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收费管理办法
CTC/QCg—OP02/7。
0 安全玻璃产品强制认证收费管理办法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九月安全玻璃认证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9)1034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979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认财函(2009)20号文《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收费由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认证企业收取。
第三条初次认证收费项目包括:申请费、产品检测费、工厂检查费、批准与注册费(含证书费)。
第四条年度监督认证收费项目包括:监督复查费、年金。
第五条申请费、工厂检查费、产品检测费由申请认证企业在签订认证协议后一次全额交纳。
第六条批准与注册费(含证书费)可由获准认证企业在接到批准认证通知后交纳,也可由获准认证企业在签订认证协议后与申请费、工厂检查费、产品检测费一起全额交纳。
第七条年度监督收费由获准认证企业在实施跟踪检查后60天内缴纳。
第八条从事工厂检查、产品检测人员的交通费由申请人承担,住宿费由机构承担.安全玻璃初次认证收费细则一、初次认证费用包括:申请费、工厂检查费、产品检测费、批准与注册费。
二、申请费申请费:每个单元500元,境外申请机构非中文资料每次申请另收翻译费1000元。
三、工厂检查费检查费=人日数×2500元人日数的确定,根据申请认证企业的规模、申请的产品种类单元、生产线的地点分布等情况确定,当企业申请的生产场所多于1处时,不同场所生产的同类产品视为不同单元计算收取,对多于1处场所时,还应在下表基础上增加0.5-2个人日的补充检查,但总计费人日数不超过6个人日。
注:仅申请1个单元的中空玻璃初次认证企业,规模较小时,可按2个人日计收。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是为了确保安全玻璃产品在市场上的质量和安全性,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人身安全。
以下是关于安全玻璃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认证的范围二、认证的依据三、认证的组织国家质量认证机构是进行安全玻璃类产品强制性认证的组织。
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实验室设备和专业人员,能够进行全面准确的测试和评估。
四、认证的流程1.申请阶段:生产企业需要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产品技术参数、安全性能测试报告等。
2.测试评估阶段:认证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产品的强度、耐冲击性、透光性等方面的性能测试。
3.报告发布阶段:认证机构根据测试结果,发布测试报告并颁发认证证书。
五、证书的有效期和管理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企业需要重新申请认证。
认证机构应对持证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六、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如果产品在测试中被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认证机构将不予发证,并通知生产企业进行整改。
如企业未能整改,认证机构将撤销其认证证书,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管理和惩罚措施国家相关部门应对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确保认证工作的公正、严谨和规范。
对违规行为和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等措施。
总之,安全玻璃类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旨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人身安全。
只有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产品才能够获得认证证书,并进入市场销售。
这种认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促进安全玻璃类产品的发展和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本协议书旨在确保安全玻璃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达成本协议的各方应遵守以下约定:1. 安全玻璃产品的定义与分类安全玻璃是指具备一定强度和防护性能,能经受特定外部力量冲击而不破碎或产生危险碎片的玻璃制品。
根据用途和安全性能,安全玻璃可分为防弹玻璃、夹胶玻璃和钢化玻璃等。
2. 认证标准与程序(1)认证标准:为了确保安全玻璃产品的质量,制定一套统一的认证标准。
本协议所使用的认证标准应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认证程序:创立一个独立的认证机构,负责安全玻璃产品的认证工作。
该机构应具有一定的资质和信誉,且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关系,以确保认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认证程序应包括申请、测试、评估和发证等环节。
3. 安全玻璃产品的制造和销售(1)制造环节:安全玻璃的制造企业应遵守相关的生产工艺和标准,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制造过程中,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检测和筛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销售环节:销售商应确保销售的安全玻璃产品符合认证标准,并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和质保书等相关文件。
销售商应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提供产品维修、退换货等服务并建立用户投诉反馈渠道。
4. 安全玻璃产品的测试与监管(1)测试:安全玻璃产品应定期进行测试,以评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测试的内容包括强度、防弹性能、抗冲击性等。
测试结果应真实、准确,并将结果向认证机构进行备案。
(2)监管:相关政府部门应对安全玻璃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管。
通过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和加大处罚力度等手段,确保安全玻璃产品符合认证标准。
5. 消费者权益保护(1)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享有安全玻璃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安全保障。
如果因安全玻璃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消费者享有依法维权的权利。
(2)维权渠道:建立完备的消费维权渠道,使消费者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_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_随着人们对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成为了一项必要的措施。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在我国规定了安全玻璃必须通过强制认证检验。
下面我们将介绍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的实施细则。
一、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的背景玻璃是一种广泛应用的建筑材料,以及工业制品和家居装饰品等。
在玻璃应用中,安全性是必不可少的因素。
而玻璃的安全性则与其品质及制造工艺密切相关。
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QST)于2002年颁布“建筑玻璃基本规定”,规定了玻璃建筑产品必须符合一定安全标准,且必须通过安全认证。
此后,QST 透过强制认证检验,确保玻璃制造商生产的产品符合标准及安全要求,并提供玻璃产品安全测试报告,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二、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的内容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基本性能测试:基本性能测试包括抗冲击强度、热冲击、表面平整度、平面度、弯曲度等测试,评估产品的基本物理参数和性能。
2、耐热性测试:耐热性测试用于判定玻璃材料耐热性和承受突然温度变化的能力。
3、耐温变性测试:耐温变性测试用于判定玻璃材料耐温性和承受长期温度变化的能力。
4、碎片防护性测试:碎片防护性测试用于判定玻璃断裂后是否会产生尖锐的碎片或胶层剥离等危险情况,评估产品的碎裂时的安全性。
以上四个方面的测试是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的核心内容,同时,检验仪器和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进行测试时,还需要保证测试的准确性。
三、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的标准安全玻璃的强制认证检验主要根据以下标准进行:1、《玻璃建筑产品强制认证实施规则》:该标准规定了玻璃建筑产品的相关要求、测试方法和实施程序,是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的最基本标准。
2、《玻璃建筑产品抗震性能测试规程》:该规程给出了建筑玻璃在抗震能力测定时的规格和方案等细节内容。
3、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相关标准:如ISO 12543 等,这些标准主要规定了玻璃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参数、标识等方面的内容。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_安全玻璃产品》(cnca-04c-028:2006)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_安全玻璃产品》(cnca-04c-028:2006)附件:编号:CNCA—04C—028:2006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产品2006-07-12发布 2006-07-12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 (2)2.认证模式...........................................................................‥2 3.认证实施基本要求 (2)3.1认证申请 (2)3.2产品抽样检验 (4)3.3初始工厂审查 (4)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5)3.5获证后的监督 (5)4.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 (6)4.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6)4.2认证证书的变更 (6)4.3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7)5.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7)5.1认证标志的使用 (7)5.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7)5.3 加施方式 (7)6.收费 (7)附件1 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9)附件2 安全玻璃品种及规格型号汇总表 (12)附件3 汽车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0)附件4 建筑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4)附件5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6)附件6 确认检验项目及最低频次要求 (25)—1 —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建筑及铁道车辆用与安全性能相关的玻璃产品、也适用于汽车、农用车及其它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以下简称汽车用安全玻璃)。
其中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汽车用玻璃包括风窗用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和安全中空玻璃;与安全性能相关的建筑用玻璃产品:包括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与安全性能相关的铁道车辆用玻璃产品包括前窗玻璃,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及安全中空玻璃。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和大型工厂的建设数量日益增多。
由于大面积玻璃幕墙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玻璃产品的安全性也变得越来越重要,而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正是用来保障安全玻璃产品可靠性和质量的标准规范。
一、实施背景1.1 发展现状如今,随着建筑业和工程行业的飞速发展,玻璃的功能性应用越来越广泛,总体需求量也不断增加。
而玻璃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变革也助推了行业的发展。
因此,当前市场上的玻璃产品类型也日益繁多。
1.2 需求分析在高品质的大面积安全玻璃产品需求量的提升过程中,更高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更严格的检验制度和质量标准也在逐步建立。
这也使得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的出现成为了必然趋势。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完善生产工艺、规范检验制度、提升产品质量和规范行业发展。
同时,也可以避免建筑安全问题的发生,保护用户的安全利益。
二、实施方案2.1 开展宣传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强化行业及消费者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需要学习与了解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了解认证检验的标准和流程,建立认证检验制度,从而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
2.2 制定规范文件针对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和标准,需要制定相应的规范文件。
从而保证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3 加强监管力度为了确保在每一环节中执行规范标准,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对于违规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惩罚和整改。
2.4 加强认证机构建设为了保证认证流程的专业性和权威性,需要加强认证机构的建设,提升机构的复核能力和检验技术水平。
同时,建立完备的认证检验机构体系,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性。
2.5 规范行业标准在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的实施过程中,需要逐步制定行业标准,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知识普及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不断提高行业自身的品质水平。
三、实施效果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的实施将会带来以下方面的效果:3.1 提高产品质量。
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生产)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编号:CNCA—04C—028:2006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产品2006-07-12发布2006-07-12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 (1)2.认证模式...........................................................................‥1 3.认证实施基本要求 (1)3.1认证申请 (1)3.2产品抽样检验 (3)3.3初始工厂审查 (3)3.4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3)3.5获证后的监督 (3)4.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 (4)4.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4)4.2认证证书的变更 (4)4.3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4)5.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4)5.1认证标志的使用 (4)5.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4)5.3加施方式 (4)6.收费 (5)附件1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5)附件2安全玻璃品种及规格型号汇总表 (6)附件3汽车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9)附件4建筑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10)附件5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10)附件6确认检验项目及最低频次要求 (25)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建筑及铁道车辆用和安全性能相关的玻璃产品、也适用于汽车、农用车及其它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以下简称汽车用安全玻璃)。
其中和安全性能相关的汽车用玻璃包括风窗用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和安全中空玻璃;和安全性能相关的建筑用玻璃产品:包括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和安全性能相关的铁道车辆用玻璃产品包括前窗玻璃,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及安全中空玻璃。
2.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第一篇: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1、目的为统一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申请单元的划分,制定本检验细则。
当用制品进行检验时,应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所要求的数量;当用试验片进行检验时,试验片应采用与产品相同的工艺和相同的材料生产。
2、汽车用安全玻璃2.1 汽车前风窗玻璃根据GB9656-1996第7.2.2条“组批规则”的规定,对每个申请单元的产品采取组批抽样,并按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3的要求进行性能检验。
耐环境性能试验优先采用带遮阳带、天线、电热线和/或黑边的试验片(耐辐照试验除外)。
力学性能试验优先采用不对称厚度的试验片。
2.2 钢化玻璃取本单元内展开面积最大、拱高最高和邻边夹角最小的制品(不分颜色)分别进行碎片状态试验,取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颜色、带黑边和/或带电热线优先)进行抗冲击试验。
本单元内各种颜色均需做透射比试验。
2.3 前风窗以外A/B类夹层玻璃取本单元内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遮阳带、电热线、黑边优先)进行抗冲击、耐辐照性、耐湿性和耐高温性试验。
3、建筑用安全玻璃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建筑用夹层/钢化夹层玻璃的单元划分,应按照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4第1条所要求的性能进行检验3.1 夹层玻璃及钢化夹层玻璃应根据中间层的种类(胶片干法、灌浆法、EN膜等),分单元分别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抗冲击剥落性能、霰弹袋冲击试验、耐辐照试验耐湿性、耐热性。
当产品有不对称结构和/或中间层有色时,以最不对称结构和/或有色中间层进行试验。
3.1.1 抗冲击剥落性能按单元分别都采用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进行抗冲击剥落性能实验。
3.1.2 霰弹袋冲击试验普通夹层合格后,可以替代相应中间层的钢化夹层玻璃,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4篇)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保障建筑物使用者的安全,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和抗灾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物中使用的玻璃制品,包括但不限于窗户、门、墙面、天花板等。
第三条建筑安全玻璃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建筑安全玻璃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透明性,能够抵抗外力和自然灾害的影响。
第五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建筑安全玻璃的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建筑安全玻璃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建筑安全玻璃的分类与要求第六条建筑安全玻璃按其功能和组成材料可分为以下类型:(一)钢化玻璃:通过瞬间加热和冷却,使玻璃表面形成压缩应力,提高强度和抗冲击性能。
(二)夹层玻璃:两片或多片玻璃中夹层中间填充了高分子材料,提高强度、抗冲击性能和防火性能。
(三)浮法玻璃:通过在液态锡球上浸渍熔融玻璃,得到均匀、平整、光滑的玻璃。
(四)单片玻璃:单独或配合其他结构材料使用的普通玻璃。
第七条建筑安全玻璃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强度要求: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能承受正常和非正常荷载下的作用。
(二)抗冲击性要求:能够承受突发冲击和碰撞,并保持完整。
(三)防火性能要求:夹层玻璃应满足相应的防火等级要求。
(四)透光性要求:保持良好的透光性,不得影响室内采光。
(五)防爆性能要求:玻璃应能承受爆炸冲击和碎片飞溅,保障人身安全。
第三章建筑安全玻璃的设计与安装第八条建筑安全玻璃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场所、自然环境和工作条件,选择适当的玻璃类型和厚度。
(二)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设计建筑物的玻璃结构、支撑系统和连接方式。
(三)合理布置建筑物的玻璃区域,保证玻璃的安全和使用效果。
第九条建筑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确保玻璃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二)使用专业的施工团队和适当的工具,保证安装质量。
(三)确保安装过程中没有破坏或损坏玻璃和玻璃周边结构。
2024年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范本
2024年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范本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就安全玻璃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认证事宜达成合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同意就安全玻璃产品的生产、销售、认证进行合作,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安全玻璃产品要求1. 乙方生产的安全玻璃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2. 乙方应保证所销售的安全玻璃产品为合格产品,具有完整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认证证书。
3. 乙方需对安全玻璃产品的生产流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三、认证事项1. 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玻璃强制认证的要求,完成相关认证工作,并承担认证费用。
2. 乙方在获得安全玻璃强制认证证书后,应保证证书的合法有效性,及时完成证书的更新与延续工作。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认证证书失效或被撤销,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四、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安全玻璃产品的市场推广与应用。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的安全玻璃产品进行抽查检验,乙方应予以配合。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安全玻璃产品的最新技术信息、市场动态及政策变化等信息。
4. 甲乙双方可共同开展安全玻璃产品的技术研究与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五、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六、违约责任1. 若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乙方生产的安全玻璃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23•【文号】公告〔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的公告公告〔2020〕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有关规定,按照《认监委关于开展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工作支持复工复产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20年第4号)和实验室日常指定有关要求,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予以公告。
对本指定决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申诉或投诉(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认监委2020年4月23日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一、按照认监委公告2020年第4号作出的指定决定(一)认证机构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认证机构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1.1CNCA-C22-01:童车------1.2CNCA-C22-02:玩具深圳华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40)CNCA-C22-02:玩具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8楼A区电话:135****1040网址:www.cti-邮编:518101(二)实验室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2.1CNCA-C11-08: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江苏华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23901)CNCA-C11-08: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丹北镇新桥西环路联系人:潘剑龙电话:137****1813传真:*************邮编:212322江苏华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2.2CNCA-C11-16:电动自行车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02601)CNCA-C11-16:电动自行车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兴茂街16号联系人:王燕电话:************Email:2665176568@q 网址:邮编:610100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05201)CNCA-C11-16:电动自行车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55号联系人:陆明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102100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2.3CNCA-C13-上海建科检验有限CNCA-C13-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申上海建科01:安全玻璃公司(21201)01:安全玻璃富路568号联系人:岳鹏电话:************Email:yuepeng@j 网址:www.jktac.c om邮编:201108检验有限公司2.4CNCA-C18-01: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3:灭火设备产品CNCA-C18-04:消防装备产品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02301)CNCA-C18-04:消防装备产品中的下列产品--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联系人:刘志鹏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510330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5CNCA-C22-01:童车--------2.6CNCA-C22-03:--------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2.7CNCA-C23-01:防爆电气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00303)CNCA-C23-01:防爆电气中的下列产品--除涉及烧结金属元件试验的隔爆型“d”产品、正压外壳型“p”产品、液浸型“o”产品、充砂型“q”产品、粉尘本质安全型“iD”产品、正压保护型“pD”产品外的其它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900号联系人:陈超中、於立成电话:************************-3181传真:************-0538************-0551E-mail:******************.cn****************.cn网址:邮编:201114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产品国家安全生产常州矿用通讯监控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煤炭工业常州通讯监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4001)CNCA-C23-01:防爆电气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号联系人:梁宏电话:139****6629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213001中煤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二、2020年第一批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指定项目编号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单位3.8CNCA-C08-01:音视频设备CNCA-C09-01:信息技术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03201)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天津市红桥区昌图道7号/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99号联系人:邝亚明电话:************传真:************E-mail:k-****************邮编:300131天津天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设备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北京尊冠科技有限公司(03301)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中的下列产品--传真机、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联系人:符瑜慧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100083北京尊冠科技有限公司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15501)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苏州工业园区澄湾路2号联系人:陈宁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215122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3.10CNCA-C11-01:汽车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CNCA-C11-01:汽车中的下列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55号联系人:刘成电话:************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监督检测中心)(13801)产品--M2、M3、N2、N3类汽车传真:************E-mail:****************有限公司3.12CNCA-C11-12: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05201)CNCA-C11-12: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中的下列产品--客车座椅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55号联系人:陆明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102100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3.23CNCA-C22-01:童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15801)CNCA-C22-01童车中的下列产品--婴儿学步车、其它玩具车辆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科珠路玉树工业园联系人:王莹琛电话:************E-mail:********************.cn邮编:51000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3.25CNCA-C23-01:防爆电气济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2201)CNCA-C23-01:防爆电气中的下列产品--本质安全型“i”产品山东省济宁任城开发区海川路与山博路交汇处联系人:渠敬生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272025济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5.2CNCA-C03-0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兴华检测(天津)有限公司(24101)CNCA-C03-0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中的下列产品--配电板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三支路5号F2座102室联系人:刘振东电话:135****3394E-mail:***********************网址:邮编:300380兴华检测(天津)有限公司5.5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广东惠晟检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检测中心(23801)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中的下列产中山市南头镇同济西路23号(宏基工业城一期4栋102房)联系人:程旭彬电话:138****2623传真:*************E-mail:广东惠晟检验科技有限公司品--除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外的其它产品*****************.cn 网址: 邮编:528427鉴衡巍德谊(广东)检测认证有限公司(24201)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中的下列产品--除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外的其它产品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东8号民森信息科技产业园C区一层之二和五层之二联系人:汤锐电话:*************传真:*************E-mail:***************.cn网址:邮编:528445鉴衡巍德谊(广东)检测认证有限公司5.6CNCA-C10-苏州UL美华认证有CNCA-C10-苏州工业园区澄湾路2号苏州UL01:照明电器限公司(15501)01:照明电器联系人:陈宁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215122美华认证有限公司深圳南方立讯检测有限公司(24301)CNCA-C10-01:照明电器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下朗工业区第三十九栋101-201联系人:刘洋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518100深圳南方立讯检测有限公司6.1CNCA-C11-01:汽车(单车认证)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04702)CNCA-C11-01:汽车(单车认证)中的下列产品--M1、M2、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润物流园24号库联系人:李晓婕电话:************E-mail:****************网址: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N1类汽车(限燃用汽油或柴油的车辆)。
建筑用(安全)中空玻璃3C认证标准
建筑用(安全)中空玻璃3C认证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次规则建筑用安全中空玻璃纳入3C认证范围,建筑用(安全)中空玻璃指由钢化玻璃、夹层玻璃构成的中空玻璃,构成建筑(安全)中空玻璃的玻璃单片应分别通过相应的3C认证。
普通中空玻璃不得加施3C认证标志,按照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其中所列11个部位不得使用普通中空玻璃。
中空玻璃企业应尽快申请通过3C认证,以便遇到涉及安全部位的玻璃工程投标时使用。
二、申请中空玻璃3C认证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1.企业至少必须具备的生产设备:丁基胶涂布机、双组份打胶机、连续生产线(包括清洗、上框、检验、压合等工序)。
2.企业必须具备的检测手段:必须有自备的露点仪,可以不自备紫外线照射试验箱、高温高湿试验箱,但企业必须与已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签订书面协议以完成确认检验要求的项目和最低频次。
确认检验项目及最低频次1.露点10片/批或更改密封胶时;生产温度≥65%时应适当加严2.耐紫外线照射性能1组/季度或更改密封胶时3.高温高湿耐久性1组/半年或更改密封胶时三、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3C认证将不再承认企业自行送样的委托检测报告,必须由认证机构组织人员对工厂实施现场抽样、封样后交指定检验机构检验。
但考虑企业的负担,对企业已持有的,自2006年1 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由两个国家检测中心颁发的委托检验报告,由认证机构评估风险,对质量可靠的企业,可以认可其检验报告。
四、单元划分中空玻璃按构成中空玻璃的材质和工艺划分单元。
目前分为五个单元:1.聚硫胶封槽铝式双道密封中空玻璃2.硅酮胶封槽铝式双道密封中空玻璃3.聚氨脂密封槽铝式双道密封中空玻璃4.复合丁基胶条密封中空玻璃5.结构型热融丁基胶封槽铝式中空玻璃五、初始工厂检查1.对已通过3C认证的玻璃企业,按扩大产品类别处理,实施1个人日的工厂检查。
2.对仅生产中空玻璃的工厂,实施2~6人日的工厂检查。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2篇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精选2篇(一)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日期:【日期】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方计划购买安全玻璃产品,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强制认证服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强制认证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购买的安全玻璃产品进行强制认证。
1.2 强制认证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二条强制认证服务内容2.1 乙方负责收集和核对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信息,包括产品规格、生产厂家等。
2.2 乙方负责组织安全玻璃产品的实地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强制认证标准。
2.3 乙方根据实地检验和测试结果,向甲方提供评估报告,并评定产品的合格性。
2.4 如产品未通过评定,乙方将提供相应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改进产品质量。
第三条甲方责任3.1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所购买安全玻璃产品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3.2 甲方负责支付乙方的强制认证服务费用,并按时提供支付凭证。
第四条乙方责任4.1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安全玻璃产品的强制认证工作。
4.2 乙方负责准确、及时地向甲方提供强制认证结果,并按照需求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服务费用5.1 强制认证服务费用为【金额】,由甲方承担。
5.2 甲方需在签署协议后【天数】内支付服务费用,并提供支付凭证给乙方。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同意对于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机密、技术资料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2 双方同意在终止协议后仍然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协议变更7.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简介安全玻璃是一种为了保护人们的安全而设计的玻璃材料。
为确保安全玻璃的质量和性能,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实施了强制性认证规则。
本文将介绍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的实施规则。
制定目的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规范安全玻璃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提高安全玻璃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认证依据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的实施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标准:认证机构会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如GB/T 9963-2015《安全玻璃》等,对安全玻璃产品进行测试和评估。
2.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也要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等。
认证范围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玻璃产品:包括安全玻璃门、安全玻璃窗等。
2.安全玻璃材料: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等。
认证流程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材料准备:企业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产品样品、测试报告等。
2.测试和评估:认证机构对安全玻璃产品进行测试和评估,检查其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认证结果评审:认证机构根据测试结果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并给出认证结论。
4.发证和监督:认证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对合格的企业发放认证证书,并进行后续的监督和抽查。
认证标志通过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可以获得相应的认证标志,一般是在产品上贴上认证标志或标签,以示产品经过认证合格。
认证机构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是由专门的认证机构负责实施的,这些认证机构需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并按照认证规则进行认证工作。
认证的重要性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的实施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认证可以确保安全玻璃产品具备安全性和质量可靠性,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和购买欲望。
总结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安全玻璃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企业应严格按照认证规则要求进行生产和销售,消费者也应选择经过认证的安全玻璃产品,以确保自身的安全。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1. 强制认证检验的背景与目的安全玻璃是一种特殊的建筑材料,其强度和抗冲击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
为了确保市场上销售的安全玻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保障使用者的利益,国家对安全玻璃实施强制认证检验,即在市场上销售的安全玻璃必须经过认证检验并获得相关证书。
2. 强制认证检验的范围和标准强制认证检验涵盖的安全玻璃种类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防火玻璃等。
检验标准以国家相关标准为准,例如GB/T 9963-2018《钢化玻璃》、GB/T 15763.2-2009《层压玻璃》等。
3. 强制认证检验的程序和要求(1)申请准备:申请方需向认证检验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规范、质量控制手册、生产设备与生产线等。
(2)初次检验:认证检验机构对申请方的生产线、产品和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初次检验,包括工艺流程、原材料采购记录、生产记录等。
(3)样品检验:认证检验机构从申请方的生产线中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包括强度、透光性、抗冲击性能等多项测试。
(4)标识授权:通过认证检验的安全玻璃,由认证机构颁发认证证书和授权标识,用于产品销售、推广和监督。
4. 强制认证检验的效应和意义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的实施,确保了市场上销售的安全玻璃符合质量要求,减少了因低质量安全玻璃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
同时,认证证书和授权标识的颁发,有助于提高安全玻璃生产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5. 强制认证检验的监管和执法国家相关部门对强制认证检验进行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安全玻璃市场的监管力度,保证认证检验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对于未通过认证检验的安全玻璃,相关部门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制止和处罚。
综上所述,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对于安全玻璃的生产和销售起到了重要的监督和引导作用,保障了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促进了安全玻璃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6. 强制认证检验的质量标准与要求强制认证检验对安全玻璃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安全玻璃的质量稳定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甲方(认证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制造商/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同意就安全玻璃产品的认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定安全玻璃产品的强制认证程序、要求及相关责任,确保安全玻璃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认证范围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安全玻璃产品。
三、认证要求1. 乙方应确保其生产的安全玻璃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安全玻璃产品认证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格、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文件等。
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产品测试、现场审查及认证过程所需的其他工作。
4.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原材料生产安全玻璃产品。
5. 乙方应建立并有效实施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的持续质量与安全。
四、认证程序1. 乙方提交认证申请及相关资料。
2. 甲方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3. 甲方进行产品测试。
4. 甲方进行现场审查。
5. 甲方根据测试结果和现场审查情况,做出认证决定并颁发认证证书。
6. 甲方对获得认证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对提交的资料、产品测试及现场审查结果负责,确保认证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2.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接受监督检査,确保产品的持续质量与安全。
如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 乙方应妥善保管认证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转让。
若认证证书遗失或损毁,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申请补办。
5. 若乙方在认证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撤销其认证资格。
6. 对于未获得认证的安全玻璃产品,乙方不得在其产品上标注与认证相关的标识和字样。
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查处。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地市级以上。
(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监督工作。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应通过引导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三)、幕墙(全玻幕除外);(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1、目的
为统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申请单元的划分,制定本检验细则。
当用制品进行检验时,应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所要求的数量;当用试验片进行检验时,试验片应采用和产品相同的工艺和相同的材料生产。
2、汽车用安全玻璃
2.1汽车前风窗玻璃
根据GB9656-1996第7.2.2条“组批规则”的规定,对每个申请单元的产品采取组批抽样,且按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3的要求进行性能检验。
耐环境性能试验优先采用带遮阳带、天线、电热线和/或黑边的试验片(耐辐照试验除外)。
力学性能试验优先采用不对称厚度的试验片。
2.2钢化玻璃
取本单元内展开面积最大、拱高最高和邻边夹角最小的制品(不分颜色)分别进行碎片状态试验,取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颜色、带黑边和/或带电热线优先)进行抗冲击试验。
本单元内各种颜色均需做透射比试验。
2.3前风窗以外A/B类夹层玻璃
取本单元内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遮阳带、电热线、黑边优先)进行抗冲击、耐辐照性、耐湿性和耐高温性试验。
3、建筑用安全玻璃
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建筑用夹层/钢化夹层玻璃的单元划分,应按照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4第1条所要求的性能进行检验
3.1夹层玻璃及钢化夹层玻璃
应根据中间层的种类(胶片干法、灌浆法、EN膜等),分单元分别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抗冲击剥落性能、霰弹袋冲击试验、耐辐照试验耐湿性、耐热性。
当产品有不对称结构和/或中间层有色时,以最不对称结构和/或有色中间层进行试验。
3.1.1抗冲击剥落性能
按单元分别都采用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进行抗冲击剥落性能实验。
3.1.2霰弹袋冲击试验
普通夹层合格后,能够替代相应中间层的钢化夹层玻璃,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
3.1.2.10.38mm胶片或湿法夹层
取申请的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按Ⅲ类试验
(总厚度超过16mm、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直接做Ⅱ-2),合格后,应申请人要求可按Ⅱ-2、Ⅱ-1依次试验,直至不合格,批准时,按高级别包含低级别批准。
3.1.2.20.76mm胶片
取申请的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按Ⅱ-1试验;合格后,按高级别包含低级别批准。
如不合格,做Ⅱ-2,仍然不合格,做Ⅲ类。
(总厚度超过16mm、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
3.1.2.31.14和/或1.14mm之上胶片
同3.1.2.2试验
3.1.3耐辐照试验
耐辐照试验均采用3mm无色普通玻璃+中间层+3mm无色普通玻璃试验片进行。
如无3mm玻璃,可采用透射比最高的无色玻璃取代。
(普通夹层合格后,能够替代相应厚度、相应中间层的钢化夹层玻璃)
3.1.4耐湿性、耐热性
(钢化夹层玻璃、普通夹层玻璃都要进行试验,不能替代)对每个单元分别都采用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进行耐湿、耐热试验。
如普通弯型夹层制品,应从弯型制品切割试验片,试验片应有至少壹条边为原制品边。
如钢化夹层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制成的样品进行试验。
3.2钢化玻璃
本条所称钢化玻璃包括钢化镀膜玻璃、装饰类钢化玻璃包括压花、釉面、刻花、磨砂、喷砂钢化玻璃等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对钢化玻璃、装饰类钢化玻璃(含压花、釉面、刻花、磨砂、喷砂钢化玻璃等)划分单元,可分为6个单元。
检验项目如下:建筑幕墙用钢化玻璃(GB17841):表面应力、抗热冲击性、霰弹袋冲击性;建筑幕墙以外用钢化玻璃(GB9963):碎片状态、抗冲击性、霰弹袋冲击性。
如果企业申请的钢化玻璃即可用于幕墙也可用于幕墙以外,则可将霰弹袋试验合且,且按照上述俩个标准对每个申请单元进行所有的其他安全性能检验。
装饰类钢化玻璃应对非装饰面进行抗冲击性和霰弹袋冲击性,如企业申报的装饰类钢化玻璃包括了压花、釉面、刻花、磨砂、喷砂等多种工艺时,每种工艺都要进行抗冲击性和霰弹袋试验。
3.2.1厚度≤6mm的钢化玻璃、装饰类钢化玻璃
对本单元中申报的最薄厚度产品做全性能检验,碎片试验应包括最大面积、最大拱高和最小夹角三组产品。
应力试验应对最大面积制品进行。
3.2.2厚度为6mm<D≤12mm的钢化玻璃、装饰类钢化玻璃
对本单元中申报的最薄厚度产品做全性能试验,碎片试验应包括最大面积、最大拱高和最小夹角三组产品。
应力试验应对最大面积制品进行。
此外追加其它所有厚度产品的碎片状态试验。
3.2.3厚度>12mm的钢化玻璃、装饰类钢化玻璃
对幕墙用钢化玻璃,取申请的最厚玻璃进行抗热冲击试验,对本单元中申报的最
薄厚度产品做其他性能试验。
碎片试验应包括最大面积、最大拱高和最小夹角三组产品。
应力试验应对最大面积制品进行。
其中碎片指标可放宽到30片。
4、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
4.1前窗用夹层玻璃
每个单元内的所有型号均应根据GB14681《机车船舶用电加温玻璃》规定进行光学角偏差、光学畸变、颜色识别检验。
每个单元均应进行壹组耐热性、耐辐照性、抗冲击性、抗穿透、透射比试验。
4.2前窗以外用钢化玻璃
每个单元应对展开面积最大、拱高最大和最小夹角的三组产品进行碎片试验、光畸变试验。
取同厚度的试验片进行壹组抗冲击试验和透射比试验。
4.3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
每个单元应对展开面积最大、曲率半径最小和拱高最大的制品进行光畸变试验(单曲面玻璃可只进行拱高最大和面积最大的俩组进行)。
取同厚度的试验片进行壹组抗冲击、耐热性、耐辐照性、抗穿透性和透射比试验。
4.4安全中空玻璃
对构成中空玻璃的安全玻璃组件,分别按本细则第三章2和/或3条款进行试验,此外对组合后每个单元的试验片进行露点和I类加速耐久性试验。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技术管理规定209来源:中国特种玻璃网时间:2005-10-17收藏此页发表评论〈标题〉中国洛阳浮法玻璃技术管理规定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国家科委、国家保密局发布
〈颁布日期〉19941223
〈实施日期〉199504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企业管理
〈题注〉
〈内容〉第壹条为进壹步加强对中国洛阳浮法玻璃技术(以下简称洛阳浮法技术)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洛阳浮法技术是机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属国家技术出口控制项目。
第三条凡在洛阳浮法技术基础上研究开发的浮法玻璃工艺、技术、装备均属洛阳浮法技术范围,包括工艺、方法、图纸、资料、诀窍、器具、设备、材料等。
第四条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以下简称国家建材局)代表国家对洛阳浮法技术实行归口管理。
管理范围包括:涉及该项技术的转让、许可;技术出口审查;无形资产评估审定;二次开发;延伸开发成果权属界定和价值评定等。
第五条中国新型建筑材料设计研究院、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和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具有洛阳浮法技术的设计使用资格。
其它单位使用洛阳浮法技术从事设计工作,必须经过国家建材局审批。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洛
阳浮法技术从事项目的前期和设计工作。
第六条使用洛阳浮法技术建设且从事生产的单位,必须申办使用许可证。
已投产或在建的单位,要补办使用许可证,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相应义务。
拟使用单位,不论项目性质,都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前,向国家建材局申办使用许可证。
第七条使用洛阳浮法技术,有下列情况之壹的,均应按《技术出口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暂行规定》办理:
(壹)境内法人利用境外资金和境外法人向境内投资;
(二)境内境外法人使用国外浮法技术及设备在使用洛阳浮法技术企业中,投资新建或改造原有生产线;
(三)出口洛阳浮法技术或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
第八条凡使用洛阳浮法技术在境内外建立浮法玻璃生产线的中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外资企业,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均要支付技术使用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技术使用费进行管理,用于洛阳浮法技术的开发,对技术持有单位的分配和奖励技术出口单位。
第九条洛阳浮法技术审查、技术出口审查、办理许可证,均使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科技保密审查专用章”。
第十条凡违反本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法律条款处理。
第十壹条国家建材局根据本规定,可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国家建材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