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最新福利制度
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明确:一、发放标准: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二、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高温津贴制度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发放高温津贴:一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二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期间在室内工作,但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有什么区别?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是在天气达到一定温度时,对从事户外露天作业或劳动场所室温无法降到一定温度的劳动者的补偿性津贴,按日计算后作为工资内项目按时足额发放。
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发放时间为6至9月,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按月发放。
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
一、高温津贴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力。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随着天气的温度不断的升高,不少地区开始实施了发放高温补贴的政策。
二、从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长来看,在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的省份中,多数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
根据不同地区,高温补贴发放的月数是不同的。
比如说上海就是6至9月;海南的发放时间最长,为4月至10月,时间跨度长达7个月。
北京的发放月份是在6至8月,室外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而河北的发放金额为室内每小时1.5元,室外每小时2元。
山西的高温补贴发放在6至8月,每个月240元。
2018年杭州市的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2018年杭州市的加班费标准是什么加班费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杭州市的加班费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8年杭州市的加班费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杭州市的加班费标准平时晚上的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
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工资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算定方法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
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杭州市的加班费的分类计算法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工资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工资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杭州五险一金
杭州五险一金杭州五险一金是指杭州地区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杭州是中国浙江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一座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所以对于职工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也比较完善。
杭州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这些保险和公积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权益,提供社会保障和养老金。
养老保险是杭州五险一金中最重要的一项,它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一定的养老金。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每个月职工的工资总额的8%将作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其中职工缴纳4%作为个人养老保险费,企业则缴纳剩下的4%。
医疗保险是为了解决职工生病就医时的医疗费用问题。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每个月职工的工资总额的2%将作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其中职工缴纳1%作为个人医疗保险费,企业则缴纳剩下的1%。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或职业病时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
失业保险是为了解决职工失业后的生活保障问题。
生育保险则是为了解决职工生育子女时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问题。
住房公积金是为了解决职工购房和租房问题,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每个月职工的工资总额的5%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其中职工缴纳2%作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费,企业则缴纳剩下的3%。
杭州五险一金的缴费由职工和企业共同负担,其中个人缴费会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
职工在享受五险一金的同时,也有义务按时缴纳相应的保险和公积金费用。
总之,杭州的五险一金制度为职工提供了一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保障了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权益。
职工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福利,从而更好地面对退休、生病、意外、失业和购房租房等问题。
这也是杭州作为一个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所特有的福利政策之一。
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等关于修订
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等关于修订和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疗保健
【发文字号】杭总工[2018]36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杭州市审计局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4.12
【实施日期】2018.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杭州市审计局、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关于修订和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
(杭总工[2018]36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集聚区)总工会、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农办、审计局、旅游局,各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职工疗休养管理,充分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二十次联席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18〕5号)精神,现就修订和完善我市职工疗休养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疗休养费用支出途径
疗休养费用支出途径调整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疗休养费用要根据单位福利费提取情况合理安排,原则上按不高于每人每次2000元的限额标准,凭据在单位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不得在单位其他经费中列支;国有企业疗休养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其他企业单位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由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
【精品】2018年员工福利方案
2018年员工福利方案
新一年即将来临,为更好的激励员工、吸纳人才,现新增以下福利:
一、全勤奖调整
1、所有参与考勤制度打卡的员工,从2018年1月份开始全勤奖调整为100元。
2、事假或病假1天以上(含1天)扣发全勤奖金。
二、带薪年休假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不计入休假的假期。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2年的,年休假2天。
2、连续工作满2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4天。
3、连续工作满3年不满4年的,年休假6天。
4、连续工作满4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8天。
5、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年休假10天。
6、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不能跨年度),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不算加班费。
7、员工在一年内请假超过20天(包括病假和事假),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8、由员工提出辞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签的,不享受年休假。
9、所有假期均应以处理好自身工作为前提,必须做好工作交接,向人事部申请后开始享受假期。
延续假期必须先申请批准,申请未经获准而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备注:以上年假只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后勤人员和业务人员。
执行时间:2018年01月01日
领导审批:
1。
2018杭州高温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2018杭州高温补贴的标准是什么杭州市是一个一线城市,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是规定要发放高温补贴的,那2018年会发多少?发放的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8杭州高温补贴的标准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8杭州高温补贴的标准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07月14日,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全国有27个省区市已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但多地标准数年未涨。
即便如此,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
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C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
全国总工会表示,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费用,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凡属防暑降温饮料的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2018劳动法对高温补贴的发放规定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浙人社发〔2018〕7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7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决定适当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2018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08•【字号】杭政函〔2018〕25号•【施行日期】2018.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函〔2018〕2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8日杭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为规范行政奖励工作,更好地发挥行政奖励的激励、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行政奖励的严肃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4〕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对有关个人、集体实施的行政奖励。
(二)行政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从严掌握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三)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本辖区行政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二、行政奖励的种类和条件(四)行政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
1.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2.对作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3.对作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
记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根据浙政发〔2014〕2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给予行政奖励:1.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杭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2.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杭州建设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3.在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文化强市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4.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平安杭州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5.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杭州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6.在加强国防建设,促进杭州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7.在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8.在其他领域作出突出成绩的。
2018年浙江省政策汇编
第二部分 投资政策
1、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 〔2018〕19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 投资方向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39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23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的若干意见(浙政发 〔2018〕13号) 5、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代办服务工作实施 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18〕1号) 6、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高质量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嘉 政发〔2018〕1号) 7、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的若干意见(绍政发 〔2018〕22号) 8、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金政发〔2018〕30 号) 9、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函〔2018〕17号)
政策速递 2018年浙江省政策汇编
第一部分 减负政策
第六部分 人才支持政策
第二部分 投资政策
第七部分 融资服务政策
第三部分 科技创新政策 第八部分 小微企业培育
第四部分 财税支持政策 政策
第五部分 人力社保政策 第九部分 产业发展政策
点击文字查看具体政策
第一部分 减负政策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18〕99号) 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 见(温政办〔2018〕113号) 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 〔2018〕47号) 5、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衢公积金 〔2018〕33号) 6、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8]43号) 7、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二十条意 见(丽政办发〔2018〕10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 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18〕123号) 12、关于印发温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8〕 52号) 13、关于印发温州市科技企业新“双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温政办〔2018〕82号) 14、关于印发《温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市科管 〔2018〕12号) 15、关于印发嘉兴市深度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16、关于印发《嘉兴市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嘉经信技装 〔2018〕60号) 17、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科高 〔2018〕44号) 18、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科创大走廊三年建设计划(2018—2020年)的 通知(绍政发〔2018〕25号) 19、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科技创新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20、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8〕10号)
杭州最低工资标准2018
杭州最低工资标准20182018年杭州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杭州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和消费能力。
根据国家规定,杭州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新的调整,杭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被分为不同的城乡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员工最低工资标准。
首先是城乡居民最低工资标准。
2018年,在城市地区,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城乡居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60元人民币,其中基本工资为1880元人民币,岗位工资为280元人民币。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岗位,如生产一线操作工、短期雇员和临时工等,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32元人民币。
在农村地区,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城乡居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人民币,其中基本工资为1630元人民币,岗位工资为280元人民币。
同样,特殊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7元人民币。
然后是非全日制员工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杭州市的规定,非全日制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全日制员工有所不同。
在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非全日制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5元人民币,不同于全日制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杭州市考虑了不同因素,如生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市场需求等。
目的是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鼓励劳动者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能力,增加收入。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不仅是杭州市的事情,也是全国各地的重要议题。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各地也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8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它保护了他们的权益,确保了他们的工资待遇得到保障。
在杭州这样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将帮助劳动者更好地应对生活成本的增加,提高生活质量。
当然,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底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应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制定更为合理的工资待遇。
萧山区“金梧桐”
萧山区“金梧桐”•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根据《杭州市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萧委办发〔2018〕25号)和《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7〕106号)的文件精神,对新引进到萧山工作或创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
一、申请条件(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来萧创业,或与我区用人单位(指税收缴入我区财政的企业,下同)签订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全职正式聘用劳动合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国内应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具备学历、学位双证);2.列入原“985”“211”工程的高校、国际QS100以内知名高校及与我区签订人才协议的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3.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
二、补贴标准1.博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4万元/人。
其中参保满1月后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工作满三年后再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
2.硕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3万元/人。
其中参保满1月后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工作满三年后再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
3.本科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2万元/人。
其中参保满1月后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工作满三年后再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
●特别注意1.上述博士、硕士生活补贴与《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就高不重复享受。
2.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与其他类型人才的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生活津贴等不重复享受,认定为更高层次人才类别的应当扣除已享受政策后进行补差。
3.区内自主培养的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与引进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请时限及材料(一)首次申请生活补贴申请时限:自申报人毕业之日起一年内,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杭州最低工资标准
杭州最低工资标准
2018年1月1日起,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杭州市部分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7元,每日140元,每月2100元,全年25000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此基础上另外支付。
此外,根据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颁布的《杭州市低保工资标准实施办法》,杭州市实行4类低保工资标准,分别是无劳动能力人士的低保工资标准、临时工的工资标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新进员工的低保工资标准和技能工的低保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日145元、每月2115元、每月2435元和每月2281元。
因此,根据杭州市规定,杭州最低工资标准不少于每月2100元,并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作,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可达每月2435元。
杭州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特殊疾病专项救助的通知
杭州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特殊疾病专项救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总工会•【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防控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特殊疾病专项救助的通知为减轻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因患病造成的经济负担,市总工会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殊疾病专项救助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救助对象2018年5月31日前已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患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肺癌、肝癌、肾功能衰竭且常年实施透析治疗等4种疾病,且今年未享受过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此类专项救助的市级以上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
二、申请程序1.基层工会将所在单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有关材料通过杭州工会网上服务大厅上报至各区、县(市)、开发区(集聚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
上报前,须将救助对象在单位公示3日。
(公示单范本见附件3)2.各区、县(市)、开发区(集聚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对基层工会上报名单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3.6月16日前救助人员名单经各区、县(市)、开发区(集聚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点击上报市总工会保障部,由市总工会统一进行第二次公示,确定最后受助名单。
三、其他事项1.各区、县(市)、开发区(集聚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要严格按照救助对象确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建档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排查和筛选,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均能享受救助。
2.如果符合条件的人员同时患有上述四种疾病(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肺癌、肝癌和肾功能衰竭且常年实施透析治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按照救助金额就高的原则,享受一次救助。
3.特殊疾病专项救助标准和救助资金发放等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市总保障部方建生联系,联系电话:87161137。
杭州2018年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杭州2018年加班费标准是什么推荐文章2018年保密法律法规知识测试题目和答案热度:对美国司法制度的认识2018年热度:2018年公务员法定节假日怎么放假热度:2018年五一劳动节休假时间怎么安排热度:儿童防骗的一些小故事2018年热度:新的一年2018年就要到来了,我们知道很多的职工都是会有过加班的情况,那2018年加班费标准是什么?杭州加班费是怎么规定?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8年杭州加班费的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8年杭州加班费的标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程序和条件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给予用人单位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是:(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 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杭州加班费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8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
【2018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一、月最低工资标准杭州市区(不含富阳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860元/月。
二、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7元。
三、富阳区、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温馨提示】1、2017年杭州最低工资标准依然执行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2、国内最低工资调整频率上限没有规定,下限是至少每两年调整一次。
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每2年调整1次,调整幅度基本与劳动生产率相协调。
3、最低月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下列项目不属于最低工资范围,企业应另行支付:①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③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④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杭州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文件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有限期限】2015年~新的调整通知发布【发文字号】杭政函〔2015〕144号【执行时间】2015年11月1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5〕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不含富阳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
富阳区、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4〕128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10月29日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一、最低工资率应参考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职工的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
杭州临时生活补贴办理条件
杭州临时⽣活补贴办理条件临时⽣活补贴是针对困难⾼校毕业⽣或者办理失业登记的困难毕业⽣的,那么申请办理杭州临时⽣活补贴的条件有哪些呢?怎么来申请办理临时⽣活补贴呢?有哪些的办理依据呢?下⾯店铺⼩编就给⼤家具体的介绍⼀下,欢迎⼤家来阅读。
⼀、办理条件(⼀)补贴对象为市区⽣源;(⼆)补贴对象在毕业年度内在市区登记失业的;(三)补贴对象为困难家庭⾼校毕业⽣,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母亲患重⼤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变故、孤⼉及烈⼠⼦⼥等困难家庭⾼校毕业⽣;补贴对象为就业困难⾼校毕业⽣,指登记失业6个⽉以上⾼校毕业⽣和残疾⾼校毕业⽣。
(四)⼀次性临时⽣活补贴的申请时间为毕业次年的6⽉底以前;(五)⼀次性临时⽣活补贴逾期申请的,补贴额度按12个⽉折算后,每逾期⼀个⽉相应扣减1个⽉的补贴。
⼆、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办结5、送达三、办理依据(⼀)《杭州市⼈民政府关于⽀持⼤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杭政函[2015]174号);“(⼗⼆)促进⾼校毕业⽣就业。
市区⽣源应届的困难家庭⾼校毕业⽣和就业困难⾼校毕业⽣在市区登记失业的,可享受1000元的⼀次性临时⽣活补贴。
”(⼆)《杭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杭⼈社发[2016]25号)。
“(五)⾼校毕业⽣⼀次性临时⽣活补贴”。
(三)《浙江省⼈民政府关于⽀持⼤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第⼗五条回原籍应届困难家庭⾼校毕业⽣和就业困难⾼校毕业⽣进⾏失业登记的,可给予不超过6个⽉的临时⽣活补贴”。
(四)《浙江省⼈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个时期促进就业⼯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
以上就是店铺为⼤家介绍的关于杭州临时⽣活补贴的相关知识,困难⾼校毕业⽣最长能够领取半年的⽣活补贴,在⼀定程度上减轻了⾼校毕业⽣的经济压⼒。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杭州最低工资标准
杭州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工资的问题也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浙江省首府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杭州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都位于全国前列,然而,作为人口密集城市,杭州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也相当可观,因此,对于杭州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一、杭州旧版最低工资标准在2018年之前,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政府部门制定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来确定的。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最低工资规定》,省级政府应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并将最低工资标准向社会公布。
而杭州市则将“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作为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进行相应的浮动调整。
具体而言,该标准包括月工资基本标准和月工资规范,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二、2018年之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从2018年开始,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与调整体系进行了全面改革。
首先是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政府部门制定改为市场主体参与,实现了政府和市场的协同。
其次,在原先的基本标准和规范标准的基础上,新增了“全员平均工资”、职业工龄浮动加值等多项标准,阳光公开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过程,打破了过去政府中心、缺乏市场调节和社会监督的局面。
根据杭州市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从2020年1月1日起,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较2018年调整了240元,较2019年调整了60元。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逐年减少,这既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雇主的毛利润也在下降,又是出于保护低收入群体的考虑。
三、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评价和看法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直接关系到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也涉及到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方方面面。
目前,对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各界有多种不同的看法。
一是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过于缓慢,标准过低,应该加快调整标准幅度,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劳动报答制度,增加低收入岗位的福利和保障措施,促进低收入人群的流动和提升,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和发展权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制度文件——人事类公司logo
未经许可禁止外传
福利制度
编制:日期: 2018年4月5日
审核:日期: 2018年4月5日
批准:日期: 2018年4月5日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福利管理,建立具有相对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增强企业凝聚力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无
第四条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规定的编制、修改、完善和解释。
人力资源部是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福利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福利管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五条国家法定福利
(一)、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经公司聘用,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如入职时间在15日前,当月开始缴纳;如入职时间在15日(含)后,下月起缴纳;如离职时间在15日前,当月停缴;如离职时间在15日(含)后,下月停缴)。
3、社会保险按员工的月基本工资为基数缴纳,若少部分高管及特殊岗位人员月基本工资超出14096.25元,则以14096.25元为基数缴纳。
员工月基本工资低于2819.25元的,则按照2819.25元的基数缴纳。
(二)、住房公积金
1、经公司聘用,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如入职时间在15日前,当月开始缴纳;如入职时间在15日(含)后,下月起缴纳;如离职时间在15日前,当月停缴;如离职时间在15日(含)后,下月停缴)。
2、住房公积金按员工的月基本工资为基数缴纳,若少部分高管及特殊岗位人员月基本工资超出21980元,则以21980元为基数缴纳。
员工月基本工资低于1860元的,则按照1860元的基数缴纳。
(三)、因特殊原因不在公司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因特殊需要申请不在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的需要写书面申请,注明不缴纳原因并签订《社会保险、公积金不予缴纳申请书》文件;报当地人事部审核后提交至部门负责人或总裁审批。
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公司不以其他方式补贴社保、公积金。
第六条公司统一福利
(一)、休假
1、年休假
1.1、年休假: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可享受5天年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者,可享受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1.2、年休假取假方式见考勤管理制度
1.3、新员工入职的年休假剩余天数计算方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公历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算出数字向下取整)。
2、婚假
2.1、符合我国《婚姻法》各项规定结婚而申请的假期为婚假;
2.2、根据浙江省政府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再婚也可享受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须在结婚注册日后6个月内一次性取假,取假前需提交结婚证至人事部备案,休假期为自然日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3、生育假
3.1产假
3.1.1按浙江省政府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难产产假为11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不含流产)的女职工,可在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及计算工龄。
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的,经医生证明,按病假处理;产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休完,未休完,均不得累计;凭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取假;
3.2护理假
3.2.1配偶分娩,男员工可享受护理假15天,根据2017《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护理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休完;未休完,均不得累计;开具的出生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取假;
4、丧假
4.1、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去世,可享恩恤假3天;
4.2、奔丧地为省外的,增加1天路程假,丧假及路程假一次休完;
5、工伤假
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因公负伤,并经当地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鉴定为工伤的,方可享受工伤假;
(二)、节令费
1、开门红包
春节后开工时,发给转正员工(含试用期内的),标准为300元/人。
2、高温补贴
转正后在岗员工自入职日起每年6-9月发放高温补贴200元/月;
3、节日费
端午节转正后在岗员工每人200元的标准,以现金或实物发放。
中秋节转正后在岗员工每人200元的标准,以现金或实物发放。
三八妇女节女性员工下午放假半天。
(三)、体检
公司每年组织转正后员工体检,规定科目的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员工个人申请的体检项目则由员工个人承担。
新员工入职体检费用,在转正后,凭发票补贴100元。
(四)、住房补贴
员工每人享受住房补贴。
博士生标准为:1500元/月;硕士生标准为:1000元/月;本科生为500元/月,专科生300元/月,以现金发放。
第七条工作补贴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入职日享受餐费补贴、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
(一)、午餐补贴
公司为在职员工发放餐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二)、通讯补贴
总监以上500元/月,经理、主管及基层员工100员/月,具体表格如下
总监以上500元/月,主管至经理300 /月,主管以下100/月,具体表格如下
《社会保险、公积金不予缴纳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