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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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实用版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实用版

YF-ED-J7917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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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医学的迅速发展,现代医疗设备在临床、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中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诊断治疗功能作用,提高医疗诊治水平,保证医疗任务、科研、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医疗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

医院建立设备管理委员会;使用设备科室,建立设备管理小组或兼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科负责全院设备管理工作。

二、加强医疗设备管理。

医疗设备要从设备的论证、选购、验收、调试、使用、维修及财务管理、经济效益等全方位进行管理。

统筹安排,合理购置、管好、用好仪器设备。

三、严格按管理程序购置设备(一)、使用科室首先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购置申请,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或《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按照制表规程完成业务及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业务院长审批后,交设备科组织材料齐全后报分管院长。

低值易耗品科室主任签字后交设备科办理。

(二)、加强设备论证。

凡购置大、中型设备,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设备科,由设备科会同使用科室进行可行性论证后交分管院长审核,必要时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

(三)、审批权限(按医院管理规定执行)。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随着现代医学的迅速发展,现代医疗设备在临床、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中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诊断治疗功能作用,提高医疗诊治水平,保证医疗任务、科研、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医疗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

医院建立设备管理委员会;使用设备科室,建立设备管理小组或兼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科负责全院设备管理工作。

二、加强医疗设备管理。

医疗设备要从设备的论证、选购、验收、调试、使用、维修及财务管理、经济效益等全方位进行管理。

统筹安排,合理购置、管好、用好仪器设备。

三、严格按管理程序购置设备(一)、使用科室首先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购置申请,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或《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按照制表规程完成业务及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业务院长审批后,交设备科组织材料齐全后报分管院长。

低值易耗品科室主任签字后交设备科办理。

(二)、加强设备论证。

凡购置大、中型设备,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设备科,由设备科会同使用科室进行可行性论证后交分管院长审核,必要时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

(三)、审批权限(按医院管理规定执行)。

(四)、严格设备采购管理。

凡批准购置的设备,必须经医院组织议价小组成员在科室提供的价格信息基础内,集体参与议价,严格把好设备质量关,不管大、中、小型设备的采购,不允许个人单独进行,具体要求如下:1、全院各科纳入采购预算的设备,由设备科编制采购计划,按照《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做好申报与审批工作,根据审批同意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进设备,违规采购者,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2、属于甲、乙类医疗设备管理范畴的设备,在获得配置许可证后,委托政府采购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属于遂市财(2008)5号文件规定,应该上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集中采购的,医院制作仪器招标主要参数提交招标。

4、属于遂市财(2008)5号文件规定,医院可以自主采购的,医院应当邀请市卫生局纪检监察人员督办,由医院议价小组成员共同参与议价,方式可选择: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议价谈判。

医疗设备管理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监管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卫生院等),涉及的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医用电气设备、医用注射器、医用影像设备等。

3. 管理要求3.1 设备采购管理1.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医疗设备的采购和选型。

所采购的医疗设备应具有合法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

2.医疗机构采购医疗设备的资金来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进行采购。

采购经费来源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疗机构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做好资金的保密工作。

3.医疗机构应对所采购的医疗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记录,保存验收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

3.2 设备安装与验收1.医疗机构应在医疗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和使用等环节,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性。

2.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安装验收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性能符合要求。

安装验收时,应对医疗设备进行全面测试、漏电保护、线路接地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医疗机构应对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具备操作技能和知识,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3.3 设备维护与保养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和保养标准,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加强设备维护记录和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记录维护和保养情况以及维护处理及时性。

2.医疗机构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库,对维修保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操作技能和知识。

设备修理也应遵循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并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士进行操作,确保医疗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3.4 废弃设备处置1.医疗机构应将废弃的医疗设备进行分类处理、判定、记录等管理程序,确保其能够得到环保和资源节约的处理和利用。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1. 引言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医疗设备的管理,并保障医疗设备在医疗机构的安全使用和有效运行。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2. 定义和范围2.1 定义医疗设备: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护理以及康复等医疗活动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器械、材料以及相关软件。

2.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3. 医疗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3.1 采购管理3.1.1 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采购。

3.1.2 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疗设备前,应进行市场调研、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价,并制定采购标准和采购方案。

3.2 设备验收3.2.1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采购的医疗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3.2.2 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填写相关验收记录,并进行设备登记和标识。

3.3 设备使用和维修3.3.1 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规范,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和日常清洁等。

3.3.2 医疗机构应确保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及时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3.4 设备报废3.4.1 医疗机构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状态,制定设备的报废标准和报废流程。

3.4.2 设备报废应进行安全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并填写相关报废记录。

4. 医疗设备管理流程4.1 采购管理流程1.编制医疗设备采购计划。

2.进行市场调研、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价。

3.制定采购标准和采购方案。

4.发布采购公告,并进行招标或询价活动。

5.评审投标或报价,确定供应商。

6.签订采购合同。

7.进行货物验收,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要求。

8.设备登记和标识。

4.2 设备使用和维修流程1.制定设备的使用管理规范。

2.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设备操作流程。

3.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维修。

医疗仪器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医疗仪器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医疗仪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仪器的管理,保障医疗仪器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可靠,提高医疗仪器的使用效益,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仪器管理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的医疗仪器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仪器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保证安全、提高效益、依法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仪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更新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医疗仪器管理应当实行责任制,建立医疗仪器管理的责任人和相应的管理团队。

第二章医疗仪器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医疗仪器按照其功能和用途可分为大型医疗仪器、中型医疗仪器和小型医疗仪器。

第七条大型医疗仪器主要包括CT扫描仪、核磁共振成像仪、超声诊断仪等。

第八条中型医疗仪器主要包括X光机、血液分析仪、呼吸机等。

第九条小型医疗仪器主要包括体温计、血糖仪、血压计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仪器的类别和数量,合理配置用于存放和保管医疗仪器的场地和设施。

第三章医疗仪器的采购和入库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采购医疗仪器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采购和比价,确保医疗仪器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仪器的入库登记制度,对采购的医疗仪器进行入库登记,并按照规定检验医疗仪器的质量和性能,确保入库的医疗仪器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仪器的分类存放制度,将入库的医疗仪器按照功能和用途分类存放,确保医疗仪器易于管理和取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仪器的保管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仪器的保管制度,确保医疗仪器的安全和完好。

第四章医疗仪器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仪器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仪器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减少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仪器的定期检验制度,对医疗仪器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仪器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建立健全医疗仪器保养的记录和台账。

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内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管理工作,保证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医疗质量的提高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下面主要从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仪器设备采购:1.采购计划: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务状况制定仪器设备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项目、数量、预算和招标方式等内容。

2.采购方式:医疗卫生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仪器设备的采购,保证公平竞争的原则。

除非特殊情况需要,不得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3.供应商资质:医疗卫生机构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对其资质进行认真审核。

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工商登记、生产许可、产品注册等合法资质。

同时,还需考虑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

4.评估和验收:医疗卫生机构在收到仪器设备后,应对其进行评估和验收。

评估和验收内容应包括外观、功能、性能、质量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仪器设备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二、仪器设备使用:1.操作规程: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和完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仪器设备。

2.使用记录: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异常情况等。

记录应详细、真实,并定期进行归档。

3.禁止私自调试和维修:医疗卫生机构除拥有相关资格和培训的维修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私自调试和维修仪器设备。

如需调试和维修,应经过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审批。

三、仪器设备维护:1.定期检修: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性能的稳定。

检修和维护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并留存相关的记录。

2.预防性维修: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预防性维修,预防设备出现故障。

维修内容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3.废弃设备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废弃设备处置制度。

废弃设备应进行分类处理,有价值的设备可以进行二次利用或出售,无价值的设备应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备案。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管理。

1.2 医疗设备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1.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设备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二、医疗设备配置管理2.1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设备使用效率等因素,合理配置医疗设备。

2.2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配置医疗设备。

2.3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设备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医疗设备的质量。

三、医疗设备使用管理3.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设备使用的安全和技术要求。

3.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

3.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设备的使用安全。

四、医疗设备安全管理4.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4.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医疗设备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五、医疗设备信息管理5.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信息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护保养等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

5.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设备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设备信息的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

六、医疗设备监督管理6.1 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6.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设备使用中的问题。

七、法律责任7.1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一、概述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医疗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和人身安全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生产、使用的医疗设备。

二、医疗设备分类管理医疗设备按照其功能和用途确定分类,分为三类:1.第一类医疗设备:包括对人体直接进行诊疗、治疗、监测的医疗设备,如血压计、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

第一类医疗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应用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2.第二类医疗设备:包括对人体进行治疗辅助的医疗设备,如注射泵、口腔治疗设备、输液泵等。

第二类医疗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应用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或者推荐性标准。

3.第三类医疗设备:包括对人体进行诊断的医疗设备,如MRI、CT、彩超等。

第三类医疗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应用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推荐性标准。

三、医疗设备产品注册医疗设备的生产企业(包括进口企业)和销售企业必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机构进行注册。

注册前,需要对医疗设备进行产品评价,包括性能评价、安全性评价、有效性评价和质量评价。

评价合格后,才能进行注册。

四、医疗设备生产质量管理医疗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医疗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的生产控制和工艺过程的控制中,将质量管理要求融入其中,保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保障,并确保生产的医疗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要求。

五、医疗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医疗机构负责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各个环节中,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检测等。

医疗机构必须合理配置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的开展。

六、医疗设备召回与处理医疗设备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发现已经销售的医疗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召回,并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规定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医疗设备的管理,提高医疗设备的质量和平安性,保障医院医疗服务的顺当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设备管理机构1.每个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

2.医院设备管理机构由设备管理委员会下设,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委员会选派。

三、设备申购1.医院设备管理机构依据医院的需要,制定医疗设备购置方案。

2.设备申购需要供应具体的设备需求和配置要求,并进行设备评估和比较,选择性价比最佳的设备。

3.设备的申购需要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后,方可进行选购。

四、设备验收1.设备的验收应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验收前需要进行设备的功能、性能和平安性等相关性能测试。

2.针对不同类型的设备,要有相应的验收标准,并进行验收记录和文档归档。

3.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设备维护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1.医院设备管理机构应制定设备维护方案,并明确维护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2.设备维护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设备维护过程中发觉的设备故障要准时修复,严禁使用存在故障的设备。

4.设备维护记录和维护报告要进行备案和归档。

六、设备保养1.设备的保养应依据设备的使用状况和要求进行,包括日常清洁、消毒和润滑等工作。

2.设备保养要定期进行,并在保养记录上进行记录和签字。

3.保养过程中发觉的问题要准时上报并处理,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平安性。

七、设备报废1.设备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折旧评估,推断设备是否需要报废。

2.设备报废需要经过设备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进行相应的报废程序。

3.报废的设备要进行合理处理和处置,不能任凭丢弃或流入市场。

八、设备平安1.医院设备管理机构应对设备的平安性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平安措施和操作规程。

2.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依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相应的平安教育和培训。

3.医院设备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设备平安检查,并进行平安巡查和隐患排查。

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1996年9月20日卫生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保障人民健康,更好地为卫生事业发展和医学科学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仪器设备购置应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的方针,统筹安排,精打细算,有效利用资金,避免积压浪费。

第四条凡属国有的仪器设备,不论资金来源、购置渠道,均属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设置仪器设备管理机构或有专人负责,并有一名领导分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规模和任务设置管理部门或专职管理人员,并有一名领导分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可成立仪器设备评价、咨询委员会或小组,对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评价咨询委员会或小组由领导、专家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组成。

第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仪器设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2.制定本地区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有关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制定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和中、长期装备规划;4. 对本地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贯彻仪器设备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制定本单位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3. 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保管、维修、调剂、报废、计量、统计以及考核、检查、评比、奖惩等项工作;4.收集、提供、反馈仪器设备信息,为使用部门和领导做好咨询服务;5.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调配、考核、定职、晋升和聘任工作;6.掌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情况,组织协作共用。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新版)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新版)随着现代医学的迅速发展,现代医疗设备在临床、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中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诊断治疗功能作用,提高医疗诊治水平,保证医疗任务、科研、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医疗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

医院建立设备管理委员会;使用设备科室,建立设备管理小组或兼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科负责全院设备管理工作。

二、加强医疗设备管理。

医疗设备要从设备的论证、选购、验收、调试、使用、维修及财务管理、经济效益等全方位进行管理。

统筹安排,合理购置、管好、用好仪器设备。

三、严格按管理程序购置设备(一)、使用科室首先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购置申请,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或《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按照制表规程完成业务及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业务院长审批后,交设备科组织材料齐全后报分管院长。

低值易耗品科室主任签字后交设备科办理。

(二)、加强设备论证。

凡购置大、中型设备,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设备科,由设备科会同使用科室进行可行性论证后交分管院长审核,必要时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

(三)、审批权限(按医院管理规定执行)。

(四)、严格设备采购管理。

凡批准购置的设备,必须经医院组织议价小组成员在科室提供的价格信息基础内,集体参与议价,严格把好设备质量关,不管大、中、小型设备的采购,不允许个人单独进行,具体要求如下:1、全院各科纳入采购预算的设备,由设备科编制采购计划,按照《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做好申报与审批工作,根据审批同意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进设备,违规采购者,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疗设备(仪器)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仪器)的安全、有效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医院成立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设备(仪器)的规划、采购、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2. 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疗设备(仪器)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设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医疗设备(仪器)的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

三、采购管理1. 医疗设备(仪器)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标采购。

2. 医疗设备(仪器)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医疗设备(仪器)的安全、有效。

3. 医疗设备(仪器)的采购应充分考虑医院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四、验收管理1. 医疗设备(仪器)到货后,管理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医疗设备(仪器)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 验收合格后,管理办公室应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医疗设备(仪器)档案。

五、使用管理1. 医疗设备(仪器)的使用应遵循安全、有效、规范的原则。

2. 医疗设备(仪器)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医疗设备(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知识。

3. 医疗设备(仪器)的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设备(仪器)的安全、有效运行。

六、维护管理1. 医疗设备(仪器)的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医疗设备(仪器)的性能稳定、功能完好。

2. 医疗设备(仪器)的维护应按照设备(仪器)的使用年限和运行情况制定维护计划,确保医疗设备(仪器)的维护及时、到位。

七、报废管理1. 医疗设备(仪器)的报废应由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确保报废程序的合法、合规。

2. 医疗设备(仪器)的报废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医疗设备(仪器)的报废安全、环保。

八、监督管理1. 医院应加强对医疗设备(仪器)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医疗设备(仪器)的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医疗设备管理规定制度

医疗设备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章医疗设备管理一、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机构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一、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机构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管院领导作全院资金的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二、设备科医疗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合同签订、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1、负责医疗设备、设备质量管理的策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医用仪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2、负责医疗仪器设备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的归口管理;3、负责对所购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协助进行跟踪验证;4、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5、遵照国家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医用监视计量装置、计量仪器的强制检定工作;6、负责全院医用材料的供应;7、建立健全医疗设备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8、加强大中型医疗设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9、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急救设备齐全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10、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三、使用科室使用部门应当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卡、物相符.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电路,造成损坏.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科技术人员,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仪器损坏需修理者,可按规定填写大型设备维修维护申请报告.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零部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6、凡属临床科研的仪器,科室间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用毕及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7、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二、医疗设备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加强医院各科室医疗设备资产管理行为,科学合理购置、分配、使用医疗设备,进一步促进医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效能的发挥,根据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疗设备管理办法.一、医院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使用的医疗设备,单价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均属固定资产范畴,按固定资产管理.二、医院医疗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设备科作为医院医疗设备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论证、采购、验收、培训、考核、出入库、内部借调、内部转账、计量、维修、保养、清查盘点、报废等方面的管理.三、设备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北碚区财政局实时颁布的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执行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四、医疗设备完成招标采购后,由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设备科人员和供货商三方按照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大型医疗设备由重庆市医疗设备质量检测管理所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五、各使用科室人员在操作新购医疗设备前必须由厂家工程师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医疗设备.各科室新进人员在操作医疗设备前必须在科室内部进行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操作医疗设备.甲、乙类医疗设备、医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上岗合格证才能上机操作设备,并且每次开机运行都要有详细记录,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使用.六、医院其他科室作为医疗设备的使用部门,医疗设备使用和管理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使用科室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医疗设备的自检、验收、操作使用、再培训考核、计量管理、维护保养、不良事件上报、清查盘点、报废等方面的使用管理,并完善相关记录.七、领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不准在科室之间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变动时,须经设备科同意完善转账记录后由设备科库房办理科室转账过户手续.八、医疗设备原则上不准外借,特殊情况经医院批准后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接收,并完善相关借用记录.九、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设备科同意不得将设备带往外地修理.十、设备科每年9月至12月期间联合财务科、审计室相关人员对医院各科室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一次,清查后保存好盘存记录.十一、单台件采购金额在五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医疗设备档案.主要包括医疗设备申请单、招标采购文件、验收记录、培训考核记录、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各科需用时,应到设备科办理借阅手续.十二、使用寿命超过折旧年限,故障频发,无维修价值的医疗设备,应先由医疗设备使用科室提出报废处置申请,经设备科、财务科、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北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北碚区国资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医疗设备报废处置手续.处置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后残值收入要及时足额缴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禁止各科室自行处置、报废医疗设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或报废金额过小,北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责成医院相关部门核查是否有待报废医疗设备未履行手续,是否存在管理部门未及时清理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现状情况.十三、医疗设备存储房间内应保持整齐、清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附件: 1、医院专用设备折旧年限表;附件1:医院专用设备折旧年限表医院专用设备折旧年限表三、医疗设备采购论证制度为规范医疗设备采购行为,保障医疗设备质量,降低采购价格和医疗成本,体现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效能,本院结合实际情况,对于各科室在申购单价20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特制定医疗设备论证制度.一、医疗设备采购论证,是编制采购计划过程中的主要环节,是对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讨论的过程.二、凡申报购置单台件2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要充分进行购前论证,必须由科主任组织科室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可行性、安装配套条件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科室全部副高以上人员对科室申购的医疗设备进行分析论证并同意采购后方可向设备科提交设备采购申请,副高以上较少的临床科室,需组织中级以上人员对科室申购的医疗设备进行分析论证.1、社会效益分析:申购医疗设备对医院现在的诊断和治疗水平有何实质性的提高,在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对提高诊疗水平、完成科研任务将发挥哪些作用.应避免重复和低水平投资.2、经济效益分析:对申购仪器的运行成本进行详细分析,主要包括设备的折旧费用、维修费用、日常耗品如试剂、易损件、水、电等成本、人工费和房屋等.设备的毛收入=标准收费×年人次数设备的年收入=设备的毛收入-运行成本3、技术可行性:项目要符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技术准入要求:使用科室的技术人员配备要达到要求,通过技术培训要掌握机器设备的操作,对于大型设备要根据规定配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上岗证等.对设备维修也要进行论证,如对急诊设备生化分析仪、血透仪和人工呼吸机等是否具备维修技术力量.因为必须保证院方技术人员的现场维护,才能保证正常工作.4、安装配套条件:要论证设备到货后的安装条件,如安装场地面积、层高、承重能力及特殊的防护要求等,全用环境要达到设备的技术要求条件、配套条件如水、电、气供应等,防潮等条件具备,排污、辐射等环保问题也要解决等等.5、价值在人民币500万元/套及以上的高新技术含量的大型医疗设备,应根据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并提供相应的可行性论证报告.三、设备科对各科室提交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和论证进行汇总,并负责拟购医疗设备的初期市场询价、技术审核.如科室提供的技术参数缺少本科室副高级以上人员集体签字,设备科不予受理.四、由设备科在分管院长领导下每年年底或下年年初组织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科室负责人向委员会专家详细陈述采购设备计划的理由,最后由委员会成员集中讨论、审核各科室的医疗设备申购计划,形成下一年度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五、由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办公室讨论、审议,通过后形成下一年度最终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四、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为加强对设备采购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增加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预防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经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属于北碚区政府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医疗设备,各业务科室应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购买设备计划,20万元及以上设备应填写医疗设备申请购置及论证表,由设备科汇总后,交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二、需区、市卫生局等部门批准购置的大型医疗设备,设备科组织使用科室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区、市卫计委等部门批准后执行采购.三、单价或批量1–20 万元含20 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由医疗器械分散采购评选工作组按政府采购办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单价或批量20 万元以上的的医疗设备按政府采购办要求制定设备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招标文书交政府采购办招标采购.四、年度计划表及各种采购结果交医院相关部门进行院务公开.五、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订购买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能自行购买.六、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科、科教科和医务部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责任.七、应严格按规定办理医疗设备的验收入库手续,杜绝先购后审现象的发生.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物资采购供应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室的监督检查.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的,医院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或业务谈判,徇私舞弊,干扰采购活动正常秩序的.二与投标者或供货单位相互串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三不认真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属以次充好、价高质次或假冒伪劣的.四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贵重礼品、回扣或有价证劵等各种好处费而不上交的.五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货款的.六以各种理由化整为零,逃避上述条款约束的.七采购过程拒绝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有意包庇的.八、本规定由设备科负责解释.五、医疗设备验收管理制度一、设备供货商、使用科室代表、医院设备维修工程师和设备科设备管理员应现场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二、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可处理.三、设备功能调试和技术指标验收以使用科室实际操作为主,如实的填写功能、技术指标验收记录.四、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使用科室代表、设备科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及设备运行状况共同签名确认.五、对于跟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交设备科档案室存档前需要进行仔细登记.如使用科室留存手册副本,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六、设备科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和固定资产登记手续.七、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医疗设备严禁投入临床应用.六、医疗设备使用培训考核制度为了不断地提高设备使用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操作流程,延长医疗设备的使用周期.本着以服务临床为目的,特制定制度如下:一、申请大型设备采购使用科室需制定使用设备培训计划,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全年定期培训计划.二、大型设备装机完成后,及时联系设备供货商,根据科室时间设备科组织培训.科室使用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继续进行再培训,培训考核记录归整入档.三、对特殊医疗仪器,科室设备使用人员须具有一定资历,并有相关岗位培训证明.四、对新引进、重点设备及生命急救设备使用人员操作必须达到熟练程度.五、如有频发性设备故障或者严重性设备故障发生,设备维修人员及时分析原因,必要的情况下,组织科室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六、各临床、医技科室一年组织一次对科室人员进行设备的应用再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以下情况各科室需进行设备应用的再培训:1、各科室新进人员;2、各科室针对操作不熟练的人员;3、高风险医疗设备;4、其他情况;七、医疗设备巡检、保养、维修制度医疗设备是医院开展医、研、教的重要工具,是医院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医院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各种先进医疗设备在医疗、科研、教学中的运用,维修维护工作变得日趋重要.为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率、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优化经费结构、保证临床医疗的正常进行,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提高医疗质量目的,制定制度如下:一、巡检要求:1、巡检保养周期:设备维修人员每年度对全院在用医疗设备进行全面巡查.做到眼见、耳听、鼻闻、手摸.对所有医疗设备的运行环境防静电、防尘、防潮、防蚀、防霉等问题,水电气路进行巡检,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磨损程度进行检查校验,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提出改进维护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维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提高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2、医疗设备操作人员有义务对医疗设备基本状况进行日检查,每日下班前或交班时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反馈.维修人员立即响应,单独重点巡检.二、分级保养要求:1、一级保养:由仪器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机器表面污渍的清洁、机械部分的紧固和润滑;紧固易松动的螺丝和零件,检查运转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使用人员交接班时,做好设备检查和交接工作.2、二级保养:由各科操作人员会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检查设备的主体部分、主要组件,调整精确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3、三级保养:属预防性修理,由厂家或维修站工程师提供维护保养和巡查服务,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已达到磨损限度的机械易损部件,抽样检查一些性能变差的电子元器件电位器、电容、电阻等,提前更换.部分重点设备以及一些维修保养要求较高、技术难度大、备件来源困难的设备通过签订的保修合同来完成,设备科维修人员监督保养过程,并登记.三、维修要求:1、医疗设备、器械的维修由设备科维修组负责.保修期内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厂家,如未按维修协议及时处理,要按协议条款追究对方相应责任.2、维修组人员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检修医疗设备并协助操作人员了解医疗设备及器械性能,提高使用水平和维护保养水平,以减少医疗设备及器械的损坏.科室设备维修,须登记维修记录,维修原因,分析并反馈到临床,及时修改不正确操作.3、报修设备、仪器、器械一律由报修科室填写维修维护申请报告,交设备科主任或维修组组长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不得无故拖延或拒修.4、维修人员发现属责任性损坏的设备、仪器、器械尤其贵重或大型设备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查明情况再与修理,不得先修后报.5、重点科室关键设备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必须及时维修,不能对临床医疗质量造成影响.如果设备故障严重,不能及时维修必须通知科室寻求其他科室调配.6、坚持检修登记制度,做到接受时登记,修理内容详细记录,维修人员签名负责,修复后领取人签收认可.7、提倡修旧利废,节约原材料.8、加强设备维修材料保管,实行领用人签收.设备维修购置一部分科室常用配件,同时每种设备有两个以上的院外维修公司的联系方式,以备发生紧急故障而维修部门不能及时联系公司.9、维修工作各专业工种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保证临床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每月底统计工作量.维修人员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遵守操作规程.10、非本院维修人员,未经设备科主任批准不得私自维修本院设备.八、医疗设备清查盘点制度为规范我院医疗设备管理,提高医疗设备使用年限,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医院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医院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医疗设备清查盘点,由设备科、财务科、审计室组成资产清查盘点小组.每年的9-12月期间到医院各使用科室对医疗设备进行清查盘点,所有清查盘点记录均需装订成册,存档保留.二、在清查盘点过程中,应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方法核对、盘点医疗设备,做到帐务、实物、和医疗设备卡片一致.对账实相符的医疗设备,在清查盘点清单上直接打勾;对有物无账的医疗设备,在清查盘点清单上填写“有物无账”;对有账无物的医疗设备,在清查盘点清单上填写“有账无物”,并由使用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请医疗设备主管部门审批,交院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医疗设备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清单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三、各科室负责人在管理固定资产期间,应按医院财务管理规定,管理好本科室的各种设备及物品.如未能履行职责和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毁损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九、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一、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资产所在科室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设备科库房;二、报废设备鉴定:设备维修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三、因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仪器设备.应写事故报告,送交设备科和医务部,根据情节给予处理.四、报废申请审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主任审核签字,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交财务科,再由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报区国资委审批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五、报废医疗设备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如有可再维修利用的配件,设备维修组可领取备用.如无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残值处理,由设备科、财务科、监察室进行现场监督处理,并对残值收益上缴财务科.六、固定资产账目变更:设备科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与财务科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账目变更.七、对不符合使用管理要求的医疗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设备的配置与应用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发挥卫生资源综合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医用设备,是指技术复杂、投资较大、单价较高,对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要影响的医疗设备。

第三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与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高效的原则,发挥卫生资源综合效益,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负责全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备配置第五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当根据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技术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全省(区、市)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第六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分布情况,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第七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当优先考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量大、技术水平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的地区。

第八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当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三章设备采购与应用第九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标采购。

第十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采购,应当根据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十一条大型医用设备的应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标准,保证医疗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对大型医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负责对全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省(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卫生厅(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医疗设备管理相关制度(通用6篇)

医疗设备管理相关制度(通用6篇)

医疗设备管理相关制度医疗设备管理相关制度(通用6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设备管理相关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设备管理相关制度1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1、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从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计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到了库房后,库房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须将计划单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领走,不得无故拒领,避免因失效过期造成损失。

5、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6、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活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行做退、换货处理。

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

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8、未经批准不得在临床试用任何产品。

9、医院在行政查房时应对各科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仓储进行监督检查。

如查实科室或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将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将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1、仪器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因以合同为依据。

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

2、5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㈠设备科各岗位职责1、科长岗位职责①全面主持设备科工作,上对院长负责、下对科室负责。

②抓好管理、采购、维修三个条块的工作及对三个条块的工作人员布置、检查工作以及考核。

③认真做好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

④对申购、报废、调拨等单据都要认真审阅、把关、认定签字。

⑤对所有经过设备科的发票,入库单及各种报表等认定签字。

⑥参与万元以上设备的采购论证,签合同及验收工作。

⑦每年第一季度前提出当年大购置预算报院领导。

㈡设备会计岗位职责1、负责医材、设备等总帐工作,每季度负责与财务会计对帐工作,努力做到季度未帐帐相符。

2、凡价格在一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配件、耗材除外)属固定资产。

3、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必须把帐归到医院统一的帐本上,并分别归到使用科室小帐上,有调整使用科室时,必须及时调整帐本,要求帐本登记齐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产地、价格、购进日期等)。

4、每月月底做好医材、设备等月报表报财务科。

5、参与购置设备的验收工作。

6、负责对新购置设备的登帐工作。

7、负责做好设备档案的收集工作。

8、负责办公室内务工作。

㈢采购员、库管员岗位职责1、设备一经进入医院,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认真的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报告结果由参加的设备管理员,维修员、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定。

2、索取所有设备和耗材的相关证件,并妥善规范管理。

3、做好发票的管理及交接记录。

4、按申购审批单及时进行医材、消耗品等采购,并做好验收工作。

5、协助设备的采购及提货工作。

6、尽力负责维修材料、配件的采购供应工作。

7、负责一切帐单(包括外修发票)与财务科结帐等联系工作。

8、负责各种不合格货物的退货及调换工作。

9、负责做好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10、每季度做一次医用消耗品的统计报表,并提出控制意见。

11、做好设备维修中外购配件的进、出帐实物保管工作。

12、兼做库房文书工作。

㈣设备维修、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设备管理的重点在巡检保养上,所以维修人员应对贵重医疗设备每周作一次的巡检,与月配合操作员作一次保养工作。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设备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医疗设备的采购与验收第五条医疗机构采购医疗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器械产品和临床需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采购医疗设备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设备采购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医疗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医疗设备的产品质量、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符合要求。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验收合格的医疗设备建立档案,包括产品说明书、验收报告、质保协议等资料,并按照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章医疗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设备使用责任人,规定医疗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检修等程序和要求。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医疗设备进行改进或者淘汰。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医疗设备使用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医疗设备的维修与报废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设备维修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设备维修责任人,规定医疗设备维修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维修,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维修后的医疗设备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医疗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医疗设备的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仪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护理院等。

第三条医疗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合理使用、科学管理”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设备的购置与验收第四条根据临床需求,医疗机构应合理配置医疗设备,确保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条医疗设备的采购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进行,程序合规,确保设备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

第六条医疗设备应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要求的供应商处购买,不得从非法渠道购买或私下交易。

第七条医疗设备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的质量、性能、操作使用说明是否全面、设备是否完整、是否有附属软件或配件等。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医疗设备应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生产厂商、供货商、保修期限等信息。

第九条验收合格的医疗设备应进行设备技术培训,确保医务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第三章医疗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条医疗设备的使用应由专业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证书,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设备。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的使用应遵循设备操作手册和标准操作流程,不得随意更改操作参数或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第十二条医疗设备的使用期限和检测周期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和法规要求进行,超期使用的设备应进行检测和维修,并更新设备档案。

第十三条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设备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手册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性能和质量,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四条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有专门的维修部门和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证书,严禁非专业人员维修设备。

第十五条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应及时完整地记录在设备档案中,包括维修内容、费用、维修人员等信息。

第十六条医疗设备出现故障或失效时,应及时报修,并通过维修部门进行维修,禁止私自拆卸或修理设备。

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设备是医疗机构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科学有效地管理医疗器械设备,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我国制定了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办法。

本文将结合我国现行法规和实践经验,探讨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操作。

首先是设备购置。

医疗机构在购置医疗器械设备时,应根据临床需求和科学评价,合理规划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并进行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的采购程序。

同时,要加强对设备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评估,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满足要求。

为了保护患者的利益,医疗机构还应确保设备的价格合理,避免设备过度投入或滥用。

其次是设备使用。

医疗机构应建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责任。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求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疗机构还应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设备使用的技能水平和操作规范。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使用中的问题和事故。

第三是设备维护与保养。

医疗机构要建立设备维护与保养管理制度,明确维护保养的内容、周期和责任。

设备维护包括日常巡检、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等环节,要求医务人员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医疗机构应配备设备维护人员,并建立设备维修和维护记录,做到设备维护工作的全程可追溯和验收。

第四是设备报废和更新。

医疗机构应建立设备报废和更新的评估和决策机制,根据设备的年限、技术更新和质量状况等因素,及时做出报废和更新的决策。

报废和更新的设备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回收和处置符合环境要求。

最后是备品备件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明确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并进行定期盘点和更新。

备品备件的购置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供应商库,并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备品备件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在实施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医疗机构还应加强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和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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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通用版)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随着现代医学的迅速发展,现代医疗设备在临床、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中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诊断治疗功能作用,提高医疗诊治水平,保证医疗任务、科研、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医疗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

医院建立设备管理委员会;使用设备科室,建立设备管理小组或兼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科负责全院设备管理工作。

二、加强医疗设备管理。

医疗设备要从设备的论证、选购、验收、调试、使用、维修及财务管理、经济效益等全方位进行管理。

统筹安排,合理购置、管好、用好仪器设备。

三、严格按管理程序购置设备
(一)、使用科室首先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购置申请,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或《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按照制表规程完成业务及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业务院长审批后,交设备科
组织材料齐全后报分管院长。

低值易耗品科室主任签字后交设备科办理。

(二)、加强设备论证。

凡购置大、中型设备,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设备科,由设备科会同使用科室进行可行性论证后交分管院长审核,必要时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

(三)、审批权限(按医院管理规定执行)。

(四)、严格设备采购管理。

凡批准购置的设备,必须经医院组织议价小组成员在科室提供的价格信息基础内,集体参与议价,严格把好设备质量关,不管大、中、小型设备的采购,不允许个人单独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全院各科纳入采购预算的设备,由设备科编制采购计划,按照《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做好申报与审批工作,根据审批同意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进设备,违规采购者,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2、属于甲、乙类医疗设备管理范畴的设备,在获得配置许可证后,委托政府采购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属于遂市财(2008)5号文件规定,应该上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集中采购的,医院制作仪器招标主要参数提交招标。

4、属于遂市财(2008)5号文件规定,医院可以自主采购的,医院应当邀请市卫生局纪检监察人员督办,由医院议价小组成员共同参与议价,方式可选择: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议价谈判。

(五)、验收入库:
1、小型设备由设备科与使用科室共同验收。

2、大中型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共同验收,必要时邀请分
管院长参加验收。

3、涉及甲、乙类医疗设备管理标准、射线装置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规范要求的设备,依法邀请法定检测部门检定合格后,共同验收。

4、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财务科见入库凭证和规定的审批人签字后方能付款。

四、加强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一)、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

设备使用科室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爱护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落实专人负责,专人使用。

(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使用科室负责,维修工作由设备科负责,使用科室不得随意单独拆修设备,设备科在维修中有困难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参与维修讨论,须请外单位人员修理者,须
经分管院长批准,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请人维修。

(三)、对大、中型设备建卡立帐,全面实施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使用率、完好率和成本效益纳入医院综合考核目标管理。

五、加强设备报废管理。

医疗设备的报废工作,必须按医院医疗设备报废制度,本着厉行节约、安全有效的原则办理。

设备科长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鉴定,并由设备科负责收回,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废旧设备及零部件,否则,由责任科室或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一)、设备报废条件:
1、仪器因功能落后淘汰。

2、缺乏维修配件及替代品。

3、使用时间过久而主要部件自然丧失功能。

4、超过使用年限,准确性和精密度不达标。

5、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6、其它原因损害等必须报废的。

(二)、凡报废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按要求填写《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程序表》,经设备科组织工程人员鉴定,会同有关科室共同确认无法恢复正常使用后,报分管院长、院长或法律法规规定权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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