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检验检疫的详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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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商品检验检疫操作的流程

简述商品检验检疫操作的流程

简述商品检验检疫操作的流程商品检验检疫(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是指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并发放相应证书的过程。

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内市场的安全和健康,防止有害生物入侵,维护国内产业和公众利益。

一、申报阶段:1.准备资料:进口商或出口商准备申报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报关单、发票、合同、包装清单、运输文件等。

2.办理许可证:根据商品种类和特殊要求,申请相应的进口许可证或出口许可证。

3.填写电子申报单:进口商或出口商填写电子申报单,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和照片。

二、预检查阶段:1.电子申报:进口商或出口商将填写完成的电子申报单提交给检验检疫部门,并在线上支付相应的费用。

2.审核资料:检验检疫部门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产地等。

3.风险评估:检验检疫部门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历史数据和商品特性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实地检验。

三、现场检验阶段:1.约定时间地点:检验检疫部门与进口商或出口商协商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

2.现场检验:检验检疫部门派员前往检验现场,对商品进行抽样、外观检查、重量测量、化验等科学分析。

3.现场检验报告:检验检疫部门根据现场检验结果生成现场检验报告。

四、实验室检验阶段:1.样品送检:进口商或出口商将从现场检验中取得的样品送至检验检疫部门的实验室。

2.实验室检验:实验室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微生物等多个方面的检测,包括有害生物、残留物、重金属、辐射等。

3.实验室检验报告:实验室根据检验结果生成实验室检验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申报人。

五、审核阶段:1.文件核对:检验检疫部门审核现场检验报告和实验室检验报告,核对商品信息和检验结果是否一致。

2.合格判定:根据检验结果判定商品是否合格,如果合格,发放检验检疫合格证书;如果不合格,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责令改正、销毁等。

3.费用清算: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验的费用标准,结算检验费用,并通知申报人支付。

六、证书发放阶段:1.签发证书: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合格判定,签发进口商品符合卫生检疫规定的出口证书、健康证书等。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与业务操作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与业务操作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业务操作一、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检验检疫程序是指: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人员及其携带物,从报检/申报、采样/抽样、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处理、计/收费到签证放行的全过程。

下面对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程序进行简要阐述。

(一)报检(后面进行专门介绍)(二)抽样及制样凡需检验检疫并出具结果的出入境货物,均需检验检疫人员到现场按有关规定抽取样品。

凡需对所抽取样品经过加工方能进行检验的称为制样(样品制备)。

样品及制备的小样经检验检疫后重新封识,超过样品保存期后销毁;需留中间样品的按规定定期保存。

(三)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是对出入境应检对象,通过感官的、物理的、化学的、微生物的方法进行检验检疫,以判定所检对象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合同及买方所在国官方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卫生除害处理按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法》、《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卫生除害处理的对象包括:出入境的货物、动植物、运输工具、交通工具的卫生除害处理以及公共场所、病源地和疫源地的卫生除害处理等。

(五)计/收费目前检验检疫机构执行的计/收费办法及计/收费标准的依据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格[2003]2357号文《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办法》。

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六)签证与放行1,检验检疫的签证与放行(1)出境货物。

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国际公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作为海关核放货物的依据;同时,国外又要求签发有关检验检疫证书的,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2)入境货物。

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国际公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先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据以验放货物。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程序一、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1、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

2、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一)入境货物检验检疫1、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1)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2)提供有关的资料。

(3)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审核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受理报检并计收费用转施检部门签署意见,计收费;(4)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入境货物交通工具或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除害处理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废物、活动物等除外)供报检人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5)货物通关后,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6)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需要索赔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2、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物等特殊货物,按规定,要先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验检疫,合格以后才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要先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验检疫,合格以后才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这是不一样的地方。

3、最终目的地不在进境检验检疫管辖区内的货物,可以在货物通关后,调往目的检验检疫进行检验检疫。

(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后通关放行”。

例:1、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的工作程序一般是()。

A、受理报检—签证放行—检验检疫—合格评定B、受理报检—检验检疫—合格评定—签证放行C、检验检疫—合格评定—受理报检—签证放行D、检验检疫—受理报检—签证放行—合格评定答案:B二、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人员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1、进境集装箱的报检人应在办理报关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商品检验实施方案及流程

商品检验实施方案及流程

商品检验实施方案及流程一、前言商品检验是保障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商品质量,实施有效的商品检验方案及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商品检验实施方案及流程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商品检验实施方案1. 检验标准制定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商品,需要制定相应的检验标准。

这些标准应当包括商品的外观、尺寸、材质、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工具的规定等内容。

制定检验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 检验人员培训商品检验需要专业的检验人员进行操作,因此企业需要对检验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商品知识、检验标准、检验方法、仪器仪表的使用等方面,确保检验人员能够熟练、准确地进行商品检验工作。

3. 检验设备采购为了进行商品检验工作,企业需要购买相应的检验设备。

这些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能够满足商品检验的需要。

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商品检验流程1. 商品抽样在进行商品检验时,首先需要进行抽样。

抽样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抽样标准进行,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抽样时需要注意样品的保存和标识,以免出现混淆或损坏的情况。

2. 检验准备在进行商品检验前,需要做好充分的检验准备工作。

这包括检验设备的校准、检验人员的培训、检验标准的准备等方面。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才能保证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检验操作检验操作是商品检验的核心环节。

在进行检验操作时,需要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需要注意操作规范,确保检验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差错。

4. 检验记录在进行商品检验时,需要做好详细的检验记录。

这些记录应当包括抽样情况、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内容,以便日后的追溯和核查。

检验记录应当规范、清晰,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一)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1、报关时提交报关地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2、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检验检疫。

口岸报检——收费——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处理——发放《入境货物通关单》放行—-报关-—检验检疫-—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证明用)/或《检验检疫证书》(索赔用)和《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后二者不合格时用)。

(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1、报关时提交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

2、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a、口岸即产地:施检合格直接发放《出境货物通关单》b、口岸非产地:——产地报检施检,合格签发《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条》并发送电子数据给口岸商检;口岸验证,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产地报检施检,合格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直通放行)c、合格产品签发的是《出境货物通关单》,但不合格品签发《不合格品通知单》(三)通关单联网核查:商检局在签发《通关单》的同时,向海关发送《通关单》电子数据,供其凭依办理验放法检货物,海关其后反馈商检局《通关单》使用情况。

(该制度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四)出入境检验检疫直通放行:2008年7月18日开始实施。

进口直通放行指口岸不施检,由目的地商检局施检的放行方式.出口直通放行指产地局检验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在口岸海关报关的放行方式.(五)集装箱检验检疫程序1、进境集装箱、交通工具必须口岸报检、施检;进口装载法检货物,一并施检:一次报检、一次签证放行。

2、出境拼箱货,口岸施检;出境整箱货,起运地装货前报检施检,口岸商检局凭起运地“换证凭条/单"换证(通关单)放行。

(六)交通工具、人员检验检疫程序1、运输工具和人员在离境口岸、进境口岸接受检疫;检疫前任何人不得上下交通工具和装卸货物。

(七)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工作程序:1、入境快件达到海关监管区后,及时申报;出境在运输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离境口岸报检。

简述商品检验检疫操作的流程

简述商品检验检疫操作的流程

简述商品检验检疫操作的流程商品检验检疫是指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测和隔离处理的一系列操作流程。

这一过程旨在确保商品的质量安全,防止携带疫病或有害生物入境,保护国内市场和人民的健康。

下面将从准备工作、检验检疫操作、隔离处理等方面,对商品检验检疫的操作流程进行简要概述。

一、准备工作1.了解商品信息:了解进出口商品的种类、特性、用途等信息,以便针对不同商品制定相应的检验检疫标准和操作流程。

2.准备检验检疫设备:根据商品的特性,准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器具和试剂等,确保能够对商品进行全面、准确的检验检疫操作。

3.组织人员:组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包括检验员、检疫员、隔离处理人员等,确保操作流程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二、检验检疫操作1.开箱检查:检验员对进口商品的外包装进行开箱检查,包括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商品是否与装箱单和发票相符等。

2.抽样检测:根据商品的特性和检验标准,检验员进行抽样检测,包括取样、制样、检测等,以确保商品质量符合标准。

3.现场检验:对某些特殊商品,如活体动物、植物等进行现场检验,确保其健康状况和无害性。

4.检验结果评估:根据检验结果,评估商品是否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卫生安全要求,以便决定是否给予放行或隔离处理。

5.检疫处理:对于检出疫病或有害生物的商品,进行相应的隔离处理,包括隔离、消毒、销毁等,防止其对国内市场和人民的健康造成威胁。

三、隔离处理1.隔离措施:对检疫处理的商品进行隔离,以防止疫病或有害生物的进一步传播和扩散。

2.消毒处理:对可能携带疫病或有害生物的商品进行消毒处理,杀灭病原体或有害生物,确保商品的无害化。

3.销毁处理:对无法进行有效消毒或隔离的商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处理,以确保国内市场和人民的健康安全。

四、监督管理1.监督检查:对商品检验检疫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操作符合规范和标准,避免违法行为和操作失误。

2.记录和报告:对商品检验检疫的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确保操作的透明和可追溯性,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报检员考试指导: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报检员考试指导: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报检员考试指导: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1.一般程序(1)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2)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先检验检疫,后放行通关,即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和计收费;(3)转检验或检疫部门实施检验检疫;(4)对产地和报关地相一致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2.报检商检机构在对每一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之前,都必须首先受理报检。

报检和商检机构受理报检,是检验工作的起始程序。

商检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商检机构对于违反《商检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实施法定检验的出口货物故意漏报检或逃避检验的违法行为,应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以批评教育或者罚款,直至通过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报检条件和报检范围(1)报检条件①已经生产加工完毕并完成包装、刷唛、准备发运的整批出口货物;②已经经过生产企业检验合格,并出具厂检合格单的出口货物;③对于执行质量许可制度的出口货物,必须具有商检机构颁发的质量许可证或卫生注册登记证;④必须备齐各种相互吻合的单证。

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报检范围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②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结算的;③有关国家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

▲报检时限和地点(1)出境商品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2)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是指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进出口商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

检验和监管检验是指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实验室检测、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以确定其质量、安全和符合性等方面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而监管则是指对进出口商品的进出口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进出口商品合法、合规、合理。

检验和监管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质量对进出口商品质量进行检验,包括外观质量、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化学成分、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含量等方面。

安全对进出口商品的安全性进行检验,包括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生命安全的风险等方面。

符合性对进出口商品的符合性进行检验,包括标签和说明书的合规性、产品唯一性等方面。

检验检疫程序进出口商品经过检验检疫工作后,才能进入国家或出口至海外。

其检验检疫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报企业需要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申报,提供商品名称、规格、产地、数量、单位、货值及相应的资料文献等内容。

受理海关或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的申报进行受理,并审核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现场检查、实验室检测等检验方式。

认证经过检验检疫合格的商品,通过认证文件的颁发方可正式进出口。

进出口国家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符合性等方面设置的标准也各不相同。

企业需要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了解其标准和法规,并针对性的进行检验检疫工作。

检验检疫的意义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对于保障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能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而且能增强国际竞争力,提升国家形象。

商品检验的内容和程序

商品检验的内容和程序

商品检验的内容和程序根据检验的目的和作用不同,商品检验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一般来讲,商品检验主要有品质检验、规格检验、数量和重量检验、包装质量检验、安全和卫生检验等内容。

商品检验工作通常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其检验程序通常分为一般程序和进出口检验程序。

一、商品检验的内容(一)品质检验品质检验是根据合同和有关检验标准规定或申请人的要求,对商品的使用价值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特性,运用人的感官或化学、物理等各种手段进行测试、鉴别。

其目的就是判别、确定该商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条件。

品质检验包括外观品质和内在品质的检验。

①外观品质检验:对商品外观尺寸、造型、结构、款式、表面色彩、表面精度、软硬度、光泽度、新鲜度、成熟度、气味等的检验。

②内在品质检验:对商品的化学组成、性质和等级等技术指标的检验。

(二)规格检验规格表示同类商品在量(如体积、容积、面积、粗细、长度、宽度、厚度等)方面的差别,与商品品质优次无关。

如鞋类的大小、纤维的长度和粗细、玻璃的厚度和面积等规格,只表明商品之间在量上的差别,而商品品质取决于品质条件。

商品规格是确定规格差价的依据。

由于商品的品质与规格是密切相关的两个质量特征,因此,贸易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中一般都包括了规格要求。

(三)数量和重量检验它们是买卖双方成交商品的基本计量和计价单位,直接关系着双方的经济利益,也是对外贸易中最敏感而且容易引起争议的因素之一。

它们包括了商品个数、件数、双数、打数、令数、长度、面积、体积、容积和重量等。

(四)包装质量检验商品包装本身的质量和完好程度,不仅直接关系着商品的质量,还关系着商品数量和重量。

一旦出现问题,它是商业部门分清责任归属、确定索赔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

如检验中发现有商品数(重)量不足情况,包装破损者,责任在运输部门;包装完好者,责任在生产部门。

包装质量检验的内容主要是内外包装的质量,如包装材料、容器结构、造型和装潢等对商品储存、运输、销售的适宜性,包装体的完好程度,包装标志的正确性和清晰度,包装防护措施的牢固度等。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2)外贸经营单位已对外签署外销协议,凭信用证支 付货款,已收到信用证,明确了检验依据。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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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检验: 预检。为方便对外贸易,依据需要,对一些经 常出口商品进行预先检验。
受理预先检验范围:
还未成交出口商品 已签协议, 但还未接到信用证 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实施检验
为100% 没有质量异议。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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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免检: 粮油食品、玩具、化装品、电器等 列入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管理商品 品质易发生改变商品或散装货物 协议要求按照商检证书所列成份、含量计价结汇
商品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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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商品签证与放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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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预先检验工作程序: A商品经出厂检验合格 B提出对其商品预先检验申请 C商品进行预先检验,签发“预检结果单”或
“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 D申请出口换证或办理放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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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地检验
产地检验: 商检机构为配合生产加工单位和出口经 营单位做好出口检验,派出检验人员到出口商品 生产产地进行检验。
“出口商品放行单”;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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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口商品由内地运抵口岸放行手续:
A内地商检机构直接检验,在海运、空运口岸装运出 口,或经铁路装运,但货物或车皮封识完好,可 直接凭内地商检机构签发出口商品放行单验放。
B内地商检机构签发“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出口 商品,经口岸商检机构查验合格后换发出口商品 放行单(章)。
第四章
办理进出口商品 检验检疫普通程序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尺寸检测
测量产品的尺寸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
安全性能检测
检查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电气安全 、机械安全等。
检验结果的判定和处理
合格判定
如果产品通过外观、尺寸、功能和安全性能等各项检测,检验检疫机构将判 定为合格。货主或其代理人可以获得检验检疫证书,并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 。
不合格判定
如果产品在某一项或多项检测中未通过,检验检疫机构将判定为不合格。货 主或其代理人需要针对不合格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报检。对于严重质量问 题或安全隐患的产品,可能会被禁止进口或出口。
03
检验程序
检验的基本流程
报检
货主或其代理人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检,并提 交相关单证和资料。
抽样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规定的抽样方法和比例进行抽 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样品送检
检验检疫机构将抽取的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和 分析。
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包括外观、尺寸 、功能、安全性能等。

法规标准不统一
各国对商品检验检疫的标准和 要求存在差异,给国际贸易带
来了一定的困扰和不便。
成本压力增加
随着检验检疫要求的提高,企 业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 成本来完成相关手续,增加了
企业的运营压力。
未来检验检疫工作的展望和发展方向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推动建立统一的 检验检疫标准和程序,促进国际贸易的便利化。
报检前的准备工作
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准备相关单据和资料,如合同、 发票、装箱单等
2. 确认进出口商品的分类编码和检 验检疫要求
4. 确保商品符合检验检疫要求,如 标识、包装、文件等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1. 简介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指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检验检疫的流程和程序。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进出口货物符合国际贸易法规和卫生平安标准,保护国家和地区的生态平安、动植物健康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 工作程序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2.1 提交申请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的第一步是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

出口货物通常由出口商进行申请,而进口货物的申请那么由进口商进行。

申请包括货物的根本信息、货物所属类别〔如食品、动物产品、化学品等〕以及出发地和目的地等必要信息。

2.2 检验检疫预审一旦申请提交,相关机构将对申请进行预审。

这意味着对申请文件的复审以及货物的根本信息的核查。

预审的目的是确保申请文件和货物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为后续的实地检查做准备。

2.3 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是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的关键步骤之一。

该步骤涉及对货物进行实地检查,以核实货物的数量、质量以及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规定。

实地检查的方式根据货物的类型和特性而不同,可能包括现场采样、检验设备使用、包装检查等。

2.4 样品分析与检验在实地检查过程中,通常会采集货物的样品进行分析和检验。

这是确保货物符合标准和规定的重要环节。

样品分析与检验通常由专业实验室进行,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5 结果审查和批准根据实地检查和样品分析与检验的结果,相关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或拒绝。

如果货物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将发放检疫证书或出入境货物检疫检验结果报告,允许货物继续进出口流通。

然而,如果货物未能符合标准和规定,相关机构可能会拒绝申请并采取相应措施,如退回货物、销毁货物等。

2.6 监测和追踪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并不会在批准之后终止。

相关机构会继续监测和追踪进出口货物的流向和质量。

这是为了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没有遭受污染或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2.7 处理违规行为如果发现违反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或规定的情况,相关机构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凡属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或合同规定需要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的商品,对外贸易关系人均应及时提请检疫机构检验。

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一)报验进出口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检疫机构申请检验。

凡属检疫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都必须报验。

1.出口报验手续(1)填写“出境货物报验单”。

报验人必须按报验单的要求详细填写,每份“出境货物报验单”仅限填报一个合同、一份信用证的商品。

对同一合同、同一信用证,但标记号码不同者,应分别填写。

报验一般在发运前7天提出。

(2)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出口报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对外贸易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及合同附件;信用证;生产经营部门自验合格后出具的厂检单正本;法定检验出口商品报验时,提供商检机构签发的运输包装容器性质检验合格单正本;实行卫生注册的商品,提供商检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实行质量许可证的出口商品,必须提供检验机构质量许可证书;凭样成交的应提供双方确认的样品。

2.进口报验手续进口商品的报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填写“入境货物报验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项目的要求,并附合同、发票、海运提单(或铁路、航空、邮包运单)、品质证书、装箱单,接、用货部门已验收的应附验收记录等资料,向当地检验部门申请检验。

如货物有残损、短缺,还须附理货公司与轮船大副共同签署的货物残损报告单、大副批注或铁路商务记录等有关证明材料。

报验后,如发现报验单填写有误或客户修改信用证使货物数量、规格有变动时,可提出更改申请,填写“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事项和原因。

(二)抽样检疫机构接受报验后,需及时派人到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

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个别特殊商品除外)。

抽样时须按规定的抽样方法和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样,以便样品能代表整批商品的质量。

(三)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抽样和现场检验记录,仔细核对合同及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标准,采用合理的方法实施检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总结评价结果
发现问题的改进措施
通过总结评价,如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改 进措施,例如加强培训、调整工作方法等。
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议
在总结评价过程中,如果发现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的机会 ,应当提出相应的建议,例如优化工作流程、引入新的 检测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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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启运
货物已启运后,检验检疫部门会根据货物的 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并通知货主到目的国进 行进一步处理。处理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不合格处理地点
未启运
货物未启运时,可在装运地或起运地办理退运或修改 手续。
已启运
货物已启运后,可在目的国办理不合格处理手续。
06
总结评价
总结评价内容
检验检疫工作的全 面性
质量监督方式
实地检查
对生产、加工、储存、使 用等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了解商品的质量管理情况 和生产过程。
抽样检测
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抽样,对样品进行检测, 以评估商品的整体质量。
信息收集
通过收集国内外相关质量 信息、行业动态等,对进 出口商品的质量状况进行 评估和分析。
05
不合格处理
不合格处理方式
针对性抽查
在确定监督范围后,应针 对不同商品的特点进行抽 查,以全面了解其质量状 况。
质量监督时间
定期监督
根据商品特点、行业规律和相关法规,确定需要 定期进行质量监督的时间间隔。
及时监督
在发现质量问题或接到相关投诉后,应及时对相 关商品进行质量监督。
不定期抽查
在定期监督的基础上,应不定期对各类商品进行 抽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合同检验检疫
按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或者对进口商品实施符合性检验 、监督抽查检验、进货验证或者在口岸进行查验。

检疫检验工作流程

检疫检验工作流程

检疫检验工作流程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一、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一)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1.入境货物法定检验检疫的工作程序先报检,后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法定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2.特殊入境货物检验检授工作程序(1)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物等特殊货物,按有关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在受理报检后先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方可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2)对于最终使用地不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辖区内的货物,可以在通关后调往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按规定应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的货物除外),即在口岸只办理报检和通关手续,货物的检验检疫和出证等工作均在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完成。

(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实施检验检疫-合格评定-通关放行1.申请报检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的报检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持相关单证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2.受理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有关单证,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并计收费,然后转施检部3.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4.合格评定及通关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合格评定及通关(1)对产地和报关地相一致的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供报检人在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2)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货物,报检人应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检验检疫合格后,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将电子信息发送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并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条”,报检人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1. 引言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是国家在对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时所采取的一系列操作步骤和管理措施。

它旨在确保进出口商品和动植物的质量与安全,防止疫病的传入和扩散,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和经济利益。

2.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2.1 申报与准备阶段•进出口商在开始进出口手续前,必须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检验检疫部门对申报的进出口商品或动植物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检验检疫。

2.2 检验检疫前操作阶段•进出口商在检验检疫前需要提供相关样品,并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进行采样和准备。

•检验检疫部门对采样的样品进行标识和封装,并记录相关信息。

2.3 检验检疫操作阶段•检验检疫部门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包括外观、包装、标识、规格等方面的检查,以及化验实验室分析。

•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验检测结果,判定样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4 检验检疫后操作阶段•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出具进出口商品或动植物的检验检疫证书,或者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查封、扣押、销毁等)。

•进出口商在取得检验检疫证书后,方可继续进出口手续。

3. 检验检疫工作流程3.1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流程1.进出口商申报:“进出口商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提交进出口商品的申报资料和证明文件,等待初步审核。

”2.初步审核:“检验检疫部门对申报的进出口商品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检验检疫。

”3.采样准备:“进出口商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样品并进行采样和准备。

”4.样品封装:“检验检疫部门对采样的样品进行标识、封装,并记录相关信息。

”5.检验检测:“检验检疫部门对样品进行外观、包装、标识、规格等方面的检查,以及化验实验室分析。

”6.结果判定:“根据检验检测结果,判定样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7.证书出具:“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出具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证书。

报关流程中的进口检验检疫如何办理进口检验检疫手续

报关流程中的进口检验检疫如何办理进口检验检疫手续

报关流程中的进口检验检疫如何办理进口检验检疫手续进口商品需要经过检验检疫手续,确保商品符合国家的质量、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

本文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介绍进口检验检疫的基本流程和具体办理手续。

一、进口检验检疫的基本流程1.预录入申请:进口商在进口前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卫生许可系统进行预录入申请。

2.现场检查:进口商需按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将对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进行检查,并审核进口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必要单证。

3.样品检测:根据需求,进口商可能需要提供商品的样品进行检测。

检验检疫机构将对样品进行实验室测试,确保商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4.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如果商品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作为商品清关的依据。

5.进口申报:进口商在报关时,需要提交检验检疫证书,申报进口商品。

海关根据检验检疫证书的信息,进行清关手续。

6.清关放行:海关完成清关程序后,进口商可以将商品取走,进行正常销售或者使用。

二、进口检验检疫的具体办理手续2.预录入申请:进口商需要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卫生许可系统,在系统上进行商品的预录入申请,填写必要的信息,上传相关文件。

3.现场检查:根据预录入申请的结果,检验检疫机构会安排现场检查。

进口商需按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样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

4.样品检测:如果需要对商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机构会要求进口商提供样品。

进口商需按照要求提供样品,并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

5.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当商品通过检验检疫,符合国家要求时,检验检疫机构会出具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

进口商可到检验检疫机构取证。

6.进口申报:进口商在报关时,需要提交检验检疫证书、进口合同等文件,向海关申报进口商品。

根据商品的申报信息,海关会进行相应的审查和核实。

7.清关放行:海关完成清关手续后,进口商可凭借检验检疫证书等文件,取走商品。

根据商品的不同,可能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如健康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检疫的一般程序.

检疫的一般程序.

检疫的一般程序一、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一)、报检商检机构在对每一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之前,都必须首先受理报检。

报检和商检机构受理报检,是检验工作的起始程序。

商检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1)报检条件①已经生产加工完毕并完成包装、刷唛、准备发运的整批出口货物;②已经经过生产企业检验合格,并出具厂检合格单的出口货物;③对于执行质量许可制度的出口货物,必须具有商检机构颁发的质量许可证或卫生注册登记证;(2)报检对象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②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结算的;③有关国家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

(3)报检时间和地点①出口商品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②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③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坚持产地检验检疫。

(二)、施检施检时,一般会采用以下的方法进行检验:抽检、全检。

(三)、出口查验“出口查验”,也叫“口岸查验”,是指产地检验检疫机构预检合格的商品,在出口发运前由签证或放行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的核查活动。

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预检合格并签发“换证凭单”的出口商品,途中经过运输和装卸,货物到达口岸后,可能发生货损货差,所以必须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派人对货物的批次和包装等情况进行查验合格后才予以放行。

(四)、签证商检机构在对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以后,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检验印章。

经检验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不合格通知单》。

(五)、放行(1)法定检验出口商品的放行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报检人持检验申请单、外销合同、发票、装箱单、换证凭单和报关单(一式两份),向出口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放行手续。

食品检验检疫的程序、方法和监管

食品检验检疫的程序、方法和监管

(5)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过程的检疫监督
(6)对重点食品实施疫情、疫病监控。
检疫监管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以下 5方面:
(1)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2)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3)进行疫情监测
(4)建立风险分析、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5)建立监管库区
实验室检验的主要方法包括密度检测、染色检 测、洗涤检测、保温萌芽检测、分离培养与接种检 测、鉴别寄生接种检测、噬菌体检测、血清学检测 等。
第四节 食品检疫的监管
食品检疫监管的含义是指检疫机关对动植 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 施的监督管理,以及对动物疫病、植物有害 生物疫情和污染食品的生物性病原物进行的 疫情检测。
隔离检疫的基本程序:
供试材料登记;初步检疫与处理;饲养或 栽培合格的材料;生长期检验与处理;出证 放行
6. 实验室检验
实验室检验是指借助实验室仪器设备对检疫物 样品进行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检查、鉴定的法 定程序。
主要是对进出口食品通过感官的、物理的、化 学的和微生物的方法进行检验检疫,以判定所检进 出口食品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我国或合同及买方所 在国官方机构的有关规定。
现场检验检疫的操作步骤:
(1)装运进口食品的船、车、飞机抵港后,检验检 疫人员根据货主或代理人的报检单,在卸货前,尽快 赴现场对食品及其运载、卸货等工具及码头实施卫生 监督。
(2)检验检疫人员登船、车、飞机等详细调查货物 种类与数量,本次装货前船舶、车厢、机舱清扫、消 毒情况;进货口岸及运发日期,是否转口货物;在运 行中无海事等事故,冷藏运输食品的冷藏情况;向货 运方查阅或索取有关货物单证。
• 检疫审批的作用
• 1. 避免盲目进境,减少经济损失。

商品检验检疫管理

商品检验检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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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检验检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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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境报检 ❖ 1)凡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或须经审批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 2)品质检验还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凭
样成交的,需提交成交样品;以品级和重量计价结算的,应同时申请重量鉴定。 ❖ 3)报检入境废物时,还应提供国家环保部门签发的进口货物批准证书和经认可检疫机构签
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需办理入境检疫审批手续,还应提供入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8)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
动物过境时,还应提交国家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 9)报检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时,应提供检疫证明,并申报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 ❖ 10)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入境物的,必须提供国家检验检疫局签发的特许审批证
明。 ❖ 11)入境特殊物品的,应提供有关的批件和规定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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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检验检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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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境报检 ❖ 1)凡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或须经审批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 2)出境货物需经生产者和经营者检验合格并加附检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申请重量鉴定的,应附加重量明细单或磅码单。 ❖ 3)凭样成交的货物,应提供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样品。 ❖ 4)出境人员应向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及国际预防接种证
书。 ❖ 5)报检出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时,应提供检疫证明,并申报有关人员的健
康状况。 ❖ 6)生产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
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境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 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 7)报检出境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和使 用鉴定结果单。 ❖ 8)申请原产地证明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应提供商业发票等资料。 ❖ 9)出境特殊物品的,应提供有关的批件和规定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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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检验检疫的详细程序
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1.一般工作程序
(1)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2)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先检验检疫,后放行通关,即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和计收费;
(3)转检验或检疫部门实施检验检疫;
(4)对产地和报关地相一致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2.报检
商检机构在对每一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之前,都必须首先受理报检。

报检和商检机构受理报检,是检验工作的起始程序。

商检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1)报检条件
①已经生产加工完毕并完成包装、刷啧、准备发运的整批出口货物;
②已经经过生产企业检验合格,并出具厂检合格单的出口货物;
③对于执行质量许可制度的出口货物,必须具有商检机构颁发的质量许可证或卫生注册登记证;
④必须备齐各种相互吻合的单证。

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报检范围
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
②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结算的;
③有关国家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

(3)报检时限和地点
①出人商品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②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③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坚持产地检验检疫。

(4)出境商品预报检
为了方便对外贸易,检验检疫机构对某些经常出口的非易腐烂变质、非易燃易爆的货物予以接受预先报检,这样既有利于检验检疫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防止内地的不合格货物运抵口岸。

需要申请办理预报检的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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