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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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个月 13个月 11个月 9个月 7个月 12个月 9个月 6个月 3个月 12个月 9个月 6个月 3个月 100% 100%
用人单位 基金 基金 基金 基金 基金 基金 基金 基金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基金 基金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治疗费用
实际发生
100%
基金/单位
根据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03月23日的《2015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如下: 1、2015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9.64元/年; 2、2015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6.87元/年; 3、2015年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4.20元/年; 4、2015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44.93元/年; 2015年度年四川全省数据统计如下: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205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0,247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9,277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9,251元 5、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50,466元
按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 月数计算,五级伤残最高36个月,最 低11个月;六级伤残最高26个月,最 低8个月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 动合同时支付。
按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 月数计算,七级伤残最高12个月,最 低4个月;八级伤残最高9个月,最低 3个月;九级伤残最高6个月,最低2 个月;十级伤残最高3个月,最低1个 月。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 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本人工资
27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25个月 23个月 21个月 90% 85% 80% 75% 18个月 16个月 70% 60% 36个月 26个月 36个月
按月计发
贵州:47466元/年*30年 *50%=711990元 每月1977.75 元
按月计发 按月计发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 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 分别按比例计算。
235元/天*30*27个月=190350元
基金 基金 基金 基金 基金 基金 基金 基金 基金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基金 基金 用人单位
五至六级 医疗终结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级 七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级 九级 十级 七级 八级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至十级 九级 十级 七级 八级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 十级 伤残等级签定费 康复治疗费
目一览表
例》有关问题的意见(黔人社厅发[2011]27 厅发[2010]68号)、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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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235*30*24=169200元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 遇。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 范围报销 据实报销 食宿费用 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
基金
完全护理 护理费 大部分护理 部分护理
50%
基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40% 30%
基金 基金
一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级 一至四级 三级 四级 一级 每月伤残津贴 二级 三级 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六级 每月伤残津贴 五至六级 医疗终结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六级 五级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六级 五级
医疗期间
医疗费用 伙食补助 交通费用 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食宿费 辅助器具
实际发生 每人每天10元 实际发生 没有规定计算标准 执行普通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 会确认)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100%
基金 基金 基金 用人单位 基金
100%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 伤基金补差
235元/天*0.9*30年=2284200元 每月6345元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
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 给付。 按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 月数计算,五级伤残最高36个月,最 低11个月;六级伤残最高26个月,最 低8个月
据,如下: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2016年贵州省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根据2011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贵州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黔人社厅发 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伤保险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0]68号)、贵州省实施《 条例》办法
项 目 计算基数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 待 遇 月份/比例 24个月 支付渠道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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