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温度计校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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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场品管使用温度计进行校准,以确保使用中的温度计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职责与权限

品管室负责对使用的温度计进行校准实施。

3.工作程序

3.1校正频率:每日一次内部校准;每年一次外部检定。

3.2相关工具:

3.2.1 不锈钢容器(容器面积大于100mm2,深度大于80mm)

3.2.2 碎冰(没有添加物的纯净水制成的冰)和纯净水。

3.2.3多功能电炉

3.2.4热灵敏度为0.1℃的标准温度计

3.3操作方法:

3.3.1冰点校准:适用于检测用温度计。

3.3.1.1向不锈钢容器内加入碎冰,然后加入纯净水。

3.3.1.2 冰∶水的比例约为四分之三∶四分之一,冰水总量至少为容器容量的60%(冰水混合物应有较多的可视碎冰),稳定3分钟。

3.3.1.3将需检测温度计与热灵敏度为0.1℃的标准温度计同时慢慢伸入冰水中。

3.3.1.4用温度计轻轻搅拌冰水,但不可接触容器内壁,当温度计所显示的数据处于稳定后,读数并记录。

3.3.1.5比较读数,计算偏差。

3.3.1.6最大允许偏差:±0.5℃。

3.3.2沸点校准: 适用于检测用温度计。

3.3.2.1向不锈钢容器内加入纯净水,煮沸。

3.3.2.2将需检测温度计与热灵敏度为0.1℃的标准温度计同时慢慢伸入沸水中。

3.3.2.3温度计不可接触容器内壁,当温度计所显示的数据处于稳定后,读数并记录。

3.3.2.4比较读数,计算偏差。

3.3.2.5最大允许偏差:±0.5℃

3.3.3.1将经过较准的手持电子温度计放于悬挂的电子温度计同一点,进行比较读数,计算偏差。

3.3.3.2 最大允许偏差:±0.5℃

4.相关记录

[温度计校准记录]

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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