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法条释义第一百五十六条.doc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法法条释义第一百五十六条-

法条原文:

第一百五十六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法条文义解释:本条是关于标的物包装的规定。

在买卖中,商品一般都要经过长途辗转运输,有的要经过多次装卸,适当而充分的包装对保护商品,方便运输、储存、分配和销售都有重要意义。

对于不同的商品,其包装要求也不同。有的标的物不需要包装,如煤炭,称为散装货;有的标的物只需要简单的捆扎,如钢材、橡胶、车辆等,这称为裸装货;大部分的标的物的包装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技术方法,采用一定的包装容器、材料及辅料进行仔细的包装,如食品等。因此包装条款也成为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照例要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解决,仍然解决不了的,本法第六十二条没有针对此项规定一般性的规则,而要适用本条的规定。本条的规定借鉴的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的有关内容,即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货物除非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至于何为“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则需根据具体的买卖合同标的物作出判断。

(根据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张新宝、龚赛红编著《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李国光主编《中国合同法条文释解》、奚晓明主编《合同法讲座》和江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编著)

蔡崎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