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3篇)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提供净水设备或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2、使用的饮水机持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4、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每学期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6、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7、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对饮用水的采集、处理、供应、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定相关规定,确保水源地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保护,防止水源受到污染。
2. 饮用水采集和处理:对水源进行采集、处理和消毒,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包括建立水源地保护区、选址和建设水处理厂、采用适当的处理工艺、实施定期监测和检测等。
3. 饮用水供应和配送:建立健全的水管网系统,确保水源到达用户家中的全过程中不受污染。
包括确保水管的材质安全、维护水管的清洁和保护、定期对用户水龙头进行检测等。
4. 饮用水质量监测:建立监测网络和实验室,对饮用水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标准。
5. 饮用水安全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机制,对可能存在的饮用水卫生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6. 饮用水卫生应急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和管理机制,对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应对和处置,减少危害和损失。
国家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国家饮用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
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治理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
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2024年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强化本校饮用水设施的卫生管理工作,保障水质安全,维护师生健康,特此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一、成立学校饮用水管理小组,由主管校长担任组长,并配置专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饮用水管理小组成员构成如下:组长:主管校长副组长:后勤副校长、总务主任成员:学生主任、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卫生教师等二、学校饮用水设施的管理职责由后勤处承担。
后勤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制订并执行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的计划与措施,确保所供应的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加强内部卫生管理,定期检查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并对饮用水操作人员进行体检及卫生知识、职业道德与法制教育方面的定期培训。
三、指定专员负责饮用水设施的管理工作,每学期必须将饮用水样本送交县级疾控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后方可供水。
四、确保饮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的表面应保持整洁光滑,不得对水质造成污染。
五、定期更换直饮机滤芯,并进行登记。
更换滤芯后的饮用水需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应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关规定。
六、对学校直饮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保证直饮水的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及登记。
使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亦须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关规定。
对于具备加热功能的直饮水机,储存在桶内的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放假(包括周末)学生回校日应将桶内储存水放尽。
水龙头需用规定浓度的酒精棉进行擦拭。
七、定期对饮用水卫生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八、建立涉水产品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妥善进行登记管理。
九、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且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未经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十、若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卫生的疾病,应立即离岗,不得从事与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相关的职务。
2024年中学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1、桶装饮用水单位要证照齐全,并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2、使用的饮水机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4、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健康体检证明,并按规程操作,清洗消毒剂要有卫生许可批件。
二、中学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
1. 饮用水源管理
(1)健康水源: 确保饮用水源的健康与安全。水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受污染和有害物质的影响。
(2)水质检测: 对饮用水进行定期检测,包括有害物质、微生物和重金属等指标的监测。确保饮用水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2. 饮用水净化处理
(1)水质净化设备: 配备合适的净化设备,如水过滤器、紫外线杀菌器等。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净化效果。
2024年中学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三)
引言:
饮用水卫生管理对于中学生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饮用水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效果。为了保障学生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制定2024年中学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至关重要。本文将围绕中学饮用水卫生管理的重要性、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点进行探讨。
一、中学饮用水卫生管理的重要性
1. 学生身体健康:中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饮用水卫生对于他们身体发育和健康至关重要。
2. 学习效果:饮用水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注意力集中程度,优质的饮用水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能力。
3. 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六、应急处理:
1. 学校应建立健全饮用水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5篇)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每天清扫泵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打扫蓄水池周围卫生,保持蓄水池周围环境清洁。
3、定期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泵房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泵房内严禁饲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泵房及消毒间。
二、供管水人员上岗制度1、必须持有《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本岗位。
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城市供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泵房及蓄水池周围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3、供管水操作人员健康证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换证。
如发现供管水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应立即调离本岗位。
4、要认真执行蓄水池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5、每日按时做好水质检测工作,定时巡查加氯机运转情况,并做好消毒记录。
6、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7、检修供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8、定期检查水池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修理。
9、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要及时汇报,并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配合卫生等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四、蓄水池清洗制度1、蓄水池每年至少清洗消毒检修一次。
2、清洗蓄水池必须使用____伏安全电源。
3、认真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4、清洗水箱时清洗人员要注意工作安全。
5、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2)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生活饮用水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其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安全,预防和控制水源污染,促进人民健康。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三、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七、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八、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九、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十、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一、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做好供水设施、场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周围30米内无污染和污染因素。
三、配备余氯比色计,随时对供水进行检测,发现余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补充。
四、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
五、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
六、供水设施专人负责管理,从事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七、新建二次供水单位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所用的涉水产品必须取得有效的产品批件。
八、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经典版(八篇)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经典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我校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应制定直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2、使用的直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一个学期两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3、明确专人为师生直饮水管理员。
并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4、直饮水机处应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顶部应使用防水、防滑、防霉材料。
5、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6、在校内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7、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8、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并节约饮用水的好习惯。
9、直饮水机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直饮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停水)应急预案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直饮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1、做好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台、宣传栏等介绍有关“直饮水卫生”的知识。
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直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
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3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饮用水卫生是指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饮用水。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
二、饮用水源保护1. 饮用水源地应选择水质良好、环境清洁的地点。
周边禁止污染性工厂的建设,禁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2. 饮用水源地应建立围墙,限制非法入内。
配备专人值守,定期巡查水源周边环境。
三、饮用水净化处理1. 饮用水净化工程应选用先进的净化设备,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2. 定期进行净化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饮用水净化处理过程中严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药剂,遵守相关的卫生标准。
四、管网运行管理1. 饮用水管网应按照规划设计建设,确保供水安全、稳定。
2. 管网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确保供水质量卫生。
3. 定期对管网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五、饮用水卫生监测1. 设立专门的饮用水卫生监测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2. 饮用水卫生监测应覆盖城区和农村地区,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测。
3. 监测结果应及时公布,若发现超标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
六、饮用水卫生宣传1. 加强饮用水卫生意识宣传,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 配备饮用水卫生宣传材料,定期发放给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3. 饮用水卫生宣传应以多种形式进行,如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等。
七、卫生监督与执法1. 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监督与执法制度,制定配套的法规和标准。
2. 加强对水源地、净化处理设备和管网的监督,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整洁有序。
3. 加大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违章处罚对违反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违规单位应进行警告、罚款或吊销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并公示处理结果。
以上为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各级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共同努力,落实相关规定,确保饮用水卫生。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2016年4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有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机关报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
直饮水的卫生管理制度(3篇)
直饮水的卫生管理制度一、学校领导重视师生饮水卫生工作,加大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二、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学校饮用桶装水的生产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报告。
四、学生必须用自备的茶杯(壶)接水,不准用嘴直接饮水,不得将饮水移作他人饮用,以防传染病发生。
五、值日教师应重视对学生饮水的指导,发现不良情况应及时予以劝阻和教育。
要教育学生保护水龙头的清洁,防止污染。
六、从事锅炉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七、学生在校饮用水由学校专(兼)职供水人员统一按时按点供应。
直饮水的卫生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直饮水的安全和卫生,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的要点:1. 水源管理:选择安全可靠的水源,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确保水源没有受到污染。
2. 水质检测:对直饮水进行定期检测,包括微生物指标、有机物和无机物指标等,确保直饮水符合卫生标准。
3. 维护设备:对直饮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滤芯更换、消毒清洗等,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 设备管理:对直饮水设备进行编号和登记,建立档案,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情况。
5. 卫生消毒:对直饮水设备进行定期消毒,消除潜在的细菌和病毒,确保直饮水的卫生安全。
6. 员工培训:对从事直饮水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直饮水卫生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7. 用户教育:向直饮水用户提供有关直饮水卫生知识和正确使用直饮水设备的教育,提高用户对直饮水卫生重要性的认识。
8.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直饮水设备和水源进行抽查检查,确保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2016年4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有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第二章卫生管理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第八条供水单位机关报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第十三条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第十五条当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第三章卫生监督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铁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时,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第十八条医疗单位发现因饮用水污染出现的介水传染病或化学中毒病例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第二十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第二十一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当取得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外生产的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当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四年;第二十二条凡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经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已不符合卫生许可证颁发条件或不符合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颁发要求的,原批准机关有权收回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卫生检查员,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饮用水卫生检查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铁道、交通、民航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证书;第二十四条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应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第四章罚则第二十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引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二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一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二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顺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规定饮用水是生命之源,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
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保证饮用水的卫生和安全是特别紧要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规定应当严格执行。
一、饮用水质量的要求学校饮用水必需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对于涉及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必需严格掌控在标准以内。
实在质量要求如下:1.外观颜色:透亮或浑浊度不大于5度;2.气味:无异味或仅有细小异味;3.pH值:6.5~8.5;4.不溶于水的物质含量不超过30mg/L;5.总大肠菌群不能检出。
二、饮用水消毒管理为确保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需要实行消毒管理制度。
实在应当依照以下要求:1.饮用水应使用优质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2.消毒水的配制依照规定剂量进行;3.消毒水应在饮用水水质合格后,对水站、贮水器、输水管道进行消毒,严防污染;4.饮用水的消毒剂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饮用水的消毒剂残留量应在监测范围内。
三、饮用水的送水管理学校饮用水的送水应当依照以下要求进行:1.保持送水设施和设备的清洁卫生,设备运行状态良好;2.对输水管道进行消毒,确保送水网的卫生安全;3.依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数量送达各个用水点,保障饮用水的供应;4.在送达用水点时,要进行水样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四、饮用水储存管理为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储存水必需符合以下要求:1.储存水贮存器具必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2.储存水必需存在于密闭容器内,避开二次污染;3.储存水贵被严格掌控温度,不能超过25°C;4.储存水应当定期更换,必需保证每天饮用的饮用水新鲜。
五、饮用水监测管理学校应当开展定期的饮用水监测工作,确保每一位师生的健康安全。
实在应当依照以下要求进行:1.定期对学校饮用水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2.对水样进行流程监测,确保监测结果的精准性;3.辨别和检测监测结果,确保水质情形。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4篇)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指对饮用水源、水处理设施、供水管网、水质监测和水处理设备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
以下是一份较为全面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 饮用水源管理:- 确定饮用水源,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或其它类型的水源;- 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管理饮用水源周围的环境,防止污染源对水源的影响;- 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限制无关人员的进入。
2. 水处理设施管理:- 确定适用的水处理工艺,如过滤、消毒等;- 确保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检测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建立水处理设施管理手册,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流程。
3. 供水管网管理:- 确保供水管网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修复;- 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清洗和消毒,以去除污垢和杀灭细菌;- 监测供水管网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建立供水管网管理档案,记录维护和修复情况。
4. 水质监测管理:- 建立水质监测计划,包括采样点、频次和检测项目;- 委托卫生监测部门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检测结果可靠;- 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改善水质;- 建立水质监测档案,记录监测结果和改善措施。
5. 水处理设备管理:- 确定适当的水处理设备,如反渗透设备、臭氧发生器等;- 确保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检测水处理设备的效果,确保水质达到卫生标准;- 建立水处理设备管理档案,记录维护和检测情况。
6. 应急管理:-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水质事件;- 建立应急物资和设备储备,确保应急响应的能力;- 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 对应急事件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改进应急预案。
以上是一份相对完善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具体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制定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以确保其执行和有效性。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管理责任(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由_____(部门名称)负责,明确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和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和宣传。
3、定期检查和维护供水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每日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查,记录运行情况。
2、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3、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生活饮用水卫生问题。
三、供水设施管理(一)供水设施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卫生要求,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
(二)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水池、水箱的清洗消毒,管道的检查和维修等。
清洗消毒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做好记录。
(三)水池、水箱应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通气孔、溢流管等应有防护设施,防止蚊虫、老鼠等进入。
(四)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污染源。
四、水质检测(一)按照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率,对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 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氨氮、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
(二)水质检测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当发现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直接从事生活饮用水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三)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得在供水场所吸烟、进食等。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三、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七、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八、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九、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十、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一、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二、做好供水设施、场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周围30米内无污染和污染因素.三、配备余氯比色计,随时对供水进行检测,发现余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补充.四、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五、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六、供水设施专人负责管理,从事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七、新建二次供水单位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所用的涉水产品必须取得有效的产品批件.八、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供、管水人员体检培训及工“五病”调离制度一、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供管水工作.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佮直接供水管水工作.三、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活动.六、建立健全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档案.二次供水设施水池箱、水泵房管理制度一、由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水池箱、水泵房设备的监控、清洁及日常巡视管理工作.二、水池箱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管道布置合理,不存死水区.三、水池箱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箱入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箱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四、水池箱每半年至少由水处理公司清洗消毒一次,并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五、水池箱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箱阀门.六、水池箱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七、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豄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涉及生活饮用水产品的采购索证制度一、采购饮用水消毒药品,必须索取商家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消毒药品的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二、新改扩建项目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三、水厂制水生产工艺中所选用的净水剂、与水体接触的设备、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净水剂质量必须经过入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四、采购所有涉水产品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等,禁止采购“三无”和伪劣产品.五、所有涉水产品索证材料应建立台帐、档案,以备查验.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理制度一、供水单位成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用水第一责任人.二、若发现饮用水的感官物理性指标温度、色度、嗅和味、浑浊度、透明度等发生改变蝗,供管水人员应即刻核查原因并报告单位领导,单位及时向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讲清污染事件发生地点、类型、可能的影响等.三、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事态蔓延和扩大.四、协助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的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六、出现饮用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性供水途径.七、饮用水污染事帮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的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八、因饮用相关饮用水出现不适的人群,应及时就医或观察登记、门诊随访;对接触过污染饮用水的茶具、容器进行彻底清洗和有效消毒.九、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水质检验消毒制度一、供水管理严格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人员,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二、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三、集中式供水单位质检员每月应对出厂水、管网末端水的浊度、Ph值、余氯指标进行自检.四、无水质检验室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检测合同,按国家规定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五、二次供水设施每年至少清洗消毒四次,清洗消毒后恢复供水前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六、建立清洗消毒档案,详细记录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间、地址、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七、在水质检测中发现水质突然变化或污染,除加强对水源保护管理外,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原因,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监测,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八、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水质检验报告、水箱清洗记录给卫生监督部门.九、如实记录消毒检测记录.供、管水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一、负责协调集中供水单位、城市节水办等外部机构,保证生活饮用水的正常供应.二、定期检查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联系维修、更换.三、经常巡检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的操作标志,保质正常状态.四、定期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垵标准对细菌指标超标的自备水进行严格的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五、按要求对净化处理设备、细菌指标设备的操作,保证设备对水质的净化、消毒效果.六、负责水源地的卫生安全,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机房,负责锁好井盖、机房、水池水塔.七、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头.。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是指一套针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措施和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生活饮用水的质量符合卫生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水源保护:制定水源地保护措施,如禁止在水源地周围进行有污染风险的活动,并严禁污染物的排放,确保水源质量的安全。
2. 水质监测:建立水质监测系统,定期对生活饮用水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监测项目包括微生物、化学物质、重金属等测定。
3. 饮用水处理:制定饮用水处理工艺和流程,确保从水源到供水过程中的水质得到有效处理和净化,消除有害物质,保证水质安全。
4. 水源保护区域划定:根据水源地特点和环境条件,划定水源保护区域,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防止水源地受到污染。
5. 水质安全告知和宣传:对于水质不达标或存在其他风险的情况,及时向用户告知,并进行相关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饮用水安全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6. 水质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对突发水质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7. 法律法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进行监管和执法,严禁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罚,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以上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旨在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本(4篇)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加强对饮用水供应的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提供饮用水的生产、经营、供应单位。
第三条饮用水卫生包括源水卫生、水处理卫生、供水卫生以及配水管网卫生等。
第四条饮用水卫生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执行。
第六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定期进行饮用水质量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章源水卫生管理第七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水源。
第八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对水源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水源的卫生状况。
第九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对水源周围环境进行管理,防止污染源的影响。
第十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建立水源保护区,严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活动在水源周围进行。
第十一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建立源水保护制度,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定期对水源进行监测,确保水源的卫生状况。
第十三条饮用水源水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供应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水质达标。
第三章水处理卫生管理第十四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建立水处理工艺,确保水质达标。
第十五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对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建立水处理质量监测制度,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监测。
第十七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水处理人员,负责处理设施的操作和维护。
第十八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定期对水处理设施进行内部清洗和消毒。
第十九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定期进行水处理设施的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供水卫生管理第二十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建立供水质量监测制度,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
第二十一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定期维护供水设施,确保供水正常。
第二十二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建立供水制度,确保供水的安全和可靠。
第二十三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建立供水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供水人员的技能水平。
第五章配水管网卫生管理第二十四条饮用水供应单位应定期检查配水管网,及时发现漏水和破损的情况。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四篇)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饮用水源、水处理、供水和消费过程中的卫生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份较为全面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范例,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一、饮用水源保护1. 划定水源保护区,禁止任何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例如化工厂、畜牧场等危险废物排放点;2. 定期监测水源地周围环境,检测水质波动和污染源,确保水源的纯净和可持续性;3. 定期检查和维护水源的保护设施,例如围栏、标示牌、隔离带等。
二、水处理和供水1. 建立完善的水处理设施和工艺,确保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2. 确保水处理设备的良好运行和维护,定期检修和清洗设备;3. 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4. 定期清洗和消毒供水管网,确保供水系统的卫生安全;5. 提供并正确使用水质测试仪器,监测水质,控制污染源。
三、饮用水消费过程中的卫生管理1. 建立健全的饮用水消费者宣传教育制度,提高消费者对饮用水卫生的认识和重视程度;2. 对饮用水生产、销售和分发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3. 定期检查和清洗家庭水质处理设备,确保家庭饮用水的卫生安全;4. 加强餐饮场所、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做好水质监测和消毒工作;5. 严禁非法销售和生产未经卫生许可的饮用水;6. 饮用水供应企业要建立健全饮用水质量追溯体系,对饮用水源、处理和供水各环节进行溯源管理,便于追溯和处理问题。
四、饮用水突发事件管理1. 建立饮用水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2. 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控制和消除水质安全风险;3. 及时通知公众,提供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风险提示。
五、监督和评估1. 配置专业的水质监测人员,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和评估;2. 建立饮用水卫生监督体系,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3. 对饮用水供应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完整版)医院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院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医院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院饮用水卫生达到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饮用水供应和使用环节。
二、饮用水质量要求1. 医院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物浓度标准、菌落总数限值等。
2. 医院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对饮用水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三、饮用水供应管理1. 医院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饮用水供应管理,包括监督供水单位的运营管理和水质检测。
2. 供水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运营资质、饮用水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和供水。
四、饮用水设施和设备1. 医院的饮用水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保养。
2. 饮用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五、饮用水卫生检测1. 医院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对饮用水进行卫生检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2. 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和保存,如果发现水质不符合标准,应立即采取措施改善。
六、紧急事故处理1. 医院应建立饮用水紧急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状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 如发生饮用水污染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上级领导。
七、责任和监督1. 医院饮用水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确保饮用水卫生合规。
2. 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饮用水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以上为医院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完整内容,供参考使用。
注意: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时需结合相关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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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步头降苗族乡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校教职工、学生饮用水的安全,树立节水观念,建设节约型校园,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饮用水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姚源松校长副组长:蒲祖学、杨儒华副校长
成员:彭少乐、王重任、吴昌元、梁慧琳
二、本管理制度所指饮用水,是指学校供给教职工、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公共饮用水。
包括自来水、饮水机供给的饮用水,学校集中购买的瓶装用水。
三、总务处负责学校各种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四、总务处负责按照政府的安排适时与教育处配合,开展各种安全用水和节约用水教育活动,在全校学生、教职工中树立安全用水和节水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建设节约型校园。
五、总务处每日安全巡查,要注意自来水和开水器出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如有异味、有颜色等),立即实施《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停止使用饮用水,直至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供水。
六、全校教职工、学生都有及时报告的责任。
七、新购置开水器,必须安装锁具;必须接地可靠,防止漏电。
总务处每日安全巡查,要检查开水器锁具,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总务处管理员负责督促每周清洗开水器,每学期开学前安排全面清洗开水器,保证清洁。
八、学校配置的饮水机,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教师办公室、各班级如自购使用饮水机,应指定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
九、学校如需购买瓶装饮用水,由总务处集中统一购买。
购买时应选择知名品牌饮用水,查验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严禁购买无证或假冒的饮用水。
学校教职工、学生自购瓶装饮用水,也应注意购买合格产品。
十、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步头降苗族乡学校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