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对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按百分制倒扣法计分。
根据案卷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标准中各项扣分因素扣分。
各小项累计和扣分超过本大项分值时,只扣大项分值。
在同一大项内不能根据相同理由重复扣分。
一、实体内容评查标准实体内容评查标准是指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标准和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主体是否适当;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合理等内容。
因此,对于实体性内容的评查,凡是各基本要素有一项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判定该案卷为不合格案卷。
1、主体适当。
即,被处罚主体确认准确;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并领取罚没许可证;印章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员证。
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即,基本事实与情节认定正确,表述准确;有相关的证据证明。
3、适用法律准确。
即,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符合要求,条、款、项引用准确。
4、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处罚适当。
即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且符合公正、公平的原则。
5、属于本部门行政处罚的范围。
即,给予行政处罚,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体内容评查标准细则一、主体适当(分值20分)1、违法主体认定错误(扣20分)2、违法主体认定不妥当(扣5分)3、共同违法中漏处同案人或单位违法中漏处直接责任人(扣3分)4、违法主体基本情况不清(扣2分)二、事实准确(分值20分)5、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不清(扣1分)6、违法行为实施的地点不清(扣1分)7、违法行为实施的方式(手段)不清(扣1-3分)8、违法行为实施的对象不清(扣1-3分)9、违法行为实施的后果不清(扣1-2分)10、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应查而未查清(扣1-3分)11、非法收入、违法所得等计算不准确(扣2分)三、证据确凿(分值20分)(一)全面收集证据12、收集的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违法(扣20分)13、证明违法主体基本情况的材料不充分(扣1-2分)14、取证无效影响定案(扣5分)15、重要证据不提取影响定案(扣5分)16、证据之间的主要矛盾并没有排除,影响定案(扣5分)17、其他证据该收集未收集或收集不全(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除外)(扣1-3分)(二)客观收集证据18、提取书证未注明出处、时间(一份扣1分,最多扣3分)19、提取的物证不规范(扣1-3分)20、证人身份不明(包括以单位名义提供的证明或说明材料)(一份扣1分,最多扣3分)21、视听资料(含电子数据)无说明材料或其他必要旁证(扣1-3分)22、当事人陈述(询问笔录、供述材料以及当事人以自己名义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中有矛盾未澄清,或者询问笔录过于简单,该问不问(扣1-5分)23、鉴定结论无样本来源记录和送检委托书(一份扣2分,最多扣6分)24、现场检查笔录概括、简单,不能如实反映检查现场(一份扣1-3分,最多扣6分)25、先行登记保存证据,责令暂时停业,查封、扣押决定书填写不规范,或者无对应的财物清单(一份扣0.5-2分,最多扣5分)26、调查取证中,办案人员单人调查或检查,不按要求签名;当事人未签名盖章,涂改处未经确认,末页签字不顶格,应签明意见、日期而不予签明(一处扣0.5-1分,最多扣10分)(三)合法收集证据27、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未向当事人表明执法身份(扣1-3分)28、询问笔录中有指供、诱供现象(一处扣2分,最多扣6分)29、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扣1-3分)四、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准确(分值20分)30、将合法行为视为非法行为或将非法行为视为合法行为(扣15份)31、适用无效法律规定(扣10分)32、适用法律不当(扣5-10分)33、定性不准确(扣5分)34、漏处违法行为(扣5分)35、适用条、款、项不妥当(扣3-5分)五、自由裁量合理、处罚适当(分值20分)36、应当责令改正(停止)或者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但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扣2分)37、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无法定情节,或者处罚时不考虑法定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情节(扣3分)38、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3分)39、处罚种类不当或者自立罚种(扣2-7分)40、不及时执行处罚决定或者无故延期执行处罚决定(扣1-5分)41、对查实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不移送也不处理(扣2-5分)二、案卷文书评查标准(处罚程序)案卷文书评查标准,是反映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的基本因素和重要依据,是反映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规定的主要标准。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一、一般程序案卷标准(一)立案阶段1、案件来源登记表(1)有登记时间。
(2)有案件来源提供人基本情况。
(3)有案件来源基本情况记载。
(4)有明确的案源交办意见。
2、立案审批文书(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
(2)有案发地。
(3)有案件来源。
(4)有案源登记时间。
(5)有核查情况及立案理由,注明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有办案人员意见、签名并注明日期。
(6)有办案机构负责人及机关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应指定案件主办人)、签名和日期。
(7)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二)调查取证阶段1.现场笔录(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地点记载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有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记载。
(3)现场检查情况记录清楚、准确、客观、全面。
(4)有当事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当事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5)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检查笔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6)在笔录最后一行文书下面应当加上“以下空白”字样。
2.询问(调查)笔录(1)有询问(调查)的起止时间、地点。
(2)一份询问(调查)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
(3)被询问(调查)人基本情况完整。
(4)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和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的记录。
(5)有告知被询问(调查)人权利义务的记录。
(6)内容完整,重点突出。
(7)有询问(调查)人、被询问(调查)人逐页签名(被询问(调查)人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原因)。
(8)涂改之处,应由被询问(调查)人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在笔录最后一行下方空白处应加上标记。
3.鉴定文书(1)有委托鉴定书,受托单位、委托鉴定事项、委托鉴定相关物品及材料清单明确、具体并加盖委托机关印章。
(2)鉴定机构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或具备鉴定条件。
(3)鉴定结论有鉴定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和日期。
4、行政强制措施和先行登记保存文书(1)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先行登记保存文书必须经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依法先行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补办手续),有相关文书证明。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一、案卷齐全性评查标准案卷齐全性是评价行政处罚案卷是否符合规定的重要指标。
评查案卷齐全性应包含以下内容:1.案件依据:评查案卷是否包含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如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确保这些依据的合法性和适合性。
2.处罚事由:评查案卷是否详细记录了行政处罚的事由,包括相关行为的违法性质、违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3.证据材料:评查案卷是否包含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如现场勘查报告、调查笔录、照片、视频等,这些材料应能够证明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
4.程序合规性:评查案卷中的程叙文件是否齐全,包括立案决定书、送达书、听证笔录等,这些文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处罚决定合法性评查标准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是评价行政处罚案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重要指标。
评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应包含以下内容:1.行政许可依据:评查处罚决定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合法依据,如行政许可证、批准文件等。
2.程序合法性:评查处罚决定的法定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听证程序、合规的调查取证程序等。
3.责任认定:评查处罚决定中对责任人的认定是否准确、明确,并给出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4.处罚种类和幅度:评查处罚决定中所采取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是否合理、适度。
三、案卷文件科学性评查标准案卷文件的科学性是评价行政处罚案卷是否合理、规范的重要指标。
评查案卷文件的科学性应包含以下内容:1.文件整齐规范:评查案卷文件的装订、编号、页眉页脚等是否规范,内容是否清晰、易于辨认。
2.逻辑关系清晰:评查案卷中各文件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清晰,是否能够从一份文件中完整了解案件的情况。
3.数据准确性:评查案卷中所涉及的数据是否准确、真实,是否经过核实和验证。
4.材料完整性:评查案卷中的各类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遗漏和缺失。
附件:1. 相关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附件2. 示例案卷评查表格附件3. 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或者地方的法律、法规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一、引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旨在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效能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将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的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二、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评分标准1. 目录的编制是否规范:案卷目录应按照统一标准编制,包括分类、编号、名称等信息。
评分标准:彻底符合(5分)、基本符合(4分)、部份符合(3分)、不符合(2分)。
2. 基础资料的准确性:案卷中的基础资料,如被处罚对象的身份信息、违法事实、证据材料等,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评分标准:彻底一致(5分)、基本一致(4分)、部份一致(3分)、不一致(2分)。
3. 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案卷中应包含相关的证据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听证会记录等,并且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
评分标准:全部完整(5分)、大部份完整(4分)、部份完整(3分)、不完整(2分)。
4. 执法过程的合法性:案卷中应包含执法人员的执法笔录、听证会记录、查封、扣押等行为的决定书,并且这些决定书应符合法律规定及程序。
评分标准:全部合法(5分)、大部份合法(4分)、部份合法(3分)、不合法(2分)。
三、案卷材料的规范性评分标准1. 文字表述的准确性:案卷中的文字表述应准确无误,不含有错误、摸棱两可或者含糊不清的情况。
评分标准:全部准确(5分)、大部份准确(4分)、部份准确(3分)、不许确(2分)。
2. 材料的统一格式:案卷中的各类材料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整理,如文字大小、页眉页脚、段落格式等。
评分标准:全部统一(5分)、大部份统一(4分)、部份统一(3分)、不统一(2分)。
3. 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案卷中的文件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并且应保证文件的完整性。
评分标准:全部规范完整(5分)、大部份规范完整(4分)、部份规范完整(3分)、不规范完整(2分)。
4. 标题、编号的准确性:案卷中的各类文件应包含规范准确的标题和编号,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是指政府依法对经济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法律案卷。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依法法律依据要求
主要涵盖了行政处罚的使用隶属、相关依据、处罚进行规则,要正确表明行政处罚权的界定,明确行政处罚事实的种类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制定依据,保证行政处罚的法律内容具体化,确保经审查和审批批准的处罚事由合法执行。
二、文书形式要求
行政处罚案卷规定主要有行政处罚文书、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处理笔录、经审议同意准予作出处罚决定函、被处罚单位抗辩意见书,这些文书必须遵守有关形式,根据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文书应当仔细考虑、依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格式等规定制作。
三、行政处罚文书记录对象要求
行政处罚案卷应该详细记录被处罚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办人,处罚时间,行政处罚种类和原因,作出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内容,以及被处罚者的抗辩和表示意见等情况,以及处罚结果的具体内容。
四、行政处罚案卷的审理规定要求
行政处罚案卷审理是受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应当遵守法定的各种审理
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申请、监督和登记等手续,保证在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行政处罚的程序全面、完整,依法办案,确保行政处罚有效执行。
总而言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实质上是对行政处罚案卷的案件事实、审查与审批、文书形式和审理程序等内容的全面评查,旨在确保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公平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引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个人和组织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行政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保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评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一般内容和标准。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主要目的是评估当事人是否符合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要求,并确认行政机关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查和决策。
以下是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一般内容和标准:1. 材料完整性评查评查人员需要检查行政许可案卷中所有的材料是否完整,包括申请表、证明文件、审批意见等。
评查人员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2. 审查程序评查评查人员需要检查行政许可的审查程序是否符合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受理申请、是否进行了合法的听证程序等。
3. 决策程序评查评查人员需要检查行政许可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作出决策、是否依据合法的依据等。
4. 行政许可的合法性评查评查人员需要评估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许可的权力、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等。
5. 行政许可效果评查评查人员需要评估行政许可的效果,包括许可条件是否合理、许可结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主要目的是评估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一般内容和标准:1. 证据完备性评查评查人员需要检查行政处罚案卷中的证据是否完备,包括相关证明文件、调查报告等。
评查人员需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处罚程序评查评查人员需要检查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否符合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进行了调查、是否进行了合法的听证程序等。
3. 处罚的合法性评查评查人员需要评估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力、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等。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1. 引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是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进行评估和评分的一种标准。
通过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和评分,可以有效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的背景、目的和具体评分要求。
2. 背景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中常见的一种手段,用于惩罚违法行为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案卷是行政执法的重要文书,记录了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决定。
然而,由于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主观因素和操作规范的不一致性,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此,有必要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和评分,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3. 目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的目的是评估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行政处罚案卷的合规性和科学性。
通过评查和评分,旨在实现以下目标: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4. 评分要求4.1 评分体系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包括案卷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实效性等方面。
4.2 评分指标具体评分指标如下:案卷完整性:案卷的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包含相关证据、法律依据、处罚决定等必要文件和信息。
规范性:案卷的格式、组织结构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规范和文件要求。
准确性:案卷中的事实描述、法律适用、证据运用是否准确无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规范和文件要求。
合法性:案卷中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行政执法权限和程序要求。
实效性:案卷中的处罚决定是否有效执行,能否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3 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优秀:案卷在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实效性等方面都达到了标准要求,没有明显的问题,评分在90分以上。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提高行政处罚的质量和效率。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2 合用范围本标准合用于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相关工作,包括案卷的汇总、审核、评审和整改。
1.3 评查原则评查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准确、科学的原则,合规性、依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为评查的重要指标。
1.4 评查内容评查主要着重于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查程序、处罚事实的认定、处罚决定的依据合法性、处罚措施的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二、案卷的汇总2.1 案卷的编排案卷应按照统一的编号规则进行编排,编制案卷目录表,并规范填写案卷封面。
2.2 案卷的材料案卷应采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听证记录、听证决定、被处罚人的陈述、辩解和申辩意见等。
2.3 案卷的审核案卷审核应核实案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三、案卷的评审3.1 案卷评审机构案卷评审应由专业的评审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2 案卷评审细则评审人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评审案卷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处罚事实是否清晰、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处罚措施是否适当等方面内容。
3.3 评审结果的反馈评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案卷的编制单位,并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四、案卷整改4.1 整改措施对于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案卷的编制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如补充、修改、删除案卷材料。
4.2 整改报告案卷的编制单位应编写整改报告,并说明整改情况和改进措施。
4.3 整改效果的评估整改完成后,评审机构应对案卷进行再次评估,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五、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案卷编排和封面示例附件2:案卷目录表模板附件3:案卷审核记录表模板附件4:案卷评审意见和建议表模板附件5:整改报告范例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行政处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及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及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1.背景及目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强化行政执法者监管的有效途径。
对于行政执法机关来说,评查可以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2.评查对象评查对象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案卷,包括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
3.评查模式评查模式采用专家评查和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自查由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完成,专家评查由专家对自查结果进行核实和补充完善。
4.评查内容(1)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确凿,是否依据规范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2)处罚是否适当,案卷中是否能够说明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是否调查尽责、程序合法、处罚行为合理;(3)案卷的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记录是否真实、详实、清晰;(4)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问题;(5)案卷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管理制度。
5.评查结果及后续处理评查结果根据评查意见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种,评估标准以该评查标准为准。
对于评为优良的案卷,予以表扬并公布;对于评为合格的案卷,要反映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整改;对于评为不合格的案卷,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严肃处理。
二、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1、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1)行政处罚案卷的合法性。
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定标准,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行政处罚的合理性。
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和情节的实际情况,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量刑。
(3)案卷书写的规范性。
案卷是否符合行政执法机关的案卷管理要求,记录的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并符合公文处理的规范。
(4)案卷管理的规范性。
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制定了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制度,是否管理得当、合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9.调查取证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阐明案件的基本事实、违法情形、证据材料、适用依据、处理意见等。(6分)
未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扣6分。
未载明适用处罚裁量标准情况的,扣6分。
抽样取证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抽样取证未对当事人财物占有产生影响的,可以不需批准),扣8分。
抽样取证未告知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结果的,扣2分。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扣8分。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处理的,扣8分。
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缺少相应行政执法文书的,扣8分。
6.立案阶段的行政处罚文书其他内容填写规范。(1分)
立案阶段的行政处罚文书其他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发现一处扣0.5分。
2
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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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2分)
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只在执法文书上记载和确认,但执法证件复印件未附卷的,扣1分。
行政处罚决定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扣100分;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扣100分;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作出决定的,扣100分。
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未依法上报的,扣100分。
7.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鉴定、检验(检测)单位和鉴定、检验(检测)人无资格或者卷中未附鉴定、检验(检测)单位和鉴定、检验(检测)人资格证明的,扣2分。
委托鉴定、检验(检测)没有委托书的,扣1分。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类别分值评查项目评查内容及要求评分细则扣分基础标准80分主体5分1.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或组织应具有法定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法定职责权限。
2.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应当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3.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4.被处罚对象应当主体合格,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
1.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或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2.未经依法委托的组织(行政机关直属的执法队伍除外)或虽经依法委托但超越了委托的范围从事行政处罚活动的扣100分。
3.指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扣100分。
4.被处罚对象认定错误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扣100分。
事实10分1.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
2.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准确。
3.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
4.执法文书应当准确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和危害后果等内容。
5.违法行为在法定追诉时效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对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错误或者主要事实不清给予处罚的扣100分。
2.对当事人的行为或法律事件定性错误给予处罚的扣100分。
3.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情节、性质及危害后果等认定不清或者前后不一致的,扣10分;记载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3分。
4.认定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和危害后果等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的,缺一项扣5分。
5.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法定从重、从轻或减轻情节,在量罚时未作反映的扣5分。
6.主要违法事实清楚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但违法数量、金额或非法所得等计算有错误的,发现一处扣5分。
7.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给予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证据10分1.卷内证据应当合法、有效,足以证明违法事件或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后果。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定性错误的,判定案卷为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15分)
适用法律依据合法、准确、有效,定性适用的法律依据与作出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应相互对应。(15分)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处罚依据的,处罚依据与违法行为的定性不对应的,适用的依据已经失效或尚未生,不在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内等适用法律依据不正确的情形,判定案卷为不合格案卷。
4.填写立案审批表不完整、不规范、错误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调查取证阶段(16分)
1.调查取证由2名以上持合法有效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前,应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并有相关记录。(2分)
调查取证人员无有效执法证件,或只有一人持有合法有效证件,或虽有合法证件但不能证明执法人员已表明身份、出示合法有效执法证件的,判定案卷为不合格案卷。
3.提取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未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或者未附有该声音内容文字记录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4分为止。
4.提取鉴定结论,未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或没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没有说明分析过程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客观、准确地认定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2分)
1.未认定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或地点的,扣2分。
2.认定的时间、地点模糊不清或前后不一致的,扣1分。
3.认定的违法事实清楚,有合法、充分、全面的证据予以证明。(5分)
1.主要证据不充分(如仅有当事人陈述)或不符合证据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的规定,不能证明当事人有违法事实的,判定案卷为不合格案卷。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1. 引言在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案卷是执法人员记录和处理行政处罚的重要文档。
杭州市作为一座现代化城市,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为了确保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提高执法效果,特编制本评查标准,以便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进行评估与监督。
2. 评查标准2.1 案情描述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案情描述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准确性:案情描述准确无误,清楚表述当事人、违法行为、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完整性:案情描述完整,充分叙述案件经过、证据材料等。
逻辑性:案情描述逻辑清晰,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叙述,并与相关证据相符。
2.2 法律适用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法律适用准确性:案卷中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文准确无误,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法条引用准确性:案卷中引用的法律条文准确无误,引用的法律条文能够有效支撑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2.3 证据收集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证据收集情况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证据充分性:案卷中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充分,足以证明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
证据合法性:证据材料的来源合法,符合法律规定,无非法获取证据的情况。
2.4 处罚量刑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处罚量刑情况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处罚措施合法性:对当事人采取的处罚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性得到保障。
处罚幅度合理性:处罚幅度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符合,合理、公正。
3. 评查流程评查流程如下:1. 确定评查对象:选择一定数量的行政处罚案卷作为评查对象。
2. 评查案情描述: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案情描述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3. 评查法律适用: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律适用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4. 评查证据收集: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证据收集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5. 评查处罚量刑: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处罚量刑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一.案卷基本情况评分标准1. 案卷编号和存档情况a) 案卷编号是否准确:(满分10分)b) 案卷存档情况是否完善:(满分10分)2. 案件登记情况a) 案件登记表是否规范填写:(满分10分)b) 案件基本信息是否齐全:(满分10分)c) 案件登记时间是否准确:(满分10分)3. 相关当事人资料收集情况a) 相关当事人的联系明和联系方式是否完善:(满分10分)b) 相关当事人的证据材料是否全面收集:(满分10分)二.案件查处过程评分标准1. 材料审查情况a) 审查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及相关证据材料是否全面:(满分10分)b) 对证据材料的审查是否准确、完整:(满分10分)c) 文书的逻辑性和证据材料的连贯性是否强:(满分10分)2. 处罚决定过程a) 处罚决定的程序是否合规:(满分10分)b) 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否足够充分:(满分10分)c) 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满分10分)三.案件处罚结果评分标准1. 处罚措施a) 处罚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分10分)b) 处罚措施的适用是否得当:(满分10分)c) 处罚措施是否公平合理:(满分10分)2. 监管措施a)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满分10分)b) 监管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有效:(满分10分)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案卷评查评分表(请见附件1)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指用于对行政处罚案件中各项工作进行评判和打分的标准。
2. 案卷编号: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编号的唯一标识。
3. 存档情况:指行政处罚案卷保存的状态和方式,包括案卷的位置、安全性、保存期限等。
4. 案件登记表:记录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的表格。
5. 当事人资料:包括违法当事人个人和组织的联系明、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6. 证据材料:指用于证明案件事实和证实处罚依据的各类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材料。
7. 处罚决定:对行政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决定文件。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范本1:正文:一、引言:本文档是针对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的说明。
旨在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工作,确保评查评分结果客观准确。
二、评查评分标准:2.1 文书规范性:评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文书是否规范、分级合理、逻辑清晰等方面。
2.2 证据充分性:评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案卷中的证据是否充分、证据链是否连贯等方面。
2.3 处罚依法性:评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程序是否合法、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方面。
2.4 处罚公正性:评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是否公正、是否存在权力滥用、利益输送等方面。
2.5 处罚执行情况:评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是否及时执行、处罚结果是否有效果等方面。
三、评查评分流程:3.1 案卷抽查:评查评分工作通过抽查的方式进行,包括了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
3.2 评查评分表填写:对抽查到的案卷进行评查评分表的填写,评分表根据评查评分标准进行细分。
3.3 评分汇总:将各评分表进行汇总,得出评分结果。
3.4 结果分析:对评分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四、评查评分结果使用:评查评分结果将作为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改进行政处罚工作的参考依据,用于提升行政处罚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附件:附件1:评查评分表格六、法律名词及注释:6.1 行政处罚: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实施的具体行政处罚措施。
6.2 证据充分:行政处罚案卷中的证据内容充实、充裕,能够充分证明事实的存在。
6.3 公正性: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原则。
范本2:正文:一、引言:本文档是针对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的说明。
旨在确保评查评分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提升行政处罚的依法性和公正性。
二、评查评分指标:2.1 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评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是否遵循法律法规、明确法律条文、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类别基础标准主体合法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3、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2、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适用法律正确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有效的依据;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3、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行政处罚裁量规定。
程序合法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和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2、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应该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且持有执法证件;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5、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当在听证会前提交相关授权委托证明;6、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7、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8、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
环节文书规范标准立案阶段8分立案审批材料(8分)(1)有案件来源,注明案件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1分)(2)案情记载清楚,登记时间清晰准确;(1分)(3)有具体承办人意见,载明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或规章;(2分)(4)有具体承办机构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2分)(5)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
(2分)调查取证阶段28分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8分)(1)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需要授权委托的,应有授权委托书;(2分)(2)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2分)(3)照片、摄像、录音等资料应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证明的内容、拍摄(录制)人员姓名和身份等信息;(2分)(4)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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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使用说明:1、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分为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
2、基础标准: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的,案卷得分为0。
3、一般标准:将行政处罚行为划分为5个部分设定相应分值:立案10分;调查取证40分;审查决定35分;执行10分;立卷归档5分。
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得分,不设负分。
4、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基础标准序号评查项目分值评查标准评分要求1 主体100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法定资格。
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2.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机关名义并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①受委托的组织超越委托范围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②受委托的组织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③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4.办案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扣100分。
5.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主体适格。
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并对错误的被处罚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扣100分。
2 事实与证据100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准确。
对违法行为的事实与情节认定错误或者主要事实不清给予处罚的,扣100分。
2.对违法行为的定性正确。
对违法行为定性错误给予处罚的,扣100分。
3.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主要证据不足或者伪造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有违法事实的,扣100分。
4、违法行为在法定追诉时效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给予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3 适用依据100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依据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
①无法律依据的,扣100分;②适用未生效或者失效的法律依据的,扣100分;③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扣100分。
4 处罚程序1001.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不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等基本步骤和流程进行,违反法定程序、缺失程序等,扣100分。
2.立案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扣100分。
3.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少于2人的,扣100分。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①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或者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扣100分;②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扣100分。
5.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当事人要求听证,无法定理由不依法组织听证的,扣100分。
6.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经过法制审核;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
①行政处罚决定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扣100分;②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扣100分;③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作出决定的,扣100分。
④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未依法上报的,扣100分。
7.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①未依照法定行政处罚种类作出处罚决定的,扣100分。
②对当事人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无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扣100分。
8.依法送达相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处罚决定书)。
①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处罚文书未依法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的,扣100分。
②应当送达被处罚人的相关行政处罚文书没有送达,或者送达时间和行政处罚文书作出时间倒置的,扣100分。
9.依法执行完毕。
①擅自更改执行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扣100分。
②罚没收入未依法缴入国库的,扣100分。
③罚没物品未依法处理的,扣100分。
④行政处罚机关未依法强制执行的,扣100分。
10.依法予以结案。
①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擅自结案的,扣100分。
②当事人违法行为未纠正的,扣100分。
11.依法应当移送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
依法应当移送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案件,未依法及时移送的,扣100分。
一般标准序号评查项目分值评查标准评分要求1 立案101.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
(2分)①案件来源不明确的,扣2分。
②案件来源为现场检查、交办、移送但卷中无相关材料记载的,扣2分。
③案件来源为举报投诉但卷中无相关文书的,扣2分。
2.案情记录(案件简要情况)规范。
(1分)①无案情记录(案件简要情况)的,扣1分。
②案情记录(案件简要情况)不规范的,扣1分。
3.注明立案的法律依据。
(2分)①引用法律依据未具体明确到条、款、项的,扣2分。
②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扣1分。
4.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
(2分)①未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并指定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的,扣2分。
②只指定案件主办人但未指定协办人的,扣1分。
5.立案审批表中承办人意见、承办机构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填写规范。
(2分)立案审批表中承办人意见、承办机构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栏目中只有签名没有明确写出相关意见的;只有相关意见没有签名的;没有签署日期的,发现一处扣1分。
6.立案阶段的行政处罚文书其他内容填写规范。
(1分)立案阶段的行政处罚文书其他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发现一处扣0.5分。
2 调查取证401.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2分)①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只在执法文书上记载和确认,但执法证件复印件未附卷的,扣1分。
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复印件附卷,但未在执法文书上记载和确认的,扣1分。
2.依法具备相应的文书(抽样取证审批表、抽样取证通知书、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及相关事项内部审批表、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财物处理决定书等),并送达当事人。
(8分)①抽样取证(抽样取证审批表、抽样取证通知书和抽样物品清单、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和物品清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审批表、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物品清单、查封(扣押)财物处理决定书)应当具备相应的文书,缺少一个文书扣8分。
②抽样取证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抽样取证未对当事人财物占有产生影响的,可以不需批准),扣8分。
③抽样取证未告知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结果的,扣2分。
④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扣8分。
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处理的,扣8分。
⑥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缺少相应行政执法文书的,扣8分。
⑦相关行政处罚文书未送达的,扣8分。
⑧行政处罚文书中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发现一处扣8分。
⑨行政处罚文书中记载理由或法律依据不规范、不完整的,发现一处扣2分。
⑩审批表中承办人意见、承办机构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栏目中只有签名没有明确写出相关意见的;只有相关意见没有签名的;没有签署日期的,发现一处扣1分。
3.询问笔录制作规范。
(5分)①多个被询问人只制作一份询问笔录的,扣2分。
②询问的地点、起止时间记载不准确的;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及与本案的关系记载不清的;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执法证号未记载或记载错误的;未向被询问人出示执法证件的;未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的;询问内容与案件无关的;询问人、记录人未签注姓名及日期的,发现一处扣1分。
③询问笔录有修改,被询问人在修改处未按压指印的,发现一处扣1分。
④被询问人未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的(应由被询问人逐页签名,并在末页注明“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的字样及日期,如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的,应由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拒绝的理由),扣5分。
4.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制作规范。
(5分)①多处现场只制作一份笔录的,扣2分。
②检查(勘验)的时间、地点记载不准确的;被检查(勘验)人的基本情况,见证人在场的记载及其姓名等情况记载不清的;检查(勘验)人和记录人的姓名、执法证号未记载或记载错误的;未准确、客观地记载现场情况的,包括有关的数据、位置、状态、程度等;见证人、检查(勘验)人、记录人员未签注姓名及日期的,发现一处扣1分。
③检查(勘验)笔录的记录有修改,被检查(勘验)人在修改处未按压指印的,发现一处扣1分。
④被检查(勘验)人未在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上签字的(应由被检查(勘验)人逐页签名,并在末页注明“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的字样及日期,如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拒绝的理由),扣5分。
5.鉴定、检验(检测)相关材料齐全。
(2分)①鉴定、检验(检测)单位和鉴定、检验(检测)人无资格或者卷中未附鉴定、检验(检测)单位和鉴定、检验(检测)人资格证明的,扣2分。
②委托鉴定、检验(检测)没有委托书的,扣1分。
③委托人和委托鉴定、检验(检测)的事项不明确的,扣1分。
④鉴定、检验(检测)相关材料中未记载鉴定、检验(检测)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的,缺少一处扣1分。
⑤无鉴定、检验(检测)人签名、鉴定、检验(检测)单位盖章的,缺少一处扣2分。
6.现场勘验图、照片、摄像、录音等证据制作规范。
(1分)现场绘制的勘验图未注明绘制时间、方位、绘制人姓名和身份等;拍摄的照片和摄像、录音等资料未注明时间、地点、摄(录)制人姓名和身份等,发现一处扣0.5分。
7.调取的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调查取证时对被处罚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一般应当留存原件,留存复印件的要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核对原件,留存的复印件,应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的字样,并有提供人的签名和日期,2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2分)①调取的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未注明出处,未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的,发现一处扣1分。
②调查取证时对被处罚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留存复印件未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核对原件的,留存的复印件未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的字样,且无提供人和2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和日期的,发现一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