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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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区)环境测试管理规定

洁净室(区)环境测试管理规定

洁净室(区)环境测试管理规定目的:建立洁净厂房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监测洁净厂房是否符合洁净级别规定的要求,为洁净厂房的管理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洁净厂房的监测管理。

责任:中心化验室检验人员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中心化验室主任对本规定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容:1 术语1.1 洁净室(区):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房间或区域。

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1.2 洁净工作台:一种工作台或者与之类似的一个封闭围挡工作区。

其特点是自身能够供给经过过滤的空气或气体,按气流形式分为垂直单向流工作台、水平单向流工作台等。

1.3 局部空气净化:仅使室内工作区域特定的局部空间的空气含悬浮粒子浓度达到规定的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方式。

1.4 洁净度: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

1.5 菌落:细菌培养后,由一个或几个细菌繁殖而形成的细菌集落,简称CFU。

通常用个数表示。

1.6 单向流:沿单一方向呈平行流线并且与气流方向垂直的断面上风速均匀的气流.与水平面垂直的叫垂直单向流,与水平面平行的叫平行单向流。

1.7 空态:洁净室(区)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安装完毕且功能完备的情况下,但没有生产设备、原材料或人员的状态。

1.8 静态a:洁净室(区)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安装完毕且功能完备的情况下,生产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室(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状态。

1.9 静态b:洁净室(区)在生产操作全部结束,生产操作人员撤离现场并经过20min自净后。

1.10 非单向流(曾称为乱流):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流。

1.11 动态:洁净室(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设备在指定的方式下进行,并且有指定的人员按照规范操作。

1.12 t分布指正态总体中的一种抽样分布,其分布函数为 t=1.13 置信上限(UCL )从正态分布抽样得到的实际均值按给定的置信度(此处为95%)计算得到的估计上限将大于此实际均值,则称计算得到的这一均值估计上限为置信上限。

洁净区环境监控管理规程

洁净区环境监控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洁净区环境监控管理,确保洁净区的环境符合GMP要求。

2范围适用于各生产车间的洁净区的监控。

3职责QA负责各车间洁净区的环境监控。

4内容4.1定义4.1.1静态4.1.1.1静态a:洁净室(区)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安装完毕且功能完备的情况下,生产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室(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状态。

4.1.1.2静态b:洁净室(区)在生产操作全部结束,生产操作人员撤离现场并经过20min自净后。

4.1.2动态:洁净室(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设备在指定的方式下进行,并且有指定的人员按照规范操作。

4.2测试项目、标准及频次4.2.1风速、风量及换气次数4.2.1.1风速测试:A级区进行风速测试,检测频次:每个月一次。

4.2.1.2风量及换气次数测试:A级区外的其它区域测量风量及换气次数。

检测频次:至少每年一次。

4.2.1.3标准a.A级区风速:层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

b.换气次数:B级洁净室换气次数n≥50次/h,C级洁净室换气次数n≥25次/h,D级洁净室换气次数n≥15次/h。

4.2.2流型4.2.2.1检测区域:A级区,检测频次:至少每年一次。

4.2.2.2标准:应为层流4.2.3压差4.2.3.1检测频次:正常投产时每天一次。

4.2.3.2标准a.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等级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不低于10帕斯卡。

b.相同洁净度等级不同功能的操作间之间应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4.2.4温度、相对湿度4.2.4.1检测频次:正常投产时每天一次。

4.2.4.2标准: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4.2.5高效过滤器检漏4.2.5.1检测频次:A级区每半年用尘埃粒子计数扫描巡检法进行一次过滤器完整性测试,每年用气溶胶法进行一次过滤器完整性测试;B级、C级区每年用气溶胶法进行一次过滤器完整性测试,D级区每年用尘埃粒子计数扫描巡检法进行一次过滤器完整性测试。

洁净区环境监测标准管理规程

洁净区环境监测标准管理规程

1 目的制定洁净区环境监测标准管理规程,以规范洁净室(区)的环境监测,确保洁净室(区)的洁净度达到标准。

2 范围适用于洁净区的温湿度、压差、风速、风量、悬浮粒子、沉降菌、浮游菌的测试。

3 责任化验室环境检测人员、QA人员、原料车间。

4 引用标准4.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4.2《中国药典》(2015版)。

5 流程图N/A6 内容6.1环境监控简介6.1.1环境监控对象包括空气、表面和人员。

6.1.2监测项目包括温湿度、压差、风量风速、悬浮粒子、微生物监测等。

其中,微生物监测包括空气微生物监测、表面微生物监测以及人员卫生监测。

(1)空气微生物的测定有浮游菌和沉降菌两种测定方法。

(2)表面微生物监测用来监测生产区域表面以及设备和与产品接触表面的微生物数量。

(3)人员卫生监测的关键是手套和洁净服表面的微生物监测。

6.2温湿度的监测6.2.1测试标准6.2.1.1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

无特殊要求时,温度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6.2.1.2 C级和D级洁净区: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6.2.2测试周期:每天记录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6.2.2.1主要房间都应放置温湿度表,可随时观察温湿度变化情况,并记录。

6.2.2.2由空调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监测,并填写监测记录。

6.2.3当发现监测结果超出标准规定的范围时,应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和空调岗位人员,对空调系统进行调整,记录并归档。

6.3压差的监测6.3.1压差表安装在墙上,可随时观察室内外压力变化情况,并记录。

6.3.2测试时所有空调系统应处于连续运行状态。

6.3.3观察压差时,洁净区所有门应关闭,不许有人穿越房间。

6.3.4监测频率:洁净室(区)的压差每天记录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6.3.4监测人员:空调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在动态条件下监测,填写监测记录。

洁净区环境监测标准管理规程

洁净区环境监测标准管理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制定洁净区环境监测标准管理规程,以规范洁净室(区)的环境监测,确保洁净室(区)的洁净度达到标准。

2 范围适用于洁净区的温湿度、压差、风速、风量、悬浮粒子、沉降菌、浮游菌的测试。

3 责任化验室环境检测人员、QA人员、原料车间。

4 引用标准4.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4.2《中国药典》(2015版)。

5 流程图N/A6 内容6.1环境监控简介6.1.1环境监控对象包括空气、表面和人员。

6.1.2监测项目包括温湿度、压差、风量风速、悬浮粒子、微生物监测等。

其中,微生物监测包括空气微生物监测、表面微生物监测以及人员卫生监测。

(1)空气微生物的测定有浮游菌和沉降菌两种测定方法。

(2)表面微生物监测用来监测生产区域表面以及设备和与产品接触表面的微生物数量。

(3)人员卫生监测的关键是手套和洁净服表面的微生物监测。

6.2温湿度的监测6.2.1测试标准6.2.1.1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

无特殊要求时,温度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6.2.1.2 C级和D级洁净区: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6.2.2测试周期:每天记录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6.2.2.1主要房间都应放置温湿度表,可随时观察温湿度变化情况,并记录。

6.2.2.2由空调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监测,并填写监测记录。

6.2.3当发现监测结果超出标准规定的范围时,应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和空调岗位人员,对空调系统进行调整,记录并归档。

6.3压差的监测6.3.1压差表安装在墙上,可随时观察室内外压力变化情况,并记录。

6.3.2测试时所有空调系统应处于连续运行状态。

6.3.3观察压差时,洁净区所有门应关闭,不许有人穿越房间。

6.3.4监测频率:洁净室(区)的压差每天记录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6.3.4监测人员:空调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在动态条件下监测,填写监测记录。

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适用于化妆品生产企业)

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适用于化妆品生产企业)

**********科技有限公司GMP文件1目的:建立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规范洁净区环境监测的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化验室洁净区、生产洁净区的监测管理。

3责任者:质量部4管理内容:4.1监测项目包括:温湿度、悬浮粒子、沉降菌。

4.2温湿度为日常监控,由洁净区使用人员负责。

悬浮粒子和沉降菌由质量部负责定期安排监测工作,生产部或化验室人员负责协调工作,QA负责取样工作,化验室负责微生物的检验工作。

4.3悬浮粒子4.3.1测试方法:用计数浓度法,即通过测定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粒直径的悬浮粒子数来评定洁净室内的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

测试方法参照GB/T 16292-2010。

4.3.2标准规定4.3.4采样次数:对任何洁净区或局部空气净化区域,采样点数目不得少于2个。

4.3.5监测频率:100级洁净区每季度一次,100000或300000级洁净区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如厂房改造,更换过滤器时,需要在工作完成后进行测定。

4.3.6采样量4.4.1测试方法:参照GB/T 16294-20104.4.1.1 培养基:大豆酪蛋白琼脂培养基(TSA)或沙氏培养基(SDA)4.4.1.2 培养条件:30~35℃培养不少于48小时或20~25℃培养不少于5天。

4.4.1.3 采样位置:工作区采样点的位置离地0.8~1.5m左右(略高于工作面)。

4.4.2 监测频率:100级洁净区每季度一次,100000或300000级洁净区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如厂房改造,更换过滤器时,需要在工作完成后进行测定。

4.4.3采样次数:每个采样点采样一次。

4.4.4洁净区沉降菌监测的标准如下:4.5停产期间,可按照监测频率一次性完成所有监测项目。

4.6空气洁净度超过标准时的纠正措施4.6.1当空气洁净度中的悬浮粒子数量超过纠偏限度时,由质量部联合生产部查明原因,如果换气次数和风速均正常,则可通过进行洁净环境重新清洁,按要求净化至少半小时,依法测定,应符合规定;如属过滤器问题,则对初效、中效过滤器进行处理或更换高效过滤器;4.6.2当微生物数量超过纠偏限度时,则必须对此区域进行重新进行清洁,然后重新监测,测试结果应符合规定。

洁净区环境监测规范

洁净区环境监测规范
2)静止5分钟,读取数据并记录。
5.2.3.4尘埃粒子数
工作人员穿洁净工作服,戴无菌手套,进入相关区域操作。用粒子计数器进行计数并记录,具体操作程序按GB/T 16292-2010进行。
5.2.3.5浮游菌数
1)采用仪器经消毒后先不放入培养皿,开启浮游菌采样器,使仪器中的残余消毒剂蒸发,时间不少于5分钟,并检查流量并根据采样量调整设定采样时间。
2)合上皿盖,将培养皿置37±2℃培养箱倒置培养24小时,观察结果并记录。
5.3纠正预防措施
5.3.1如洁净区温湿度项目不合格,检查空调系统,必要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检修。
5.3.2如洁净区风速、静压差或换气次数项目不合格,调整送风系统,必要时进行检修。
5.3.3如洁净区的尘埃粒子数、沉降菌数项目不合格,重新清洁消毒后再次检测。如果再次检测后还是超标,更换高效滤器,至检测结果合格。
5.2环境监测:是指通过对厂房内不同级别的空气、墙、天花板、设备表面及人员等的取样测试来判断环境是否达到预期设定的要求。
5.2.1洁净区域:
1)100000级:洁净车间();
2)10000级:检验室(男二更、女二更、缓冲、微生物限度室、无菌室,男二更、女二更、缓冲、阳性对照室)
5.2.2洁净区环境要求及监测频次,如表1:
1次/季
≥5μm
0
≤2000
≤20000
≤60000
浮游菌数,
个/m3
≤5
≤100
≤500

GB/T16293-2010
1次/季
沉降菌数,个/皿
≤1
≤3
≤10
≤15
GB/T 16294-2010
1次/周
5.4监测记录保存
相关的温湿度、风速/换气次数、静压差、尘埃数、浮游菌数、沉降菌数的检测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环境监测相关规定

环境监测相关规定

洁净区环境监测规定一、悬浮粒子注意:1、采样点位置离地0.8m~1.5m(采样点多于5个),且均匀分布。

2、层流罩、洁净工作台采样点离台面0.2m;3、采样管长度不超过1米;空调净化系统开启20分钟后可进行测试,测试前应检查温湿度、压差符合要求。

4、文件中有规定日常监测采样量可以与洁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时不同。

二、温湿度、压差1.1温度、相对湿度洁净室(区)温度控制为18~26℃,相对湿度为45%~65%,生产工艺对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执行。

洗烘瓶室、灭菌室、铝盖灭菌室、胶塞处理室、消毒液配制室、C/D级洗衣室、配料室、称量室房间允许的温度范围为18℃~30℃,洗烘瓶室相对湿度允许范围为45%~75%。

注射剂车间生产结束后采用清洁运行模式,清洁模式时洁净区温度允许5~30℃,相对湿度允许10%~75%。

1.1.1监测频次:每次生产(实验)前、后对温度、相对湿度进行监控并记录温湿度,同时记录生产过程(实验)中的最大值、最小值。

1.2压差1.2.1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不低于10帕。

1.2.2洁净级别相同的区域,产尘量大的房间以及有特殊要求房间对相邻房间保持不低于5帕相对负压。

1.2.3洁净级别相同的相邻房间,按照压差流向,压力高的房间对压力低的房间保持不低于2帕相对正压。

1.2.4监测频次:每批生产前(实验)前、后对压差进行监控并记录。

三、微生物(1)注:(1)表中各数值均为平均值。

(2)单个沉降碟的暴露时间可以少于4小时,同一位置可使用多个沉降碟连续进行监测并累积计数。

采样点离地0.8~1.5米,厂房和设备首次验证或厂房改造后变更验证为静态取样,其余取样均为动态。

空气净化系统正常运行20分钟后开始测试。

30~35℃培养2天超过警戒限度可以追加测试一次,再次超过,按偏差管理规程处理。

2.浮游菌监测标准(3采样点位置离地0.8m~1.5m。

层流罩、洁净工作台采样点离台面0.2m,送风口测试点离送风面30厘米左右3.无菌服监测标准4.2消毒剂微生物载荷标准规定为0cfu/10ml.B 级每季度监测一次,C/D 级每年监督一次。

洁净区环境的监测内容及要求

洁净区环境的监测内容及要求

洁净区环境的监测内容及要求
洁净区环境的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尘埃粒子数、沉降菌、浮游菌、压差、换气次数、风速、新风量、照度、噪声、温度、相对湿度等。

这些内容能够反映洁净区的环境状况,以及洁净室内的空气洁净度和微生物状况。

对于洁净区环境的监测,需要遵循以下要求:
1. 在静态条件下进行洁净室(区)的监测,悬浮粒子数、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必须符合规定。

2. 空气洁净度100级的洁净室(区)应对大于等于5μm尘粒的计数多次采样,当大于等于5μm尘粒多次出现时,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3.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规定,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洁净室(区)温度应为18~26℃,相对湿度应为45%~65%。

4.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室(区)之间以及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的空气静压差不应小于5Pa,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不应小于10Pa。

5. 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照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要工作室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300l×。

6. 在温湿度检测时,净化空调系统应已连续运行24小时以上。

有恒温要求的场合,根据对温湿度波动范围的要求,测定宜连续进行8~48小时,由现场检验人员与被检测单位协商决定。

7. 在噪声检测时,须测净化空调系统全部运行工况和全部停机的背景工况,有要求时,在区分局部净化设备开与不开的工况。

测量时房间的门应该关上,禁止洁净区内人员干活和说话,保持安静。

此外,在监测过程中若发现压差未达到要求,可调节风口或阀门开度重测,同时通知被检方。

GMP洁净室(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GMP洁净室(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标准管理规程(STANDARD MANAGEMENT PROCEDURE )题目洁净室(区)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编码SMP-QA-021-00文件属性■新订;□确认;□修订,第次,替代: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颁发部门品质管理部颁发日期2018.07.23 生效日期2018.08.01分发部门品质管理部1份,生产部1份,检验检测部1份,行政人事部1份,共印4份1. 目的:建立洁净室(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保证洁净室(区)环境符合生产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洁净室(区)环境检测的监督检查。

3. 责任人:各部门/车间:负责按要求填写环境检测申请单发送至品质管理部,并配合检验检测部检测人员检测。

检验检测部:负责培养基(液)的制备、培养皿的培养观察。

品质管理部: 负责对洁净室(区)环境检测、记录的填写及环境检测合格证书的发放。

4. 洁净室(区)环境检测的项目4.1 尘埃粒子:用CLJ-E型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进行检测,详见CLJ-E型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使用说明书。

4.2 沉降菌: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按采样点布置图逐个放置,然后从里到外逐个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基表面暴露在空气中。

静态测试时,培养皿暴露时间为30min以上;动态测试时,培养皿暴露时间为<4h。

4.3 浮游菌:用FKC-1型浮游空气尘菌采样器检测,详见使用说明书。

4.4 风速、换气次数:用热线式风速风量计检测,详见使用说明书。

4.5 照度用TES-1332A数位式照度计检测,详见使用说明书。

4.6 检测频次:4.6.1 尘埃粒子:每季度监测1次。

4.6.2 沉降菌:每月监测1次。

4.6.3 浮游菌:每月监测1次。

4.6.4 风速、换气次数:每半年监测1次。

4.6.5 照度:每年监测1次;每次更换灯管使用100h后,监测1次。

4.6.6 空调净化系统停止运行2周,在恢复运行时,还需对洁净区关键功能间或更换的高效过滤器,进行上述相关项目的检测。

《洁净区管理规定》

《洁净区管理规定》

1 目的建立洁净区的人员、卫生消毒、洁净度监测、环境保护、安全防护等管理规定,确保洁净区洁净级别达到十万级洁净级别的标准,保证产品生产环境。

2 范围适用于有洁净生产环境的管理。

3 职责3.1 综合部负责联系委托第三方完成生产厂房的设施完善、维修等工作;3.2 生产部洁净区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按规定对洁净区的卫生清洁维护,日常维护保养;3.3 生产部经理负责洁净区卫生清洁维护的监督检查;3.4 质量部负责洁净区的环境监测。

4 内容4.1 基本要求4.1.1 在洁净区设计时需按生产工艺流程考虑其布局,能保证洁净区的洁净度。

4.1.2 在洁净厂房完工时,应进行验证,检查确认各设施是否符合洁净区要求。

4.2 区域划分洁净区内各分区应有明显标识及整体区域划分的平面走向图。

4.3 人员管理4.3.1 进入洁净生产区的生产人员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3.2 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洁净区人员进出净化管理规定》要求进入洁净生产区,洁净区相关生产人员进入并填写《洁净区人员进出登记表》,他人进入需经生产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

4.2.3 工作人员在洁净生产区中不能随意脱去工作衣帽、手套等。

必须穿戴整齐,将毛发完全包裹不得外漏,并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进行操作。

4.4 环境清洁与消毒4.4.1 洁净生产区的工作环境卫生依据《洁净区清洁与消毒管理规定》进行维护。

4.4.2 人流、物流应分开,有各自专用通道,物料进出洁净区执行《洁净区物品进出净化管理规定》。

4.4.3 废物、废液须按《环境保护与无害化处理管理规程》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生产与环境造成污染。

4.5 安全防护4.5.1 洁净生产区禁止吸烟等明火的出现,工作人员须爱护生产环境与厂房设施设备。

4.5.2 根据2002版《消毒技术规范》3.1.7中“用臭氧消毒空气,必须是在封闭空间,且室内无人条件下进行,消毒后至少过 30min 才能进入”。

4.5.3 安全门必需能快速开启,逃生出口需保持通畅。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1.目的:规定了公司洁净区洁净度的测试规则和控制标准。

目的是规范洁净区的洁净度的监测,确保洁净区符合生产及质量检测要求。

2.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洁净区的洁净度测试和管理。

3.职责:3.1.生产管理部:负责洁净区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和补漏的监督管理工作;3.2.生产管理部:负责空调净化系统的调试和使用,确保空调净化系统的正常运行;3.3.质量管理部QA:负责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测试;3.4.质量管理部QC:配合负责浮游菌、沉降菌的测试。

4.内容:4.1.1.洁净区: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功能间或区域。

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4.1.2.洁净工作台:一种工作台或者与之类似的一个封闭围挡工作区。

其特点是自身能够供给经过过滤的空气或气体,如垂直层流罩、水平层流罩、垂直层流洁净工作台、水平层流洁净工作台、自净器等。

4.1.3.局部空气净化:仅使室内工作区域特定的局部空间的空气含悬浮粒子浓度达到规定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这种方式称局部空气净化。

4.1.4.洁净度: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

4.1.5.菌落:细菌培养后,由一个或几个细菌繁殖而形成的细菌集落,简称CFU。

通常用个数表示。

4.1.6.单向流:沿着平行流线,以一定流速、单一通路、单一方向流动的气流。

4.1.7.垂直单向流:与水平面垂直的单向流。

4.1.8.水平单向流:与水平面平行的单向流。

4.1.9.非单向流(曾称为乱流):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流。

4.1.10.静态测试:功能间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已安装,功能间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的测试。

4.1.11.动态测试:功能间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4.1.12.置信上限(UCL)从正态分布抽样得到的实际均值按给定的置信度(此处为95%)计算得到的估计上限将大于此实际均值,则称计算得到的这一均值估计上限为置信上限。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1.1.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必须保证洁净区的空气洁净度符合要求,应对生产环境的洁净情况进行监控。

2.范围2.1.适用于十万级生产洁净区、万级洁净区(包括局部百级)。

3.责任人3.1.QA、QC人员。

4.内容4.1.洁净区级别规定4.1.1.公司配备有洁净度级别为十万级的试剂生产车间、万级洁净区、万级洁净区中配备有百级的超净工作台与生物安全柜。

4.1.3.洁净级别的规定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4.1.3.1.空气洁净度的测试以静态条件为依据;4.1.3.2.判定空气洁净度的尘粒数指标选用了两种粒径;4.1.3.3.洁净区与室外的静压差应>10Pa;4.1.3.4.结合试剂生产工艺要求,100,000级洁净区的装配间、层压间、切割间需保持温度在18-28℃,相对湿度不高于30%。

4.1.3.5.其他无特殊要求的,温度保持在18~28℃,相对湿度在45-65%之间;4.1.3.6.洁净区检测前确保达到以下要求:4.1.3.6.1.洁净区测试状态为静态b(静态b:洁净室(区)在生产操作全部结束,生产操作人员撤离现场并经过20min自净后);4.1.3.6.2.静压差、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4.1.3.3-4.1.3.5要求。

4.2.尘埃粒子数、沉降菌和浮游菌检测的采样要求4.2.1.≥10~<20 4 2 2≥20~<40 8 2 2≥40~<100 16 4 2≥100~<200 40 10 3百级的单向流区域(包括洁净工作台)的面积是指送风口表面积;万级以上的非单向流区域面积是指房间面积。

4.2.2.采样点的位置:采样点一般在离地面0.8~1.5m高度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

采样点位置布置应均匀,避免采样点在局部区域过于稀疏,避免在回风口设置取样点,取样点为3个时,取房间中线上间隔距离相等的3点。

采样点设置可参考下图(参考GB/T 16292-2010 附录A):4.2.3.需使用培养基平皿采样时最少平皿数如下表(参考GB/T 16294-2010 表1):每个采样点最少平皿数洁净级别最少平皿数(φ90mm)百级14万级 2十万级 24.3.监控内容与频次4.3.1.生产工作人员需在每天生产前检查十万级洁净区工艺卫生执行情况,洁净区的温湿度、压差和环境卫生情况;4.3.2.QC人员需需在每天使用前检查万级洁净区(包括局部百级)卫生执行情况,洁净区的温湿度、压差和环境卫生情况;4.3.3.QC人员需每季度对洁净区的尘埃粒子数和浮游菌检测一次,每月对换气次数和风速检测一次,每周对沉降菌检测一次,每天对压差监测一次,填写监测记录并出具监测报告。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洁净区环境监测的标准管理制度,保证洁净区环境符合工艺生产条件。

2.范围:适用于公司洁净区环境的监测。

3.职责:3.1质量部负责对洁净区环境的检测。

3.2生产采购部负责洁净区日常环境温湿度的记录。

4.内容:4.1检测依据:YY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4.2监测项目:温度、相对湿度、风速、换气次数、静压差、尘埃粒子、沉降菌。

4.2.1温度、相对湿度4.2.1.1 要求:温度18℃—28℃;相对湿度:45%—65%4.2.1.2 监测方法依据:GB50591-20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4.2.1.3 检测频次:1次/班4.2.1.4 生产采购部操作人员每天按要求真实记录当天的温湿度。

4.2.2 风量、换气次数及压差4.2.2.1 要求4.2.2.2 监测方法依据:GB50591-20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具体按《风量、换气次数及压差检测操作规程》执行。

4.2.1.3 检测频次:1次/月4.2.1.4 质量部每月按要求对洁净区风量、换气次数及压差进行检测并记录。

4.2.3 尘埃粒子4.2.3.1 要求4.2.3.2监测方法依据:GB/T 16292-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具体按《尘埃粒子检测操作规程》执行。

4.2.3.3 检测频次:1次/季4.2.3.4 质量部每季按要求对洁净区进行尘埃粒子检测并记录。

4.2.4 沉降菌4.2.4.1 要求4.2.4.2监测方法依据:GB/T 16294-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具体按《沉降菌检测操作规程》执行。

4.2.4.3 检测频次:1次/周4.2.4.4 质量部每周按要求对洁净区进行沉降菌检测并记录。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含表格)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含表格)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洁净区是药品生产及药品微生物检测的重要场所,为确保药品生产及检测环境符合要求,因此需要对洁净区(室)、层流工作台环境进行定期监测。

2.适用范围:适用于洁净区(室)、层流工作台环境的监测。

3.职责:质量管理部QA、QC以及生产人员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4.内容:4.1 区域划分: D级,口服液体和口服固体制剂的暴露工序区域;C级,主要用于物料微生物检测背景区域;A级,微生物检测暴露操作区域;4.2 监测项目:尘埃粒子数、微生物、温度、相对湿度、换气次数、压差、照度;沉降菌测试按国家标准GB/T 16294-2010执行,浮游菌测试按国家标准GB/T 16293-2010执3000LX,其他工作区域不低于300LX。

行;灯检区照度应在2000~4.4 监测状态:压差、温、湿度的监测应动态测试,换气次数、尘埃粒子和微生物在静态条件下测试;照度每班需检查灯管是否完整,如发现灯管损坏或更坏需仪器检测。

4.5 洁净区空调系统,在非生产班次时,空调系统作值班运行,使室内保持正压并防止结露;4.6 各项指标监测工具、标准、监测点及监测周期见表1;4.7 空气洁净度超过标准时的纠正措施4.7.1 当空气洁净度中的悬浮粒子数量超过规定的标准时,由质量部联合设备部查明原因,如果换气次数和风速均正常,则可通过进行洁净环境重新清洁,按要求净化至少半小时,依法测定,应符合规定;如属过滤器问题,由设备部对初效、中效过滤器进行处理或更换高效过滤器;4.7.2 当微生物数量超标时,则必须对此区域进行重新进行清洁,然后重新监测,测试结果应符合规定。

4.7.3 若仍旧不符合规定,则彻底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经过重新监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或生产。

4.7.4 若相对湿度及压差不符合要求,由设备部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调整,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4.8 当生产间断10天以上,必须在生产前对洁净室进行清洁消毒,并监测悬浮粒子及微生物,应符合规定。

洁净区(室)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洁净区(室)环境监测管理规程

洁净度级别
A级 B级 C级 D级 4.7.2 纠偏限:
≥0.5μm 2000 2000 20000 200000
静态
洁净度级别
A级 B级 C级 D级
≥0.5μm 2800 2800 28000 280000
静态
悬浮粒子最大允许数/立方米
≥5.0μm 12 18 1800 18000
≥0.5μm 2000 20000 200000 不作规定
A级
-
B级
3
C级
30
D级
50
5.4.2 纠偏限:
洁净度级 沉降菌(90mm)

cfu /4 小时
A级
-
B级
4
C级
40
D级
80
200
浮游菌 cfu/m3
7 10 100
浮游菌 cfu/m3
7 10 100
50

表面微生物
接触(55mm) 5 指手套
cfu /碟
cfu /手套
-
-
3
3
15

30

表面微生物
应措施。
5、沉降菌﹑浮游菌和表面微生物的测定:
5.1 测试要求:
5.1.1 温度和相对湿度:
5.1.1.1 温度控制在 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 45%~65%。
5.1.2 压差:洁净度不同的相邻洁净室(区)之间压差应≥10Pa。
5.1.3 应在 HVAC 系统至少运行 30min 后进行。
第2页共5页
接触(55mm) 5 指手套
cfu /碟
cfu /手套
-
-
4
4
20

洁净区室监测与评估管理规程

洁净区室监测与评估管理规程

1、目的为加强对洁净区环境的监测与评价,确保洁净区环境符合相关洁净级别的要求,满足生产工艺条件,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适应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生产、检查的有洁净级别的区域的管理。

3、责任3.1 质量部:负责对洁净区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价.3.2 工程部:确保空调系统按程序使用、维护、保养,保证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用于监测的温度、湿度、压力等计量器具校准。

3.3生产车间:负责洁净区每日的温度、湿度、压力监测。

4、术语与定义4.1 洁净区::需要对环境中尘粒及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应能减少该区域内污染物的引入、产生和滞留4.2洁净室(房间):一个通过设计、维护及控制手段达到防止发生药品微粒和微生物污染的房间。

这类房间应能稳定地保持适当的空气洁净级别4.3 空气悬浮粒子:进行空气洁净度划分时所用到的最低粒径范围在0.1μm到5μm之间连续分布的固体或液体颗粒物。

4.4 单向流:指空气朝着同一个方向,以稳定均匀的方式和足够的速率流动。

单向流能持续清除关键操作区域的颗粒。

文件类型:管理规程第1 页/共7 页文件状态:受控文件4.5 非单向流: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流。

4.6 静态:指所有生产设备均已安装就绪,但没有生产活动且无操作人员在场的状态。

4.7 动态:指生产设备按预定的工艺模式运行并有规定数量的操作人员在现场操作的状态。

4.8 警戒限度:系统的关键参数超出正常范围,但未达到纠偏限度,需要引起警觉,可能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限度标准。

4.9 纠偏限度:系统的关键参数超出可接受标准,需要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措施的限度标准。

5、相关文件5.1《洁净区洁净度控制标准》(STP-Q4-003)6、内容6.1洁净区(室)监控与评估原则1)定期进行再验证2)定期进行趋势分析3)及时处理异常或超标结果4)制定和实施系统的环境监测方案6.2洁净区(室)监控管理程序6.2.1 洁净区环境监控方案制订与审核6.2.1.1质量部会同生产、工程部相关部门根据风险评估及验证的结果,制订《洁净区洁净度控制标准》,控制标准报质量经理审核,质量总监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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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洁净区是药品生产及药品微生物检测的重要场所,为确保药品生产及检测环境符合要求,因此需要对洁净区(室)、层流工作台环境进行定期监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洁净区(室)、层流工作台环境的监测。

3.职责:
质量管理部QA、QC以及生产人员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区域划分: D级,口服液体和口服固体制剂的暴露工序区域;C级,主要用于物料微生物检测背景区域;A级,微生物检测暴露操作区域;
4.2 监测项目:尘埃粒子数、微生物、温度、相对湿度、换气次数、压差、照度;
4.3 测试方法依据:悬浮粒子测试方法按国家标准GB/T 16292-2010及ISO14644-1执行,沉降菌测试按国家标准GB/T 16294-2010执行,浮游菌测试按国家标准GB/T 16293-2010执行;灯检区照度应在2000~3000LX,其他工作区域不低于300LX。

4.4 监测状态:压差、温、湿度的监测应动态测试,换气次数、尘埃粒子和微生物在静态条件下测试;照度每班需检查灯管是否完整,如发现灯管损坏或更坏需仪器检测。

4.5 洁净区空调系统,在非生产班次时,空调系统作值班运行,使室内保持正压并防止结露;
4.6 各项指标监测工具、标准、监测点及监测周期见表1;
4.7 空气洁净度超过标准时的纠正措施
4.7.1 当空气洁净度中的悬浮粒子数量超过规定的标准时,由质量部联合设备部查明原因,如果换气次数和风速均正常,则可通过进行洁净环境重新清洁,按要求净化至少半小时,依法测定,应符合规定;如属过滤器问题,由设备部对初效、中效过滤器进行处理或更换高效过滤器;
4.7.2 当微生物数量超标时,则必须对此区域进行重新进行清洁,然后重新监测,测试结果应符合规定。

4.7.3 若仍旧不符合规定,则彻底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经过重新监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或生产。

4.7.4 若相对湿度及压差不符合要求,由设备部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调整,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4.8 当生产间断10天以上,必须在生产前对洁净室进行清洁消毒,并监测悬浮粒子及微生物,应符合规定。

4.9 生产环境有异常或发生变化时,增加环境监测次数。

4.10 所有洁净室(区)环境监测均由相关监测人员进行记录并归档。

4.11 微生物超出警戒限度与纠偏限度处理
4.11.1 当监测结果超出警戒限度时,一般不需要采取纠偏措施,但是当监测结果连续多次超出警戒限度或监测趋势显示系统状况有变差的倾向时,就需要进行调查和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

4.11.2 当监测结果超出纠偏限度时,则必须立刻启动偏差管理系统或OOS管理系统对系统超标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度纠偏措施,所有的受影响的产品、批次,经及相关的调查和处理措施都应有文件记录。

4.12 微生物警戒限度回顾、修订周期
4.12.1 每年应对微生物监测结果进行回顾,根据结果对警戒限度进行修订;
4.12.2 95%的历史数据要低于警戒限度,也可理解为5%的历史数据要大于等于警戒限度;
4.12.3 为避免警戒限度过低而造成频繁的确报警或警戒限度过高而造成报警不及时带来风险,一般情况下,警戒限度要位于引领限度的10%~50%之间。

5. 关联记录:
5.1浮游菌测试记录
5.2尘埃粒子数测试记录
5.3照度检查记录
5.4温、湿度及压差记录
5.5风量、换气次数检测记录
6. 文件的培训:
6.1 内部培训讲师:质量管理部指定人员;
6.2 文件培训对象:参与软件编制及文件使用的人员;
6.3 文件培训课时:0.5~1小时。

7. 文件变更历史:
附表1
照度检查记录
检测人:检测时间:
温、湿度及压差记录
K- HV AC系统风量、换气次数记录
文件编码:
检测时间:检测人
成功是必须的
成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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