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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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
1目的
为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单位。
3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领导机构。
4安全目标考核
4.1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各单位负责人考核,各单位负责人对各生产班组考核。
4.2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车间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5安全奖惩
5.1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5.2年度内每次考核中无工伤事故,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单位和负责人、班组长可给予物资奖励,并做为企业评先的重要条件。
5.3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工伤事故超指标的,给予经济处罚,并取消企业各种荣誉称号评比资格。
5.4安全目标的考核计分办法
5.4.1工作目标(基本分为100分,达不到要求的每一扣分点扣2分)
5.4.1.1有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九项基本工作规定,即: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规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定、安全值班规定、安全事故应急求援和事故报告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与奖惩规定。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得到落实(10分)。
5.4.1.2完善安全生产八个基础工作台帐,即: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台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帐、危险源管理台帐、事故报告与应急求援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台帐、企业安全管理台帐。基础工作落实到位。(10分)
5.4.1.3抓好基层和基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班组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法规,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到岗,职责到人;指导车间班组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经费。(10分)
5.4.1.4积极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违章,消除事故隐患,监控重要危险源。(10分)
5.4.1.5认真完成公司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具体的安排部署,并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10分)
5.4.1.6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防范事故工作,有会议记录(10分)
5.4.1.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及时赶赴组织(或协调)抢救,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简况(10分)
5.4.1.8按要求出席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到不缺席、迟到、早退,并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10分)
5.4.1.9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监管工作(10分)
5.4.1.10、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有计划、有部署,并按计划实施;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10分)。
5.4.2追加扣分
5.4.2.1当年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公司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5.4.2.2、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重伤1-3人的扣3-6分,死亡1人的扣6-8分;直接经济损失5-15万元的扣1-3分;影响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扣10分;
5.4.2.3发生1人及以上死亡,重伤3人及以上事故或造成3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单位及负责人当年所有先进评选资格;
5.4.2.4、隐瞒事故的加重处罚,经查实隐瞒重伤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1次的扣8-10分;
5.5考核结果与奖惩
5.5.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5.1.1 考核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
5.5.1.2考核分数80-89分为良好;
5.5.1.3考核分数70-79分为合格;
5.5.1.4考核分数60分以下为不合格
5.5.2奖励。公司每年在工资总额中提取不低于0.2%的安全生产奖励资金。对目标考评的合格以上单位及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奖励。
5.5.3惩处
5.5.3.1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责任单位要向公司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取消当季安全生产目标奖。
5.5.3.2凡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或安全生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火灾事故损失在15万元以上之一,取消当季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奖励,。
6附则
6.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7附件
附件1安全生产目标效果评估考核记录
附件1
安全生产目标效果评估考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