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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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转任登记表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籍贯户口

所在地

政治

面貌

健康

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取得公

务员或

参公身

份时间

取得公

务员或

参公身

份方式

1、过渡

2、考录

3、调任

4、政策性安置

5、其它

学历学位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拟转任单位及职务

拟转任单位规格行政

编制数

实有

人数

拟转任

职务职数

空缺

职数

简历

奖惩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与本人

关系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户口

所在地

调出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调出单位

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转任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转任单位

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批机关

意见(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于档案记载相一致。

2、“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

3、“民族”要写全称。

4、“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民主党派填写规范简称。

5、“健康状况”根据调任人员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6、“拟转任单位规格”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规格,填写“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

7、“行政编制数”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实有人数”填写调入单位时的总人数,不包括工勤人员。

8、“调出单位意见”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签署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跨区域调动的要签署具有调配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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