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方案
【工商方案】乳源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工商方案】乳源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构建严密高效的市场准入后续监管措施,实行“宽进严管”,正确履行工商监督管理职能,全面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下简称“查无”)专项行动。
为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和规范无照经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查无”专项行动,有效解决无照经营行为突出问题,使市场主体行为基本规范,无照经营明显减少,恶性竞争行为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合法经营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以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各类市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以涉及食品制售、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的无照经营活动为重点整治对象;加强网吧、中介服务等行业无照经营的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5月1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查无”工作的有关YYY,营造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舆论氛围,认真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宣传发动工作。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强化监督检查
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组织专项督查小组,对各地区查处取缔无证 无照经营活动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 督促整改。
加强日常监督
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 点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严格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职责、消极懈怠等行为进行严肃处 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 众合法权益。
可持续性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应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活 动能够持续开展,取得长期效果。
完善法规制度
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 经营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增强执法力度
加强执法力度,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形成 有效震慑。
06
结论和建议
结论回顾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重要性
缺乏监管可能导致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产品流通,给消费者带 来安全隐患。
无证无照经营者可能不具备相 应的技术条件和设施,存在消 防、环保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扰乱市场秩序
1
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可能打破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让正规企业受到不公平竞争的冲击。
2
一些无证无照经营者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 益,如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破坏了市场秩序 。
实施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能够有效地解决取证难、认定难、执法难、 追责难等问题,提高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效果。
建议和展望
加强部门协作
加强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相 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共同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
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无证 无照经营活动的认识和法律意识 ,增强公众的监督和参与意识。
无照经营专项检查整治方案范文
无照经营专项检查整治方案范文无照经营是指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商业活动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无照经营不仅违法违规,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社会风险。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安全,必须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
本文旨在探讨无照经营检查整治方案,提出一些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一、整治目标无照经营专项检查整治的目标是清理整顿市场,保障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清理无照经营行为,减少非法经营现象,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保障市民安全,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保护消费者权益。
3.强化监管力度,提升监管能力,防止无照经营问题反弹。
4.促进企业规范发展,引导无照经营者依法办商,合规经营。
二、整治措施针对无照经营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出发,采取一系列的整治措施。
1.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
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联防联控机制。
2.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无照经营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举报无照经营行为。
对于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其他鼓励措施。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加大对无照经营的宣传教育力度。
提高公众对无照经营的认知,引导公众抵制无照经营行为。
4.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无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并在政府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
对于进入黑名单的经营者,限制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加大处罚力度。
5.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核商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
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6.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组织的建设,推动行业自律。
制定行业规范,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引导行业内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7.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加大对非法生产和销售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加大对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的排查力度,保护消费者利益。
2018年工商所查处无照经营行动方案
2018年工商所查处无照经营行动方案为全面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净化我辖区各类市场主体资格,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市、区局关于18年查处无照经营会议精神,Xxx所制定18年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将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做为全年的工作重点来抓,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坚决取缔各类无证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工作重点(一)重点领域: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娱乐场所、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领域。
(二)重点区域:主要是城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人口密集的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主要集市等地段。
(三)重点行业:把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加油站、液化气站和存储点以及食品、餐饮、交通运输、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等作为查处取缔的重点行业。
特别是要对当前涉及安全生产问题较多的行业和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娱乐服务行业,加大清理查处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我所成立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四、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月1日至4月10日)。
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材料、上门发放限期办照通知、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积极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进行注册登记。
建立排查台账,及时登记排查情况。
对排查出的不涉及前置审批的无照经营市场主体,要责令限期办理营业执照。
对排查出的需要前置审批的无证无照市场主体,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需立案查处的,要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应移交前置审批部门查处的,要及时移交。
(二)查处取缔阶段(4月11日至8月20日)。
根据第一阶段排查出的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有证无照、有照无证、证照过期、证照被撤销、吊销的市场主体,依法分类处理。
工商局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
工商局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央综治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三改两拆”、“无转有”等项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分类处置,“堵疏结合”,充分实现履行工商监管职责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我市的区域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工作目标全面规范和取缔影响“三改两拆”的各类无照经营,全市范围内的无照经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建立引导“无转有”工作机制,确保年度“无转有”目标任务完成。
进一步健全无照经营社会化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部门监管信息抄告制度,推进工商系统无照经营监管数据库建设。
三、整治重点(一)重点区域。
“三区”:市区和各镇镇区;省级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经编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盐官百里钱塘观潮景区和各镇工业园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线”:城镇及开发区进出口道路沿线、铁路及主要公路沿线、镇级以上河道沿线。
“三带”:百里钱塘休闲观光长廊、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两侧地带、小区和居民院落及周边地带。
“三边”:校园周边、市场周边、景点周边。
(二)重点对象。
1.以违章建筑为经营场所,妨碍城镇和市政建设、重大建设工程推进、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征地拆迁等的无照经营。
2.重要路段沿线,特别是硖许公路、崇长公路等已列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议程的路段沿线的无照经营。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
4.严重破坏市容环境、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城市创建的无照经营。
5.从事危险化学品、废品收购、网吧、食品和餐饮等特定行业的无照经营。
6.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无照经营。
各工商所(分局)可以结合实际,针对管辖区内突出存在的无照经营现象另行增加整治重点。
【工商方案】市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方案】市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和查处取缔工作,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370号令)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现就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照)、谁管理”的原则,实行查处与疏导、处罚与教育、整治与规范、治标与治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努力建立防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自xxxx年6月5日至xxxx年9月11日,集中100天时间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清理全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使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通过整治达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大力引导、帮助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合法经营,特别是要积极鼓励城镇下岗职工、特困户、自谋职业的退伍军人、毕业后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从事个体私营经营,切实降低门槛,落实优惠政策,培育创业发展的生力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二是清除区域性、行业性和群发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一批严重危害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户;三是通过开展联合整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信息抄告、部门联动的无证无照经营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三、查处范围和重点凡在我市行政区划内应当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即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均属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取缔的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依法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查处取缔违法经营行为整治方案
查处取缔违法经营行为整治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府发〔号)、省工商局转发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工商办字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府厅字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使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整治无证无照经营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工作新格局,使无证无照经营现象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和解决;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重点1.公众聚集场所、集贸市场,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生产经营,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六小”企业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容易引发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无证无照经营较集中、整治难度较大的农村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遗留问题较多的家庭作坊以及在出租屋、违章建筑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非法网吧和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法经营行为。
4.卡拉OK歌舞厅、酒吧、桑拿按摩、足道等娱乐服务性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5.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6.未经许可审批,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的违法经营行为。
7.其他违法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整治时间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集中整治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纳入日常工作管理。
【工商方案】桥西区2018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工商方案】桥西区2018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查处取缔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8〕62号)、中央综治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综治办〔2018〕44号)及市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8〕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成立桥西区人民政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联席会制度,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查处取缔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工作目标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集中查处取缔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促进专项整治行动走上规范化良性发展轨道。
三、整治重点(一)小作坊、小水泥、小造纸、小冶炼、小炼油、小砖窑、液化气经营站点及小加油站点、加油车等涉及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经营行为;(二)互联网服务、文化娱乐、餐饮洗浴、旅店、商场等人群聚集场所;(三)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美容、营利性医疗机构等涉及人体健康的场所;(四)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场所;(五)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经营场所;(六)城区主要街道、校园周边、车站、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旅游景区、集贸(专业)市场、生产经营特色村居等无证、无照经营易发区域;(七)建材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典当、公章刻制、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八)房地产中介(含电商、网络平台)、货运代理、职业介绍、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九)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重点查处取缔的其他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我局特制定20__年度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一、成立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__县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__县工商局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注册局,具体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开展工作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重点(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已经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能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未能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方式步骤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要结合日常巡查和其他专项整顿工作进行,天天抓,月月抓,发现一起无照就查处取缔一起。
一是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全面理解和掌握其精神实质,促进执法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二是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以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
三是要对辖区内的经营户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重点摸清易发、多发行业和地域的基本情况,尤其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业、易燃易爆品(烟花爆竹)、化肥、种子、矿山、石油、城市燃气、建筑、房地产、报废汽车和从事桑拿按摩、歌舞娱乐、"网吧"等行业,要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的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
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方案
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方案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进精准监管、联动监管和信用监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发展活力营造更优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场主体证照管理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预防和遏制因无照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顺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先照后证”改革顺利实施的需要,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权责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以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活动和破坏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无照生产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对象;以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社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三线三边”等无照经营易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非煤矿山、易燃易爆、食品药品、农资等生产经营行业,餐饮、文化娱乐、美容、电子游艺、中介、房地产等行业等为重点行业,全面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三、实施步骤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分以下阶段进行:(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4月30日)。
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制定整治行动方案。
充分利用非公经济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并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特别向群众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办照的简易性和便利化,同时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工商局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工商局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全县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370号令)和省政府颁发的《**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文秘部落对全县无照经营活动开展一次专项集中整治。
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一、整治的对象、内容和措施整治对象:全县城区街道所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城郊、乡(镇)等不同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户。
城区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小街小巷、居民区及校园周边部位为整治重点区域;涉及前置许可的餐饮等卫生行业、文化娱乐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整治重点行业。
整治内容:(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四)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洗活动的;(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移点从事经营活动的。
整治措施:(一)对已生产经营两个月以上未能取得营业执照的固定经营场所,要加强宣传教育,对于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限期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督促其守法经营;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法规,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的无照经营者或在限期内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将坚决依法查处或取缔。
(二)对农民自产自销和季节性小商小贩经营活动免予登记和收费;对下岗职工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督促自觉办照,按照政策规定,免去相关费用;对从事夜市经营者要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进行规范。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 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汇报人: 2023-12-08
目 录
• 工作目标和原则 • 组织架构和职责 • 工作重点和任务 •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 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 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 其他事项和附件
01
工作目标和原则
工作目标
01
02
03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设立联合执法组
该组由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 经营行为。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并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行动。
联合执法组负责按照整治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 上报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 责,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整治工作 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工作取得
实效。
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为整治工作提 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提供法律援助
为经营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其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 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06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Hale Waihona Puke 0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计划,确保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
作的有效执行。
加强现场检查
02
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
规行为。
强化社会监督
03
工商局取缔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考核办法
工商局取缔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考核办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无照经营问题日益突出,为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工商局开始实施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工作。
受到专项整治工作影响的不仅仅是那些无证经营者,还包括各级工商局的审核和监管工作。
因此,需要制定相关考核办法,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考核目标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考核工作是工商局对该专项整治活动的一项重要考核工作。
其目的是对各级工商局的监管和处理工作进行审查、监督和考核,同时动员各级工商局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当中,落实相关责任,加强对无照经营活动的监管和处置。
二、考核内容1. 工作情况:针对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包括工商局制定的相关文件、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督导工作的具体实施、督导检查的频率、出现问题的处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2. 工作效果:考核过程中重点考察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实际效果,包括无证经营者的整治力度,相关行业的规范化程度、市场秩序的好转程度以及消费者的满意度等方面的表现。
3. 工作态度:考核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中工商局负责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方法考核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可以采取如下考核方法:1. 整治工作效果的考核:针对相关行业工商局进行不定期的现场督查,对其整治无照经营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如:经营者有无合法证照,营业场所是否符合规定等。
2. 工作情况的考核:通过分析工商局的整治方案、工作计划、调查报告、治理成效数据、各级法律法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文件材料和实地调查,综合评估工商局整治无证经营的情况。
3. 联合考核:通过组织工商局、公安、质量监督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对相关负责人的配合工作、工作创新城市一等功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处理通过考核之后,将根据考核标准和数据统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评出每个地区工商局的成绩排名。
查处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查处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市局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营造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要求, 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行政许可法》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为依据,积 极应对新形势、新常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 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突出重点,疏堵结合,依 法监管,履职尽责,不断深化查处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进一 步优化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清理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 处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 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 业执照,使无照经营得到有效遏制,努力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 展、和谐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工作重点 加大对网吧、食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等无照无证经营易 发行业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写字楼、大型商场、校园周 边、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市场巡查力度,针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效遏制无照经营行为,规范我辖区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XX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我辖区当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结合我局目前正在开展的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和以确安全生产为主题的企业清理整顿行动,全面清理各种无照经营行为,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要坚决取缔一批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照经营户,查办一批无照经营案件,引导和督促一批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证照的无照经营户尽快办理营业执照,提高辖区经营者持着率、亮照率,使我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和经营秩序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规范,城区及主要集镇市场无照经营行为被全面取缔。
三、整治重点重点领域: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娱乐场所、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无照生产经营活动。
重点部位:城区及乡镇所在地的沿街门店、固定摊点,各类市场的固定摊位、车站等交通要道,集贸市场、工厂、校园周边等人口密集的场所及无照经营易发的其他地区。
重点行业:以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加油站、液化气站和存储点、食品、餐饮、文化娱乐、网吧作为重点行业,特别是对当前涉及安全生产问题较多的行业、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娱乐服务行业、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网吧行业要加大清理查处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对以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要保证其持着率、亮照率要达100%。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集中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百日行动”行动自2010年8月1日至11月10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一是各所要各所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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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办法,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三条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
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合工商〔2018〕78号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合工商〔2018〕78号为切实抓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第684号)的贯彻落实,根据《2018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任务》以及《2018年个私监管工作重点》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2018年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力度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加大部门沟通协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
积极发挥“查无”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
同时,要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经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二是明确查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要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查处工作原则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原则,合理区分“无证经营”、“无照经营”及“无证无照经营”情形,切实厘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防止市场监管弱化或缺位。
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号)的文件精神,依法开展市场主体登记。
要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确定日常生活用品及劳务服务种类,做好指定区域的市场管理工作。
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不作为无照经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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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进精准监管、联动监管和信用监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发展活力营造更优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场主体证照管理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预防和遏制因无照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顺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先照后证”改革顺利实施的需要,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权责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以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活动和破坏自然环境、自然资源
的无照生产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对象;以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社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三线三边”等无照经营易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非煤矿山、易燃易爆、食品药品、农资等生产经营行业,餐饮、文化娱乐、美容、电子游艺、中介、房地产等行业等为重点行业,全面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三、实施步骤
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4月30日)。
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制定整治行动方案。
充分利用非公经济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并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特别向群众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办照的简易性和便利化,同时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1日~31日)。
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做到“底数清”、“户数明”,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同时,对具备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者,要教育、引导其及时补办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要坚持分类整治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
对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zd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对无证经营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的部门有明确规定的,由规定的部门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查处。
对既无证也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无证经营的规定予以查处。
对发现不属于工商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要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具备办照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要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要认真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及时将登记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推进信息共享。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
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要认真组织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效、总结经验、发掘亮点,针对整治工作的不足,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规范一大批、查处一小批,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补
缺补漏,逐步形成无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对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对“查无”工作的宣传,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
二是要大力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向广大群众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准入门槛降低以及“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等政策,引导经营者及时办照。
三是特别要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学习宣传,把学习该办法纳入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执法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同时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入宣传阐释该办法的新理念新原则,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及后果,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是发挥新闻媒介社会监督作用,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监督。
要完善举报制度,拓展案源渠道,及时查实处理群众举报,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的局面。
(三)加强部门协同。
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与沟通,齐
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查无”工作整体效能,形成长效机制。
要及时研究、部署、协调重点难点问题,运用好协同监管平台,理顺信息采集、抄告、反馈、督办等环节,实现联动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重要案件,并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2018年查处无照经营案件情况统计表》报xx市工商局个私科oA邮箱。
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