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点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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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点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
采取统一标准、分工负责、统一行动、疏堵结合的办法,依法对非法废品收购站进行专项整治,推动我区市容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认真贯彻市区奋战150天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清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
二、清理范围及责任单位
清理范围:清理取缔城区三环内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三环外主要街路、重点景观、铁路沿线、军工禁区、学校、广场、医院、机关、出城口、加油站、液化气站、高压线下等周边200米内回收站点;取缔收赃、销赃的回收站点;清理取缔三环外无照经营、一照多用的回收站点。
牵头部门:区市容环卫局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规划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工商局光复路分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分局、区拆迁大队
三、责任分工
1区奋战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为责任主体。参加单位有区市容环卫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市规划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工商局光复路分局、市公安分局、区拆迁大队。
2区市容环卫局为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
3对废品收购站经营场地内的违章建筑,兰家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内废品收购站全面普查、摸底、申报及清理后的监管工作。协调市规划局分局和区拆迁大队依法进行拆除。
4对三环以内废品收购站进行全部取缔,区工商分局负责对证照进行检查。对三环以外有证照的废品收购站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对违章收购、占道的物品进行罚没、登记、保存。
5区商务局负责宣传教育和法律解释工作。对全区内不符合规定的废品收购站依法进行取缔。
6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市公安局分局负责对整个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取缔阶段要提供有效安全保证,对暴力抗法或妨碍阻挠执行公务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从严处理。
四、清理步骤及时间
1下发通告,宣传教育、自行整改阶段: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劝其自行搬离、撤走。
2强制清理取缔阶段:对未自行撤离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巩固清理成果基础上,巩固成果、组织验收阶段:进
一步清理,重点清理取缔存在工作死角的清理后反弹的群众举报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并组织验收。
五、组织机构
成立区清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工作领导小组。为保证整个清理行动顺利进行。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容环卫局,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督导、检查工作。
六、有关要求
1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全力抓好此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清理整顿工作。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区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抓好清理整顿工作的落实,同时各部门要专设一名联络员,定期上报清理结果及存在问题。
3及时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此次专项清理整顿的宣传力度。增强舆论教育,使市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本次清理整顿工作。
4搞好协调、密切配合、打总体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区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彻底清除非法回收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