请科室的会诊通知单签收登记本上签收,通知会诊医师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医师及时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填写会诊记录,如因病情需要复诊时,被邀科室应主动前往复诊。

某些特殊专科会诊时,可由本科医护人员陪同病人或自行到专科进行会诊。

4、院内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科室病例主管医师必须提交纸质病例病情给参加讨论的他科会诊医师各一份。

会诊时一般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请业务副院长参加,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5、外院来院会诊:①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病情摘要、会诊目的、所邀医院及专家),科主任签字送医务部,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

会诊由相关科主任主持,医务部派人参加,必要时业务副院长参加。

特殊情况时,经医务部及分管院长批准,可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外院会诊。

②邀请外院医师来本院会诊、手术,邀请科室原则上要求通过医务部与所邀医院医务科联系,科室自行联系时必须报医务部备案,被邀请的医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需要手术者于术前先行来院诊察患者病情,必要时参与术前讨论,其诊疗意见均应记录在案,并有手术医师或科主任的签名。

危重抢救的急会诊可直接电话报请医务部及主管院长同意后实施。

6、外院外出会诊:①拟请我院医师外出会诊(含手术),应出具对方医疗机构的邀请函(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给我院医务部,非正常上班时间与总值班联系。

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请专家姓名、会诊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必要时应和拟请专家直接通话交流情况。

②接到外院会诊邀请后,由医务部安排有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外院会诊,外出会诊前后,会诊医师应到医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③各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或坐诊。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各科室必须根据专业要求制定本专业常见危急重病抢救技术流程与规范、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部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急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6、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部或总值班,并填写病重或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部,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并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单位说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避免医疗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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