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作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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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民族同化、民族组合和民族融合有什么区别?

一、个人的讨论提纲。

1、什么是民族同化?

民族同化,是指民族在自身发展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失去自己民族的特征,接受别的民族的特征,变成别的民族的组成部分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过程。民族同化,根据它变化的原因、手段、过程、性质,分为强迫同化和自然同化两种类型。民族同化是一个过程。民族同化中人为和自然因素并存。民族同化首先涉及显露于外的民族特征。民族同化是民族发展过程的局部现象。

2、民族同化的特点是什么?

(1)民族同化是一个过程。民族同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2)民族同化中人为和自然因素并存。强迫同化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自然同化是在一定条件下自然发生的现象,是自然的社会历史过程。

(3)民族自然同化是一种向较高经济和文明程度接近的形式。自然同化中的同化主体一定比被同化民族的发展程度高,其中经济力量、文化水平起决定性的作用。

(4)民族同化首先涉及显露于外的民族特征,如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等。

(5)民族同化是民族过程的局部现象。

3、什么是民族组合?

民族组合,是指某些民族或其中的一部分,在一定的条件下重新组合成一个新的民族的现象。这与一般的民族同化现象不同。

4、什么是民族融合?

民族融合,是指世界上一切民族的民族特征,在经过长期的共同性增长的基础上融为一体,民族差别最终消失。

5、民族融合的特点是什么?

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有其鲜明的特点;首先是文化上的融合;二是越是战乱时期,战争规模越大,民族融合的规模也就越大。三是少数民族统治区域内的民族融合规模最大。四是自然融合和主动融合是中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主流。

二、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一)民族同化和民族组合的区别:

(1)民族同化是甲变成乙或乙变成甲,或者是甲乙的某一部分向对方的转化。但是,民族组合是甲、乙等民族或其一部分,组合成非甲非乙的新的民族共同体。我国少数民族发展中的异源同流就属于这种情况。(2)民族组合中也许会以某一民族的特征为主要部分,再吸收其他民族的特征部分的内容,它毕竟与一民族完全同类化于其他民族的现象是有所区别的。

(二)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的区别:

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它自身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在民族发展的长河中,伴随着民族分化、组合、同化的过程,民族融合因素也不断出现和积累,并且经过量变到质变,民族将自行消亡。民族同化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量变过程。世界上现有民族数以千计,不同类型民族的形成发展过程并不一样,但它们统统都是一种历史现象。民族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着,一切民族到了共产主义历史阶段,都无一例外的通过同化而实现最终融合,最后凝聚成为一体。在这点上,民族同化可以说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但民族同化不同于民族融合。它们在发生的时间、发生的范围、发生的结果上不同,实现的途径上也有所不同:首先,民族同化在民族发展的整个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它是个别民族的单方面变化,结果只是个别民族的消失,民族数量的相对减少,而民族现象依然存在;但民族融合是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社

会以后实现的,是全世界一切民族范围的变化,其结果是人类的民族差别、民族界限的消失。民族作为客观实体自然消失,出现新的人类同一体。再者,就是双方实现的途径有所不同。民族强迫同化是凭借暴力和特权进行的。民族融合不是凭借暴力和特权的人为结果。而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自然的历史发展过程。民族融合因素的出现并不等于民族融合。历史上出现过的所谓“民族融合”,实际上是民族同化。

民族同化现象是存在于民族发展整个过程的现象,只是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性质。历史上发生过民族同化现象。仅以中国为例,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三次大的民族同化局面。首先是春秋战国时期,通过不断的兼并战争,许多个诸侯割据的小国最终统一为泱泱大国。秦王朝实行的改革,使书同文、车同轨以及法律、货币、度量衡统一,形成了第一次民族同化的高潮时期。国家的空前统一,不仅促进了偏僻地区各民族向中原地区的迁徙,也促进了中原民族向偏僻地区的流动。公元前200多年,秦始皇曾派兵50万人南下征战越人,结果这些中原人一去不返,被同化于南方的少数民族当中。当然,类似这样大批的汉人同化于少数民族的例子并不太多,更多的是少数民族同化于汉人。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民族同化时期,这一时期,北方内迁各少数民族,因与汉族长期交错杂居,在汉族的较高文明影响下,纷纷被汉族同化。作为付出这一代价所换取的是各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的较快发展,并在加速封建化的过程中,逐渐与汉族形成了共同的经济体制。这一时期的民族同化,以北魏孝文帝的改革最为彻底,效果也较明显。孝文帝主动采取了迁都城、着汉装、习汉语、沿袭汉制,甚至令改胡姓为汉姓,令胡人死后就地掩埋,不得迁葬故里等,是鲜卑人逐渐汉化,同时也使汉族文化补充了少数民族文化的精华。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量的北方少数民族同化于汉族。到了宋辽金元时期,北方的汉人大批南迁,契丹、女真、蒙古各族相继入主中原,结果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三次同化大浪潮。尽管这一时期北方草原游牧民族占据统治地位,但面对强大的汉族文明,最终难以避免被同化的命运。马克斯曾说:“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中国历史上出现的这几次民族同化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在这些民族同化的过程中,夹杂某些强制性的、民族压迫、民族征服的痕迹,但它促进了各民族的接近和交往,毕竟是个很大的历史进步,对消除地方割据、巩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统一多民族国家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既然涉及到了强制性这个问题,就不得不说一下民族同化的类型了。根据其变化的原因、手段、过程、性质,可分为强迫同化和自然同化两种类型。这两种类型的分界点在于是否使用强制的手段,是否凭借暴力和特权来实现通话的过程。

强迫同化,就是指丧失本民族的特征,接受别的民族的特征的变化过程是用强制手段、即凭借暴力和特权来实现的社会现象。强迫同化是民族同化的主体对被同化民族的不平等的强制,对被同化民族的征服及对其特征的消灭。民族强迫同化是民族压迫制度的一种产物,是民族压迫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统治民族的剥削阶级为了磨灭、消除被他征服、统治的民族的民族特点,直至使之不在作为一个民族实体存在,而采用暴力手段,借用政治特权、强制命令等,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各方面,对被征服、被统治的民族实行压制,使之被迫逐渐失去原有的民族特征。⑤统治民族中的剥削阶级的这种强迫同化的政策,是一种反动的同化政策。这种同化政策违背民族发展规律,违背被同化民族的意愿。

虽然说对于强迫同化不可一概而论。比如说封建王朝为巩固自身统治,以武力为后盾强制同化,甚至采用武力征服的办法,必须给予历史的批判。然而这种强制同化,有时在客观上也会起到进步作用,如南方民族地区的改土归流,有利于各族人民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民族地区的发展,符合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在谴责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屠杀时,对这一事件本身的进步意义,则应予以肯定。但是,这种强迫同化毕竟是以落后民族作为民族实体消失为前提的,因此任何民族强迫同化及同化政策都会受到反对和谴责。这方面的例子也不胜枚举:例如广为人知的“大航海时代西班牙和葡萄牙对中美南美先住民实施的同化政策”、“法国对亚州、非洲殖民地实施的同化政策”、“大英帝国对亚非拉三大洲殖民地实施的同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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